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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尝试读一下《纯粹理性批判》

下面是百科的章节介绍:

《纯粹理性批判》一书大体可分三个部分。

首先,书中论述了进行理性批判的原因。作者认为,理性批判本身就是一种科学,且含有能使形向上学成为科学的一套完整而有据的方案。

其次,书中指出了纯粹理性批判的定义、对象、出发点以及批判的范嗣。

最后,书中又提到了理性批判应该遵循的原理及其意义。康德不仅在书中论述了数学、自然科学是怎样成为科学的,而且提出哲学也应该模仿自然科学走上科学之路的观点。

个人已读完,受益匪浅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阅读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阅读的作文1

 人的一生就是一场阅读,它会给人快乐和痛苦。你要看你如何去使用它,才会给你带来惊喜。

 进入梦幻般的世界,我平躺在床上,好似大病初愈。猛的睁眼,我感觉有人狠狠的抓住我的心。我平静下来,甩甩头,发现我好似被遗忘了,“滴,滴。”我在下水道里,周围一片黑漆漆的,我看不见我的双手,只看见远方有一束明亮的光。在这恐怖的黑夜。我不经唱抖了一下。我不禁颤抖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朝着有光的楼梯走去。

 我能明确的感觉到,我背后似乎一直有东西跟着我,而且紧贴着我的后背。我知道我走了很久,直到走到九十九个台阶时我跳了出去。

 我仰望天空,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高楼大厦变成了几本重叠在一起的书本,汽车变成了方形,用报纸包装的外壳,让人看上去眼花缭乱。我站在大堂中央。突然一群人冲我围来,硬生生的把我抛在一本张开的巨大书本里。一阵声音传来:“你想当什么”这声音很刺耳,却有很低沉。我回答道:“我想当一名老师,而且是全天下最有名的老师。”他点了点头,我疑惑地看着他,不知怎的,我只能看见他那只发白的双唇,微微动着。

 “啊,痛!”我的心似乎被抽中抽走了。睁眼,我来到一个教室,坐在位置上,我认真地读着书,大脑迅速的记忆。我感觉,我的大脑里输入了很多资料,就如同电脑。

 几天下来,我放松了很多,我拿着书听到一阵吵闹声。原来是一位买家和卖家在吵呢,知道吵架声音之后原因之后,所有人都站在一旁看热闹,不去劝。我讨厌喧闹的声音跑进人群里,拿着买家的记账本。数字跳出。轻而易举的解决了此事,所有人为我感到大吃一惊,这件事在城市里迅速传开,最后被爆料了出去,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成名了。之后我去参加一些比赛,获得不错的名次,我很开心。

 晚上,我早已习惯躺在书页里睡觉。想着读书能干给人带来什么呢开心,痛苦。都有可能。突然一阵敲门声,天亮了。原来妈妈进来问我怎么还不起床,我眨眼。大声说了一句:“哎,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个梦啊。”

 读书能给人无穷的力量,阅读书,读好书。读一本书,就好像在欣赏你的未来。

阅读的作文2

 读书伴我成长,梦想与我同行,我的梦想,因读书更加坚定,我的梦想,因读书不再彷徨,读书可以使人增长才干,可以使人实现梦想,所以毛主席那句话说得好: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拼搏奋斗的人生才会灿烂,敢想敢做的人梦想定能实现,读书让我们的梦想越飞越远,却让我们离梦想越来越近。书是一口淘不完的井,是一座挖不尽的矿,书犹如一盏路灯,将我们从黑暗带向了光明,让我们不会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书犹如一缕阳光,带给我们温暖和对未来的憧憬,让我们在寒冬中不会瑟瑟发抖。

 读书可以让我们拒绝命运的摆布,把握自己,执着的走向梦想的极地,不论出生优裕还是贫寒,通过读书,我们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方净土,奏响人生的乐章。福楼拜曾说:阅读是为了活着。那么我认为,既然读书可以改变命运,那么读书就不单是为了活着,而是为了更好的活着。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往今来,读书一直是人类历史上一个永恒的话题,人类历史发展至今,与人类的不断学习积累是密不可分的,因为心中有梦,所以无数的仁人志士流连于书中不可自拔,百家争鸣时代的圣人孔子为读《易》使编连竹简的皮绳断了三次,从而衍生出韦编三绝这个成语,也更加说明孔子读书的勤奋。

 梦想是长开不败的春花,而拥有知识才能让我们与梦想同行。生活中没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书籍是火,点亮熄灭的灯,书籍是灯,照亮前行的路,书籍是路,带我走向黎明,而黎明就是离梦想更近的地方。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确,读书可以使人充实。读书虽然无法改变人生的起点,但却可以改变人生的终点,就像邓亚萍的一生,因拼搏奋进而更加辉煌。所以说,证明你人生价值的,从来都不是你生命的长度,而是你生命的宽度。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好的书籍,让我有积极的态度,好的书籍,让我有非凡的梦想,好的书籍,让我有奋进的力量。偷得浮生半日闲,让我与读书为伴,从容读书,用心追梦。让读书成就梦想,让智慧创造未来,让学习改变命运,让知识创就辉煌。

