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韩国重大新闻

09年韩国重大新闻,第1张

1韩国总统卢武铉坠崖身亡

卢武铉 (Roh Moo-hyun) 1946年8月6日出生于韩国庆尚南道金海市峰下村一个农民家庭。青年时代,他曾就读于韩国釜山商业高等学校。1966年毕业后,他曾在韩国军队服役。1977年,卢武铉出任大田市地方法院法官,1978年成为律师。

1988年,卢武铉当选韩国第13届国会议员,由此正式踏入政坛。1990年,他担任韩国民主党企调室长,1993年3月起任民主党最高委员。1997年11月,他出任政治国民会议副总裁。1998年当选第15届国会议员。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卢武铉担任韩国海洋水产部长官。

2001年9月,卢武铉宣布参加韩国总统竞选。同年10月,他出任新千年民主党最高委员会委员,并从2001年11月起任新千年民主党常任顾问。2002年7月,卢武铉被推举为新千年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同年12月,他在韩国第16届总统选举中获胜,当选为韩国第16届总统。2003年2月25日,卢武铉宣誓就任总统。2003年9月29日,卢武铉宣布退出新千年民主党。

2004年3月12日,韩国国会以法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票通过了弹劾总统卢武铉动议案,卢武铉即被中止总统权力,由国务总理代行总统权力。5月14日,韩国宪法法院对卢武铉总统弹劾案做出判决,宣布驳回国会提出的总统弹劾案,卢武铉将立即恢复行使总统权力。 韩国总统卢武铉遭弹劾始末 卢武铉遭弹劾要因种种 韩国政治危机大事记

2朝核问题

朝鲜发出将进行核试爆的表态之后,国际社会一片哗然。中国政府也在第一时间表示关注,呼吁朝鲜保持克制。人们担心,朝鲜进行核试爆,不仅将完全颠覆现有的东北亚秩序,而且可能引起整个世界格局的动荡。分析认为,朝鲜一旦核试爆,将使地区局势处于危险的境地。

从政治上讲,美朝关系将严重敌对,朝鲜会更加孤立无援

分析认为,朝鲜一旦核试爆,美国一般会有两种选择:通过武力推翻朝鲜现政权;对朝鲜采取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将其完全封闭起来。日本则会跟随美国的做法。而韩国期待通过接触政策劝说朝鲜的做法也将落空,被迫对朝采取强硬政策,届时诸如开城工业园区和金刚山旅游等朝韩合作的标志性项目将被迫停止。朝鲜可能与美日韩陷入严重敌对状态。如此一来,中朝关系、俄朝关系无疑将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中国,为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外界也对中国充满了期望。朝鲜此举实际上也是对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挑战。

从安全角度讲,东北亚的安全平衡将被打破,可能引发地区性核竞争日本早已有发展核武器的野心和实力,其所缺乏的仅仅是理由。而朝鲜一旦进行核试爆,无疑给了日本绝好的机会。韩国的情况同样如此。

日前,韩国高丽大学教授南成旭在分析朝鲜核试验带来的后果时指出,"核武器会使其他所有武器变得无力,韩国对朝鲜遏制力将下降一半以上","以后无论哪个政府上台,都难以处理来自国内的'我们也要拥有核武器'的压力。

"对国际社会而言,朝鲜的举动无疑给那些有意发展核武器的国家起到很好的"示范"效应,刺激他们紧跟朝鲜的脚步,这无疑将使《核不扩散条约》成为一纸空文,全球将再次笼罩在核阴云之中。如此一来,中国将不得不应对更多的核邻国,战略安全环境受到破坏。

从军事角度讲,东北亚地区将很可能成为重兵云集的潜在冲突策源地

一名高级官员曾明确指出,若朝鲜进行核试验,美国将派出航空母舰封锁朝鲜,驻日、驻韩的美军以及两国的部队都将保持高度警戒状态,朝鲜半岛可能重新回到50多年前的军事对峙状态。大兵压境之下,中国来自周边的军事压力徒增,并可能形成链式反应,不仅台岛内的"台独"分子可以此为依托,做出跨越"红线"的举动;日本在侵占钓鱼岛以及东海资源问题上也可能变得更加有恃无恐。

从经济角度讲,东北亚地区良好的投资环境将受到影响 近年来,东北亚成为世界瞩目的经济快速发展地区,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一旦东北亚地区安全局势因朝鲜核试爆遭到破坏,目前良好的经济势头无疑会戛然而止。韩国海外投资公司TCD的副总经理、朝鲜专家董龙升不无忧虑地指出,"资本将动荡不安,暂时投机性外国资本将像退潮一样离开",韩国经济将因此遭受致命打击。而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竭力营造的和平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也会受到冲击。

