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第1张

#策划# 导语中国素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著称于世界。一个人如果不计文明,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篇一

为落实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和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部署,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大兴文明礼仪、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展示文明垦利的良好形象。现决定在全局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社会公德促进活动。

 在机关内宣传市民文明守则和垦利文明公约等文明规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保持公共卫生,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办公室、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语、嬉戏吵闹现象。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机关无纸化办公,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倡导文明就餐、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陋习消费。

 (二)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大力开展“明德讲堂”建设、“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基本形式,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营造讲文明、树新风、讲道德、做好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开展普法创文系列活动。

 以“文明垦利,法治先行”为主题,持续开展系列双创法制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交通安全、村居换届选举等方面法律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双创宣传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虚工实做,不断扩大普法双创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加强国土文化建设,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开展机关阅读活动,不断培养机关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社会风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

 (五)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广泛开展“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志愿者活动,弘扬志愿精神,树立良好的国土资源机关形象。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讲文明树新风”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素质,打造文明和谐幸福垦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成立讲文明树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确保各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公务员道德、法律职业道德等重点领域,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道德讲堂”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寻找“讲文明树新风”与推动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通过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焕发热情、激发斗志,提振信心,从而凝心聚力,勇立新功。

 (三)改进创新,形成特色。要掌握新形势新任务新技术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探索新的“道德讲堂”建设模式,扩大覆盖面;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这项工作融入司法行政的整体工作中来,在服务全局的同时,形成鲜明特色;要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社会志愿服务等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四)完善资料,总结经验。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发现和推广一些好的做法,形成制度,争取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篇二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xx届xx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就医环境等目标任务,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窗口文明服务、公共环境秩序整治、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活动,卫生下乡扶贫助困活动,着力在振奋职工精神、促进医院和谐稳定上下功夫,努力在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取得实效,为建设文明、和谐、诚信、整洁的医院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讲文明树新风”,力争通过这一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四个优”,即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素质优秀。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努力使全院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有新转变、素质能力有新提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有新进步,树立卫生干部职工诚实守信的可信形象、甘于奉献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的可敬形象、健康卫士的可亲形象,真正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礼仪活动,在全院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树立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2、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对广大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进一步唱响***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开展“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暨“优质服务科室”、“优质服务明星”评选活动。

 一方面展示医护人员医德高尚、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形成新住院大楼投入使用后大评比,大练兵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通过全面推进医院质量管理,形成医院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新局面、新气象,实现我院更好更快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进一步深化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创新形式内容,广泛吸引职工参与。要把这项活动与“百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结合起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运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

 大力宣传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增强社会责任感,踊跃参与并积极投身活动。

 (三)突出内涵,务求实效。各科室要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医院文化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科室建设等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着眼于提高员工文明素质,提升医务人员形象,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四)齐抓共建,争优创先。各科室要发挥各自优势,在全院形成上下呼应、全员参与、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增强活动的整体效应,在全院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大使,共享文明和谐生活”的良好环境,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医院而努力奋斗。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引导广大学生增强民族自豪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主线,以讲文明、树新风为重点,努力消除有违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污染环境、危害秩序等不文明现象,使全校学生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讲究公德、遵纪守法、维护秩序等方面有明显进步,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生的成才和学校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

 三、活动原则

 1、以学生为主体,重在参与。在开展活动期间,教师要尊重学生,突出学生在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要充分调动全体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引导全体学生参与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教育,能力得到锻炼。

 2、以活动为主线,重在实践。要把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融合贯通到有计划、有目的的一系列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体验、感悟和认同讲文明、树新风,并身体力行,达到知与行的统一。

 3、以课内、课外、校内、校外为主渠道,相互配合。要把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贯穿到丰富多彩的活动过程中。加强学校、家庭和社会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支持配合,做好教育活动,共同把“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3日—5月1日)

 召开“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思想道德教育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在校园内张贴标语,并在校园网、校广播站、校刊校报、橱窗板报等开设“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思想道德教育专栏,营造学习活动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5月25日)