阅读的作文3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而我就觉得,书籍就像是我的一位良师、一位益友、一个终生伴侣……说起读书,我和它有一段不解之缘。

 在读幼儿园时,我已经开始阅读了,虽然那时我只是阅读一些连环画、漫画书,可那时的我却觉得这些闲书读起来是那么津津有味,精彩有趣。及后,我上了小学,读三年级时,就迷上文艺书,童话故事及科普类书籍等。那时的我,只要一拿起书,就立刻沉迷当中,看得如痴如醉。正是那一本《世界的未解之谜》,把我带进到奇幻的科学探索世界;还有那本《安徒生童话》又令我仿如置身于神奇美丽的童话王国;而最令我爱不释手的要数《小故事大道理》,书中那一个个精彩故事,升华了人生智慧。所以说,我已经和书结成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时光飞逝,转眼上了三年级,书的吸引力对我更大了,像磁石一样吸附着我,可三年级的作业真不少,顾得上做作业,就看不上课外书了。所以,我想“摆脱”读课外书这种习惯。可是,有一次,当我看见班上的一名同学拿着一本新出版的书,就按捺不住自己的爱书之情了。正想向他借,可一想到作业太多,就不禁打消了念头。可我并不想就些罢休,想出了一条妙计。当天,我把做作业的速度加快,挤出时间,终于可以重读课外书,找回了我久违的阅读滋味。可第二天,老师便把我留堂,原因是字体写得龙飞凤舞,而且大部分都做错,简直是一塌糊涂……

 但那次以后,我并没有放弃读课外书的这个习惯,因为读课外书也有很多好处啊。记得一次,考试写作文《我与电脑的故事》,我想:这次一定可以大展拳脚了,以前书中读的优美词句,终于派上用场了。而且我考试的前几天“临阵磨枪”,一连看完了几本作文选,吸取了不少精华。果然,我的作文得到老师的好评。

 书是知识的源泉,大朋友,小朋友们,让我们多读书吧!

阅读的作文4

 时代变换,岁月更替。阅读也有如工业革命般的改变,它一改以往纸质阅读的方式,以电子阅读的形式横空出世,为我的青春阅读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那读书的光阴与曾经初中的同学们在一起的场景交织在一起,好像诗中正是说得我们。更难忘那一句“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那懵懂之时,令少年之心,为之痴狂,甚至不惜将其做成屏保,日夜诵读。

 “小时候,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初见这乡愁,是在手机的一组中,看着中的邮票与诗句,不禁明白了一些余光中所谓的乡愁,也在心中刻下了一抹“愁”。后来,再有幸学到了这一篇乡愁时,老师要我们也仿写乡愁的格律去写一首,我将心中的那一抹愁绪写进了诗中,其名曰:少年心。只记得那最后一句“而现在,少年心是爱慕的女孩,爱慕的女孩便是少年心。”竟令老师感到幸福,获得赞赏。那清晨的光芒洒在少年的脸庞,映出她的身影,映出他的少年心。少年稚嫩的心与迷茫尽数写入诗中,展露无遗。

 青春的心与经典相遇是会擦出火花的,而遇到现代作品亦会有思想上的碰撞。

 在现代的小说作品中,我在享受澎湃的情欲一个个性情之人的经历时,也学到了写作的一些方法。例如,一个曾令我感动不已的故事:一位15岁的少年,背着自己的母亲从甘肃走到山东,只为求医救母,一路上乞讨为母亲买食物,而他自己却穿梭于垃圾堆中。这个故事不光因本身而催人泪下,更因它的写作方式而令人感动。开头,设置了一个少年被人殴打却不愿意松开手中布袋的情景,而后被主人公救下后,却又饿晕,紧接着见到一直苦苦寻找的医生才揭开之前出现的种种情况的原因。一路的铺垫,埋伏笔只为后文的一举催人泪下。这令我受益匪浅。

 电子阅读充斥着我的青春,与以往的阅读相同,它带我畅游于黄金屋,欣赏着颜如玉,与以往不同的是,它以微小的躯体承载着千万灵魂,正因为有了电子阅读,我的青春不迷惘,更多彩!

阅读的作文5

 在记忆的心扉中,儿童时代的读书生活恰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也似一阙跳跃着欢快音符的乐章。

 在我5岁时,爸爸妈妈给我买了儿童绘本,故事书。每天晚上睡前,我都要让妈妈到我的房间来讲睡前小故事。如果哪一天妈妈没来讲故事,我就不睡觉,你总不能让一个幼儿园的小女孩早上起来长出黑眼圈吧!妈妈斗不过我,只好每天都过来讲睡前故事。想起那时,我也真够犟的。如果一个故事还没读完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我死活也不会让妈妈读第二篇的,那时我的记忆力可好了。

 在妈妈把四本故事书读完了,又读第二遍时,我仍津津有味地听着,那些故事是那么好听啊!《乌鸦喝水》中聪明的乌鸦用智慧喝到了水;《狐狸和乌鸦》中狡猾的狐狸说了成千上万的甜言蜜语,终于,把乌鸦的心给打动了,乌鸦一放声歌唱,肉就掉进了狐狸的嘴里……