从环境角度讲,朝鲜半岛的生态系统也可能遭到破坏 通常来讲,地下核试验应当在至少面积为50平方公里的沙漠地带进行,以避免污染地下水。然而朝鲜境内并无沙漠,而且拥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如果朝鲜在境内进行核试验,由于地形狭小,放射性污染物极易渗透进地下水中,可能对整个朝鲜半岛的水力资源形成污染,其周边海域也不排除被污染的可能。

而中国与朝鲜接壤,地下水脉相连,领海交接,不排除东北地区地下水也遭到污染的可能。如果朝鲜核试爆失败,引起大气污染,环境破坏将更加严重。

此外,朝鲜的核技术是否真正成熟还成问题。一旦在核试验中出现疏漏,朝鲜的整个国家和民族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所以舆论认为,朝鲜进行核试验,所带来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其一个国家,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国会,立法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审议各项法案;审议国家预决算;监察政府工作;批准对外条约以及同意宣战或媾和、弹劾总统和主要政府官员、否决总统的紧急命令等。实行一院制,共300个议席,议员任期4年。第21届国会2020年4月选出。http://mepzxcom/zd/ym

朴槿惠态度转变积极配合调查

当地时间3月12日傍晚,在宪法法庭宣布弹劾总统的判决将近48小时后,朴槿惠搬离青瓦台官邸回到位于三成洞的私宅,八名国会议员和大批支持者在门口等候着。朴槿惠没有就弹劾判决表态,直接进入私邸。

随后青瓦台前发言人闵庚旭代替她向媒体记者称,朴槿惠为自己没能完成总统职责向国民致歉,称自己愿承担一切结果,但她同时表示,“虽然需要时间,但我相信真相会大白。”代总统黄教安在法院作出判决后,也向民众道歉,希望支持和反对朴槿惠的两个阵营尽快结束抗争。

韩国检察官随即于3月15日向朴槿惠发出传讯通知,要求其于21日上午到案受讯。朴槿惠自去年10月丑闻爆发以来一直拒绝配合调查,她的律师在收到新的传讯通知后一改以往态度,表示她将积极配合。

世代的光荣与痛楚

对抗议数月的反朴民众而言,宪法法庭的判决就如同光荣革命一样。这些民众在3月11日举行第20次烛光晚会,通过摇滚明星表演、燃放烟火庆祝胜利。

但是对于朴槿惠支持者来说,她的下台意味着韩国失去对抗朝鲜的力量。他们在判决后无法接受结果,多日来手持韩美两国国旗,唱着国歌在街头抗议,在朴槿惠回到私宅后,这些支持者又转往她家门前聚集。对韩国在朝鲜威胁之下曾经动荡更迭的强烈记忆,让保守派们对强人统治维持着执着与信仰。

民调机构盖洛普在弹劾前的调查显示,77%的民众支持弹劾朴槿惠,但18%的民众反对;弹劾后另一机构Realmeter的调查显示86%支持,12%反对。

宪法法院代理院长李贞美于3月13日退休,她在发表退休感言时表示,8名法官作了非常痛苦的决定,“我相信我们因为宪法和法治能成就更成熟的民主”。

韩国学者认为这次事件尽管让韩国社会保守派和进步阵营间的严重分化再次凸显,但事件能在朴槿惠下台后顺利转向下一届总统大选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非常幸运的是,这个极端混乱事件得以和平落幕。”韩国蔚山大学国际关系教授柳钟善对《财经》记者指出,“这显示韩国人学会了怎么应对‘民主’这个棘手、甚至危险的东西。”在弹劾初期,柳教授一度担心朴槿惠会使用极端手段,如宣布戒严来保卫权力。

前大使、延世大学教授李宗明也指出,这次事件是朴槿惠个人的悲剧,但更广泛来说是关于她父亲朴正熙的历史业障——极权领袖曾通过挤压人权和民主创造了“汉江奇迹”;而她被弹劾是韩国民主和法治的实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大部分韩国民众对宪法法庭的裁决都非常高兴。因为(朴槿惠的密友)崔顺实占了太多便宜,包括从各大财团索取大量献金,其女儿得到资助学习马术……

朴槿惠生来是公主,对很多日常生活不了解。”在这次争议事件涉及的财团之一浦项钢铁所在的浦项市,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小学老师全美香对《财经》记者表示。

朴槿惠是自韩国第一任总统李承晚于1960年因民众压力下台后,第二位因为群众压力下台的总统。

和全美香不同,成长于朝鲜战争之后困难时代的上一代韩国人有不少朴槿惠的支持者。这些人是60岁以上的政治保守派,他们经历过韩国动荡的政治发展历程,支持爱国主义,对朴槿惠的父亲朴正熙创造的经济奇迹非常眷恋,相信军权介入政治是必须的。

朴正熙在位17年,期间韩国经济保持每年9%的增长率。

柳钟善教授强调,这次事件是韩国民主摆脱朴正熙历史遗产的分水岭。从独裁政权、强烈的意识形态对抗到现代化等方面,“朴正熙的历史遗产仍深深影响着韩国”。他说,而朴槿惠或许对韩国政治根本性的变化做了误判,还以为她的先父能解救她。

