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市政府发文,要求城市干部职工死后一律实行火化,丧事从简。从此开始城市居民死后进行火化。灵堂一般设在殡仪馆,也有设在自已家里的,亲朋好友前往吊唁,赠送花圈、挽帐以示哀悼,九十年代后期大多送钱,少者50元,多者几百元不等。尸体火化前进行整容,开追悼会,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等,参加吊唁者佩带黑纱或白花。骨灰有的暂放骨灰堂,稍后选址进行安葬,有的直接选址安葬在公墓。子女在亡者“五七”、“百天”、“周年”等祭日前去祭奠,烧纸或送鲜花以示悼念。
农村仍实行土葬,办事程序、习俗基本没有改变。
来源:中国经济文化网漯河版
2漯河婚姻习俗
八十年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复存在,婚姻自主,恋爱自由。在城市主要是自由恋爱,朋友介绍,婚介中心牵线和自登征婚启示等形式;在农村,以通过街坊邻居、亲朋介绍为主。经介绍后牵线人不再介入,男女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女性多注重对方的相 貌、性格、职业、年龄、家庭;男性一般侧重女方的相貌、性格、年龄和品行。部分还存在父母左右或干涉男女婚姻自由或讲“门当户对”等现象。
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彼此没有意见,经双方家长同意后,由各自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书,成为合法夫妻,但仍不能在一起生活,必须择定吉日男方上门迎娶,女方陪送嫁妆进门后方共同生活。根据男方所送彩 礼的多少和女方家庭经济条件的好坏,嫁妆品种、数量不等,一般是小件日用品、电视机、洗衣机,部分家庭有电冰箱、摩托车等,家俱一般由男方置备。择定日期农村一般选在春节前的腊月逢双日,城市多选择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迎娶队伍不断壮大。迎娶车辆都是轿车、面包车或农用三轮摩托车,少者三、五辆,多者二、三十辆。城市新娘多穿婚纱,到美容店美容化妆。婚前拍婚纱照,婚期搞摄影,录像以作纪念。新娘接回去后,由伴娘陪同下车,燃放鞭炮,举行结婚仪式,新郎新娘在主婚人的主持下,以鞠躬的形式一拜天地,二拜父母,夫妻对拜,然后由新郎背着、客人簇拥着进入新房。中午 ,男方大摆宴席招 待客人,亲朋好友送红包表示庆贺,少者50元,多者三、五百元不等。
新娘三天回门的习俗沿用至今。新婚第三天,新郎新娘走第一趟娘家,叫“回门”,但有“七不出门,八不回家”之说,当天如遇“七、八”日期,则往后顺延一天。“回门”后,结婚仪式全部结束,夫妻开始新的生活。
九十年代,旅游结婚比较盛行,团市委和部分企业举办集体婚礼。但婚礼大操大办、比阔气、讲排场、铺张浪费现象 也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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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路上的新天地健身俱乐部是个不错的选择,正对着千盛百货的新天地临街的那栋楼的四楼,一楼有麦当劳、安踏专卖,很好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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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1999年新中国成立50周年,离现在有13年了,我在漯河上班。那时候我租的房子离沙河很近。有时候河边玩儿,看见别人钓鱼,又激起了我儿时的快乐回忆。后来我就买了鱼竿,星期天钓鱼。也没钓到鲫鱼。只钓了几条鲶鱼。那时候也没有上隐,不像现在,几天不钓就着急!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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