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面临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第1张

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后怎样分家?”在王**父母的眼里,婚前财产公证无异于对纯洁爱情的玷污。王**却不同意父母的观点,“新房是咱家付的首期,办财产公证分清账目,可避免日后的矛盾。”

尽管类似的争论仍在继续,婚前财产公证却被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妇理解和接受。“上世纪90年代初,人们对婚前财产公证的概念和申办方式知之甚少,办的人不多,但现在每年办理此项公证的达1000多例。”武汉市武昌区公证处主任孙伙清介绍。

武汉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的一份统计数据则表明,早在1998年,该市就办理夫妻财产协议7790例。

武汉市江汉区公证处公证员周莉说:“如果在20多年前,提起婚前财产公证,肯定会惹恼对方。但现在,来办理公证的人心态都非常坦然,认为这很正常。”

孙伙清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财产协议”的一种,与之相应的还有婚后财产协议,它们都是一种自愿的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只要带着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一份草拟好的协议书,就可共同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是便利的办理方式促成了婚前财产公证现象的增加?孙伙清不这么认为,他说“这主要是社会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千百年来人们对婚姻的美好期许。但近年来,离婚、再婚现象不断增多,人们也开始对婚姻进行理性的思考。周莉告诉记者,分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数量,再婚夫妇占了很大比重,他们大多经济独立,情感理智。有些人经历过一次离婚的痛苦,知道离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希望家庭账目清清楚楚。

其二,现在年轻人的结婚年龄越来越晚,打算结婚的人大多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前只有一间宿舍、一张床就成家了,兜里没有一分钱,哪有财产可以公证?”年过六旬的李先生说,在他们那个年代,压根没听说过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但28岁的王**就不同了,工作5年多,存折上已经是5位数了,她可“不想让这笔钱变成婚后财产”。此外,不少家境富裕的人士在婚前财产公证中也占据一定比例。“我一辈子辛辛苦苦创下事业,自私地讲,我不希望这笔财富被未来的女婿分走一半。”家境殷实的杨先生说。

从难以启齿到坦然面对,婚前财产公证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它是一开始就传递出对婚姻不信任的讯息,还是为爱撑起保护伞?尽管人们的认识仍有争议,但婚前财产公证为当事人省去不必要的财产争议,却不容置疑。

孙伙清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不是感情的障碍。

“毕竟在恋爱期谈钱比感情结束后谈钱,还是要方便一些。很多人为了财产问题,扯不清楚,在法庭上吵得不可开交,只会彼此伤害得更深。”王**说。

陈女士的家境富裕,家产好几百万元,而她的男朋友张先生只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小职员。开始,女方家人都担心张先生是看中了她们殷实的家底。为此,张先生特地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果然,在公证的“保护”下,两人婚后没有为钱发生争吵,张先生也受到女方家人的尊重。

50多岁的罗婆婆和60多岁的赵爹爹打算结婚时,双方的子女都为各自父母的财产操心。两位老人的“婚前财产公证”打消了孩子们的顾虑:他们去世后,各自的财产归各自子女所有;婚后共同的房子双方子女各享有一半产权。眼下,两位老人和双方子女生活得其乐融融。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提起婚前财产公证这个词,绝大多数人可能并不陌生,但究竟婚前财产公证是怎么回事儿?办起来是什么程序?恐怕多数人并不清楚,那么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你可以这样说服你爸爸的啊

林峯认为没必要做婚前公证,夫妻之间如何才能做到互相信任?夫妻之间如何才能建立一种信任关系,这是夫妻之间稳定婚姻的一个基础,那么下面给大家具体分几个方面来说明一下,朋友们可以参考下面内容:

第一,夫妻之间要保持合理距离,这样双方才能够有一个神秘感存在,从而双方就容易建立信任:

夫妻之间相处,最主要的是保持一定距离,这样才能够有一个更好沟通的渠道。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夫妻相处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刚开始的时候每天黏在一起,似乎生活就是如此,可是随着时间拉长,大约一两年左右,相互之间就会出现问题了,所以说夫妻之间保持距离是建立互信最重要的一个基石,因为只有保持距离,夫妻之间才会有一种神秘感。这夫妻生活就会越来越和谐,如果双方生活和谐的话,那么自然就很容易建立相互信任关系了,所以说在夫妻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必须要保持一定距离,这也是科学的社交距离。有了社交距离,才会有建立信任的一个基础,从而让夫妻关系越来越好,家庭越来越和睦,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二,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不能随随便便就相互争吵,这会严重伤害互信关系:

