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6月12日电(记者梁书斌 曹霁阳)受社会广泛关注的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12日宣判。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0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齐新(捕前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力男(捕前系哈尔滨铁路公安局信息指挥中心民警)。
被害人李鑫宇(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等人与被告人杨森(与被害人林松岭系大学同学)、被害人林松岭等人在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糖果酒吧门前,因杨森认为李鑫宇驾车速度过快表示不满,双方发生口角。
冲突中,杨森首先动手殴打李鑫宇、王金刚致二人轻伤,又与林松岭殴打齐新,致齐新轻微伤。林松岭逃离时,齐新、刘力男追赶,并对摔倒在地的林松岭拳打脚踢,造成林松岭死亡。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齐新、刘力男共同伤害致死林松岭,均系主犯,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鉴于齐新、刘力男是在杨森首先殴打他人并致二人受伤,齐新本人又被杨森、林松岭殴打致伤后,实施伤害林松岭的行为,应酌情从轻处罚。刘力男案发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杨森首先殴打齐新等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据此,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力男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二人共同赔偿被害人林松岭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34534元。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杨森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受害人李鑫宇、王金刚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7245.11元。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罪:
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
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故意伤害罪
最终审判结果是: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新、刘力男、杨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齐新、刘力男共同伤害致死林松岭,均系主犯,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鉴于齐新、刘力男是在杨森首先殴打他人并致二人受伤,齐新本人又被杨森、林松岭殴打致伤后,实施伤害林松岭的行为,应酌情从轻处罚。刘力男案发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杨森首先殴打齐新等人,对本案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齐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力男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二人共同赔偿被害人林松岭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34534元。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杨森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受害人李鑫宇、王金刚的经济损失人民币37245.11元。
扩展资料:
事件始末
5男2女先在和兴路一个餐馆小聚,其中有人喝多了。但酒似乎还未尽兴,7人打算继续去酒吧玩。糖果酒吧是位于哈尔滨西大直街的一家慢摇吧,也是哈尔滨各大学校学生的聚集地。
车亮驾驶着杨森父亲的黑色老本田车,带着林松岭从和兴路赶到糖果酒吧。
酒吧门前灯光炫目,从这一刻起,林松岭等7人的举动都在酒吧门口的视频监控之下——如果没有这段视频,这起普通的刑事案可能很难轰动全国。
下车后的林松岭显得兴奋,他穿着黑色风衣,双手插在口袋里,径直走进酒吧。门很矮,192米的林松岭不得不弯腰低头。车亮和同行女伴一起等候乘出租车随后赶到的4名好友。
2时07分,一辆银色宝来轿车从几人身后疾驰而过。“速度很快,直接向我们冲过来。”
车亮说。他转头想看车牌号,但这辆车没挂牌。颇有醉意的杨森下意识地嚷了一句:“咋开的车啊”
此时,从另一辆车里下来3名男子,晃悠着走过来。他们便装打扮,其中有人同样醉意明显。其中一人听见杨森嚷嚷,拍了拍他的肩膀:“弟,吓着了”杨森说:“吓着了。”但从宝来车下来一个男子反问:“吓着了咋的”
酒精的刺激下,略带火药味的话引起了强烈争执。杨森当天酒喝多了,已经回忆不起是谁先动的手。车亮则称:“有人先踢我一脚,我才还手的。”开始争执时,林松岭并没有参与。
双方开始在酒吧内的过道上扭打起来——这一切也被监控录像拍摄下来。