对于朴槿惠的反对者来说,如果宪法法院裁决让她完成任期是难以想象的。“我无法再相信她了。她不诚实,甚至不接受结果,她不断对韩国人说谎。”全美香说,“我甚至认为她不觉得自己做错什么,没有表现出后悔之意。”

而朴槿惠的支持者非常清楚她确实犯下错误,但是他们仍认为应该让她完成任期,并且质疑弹劾程序是政治操作。

不少人认为法庭出示的证据似乎并不充分,只有朴槿惠指示或放纵导致众多机密文件泄露给崔顺实这一行为确凿无疑。但弘益大学宪法教授Lim Jong-hoon对《财经》记者解释,宪法法庭要求的证据和一般法庭要求有所区别,宪法法庭不需要决定她有没有犯罪,而是检视她是否违背了宪法赋予她的权力。“这个判决意味着民主和法治都向前走了。”

闺蜜干政事件回顾

2016年10月24日,在崔顺实委托物业处置的电脑中发现200份文件,其中44份是朴槿惠演讲稿, 文件打开时间在总统演讲前。总统的演讲稿在发布前属重要机密, 只有总统本人和极少数高官能接触到,这种违反国家机密法的行为已发展成朴槿惠的最大丑闻。

2016年10月25日,朴槿惠就亲信崔顺实审阅总统演讲稿一事,向全体国民发表致歉讲话,表示崔顺实曾在2012年她参选总统时就竞选事务提出个人建议,主要是演讲和公关活动方面。 在2013年发表就职演说后,她继续就一些材料向崔顺实征询建议;在青瓦台的秘书班子形成后,她停止向崔顺实求助。

2016年10月28日晚间,青瓦台发言人表示,朴槿惠当天下令10名青瓦台高级秘书官集体辞职,准备改组青瓦台参谋班底。干部中包括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官禹柄宇,以及经济高级秘书官安钟范,前者涉嫌在岳丈家房产交易,以及儿子服兵役问题上享有特殊待遇,并被指无力阻止崔顺实干政,后者则涉嫌协助崔顺实向韩国企业施压,要求韩企向崔顺实成立的两个基金会损出巨额款项。另一方面,韩国民众接连在首尔举行大规模示威集会,要求朴槿惠下台。

2016年11月02日,韩国检方以“滥用职权、妨碍行使权利(共犯)”及“诈骗未遂”两项嫌疑向韩国法院申请正式逮捕令。逮捕事件核心当事人,朴槿惠的亲信——崔顺实。韩国法院预计3日将对崔顺实颁布正式逮捕令。

2016年11月04日,朴槿惠当天发表电视直播讲话,就好友崔顺实“幕后干政”事件再次表达立场。她表示,如果国民要求的话,为查明真相,将诚实配合检方调查。

2016年11月5日,青瓦台相关负责人表示朴槿惠已向国务总理提名人金秉准移交权限。金秉准此前曾表示,将百分之百行使宪法规定的总理职权。

2016年11月13日,负责调查“总统亲信干政门”的检方特别调查本部正在研究于20日前后调查总统朴槿惠的方案。若检方决定调查朴槿惠,这将是韩国宪政史上在任总统首次接受检方调查。

2016年11月20日,韩国检察机关日宣布,认定朴槿惠在“崔顺实干政门”中很大程度上“共谋作案”,将其视为嫌疑人正式立案。韩国《韩民族日报》11月21日报道称,韩检方根据11月20日崔顺实等人的公诉状,决定以朴槿惠总统为主犯继续进行调查。至此,朴槿惠总统成为韩国现任总统史上第一位以核心嫌疑人身份接受检方调查的总统而被染上污点。

2016年11月23日,青瓦台回应韩媒指责其购买伟哥一事称,购买该药品是为了治疗高山病。2015年12月,青瓦台先后购入价值约83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000元)的“伟哥”。此消息被韩国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韩媒也指责青瓦台滥用国民税收。

2016年11月25日,深陷闺蜜干政丑闻的韩国总统朴槿惠支持率节节下滑,在维持了三周5%后,已跌至4%的历史新低。

2016年11月29日下午,朴槿惠就亲信干政事件发表第三次对国民谈话,同时表示,将会尽快就亲信干政等一系列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表示将根据政界日程和法律程序适时辞去总统职务,缩短总统任期等去留问题将交由国会决定。

