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的合肥,一个居民小区妹凌晨三点多钟的时候,人们都被室外的吵闹声惊醒,原来有一名两岁的儿童坠楼身亡,让人们想不到的是,嫌疑人竟然是孩子的母亲,因为这名母亲平时精神上有些不太正常,才做出了如此过激的行为,让人十分的悲痛。
这家对面的邻居说,平时只有母子两个人在一块生活。
住在这家对面的邻居讲述,平时的时候更多的见到的是母子两个人,几乎很少见到孩子的父亲,可见这位母亲平时一个人带着孩子也是非常的劳累,而且没有孩子父亲的关心和照顾,让这个母亲内心十分的孤单,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经济来源,也许在经济上也十分的窘迫,造成母亲的内心压力很大,才会做出如此出格的事情。
小区里曾经有人说过,这名母亲行为异常。
小区里的群众反映,曾经在电梯里见过这位母亲领着孩子,只是出于善意和他们家的小孩子进行了互动,然后这名母亲的情绪就立刻激烈异常,向着同小区的人大声的喊叫斥责,让人无法和她正常沟通,可见这种行为也不是一般人做出来的。一般看到别人领自己家的孩子都是出于友好的让孩子和对方打招呼,这才是正常的和别人交流和交际的模式。对面的邻居还表示,曾经因为自己家的狗狗把他们家的门口地垫弄脏,之后买了个新的给换上,向对方说明原由的时候,对方像充耳不闻似的直接关门回到了屋内,让人觉得无法沟通和交流,可见这两件事情都能够看出这名妈妈的行为异常。
两岁的孩子本身对于危险就没有任何的预知和判断,跟着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妈妈危险系数陡然增大。
不知道小孩子的父亲还有其他家里人是否清楚孩子妈妈精神有些波动这件事情,如果清楚的话,让孩子单独和这样的妈妈在一起生活危险系数太大了,如果一旦出现情绪失控,即便不是把孩子扔到楼下,只是在室内对孩子造成伤害这种行为和情况也难以设想,很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所以这起悲剧的酿成和孩子家里其他人的疏忽大意也有一定的关系。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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