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娃(英语:Eve),根据《圣经·旧约》记载,她是上帝从亚当身上取下一根肋骨创造的女人,所以亚当对她说“我的骨中骨,我的肉中肉”。夏娃在亚伯拉罕诸教的创世神话中,被视为世界上的第一个女人,与丈夫亚当是人类的原祖父母。
在《创世纪》,亚当和夏娃二人住在伊甸园中,后来夏娃受“蛇”的哄诱,偷食了知善恶树所结的禁果,也让亚当食用,二人遂被上帝发现并逐出了伊甸园。基督教神学家认为偷食禁果是人类犯下原罪以及其它一切罪恶的开端。
夏娃的名字表示的是“生命”的概念,是生育能力的象征,是众生之母。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夏娃 外文名 :Eve 其他名称 :女人 所属 :《圣经》人物 居所 :伊甸园(曾经) 象征 :“生命”,因她是众生之母。 父母 :耶和华 配偶 :亚当 子女 :该隐、亚伯、塞特等等 身份 :人类的原祖之一 人物背景,圣经描述,人物解析,形象点评,书籍描写,夏娃的孩子,科学研究,夏娃与莉莉丝, 人物背景 上帝创造第一个人的时候,先找来泥土,然后仔细想想,就按照自己的模样捏了一个泥人。泥人捏成了,却不会运动,也没有思维。耶和华就对着他吹了一口气。奇迹出现了,泥人立刻有了呼吸,眼珠跟着转动起来,头脑中也有了人类的灵魂,并且和上帝耶和华一样,能够行走跳跃。这就是来到世界上的第一个人,上帝耶和华为他取名叫亚当。 “我应该创造一个美丽的地方,让他幸福地生活下去。”耶和华想。很快,他就创造了一个美丽的花园,取名伊甸园。伊甸园里长著许多郁郁葱葱的树木,树上结满了各种诱人的果子;地上的青草像美丽的绿绒地毯;醉人的花香在洁净的空气中流动。园里还有许多美丽的鸟儿和驯良的走兽,它们唱着歌儿在园中的草地上散步,在清澈的泉水边畅饮。亚当就生活在伊甸园里,与草木为伴,与禽兽为友,没有狂风暴雨的侵袭,也没有忍饥挨饿的担忧,每天饥食鲜果,渴饮涧泉,别提有多么快乐自在了。 但是,尽管伊甸园中树木茂盛,果实累累,却有一颗智慧树上的果实不能吃。尽管担心亚当误吃禁果,就告诫他说:“如果你吃了智慧树上的禁果,你肯定会死去。”亚当遵从了上帝的叮嘱,就不去摘食智慧树上的果实。 亚当独自生活在伊甸园中,上帝担心他孤独,就想,“我应该为他创造一个伴侣,这样,他的生活一定会更美满。”于是,上帝念动了咒语,亚当就在咒语中沉睡了。上帝在亚当睡着的时候,走到他的身边,从他身上抽取了一根肋骨,就用这根肋骨造了一个女人,上帝为她取了个名字叫夏娃。 亚当一觉醒来,发现身边多了一个陌生人,大吃一惊,上帝告诉他说:“她叫夏娃,来自你的一根肋骨,他将成为你的妻子和终身伴侣。”亚当一听非常高兴,说:“她是我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于是二人就结成夫妻。 圣经描述 《圣经》创世记二章 耶和华神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 那人便给一切牲畜和空中飞鸟、野地走兽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耶和华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于是取下他的一条肋骨,又把肉合起来。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 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当时夫妻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 耶和华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 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 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 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 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 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哪里?” 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 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做的是甚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 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 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 你必汗流满面才得停止,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后来,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她是众生之母。 