2016年12月3日凌晨,韩国在野党及无党派议员向国会提交对总统朴槿惠的弹劾动议案,计划在12月8日报告国会全体会议,推动国会12月9日进行表决。

2016年12月5日,韩联社引述韩国执政党多名人士称,朴槿惠将于6日或7日就“亲信门”发表第四次对国民谈话,宣布明年4月底之前下台。

2016年12月9日,因朴槿惠“崔顺实门”闺蜜干政事件,韩国国会针对总统

朴槿惠的弹劾动议案投票表决。299人投票,同意234票。总统朴槿惠将被停止执行职务,由国务总理黄教安替代主政。弹劾案通过后,议案将交付宪法法院裁决。宪法法院最迟需在180天内做出裁决。若宪法法院裁决弹劾案成立,朴槿惠将被取消总统职务,此后60天内将举行新的总统大选。

2017年1月5日,韩国首尔,韩国宪法裁判所举行总统朴槿惠弹劾案第二次庭审辩论,朴槿惠再次缺席。

朴槿惠将在2月8至10日以嫌犯身份接受司法调查。

2017年2月9日报道,此前青瓦台已经与韩国特别检察组商量决定朴槿惠于本月9日在青瓦台接受当面调查。但是部分韩国媒体于7日报道了该消息后,青瓦台指责韩国特别检察组泄露了这一消息,称无法再相信特检组,需重新商定调查时间。8日,韩国特检组也公开表示,绝对不能泄露对总统进行调查的情况,也不能接受询问。

韩国负责调查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的特别检察组2017年2月28日认定,总统朴槿惠与密友崔顺实合谋,从三星电子副会长、三星集团实际掌权人李在镕处收受贿赂 。

2017年3月6日,负责“亲信干政”事件调查的韩国特别检察组在首尔公布最终调查结果,对总统朴槿惠提出13项指控,指其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多项罪名。

2017年3月6日,韩国总统朴槿惠代理律师柳荣夏针对亲信门独检组发布的最终调查结果谴责称,独检组成立之始便是违宪的政治产物,并否认了独检组的全部指控。

2017年3月8日,据韩媒报道,韩国宪法法院宣布,将于当地时间10日上午11时,对总统弹劾案进行宣判,决定朴槿惠命运的一天即将到来。 

在韩国当总统确实不容易!有被枪杀的,还有自杀,也有被判刑的,反正好象没有几个能善终的。

韩国总统是韩国的元首、韩国最高行政长官和武装部队总司令,由全国范围内的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五年,不得连任。韩国实行的是总统、国会和法院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总统无权解散议会,但议会有权弹劾总统。总统在国家行政和外交关系中象征和代表整个国家,是韩国内外政策的制订者和实施者。

在韩国当总统,必须听四方面的话:

一要听美国人的话。也就是说韩国是一个没有主权、非常不正常的国家,这个国家是当年美国帮着打下的,如果没有美国,也就没有今天的韩国,这就决定了这个国家来路不正,不是韩国人建立的。既然是人家一手建立的韩国,那韩国还有什么主权?

二要听国会的话。这由韩国宪法赋予国会可以弹劾总统的权力决定的,韩国总统如和国会有矛盾,往往吃亏的是总统,因为总统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利,而议会却有弹劾总统和制定法律的大权。

三要听法院的话。法院最终二人定议会弹劾总统是否合法,总统是否要被罢免的问题。

四要听民众的话。总统是全民无记名投票选出来的,总统要为民众负责。

四句话,那个不听都不行,这就决定了在韩国当总统非常困难,一不小心,后果就很严重。卢武铉、朴槿惠的结局就是例证,最近听说李明博也犯了事,在接受韩国法院的调查,难怪有人说,韩国总统是个高危职业!

每一个新上台的韩国政府,都会清算前一任甚至前几任的总统们,为什么有这个原因?归根结底,是韩国奇葩的选举制度,每一位韩国总统只能干一届,所以他没有任何竞选连任的压力,他不像美国总统,我第一届干的时候我得考虑,我不能做的太出格,我得团结更多的人为我第二任期考虑。

韩国总统没有第二任期,不论你干的好还是干的坏,你都只能五年之后下台,所以在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赶快抓紧这五年时间,把该清算的政敌给清算好,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地了。

  韩国国会通过全民选举产生,有议员299名,任期4年。其中全民选举的议员占三分之二,即有224名议员是通过全民选举产生的,75名议员是按比例分配的。所谓比例分配,就是按比例分配给在直接选举中获得5个或5个以上席位的政党。这些按比例分配的议员又称作“全国区议员”。

