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秦香莲这个人物,就因为她要陈世美必须死。
她是戏曲故事里少有的决绝的人物。
其实戏曲故事像陈世美这样负心薄幸的男子多得是。
还有一个故事叫做《花枪缘》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另一个遭抛弃的女人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叫姜桂芝。是南阳地的大家闺秀,不仅家财万贯,更是武艺高强。
其父救了上京赶考的举子罗艺,姜桂芝看中罗艺,两人在姜家结为夫妻。
罗艺在姜家学会了花枪,再次上京,从此再无音讯。
四十年后,从征叛的官兵空中得知,燕山有一个名叫罗艺的人造反,姜桂芝当即反出南阳,千里寻夫。
可是当姜桂芝举家找到罗艺的时候,罗艺的表现却连陈世美都不如,如果说陈世美当年仅仅因为皇家威势所逼,不得不为,还情有可原的话,罗艺的行为就是彻底无耻地,因为他已经造反,已经自立山头,没有人可以威逼他,他仅仅为了颜面而彻底抹杀自己的 历史 ,不加相认。
陈世美还只是派人暗杀,罗艺却是摆兵布阵,亲自相应,用自己在姜家所学的花枪来应战自己曾经的爱人和师父,甚至使出绝招“回马三枪”。
和秦香莲依靠清官包拯不一样,姜桂芝依靠的是自己的本领,当年她并未将枪法全部传给老罗艺,依靠自己的本领将这个负心的男人打落马下。可是当看到自己的曾经的男人由强势变为弱势的时候,姜桂芝竟然选择原谅这个背叛自己四十年的男人。
整个故事得到了大团圆的结局。
但是这么一个绝情的男人,你怎么就这么绕过了他。
我就想,倘若姜桂芝是秦香莲怎么办?那他直接被罗艺杀死了,从此没有人记得他的冤屈。
秦香莲就是这样的命运啊,她完全没有能力反抗。
她依托的不过就是包青天。
但是皇帝都下圣旨了要他活,包拯都动摇了,要不就让他活吧。
但是秦香莲魅力的一面就露了出来:我不原谅,必须死。
看见自己仰仗的包青天如此退缩,秦香莲却报之以不屑,她说包拯也不过是徒有虚名,责其官官相护。最终使得包拯动容,置上级指令于不顾,斩杀了驸马陈世美。
这才是女性应该有的态度。
“ 驸马爷,进前看端详,上写着秦香莲三十二岁,状告当朝驸马郎。欺君王瞒皇上,悔婚男儿招东床。杀妻灭嗣良心丧,逼死韩琪在庙堂 ”《铡美案》这出戏是我少年时代除了《女驸马》之外我觉得最好听的一场了,这是综合明代《包公案百家公案》和清代的《三侠五义》所改编的一个作品。
写了书生陈世美家境贫寒,寒窗苦读十几载,和妻子秦香莲也是恩爱有加,后进京赶考,留秦香莲在家照顾公婆和孩子。陈世美一朝的中头名状元,宋仁宗看他仪表堂堂还是个才子,就问他可曾娶妻,谁知他欺君罔上,说自己不曾娶妻,于是宋仁宗就把公主许配给他,让他当了驸马。谁知一朝得势之后,就把秦香莲母子抛于脑后。男的都是大猪蹄子,一旦得势之后就忘了当年在默默为家里操劳,默默支持他的糟糠之妻。但是就这一点来说,秦香莲倒是不至于去告状。
但是按照规定,父母去世之后三年之内是不允许有喜事的,到了明朝甚至还存在丁忧,就是回家为父母守孝三年,另外他还犯了欺君之罪,隐瞒皇帝娶妻的事实。
丈夫几年了都杳无音讯,秦香莲于是决定去京城千里寻夫,但是陈世美怕他们母子暴露了他已经娶妻的秘密,就派韩琪去杀他们母子,而韩琪却知道了陈世美的丑恶嘴脸,不忍心对秦香莲母子下手,但是又无法回去和陈世美交差,于是就在庙堂之上自尽。陈世美不要脸到如此程度,陷害秦香莲杀了韩琪,又将她发配边疆,想在去边疆的路上杀了他。幸运的是秦香莲为人所救。
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面对这样的衣冠禽兽,真是死不足惜,不是秦香莲一定要让陈世美死,而是他本身就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死了活该。
秦香莲就是一个普通的民女,陈世美死不死哪是她能够决定的,说到陈世美该不该死,那我们要先来看看宋朝的法律。
从状纸来看,陈世美涉及的罪名有好几个,第一是欺骗皇上、停妻再娶;第二是杀妻灭子;第三是逼死韩琪。
首先我们来说说停妻再娶。