 但是,这故事也毕竟只是故事,听了太多遍,也不会有意思。

 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学会了拼音,就自己读故事书,在那时,我又获得了新的知识。

 语文书中的知识也令我好奇:那些优美的诗句,令我陶醉。

 到了三年级,我学会了很多的汉字,可以看没拼音的书了,于是我就经常到馆去,看我喜欢的《淘气包马小跳》。

 一次,新华书店来学校卖书,可我只带了30元,可是“马小跳”要20多块,怎么办啊?我只好死了这条心,买了一本“马小跳”,如果我有更多的钱该多好!如果有更多钱,我愿意把所有不同的“马小跳”都买下来。

 直到四年级,我遇到了朱老师,老师发给我们一张叫阅读地图的表,那上面的书真多啊,《夏洛的网》,《我是白痴》,《草房子》等,这些吸引人的题目,指引我走向书的世界。

 一天晚上,我迟迟睡不着,于是,我就拿起床头的新书《城南旧事》开始看起来,这本书看好看,一位叫英子的小女孩遇见了一位被人们称为……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支撑不住了,只好把书签小心翼翼地夹进去,生怕书会裂开。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今我已经五年级了,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可作文还是写不好,可能是看的书还不够多吧!

阅读的作文6

 我经常沉浸在《城南旧事》的驼铃声中浮想联翩,遨游在“折戟沉沙铁未销”的《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

 中国古代有许多文人墨客,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读书。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还能陶冶我们的情操。外国也有许多大家酷爱读书,手不释卷,如高尔基、卢梭等。记得某一位大作家曾说过一句名言:“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也非常喜爱读书,我和书结下的不解之缘,还要从我三岁的时候说起。

 那是三岁的一个夏日,妈妈去商场买东西。回来的时候,左手拎着一包东西,右手还拿着一本小书《故事精选集》。我一下就被吸引住了,那本小书很精致,上面印着一个王子,抱着公主在跳舞。翻开,是一行行文字,还有许多插图。那时我还不识字,便嚷着要妈妈读。于是每天晚上,我便伴着妈妈温柔的读书声进入梦乡。我太喜欢这本书了,等四五岁了,会识字了,我还经常抱着这本书有滋有味地读着,几乎快背下来了。

 等上了一年级,我开始读一些文字较多的书了。《秘密花园》是我的最爱。倔脾气的玛丽**,一头红发乱蓬蓬的迪康,还有有着漂亮灰眼睛的科林,经常把我带进故事世界里不能自拔。每当我烦恼的时候,翻开这本书,我就似乎置身于神奇的秘密花园之中,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所有烦恼一扫而空。它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直到现在,我还把它放在书桌上面呢!

 上了四年级,我就开始读大部头的书了。我经常沉浸在《城南旧事》的驼铃声中浮想联翩,遨游在“折戟沉沙铁未销”的《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

 读人家的书不够过瘾,我喜欢自己写。我发表了许多作文,是老师眼中的作文高手,几乎所有作文比赛都邀我参加。我也写过小故事,画点插画,做成一本小连环画,大家看了都连连说好。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要多读好书,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栋梁,为祖国争光。

阅读的作文7

 人人心中都有自己最热爱的一项活动,有些人热爱乐器,有些人则热衷于书法,更有许多人热爱运动……而我最热爱的一项运动,则是阅读。

 有人说,读书室世界上最痛苦的一件事情,它放佛将人困于一个鸟笼之中,更胜似让人肝肠寸断的毒药。而我却不这么认为,甚至近乎偏执地热爱着阅读这项运动、

 那是一个星期天,爸爸妈妈有事需要外出,所以午饭我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妈妈临走前千叮咛万嘱咐:“做午饭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一点,千万不要把自己弄伤了,实在不行的话要记得叫外卖,一定不可以饿着肚子……”

 好不容易送走了妈妈,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表,现在才10点左右,于是我决定先去书房看一会书。

 一打开书,一阵墨香便扑面而来,我忘情的阅读着,被书中的精彩之处吸引着,如痴如醉。当看到书中的惊险之处,我又不得心惊胆战,为书中的主人公捏了一把冷汗;当读到峰回路转之时,又不无“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感,心头一块大石头轰然落地。

 我沉浸在书的世界之中,全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突然,我感到肚子隐隐作痛,这才想起来自己还要做午饭的事情。

 我看看表,已经1点多了,我在心中暗想道:还好老妈今晚才会回家,现在做还来得及,我连忙跑去厨房,在电饭煲里放入了适量的大米和水,便急急忙忙地跑回书房,继续阅读刚刚的那本书。

 我依旧沉浸在书的世界之中,津津有味地阅读着,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洒落在书桌上,碎碎阳光,掺杂着缕缕书香……

 晚上妈妈回家后,径直去了厨房,准备开始做晚饭。我依旧专心地阅读着书籍。

 忽然,妈妈把我叫了过去,脸色阴沉,而我却浑然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后来,经过妈妈“提点”,我才想起自己放入大米和水之后,居然忘记了连接电源!

 我赔着笑脸说道:“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妈妈也被我逗笑了,便不再追究。

 读书不仅开拓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还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读书真乃人生一大乐事!