人物解析 “女人”不是神用泥土所造,而是用亚当的肋骨所造。也就是说,耶和华相当于让亚当动了一次外科手术,才造了“女人”。女人是神最后的创造。耶和华为何取亚当的一条肋骨,而不是一块骨头或是一根脚上的骨头,这主权在于耶和华。耶和华为亚当造了一个女人,因亚当还没有合适的配偶帮助他,耶和华因此设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亚当夫妇应该完全理解耶和华祝福他们时,所说的“生养”和“众多”等概念的意义。 亚当作为人的始祖,没有父母,但却有配偶。耶和华设立婚姻是让人和自己的配偶成为一体,首先是亚当和妻子“女人”联合开始。夫妻赤身面对,并不羞耻,因为: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亚当和“女人”都是神按自己的形象造的,所以男女是平等的。肋骨在身体的中间,可能更好地反映男女的在人性中的平等。耶和华先造亚当并与他立约,然后造“女人”,是让亚当领导“女人”,女人在伊甸园里作亚当的助手。 形象点评 夏娃是犹太教与基督教《圣经》记载的第一个女人,是全人类的“众生之母”。 神造人之后,赋予人类在伊甸园的责任是“治理、管理、修理、看守”,直接领受人是亚当。然而神没有为完全美好的亚当存在而满足,因为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神看到了人更深层的需要,这个看到超越了亚当本人的感受,因为神清楚他自己在创造时内含的本能。 神造夏娃乃是要让亚当可以有“一个配偶来帮助他”。一个功能是做“配偶”,另一个功能是作为“帮助者”。夏娃的责任是要帮助亚当,成为他的一个帮手、是要做助手的。需要帮助亚当按著神的心意,与亚当一起来“治理、管理、修理、看守”伊甸园。作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就是要全力地帮助自己的丈夫,使他可以更有效地在一切事务、生活、工作等各个层面上都事奉神,做讨神喜悦的人。夏娃是亚当所需要的,是能弥补亚当不足的。 书籍描写 出自马克·吐温(Mark Twain)的《亚当与夏娃的秘密日记》。 星期六 现在,我差不多享受整一天了。我是昨天才到的。这是由于我有这样的感觉。而且也准是这样,因为如果昨天之前还有一个前天,那当时我不在,要不然,我一定会记得。当然,有可能昨天之前有过一个前天,而我却没有留意到。好吧;现在我可要好好留意了,如果“昨天之前的前天”来到,我就要把它记下。最好一开始就记录得非常正确,不要弄混淆了。因为有一种本能告诉我,这些详情细节将来有一天会对于历史学家很关重要。由于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实验,我觉得的确像是一个实验,不可能有人会比我更觉得象是一个实验,因此我觉得我渐渐深信我正是那样,一个实验;只是一个实验罢了,再没有旁的。 如果我是一个实验,那么,我是这实验的全部吗?不,我以为不是;我觉得其余的也是它的一部分。我是其中的主要部分,但我以为其余的在这中间也都占有份额。我的地位已经肯定了,还是我必须注意它,对它当心呢?恐怕是后者吧。有一种本能告诉我,永远保持警惕是至高无上的价值。(我认为,对于我这个年轻人,这是很好的一个警句。) 一切东西,今天都显得比昨天好。在昨天匆忙赶成中,山岭成了七高八低的状态,有些平原又是乱堆著废物和残剥物,弄得很不象样。高贵、美丽的艺术晶决不应该粗制滥造;而这个宏伟的新世界实在是一体最高贵,最美丽的艺术品。尽管时间短促,它确是已奇迹般地接近尽善尽美的地步,有些地方星星太多,其它的地方又不够,但不用说,这立刻就可以纠正过来。昨天晚上,月亮松了,滑落到设计图以外去了——真是一个极大的损失;我一想起来,心都碎了。一切摆设和装饰品中,再没有另一件东西能在美丽和精致上比得上月亮了。应该把它系得牢些。如果我们能把它再并回来就好了。 当然,它落到什么地方去了,谁也说不准。再说,无论哪个捡到了它,就会把它藏起来;我知道是这样,因为我自己就会这么做。我相信,在所有旁的事上我都会很诚实,但我已经开始认识到,我天性的核心和中枢就是爱美,对美有强烈的感情,所以如果月亮属于别人,而那个人又不知道我已拾得了它,这时我就不会靠得住了。倘使我是在白天拾得月亮,我还会交出去,因为我害怕会有人看见,但如果我是在黑暗中拾得的,那我敢肯定,我一定会找出借口一声不响。因为我实在太爱月亮了,它是这么美、又这么罗曼蒂克。我希望我们有五、六个月亮;那么,我一定决不睡觉;我将永远不厌倦地躺在铺满绿苔的河岸上眺望着那许多月亮。 星星也是好的。如果我能弄到几颗放在我的头发上就好了。但只怕我怎么也办不到。如果你发现星星离我们看多么远,那你一定会很吃惊,因为星星看来并不象那么远。昨晚上,星星初次出现,我试试用一根竿子去打落几颗下来,但是竿子够不著,叫我吃了一惊,随后我用泥团掷去,直到我精疲力竭,可是我始终一颗星也不曾得着。