 1、抓住建国六十周年、建队六十周年契机,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热情,树立远大志向,好好学习,将来报效祖国,建设家乡。组织学生观看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光盘,进行今昔对比。利用五一长假期间,引导全校师生搞一次“讲过去、看现在”社会调查活动,通过耳闻目睹的经济、社会、家庭生活的变迁,写出体会或调查报告,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评选。

 另外,协助学校少先队组织在学生中开展适合学生身心特点、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各种纪念活动。如讲述历少先队员中的先进人物事迹,讲述去年抗震救灾中的英雄少年,对学生进行人生观、荣辱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立志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2、积极开展学唱《我是合格小公民》歌曲活动,并把这首歌曲和我们开展的“三好、四不、五为”活动结合起来,在全校各个班级利用音乐课和兴趣活动时间尽快组织学生学会唱这首歌曲,使其融入少年儿童的心灵,滋润他们茁壮成长。另外,我们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合唱比赛,以此促进活动的开展。

 3、教育学生做合格小公民,搞好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文明礼仪普及教育”活动,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良好习惯伴我行””为主题,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⑴、组织学生观看反映文明礼仪的专题教育片。⑵、召开一次主题班会。⑶、出一期专题黑板报。⑷、做一件讲文明讲礼貌的实事。⑸、评选校园十大文明之星。

 4、结合“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继续开展感恩教育、爱的教育活动。各班组织开展“算算亲情帐,感知父母恩”主题班会;体验母爱:利用双休日开展“我与妈妈换角色——今天我当家”活动,尽自己所能完成妈妈日常的家庭事务,真实体验妈妈的辛苦,懂得体谅妈妈、感恩妈妈;给妈妈送上一份真诚的礼物——对妈妈说一句祝福的话、送一件自制的卡片、为妈妈洗一次脚,把欢乐、祝福和关爱送到妈妈的心中;写一封“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为主题的家信;积极参加“孝敬从每一天做起”为主要内容的孝敬老人、体验亲情等活动,加强学生的敬老爱亲教育。教育学生有一颗感恩的心,懂得奉献爱,对父母、老师、长辈、学校、社会等一切有助于自己成长的人感恩。

 5、开展向优秀中学生卢世强学习的活动。学习宣扬卢世强的先进事迹,印发《阳光下的小树》事迹材料,每个队员人手一份,通过大队辅导员导读、自读、讨论交流,全面了解卢世强的事迹。学习卢世强同学勤奋好学、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克服困难、体谅父母、尊敬师长、团结互助、热爱同学的勤学精神和道德风范,并提出“向卢世强同学十对照”的要求,发给每个队员一张“我和卢世强比成长”的对照调查表,让队员分条列出卢世强的先进事迹,然后再和自己对照。并参照卢世强十对照进行答题,通过主题队会、板报、演讲、调查问卷等形式,使每位学生在向卢世强学习活动中找到自己的不足。

 6、大力开展“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结合我校“畅游书海、塑美好人生、创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倡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并提倡全校学生把家里的好书拿到学校来,跟同学们共同分享,通过读书活动,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让读书渐渐成为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让学生在深厚文化熏陶中成长,积累丰富自身的底蕴,提高整体素养。

 (三)总结表彰阶段(5月25日——6月1日)

 1、结合“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进行本次系列活动成果展示,并制作成专题片对学生进行深化教育。

 2、各班通过总结,评选出优秀少先队员,上报德育处,由德育处给予表彰奖励。

 3、德育处评选出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教师,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4、学校向教育局关工委推荐积极分子,进行活动总结,向教育局报送书面总结。

 五、活动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根据学校的活动方案,结合本年级、本班的实际,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

 2、“讲文明、树新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班级要树立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的思想,在活动月结束后,对此项工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抓长期,长期抓,建立起长效机制。