夫妻之间相互要理解对方,这样才能够让彼此关系越来越好,相敬如宾就是一个最大的基础,所以在夫妻之间相处一定要注意,互相要有礼貌,同时要相互之间保持一个良好关系,这样夫妻之间才容易建立信任,如果夫妻之间总是因为一些小事吵架,或者因为一些小事情互相攻击,那么时间一场相互的信任,就基本上崩溃了。夫妻之间相互和谐,同时保持相敬如宾的态度,这样双方就会非常用心的来建立一种信任关系,由于双方关系比较紧密,而且相互之间相敬如宾,这样双方就能够很好地建立起更好的夫妻关系,从而信任的基础就非常牢固了。

第三,夫妻之间必须要多多交流,因为交流是建立信任的基础:

夫妻之间一定要相互交流,现在很多夫妻在刚结婚的时候,每天有说不完的话,可是结婚时间一长,双方就产生了一种疲劳,因此沟通就变少了,这样情况下,自然导致夫妻双方信任程度下滑,所以说夫妻之间随时都要保持一种积极沟通态度,这样双方建立信任就很容易了。沟通是相互理解的桥梁,所以夫妻要坚持沟通,这样才能够建立一个和谐家庭,才能够让夫妻之间相互信任。

我不能接受,现在的婚姻法不是结婚以后房子就都属于双方,在婚前就想做财产公证无非就是害怕而已,这也恰恰说明了这个人不是真心爱对方的,而且对对方还缺乏信任。

当我们爱一个人时,我们会无条件地信任她。当我们不爱一个人时,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值得怀疑的。我觉得男方是自私的、物质爱情孰轻孰重,他的这个做法一目了然。我觉得最主要的问题则还是男方尚未遇见对的那个人,爱的还不够,想得太理所当然。男方征婚条件包括了女方的学历、收入、家庭环境、性格、外貌、年龄等什么都包括在内,却唯独没有想到一个女生就算拥有了他所提到这些条件, 他们就一定能够走到婚姻的殿堂吗?要知道走到婚姻这一步,前提是双方真正地爱彼此。爱则是无条件地相信对方,敢于将性命托付给对方的。

目前,中国大多数人仍无法接受婚前财产公证。这是因为,传统上,丈夫和妻子都应该一起生活一辈子。你不能结婚之前就想到离婚后自己不能吃亏,因此对方在心理上不能接受。对方也许会说,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不结婚。如果是我的男朋友要和我做财产公证,我会毫不犹豫地和他说拜拜,这种自私的人就算以后生活在一起也保不定会为了一己私利抛弃我,我还结婚干嘛?还不如一个人生活呢,我自己又不是养不起自己。

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所有障碍都无法阻止你们相互接近,愿所有好女孩都嫁给爱情,而不是物质。愿所有良善之人娶的是爱情,而不是条件。虽然,很多人会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物质是一切的基础。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穷又如何,倘若有坚如磐石的爱情,丈夫又怎么会舍得让妻子吃一点儿苦,早就去发家致富了。那么,为了对方,吃上两年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你好,我觉得好的感情并不是金钱的问题,如果说要在结婚之前进行婚前财产的公证,就说明不信任对方,这样的感情有欠考虑,如果进行财产的公证,就表示两个人的感情也不是很稳定,心里有其他的杂念,所以代表感情也不是很融洽,才会有这样的想法不太能接受

1,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非常尊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而且对未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心,所以婚姻不需要靠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快,很多的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也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多少让人无法接受。

2,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它并不能排斥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现实婚姻并不是那么理想,它不会象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与我国传统美德之间发生的碰撞,以及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现实的撞击!在这一点上必须有个好的把握,理智的对待,以免与传统观念发生大的隔阂。如果财产公证是受父母的影响,不是因为两个人的原因去进行公证的,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因为两个人不信任对方而去财产公证,这样的感情就没必要进入婚姻,所以很多时候还是要看一下实际情况而定。只有好的感情才可以去接受婚姻。也不能因为财产的公正而影响了两个人的感情,进入婚姻的状态并不是为了去公证财产才能结婚,重要的是两个人心里不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种无私的感情才可以进入婚姻。

  夫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的有: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时金兵攻打宋朝。秦桧夫妇被金国的金兵抓走,在徐金国住了一段时间,一起回到了大宋。回去的路上和老婆吵了一架,老婆很生气,指着他的鼻子说:“我嫁到你们秦家,不过是门当户对的亲事。”光是嫁妆就值20万。你怎么了?现在你是一个破碎的囚犯,你想把我扔在路中间。摸着良心让狗吃了吧!”秦桧听了这一骂,登时无语,顺从地拉着妻子继续前进。