22时11分,林松岭走出酒吧,脱掉黑色风衣扔给同行的朱婧(化名),挣脱开劝阻的保安和同伴,捡起一块碎砖头,冲上去把一个穿浅色衣服的男子打倒在地。他不知道被打倒的人是齐新,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6名警察的行为后来被广为诟病,这也成为此事备受关注的重要原因。公安部《警察八不准条例》明文规定:不准酗酒;《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严禁酒后驾车。去灯红酒绿的娱乐场所,也和警察身份不符。
此时场面混乱,但很快,双方被众人劝开。没有人亮明警察身份,也没有人报警。
22时14分,一直被劝说在一边的林松岭又走到歇在一边的警察面前,抬手又是两下。
此后还对着齐新的头部,又猛拍一砖,当即见血。
一度相对克制的警察此时愤怒起来,冲过去将林松岭打倒在地。林松岭的上衣白衬衫被扯掉了,光着上身的他挣脱开后,奔跑到酒吧空地的另一侧——正在建设的地铁护栏处。
参考资料:
黑龙江哈尔滨一处洗车摊一名男子烧伤身亡,此事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一、黑龙江哈尔滨一处洗车摊一名男子烧伤身亡是怎么回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当地发生了一起相关人员被烧伤致死的事件,当时有一名男子带着汽油和打火机去找另一名开洗车摊的摊主讨要说法,因为双方之间可能发生了一些矛盾,但是没想到,在双方争执理论的过程当中,却发生了这名男子被自己带着的汽油烧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洗车摊摊主的妻子也在这次事件当中受了伤,事发之后,警方就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调查。
二、此事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在这件事情当中,洗车摊的摊主声称死亡的这名男子带着打火机和汽油到自己的洗车摊跟前闹事,并声称要自焚,然后就把汽油浇到了自己的身上,并点燃了打火机,这才发生了这样的悲剧,但是死者在生前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的过程当中,却让自己的亲人录下了视频,声称自己是被对方用绳子绑住,然后被浇了汽油才会被烧伤的,所以这件事情很可能另有内情,警方也已经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详细的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三、 怎么评价这件事?这件事情的发生让人感到非常的痛心,因为去世的这名男子被烧伤的时候身上是有汽油的,我们都知道汽油会大大的帮助燃烧,所以去世的这名男子当时肯定也是被烧得非常的严重,虽然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但是,这名男子无论怎么也不应该自己带折汽油和打火机去找别人理论,一旦发生意外的话,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发生矛盾千万要心平气和的去处理,不要一时意气用事,最终害了自己。
合肥市肥东县一小区,因夫妻发生激烈争吵,妻子瞬间产生了带着小孩一起跳楼的想法,随即她将2岁小孩扔出窗外,打算翻窗跳楼时被丈夫拦下。结果,小孩无辜丧命!
不仅仅是在合肥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广西南宁、哈尔滨等地陆续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搜索“男孩被扔下楼”会出现很多颠覆你三观的事情!
基本都是家长之间发生矛盾,随后事态升级,一时冲动之下,将自己的孩子从高楼扔下,有的自己也随之跳下,最终酿成惨剧!
事发经过根据题主所说的这个问题,这是在2019年12月30日下午四点钟,在合肥肥东县某小区发生的悲剧。
事发地点离我家非常近,对于情况也是比较了解。原本是四口之家,扔下来的是小儿子,刚开始父母两人在吵架,然后女方说“……我跳下楼去、死给你看”;
男方“你以前经常说这样的话,你要跳就跳”
随后,女方一把将四岁的孩子扔下楼,自己也准备跳下,但是被男方拉住自己。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家庭矛盾引发的悲剧。男方从事“跑车、拉客(货)”工作,因为长时间的工作问题,女方认为他在外面有了别人,因此经常引发争吵……
孩子的生命不是有父母全权决定!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但是并不等同于两人的附属品。
特别是在这样快节奏的生活里面,很多的家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矛盾。
出现问题,应当及时的解决,不能够任由矛盾积压,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有一定的限度,若是打破平衡,必定会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冲动是魔鬼”,丧失理智的情况下,任何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有助于孩子的生长人的成长受环境因素影响最大,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其实这个情况也就类似于大家所说的“基因遗传”,但是性格绝对不受这方面的影响。
不过说,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特别是对于幼年孩子而言,模仿能力很强。效仿父母所说的话,以及做事的态度,这是肯定的。
慢慢的日积月累,在孩子的身上就能够看到父母亲的影子。
莫要等到悲剧发生才知道去反省,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
对于这个问题,不知道你们怎么看?