阅读的作文8

 我始终觉得,人,一生下来就和书有着不解之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存在于世间的万事万物,虽然都有自己的特色,却没有哪一种东西能比得上书籍的魅力。

 一本好书,可以超越时空的限制,可以抵御外界的侵袭,更能够给绝望中的你最大的安慰。这,我们习惯于把它叫做书籍的力量。就像一颗最闪烁的星星照耀夜空,也如一弯最澄澈的明月倒影湖面,阅读,就是这般有意思的活动,只要爱阅读,在冥冥之中,我们就能在书中得到改变,渐渐地卸下满身的浮躁和不满,真正融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

 到那时,你不再会抱怨,你会衷心地赞美着:世界,如此美妙!

 记得最开始的我并不是特别钟情于阅读,那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和同桌打赌赢了,同桌没有其他好东西,但是她给了我一本看上去有些破旧的书。

 “别小看它,里面的好多故事都特别感人!不看你就会后悔的!”我半信半疑地接过书,抚摸着那揉皱的纸张。几天后,我真的爱上了这本书。里面的一个个故事都是那样迷人,深深吸引着我的心。明明没有华丽的词藻的点缀,可我就是心甘情愿,仿佛着魔似的一遍遍扎进去阅读,如痴如醉。

 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真正和阅读走在一起。

 以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大量广泛地阅读自己所能接触到的所有书籍,也真正充实了自己的年少时光。《鲁宾逊漂流记》,它让我认识了一个仅凭一己之力却在绝望的孤岛上生活了数年之久的了不起的大人物;《汤姆索亚历险记》它让我懂得了:探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和自由,我们只有在探险中学会勇敢,才能感到生活的精彩;《骆驼祥子》则更是令我难以忘怀,为了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而不断努力的祥子,是我所敬佩的,而经历了绝望的打击而堕落下去、一蹶不振的祥子,却成了一个行尸走肉,这样的他是我所瞧不起的!我,在阅读中疯狂地汲取营养,也收获着属于自己的阳光。

 所以,我要大声呼喊:阅读的滋味,妙不可言!

阅读的作文9

 何谓阅读?

 长久以来,我以为阅读是泛黄的纸页上的横竖陈列的墨色方块字,是隽逸的笔画中渗出是古人的灵魂,更自以为阅读就是精通中国古典文化。从曹植的《洛神赋 》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到杜甫的“安得壮士挽天河,洗尽甲兵长不用,再以《诗经》中的“蒹薜苍苍,白露为霜。”到庄子一句“往矣, 吾将曵尾于涂。”我沉浸在诗书的气息里,痴痴地以为,所谓阅读,就是纳兰性德的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了。

 然而,若阅读仅仅只是用眼神在字里行间里穿梭,在古诗书籍里畅游,在自己的见闻中得知,这一项行为,也就无法流传千古了。

 正是前年生日,母亲赠阅我一本全英版的《夜莺与玫瑰》,我起初提不起多大的兴致,只当是翻翻字典了,视为积累英语单词,敷衍了事罢了。然而一翻开封面,我的手仿佛就粘在了书上,专注地,牢牢地钉在了弯弯曲曲迷迷麻麻英文字母之中。那是怎样的一个欢喜与痛快!在王尔德的笔下,没有了华饰快乐王子,失去了影子的渔夫,为找一朵玫瑰奉献自己的夜莺…。这些栩栩如生的形象,简直就是不可言喻,无法表达。再转头,去翻翻我从不浏览的外国书 ,其实德国的《浮士德》一样昭显善恶,日本的人《间的失格》一样剖析人情,中国当代的《许三观记》一样勾勒人心理义…。我又岂能忽视了它们呢?

 恍然间,我以前的理解的“阅读”真的太过于浅肤,狭窄了,所谓“阅读”应备受世界睹目。

 回望生活真迹,有站着阅读上北大的保安,有危房下求知若渴的贫家少年,更有垃圾堆边席地捧书拾遗妇人,因而,阅读是一种没有种族与性别的区分,没有年龄与身份的差别,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任凭着一种本能,兴趣,渴求,来不断的充实自己。

 记得王国维先生口中的“人生三境界”,不也正是我理解的阅读吗?我看阅读,正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而此时阅读我的,也正是一番众人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栏珊处。”

 阅读,一份心静,一盏香茗,出得古典,入得世界。

阅读的作文10

 不同的人对读书的感受都有所不同。像我,我将读书当作一种享受,没什么比安静地坐在书房里看书更享受快活了。

 读书,特别是看好的书籍,在看的过程中,我们会感觉正在与一位高尚的朋友进行着思想交流。好的朋友可以教给我们好的东西,甚至让我们更好地感受生活带给我们的一切,让我们更好更快地成长。