 3、活动月期间,将结合日常工作,对各年级、班级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4、活动结束后,德育处、少先队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总结材料上交教育局相关部门。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篇四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贯彻落实xx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这项活动,有利形成崇尚文明,弘扬正气的社会风尚,有利于展示老区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有利于推进“美丽浏阳,幸福家园”目标的实现。根据长沙市文明委《关于开展“贯彻xx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长文明委〔2014〕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围绕在全市兴“三风”(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和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做文明有礼的浏阳人”、“文明餐桌”行动、清洁环境行动、“文明交通引导”、文明旅动、“做人民满意公务员”、“负责任地做产品”、公益广告宣传、文明短信传递和“爱国歌曲大家唱”等系列活动,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大兴文明礼仪之风

 1、“告别陋习、牵手文明”——随手拍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文明办

 活动内容:通过媒体充分发动全体市民,积极参与随手拍活动,并将自行拍摄的或视频寄送到文明办。文明办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在相关媒体进行刊登或播出,并举办展览。

 2、“公益广告”行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浏阳日报社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城管局

 公路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

 活动内容:浏阳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结合浏阳实际情况,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并在重要版面刊登或黄金时段播出;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公益漫画”、“公益标语”、“公益童谣”征集大赛;城管局负责城区内户外大型广告位、公路局负责主要道路两旁的广告位、交通运输局负责公交通和出租车电子广告屏、工商局负责沿街店铺电子广告屏刊登或发布公益广告、标语。

 3、德行浏阳•道德讲堂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文明办

 活动内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德行浏阳”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各单位全年开展活动必须1次以上。此外,各乡镇(街道)还要选择2家企业、1个社区、1个村各开展1次道德讲堂活动;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1次以上的“德暖童心•道德小讲堂”活动。

 4、“文明生活”主题演讲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教育局

 活动内容: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开展“文明生活”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引导和激励全市青少年提升文明礼仪水平。

 (二)大兴读书学习之风

 1、“移动书屋”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工务局

 活动内容:每月组织1-2期流动**、图书馆进工地活动,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文化活动,培养农民工自我学习意识。

 2、“全民阅读”暨“书香单位”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宣传部

 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要求和督查各相关单位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推进全民阅读机关行、校园行、家庭行、乡村行、社区行、企业行,鼓励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群众养成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并评选出“读书之星、书香家庭、书香校园、书香社区、书香村镇”。

 3、“知我浏阳、爱我浏阳”知识抢答赛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团市委

 活动内容:组织全市各级团组织积极参与“知我浏阳、爱我浏阳”知识抢答赛。抢答赛题目主要以浏阳的历史、文化、经济、政治等相关知识为主,激发广大青年的学习激情。

 (三)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1、“文明餐桌”行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文明办浏阳广播电视台

 活动内容:在全市各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及相关商家,开展以“文明消费、节俭惜福”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培养干部和市民的节俭意识。浏阳广播电视台开设“‘行家里手’大比拼”栏目,以“小餐桌,大文明”为主题,鼓励餐饮行业大兴勤俭节约之风。

 2、节能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团市委义工联

 活动内容: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无车日及五•四、六•一、七•一等节日,组织志愿者和义工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生活与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活动,激励和感染广大公众关注、支持、参与环保工作。

 (四)争创优美环境

 1、“共创共建”文明卫生社区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文明办

 活动内容:定期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到各社区,和社区干部、群众一起开展“大宣传、大劝导、大清扫”活动,共同创建和谐、文明、洁净的社区。

 2、“向不文明行为告别”主题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城管局

 活动内容:向市民发放倡议书和免费车载垃圾桶,引导和督促市民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好习惯。

 3、“最美乡村行”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浏阳日报社浏阳广播电视台

 活动内容:开设专题栏目,发现和挖掘全市范围内,比较典型的基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优美环境的经验,向全市推介。同时,在下属网络论坛开设专栏,充分听取网民的意见和建议。

 (五)争创优良秩序

 1、文明交通行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团市委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治超站

 活动内容:团市委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内各繁华路口或路段,不定期开展交通秩序劝导和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司机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并评选出文明驾驶员;交警大队和治超站负责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文明旅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旅游局

