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医院求财,发生医患纠纷往往担心患者报复或者闹事,虽然你们吵了,不用担心医院报复你,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报复你。
私立医院是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时代产物。20世纪末,业外资本逐渐介入医疗行业。2001年,中国媒体上频频出现了“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个新概念。
私立医院的准入在投资上完全依赖于企业和个人;在目的上期望盈利;在税收上照章纳税;在价格管制上逐步放开;在资产处置上依法自行决定;在资格准入上公平竞争不受歧视和排斥;允许在参与商业性保险和补充保险方面获得筹资来源;医疗服务价格、质量和工作效率接受市场的挑战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竞争。民营资本投资者在这类医疗机构准入制度面前,应该是平等的,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责任是加强监督执法,国家财政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相反还可以将私立医院的税收用于补助公立医院。
法律分析: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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