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为什么很多情侣还会因为金钱吵架?

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为什么很多情侣还会因为金钱吵架?,第1张

现在的生活确实是越来越好了,但是别人的生活更好啊,凭什么别人可以过的更好,而我就不能呢。

举个例子,老一辈的人,他们为了吃饱穿暖而努力,原本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吃的上饭,最好能一个月吃上一顿肉就好了,现在我们的起步都不止这些了,但是为什么很多人还是会为了金钱吵架呢,因为你好,但是别人更好。

你出行有电瓶车可以代步的时候,你也许会觉得真好,因为你身边还没有更好的,可当有一天,天下大雨,你骑着你的电饼车淋着大雨,而别人却坐在小车里看着车外淋着雨狼狈的你,你会怎么想,你会不会想,要是我有一辆车就好了,这样子出门就不会有太阳晒,下雨也就不会淋着雨了。

你觉得每天吃顿麻辣烫就很好了,可是有一天,你吃过了山珍海味以后,你会觉得,还是山珍海味更好吃,你会觉得麻辣烫真的不是人能入口的东西,而你身边刚好有一个天天吃山珍海味的人,你吃一次可能需要一个月的工资,而对方可能是想吃就能去吃,你会不会想也拥有别人那样的生活。

为什么明明生活好了,不用再为了吃穿而发愁了,但是依然会有很多人为了金钱吵架,因为我们想要的更多了,我们想要自己的生活更轻松,想要得到的更多了,所以才会不满意现在的生活。

别人可以想上班就上班,而你却不得不上班,别人可以出行全都是五星级酒店,高档餐厅,而你出行却要货比三家的选择最便宜的酒店,吃着最便宜的麻辣烫,这时候你会不会难道过,你会不会也想跟别人一样。

每个年代,大家想要的东西都不一样,现在的人只是想要过的更好,只是想要衣食住行都更好一些置了。

在一次节目中,陈华怒吼咸素媛就是因为金钱观念不合,好像很多情侣和夫妻都会因为经济问题和金钱观念有矛盾,那么夫妻之间应该如何处理经济的问题呢?因为生长的原生家庭环境不同,我们的三观和金钱观念也会非常不一致,也许我们会生长于相似的家庭,观念会有所吻合,但是很多夫妻的金钱观念都很有很大的差池,在结婚之后更是频频因为金钱观念而生矛盾。

每个人生长的环境不同,观念不同是无可避免的一件事情,婚姻和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观念不同也是一样的道理,两个人之间应该好好沟通,说清彼此的道理,最后达成一致,如果只是一味的吵架,一味的强调彼此的不同,是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很多夫妻在结婚的前两年矛盾都会比较多,观念也会不一致,但是在生活一起好多年后,因为彼此的长时间陪伴,很多观点也会趋于一致。如果两个人的观念没有办法达成共识,那么只能把这个矛盾交给时间了,在时间的磨合中,也许两个人才能学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从而解决许多问题。

但是也有很多夫妻之间处理经济问题的观念不同,只是因为收入的差异,高收入追求享受,低收入追求节省,收入也是观念的很大一部分决定性因素。所以需要一方努力赚钱,两个人收入一样高了,眼界开阔的同时,也能彼此理解消费观念。夫妻之间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床头吵架床尾和,但是在沟通当中,态度是很重要的,很多问题很好解决,但是每次的矛盾都会卡在态度上,既然在一起了,就要端正心态,互相尊重,良好的婚姻方能长久,希望每个家庭矛盾都会少一些。

即使是结婚几十年的老夫老妻,都会因为钱的问题而大吵起来,更何况是还没有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呢?

两个人在一起,是一个相互磨合的过程。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一些让对方看不上的缺点,比如,你总是吃了饭再刷牙,吃完饭不漱口,出门逛街不打扮等等。如果你会为了另一半而改变,你们之间就磨合的来。

反之,你们的感情走向坟墓只是时间问题。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事情积累到一定的程度,爆发起来会让你们彼此连朋友都做不成。

有一些小矛盾,情侣可以当小打小闹,但矛盾上升到钱,就必须要足够重视。

如果你们是一对特别富有的情侣,你们之间会产生隔阂。也许过生日的时候,不再精挑细选,只图贵不贵;也许生气的时候,不再细心安慰,直接一个1314的红包甩过去。

在一切问题都用钱处理的情况下,感情就慢慢淡了,交流的少了,矛盾就更多了。

如果你们不是特别富有的情侣,那么你们之间更会因为钱而产生问题。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还记得《北京女子图鉴》里那个小经理男朋友吗?他不会拿出工资为女友买LV,也不会在去金钱豹吃饭时优雅的享受。他是个务实的人,所以会趁淘宝打折买高仿,会做一份详细的吃饭计划。结果就是,他们分手了。

这世界上从不缺乏过得幸福的人,不论有钱没钱,幸福的人总能找到一条让感情长久的道路。出现问题,包括钱的问题,不要羞于启齿,大方的坦白自己的想法,彼此做出选择,最坏的结果也就是一拍即散。