这都由于我是左撇子,掷不好。即使我瞄淮著并不是我所要的那颗星,我也打不中另一颗,,虽说有好几次差点儿给我打中,因为我眼见泥团的黑点四五十次地一直向那金闪闪的星簇中飞去,但恰恰又错过了。如果我能再稍稍坚持一下,说不定我就会弄到一颗了。 因此,我稍稍哭了一会儿,这也是很自然的,我想,对于象我这样年龄的人。我休息了一会以后,提起一只篮子,向着星星紧靠近地面的地方走去,在那天地的尽头,我可以用手摘取星星了,这无论如何要好得多,因为那样我就可小心轻巧地把星星采下来,不至于弄碎它们了。可是天尽头却比我所想像的要远得多,最后我不得不放弃了这个念头;我累得再也拖不动脚步了;还有,我的脚痛.真痛得我要命。 我走不到家了,路太远,天也变得冷起来了,但我找著几只老虎,于是我就在它们中间躺下,觉得有说不出的舒服。它们的呼吸是那么甜蜜,令人愉快,因为它们吃的是草莓。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只老虎,但一望见它们身上的斑纹,我就立刻认出是老虎了。如果我能够有一张老虎的毛皮呵,那定能做一件可爱的大衣。 今天我对于距离的概念又清楚些了。我是那么热切地要得到每一件美的东西,我甚至为了要抓住它们,弄得头晕心乱了,有时它们离得太远.有时只隔六寸远,而看来却象一尺远——唉,这段距离中间满布荆棘!我学到了一个教训;我也作出了一条格言,全是用我自己的头脑想出来的——是我的最初第一条:“有了抓伤的实验,避开荆棘”。我想,对于我这么个年轻人,这是很好的了。 昨天下午,我隔一段距离一直跟在另一个“实验”的后面,如若我做得到的话,要察看它是干什么的。可是我没能察看出来.我想它是一个男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可是它看来象一个男人,而且我十分确信它就是。我意识到,我对于男人,比我对于任何爬行动物都更感到兴趣。它是不是一个爬行动物呢,我想它是,因为它有凌乱的头发和蓝色眼腑,看来就象一个爬行动物。它没有腰身;它的一端渐渐尖了起来,像一根胡萝卜,当它站立的时候,它伸展四肢,好似一架起重机。所以我认为它是一个爬行动物,尽管它也许是建筑式样。 最初,我有些害怕它,它每一回头,我就开始逃跑,我以为它就要来追我了。但慢慢我发现它只是在想法避开,在那以后,我就再也不胆怯了,而是跟踪着它,我在它后面约隔开二十码远,跟了它好几个小时.使得它非常不安又不愉快。最后它实在狼狈极了,爬到一株树上去了。我等了好一阵,终于只得把它放弃,跑回家了。今天,同样的事又重复了一遍,我又把它逼上树去了。 星期日 它仍旧在那上面。分明是在那儿休息。但这是一个诡计;星期天并不是休息的日子。星期六才是休息日。依我看,它象是一个对休息比对旁的任何事物都更感兴趣的家伙。叫我休息这么久,真会烦死我了。叫我只是坐在那儿望着树,就会使我非常厌烦。我真奇怪,它究竟是干什么的;我从来没看见它做什么。 昨晚上,他们把月亮还回来了。我真是愉快极了!我觉得这些人实在诚实。不久,月亮滑下去又落掉了,但我并不担心;因为有了那样的邻居,就不必着急了,他们会把它送回来的。我真想做点什么表示谢意,我想送他们一些星星,因为我们的星星绰绰有余,我的意思是说我的星星绰绰有余,不是说我们的,我看得出,那个爬虫绝不会在乎这件事。 它情趣低下,而且极不仁慈。昨天傍晚我到那里去的时候,它已爬下树来,正试图去捉在池中嬉游的小斑鱼,我不得不朝它那掷土,逼它重新回到树上,让小斑鱼得到安宁。我真纳闷,莫非这就是它的用途?它难道没有心肠?它难道对这些小生物毫无怜悯之情?难道被设计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做这等下作的事?从表面上看,它的确如此。一块泥团打在它的耳朵后边,它竟开口说出话来。他是我大吃一惊。我听不懂他的话,但那些话听起来像是富有意义。 发现它会说话,我对它产生了一种新的兴趣,因为我就喜欢说话,整天自言自语,连睡觉也不闭嘴。我很有说话的兴趣,但如果有另一人和我说话,那我说话的兴趣将会倍增,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永远说个不停。 倘若这个爬虫是个男人,那就不能称之为它,因为那种称谓不合文法。我认为应该称它为他。我想应该如此。假如真是这样,那称谓就应该区别如下:主格为he,宾格为him,所有格为his¢n。好吧,我将把它看做男人并称之为“他”,直到证明出它是别的什么东西。这样总比让许多事情悬而不决要方便的多。 次星期日 整整一个星期我一直紧跟在他身后,试图与他相似。我不得不主动开口说话,因为他很害羞,不过我对此并不在意。他似乎喜欢和我呆在一起,而我则反复使用“我们”这以便于交际的字眼,谈话中把他包括在内,他好像因此而十分得意。 星期四我第一次感到了悲哀,昨天他避开了我,看样子是不愿意我同他说话。我不相信这是他的本意,我以为肯定有什么误会,因为我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听他说话。