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宜昌城区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
随着城区道路交通逐渐恢复,因占道停车引发交通拥堵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宜昌城区停车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应当按施划的箭头方向有序停放。严禁在未施划停车泊位的道路上、单位或者小区出入口以及消防应急通道内停放。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靠应当紧靠道路边缘即停即走,驾驶人不得离开驾驶室,并遵守以下规定:
严禁在设置有禁停标志或者施划有禁停标线的路段、安装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停靠;
严禁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停靠;
严禁在公汽站、加油站、急救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靠;
严禁在人行横道线、施工路段停靠。
三、街道、社区、小区物业应当严格执行“健康码”绿码通行制度,引导司乘人员凭“健康绿码”有序进出,不得以无车辆通行证为由阻拦车辆进出小区或停车场。
四、宜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原核发的《宜昌城区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通行证》、《宜昌城区疫情防控期间客车通行证》即日起作废。
五、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将依法处理;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5-30分钟。
停车场所对机动车停放进行的收费,就叫做停车费。停车费收取方式大多定期收取方式、按时收取、按次收取等方式,收取停车费是专业车场管理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停车场系统是收取停车费的主要工具,定期收费方式一般采用按月收取,也就是一部车辆每月交一个固定的停车费用,该月内,车辆可以无限次进出,不限制停车时长。这类车辆又称为长租车辆。相对的,针对临时车辆,一般根据停车的时间长度,收取停车管理费用,费率标准来源于市政管理部门的政策文件,每个城市的费率会有所不同,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也会有所不同,这类车又称时租车辆。
小区停车管理,可以收取一定的停车费。但应该强调的是,除了弥补管理方的合理运营成本外,小区停车费的主要用途,应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用于发展小区停车设施,增加小区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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