然后,再努力奋斗成为更优秀的自己,寻找下一站幸福。

文陆一

很多女人认为,一个男人如果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说明他不够爱自己。

因此派生出各种各样的说法:“一个男人不舍得为你花钱,别指望他以后赚钱给你。”

“如果他足够爱你,哪怕自己不花也想着要给你花。”

更有很多人觉得,谈恋爱的时候AA制还勉强可以理解,因为感情不深厚,因此消费也是AA制,但是如果结婚之后还坚持AA制就不好了。

在大部分人看来,两个人在金钱方面如果算得太清楚,说明在感情方面比较淡漠。夫妻两人共同生活,是为了培养感情,但是如果AA制,很可能感情越来越淡。

但是,谈钱真的伤感情吗?AA制一定不对吗?

其实在感情中,也可以有不同的金钱观。

就像有些老人不会选择和已经结婚的孩子一起生活,有些老人不帮子女带孙辈,这是每个家庭不同的相处模式决定的。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三观,特别是价值观和金钱观。

有些人认为为了爱应该赴汤蹈火,金钱怎么能衡量感情?但也有人认为,没有面包爱情就没有基础,想对感情负责,一定要认真对待金钱问题。

曾经有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约超过70%的伴侣会在金钱问题上会产生争执。

包括生活的开销问题,非必需品的购买问题,以及家庭发生大事时金钱的支配问题。

由此看出,我们身边到处都存在着金钱与感情的矛盾。

难道这些为金钱问题争执的伴侣,感情就不好吗?事实并非如此,绝大多数伴侣之间感情稳定,但因为价值观和金钱观的不同,屡屡在金钱问题上产生冲突。

年轻人的钱,大多花在人际交往中,请客吃饭,送礼随份子等等,到了中年,争执通常围绕着谁家的亲戚借钱,或者哪一方父母在金钱上帮助得多,另一方帮得少。

大部分人认为,经常因为金钱发生争执会影响感情。

“总是为了钱吵,说明感情不太重要。”

这样说的人,常常忘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生活原本就要依靠金钱来维持,如果无法维持生活,感情也很难维持。

现在的人在金钱问题上越来越理智,因此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很多人从谈恋爱开始就说好AA制,结婚后也是一样,按照约定分担贷款、生活开销和养育子女的费用。

AA制最初在西方流行,在东方的传统观念里,男人赚钱养家是天经地义的事,但随着生活压力变大,女人的社会地位提高,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在变化,从男人挣钱养家,到共同负担家庭开销,因此也让AA制跟着盛行起来。

用现代的观点来看,男女平等,没有哪一方理所当然地应该承担经济责任,家务也不是女人的责任,这些都是双方在共同生活中确定的方式。

因为没有习俗、习惯等因素制约,可以自由选择,反而出现很多矛盾。

其实在平等的关系里,无论是不是采用AA制,都可以既在金钱上达到平衡,又不伤感情。

感激对方心甘情愿为自己花钱,但不强求。

愿意为对方花费心思,花费金钱,制造浪漫或是惊喜,本身就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

对方愿意付出辛苦,让我们在生活上过得更好一些,这样自然很好,但是不要将这个条件当作证明对方爱我们的根据,更不能因为对方没能做到这一点,就认为对方的感情不够真挚。

有的时候,因为家庭条件不同,成长环境不同,我们对待金钱的看法也不同。

穷人家的孩子认为约会饭后吃一个冰淇淋看一场**就很奢侈,家境好的孩子认为出国游玩才算真正的约会……当两个人在这些问题上有太大差异,相处时自然问题频出。

不是因为对方不在乎,或是感情不深,而是对方认为“这样就够了”。

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在强调“门当户对”,相近的观点,能够减少类似的分歧。

当两个人对待金钱和感情问题的态度相似时,问题就变得容易解决了。

大部分男人都愿意为爱人花钱,但这是出于感情,而不是一种衡量尺度,女人应该接受的是对方的好意,而不是将这种行为当作理所当然。

不一定AA制,可以七三或是六四。

但是,有些人会选择按照支出的比例来共同负担,家庭的大部分开销也是如此,按照两人工资多少来约定。

当然,也有很多独立女性希望完全五五分,因为她们不希望自己在约会时低对方一等,更不希望在家庭生活中没有地位。她们会在相识最初就将这些想法告诉对方,以免让对方误以为是冷淡。

事实上,如果两个人觉得没有问题,其实无论如果负担都是可以的,也不会出现矛盾,相比很多人担心“谈钱伤感情”选择避而不谈,最后又因为不同的金钱观产生冲突和矛盾,不如直接了当地说清楚,毕竟,共同生活之后涉及金钱的事太多了,落实在日常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根本不可能回避。