既然如此,我又没得罪他,他怎么能这样无情无义地对待我呢但事情似乎真是那样,于是我离开了他,跑到我们初次相遇的地方,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就在那个早上,我们一起在那里被创造,当时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对他也满不在乎;可现在,那里也成了我的伤心之地,所有的小东西都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我心里充满了痛苦。我不太清楚那是为什么,因为那是一种新的感情。一种我以前从未体验过的感情,一种神秘的我了解不透的感情。但当夜晚来临,我耐不住那种孤寂,便跑到他新造的藏身之处,想问他我到底做了什么错事,我应该怎样改正才能重新获得他的友情;可他却把我推到屋外的雨中,这是我的第一次悲哀。 夏娃的孩子 创5:4说:“亚当生塞特之后,又在世八百年,并且生儿养女。”许多人在初读圣经的时候会感到困惑,既然只记载亚当和三个儿子,那么该隐、赛特的妻子是从何而来的呢?当时,除了亚当夏娃这一对夫妻之外,其他人的妻子当然就是从亚当的女儿们中出来的,因为当时在地上还没有其他人类。并且亚当在生了赛特之后,还在世的八百年,没有停止生儿养女的工作,平均两年一个,就会有400个之多。 请看经文:
创4: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怀孕,生了该隐,便说:“耶和华使我得了一个男子。”
创4:2 又生了该隐的兄弟亚伯。亚伯是牧羊的,该隐是种地的。
创4:25 亚当又与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个儿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说:神另给我立了一个儿子代替亚伯,因为该隐杀了他。 概括来说,圣经记载的亚当的三个儿子分别是: 大儿子:该隐(Cain),因为憎恶弟弟亚伯(Abel)的行为,而把亚伯杀害,后受上帝惩罚。名字意为“得到”; 二儿子:亚伯(Abel),该隐的兄弟之一,亚当与夏娃的第二位儿子,后来被兄长杀害。名字意为“虚空”; 三儿子:塞特(Seth),亚当与夏娃的第三位儿子,为该隐的兄弟之一。名字的意思是“恩赐”,神为了补偿亚当与夏娃而赐的人,是替代亚伯而出生的。 科学研究 《圣经》曰:上帝用泥土造人,取名亚当,并以亚当的肋骨造出其妻夏娃,同置于伊甸园中,由于他们的繁衍生息便出现了人类。 在十多年前,美国加州大学的一位科学家却提出了一种与此相关的新见解。因为,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人们发现了细胞质中的线粒体也含有遗传物质DNA(脱氧核糖核酸),现代生殖学业已证实,在高等动物的受精过程中,精予中的线粒体DNA是不能进入受精卵的,哺乳动物的细胞的线粒体DNA都来自母亲,人类也是哺乳动物,因此,线粒体DNA属于严格的母系遗传。这样一来,如果人们能证实同一人种的线粒体DNA是相同的,则说明他们来源于同一个母系。 据此,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的威尔逊遗传小组,选择了来自非洲、欧洲、亚洲以及大洋洲妇女147人,利用她们生产婴儿时的胎盘,进行不同种族婴儿胎盘的线粒体DNA研究,发现全人类线粒体DNA基本相同,差异很小,平均歧异率只有0 32%左右。因此,从逻辑上说,现代各民族居民的线粒体DNA,最终都是一个共同的女性祖先遗传下来的。那就是大约20万年前生活在非洲的一个妇女,这个妇女就是全世界现代人的祖先。 根据分子钟及遗传标记的研究,2013年以前的研究表明Y染色体亚当可能生存于6万至9万年前。虽然Y染色体亚当与线粒体夏娃的后裔变得亲密,但他们却相隔了最少3万年,或可能是1000代。 威尔逊说:“我们可以将这位幸运的女性称为‘夏娃’,她的世系一直延续至今”。这一理论也就被称为“夏娃理论”。 “夏娃理论”还认为,当时也许有几千男女同“夏娃”生活在一起,但其他女性都没能留下后裔,因此,她们的线粒体DNA谱系便断绝了。而“夏娃”的后代在9万~l3万年前迁徙世界各地时,各地已有许多古人类在生息,如欧洲的尼人,中国的北京人等。按理说不同的线粒体DNA遗传下来,现代人中就会有多种线粒体DNA,而事实上现代各种族居民的线粒体DNA却是高度一致的,这说明他们都来自同一个祖先——“夏娃”。 夏娃与莉莉丝 在犹太教文学的一本伪典《便西拉的字母》,记载了一个不同的版本。夏娃在故事里并非是世界上第一个女人,故事指出世界上第一个女人是莉莉丝(Lilith),是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并且是同样由耶和华用泥土所造,与正统的希伯来圣经所记载的“亚当第一个妻子是夏娃”这点完全不同。但由于《便西拉的字母》是伪典,它并没有得到犹太教信徒认可,所以“第一个女人是莉莉丝”的说法从来都没有正统化。 《便西拉的字母》指出,莉莉丝是上帝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泥土创造了她与亚当。后来有一天,亚当和莉莉丝因为地位问题而吵架,莉莉丝认为自己和亚当同出一脉,不存在尊卑之分,亚当不认同她的观点。最后莉莉丝说出上帝的真名,利用上帝的力量离开了伊甸园,并在红海成为一个恶魔,决定生下名叫“莉莉姆(Lilim)”的恶魔子女,并试图谋害人类的孩童。由于她拒绝回去,上帝只好为亚当创造一个新的配偶,而这个配偶决不会背叛亚当,于是才有了夏娃。