  韩国国会 Korean National Assembly 国会简史1945年,李承晚成立了韩国的“第一共和国”。1960年,李承晚被韩国人民赶出了韩国,张勉建立了“第二共和国”,推行英国式的议会内阁制。总统的权力是象征性的,行政权掌握在以总理为首的内阁手中,内阁集体向下院负责,这也是韩国政宪史上惟一的“两院制”。 韩国的第一部宪法于1948年7月17日颁布实施。根据当时的宪法规定,每人以全民选举为基础的地方政府都有地方自治权。但是,当时由于韩国人民一致反对美国支持下的个人独裁统治的斗争不断,危机四伏,宪法根本就没有得到实施。 1961年5月16日,朴正熙搞军事政变接管了政府,成立了“军事革命最高建国委员会”。他直接掌管政府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并对第一部宪法进行了修改。1963年举行了“大选”,建立了“第三共和国”。根据“第三共和国”宪法,行政权力集中于总统之手,总统作为阳高行政首脑领导国务会议。1972年11月,朴正熙为了连任总统,又对宪法进行了修改,推出了巩固自己地位的“维新宪法”。 1980年8月16日,全斗焕通过军事政变上台。并于同年10月27日颁布了新宪法,将总统的任期由原来的5年延长到了7年。到1985年2月的国会选举后,反对党开始强烈要求修改宪法,要求总统的选举由过去的间接选(通过选举人团选举总统)改为直接选举。尽管遭残酷镇压,但斗争从未中断过。到1987年6月29日,全斗焕指定的总统接班人卢泰愚被迫同意进行广泛的政治改革,其中包括修改宪法,使韩国历史第一次出现了在修改宪法问题上达成了超越党派的共识。 国会的构成韩国国会是由国民选举出来的国会议员所组成的代议机关和立法机关,具有制定国家法律,监督国家行政和审议国家财政预算等权力。 1948年5月10日,在联合国的监督下,韩国由公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了制宪国会议员,韩国国会的历史便从此开始。在从1948年5月到1996年3月的40多年间,韩国国会历时十四届。每届国会存在的时间平均约3年。 国会按职能分另设立各种委员会。韩国国会有两种委员会,一是国会常设委员会,二是特别委员会。常设委员会是国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提出议案或接受请愿,审查并收集有关资料而进行立案。特别委员会是为了审查被认为需要进行特别审查的案件而在必要时设置的机构,一旦案件审理结束,这个特别委员会也就被解散。因此,这样的特别委员会也被称作一般特别委员会。现在又设立了长期性的特别委员会,它们分别是预算决算特别委员会、伦理特别委员会。所谓伦理特别委员会,是负责议员的资格审查、伦理审查以及审查有关惩戒事项的常设机构。若没有大会交付的案件,特别委员会不能自行审议议案。 韩国国会按职能分设若干个常设委员会,它们是法制法务委员会、外务委员会、内务委员会、财政委员会、经济科学委员会、国防委员会、文教体育委员会、文化公报委员会、农林水产委员会、商工委员会、保健委员会、劳动委员会、行政委员会、交通递信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和运营委员会。 此外,国会还有专职的工作班子,如记录局、管理局、公共关系与议会间事务局、国会工作人员培训所、国会图书馆、立法研究局、提交与办理局以及海外公报局。这些班子的全体工作人员约有2000余人。 常设委员会的主席在各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常设委员会人员数目由国会的规章决定。委员会委员任期两年,不得兼任其他常设委员会成员。委员会主席受权掌握工作程序,维持秩序,并代表他领导的委员会。各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就成了调和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意见分歧的主要论坛。 在国会提出议案,可以是由政府提出,或者在有20名(含20名以上)议员附议的情况下,由1名议员提出。提出需要采取预算措施的议案必须有30名或30名以上的议员附议。一项议案提出或者提交以后,由议长交给有关委员会考虑。为了进行广泛的审议,委员会可以成立由它管辖的小组委员会。在征得议长同意的情况下,委员会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会来审查预算案和其他重要议案,如果是涉及专业知识的议案,可以征求有关人士或专家的意见。 委员会就议案作出决定后,必须把决定报告国会全体会议。被否决的议案可以不提交全体会议,除非议长要求由全体会议处理。全体会议可以对委员会通过的议案进行修改、否决、批准,或者退回该委员会。 国会的权限国会选举议长一名,副议长两名,他们的任期为两年。议长主持全体会议,代表国会全面负责国会的一切工作。副议长协助议长工作。根据宪法规定,如果议长缺席时,由副议长主持会议。但在通过或表决某个议案时,则必须由议长主持。由于韩国国会是执政党和反对党尖锐斗争的主要场所,议长和副议长产生过程也是各党斗争最激烈的时候。一般来说,执政党垄断议长职位,反对党只能获得副议长的职位。议长和副议长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得票超过半数才能有效。 反对党和执政党在国会的斗争表现不是在议员个人,而是在以议会党团为中心的党派之间进行的。这种议会党团在国会被称作“交涉团体”。交涉团体是指同属于一个政党的议员在国会内组成的一个派别。为了有利于斗争的统一性,一个政党由议员组成的交涉团体中进行交涉。根据国会组织法规定,每个拥有20名或20名以上议员的政治团体(党派)都可以组成一个交涉团体(也被称作谈判小组)。