两个人相处和睦更重要。

无论是男是女,如果经济实力强,可以多花一些,如果收入水平差不多,谁想去负担就由谁去,当生活出现其他开销,自然就需要另一个人负担。

很多人喜欢从恋爱时就开设一个共同的账户,定期按照自己能承受的数额存钱,一些非必需的花费就用这个账户支付。

无论如何,对待一段感情认真的方式,反而是好好“谈钱”,认真面对这个问题。

因为两个人相处,无论是恋爱还是结婚,或是日后漫长的生活,我们都要共同面对和处理很多问题,金钱只不过是贯穿生活的其中之一。

推荐一本实际又实用的书,《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

诗漫好的婚姻 要守护财产和爱 ¥498 购买

读者在阅读过后,能够更清楚地认清生活中哪些问题只是意见不合的小事,哪些问题是让我们可能人财两空的大事,也让我们更懂得捍卫婚姻中自己的权利,创造更好更安全的婚姻和生活。

很难说合适或者不合适,这样的情况很复杂。

得区别对待。

第一个看利益大小, 经济利益是什么情况的。

如果是分润不均闹别扭,说明对方是有二心的。这样的情况分手 就分了。长痛不如短痛。

如果是一方索要彩礼 或者强行让对方为了婚姻 付出巨大代价,闹的别扭分手,也没有什么符合的必要。即便一方屈服了,总归是个梗。日后若有不合,这个事情埋下因果就会爆发

如果从用舍不得分手角度来讲

幸福的爱情大体相同

分手的理由各有各的不同

而法庭上的爱情故事

则有太多如胶似漆的情侣

最后因经济纠纷对簿公堂

爱情中

既要多一点真诚

少一点算计

也需要适度的“人间清醒”

让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

一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是情侣间经济纠纷最常见的表现类型。

在日常生活中,情侣之间的转账非常普遍,且不会在转账时备注“借款”或者是出具书面的借条、欠条。而一旦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往往会以返还借款为由将对方诉至法院。这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民间借贷纠纷。

在审判实践中,自然人之间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明要件包括借贷合意的成立以及款项的实际交付。

● 所谓借贷的合意,即双方均认可所支付的款项为借款,常见的证据为借条、欠条、就借款还款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时的备注以及通话录音等;

● 所谓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已经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常见的证据有微信转账凭证、支付宝转账凭证等。

在实践中,如果满足了前述两个证明要件,则可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一方应当返还相应的借款。

但问题在于,情侣之间的互相转账往往并未明确款项的性质。在此情形下,因缺乏借贷的合意,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双方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二 赠与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1一般性的赠与,无权要求返还

● 当情侣之间转账性质不明的情形下,考虑到情侣间经济往来系表达或维系感情的常见情形,认定小额转账或者具有特定含义的转账(主要考虑金额如520、1314、999等以及支付时间如对方的生日、情人节、春节等)为无条件赠与是法院的通常做法。对于该部分款项,另一方无需返还。同样地,如果一方为另一方购买的物品如手机、项链、戒指等价格不是过高,一般均应当认为是无条件赠与,也无权要求返还。

2以婚恋为目的的大额赠与,一般可以要求返还

● 除一般的赠与外,在情侣关系中,还可能存在以婚恋为目的或者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对于该部分赠与,法院一般将其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双方分手,则解除条件成就,赠与合同解除,另一方需要返还财物。

需要说明的是,是否能够认定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需要考量的因素主要有金额的大小、是否带有婚恋的目的、双方是否同居、感情状况如何等因素。

三 婚约财产纠纷

如果情侣已经订婚,并给付了彩礼,则还有可能产生婚约财产纠纷。所谓婚约财产纠纷,通俗的说,即因为彩礼的给付或者返还产生的纠纷。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法院支持返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则必须以离婚为条件,否则不可主张返还彩礼。

四 不当得利纠纷

如若无法证明款项支出为借款,也不能证明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或是彩礼,是否还有可能要求对方返还呢?

答案是肯定的,当事人还可选择的诉讼策略为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

所谓不当得利,即没有法律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判断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关键在于判断对方获取利益是否具有正当依据。

在情侣经济纠纷中,若是支付较大款项或者给付较贵重财物(如房子、车子等),明显超出情侣间正常经济往来的情形,且无法证实双方具有婚恋目的,则可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

本文所列的纠纷类型是指法院依据当事人的诉请以及案件事实所认定的案由,不同的案由对应着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法律关系的审理重心以及证明要件均不相同。法官常常会运用经验法则、逻辑推理、价值衡量等思维工具辅助裁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情侣间感情破裂虽然遗憾,但毕竟曾经有过美好,如果不可避免发生了纠纷, 双方应本着友好、和谐的原则协商处理。万一对簿公堂,亦应当如实陈述交往过程中的事实。

如果一方因为所谓背叛、失恋等带来的痛苦就歪曲事实、隐瞒真相,往往容易拆穿,在道德和法律上都会使自己陷入不利之地,甚至会因伪证等妨碍诉讼行为承担额外的民事责任,严重的构成犯罪(或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因此可以通过这四种方式与情侣解决经济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1120988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5
下一篇2023-11-25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