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本来有老婆又再娶了一个,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重婚罪。重婚罪搁在现代不是什么重罪,属于不告不理的罪行,在宋朝也差不多。
按照宋朝的法律,“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从这里看来,停妻再娶地处罚和现在也差不多,处罚并不重。
秦香莲携儿带女背井离乡来找陈世美,只是因为家乡遭灾活不下去了,所以在知道陈世美另娶了公主之时,她的要求也只是想让陈世美认下他们。陈世美要是个聪明人,出点银子把秦香莲母子生活安排好,把自己的难处跟秦香莲好好说说,秦香莲母子如果衣食无忧,以她对陈世美的感情怎么可能会去告他。如果没人告,包青天再铁面无私也不会主动去管这些闲事吧,陈世美照样可以做他的驸马。
可陈世美呢,不仅不认秦香莲母子,还把他们赶走了,赶走也就罢了,他还派家将韩琪去追杀他们母子,这就涉及了第二个罪名杀妻灭子。
说到杀妻灭子,就这个故事来说,买凶杀人可能更为准确一些。
按照宋朝法律,买凶杀人的,按照谋杀罪处罚,只要起意并派遣了不管杀没杀得了人,都要判徒三年;因此导致受害人受伤的,主谋者要判处绞刑;受害人死亡的,要判处斩首。
这跟现在的法律也差不多,跟停妻再娶相比,这个罪名就重多了。好在陈世美的家将韩琪是个有良心的人,他知道真相后不忍心杀秦香莲母子,这也无形中减轻了陈世美的罪名。因为秦香莲母子也就是受害人没有死,所以,陈世美的罪也够不上死刑,刑罚大约也就是判几年有期徒刑,罪不致死。
逼死韩琪这到底是个什么罪名?
《铡美案》里韩琪的死有很重要的作用,就是因为他的死坚定了秦香莲状告陈世美的决心,也最能调动观众的情绪,认为陈世美该死。
可我们仔细想想,韩琪是自杀的,能把他的死完全算在陈世美头上嘛?我一直觉得韩琪在这出戏里死的很不值,不忍心杀秦香莲母子也就罢了,大可以一走了之,为什么一定要自杀呢。后来想明白了,这是剧情需要,并不是他想不想的问题,如果他不死,后面包青天怎么好铡陈世美呢。
所以说,民间传说的《铡美案》并不一定符合 历史 ,我们看看就好别太当真。它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是老百姓心里的一种愿望,希望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把铡刀,惩恶扬善还世间一个公道。
如果指的是影视剧中或者戏剧中的故事,那么我觉得并不是秦香莲非要让陈世美死,是陈世美一直在作死。
1 攀附权贵,喜新厌旧
陈世美与秦香莲十年夫妻,红袖添香,他埋头读书的时候都是秦香莲操持家中事务,在他无权无势的时候在背后支持他,一朝中得状元,宋仁宗见陈世美不但学问好,而且人长的仪表堂堂,所以将公主许配给他,陈世美为当驸马,欺骗皇帝说并未娶妻生子,一口答应。这就相当于现在男人没钱的时候,老婆砸锅卖铁帮扶他,一旦成功了,就把老婆踹了娶了个年轻漂亮有钱的,搁谁谁不想弄死他。但是对于秦香莲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正面女性形象来说,单单这一件事还不足以让秦香莲去告状。
2 杀妻灭嗣,挑战人伦
当时陈世美的父母刚刚离世,按照当时的律法来说,丧期三年内不能娶妻,而且欺骗皇帝并未娶妻那是欺君之罪,秦香莲又是在他落魄的时候嫁给他,从唐代开始便有“七去三不去”的规定,糟糠之妻休不得。所以在陈世美打算当驸马的时候,他已经犯了这三条律法了。
秦香莲见陈世美毫无音讯,便携子寻夫,陈世美怕秦香莲与他们孩子的出现会使事情暴露,于是便派韩祺去杀秦香莲与其子,但是韩祺此人正直不阿,不忍心下手,于是被逼自杀,陈世美便诬陷秦香莲杀死韩祺,秦香莲被发配边疆,陈派杀手在中途欲杀秦香莲,被人所救。
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陈世美是犯法了被判刑,并不是秦香莲想不想让他死的问题,是法律让他死。
况且,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秦香莲还留着陈世美这种人过年吗?