 学校的课堂只不过是多一个老师在引导我们,多一些同学在促进我们,多了一张我们渴望被人认同的证书而已。我常常在想,学校是否就因可以分发给我们那份证书而特别,否则我们在家自习与在校学习又有什么不同?得到的结果好似就跟我自己想的那样,并没什么特殊之处可言。学校不过就是一个可以将不同的学者召集在一起的地方,然后她的命令一下,所有的人就都朝着那一个闪亮的地方奔跑。这就是读书的悲哀了,把一切都归在学校里,除此之外,课外的读书好似就没什么益处可言了。甚至家长也会禁止我们看除了学校发的书本以外的书籍。有人说现在读书学到的知识也没什么用,其实,我们从学校里学来的知识并不是一无所用,虽然它们确实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一个生命的复苏,往往是由死到生的过程,而我们人的大脑对于书本上的那些知识来说,就是一个可以使它们复活的机器。就像看书一样,每一次看完之后,我们都会有一些感受,于是,它们不就成了我们的东西?这样一来,它们就成了活的东西,是我们在过去的知识上创造出来的,它们是活的了,像我们一样,它们会跳了。

 我读书,我喜欢,只是因为我想在思想人格方面提高自己,希望我可以受人尊敬,也希望能够依靠我的力量让身边的人更美好,所以我读书。我并不认为读书不可以为我们带来什么,因为我也是从读书的过程中得到成长,比在读书过程中我所得到的快乐,比如从交流中我所得到的思想上的理智,比如将它们当成自己的偶像,让自己更纯洁、更善良、更胸襟宽广!这就是我读书所得到的目的。关于读书,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不管我们各自的感受是什么,我们都应该相信读书是一件让人受益的事,没什么事比读书更好的了。

阅读的作文11

 “课外阅读”似乎是个已经快要被遗忘的字眼了,如果我们去随机问几个背书包的学生课外看什么书,十有八九都是参考书。这些背着沉甸甸书包的“书呆子”们,在家长的“引导”下,在考试时为了考个好成绩,不得不如此。可是我不禁要问:学生虽然得了100分,但他失去了多少呢我要说,失去的是比100分好一千倍、一万倍的东西,那就是宝贵的文化素养!

 古人学诗提倡“功夫在诗外”,而我觉得提高文化素养亦在课堂外,这一法宝便是课外阅读。

 在我看来,课外阅读是个广阔无边、奇妙非凡的世界:上自天文,下至地理,从远古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任你纵横。可惜的是,那些只爱看电视、打游戏、泡网吧的同学没能体会到这一乐趣。想到这些知识面狭窄甚至无知、浅薄的青少年将是我们归家未来的建设者,怎能不让人担忧呢

 如果说,一个人的成就是一座建筑,那么文化素养就是他的基石,而课外阅读就是构成基石的一块块砖,如果没有课外阅读,没有这一块块的砖石,这个人就没“出息”,就垒不起高的建筑。“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础结实,文化素养高的人,他的人生就会如摩天大楼般雄伟壮丽;基础不结实,文化素养缺乏的人,他的人生就只会是摇摇欲坠的危楼。

 我真想大声地呼唤:去读读《牛虻》吧,你将明白气贯长虹的精神是人生的支柱;去读读《红楼梦》吧,你会明白中国的古典文化是何等的博大精深,值得一辈子去钻研;去读读《红岩》吧,你会明白人生该追求什么……

 多读书,读好书,这就是我眼中的课外阅读。我期待着学校能提供给学生一个读课外书的平台;我期待着家长能鼓励学生们课外阅读;我期待同学们能真正明白书香是世界上最诱人的味道,我期待书香能化作永久的心香。我热切的期待着……

(一)

三年前,我们村发生了一件很轰动的事——长相极普通的农家孩子冬子在回家探亲的途中与貌美如花的美女列车员小雪一见钟情,并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成就了一段美满的姻缘。冬子是我邻家的孩子,那会刚大学毕业一年,在距家千里之外的一个工厂里开数控机床。

这个和爱情有关的故事之所以一时间被传为佳话,只因为大家一致认为冬子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最奇葩还在于“天鹅送货上门”,有这样一些看点不容错过:其一是相貌差距太大,冬子身高不过一米六五,既黑且瘦,小雪超一米七的个头,身材高挑,亭亭玉立,一颦一笑得体大方,尽显大家闺秀气质。当小雪首次与冬子并排(因为海拔原因无法并肩)走在坑坑洼洼的村道上时,太多的村民瞬间惊呆了,尤其是村里正蹲在门墩上一边逗狗一边吃饭的单身汉王二楞,眼睛像锥子样在小雪身上挪不开,狗将嘴伸进了他的饭碗里也浑然不知。彼时,小雪身着一身鲜艳的红色连衣裙,化着恰到好处的淡妆,一路走来,既像仙女下凡,又像电视里T台上的模特。

其次,两人出身大不相同。冬子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家里弟兄俩,上面还有个哥,因为家里没钱,老大不小还没结婚。早几年冬子他爹得乙肝死了,他妈原本常年在南方电子工厂里做保洁,这才不得不回到家里。因为条件不好,冬子兄弟俩身形瘦小,从小穿得寒酸,虽然冬子后来很争气,考上了省城的大学,但骨子里的自卑却一直挥之不去。与冬子形成鲜明对比,小雪虽然老家在镇上,却从小就随着做建材生意的父亲在城里上学,她的成长一帆风顺,从小就是大人堆里被哄着惯着的“小公主”,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有时还有点小任性。大学毕业后,她父亲给人打了声招呼,她便暂时到列车上去体验生活去了。对于真实的农村生活,她其实并不熟悉。

