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男女朋友之间的事情法律是不会介入的。除非你们之间已经结婚,离婚涉及到了财产并且两个人无法就婚姻问题达成一致,这个时候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法官首先肯定意思会规劝调停的。而且如果律师或法官非常热心又非常有水平的话,那也有可能开导你们,规劝你们,起到情感专家的作用,如果是这样,那也有可能你和你女友之间会因为有新的调停人的介入而冷静下来,客观实际地去思考你们之间的感情问题,使得最终问题得以解决。
不知从何时开始,伴侣在你眼中只剩下缺点,毫无优点可言。反观作为母亲的你既要工作,又要顾家务,还要带小孩,身边的老公好像跟废人一样。?
心理学研究表示:人会刻意放大自己的能力与付出,同时推卸外界对自己的否定。这在婚姻中就形成了一个问题,即我们都只能看到自己在婚姻中的辛苦与付出,看不到伴侣在婚姻中的辛苦与付出。
婚姻需要两个人在各自的角色与分工中努力,无论是男主外、女主内,还是不同的分配方式,我们对于别人的角色与分工其实都不了解,一直只是沉浸在自己所负责的这部分,因此,我们容易看不到对方的努力,只活在自己的委屈与受害者情绪之中。
在我们缘盾经常接待这类怨恨老公的妻子,比如我最近介入的一位求助者,她对于老公每天加班应酬到半夜才回家感到十分不满,自己每天不得不早起送孩子上学,然后再赶回单位上班,从单位下班后又要匆匆赶回家做饭,之后还有堆积如山的家务活等着求助者处理。
求助者每天都要在母亲、员工、妻子这三重身份中转换,反观老公平时连辅导一下孩子功课的时间都没有,每天一回到家就闷头大睡,妻子因此对老公积累了很大的怨气,两夫妻一说起话来就很容易演变成争吵。
我问求助者,虽然老公的工作很忙,也没有帮忙你带孩子,陪伴你们的时间也不够,但除此之外,他有没有你认为好的地方呢?
求助者直截了当地说,没有。
接下来,我问求助者,她工作的收入有多少?
求助者表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国企基层员工,月收入大概几千元。
我又接着问求助者,目前她家里的一个月开销要多少?
求助者想了一会,然后表示每个月大概花费两万元左右,除了要还房贷,还有孩子要上补习班和兴趣班,另外自己购物与化妆品的开销也是蛮可观的,这还没算上柴米油盐的基本生活开销。
咨询到这里,大家也就能看出来,光靠妻子的收入完全撑不起这个家,这个妻子只看到自己既要工作,又要带孩子的辛苦,却看不到老公每天默默付出,为这个家提供充足的经济基础是有多不容易。
如果我们在婚姻中,看不到对方的辛勤努力,看不到对方的默默付出,只看见自己的努力与付出,就容易产生心理不平衡,对伴侣也不容易做到尊重与理解。
这时,抱怨就会出现,我们会指责对方以抬高自己对家庭的付出,最终将我们原本幸福的生活推向争吵不断、矛盾不断的问题婚姻中。
因此,?首先要学会放下指责与成见,重新认识对方,学会发掘对方的优点,毕竟你们的结合必然是当初受到对方的优点所吸引的结果,只有认可了对方,才能真正经营好你们的婚姻。
搜集如下的证据,六个月后再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有一定的秩序,如果不遵守法庭规则的,可能会被罚款、拘留等。
可以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第九条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十条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第十二条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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