3 滥杀人命,累及无辜
为了掩盖曾经与秦香莲曾经为夫妻的事实,他买凶杀人,连累无辜的人惨死。
所以真不是秦香莲非要告状他,而是他非要作死。
但是如果从 历史 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很有可能是杜撰而来的,根据当地的陈世美的碑文和当地流传的传说,陈世美是一个刚正不阿的清官,但是因为同乡来找他,索要官职被拒绝,因此怀恨在心,将陈世美塑造成一个抛弃妻子,攀附权贵的小人形象,并编成戏剧流传下来,相传清朝末期,曾经有陈世美后人看到此戏剧,气到吐血,召集了家族成员殴打演员,演出被迫停止。而且当地也曾经流传过“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说法。
宋朝时期,新科状元陈世美,被招为了东床快婿,从穷小子一步登天,娶了皇家的金枝玉叶,瞬间富贵荣华。但是他心里还是隐隐不安,因为他隐瞒了他有妻有子的事实。
原配妻子秦香莲,送丈夫陈世美赴京赶考之后,便在家一心一意照顾儿女,伺候公婆。怎奈家乡遭灾,两个老人活活饿死,万般无奈之下,她带上一双儿女,赶奔京城,来寻找那个一去无踪影的丈夫。
她投宿的店家是个好人,听她诉说便明白了她的丈夫,已然成了皇家新贵,以她的身份,想见到他无异于登天一般。给她出主意让她去拦轿喊冤,她拦的轿子,正是当朝宰相王彦龄。
王丞相也是好意,找个借口把陈世美约到自己府上,让他夫妻团聚。怎奈陈世美为了自己的前程,狠心拒绝,根本不认香莲母子。王丞相好言相劝,那个忘恩负义之徒冷笑一声,如果看着她好,可以自己留下!气的老头浑身发抖,给了香莲一把折扇,让她去开封府告状。
陈世美知道妻儿找来,心惊胆战,唯恐欺君之事暴露,一不做二不休,派府上韩琪去追杀秦香莲母子,务必要刀头见血。
韩琪也是心善之人,他知道详情以后,痛恨驸马的无情无义。把香莲母子放走,自己刎颈自杀。秦香莲眼看着韩琪替自己而死,对丈夫的恨意越加强烈。她拿上那把带血的刀,去开封府告状去了。
包拯坐镇开封,接到香莲状纸,把驸马请来,本意也是好言相劝,但是,驸马看到原配妻子还活着,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守着包拯就想行凶,让秦香莲最后的一丝希望都破灭了。她怒斥这个忘恩负义的人,她身上还穿着公婆孝,他身上却穿着莽龙袍。一双儿女他不认,逼死韩琪罪难逃。包拯眼见驸马执迷不悟,便升堂问案,但是陈世美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拒不认罪。
公主和国太听说此事,摆驾来到开封府,只为让包公网开一面,放过驸马。包拯无奈,拿出银子递给香莲,但是香莲不要,她说原以为包公是青天,却不想官官相护有牵连。从此以后她就是冤死也不告官。
包拯触动很大,顶住了重重压力,把驸马就地正法。为香莲母子讨回了公道。
我觉得秦香莲本意不是让陈世美死的!真正要他死的人是皇帝 是包青天!她拉扯儿女 千里迢迢找到陈世美只是为儿女讨要一个说法 为自己更正一下名分而已!得知陈世美 做官 娶妻的同时,估计她已经意识到陈世美不可能回头了……毕竟欺瞒皇帝可不是闹着玩的!在告状的道路上,来自皇权势力不断打压,彻底激起秦香莲这个女汉子的 仇恨 愤怒 ……如果没有 包黑子 也许她会冤死牢狱或找个歪脖树结束自己!还真是神来之笔,包青天驾到!事件 的公开化 透明化,直接升级到国家 皇权 皇帝家丑的高度!其实杀死陈世美的是千夫所指的皇帝 是皇权 !!!老铁们你们是咋理解!欢迎各位评论指正!