如果您指代的是第一部的话,那就是第十八集 两姐妹吵架了
这集的主要内容是:美雪喝汽水的时候弄脏了美琪的漫画,两人因此争吵了起来,加上雪菲菲的捣乱,两姐妹闹起了不和,谁也不理谁。小蓝几次调解都没能成功,夹在中间颇感无奈。早上,起晚了的美雪忘了带上魔仙项链就来到了学校,还在体育课结束后被分配到和莉莉一起将器材搬回器材室。看到美琪和美雪分开行动,莉莉感到时机正好,于是用魔法将美雪锁在了器材室。无法施展魔法的美雪独自被困在室内,看着天色暗下来,吓得哭起来。这时因为担心美雪而出门寻找的美琪赶到,救出了美雪,两人终于重归于好。(
另外这一剧情在第十二集里也有出现,不过这次美琪美雪吵架是因为被严莉莉算计,二人也很快识破对方并重归于好。
如有用请采纳。
现在的职场人,在公司比在家里时间久,和同事相处的时间也比较久。但是,职场中,关系再好的同事也不要走得太近。
同学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没有利益冲突。同事则不同,之间会有利益的关联。所以和同事关系再好,彼此都不要走得太近。
佳佳性格比较开朗,是典型的自来熟。一年前刚到一家上市教育机构做课程顾问,刚到公司的佳佳与每个同事关系很好,特别是与刚来不久的小清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经常一起上下班,过节过生日还会送彼此礼物。
最近两人发生了矛盾。原来当天两个人共同接待了这位用户,因为小清业务比较娴熟,和客户比较谈得来,一旁的佳佳眼看着插不上嘴。这位客户最终签署了3年的学习协议,小清获得了一大笔提成,佳佳心里很憋屈,两人关系逐渐也疏远。
在工作中,关系再好的同事,也要保持距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和不愿意公开的事情。在职场中不要过多展露自己的私事,也不要过度打听别人的秘密,相互知道太多不是好事。
莉莉和小马是公司老员工,两人无话不谈,包括彼此的婚姻家庭和教育孩子等家务事。两人经常在工作之余,吐槽家庭琐事的繁琐。一次莉莉和老公闹矛盾,来到公司就和小马抱怨,小马也只能在一旁劝莉莉别生气。
中午,莉莉在上卫生间的时候碰见同事小南,被问到:“又和老公吵架了?”莉莉感觉很尴尬,自己的家务事怎么小南能知道。莉莉便回想起自己和小马提过,猜测一定是小马告诉给其他同事。自此莉莉再也不信任小马,有意和小马保持距离。
互相知道彼此多少事情,就意味着背负多少保守这些事情的包袱和责任。同事太近,互相知道太多往往不是好事。
职场中,要懂得一视同仁,不要与某个同事走得太近,以免引来领导和同事的嫉妒。
阿苗和建华在公司是大家公认的好闺蜜,两个人虽然不是一个业务部门的,但两个人经常是同进同出,就连吃饭,上厕所也要一同前往。许多同事开玩笑说阿苗和建华是连体婴儿,做什么事情都要一起。同时,这也引来阿苗同部门同事的嫉妒。
阿苗同部门工作的小倩,在工作中经常会帮阿苗处理一些紧急工作。在阿苗生病请假时,会主动帮阿苗分担工作。可是,看到阿苗什么好事都只想着建华,小倩心里有些不平。为什么和自己一个战壕的“战友”会无视自己的存在,不懂得感恩自己对阿苗的付出。
在职场中,和每个同事都要保持距离。与某位同事走得太近,容易让领导和同事嫉妒。
“同事与同学不同,往往有利益冲突”、“同事太近,互相知道太多往往不是好事”、“走得太近,容易让领导和同事嫉妒”,职场中,走得太近的同事,往往结果不好。
职场中,你有关系很近的同事吗?不妨一起讨论,共同进步!
莉莉6岁的时候,父母吵架离婚了,那时她被判给了父亲张富余。与父亲生活了两年后,母亲李美静想要莉莉与她一起生活。
李美静找到张富余,商量莉莉的新归属。张富余早就觉得带个孩子麻烦,二话没说就同意了。于是二人到法院变更了抚养关系,李美静直接抚养莉莉,张富余每月给付抚养费。
莉莉和母亲一起生活,3年后,莉莉11岁。母亲李美静失去了工作,没有了生活来源,父亲张富余也好久没给抚养费了。李美静曾一度要靠捡破烂、卖废品,维持母女二人的生活。
李美静看着日渐增长的开销,只能到法院起诉,再次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审理后同意了,莉莉又归父亲张富余直接抚养。
这时候,张富余已经再婚了,他不情愿地把莉莉领回家。
父亲与继母的儿子2岁了,父亲对弟弟疼爱有加,对莉莉爱搭不理。继母也不乐意看到莉莉,总是让莉莉干活,甚至对着她说:“家里不养闲人,想有饭吃就得干活。”
莉莉在这个“家”里成了陌生人。
有一次,莉莉不小心把继母的真丝围巾弄坏了,继母打了她,并且让父亲把她赶走。
张富余对妻子是言听计从,给了莉莉100块钱,让莉莉去找李美静。
莉莉不得不自己去了母亲那里,可母亲也再婚了。