 活动内容:在全市旅业广泛组织开展以“文明旅游”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市民旅游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在旅行社、景区(点)旅客中心、旅游客车上播出文明旅游宣传短片,在旅游景区设置文明旅游宣传点,引导旅游自觉遵守旅游文明公约,养成爱护景区环境的文明习惯。

 (六)争创优质服务

 1、“学雷锋、树新风”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文明办

 活动内容:围绕学习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和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深入组织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开展“学雷锋优质服务示范岗”、“学雷锋巾帼建功先锋岗”和“学雷锋文明诚信示范岗”等创建活动。

 2、“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活动内容:对全市生产、经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产品的企业,特别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利益。

 3、“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活动时间:

 责任单位:文体广电局教育局

 活动内容:在广大群众和学生中,广泛传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推出的100首爱国歌曲、36首“唱响中国”新歌和雷锋赞歌,在全市唱响***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群众心向党、跟党走。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文明创建绩效考核。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要严格按照长沙市《关于开展“贯彻xx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突出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基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要把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的长效工作机制。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市属媒体要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主要活动内容开展宣传,重点报道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反映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推出“讲文明、树新风”的典型代表,制作刊播“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公益广告,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规范档案,报送信息

 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础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安排专人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音像、媒体报道等资料,分类整理、规范存档,并及时向市文明办报送相关活动开展的信息和简报,此项工作将纳入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内容。

姓名:陈建勇 性别:男

供职机构: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

出生日期:1977年7月13日

职务:法务总监

国籍:中国

所在行业:法律服务和商业服务

民族:汉族

居住地:江西省南昌市

籍贯:江西省南昌市

毕业院校:南昌大学 陈建勇律师,从事警察、律师工作共13年,具备丰富的从警办案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法律应用能力,曾在南昌县、西湖区、青云谱区及赣州市公安局经侦、刑侦部门及交警大队工作, 先后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市公安系统优秀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在公安局工作期间,考取《律师执业证》,并兼职担任数家企业法律顾问。

陈建勇律师成为专职律师以来,办理了大量民商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案件及公司非诉案件,先后为万科(南昌)房地产公司、江西省商务厅、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蓝星星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江西绿源油脂有限公司、修水县昆山钨矿有限公司、南昌万马服饰广场、江西共友软件公司、福建天海广告企划公司江西分公司、南昌执象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江西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江西大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大博金房地产有限公司、江西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力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中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豪尔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博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君发展有限公司等三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负责合同审查、商务谈判、尽职调查、并购重组等法律事务服务,取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万科(南昌)房地产公司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江西农业大学

◆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蓝星星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星火有机硅厂

◆南昌万马服饰广场

◆江西绿源油脂有限公司

◆修水县昆山钨矿有限公司

◆江西共友软件公司

◆福建天海广告企划公司江西分公司

◆南昌执象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江西满堂红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江西大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大博金房地产有限公司

◆江西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南力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中景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中君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博成发展有限公司

◆江西豪尔发展有限公司等等 1股权收购案:2011年5月,江西大博金集团拟对“海南福地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收购(总价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陈建勇律师全程参与股权收购活动:1、从法律上评估收购的可行性,为公司老总提供法律意见;2、制定最佳收购形式;3、审查目标公司的全部涉法资料;4、参与与目标公司的谈判、协商;5、起草、修改股权收购协议;6、对相关法律瑕疵的补救、法律障碍的规避及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最终,在陈建勇律师及公司领导的努力下,公司成功对目标公司实现收购。

2交通事故案:江西省峡江县农民袁某在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的情况下(相当于无证驾驶),驾驶大型挂车途径高安市时,与河南省周口县胡某驾驶的大型挂车发生追尾事故,袁某身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高安市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袁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陈建勇律师接受袁某亲属的委托后,展开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全面与胡某及保险公司协商谈判,为袁某亲属争取到赔偿款45余万元,远远超出当事人所期望的20余万元。

