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的上海大妈都是一些比较有知识的老太太,因为我觉得这个城市比较发达,而且一直以来都特别的重视教育,所以我觉得那里的人应该相对受的教育是比较多的素质都是比较高的,所以我觉得他们应该都是一些比较温柔的大妈。
其实这位东北大妈也不是豪横,谁尿急的时候不心情烦躁,尤其是知道厕所在里面却不能去,被人拦在外面感受着膀胱的压迫,这时候别说她就是你也无法做到优雅的处理,都要尿裤子了还讲究啥。
一、工作人员先下手推搡,大妈这才开始反抗,并且进行语言攻击。当下的情况估计每天的新闻也都在报道,全国的人应该也都清楚,自从河北出现了之后整个东北都沦陷了,所以曾经宽松自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扫码量体温戴口罩又成了日常标配,尤其是去一些公共场合,这些更是缺一不可,新闻中说的这位大妈就是想去商场的厕所方便,没想到因为不扫码就被拒之门外。
在和工作人员说了两句想要硬闯,工作人员就上前把她给拦下了,正是因为这一拦直接惹怒了大妈,所以就站在门口开始骂人,着急了还直接上手揍工作人员,最终在同伴的拉扯下选择离开,才算是结束了这出大戏。
二、东北人的脾气基本上都是这样,能动手的不可能上嘴和你理论,太浪费时间!经常看新闻的人应该都知道,东北人的性格其实就这样儿,只要有着急的事儿,那都是能动手绝对不和你吵架,因为摆平了你就能够直接进去,和你在这浪费口舌干啥?不过也正是因为东北人的直爽性格,让东北人的名声直接享誉全国,不是有那么一句话“见到东北人别和他来硬的,你斗不过”。
这话绝对不是说这玩儿的,你也看到了,东北的大妈在憋尿的情况下还能够挥起胳膊和工作人员比划两下,这要是在最佳状态,别说是一个工作人员哪怕是来十个大妈也绝对不会吃亏的,所以少惹东北人能保命!
最后:澄清一下,部分网友认为大妈最终上演了现场尿尿,其实并没有!大妈虽然是你大妈,但她也是个要面子的大妈,和别人吵吵行但泄露自己的隐私,那是绝对不行的!
没有违法。
“退,退,退”的梗源于一则吵架视频,视频中男子要求摆摊大妈让出占用的停车位并质问大妈有没有营业执照,是不是属于非法经营。但是大妈不予理会并说出退退退,其中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大妈没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不构成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是1999年刑法修正案增加的内容,而第(四)项则是一个具有兜底性质的规定。有了这一规定,就意味着对于那些未触犯其他罪名的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以用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例如,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且有可能诱发其他犯罪,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直接规定诸如“传销罪”或“非法传销罪”之类的罪名,故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以非法经营罪打击情节严重的传销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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