李美静不愿意让莉莉破坏她的新家庭,毕竟结婚时,对方就是确认她没有带孩子才同意结婚的。
李美静只让莉莉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把莉莉送上公交车,让她回张富余那里。
莉莉再次回到父亲的“家”,张富余见到门口的莉莉蓬头垢面,一瞬间涌起了“父爱”,把莉莉带进家。随后,张富余给李美静打电话说:“你知道的,我再婚了。莉莉在这不利于我的家庭稳定,你来把她领走。”
“我也再婚了。”电话另一端,李美静说完这句挂断了电话。
后来,莉莉又多次被父亲赶出家门。
12岁生日这天,莉莉又被父亲赶出家门,流落街头。五天后,莉莉被派出所收留。
派出所多次给张富余、李美静打电话,两人都表示不愿意把莉莉领回家。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抚养关系的变更,二是张富余和李美静的行为是否是遗弃,要不要承担责任。
抚养关系的变更
离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有: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提出抚养关系变更的主体只是是父母,不能是子女。
李美静第一次提出变更抚养关系时,是与张富余协商好的,第二次提出变更抚养关系时,法院审理后一句法定情形做出判决。
张富余和李美静的行为是遗弃吗?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父母拒绝抚养子女、抛弃子女,就可能构成遗弃罪,受到刑事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属于情节恶劣。
张富余是莉莉的法定直接抚养人,但是他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把莉莉赶出家门,导致未成年的莉莉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可以认定为有抚养义务拒不履行,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莉莉的母亲李美静,虽然不是直接抚养人,但她在女儿无家可归时,让12岁的孩子流落街头,不闻不问,她的行为也是遗弃行为,虽然不构成遗弃罪,但也应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离婚,本身就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如果都不愿抚养孩子,把孩子推来推去,对孩子的伤害会更重,这种伤害可能会伴随孩子一生。如果婚姻真的走到尽头,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方,也希望大家为孩子考虑下,有能力抚养的一方,积极承担起抚养的责任与义务。
莉莉丝(Lilith;希伯来语:לִּילִית,Lîlîṯ),原先是美索不达米亚神话的人物。在犹太教的拉比文学中,她被指认是《旧约》的人类祖先亚当的第一任妻子,由神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泥土创造了她与亚当,因不满亚当而离开伊甸园,后来成为诱惑人类和扼杀婴儿的恶魔。
10世纪成书的圣经外典《本司拉的知识》中记载,莉莉丝,Lilith,也作Lilit,名字来自希伯来文“Lailah”,意思是“夜”。
在欧洲民间传说,她的女儿们都是恶魔,被称之为莉莉(Lilin)或莉莉姆(Lilim),是代表*欲的梦魇女妖(Suubus),多在夜晚出没,常常进入人类的梦境诱惑他们并使之梦遗。有时,莉莉丝会和她们一起行动。
基本介绍 中文名 :莉莉丝 外文名 :Lilith 所属 :女性恶魔 象征 :夜晚、梦魇、黑暗 配偶 :亚当(前夫) 子女 :莉莉、莉莉姆、梦魇女妖 词语释义,人物传说,吸血鬼之说,古阿卡德神话,犹太教传统,圣经,古希腊神话,恶魔学,其他版本,其它相关, 词语释义 关于莉莉丝的解释 被认为是早期的“莉莉丝”形象来源 ①莉莉丝,又译莉莉斯或李丽丝,英译Lilith。注意,是文学,而不是神学,从来不是犹太教信仰的一部分。而且基督教也没有相关记载。 ②Lilith,英文女子名,源于希伯来语,意为“夜妖”、“来自夜晚的”。 ③犹太神话中潜入男子梦中向男子示爱并与之交欢的魔女,其实是犹太教对男子梦遗的非科学解释。 人物传说 吸血鬼之说 除了美国电视剧《真爱如血》(True Blood)设定为“与神同是吸血鬼”之外,没有任何相关记载可以证明莉莉丝是一只吸血鬼。 有关网路上流传的吸血鬼该隐是由她所教导的说法,是来源于白狼游戏公司(White Wolf Publishing)出品的游戏背景设定资料书《The Book of Nod(挪得之书)》。而关于该隐作为吸血鬼的说法来源,并非来自《圣经》,正是来自于白狼公司的桌面游戏《吸血鬼》。 古阿卡德神话 阿卡德的莉莉丝是一名女性神灵,从苏美语字根“夜晚”而来,字面上的翻译为夜间活动的夜魔。 