据我们所知,我们的妻子姓王,但我们暂时不知道她的名字。让我们称她为王女士吧。王女士有背景。她的祖父是宋徽宗的宰相,她的表妹是著名的女词人李清照。然而,当她和秦桧吵架时,她没有提到任何这些背景,只提到她的嫁妆值多少钱。她的嫁妆值多少钱?二十万铜币。北宋末年,按照开封铜币的综合购买力,一枚铜币相当于13角钱。总是1000元,相当于130元。20万就是2600万。哦,难怪王**如此伟大和傲慢。宋末,尤其是江南,女孩子出嫁,父母花在嫁妆上的钱比男父母花在彩礼上的钱多得多。在当时,常见的嫁妆不仅包括穷人和富人家庭都必须为女儿准备的金银首饰,还包括一串铜钱、几箱布、笼子里的衣服和成套家具。有条件的家庭甚至用土地和房子给女儿做嫁妆。比如南宋有个叫郑青仪的姑娘结婚了。嫁妆清单包括500亩土地,30家店铺,10万铜钱。相比之下,妻子王的嫁妆价值20万元,可能显得有点小。

女方父母之所以要准备那么多嫁妆,就是怕嫁妆被人笑话。二是提高女儿在婆家的经济地位。嫁妆越多,她在公婆和老公面前越有发言权。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宋代女性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当然还有第三个原因:按照宋朝的法律,嫁妆是已婚妇女唯一可靠的纯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换句话说,无论父母给女儿多少嫁妆,都是浪费水。因为以上三个原因,宋人娶了女儿,几乎不顾一切地拿出了相当多的嫁妆。比如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娶了一个女人,卖了9400亩耕地,折合成近300万元。那时候苏哲年过半百,在北京工作多年,连套房都没买。

父母不惜一切代价给女儿嫁妆,女儿自然会珍惜得到的嫁妆。进门之前,女方父母会列一份密集的财产清单,注明给女儿准备了多少珠宝、衣服、房子、土地;过门后,新媳妇会请婆家在祠堂里做个说法,向祖宗说明媳妇带来了什么。这些东西没有非妻同意是不能用的。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已婚女性仅有的财产权利以及财产权利带来的家庭地位,不仅要有婚前公证,还要有婚后宣誓。我猜测文章开始前,王女士结婚了,她会对嫁妆进行公证。在婚后漫长的吵架生涯中,她可能不止一次用这份公证书展示自己20万的嫁妆,证明自己的合法地位,证明自己值得丈夫的尊重。这一幕,乍一看很俗,但仔细想想,又很悲哀。

婚前财产认定并不是像部分人想的那样,会伤及双方的感情,恰恰相反的是,进行婚前财产认定反而有助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维护和婚姻的长久。

首先,进行婚前财产认定有助于双方在结婚之前摸清楚对方的真正的财务状况,假如一方有欠债的情况,后者是有隐瞒的财产,合法的还是非法的,都是对对方的隐瞒。有很多人为了能顺利和伴侣结婚,谎报自己的财产状况,等到结了婚,生米煮成熟饭以后才摊牌。这种事情如果在结婚以后才发现的话,恐怕婚姻不保了,就算是不离婚,怕也是躲不过债务!因此,婚前财产的认定是对对方的更了解,也是对自己婚姻的负责。

其次,当你们结婚以后产生了感情问题的时候,也可以少去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尤其是在财产方面,直接走法律就好了。如果一个人想要利用离婚来分走财产或者想让另一个人净身出户,那都是不可能的。所以,这样是不是也会降低离婚率呢?婚前财产协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束缚或者说是规范一个已婚人士的行为,好让他更好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个也是对婚姻的负责人,也不算是什么伤感情的事情呀~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婚后若父母想把房子赠与给子女,应当明确赠与的对象,否则视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与。如果一方婚前的财产,比如说是老房子由于拆迁获得的赔偿,还应当属于个人所有,除非两人达成意愿,一方愿意与另一方共同享有。否则,这种情况下的赔偿是一个人所有。

我希望大家能够理性地看待婚前财产协定,不要一味地否定或者是捧高它。当然啦,甜甜的爱情最难得是双方的忠诚,金钱也不完全能够衡量爱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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