对于这个问题,先不考虑 历史 上陈世美的原型问题,我们就戏曲内容讨论。
若说负心汉的代表人物,陈世美绝对首当其冲,这都取决于戏曲《铡美案》的广泛传唱,陈世美抛妻弃子、阴险狠毒的形象令人愤恨不已,其最后被包青天送上龙头铡的下场更让人拍手称快。而非要问陈世美为何会死,实在怪不得秦香莲,只因为陈世美一直在自作孽,故而不可活。
首先:抛妻弃子,背信弃义
陈世美与秦香莲原育有两个子女,两人琴瑟和鸣,举案齐眉,日子虽不宽裕但家庭和睦温馨。陈世美在寒窗苦读时,秦香莲是其背后的坚盾,秦香莲一边照顾一对子女,一边夜织日耕,另一面还得恪守古代女子的封建礼教,孝顺公婆。陈世美则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皇天不负有心人,陈世美终于考取了状元,金銮殿上,宋仁宗因见陈世美举止不凡,气宇轩昂,鸾章凤姿,意欲将公主指婚与陈世美,便问其婚姻状况,古话说人生四大喜事: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 此时的陈世美完全被利欲冲昏了头脑,登时把家中妻儿父母抛诸脑后,谎称自己未婚,如愿当了驸马爷。
其次,欲杀妻子,罔顾人伦
在家中苦等未见夫君归家的秦香莲,便携子进京寻夫,在京中听到了夫君高中状元喜当驸马的得意事,秦香莲上门欲与夫君相认,不想陈世美不仅拒绝相认妻子,还暗中派韩琪追杀妻子儿女,其心之毒非常人能忍。韩琪在追杀这一母二子时,明白真相后不忍下手,又不敢回去复命,只能自尽谢罪。陈世美知道后反而诬赖秦香莲杀害韩琪,意欲至秦香莲于死地。秦香莲在被判处发配边疆时,被人救下。
在这一节,陈世美犯的不仅仅是道德上的问题了,而是杀人未遂,视法律于儿戏,意欲只手遮天,为法律所不容。
最后,后人改变结局,以快慰人心
《铡美案》的原型《包公案》中,陈世美最后的结局是发配边疆充军,清人觉得陈世美所作所为罪大恶极,不可原谅,便将其结局改为命丧龙头铡下。更加彰显一种恶有恶报,天理昭昭的正义感,引导善恶有报的价值观。
故而,陈世美不是被秦香莲告死的,一切皆由他自作孽罢了。
其实我特别喜欢《铡美案》和《四郎探母》!当然了陈世美是被好友玷污百余年也是事实!
我们就以戏曲内容来分析下,我倒不认为秦香莲一定会是要陈世美死,要陈世美死的是包公吧!
为什么这么说呢?从现实角度来说,包公才是铡美案最大的受益者!古人注重名声,本来就以刚正无私而成名的包公,再在履历上添上一笔不畏皇权,那只能是,锦上添花!
为什么秦香莲不愿意让陈世美死呢?因为古人女性生存依靠男性,即使秦香莲再恨陈世美,她又不得不依靠陈世美,我想秦香莲要的是活老公,而不是鬼丈夫!陈世美是铡了,铡完之后呢,从现实角度来考虑,秦香莲的后半生呢?哪里会是她的容身之所呢?