萨伊斯(希伯来传说),以及佛西斯(拉梅吉.安西拉尼),其他学者则驳斥词类变化是根据苏美字根中的“LYL”而来,并建议将“Lilit”的字源归于风暴恶魔,此观点颇受学者引用来支持锲形文字墓铭考古之用。 其它的学者则发现阿卡德文字中的“莉莉杜”(微风女神),被引用来考证苏美神祇中的“妮妮尔”(同样也是微风女神),她是英尼尔的妻子,并来自于南方的风,这个来自阿达帕民族的故事,说明了阿达帕打破了南风的翅膀,阿达帕还害怕会被处死刑。 莉莉丝是一位发源于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夜魔,或是伴随着风暴出现的邪神,并且会伤害儿童。莉莉丝最早在西元前三千年出现,巴贝隆纳独一无二的风暴恶魔,或像莉莉图(Lilitu)的神灵,大约在西元前700年,许多学者将其名发音改为“莉莉丝”(Lilith)。 迦南人将莉莉丝称为巴拉特,而在公元前2000年的亚述王时代,莉莉丝被称为莉莉图。 犹太教传统 10世纪成书的佚名文献《本司拉的知识》 (原名是《便西拉的字母》( The Alphabet of Ben-Sira )是中世纪时期的一份佚名小说作品) 中记载。关于莉莉丝的称谓和身份则是源自苏美尔、巴比伦和亚述的女神贝里蒂莉或女恶魔。Lilu、Lilitu,在苏美语中,Lil指暴风或恶魔,而Lulu指“情欲”。伽南人将莉莉丝称为巴拉特,而在公元前2000年的泥板上,莉莉丝被称为莉拉可。 有一天,亚当和莉莉丝因为 位置问题吵架了(原文是:莉莉丝说“我不可在下”,而亚当说“我当在上,不可在你之下;你当在下,我在你之上”。)莉莉丝认为自己和亚当同出一脉,并没有尊卑之分,而亚当并不同意莉莉丝的说法,于是整件事终于谈崩了。莉莉丝说了上帝隐秘的名字,借用了上帝的力量逃跑了。自己女人赌气跑了亚当当然不干了,于是去向上帝告状。上帝派了三个天使去追莉莉丝(Snvi、Snsvi以及Smnglof),并说:“如果她愿意回来最好,否则,以后每天就会有她的100个子孙死掉”。 天使在红海中央找到了莉莉丝。他们将上帝的话传给了莉莉丝,但是她还是不愿回来。天使说“我们要将你溺死在大海之中”。 “躲开!”她说,“我以致初生小儿于病而受造,若为男孩,我当主他生后8天,若为女孩,则20天”。 天使听到了莉莉丝的话,他们坚持要她回去。但是莉莉丝以永恒之神的名向他们启誓:“无论何时我在护身符上看到你们的名字、形象,我会失去了给小儿致病的力量”。并且,她同意日后每天有100个她的子孙死去。 附录: 这是在《本司拉的知识》里的记载,也是最早关于莉莉丝的文献记载。不过《本司拉的知识》是一本伪典,什么叫伪典?伪典就是假借他人名字而写成的书。《本司拉的知识》就是假借了《便西拉智训》的作者、希伯来先知便西拉的名字而写成的书。也就是说,不是先知的人为了提高自己书的可信度,冒充先知的名字来写书。 (上文提到的”红海“只是一种比喻,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红海。而在《死海文书》中,“红海”其实是和印度教的破坏女神卡利玛的“血之海”同源。“血之海”即意味着所有生命孕育都来自女性的经血,而作为从血之海中诞生万物的代价,就是要向血之海补充鲜血,例如人祭。) 在喀巴拉的经典《光辉之书》中,为了供养血之海,莉莉丝也称为诱惑人类和扼杀婴儿的恶魔。为此,犹太人在婴儿的摇篮外围用白色涂料画上几圈以作保护,也为婴儿挂上护身符-上面写有上帝派遣追回莉莉丝的三位天使名字,但这不总有效,因为传说莉莉丝的能力强于天使。 注:莉莉丝的情人/丈夫是萨麦尔或撒旦仍有争议 萨麦尔出自伪典《希腊语巴录启示录》,和撒旦不是同一位,基督教圣经没记载。此伪典抄袭了摩西五经中撒旦引诱人类祖先的堕落,引诱者被替换成了萨麦尔,因此不少人被误导以为萨麦尔就是撒旦。(实际上伪典的诞生年代晚了创世纪上千年,充其量只是一个同人作品,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萨麦尔与新约中的撒旦形象也有重叠。 圣经 圣经中只有一节经文提到莉莉丝,那就是以赛亚书34:14(旷野的走兽要和豺狼相遇,野山羊要与伴偶对叫。夜间的怪物必在那里栖身,自找安歇之处) 这里“夜间的怪物” 发音是Lilith,从字根看来,这个字和"夜(Lil,Lilia)"有关。 从上述圣经上下文列了一堆动物名看来,Lilith在这里指的应该也是列举的动物之一,英文的KJV版圣经就把它翻译成screech owl苍鹗(鸣角鹗)。(这与上文并不矛盾,只是这里所说的莉莉丝并非指人而指的是一种动物) 古希腊神话 有说法认为,莉莉丝是希腊神话里拉弥亚(Lamia)的原型,一种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蛇的怪物,因为拉弥亚也是会偷盗并谋杀人类婴儿的女妖。 恶魔学 她被形容成不会衰老的美女。满头乌黑的长发并具有大蛇的尾巴,见到她的男性没有一个不被迷倒,而莉莉丝则吸收男人的阳气以长生不老。她是统治著夜晚和星期五的恶魔。 其他版本 在不同的地域文化中,关于莉莉丝的形象说法不一。 古巴比伦时代,莉莉丝是寺庙女神伊什塔尔的侍女。