警方通报哈尔滨一男子烧伤身亡事件, 这种悲剧本身是可以避免的,曹某涛将油桶带到张某和所在地进行理论就比较过激,而且其不小心将油桶点燃,最后导致受伤而亡。这种悲剧本身就是可以通过协商进行解决的,最后却搞出了有人受伤和有人死亡的场面,这怎么都不算是一种好结果。
随着警方通报哈尔滨男子烧伤身亡事件的认定结果,不少的人都对这则公告提出了一些疑问,毕竟这则公告只是说了结果,但是关于结果的过程却没有任何说明,这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这种悲剧本来就可以避免,曹某涛也许最后不会被烧身亡,这告诉我们还是要以和为贵。
警方通报哈尔滨一男子烧伤身亡事件:曹某涛是自己燃烧自己
根据警方最新通报,该男子烧伤身亡是因为自己携带的油桶着火导致的。由于生意纠纷,曹某涛当天拎着油桶到张某何处理论,其间将张某和的妻子抱住并且不小心点燃了自带的油桶,最后也就导致曹某涛被烧身亡,而且张某和与其妻子也因为被波及到而被烧伤进医院治疗。
这场悲剧本来可以避免:生意纠纷可以协商解决
这场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曹某涛和张某和的纠纷来源于洗单车的洗车生意,这种洗车生意本来就是小生意,关于这种纠纷他们也可以通过积极协商的方式解决,曹某涛任甚至可以用张某和使用的方式与之协商,这完全没有必要带上油桶并且实现自焚来达到做生意的目的。做生意还是要以和为贵的,当别人用更加不温和的手段时,我们也可以用这样不温和的手段对待对方,只要这种手段是合理的,但明显带油桶找他人理论并且自焚已经超出了正常手段的范围,我们还是要珍惜自己的身体。
夫妻两个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要坦白要忠诚,两个人在一起生活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
但是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去解决矛盾解决事情,两个人之间相处不可能没有任何的摩擦。
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一时的不理智,做出令人意外的事情从而毁了整个家庭,毁了自己的一生。
2020年12月5号,辽宁省沈阳市警方发布了通报,利用现代化的公安科技手段,成功破获了一起14年前的命案,犯罪嫌疑人闫某被抓捕归案。
因为房产的问题和妻子发生了纠纷,所以这个男子在将妻子杀害之后将妻子,将妻子装到箱子里乘坐大客车到了沈阳。
将妻子的尸体装到了箱子里运至货运站,填了虚假的收货人和电话号码发往广州,因为到了广州之后没有任何人签收,所以就没退回来沈阳,在火车站的工作人员发现箱子里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女尸体,最后报警。
在2006年的时候,沈阳警方就接到了报警,有一个箱子确实已经发往广州,但是因为到广州之后无人认领又被退回沈阳。
并且在木箱里是一具高度腐烂的女性尸体,因为当时的侦察技术限制,警方没有及时的派,也并没有得知被害人的身份,所以直到14年之后才得以侦破。
在今年的7月份,经过刑侦部门的技术鉴定,确定被害人就是许某,52岁,得到这个线索之后,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调查组,专案组的民警曾经多次去到哈尔滨,包括山西省的临汾等等其他省市的很多地方,进行了工作的摸排以及调查取证。
最终确定被害人的丈夫闫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在今年的10月份,黑龙江哈尔滨警方将闫某抓获。
闫某说到他和这个妻子结婚之后,因为房子的问题还有他母亲的矛盾问题一直都有争吵,几乎每天都会吵架,所以在2006年的某一天晚上,两个人就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闫某一气之下将自己的妻子用毛巾勒晕。
后来又用晾衣绳缠到了许某的脖子上,将其勒死,见到妻子死亡之后,闫某就把尸体撞到了一个木箱子里,乘坐大客车到了沈阳。
就想要发往广州,但是因为没有真实的姓名和真实的电话号码,所以又被退回了沈阳。
闫某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采取强制的刑事措施,案件也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杀人偿命这种事情最终都会付出自己的生命代价,更何况夫妻两个人之间出现了任何问题都可以沟通。
家庭矛盾在任何家庭当中都会产生,如果出现了矛盾就要去解决矛盾,而不是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去毁了自己的家庭,最终也毁了自己。
14年之后依然还是被警方逮捕归案,终究自己的后半生会在那是冰冷的门中度过,现在公安机关的破案手段也越来越先进,相信以前的阅案或者没有将嫌疑人逮捕的案子,会有更多的案件持续破案。
不要去做一些触犯法律底线的事情,最终的代价就是自己付出相同的代价。
无法推断出患者死亡的结果。
根据查询百度律临得知,如果吵架致死,需要进行尸检以确定死因。如果没有尸检报告,鉴定机构就无法推断出患者死亡的结果究竟是因为自身疾病导致,还是吵架导致。当事人应承担死者百分之三十左右的民事赔偿责任。
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