一般来说,各党派的交涉团负责人由该党选出的“院内总务”担任。院内总务一般由该党总裁任命。院内总务在国会主管本党事务,如选派该党在国会的常任委员和特任委员,指定该党在国会的发言人等。 宪法赋予国会的主要职能有立法权、财政审议权、外交和战争权、人事权、监督权、弹劾权。 国会有权对国家政务进行监督和控制。主要有:对总统实行的紧急财政、经济处理命令及紧急命令有批准权;可以要求总统解除所宣布的戒严令;总统进行一般赦免也须经国会同意。 如果总统、总理、内阁成员、各部长官、宪法法院成员、法官、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监察院的成员或者法律规定的政府其他官员被认为在履行职责时违反了宪法或者其他任何法律,国会有权提出强劾动议。弹劾动议必须由国会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议员提出,而且必须经国会多数通过才能生效。弹劾总统的动议必须由多数议员提出。一旦弹劾议案成立,受弹劾者必须中止行使权力,直至弹劾过程结束。弹劾的效力限于解除公职,然而也不免除被弹劾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国会有权审批有关互助或共同安全的条约,有关国际组织的条约,有关商务、捕鱼及和平的条约,有关给国家或人民造成财政负担的条约,有关外国武装力量在韩国领土上的地位的条约,以及有关立法问题的条约。国会有批准对外宣战、向国外派遣武装力量或在本国境内驻扎外国军队的权力。 国会有权审查国家事务或者调查国家事务中的特定问题。在国会或者国会的委员会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总理、国务委员以及行政部门的代表必须到国会回答问题。国会有权通过动议,建议总统解除总理或国务会议任何成员的职务。解除行政部门官员的职务的动议案须由国会三分之一三分之一以上的议员提出,并由半数以上议员通过。国会有权决定一些重要职位的人选。如大法院院长、宪法法院院长、监察院院长大法官的任命,都须获得国会的同意。根据规定,在宪法法院法官9人及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9人中,国会有权分别决定其中的3人,另外6人则通过总统任命或协商选举产生。 国会的议事规则国会大会的法定人数是全体议员的四分之一以上。国会大会按议事日程进行。议事日程是根据开会时间、付议案件及其顺序,由议长同国会管理委员会协议后产生。议事日程的制定由具有议事整理权的议长掌握。但为了顺利地进行议事,议长通常以各交涉团体的院内总务为委员的国会管理委员会协商后制定。 根据宪法规定,需要由国会会议决定的重要议案和其他议案有:法案、预算案、预备费支出的承认,条约、宣战公告、向外国派遣军队及对外国驻军的同意或反对,以及宪法修正案、弹劾、追诉等。正如前面所述,议案可由议员、政府、委员会发起或提出。议案中,能由议员提议的有法案、决议案、建议案等,预算案、决算案、条约等议案只有政府具有提议权。议员要提议法案或其他议案,至少要有包括提议者本人在内的20人以上的赞成者。对国务总理或国务委员的解职建议案或弹劾总统的提议或宪法修正案的提议,要有过半数以上的议员的赞成。但在实际执行中,一般动议只要有两名以上议员的赞成即可。案件提出事,议长将其印发给议员,在向大会报告的同时,将其交付有关委员会,作为其议决的判断资料进行事前审查。 预算案和决算案由各常设委员会进行预备审查。政府每年9月3日前向国会提出决算,10月3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案,在交付所属常设委员会、经过预备审查后报告议长。议长在预算案和决算里加上常设委员会的预备审查报告书,回复预算决算特别委员会,审查结束后交大会表决通过。 各委员会审查完毕的法案要回复给法制司法委员会进行体系化的审查。所谓体系审查,就是审查法律案内容是否违宪,有没有与有关法律相抵触,条款本身有无矛盾之处。 大会的案件审议程序分经过和未经过委员会审查的案件而不同。经过委员会审查的案件要有委员长的审查报告、质疑、讨论、表决程序;未经过委员会审查的案件要有提案者的宗旨说明、质疑、讨论、表决等程序。 国会会议国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根据宪法规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以根据总统或者四分之一以上议员的要求召开。定期会议的时间不得超过100天,临时会议不得超过30天。但是历届国会开会的时间都大大延长或者少于规定的时间。 如果总统要求国会召开临时会议,他必须说明会议的期限以及要求召开会议的原因。根据总统要求召开的临时会议,在规定的期间内只讨论总统提出的议案。 定期会议从每年的9月10日开始。因为韩国的财政年度是从每年1月1日开始执行,在这一时期内召开国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议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国民预算案。 国会会议必须有一半以上的议员出席才能举行。凡是在国会会议上审议的议案,必须得到过半数议员的同意才能通过。如果未能过半数,就被视为遭到否定。根据宪法规定,国会会议可向公众开放,也就是说,当国会开会时,公众可以去旁听。但在韩国政宪史上从未实行过这一规定,因为这样做必须得到过半数议员的同意或议长认为有必要时,才可以决定是否允许公众旁听。 国会通过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议案,由议长送交政府。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必须向国会提出再议的要求。