3尽职调查案:2010年8月,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中建投公司的委托,对江西省8家房地产企业展开尽职调查。陈建勇律师受事务所的委派,负责“景德镇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萍乡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尽职调查事务。接受委派后,陈建勇律师深入一线,通过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态度,对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变更、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及涉诉案件等做了详尽的调查,圆满的完成了委托单位交办的尽职调查任务。

4破产清算案:2009年下半年,本所法律顾问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某某大型电子公司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程序。受事务所委派,陈建勇律师常驻新余市,全程参与公司资产评估、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现场答疑以及破产重整申请及重整计划的制定等破产程序,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5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西省上饶市某某国有大型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案情重大复杂,涉案标的额达2亿人民币,陈建勇律师与律所主任、副主任等组成个案办理团队,全力以赴投入到案件中,充分发挥认真细致、高效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运用精彩出色的庭审辩论艺术及诉讼技巧,众多辩论观点得到法庭的重视、采纳,取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6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辛某某与镇政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其跨度时间长达15年,案卷材料多达数百页,本案涉及大量工程结算数据,繁杂冗乱。陈建勇律师运用娴熟的财务会计知识,认真细致地对十多年前的工程结算数据加于梳理、核对,结合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找准突破点,从人民法院违法启动再审程序、“新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款的有效结算凭证等方面入手,提出实质性的辩论观点,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医疗损害赔偿案:江西某某第一医院(被告)与患者黄某某(原告)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因患强直性脊柱炎入住被告医院治疗,病情有所好转,后因放弃治疗,导致伤残结果,遂将被告医院告上法庭。陈建勇律师接受被告单位委托后,通过全面细致的阅卷及对强直性脊柱炎病理的查阅、分析,在被告单位未能提供任何医疗记录的前提下,提出原告致残与被告治疗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代理观点,并被法庭的采纳,最终取得比委托人庭前预期更好的判决。

8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福建省南安市许某27村民等诉被告村干部许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许某某租赁原告27村民土地10亩(权属证为村集体),租赁后,被告多次向原告支付租赁费。后因城市发展需要,该村土地价值大增。被告疏通政府相关部门的关系后,以原告等27人无权处分为由,拒绝支付租赁费,且将土地抢占据为己有。原告等27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土地等,但一审判决原告败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原告等27人委托陈建勇律师代理,接受委托后,陈建勇律师多次远赴福建省调查取证、走访相关知情人士,收集当地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等相关证据,并结合娴熟的辩论技巧向法官阐述,最终,二审原告全面翻盘,大获全胜。

9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河北省村民王某、王某某为销售相关书籍,伪造江西省相关国家机关印章,向机关推销书籍,后经陈建勇律师成功辩护,王某不予起诉、王某某判处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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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前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的一起连环杀人案件震惊了整个中国,当凶手归案伏法时,我们不禁感叹生命的脆弱,人性的险恶,也为这位正当大好年华的23岁的高带材生感到遗憾。事隔多年,现在再用刑法理论来分析这个案件,仍会带给我们很多启发。广东省人民法院对马加爵的连环杀人行为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剥夺其。这个判决对我们来说应该是意料之中,对于马加爵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4名同学残忍杀害的行为,每个人都会感到义愤填膺。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用死刑这种最严厉的刑罚来惩罚马加爵的犯罪行为,威慑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发挥刑罚特殊预防的作用。用刑法理论来分析犯罪行为,首先从马加爵所犯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来看,犯罪构成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一、马加爵案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也称法益,马家爵的犯罪行为侵犯一般客体是我国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的整体,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人的生命权,直接客体是四个同学的生命权利,在我看来他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安定性,四名同学生命的结束给他们的家人也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痛,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客观方面上,马加爵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具体来说,马加爵无视法律,以作为的方式,实施了利用钝器在连续三天的时间里杀害了四名大学同学的危害行为,造成了四个无辜生命的结束,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尤其是马加爵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的行为,可谓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行为人成立犯罪,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要求行为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所谓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我国刑法根据行为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有无和大小的实际情况,将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马加爵作为一个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有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能够清楚地辨认自己的行为,控制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且能够适应刑罚的惩罚和教育功能,马加爵辩护人虽然曾为他的精神状况做出一定辩护,但最后在多次鉴定之后被法官否决,结论便是行为人犯罪时并无精神障碍,没有量刑情节上的从轻、减轻或免除情节。后来在看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所做的马加爵人格分析后,曾与班里同学讨论到是不是应该因为马加爵有人格分裂的症状,而λ进行一定的宽恕的问题。他对吵架极为敏感与愤怒,而且漠视生命,很容易引起“杀人”的冲动。他的思维方式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几乎一切都是以“我”为出发点。这样一个心理不健康,需要社会的帮助的人是否应该引起学校乃至社会的关注,受到社会公众的一丝宽容呢他相对于我们正常人来说属于弱势群体,那么他所犯下的罪能否得到一丝原谅呢仔细分析来看,似乎不该以此来为他开脱,法律就在面前,任何一个犯罪的行为人我想心理都会有不健康因素,那么这就不能成为量刑因素,若因为他的人格分裂而对他进行一定的宽恕,这无疑为将来可能发生的危险埋下祸根,仍旧留在原来的环境中,那么人格分裂的症状就不会有所改善,马加爵的犯罪念头仍会产生。那么对有人格分裂症状的犯罪分子来说就应该依法定罪处罚,让他们在刑罚中逐渐磨练自己,摆脱不健康的因素,使自己得到蜕化,而依照我国法律马加爵所犯罪刑极其严重,我们只能为他没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感到叹惋。