她也被古代希伯来视为大地和农耕部族的太母,而亚当在这些传说中代表的是侵略者——游牧民族。 传统基督教与诺斯替教派教父之间的争斗使得莉莉丝在西方世界恶名远播。后来基督教徒们又致力于对犹太教的研究,提高了莉莉丝在西方世界的知名度。在中世纪晚期,西方掀起一股消除迷信和反对巫术的运动,莉莉丝也首当其冲成了千夫所指的批评对象。同时,她在魔鬼世界的地位也显著提升,进入排名靠前的女魔头。1604年,英国剧作家克里斯托弗·马洛维最先描述了莉莉丝与魔王夜晚在山顶聚会的情景。 在史学界,人们对莉莉丝的形象争论不休。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莉莉丝是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体现了古代社会中妇女摆脱男人控制争取独立的精神实质,是对于以亚当为代表的男性统治地位的挑战。 小说和某游戏中的设定 还有记载说她是巨人时代侍奉席琳的神使。但是她开始在艾尔摩亚丁时代活动,有许多纪录证明,她的外表是褐色皮肤的精灵。在史奈曼时代,她被席琳的子女们奉为死神的第九个女儿,被描述为当时掌控席琳崇拜者们的宗教与军事的核心人物。在凯沙的默示录里,关于莉莉丝,有以下的描述:“在愤怒众神的武力之前,天上的战场上,席琳所生的魔物一个接一个倒了下来。席琳眼见就要失败,于是在深渊的地底建立死亡的世界,并在此地躲避。此时,席琳将莉莉丝留在地面上,命令莉莉丝准备好,总有一天她会再度回来。席琳把莉莉丝的名字从死亡名册删去,因此,莉莉丝成了永远不死的可怜生命体。” 其它相关 天使战争传说 也有传说称莉莉丝是天使之一,她是天使战争的导火线。神在创造亚当后由米迦勒带领到第十至高天,并将天界其余九天的天使全部召集,宣布封亚当为弥赛亚,要众天使对这位弥赛亚膜拜,并赐天使莉莉丝(Archangel)侍奉亚当。此时莉莉丝因为没有形体而向全能的耶和华要求赐予肉身,但如果天使拥有了肉体,其灵格不就与上帝同等?此要求最终被耶和华回绝,于是浓厚的火药味就因为弥赛亚的出现而蔓延在天界。 立在第九原动天的最前面,最初的天使,拥有“光耀晨星”,“神之右翼”,“天国副君”,“万物的创造者”,“上帝身边最伟大的天使”等一系列称号的路西菲尔也就是路西法,断然拒绝了向亚当参拜。 路西法因为拒绝臣服于圣子,率三分之一的天使于天界北境举起反旗。经过三天的天界剧战,路西法的叛军被圣子击溃,最终落入地狱成为撒旦。 艺术创作 尽管莉莉丝非正统宗教中的人物,但同样地在后世很多作品也有她的踪迹。 欧美文学作品中莉莉丝常以诱惑者的身份出现。例如在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作品《洛丽塔》中有这样一句:“亨伯特完全有能力跟夏娃交欢,但他渴望的却是莉莉丝。” 同时,莉莉丝又是典型的美女。在歌德名著《浮士德》中生动地表现了瓦普几司之夜的场面。通过魔鬼墨菲斯托之口道出了莉莉丝的身份:“仔细看看她吧。这个女人叫莉莉丝,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她那飘逸的长发,还有妖冶迷人的装束,令每个人都失魂落魄。而乔治·麦克唐纳(George MacDonald,1824-1905)的小说《莉莉丝》中则是地狱的女王。 德国著名作家托马斯·曼在他的《魔山》中对歌德笔下的莉莉丝做了进一步的演绎:“仔细看看她吧。” 赛腾布里尼对汉斯·加斯托普说道,“这个女人叫莉莉丝。” “莉莉丝是谁?”汉斯·加斯托普继续问道。赛腾布里尼非常得意,继续背诵著歌德的名著:“亚当的第一个妻子。她那飘逸的长发……” 汉斯·加斯托普说道:“你今天真是诗意大发啊。这个莉莉丝到底是谁?难道亚当结过两次婚?对此,我原来是一无所知。” “希伯来的传说中就是这么说的。莉莉丝化身成夜妖,用她迷人的秀发诱惑男人。” 雨果的《历代传说》选段“莉莉丝”(1883年)中也有其精彩描写: “畏惧于我吧!我是莉莉丝、伊西斯、是世界的黑暗之魂。我命中注定要使人类恐惧,是难以捉摸的、不吉的、未知的存在,这就是我。颤抖吧! 我就是雾,你就是星。你不过是光明中的一点,而我却是黑夜中永久的黑暗。我是在暗中吹灭灯火的嘴。你,速速离开。”莉莉丝的美同时也触发了艺术家们的灵感。15世纪的许多画家都把莉莉丝作为创作对象,而且没有丝毫的宗教背景。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英国诗人兼画家丹特·加布里尔·罗赛蒂的作品《倩女莉莉丝》。在他眼里,莉莉丝飘逸的红发、圆润的嘴唇和宽敞的开领裙都体现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时尚。 罗赛蒂还为这幅画赋诗一首:“从远古而来的她,身上散发著青春的活力,凝脂般的美颈上挂著玫瑰和**编制的花环;她总是在夜晚降临人间,用柔和的目光织起一张情网,让每个男人失魂落魄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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