再从律法来说:首先呢,秦香莲守孝三年,已经符合三不出之例,所以呢,应判秦香莲属原配,不得陈世美不得休妻!然后呢?陈世美骗皇家实属欺君,斩是一定要斩的!但是古人讲究也是一夫一妻,所以应判公主婚姻无效!(当然了,公主不能做小)!
再然后,讲人情。公主被退,那皇家脸面就丢大了,包公要是敢这么办,指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公主退是不能退了,那怎么办呢?其实也好办,古人很聪明啊,出于政治原因,一正妻二平妻就是最常见的政治联姻了!正妻是秦香莲不假,可是平妻还空着呢啊!虽说皇家还是丢人,但至少不是明处吧!至于陈世美,想杀,想啥呢?信不信公主找你玩命!
可是包公这一铡,自己留下美名了,皇家不是面子了!可是最后苦了的却是秦香莲与公主了!秦香莲无依无靠,公主虽说可以锦衣玉食,可是冷裘孤枕之苦,诉与谁说?
还有苏三里的王景隆,她救了苏三,可是苏三却只能为妾,而老沈家除了小妾苏三,人都死绝了,老沈家的万贯家财呢?
古时是女性悲哀的时代,很大的悲哀在于:明明她们做不得的主,却被某些人利用,成为了他们的牺牲品!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秦香莲并不是一定要让陈世美死,而且陈世美一直在作死!秦香莲在陈世美家境贫寒时与他相爱,考取功名后还迎娶了公主,显然忘记了自己的妻儿,不回家探望妻儿就算了,父母的生死也不问,秦香莲进京披麻戴孝毫不动情,你说他跟秦香莲的感情是假的,不爱秦香莲,这些都可以接受,难道父母也是假的嘛!禽兽不如!派韩琪去行刺自己的妻儿,一个外人都不下不了手,更何况是自己的丈夫和孩子的爸爸,他所做的这些真的是作死,这些事放到如今的生活当中,吐沫可能都会把他淹死!
北宋年间,陈世美进京应试,考中状元,被招驸马。其家乡连年荒旱,父母去世,妻子秦香莲(湖广均州人士,今湖北丹江口人)携儿女进京寻夫,闯宫遭逐。丞相王延龄怜之,试图让秦香莲在陈世美寿辰之日扮成歌女席间弹唱以助破镜重圆,不成。
王延龄授秦香莲纸扇,暗示其到开封府告状。陈世美派家将韩琪追杀,韩终放走秦香莲母子,自刎……秦香莲逃出三官堂,至包拯前控告陈世美"杀妻灭嗣"。
包拯将陈世美召到开封府,好言相劝,话不投机。令秦与对质,陈世美自恃国戚,强词狡辩;包拯怒欲铡之。……皇姑、太后闻讯阻刑……包拯不顾,铡死陈世美。
扩展资料:
故事真相
传统戏剧中的陈世美,自报家门是“湖广均州人氏”。据《均州志·进士篇》记载:“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记载:陈世美,清代官员。
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参考资料:
忘恩负义的陈世美与忠贞不移的秦香莲几乎已经成了国人爱情生活的参照与是非标准。
只是现在人们突然发现,《铡美案》的故事在历史上是真有其人,却无其事…… □对于均州历史上是否真的有陈世美、秦香莲,丹江口市的百姓几乎是众口一词称是;而《陈年谷秘史》的作者则认为历史上并没有陈世美其人,《铡美案》中陈世美在生活中的原型,是一个叫陈年谷的人。
大凡说书唱戏,剧中人出场都有自报家门的习惯。
在戏曲《铡美案》中,陈世美、秦香莲都提到自己是湖广均州人氏。
湖广,是明代至清初时的一个行省,包括现在的湖北和湖南。
均州,就在湖北,也就是如今的丹江口市。
