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妻子半道被扔高速,这样夫妻有多让人服气?最后怎么处理的呢?

夫妻吵架妻子半道被扔高速,这样夫妻有多让人服气?最后怎么处理的呢?,第1张

一对夫妻在高速公路上吵架,当时丈夫正在开车,经过一个服务区时,这个丈夫就将自己的妻子独自一人扔在了高速公路上,自己驾车扬长而去。这样的夫妻真的是让人非常同情这种妻子的遭遇,不管怎么样,丈夫都不应该将自己的妻子丢在高速公路上。最后该女子是在交警的帮助下乘坐高铁返回的。

这名女子在被丈夫丢下之后,独自一人拉着行李箱,在服务区中显得非常无助和迷茫。这名女子无奈之下只好寻求交警帮助,交警在了解情况之后,得知该女子在与丈夫一同送货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争执。其政府当时非常生气,所以在服务区停了车,将妻子和妻子的行李全部丢下车,自己一个人开车走了。这名女子已经在服务区中待了三个小时,如果没有交警的帮助这名女子很难返回。

交警在得知情况之后就拨打了该女子丈夫的电话,劝解其丈夫,返回将老婆接回。但是其丈夫表示自己现在的情绪非常不好,如果回去接妻子的话,很有可能会因为情绪不好而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自己赶着送货,没有时间回来接妻子。这个丈夫的说法真的是非常让人无语,明明就是口角上的争执,根本不至于气到不能开车。这名男子的做法真的是非常小气,对待自己的妻子一点包容度都没有,何况吵架本身就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并不是单纯一方有过错。

小编在得知此事之后,也是非常同情这名女子的遭遇,夫妻生活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可以说是非常重要,如果自己的丈夫对自己做出如此过分的举动的话,也是非常伤感情的事情。一个大男人对自己的妻子如此计较,将妻子扔在高速公路上,不管不顾的行为真的是很让人愤怒。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

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

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

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丢在高速上的事情在网上引起热议,我觉得这个男子非常的没有责任感,不管夫妻之间产生怎样的矛盾,首先应该考虑到自己另一半的安全,我们都知道高速上来往的车辆很多,如果一不注意很容易出现交通意外事故,这名男子也非常的狠心,正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另一半再怎么不对,也不应该直接将对方扔在高速公路上。

在深夜有一名女子沿着高速公路的应急车道上行走,而且边走边哭,当地的民警也立即询问该女子状况,这才知道女子与其丈夫吵架,女子被丈夫殴打之后,手机还被拿走,随后女子被丈夫丢在高速公路上,女子也感到非常的害怕,由于没有通讯工具,不能及时和自己的亲人联系,而民警把女子带下了高速,并且与好友进行了联系。

看到女子一个人孤独的走在高速应急道路上,许多的网友感到非常的泪,目认为这个丈夫一点担当都没有,也有不少人劝女子应该立即和自己的丈夫离婚,这位丈夫对自己的妻子也太狠了,不仅思家家庭暴力,而且还狠心的将妻子赶下车,男子是对婚姻的不负责任,这也侧方面的反映出夫妻间的争执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也暴露出男子的忘恩负义,在和女方结婚的时候信誓旦旦,可是当两个人相处久了产生了矛盾,男子便对妻子下狠手,这完全是对婚姻的背叛而与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痛苦,所以女子也应该正视自己的婚姻,既然两个人没有了感情,那么可以选择即使分手,女子的丈夫不仅没有道德,而且素质较低,所以尽早选择离婚,也是对女子权益自我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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