然而,世间的事就有蹊跷,被大人宠坏了的刁蛮公主却在拥挤的车厢里一眼瞅见了沉默寡言、皮肤黝黑的穷小子冬子,瞬间她的心就狂跳不止(很久以后,她在早年读过的一本爱情小说里发现了一幅插画,冬子的某一个侧脸像极了那个男一号)。也许真应了那句“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她看来,冬子并不健硕,并不高大,但深邃并略带冷漠的眼神明白地表明,他不是个凡夫俗子,而是个有故事、有抱负的人,她觉得自己简直要融化了,她强烈地预感到,自己轰轰烈烈、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就要拉开序幕了。在剩下的100公里旅程中,她变着法地靠近他、照顾他,连身旁跟着借了光的旅客都禁不住发感慨,现在的列车乘务员都赶上空姐啦,这素质、这服务,还有这身材,啧啧……

只是,冬子不为所动,实际上,他是不知所措,从没恋爱过的他,面对这么漂亮、这么主动的女孩子,他岂能不心动。为了掩饰自己的慌张,他的表情更加严肃,顾自望向漆黑而空洞的窗外。然而,这却歪打正着地增添了他的个人魅力,她在心里兀自感慨,对了对了,自己一直在找的应该就是这样一个男人,他可以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在感情上绝不是一个一点就着的滥情之人随便之人,列车快到站了,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她加大了攻势,不经意间悄悄往他手心里塞了个纸条——你相信一见钟情吗?如果不讨厌我,把面前餐桌上的荔枝吃掉吧。想了想,她又加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果然,一枚特大号的心型荔枝摆在餐盒里,冬子一阵狂喜,再也顾不得太多,拿起来,一口吞下去,皮都没剥,那甜美的滋味简直终生难忘。抬眼望去,车厢的尽头,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孩子手捂着唇,满面羞红。

天上会掉馅饼吗?会的,如果你的站位足够好。冬子富有传奇色彩的浪漫爱情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二)

小波折并不是没有,但总体来讲,顺风顺水。起先,小雪的父亲得知小雪竟然给自己找回来这么个不成样子的穷小子,很不乐意,可禁不住女儿撒娇耍赖软磨硬泡,三五个回合下来只好乖乖缴械投降,好吧好吧,女儿翅膀硬了,自己的事自己做主,看以后有你受的。说归说,心里还是十二分的心疼,一台十几万的进口车作为陪嫁已经悄悄定下,城里100平的房子首付也付过了,名字悄悄落在了女儿名下。

五一认得,十一结婚,按照双方的商议,婚礼在乡下举行,请来了锣鼓队,折腾了三天三夜,仪式很铺排,小雪被从两公里外的国道一路用八抬大轿抬进婆家,这让她感觉既新鲜又好玩。毫无悬念地,这一切又惹得一村人的羡慕嫉妒恨。

而紧接着发生的事情,谁也没有料到。

为了不影响日后相处,婚前两人事先辞了外地的工作,婚后首要面对的是生计问题。来不及度蜜月,他们合力在城乡结合部一个很大的国营工厂的家属区开了一家蛋糕店,没想到当地人虽多,却大都是下岗工人,由于收入大都有限,多数人视蛋糕为奢侈品,于是,店里生意却出乎意料的冷清,偶尔有人来,却以赊欠为主,两个月强撑过来无以为继,只得关张大吉。

更为糟糕的是,两人忙于店面无暇回家之际,家里却发生了一件大事:大事是由小事引发的,邻家的一群鸡苗从大门缝里钻进了冬子家的院子,冬子家的狗扑出来咬死了两只。对方号称混社会的二流子儿子找上门来算了一通“鸡生蛋、蛋生鸡”的账,非要双倍索赔,冬子妈坚决不认,对方抡起锄头三下两下就把冬子家的狗打死了。冬子妈抹着眼泪跑去找村干部评理,不成想村干部和邻居家儿子是牌桌上的赌友,尽一味抹稀泥向着对方说话。临了冬子妈想不下去,提了砖头要去砸对方家玻璃,还没靠近人家大门,对方一家子七八口扑将出来,生生将冬子妈连推带搡,一脚踉跄栽进了水沟,冬子妈再爬起来时满身满脸都是泥,腿上被玻璃碴划出一条一拃长的口子。当时,冬子哥正在外地打工,冬子妈转身哭嚎着给冬子挂了电话。冬子和小雪当下锁了店门就往家里赶。

是夜九点,冬子赶回家。看着满身污秽的母亲,冬子砖身就去砸邻居家的门,厉身喝问,你们凭什么这么欺负人?不料对方早有准备,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十几号人醉熏熏地提着斧子砍刀冲出来,将冬子团团围住。邻居儿子提把镰刀凑上来阴阳怪气地说,别以为你小子念了几天大学、娶了个洋气媳妇,尾巴就翘到天上去了,老子黑道白道都有人……在昏暗的灯光下,镰刀反射出刺眼的光。

冬子血往头上涌,直接就冲上去,一伙人捉住他的手脚就摁在地下。

正僵持不下,村干部来了,又和了一堆稀泥,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吵嚷一通人群散去。

从来没有见过这阵势的小雪显然被吓坏了,回到屋里,惊慌失措地问冬子,你们农村人到底讲不讲理?咋都这么自私自利,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他们怎么能这么无法无天?!