若在15天内总统不公布,也不要求再议时,那么,该法案的法律地位就得到确认。如果此后的5天之内总统仍不公布,可由国会议长颂。 国会与总统的关系韩国的总统是“行政部门之巅”,行使国家元首的职能。总统任期5年,任何人不得谋求连任。这种单任制是防止任何个人长时间控制政府权力的一种保证。在总统因突发事件丧失能力,或突然去世的情况下,总理或国务会议成员根据法律规定暂行总统职责。 总统在所有行政职能方面拥有最高权力。在现行的政治制度下,总统有6项主要职能:第一,总统是国家元首,在政府系统和对外关系方面是整个国家的象征,代表整个国家。除了寻救和平统一这项独特责任外,总统还有保护宪法的责任。第二,总统是首席行政长官,因而要执行由国会通过的法律,发布执行法律的命令和法令。第三,总统是武装力量总司令。在军事政策方面有广泛的权力,其中包括宣战权。第四,总统是全国性主要政党的领袖。第五,总统是对外政策的制定者。第六,总统是首要决策者和首要立法者。他可以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或者以书面形式向议员说明他的观点。总统不能解散国会,而国会却能够通过弹劾程序使总统最终向宪法负责。 此外,在发生内乱、外部威胁、自然灾害、严重的财政或经济危机的时候,总统拥有处理国家紧急情况的广泛权力。在出现这些情况时,只有在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与秩序所需要而又无时间等待国会开会的情况下,总统才能采取最低限度的必要的财政和经济行动,或者发布有法律效力的命令。但是,总统事后必须通知国会并得到国会的同意。如果他不能做到这一点,总统发布的措施将失去法律效力。总统还有权在发生战争、武装冲突或类似的国家紧急情况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宣布处于戒严状态。然而,行使这种紧急权力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总之,国家的最高***与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相互制约,以防止独裁专制和滥用职权谋私利。 国会与政府的关系在国会与政府的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国会的国政监察权和国政调查权。国会为了发挥自身的职能,握有国政全面监察或有关特定的国政事案的调查权。国政监察以所有国家政务为对象进行。国政调查根据特定的事案,不定期地或随时进行。 国政监察是从韩国成立之时起到1972年第三共和国期间实施的。到了实行“维新体制”的第四共和国,国会对政府的国政监察权被废除了,削弱了国会的权限,取消了对政府的牵制措施。1975年7月26日修改的国会法,又恢复了国政监察权。 国政监察和国政调查权是为了行使宪法规定的国会权限,在必要的范围内就立法事项、财政事项、行政事项、司法事项及国会内部事项进行全面调查。能够实施国政监察的对象机关由法律明文规定,国会常设委员会不经大会的议决能够自主选定的机关有政府的院、部、处、厅局等中央行政机关和法院、宪法法院、监察院、国家安全企划院、检察厅、陆海空军等。国政监察由所管常设委员会分别具体实施,时间是从每年定期国会会议的第二天起的20天之内。 在国会和政府的关系中,赋予国会的第二项权限是质询权。国会有权质问全部国政或特定事案,可要求国务总理、国务委员出席国会会议,回答议员们的质问。这样做旨在使国会和政府间的关系更加密切,以便有效地制定和执行政策,保障国会的评判功能和监视功能。另外,为了质问有关特定事案,可以要求大法院院长、宪法法院院长、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长、监察院长出席。但国会不能要求总统出席听证会。对他的出席要求,要有20名以上的议员提议并经大会决定。要求质问的议员事先必须用质问专用纸将质问的内容提出来,在质问前的24小时前送交政府。 国会在和政府的关系中所拥有的第三个权力是弹劾追诉权。弹劾的原由是以总统为首的政府高级公务员和法官在执行职务时违背宪法和法律。就任前的行为或与执行职务无关的行为不构成弹劾理由。国会一旦形成弹劾决议,就将决议回复给法制司法委员会进行调查。司法委员会的委员长向宪法法院所提出的追诉决议书得到过半数议员的赞成时,就算通过弹劾案。 国会对政府执行的第四个权限是对总统任命的国务总理、大法院院长、宪法法院院长、监察院长的任命的同意权与否决权。在一般情况下,执政党占有国会多数席位时,总统的任命一般都能通过。一旦执政党处于劣势时,反对党议员都要提出对个别人选的否决案。 国会与国民的关系国会是全体国民的代表机构。因此,国会的作用中就必然包括把国民的意见和希望向国家权力机关反映出来。在韩国,这种保障被称作“国民请愿制度”。根据宪法规定,全体国民按法律规定有向国家机关用文书提出请愿的权利,国家有对请愿进行审查的义务。请愿是国民对国家各机关表示一定的意见或希望,不一定非得只在国民的权利或利益受到侵害时才进行,而是可以针对机关的所有事项进行请愿。 请愿必须经过国会议员一人以上的介绍提出,并经过有关委员会的审查。请愿在没有特殊理由时,应在90天以内进行审查。审查由委员会组成负责请愿审查的小委员会进行。请愿中的事项有应由政府处理的,也有应由政府采取措施的。这些情况经过审查,交国会大会附议,大会采纳的请愿中,应由政府处理有就转交政府,政府处理后要报告国会处理结果。 请愿是国会为了听取国民要求而实行的制度,但实际上形成请愿的情况极少。历届国会接受和处理请愿的情况是,从制宪国会到第十三届国会,共接受4155件请愿案件处理了2578件,处理率为62%。然而,处理的2578件中的大多数属于不呈大会附议而废弃,1577件在一届国会任期内未处理而自动废弃。第十三届国会期间接受的请愿被采纳的只有170件,采纳率仅为41%。