如果均州历史上有陈世美、秦香莲这两个人,那有没有历史文献或文物遗存能证明呢?《陈年谷秘史》一书,描述的正是有关陈世美的传说故事,作者童德伦。
童德伦,今年76岁,喜爱写作与地方志研究。
为弄清楚陈世美的来龙去脉,童德伦耗费10年精力,搜集了大量的文史资料和民间传说,写成40万字的专著《陈年谷秘史》,在2000年正式出版。
出人意料的是,童老先生认为历史上并没有陈世美这个人,《铡美案》中的陈世美在生活中的原型,是一个叫陈年谷的人。
童德伦介绍,陈世美这个人物的创作原型就在古均州,也就是书中所写的陈年谷。
但生活中的陈年谷与戏曲中的陈世美,是截然相反的一个人。
他说:“我从小时候听老年人讲,戏中的陈世美就是陈年谷。
陈年谷是一个清官,他不徇私情得罪了同学,同学们故意编戏辱骂于他。” 陈年谷,均州人。
出生于明代天启五年(1625年),自幼聪颖好学。
清顺治八年(1651年),陈年谷考取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年)考取进士。
后被任命为直隶饶阳知县。
任期满3年后,吏部考核其政绩最优,升任刑部主政,郎中。
由于政绩突出,陈年谷屡受顺治皇帝重用,被封为贵州省思石道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参政。
康熙十年(1671年)后,陈年谷升任户部郎中、侍郎。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携妻告老还乡。
据童老先生考证,陈年谷不仅在官场上一帆风顺,其道德品质也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更没有贪图福贵、杀妻灭子之事。
童德伦还搞清了陈年谷的号叫熟美,是他上学时自己起的。
因为在那时,文人之间很少直呼其名,一般都以字号相称。
据此,陈年谷也可以称为陈熟美。
陈熟美和陈世美,只有一字之差了。
□既然陈熟美是陈世美的生活原型,那么陈熟美一是政绩突出,二没当过驸马,三也没有抛弃糟糠之妻的记载和传说,与《铡美案》如此大相径庭作何解释?何况陈熟美是明末清初人,又如何让宋代的包拯给铡了呢? 童德伦认为就是一个“戏”字的缘故。
据他考证,这出戏是这样编成的:清顺治十五(1658年)年,陈熟美的同窗好友仇梦麟与胡梦蝶从均州到京都找陈熟美求官,被陈熟美讲明道理后婉言拒绝。
仇、胡二人大为不满,认为陈熟美在求学期间他们曾接济过他,现在他仕途已就,反而忘恩负义,不念旧情。
怨恨而归的仇梦麟和胡梦蝶走到河南南阳,正遇上当地上演曲剧《琵琶记》。
二人看到戏中所演正是忘恩负义之事,于是计上心来。
他们不惜花费银两,请戏班子按自己的意愿,把《琵琶记》的情节加以改造,将戏中忘恩负义的男主人公换成了他们怨恨的陈熟美,编造了一出他们认为赛过《琵琶记》的新戏。
戏的内容差不多,只是把名字换了一下。
他们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陈熟美变成了陈世美,还把陈世美说成了驸马。
改编后的《琵琶记》在河南、陕西、湖北一带的演出,还真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和共鸣。
后来根据观众的愿望,又改编成陈世美让包青天给铡了。
这是真实的故事经过了艺术加工,成为完整的戏!