冬子正在气头上,回敬一句,我们农村人怎么你了?你是城里人吗?我们农村就这样,谁的拳头硬谁就有理。你以为农村里就像书上讲的那样男耕女织、田园诗画,做梦去吧!

小雪一下子楞了,她确实没想到,她是真的没想到,真实的农村和她想象的太不一样,真实的农民,除了朴实还有流氓地痞,除了为人热情,更多的则是极度自利,因为一棵稻苗、两只鸡崽也可能会闹出人命,他们并不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可能赌博成风、偷盗成风,多数人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多是老人和孩子,一片凋敝与荒凉。此外,小雪最不能忍受的是,乡下陋习太多,很多人一张嘴就脏话连篇,譬如结婚闹洞房那会,冬子的一个堂哥就趁着混乱将手伸进了她的内衣,她当时一声惊叫,不料却惹得在场的人一片哄笑。碍于面子,小雪没有再深究,也许这只是个意外,她悻悻地想。

作为一个在顺境中长大又读了很多书的90后女孩,小雪讨厌门当户对,讨厌一切世俗的爱情,无力改变别人,但她希望看到自己是一个例外,希望能找一个平凡的男人一起打拼,成功逆袭,而眼下看来,自己真的太幼稚了。令他更没想到的是,平日里惯着宠着自己的冬子竟然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一时脑袋短路,神不知鬼不觉地又问了一句,那,以后,我们吵架了,你会打我吗?

打!必须打,打出来的媳妇揉出来的面,冬子脱口而出,此前的一幕让他心跳加快,把气突然都撒在了小雪身上,连媳妇都不会打算什么男人。

小雪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来,冬子却从她的表情里看出了悔意,不由得火一下蹿上来,嫁给我这个农民后悔了是吗?当初你眼瞎了吗?要是后悔现在还来得及,我不拦你!

小雪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当初从人群中一眼瞄中的竟然是这样一个没有担当的男人,她挥身发抖,摞下一句,“冬子我看错了你”,跑了出去……

终于冷静下来的冬子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打小雪的电话,先是被挂断,然后就关了机。

乡下的夜晚一片漆黑,刚收过水稻的田野湿润而带着浓浓的草腥气,不时有老鼠从路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几乎碰到她的脚面。远处传来冬子的喊叫声,但她不想理会。小雪走了没多远就怕了,打开手机拨通了老爸的电话……

(三)

小雪在娘家,远离了是非,远离了忙碌,她感觉到久违的轻松,至此,她才明白,这种轻松其实才是自己十分依赖的生活常态。可是,自己的过去一直是这样的呀,直到她在列车上遇到了冬子那天起,一切都才改变了。可是,当初,分明是自己主动迈出那一步的呀。其实,在过去半年每一天的忙碌中,小雪之所以能相对坦然地面对,是因为都想当然地觉得,忙碌只是暂时的,日子很快就能过好,一年之后去哪旅游,补拍多少价位、什么品牌的婚纱照,她都计划了好多遍。“恶狠狠地赚一笔钱,然后去环游地球”是她激赏的一句话。可是,就眼下来看,似乎很遥远,而且,如果这种挣扎不能很快过去,自己究竟该怎么办,自己的一生难道真的就要这样度过吗……太可怕了。她紧紧闭上了眼睛。

冬子一个人很孤单,但他没有时间难过,如果说贫穷限制的是人的想象力,眼下自己还处于负债状态,开店欠下的债务还没着落,一切都像在考验他的承受力。好在,他从小在农村长大,内心尚有一份不甘、倔强以及务实。把母亲安顿好后,他就开始四下求职。本地没有大厂,他所学的数控专业用不上,他就从零做起,很快他买了电动三轮成了一名快递员,计件工资,很累,但总比干农活省力气,而且可以多劳多得,吃惯了苦的他,并不惧这个。偶尔,他会想起小雪,但他已经知道她在娘家过得挺好,几次走到她家附近,他突然就失去了勇气,他不知道怎样面对她和她父亲,一如当初在火车上遇到小雪时一样。这份感情来得太意外,太突兀,有时他简直怀疑是自己做了一场梦。

婚姻能使人成熟,哪怕是失败的、短暂的婚姻。小雪在家里呆了半个月,她越来越觉得自己以前真的太幼稚太冲动了,两种境遇,两种生活经历,自己怎么就中了邪似地……她不敢往下想。不行,既然这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那就该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她想再给冬子也再给自己一次机会,自己从高中起想象了千百遍的爱情不该这么经不起一点摔打。

为了不让自己陷入胡思乱想之中,也为了不让家人看不起自己,小雪决定走出家门。本来借着父亲的面子,她可以很顺利地找到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只是,她不愿这么干,自己已经成年了嫁人了。