      主观方面上,马加爵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会造成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从动机与目的来看,因为马加爵道德上的教化缺失,报复心理的唆使使他迈出了违法犯罪的那一步,走上了不可挽回的道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意志坚决,在实施了第一次、第二次杀人行为后丝毫没有悔罪的意思,并且不达目的不罢休,主观性质十分恶劣。既然是故意犯罪,那么必然存在停止形态,四个故意杀人行为均是既遂,在罪数形态上成立连续犯,即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典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了连续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于连续犯,所犯次数越多会对其所应受到的处罚越重,应当按照不同情况,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分别从重或加重处罚。连续杀死四个同学,连续侵犯个人生命权利的严重情节,加上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型优先适用的刑罚是死刑,那么判处马加爵死刑也是在所难免的了。

      二、马加爵案的刑罚裁量

      在酌定量刑情节上,对于被告人在犯罪前并无前科、犯罪后既害怕又后悔,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的情节,其辩护律师提到应给予考虑和体现,希望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时能够从轻和减轻处罚,那么该问题就涉及到了酌定量刑情节与死刑的问题。在我国刑法上,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是指法律明文具体规定的,量刑时必须考虑的量刑情节,马加爵在法定量刑情节无法得到减免,在酌定量刑情节上会受到怎样的考虑呢酌定量刑情节不是由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但却是对行为人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具有重要作用的情节。法定量刑情节由于是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依法适用。虽然酌定量刑情节并未被刑法明确规定,为了保证量刑公正,同样需要重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该规定就充分重视了酌定量刑情节在死刑适用中的意义。法院认为在本案中,被告人马加爵在犯本罪前是一学生,并无犯罪前科,并且犯罪归案后也有悔改表现,这些情节人民法院在对其应否适用死刑,包括执行方式上确实应当充分考虑。但是,法院指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马加爵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从法院的回复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也再次印证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这里我也有所感慨,当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无法适用各种量刑情节时,说明他的行为该是多么的严重与恶劣,就算有再多的理由,也无法获得法律的饶恕。

      一念之差则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受到严厉的惩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也告诉我们法律规定的关键作用。马加爵案件给我们震撼的同时也值得我们反思,懂得增强自身法制观念的重要性,青春年华稍纵即逝,罪与非罪就在一眨眼之间,需要我们每个人坚守原则,预防犯罪,在推行法治社会的今天,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我们应努力学好法,用好法,以自己的一点力量推进全民普法进程,为进一步实现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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