我觉得这是民众太奇葩了。

现在的很多人都喜欢叫嚣穿衣自由,但如果真的有人开启了这个先河,大家又会一股脑的去批判她。穿裙子其实对一个女生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哪个女生还没穿过裙子呢?有人可能会说国会是庄严肃穆的,她穿着粉色的裙子去参加国会是一种不重视无礼的表现。其实韩国的《国会法》中并没有对参会议员的着装有规定,而与这位女议员同时参会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对她穿粉色裙子表现出任何不满。人家的同事都没有在意她的服饰会影响大家的工作,那么吃瓜群众又有什么好说的?归根结底就是从来都没有人打破过女性只能穿着深色套裙或者西装参加正式场合的刻板印象。

其实大家对女性的偏见一点都没有减少。很多女性当选议员或是高官会被大家议论,人们默认参加正式场合应该着装正规以示自己的重视,男性只需要穿着基本款的西装就可以过关。而女性不能化妆太浓更不能不化妆,不能穿着花里胡哨也不能过于随意。所以很多女性的穿着开始向男生靠拢,穿板正的深色套裙。这次穿粉色连衣裙的女议员就受到了网上的不少议论,很多人发表了类似于她的穿着像酒吧的礼仪**之类的言论。其实这个议员只是打破国会黑色象征权威的惯例。并且一个人是否有能力有资格参加国会会议并不是根据着装决定的,也不是一个穿着花裙子的女人就没有威信。

我认为这个议员没有什么不对的,她穿粉裙子光明磊落,行为举止也没有不得当的地方,那么为什么不能穿呢?所谓惯例也需要根据时代改变,不是只有深色西装才能代表国会的威信。

这位穿粉红色裙子去韩国国会的人亲自表示,她并不认为自身的威信甚至是国会的威信是依靠西装去树立的。

其实我觉得这个**姐说的很对,虽然这名议员当时穿的是粉红色的裙子,但并不是那种超短裙,或者说是非常热辣的服装,那么就说明她的服装并没有违反最基本的道德也没有带给所有人以不适的感官,那么为什么这些人要去嘲笑他,甚至是批评她呢,我觉得这并没有错呢,我们知道在国会这么严重的场合,一般人都是穿西装打领带,非常严肃的,但是我觉得对于国会来说这种事没有强制性约定的服装是自己想穿什么就穿什么,只要不会给他人带来不合适的感官影响,不会影响国会的进程,那么都无所谓。

并且这名女议员只有27岁,在这样一个年纪,难道穿裙子不应该吗?为什么每天都要穿着死气沉沉的西装,在国会上板着一张脸进行自己意见的发表和接收呢,而此次韩国27岁女演员穿着粉红色裙子去国会,可以收被众多的网友批评,当然不乏一些支持的人,但是支持的人确实是少数,我觉得这些人的思想是不是太过于保守了,凭什么那么多的人可以在街上俯首弄姿,就不能允许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演员穿着裙子去工作呢?

那些批评这名女议员的人表示觉得可以穿衣服,但是穿衣服要分时间和场合,在国会上穿西装穿正装是对国会的尊重,同时也是自身礼仪的表现,并不是把国会当做一个搞时装秀的地方,还有一些人说在这样代表国民和国家格局的场合穿裙子,难道不会感觉尴尬吗?甚至有一些人还对这个**姐进行了身份的羞辱,将她比喻成酒吧的礼仪**。

但是说实话,我觉得这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她的裙子长度并不是很短,这就相当于他并没有做出一些不符合自身身份的事情,并且穿裙子也能使得本来就很成熟的国会带来一些轻松的气氛,国会难道就必须是严肃的吗?难道就不能当做议员之间的讨论,虽然决定的是国家大事,但是就不能有一些轻松的气氛吗?并且穿衣服本来就是凭借自身的喜好所穿的,只要不违反国家规定,不影响事情的进度,那么穿什么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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