由于身材挺拔、面容姣好,她很轻松地就应聘成功,成了一家房产公司的业务部副总秘书。副总三十出头,人很英俊,是公司总裁的公子,说话办事眉宇间天然带着一股子处变不惊的沉稳和不容质疑的霸气。初次见面的时候,小雪下意识地将他和冬子对比了一下,完全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心不知怎么就慌慌的。

制作文档、安排日程,驾驶、陪同老板外出谈判,对于天资聪颖的小雪来说,都不是个事,两下里配合得天衣无缝,小雪很快就成了公司的“红人”。紧跟着,公司关于二人的绯闻也弥漫开来,甚至有传言说曾撞见二人在办公室里搂搂抱抱,还有财务部的人说二人出差住同一个标间,报销用的票据就是证据。不巧的是,公司有一名前台和冬子早年是同学,消息很快传进了冬子的耳朵,也传进了村子里,一些人开始在背后指指点点。

除过自尊受到些许伤害,冬子并没有觉得特别难过。其一,他压根就不相信小雪是这样的人,虽然二人眼下有矛盾,但半年来的点点滴滴都让冬子坚信,小雪如果是那样的人,根本就没必要蹚自己这个浑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让他们嚼舌头去吧。其二,如果小雪真的这么容易就变心了,那说明小雪本身就不属于他,他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自己本来就穷小子一个,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何必为打翻的奶酪哭泣。让双方都好好冷静一下吧,自从小雪离开后,那辆陪嫁的车就停在自家院子里,他再没开过。

(四)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冬子打死也不会选择抄那条近道送快递,即便黑云压城、狂风乍起,一场大雨眼看就要下来,即便他刚刚领到头一个月8000多的工资而过多的已经给小雪买好了生日礼物——一枚小雪喜欢却没有买给她的钻戒,花了他工资的三分之二。近来,在母亲和大哥的训导下,他突然想通了,和难得的爱情相比,面子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小雪曾经为自己心动是因为她认定了自己是一个不屈服于命运的人,那么,自己就努力给她看,自己虽然眼下一无所有,但可以对她好啊。至于那句“打出来的媳妇揉出来的面”,当时说出来的时候,他就后悔了。再说了,冬子妈也说了,如果冬子再不行动,她就亲自登门去给小雪一家人赠礼道歉,这么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儿媳妇,她才不肯轻易丢掉。

冬子骑着三轮摩托飞奔,经过一家公司大门的时候,对面一辆出租车疾速迎面而来,他下意识地右打方向,不期遇上子半掩半开的下水井盖,只能强行再往边上去,结果一头扎进了那家公司的大门,事有凑巧,里面恰有一辆奔驰开出来,刹车不急,重重地撞在了一起。随着一声巨响,冬子的三轮侧翻,车上的快递撒满一地,冬子也飞扑出去,鼻子与对方车辆的引擎盖接触时,有热热的东西立时流下来。冬子强撑着站起来,伸手一摸,是血。

大门口呼啦一下围上来一群看热闹的人。先是奔驰车副驾驶上走下一个人,西装笔挺、高大帅气,他低头看了看冬子,问,没事吧?

没事,没事。

他抬起头朝门卫室招了招手,立时,一个穿着制服的中年男子连赶忙跑过来。刘总,你吩咐。一脸的讨好神色。

刚才你都看见了吧?这边你处理下,我有个紧急会议马上要走。你给办公室打个电话,马上给我另外安排个车。

小雪,小雪,放快点,我们走。刘总转身向奔驰车里喊。

冬子凛然一惊,循身望去,果然看见身着西装的小雪从驾驶室里出来。不过,她显然也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到了,嘴唇发抖、脸色惨白,有点不知所措。

刘总走上去一手搂了她的肩膀安慰她,没事没事,不用怕,让小张去处理就好了,我们走。

小雪没有动,向着冬子叫了一声,冬子。

怎么,你认识他?

她是我老公。

四目相对,冬子突然觉得天旋地转。

大雨突然就来了,人们四散而逃……

(五)

两人终究还是离了。财产分割手续很简单,城里的房子归小雪,陪嫁的车子归冬子,还没有孩子,刚好少了一桩麻烦。办完手续后,两人都感觉如释重负,尤其是冬子,他觉得自己仿佛是借了一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件东西好看但并不实用,只是因为自己一时心血来潮或运气的缘故,暂时帮人保管几天而已。眼下终于还给别人,不必再担心意外损坏或被贼偷贼惦记,悬着的心一下子落了地。

而小雪呢,她也如梦初醒,这段失败的感情和婚姻,令他一下子长大了、成熟了。这是她过于顺畅的人生里遇到的第一个重大挫折,而纵观前后,她自己无疑是这场悲剧的始作俑者。不过也无所谓了,好在自己醒悟的早,看来一些事情真和书里说的不一样,必须要亲身经历了才会懂得。想明白了这些之后,小雪叫了一个收废旧的上门,将自己书柜里私藏了很多年的一大堆爱情小说无偿赠送。她明白了,自己的少女时代,此刻起才真正地结束了。

再半年后,当偶然听到小雪嫁给那个刘副总且是奉子成婚的时候,正在跑滴滴的冬子,没有表示一点惊讶,他也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从鼻子里轻轻哼出一句,去他妈的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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