大致情节:陈世美家境贫寒时与妻子秦香莲恩爱,后来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琪半夜追杀。韩琪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 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不让步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故事反映,陈世美做高官后,攀龙附凤,娶了公主,忘了家中之妻;妻代其孝老葬父,而后赴京寻陈,陈非但不认,反派人杀之。。。这是故事的原型。
这是千真万确发生在宋朝的故事,是包拯主审的案件之一!你不要听信谗言,别看这些人矢口否认陈世美的恶行,但是恶行犯下了,想遮掩的人都是恶棍!《粉红女郎》的故事情节是有这么一段戏是关于李勇抛弃岳小珊的,但是最后李勇知错能改,还是和岳小珊在一起,与陈世美是不同的,至于清朝的好官陈世美那只是又一位同名同姓者而已,不要牵扯到宋朝的《铡美案》中去。
秦香莲故事梗概:
宋朝时代,湖广均州府有一个叫做秦香莲的妇女,她的丈夫陈世美上京赶考,一去三年无音信。秦香莲在家里含辛茹苦,穷耕苦织,奉养公婆和抚育儿女。不料连年灾荒,公婆都饿死了。秦香莲草草埋葬了两个老人,然后带领着儿子冬哥和女儿春妹,一路跋山涉水,沿途求乞,到京城(汴梁)来找寻自己的丈夫。秦香莲到京城的第一天,就从客店店主张元龙的口中打听到陈世美已经中了状元,并且被招为驸马。香莲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又喜又惊:喜的是丈夫的下落已明,惊的是陈世美做了驸马。第二天早晨,张元龙带着秦香莲母子三人到驸马府——紫墀宫找陈世美,但陈世美却不让他们进宫。后来,由于门官的帮助,秦香莲才闯进宫去。在紫墀宫里,秦香莲见到了离别三年的丈夫。陈世美不肯收留香莲母子,要把他们撵出宫去。当时,秦香莲心中虽然很痛苦,但仍然向陈世美诉说家乡连遭灾荒和公婆双双饿死的不幸,希望陈世美能认下妻子儿女。面对着父母恩、夫妻情、儿女爱,陈世美也稍有感动。但当他一摸到自己头上戴的乌纱帽和身上穿的蟒龙袍,想到了与皇姑成婚后的荣华富贵,便又狠心地把秦香莲母子赶出宫去。秦香莲被赶出宫后,在街上遇见了三朝元老、宰相王延龄朝罢回府,便拦轿控告陈世美。王延龄很同情秦香莲的遭遇,便给她出了一条计策,叫香莲假扮做一个卖唱的,在陈世美寿诞之日入宫唱诉。香莲到京的第三天,正是陈世美寿辰之日,紫墀宫张灯结彩,鼓乐齐奏,贺客满堂。宰相王延龄亦借贺寿为名,带着香莲进宫去在筵席前卖唱。尽管秦香莲一字一泪的哭诉自己的身世和家庭的苦难以至泣不成声;尽管王延龄在旁多方婉言相劝,但陈世美却是狗肺狼心,无动于衷,他不但数次想将香莲赶出宫去,并且出言冲撞了王延龄。王延龄在盛怒之下,将自己的白纸扇一把交给秦香莲,嘱她到开封府府尹包拯处去告状。陈世美见王延龄气冲冲走出宫去,怕对自己不利。于是一面传话州司衙门,将香莲母子赶出京城;一面又派遣宫中武士韩祺去追杀香莲、冬哥和春妹,企图灭口。在京城郊外的一所古庙中,韩祺找到了秦香莲母子三人。但经过香莲的诉述以后,韩祺才恍然大悟:原来要杀的并不是陈世美的什么仇人,而是陈世美的妻子儿女!韩祺左右为难:要杀香莲母子吗,不忍心下手,不杀吗,钢刀上又没有血迹做回证。最后,为了不昧良心,不背正义,韩祺终于放走了秦香莲母子,自己则引刀自刎而死。香莲悲愤交加,咬牙切齿痛恨陈世美的恶行,她拿起了钢刀,急奔开封府去告状。这时候,开封府府尹包拯正从陈州放粮回来,一面让秦香莲去写状子,一面叫王朝去骗陈世美到开封府来。陈世美带了上方宝剑,气焰千丈地来与包拯相见。起初,包拯还正言相劝他认下香莲。陈世美却全不领情,不但坚决不认,并且倚仗皇权欺人。包公见陈世美执迷不悟,便传令击鼓升堂。在公堂上,秦香莲理直气壮地控诉了陈世美忘却父母、不认妻儿、杀妻灭子三大罪状;铁证如山。但陈世美却仗势不受开封府的审理,且想在公堂上行凶杀害秦香莲,包拯忍无可忍,便喝令刽子手打落陈世美头上的乌纱帽,剥去他的蟒龙袍,用法绳把他捆绑了起来。跟随陈世美来的内侍见势不好,急忙跑回宫去报信。皇姑闻讯大惊,连忙摆了车辇,赶到开封府来讨人;但包拯却坚持不放陈世美,一定要为民伸冤。皇姑没有办法,只得回转车辇,去请她的母后。国太到了开封府,用威胁利诱都吓不倒包拯,便蛮不讲理,强夺冬哥和春妹;并且耍赖:不放陈驸马,就坐守开封府不回宫。包拯见国太变了脸,左右为难,无可奈何,只得捧过自己的俸银三百两赠与香莲,劝她与儿女回家。秦香莲有冤无处诉,怨包拯也是个官官相护的人,并且退回银两。包拯听了香莲的话,愧愤交加。他宁愿弃官丢职,也要为香莲伸冤。包拯不顾国太与皇姑的阻止,一手摘下头上的乌纱帽喝令开斩!这个贪图荣华富贵,狠心杀妻灭子的陈世美,终于死在铁面无私的包拯的龙头铡刀之下!
