我就是福州人,的确福州存在妞说的那些不文明现象,但试问哪个城市是完全不存在这些现象的,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福州不断地在进步,市民的素质也在不断提高,而且我们真的很努力,至少福州“本地的”市民和媒体都很注重城市文明的形成,像经济频道的就有一个上街寻找“文明榜样”的节目,新闻频道也经常报道许多文明与不文明的对比新闻,通过媒体的力量训诫市民!虽然我们做得不是最好,但是我们没有停止过努力!
至于凶——也还不会啦!绝大部分福州人是非常热心的,福州也是一个沿海开放城市,市民都很有大城市人的意识,对于善良温和的外地人我们都是很欢迎的!
楼主要来福州吗?!一定来尝尝我们这里的风味小吃,超赞!
下午午休时候听见楼下有人在吵架,站在阳台看了看,有两个老人和一老一年轻女的在吵架,一直听不清说的什么,就是吵吵不行。
后来又来一男一女两个老人,几个人越吵越凶,还动起手来了,几个老人打架,站在阳台上看的都心惊肉战。
因为租住的地方是老小区,院子很小,住的也就百户人家,还有空的房子没人住,大家都被吸引着现在阳台楼道里看发生什么事情。
楼下的几个人动起了手,还好马上有人拉开了,又吵吵着不停。
大概原因听的是什么,一位上了年纪的人说课脏话,有人不依他,说着说着就越变越厉害。几个老人真是谁也不怕人,还想拿起家伙打群架,真是太可怕。
在家属院老小区住着,总是时不时有人吵架拌嘴,家属院住的大部分都是老人,更多的是退休干部。谁也不服谁,平时没有事情一天天都想说点什么,避不了打了嘴战,还有甚者因为一点小财小物动手,报警。
年轻人在老小区住着真是格格不入。
因为隔壁夫妻半夜声音太过于大了,福州的一名阿姨就上门理论,结果却被对方说是多管闲事,对于这种情况的话,如果是属于噪音扰民,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报警的,但是通常我们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一般是先跟邻居进行一个商量,提出我们的建议,让他再半夜的时候声音尽可能的小一点,因为在半夜的时候大家都已经酣然入睡了,这个时候再被吵醒的话,是会影响到我们的睡眠,有的人可能一大早的起来还要工作上学,所以在半夜的时候尽可能的声音小一点,不要打扰到邻居休息和睡觉。
如果说在商量沟通的过程当中,离车的态度十分的恶劣,并且在这次的商量之后,邻居还是在半夜经常发出特别大的声音,让自己无法入睡的话,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向小区里面的一些物业提出建议,然后物业去干涉这件事情,如果物业也无法去解决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去报警,毕竟其实是邻居做到报警这一步的话,也就是把前面完全的给割裂开来了,大家作为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种情况下,能不报警就不报警。
但是确实也是在半夜的时候,如果说被声音吵醒的话,自己肯定也是会非常的难受和不舒服的,毕竟晚上是自己放松全身心,让自己更加愉悦的一个状态,本来自己都已经睡得很香了,这时候又被非常大的声音吵醒,如果说一天两天还好,因为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去谅解,但是如果说是长期以来的话,也会对我们的睡眠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尽可能的还是先去和自己的隔壁邻居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效的话,那么就只能够采取下下策,只能去报警处理这件事情。
这就是一种情绪的宣泄,同时也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希望大家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要拉拢更多支持自己的人,有很多的吵架都是这样的,吵来吵去的目的不是为了吵架本身,而是让更多的人同情自己,站在自己这一边,如果两个人吵架没有人关注,没有人劝架,也没有人围观,不一会儿两个人可能就不吵了,但是假如说把两个人放在舞台上让他们吵架,他们会无休止的吵下去,这就是人的本性,很奇怪但很真实。
业主群里经常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大家眼中这本身就是一个鸡毛蒜皮的事情,没有必要大张旗鼓的在这里废耗精力去吵架,但偏偏就被上升到原则的高度,从来不肯息事宁人,而是想方设法的去博得同情,去让别人站在自己这一边抨击对方,换句话说这也是一种带节奏的行为,我认为这种行为很不利于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团结,这只能制造矛盾,越是制造敌对气氛,关系却也不融洽,服务肯定会越来越差。
我们小区也有这样一种人,明明自己不占理,偏偏去和别人吵,不交物业费反而怪罪物业服务不到位,所以拒绝交物业费,物业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很强势,寸步不让,甚至通过各种方法来制裁对方,就这样闹下去,最后变成了两波阵营,支持物业的和支持业主的最后闹得一发不可收拾,或许那些在业主群里吵架的人就是想达到这样的目的,引起对立关系,让矛盾升级,最后自己的小矛盾也就得以解决了,看来套路还是蛮深的。
综上所述,那些在业主群里吵架的人可能有一种想把事情闹大的心态,认为参与的人越多事情处理的就越快。
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不听劝阻的,可以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报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近日有网友爆料,1月27日,福建省福州一小区,有个五年级的男孩被妈妈错手杀死,随后妈妈也跳楼自杀了……
据事发小区内的多位居民反映,大前天中午十一点多,确实有一位女士从小区某栋住宅的13层跳下,当时把他们都吓坏了。人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地上没有什么血迹,只在她手腕处有看到割腕的痕迹。
事发后大约半个多小时,警车和救护车就到现场了,并确认了这名女士已经死亡。
(当时这位母亲跳楼坠落的地方)
邻居描述,出事的这家人平常相处不错,几乎没有听到他们家吵架。孩子在福州一所重点小学上五年级,是个挺乖巧的男孩,学习成绩不差,钢琴也弹得非常好。
孩子上学时父母都会去接送;周末的时候也能在电梯里看到他们一家子外出游玩。
邻居们还说,跳楼女子的父母是莆田某个小学的人民教师,前一阵子还和他们一家人住在一起。有的时候邻居们遇到他们家人,对方都会友好地打招呼。没想到在昨天会发生这么大的一件事,实在难以置信。
根据居民说法,这名女士四十多岁,跳楼的原因有的说是因为家庭内部问题,也有说好像是妈妈让孩子去上英语课起了争执,还有的说是由于她儿子期末考没考好和儿子吵架,而爸爸又不在家,这个女士可能患有抑郁症,所以一怒之下先把孩子勒死了,割腕不成后,选择跳楼。
有不少小学的家长群也纷纷转发这条未求证过的信息,家长们都无比恻隐和心痛,感叹冲动是魔鬼……
记者从警方人士处得到了核实:该案还在调查中。
初步了解到,当时这名女子因为与家中孩子产生争吵,用手机充电器的线勒死自己的儿子,然后该女子在多次尝试自杀未果后,用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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