1、人物简介:陈世美,又做陈士美,是传统戏曲《秦香莲》(又名《铡美案》)中的人物。在剧中是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反面人物,最后被包拯所斩,也因此在后世成为负心人的代名词。陈世美的形象与故事最早出自明代小说《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
2、故事简介: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湖广均州人氏,今湖北丹江口人)恩爱和谐。十年苦读,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祺半夜追杀。韩祺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
3、包拯欲治陈世美之罪却苦无实证。陈世美假意接秦香莲回驸马府,又以二子逼迫秦香莲在休书上盖印。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朋家夫妇,途中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不让步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陈世美,又做陈士美,是传统戏曲《秦香莲》(又名《铡美案》)中的人物。在剧中是忘恩负义、抛妻弃子的反面人物,最后被包拯所斩,也因此在后世成为负心人的代名词。陈世美的形象与故事最早出自明代小说《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
陈世美确有其人,但是人家是忠臣,清官,人家夫妻感情好得很。陈是湖北人,有个老同学想找他开个后门,但被陈拒绝了,于是这个老同学阴险的写了陈世美抛妻弃子的戏,还到处演,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硬是把个好人污蔑成了个历史罪人。
风传中历史原型为清代官员陈年谷,但这是明显的伪考证,因为陈世美是明朝小说《包公案》中的人物,明朝人写小说,怎么可能以清朝人为原型呢?很显然,《铡美案》是根据《包公案》中的第二十六章改编的,并无真实历史原型。
注:陈年谷是清朝顺治年间的人,又名陈熟美。大概因为名字相近,有人据此生出原型是他的附会。
据《湘州志·进士篇》记载:“顺治十二年,乙未科史大成榜,陈年谷,官贵州思石道兼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参政。”又据《湖北历史人物辞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记载:陈世美,清代官员。原名年谷,又名熟美,均州(即湖北均县,现丹江口市)人,出身于仕官之家。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
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湖广均州人氏,今湖北丹江口人)恩爱和谐。十年苦读,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祺半夜追杀。韩祺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
包拯欲治陈世美之罪却苦无实证。陈世美假意接秦香莲回驸马府,又以二子逼迫秦香莲在休书上盖印。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朋家夫妇,途中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不让步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者日多,难于应付,乃嘱总管家一律谢绝。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梦蝶,昔日与他进京赴考时,曾以钱财相助,因遭总管家回绝,顿生报复之心,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妻灭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相传清末一河南剧团到均州演出此戏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气得当场吐血,陈世美第八代孙还组织家族众人,当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死伤数人,演出被迫停止。
丹江口市的童德伦老人为解开陈世美之谜,花费了数十年心血,他认为:陈世美在历史上实确有其人,当地民间传说和1992年在丹江口市发现的有关陈世美的碑文记载,陈世美都是为官清廉、刚直不阿、体察民情的清官。那些强加在他身上的所谓嫌贫爱富、杀妻灭子之事,乃系嫉贤妒能之辈所为。因此,均县有“北门街不唱陈世美,秦家楼不唱秦香莲”的俗话。
清代陈世美怎么会被宋朝的包公铡了呢?二百年来,《铡美案》虽然在世上演唱,使陈世美臭名昭著,但从现在搜集的大量素材来看,《铡美案》确属戏剧舞台上的历史“冤案”。
注:由于明人安遇时小说中便出现过此人,因此,童老先生的考证明显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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