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有点无语!情侣之间吵架就寻死觅活的,那结了婚之后又该怎么样?有什么问题不能够放下心来好好谈谈,选择如此极端的行为,着实不敢苟同!冲动是魔鬼,不要让冲动丧失理智,更不要让悲剧重演!
事故梳理7月30日,河南焦作修武县一景区内,两名情侣在桥上发生争吵,女生的情绪较为激动,一直在挣脱男生的手,随即更是直接跨过石拱桥站,在桥外侧的悬台上,男生死死的拽住她,情况一度比较危险。恰好正在路边执勤的交警葛启蒙看到了,第一时间飞奔过来,赶紧把女子抱住。随后景区的工作人员以及同事都加入了这场救援当中,这才把女生拉了回来,并且送回酒店!
当天晚上吵架的情侣,两人还特地的赶到现场,对交警表示感谢。不得不说,幸亏这起事件没有发生,不然又不知道哪个家庭该倒霉了!
事件本质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之间发生矛盾,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何一有矛盾就直接的做出这种极端的行为呢?这一点不值得提倡,同样这也解决不了问题,最多只能落得个两败俱伤的后果。有矛盾就要尽力去解决,如果说选择轻生,那么就是逃避现实,逃避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两个人相处不了多长时间。如果说真的不合适,可以选择分手,为何还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虽然说不知道这给事故当中男女双方发生争执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是肯定的就是女生的这种做法很显然非常的无知。更多的没有替自己家人考虑过,还没有结婚呢,难道还不好选择吗?
事件总结如果说矛盾实在太大,无法通过言语来解决,那么直接选择分手不是更好吗?没有必要让两个人饱受折磨。因为对于婚后的生活来说,应该更为平淡,就这种性格相处下来,矛盾也是更多,到时候后悔,估计还有一点晚。
所以说处理情感问题,最好不要拖泥带水,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绝不讲究“将就”二字,如果真的不是100%的心甘情愿,那么婚后的生活也不会幸福。年轻人的情绪较为激动,可以理解,但是有时候要考虑一下冲动的代价。切记,永远不要以为只是解脱自己,但你不知道的就是伤害了更多的人,尤其是自己的亲人!
近日,河南洛阳涧西区法院门前一对夫妻走到门口时,男子情绪表现得异常激动,期间一直撕扯女子和孩子,刚好派出所民警前往法院办公室,当发现该男子腰间藏着一把斧子的时候,民警上前制止并劝说男子交出斧子,但是该男子拒不配合,无奈之下,民警将其制服。
很多人疑惑男子为什么腰藏斧头呢?其实小编想无非是威胁妻子不要离婚,如果劝不回,情绪上头便挥斧,好在警察和路人对腰藏斧头发现早,才让一场悲剧及时消弭。
我觉得这种婚姻难说幸福,简直担惊受怕的很。如果男子能学会用爱而不是威胁来拯救自己的婚姻,那么依旧可救。一旦用上暴力手段,则属于无可救药。
都说结的好叫婚姻,结不好叫踏入坟墓。她只是和你结婚,而不是把命也给你了。我从这些年因为离婚而出现伤亡事件中看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极端的对象,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停尸间,要么妻子忍不了,结果她蹲监狱。现在的离婚冷静期,我觉得是先后顺序整错了,两人想结婚的时候才需要冷静期。一旦结婚后悔了,遇人不淑了,会出现一大堆人劝和,和稀泥。
现在这个妻子抱着孩子,她不知道她曾经的丈夫,枕边人腰间别着想害她的斧头,不到万不得已,女人带着孩子都不会选择离婚的。她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他的丈夫竟然带着斧头想报复她。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发现了,就又是一场悲剧。不爱了便放手别互相伤害,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纵然劝回了婚姻,大概率还会故态复萌,我行我素的再次逼人出走。多少该学会用情来表达自己,而不是用肢体力量去推远别人。有时候不是站在女性的角度说话,而是有的男同胞们太不像话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在法院门口别着斧头,已经是赤裸裸的威胁了吧?再加上拉扯与言语的威逼,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什么样的丈夫?妻儿只能瑟瑟发抖,也许是实在忍不下去,为了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妻子鼓起勇气请求离婚!
希望这位妻子坚定想法,绝不要妥协,因为有了一次的威胁,就会有无数次的实施!为了自己和孩子,都要勇敢抗争!
也希望不要给他们什么离婚冷静期,也不要说这样也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千万不要等到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准许这样的夫妻离婚,是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近日,有新闻报道称,河南一对夫妻因为离婚纠纷,在法庭上大吵大闹,全然不顾旁边3岁的孩子被他们吓哭,而当庭的法官看到后,默默的抱起孩子,再也没有放下,最后孩子在法官怀中睡着。
夫妻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孩子,首先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完美的婚姻,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家庭的情况也会有所不同,可能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生活一地鸡毛,别人却和谐美满。其实在婚姻关系中,我们往往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包括经济方面,孩子的教育,甚至还会有婆媳关系,有些人只看到了别人的表面光鲜,却看不到背后的痛苦。
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要清楚,我们的婚姻是怎么回事,有些人可能结婚的时候就是图一时的新鲜,当新鲜退去,面对生活中的琐碎和孩子的问题,而选择去逃避,那逃避的方法当然就是离婚了。你一时的逃避,给孩子带来的伤害确实永久的。
婚姻的本质就是一地鸡毛,柴米油盐,关键要看夫妻两个会不会去打扫,如果指望逃避,或者有下一个会更好这样的想法,那么我劝各位还是不要走进婚姻了,因为你注定会失望。甜言蜜语并不能当饭吃,厨房的烟火气才是真实的生活。
如果各位在婚姻中,真的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能继续走下去,那么请体面体面一些的分开,毕竟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很开心的,尤其是有了孩子的,在选择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孩子来说,父母是最重要的,不要像前文中提到的父母一样,离婚都要吵吵闹闹,年幼的孩子又做错了什么呢
如果最后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最起码不要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留下阴影。
一场失败的婚姻,受影响的不仅是婚姻双方当事人,更多时候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影响。
为了减少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我认为可以这样做:
1父母双方端正态度,在离婚时尊重与爱护孩子很多父母往往会担心离后给孩子带来心理上的差异,因此惧怕离婚,或者表面上“和和睦睦”,但是背地里却相互较劲。这种看似完整的家庭,给孩子造成的危害更大。
孩子是有独立意识的,他能够感觉到你们之间感情关系的变化。如果一直为了孩子而选择不离婚,就会导致孩子有了心理负担,会极力表现自己,来维护父母之间脆弱的关系,有时候还会把一些不是自己的错误,归咎于自己表现不够好。
所以,当两个人的婚姻无法维持下去的时候,要大大方方地与孩子坐下来交谈,尊重孩子并告诉他真相。同时也要关爱孩子,告诉他父母都是爱他的,离婚并不代表大家不爱他了。
另外,还要在尊重孩子的基础上,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帮助他树立正确的情感价值观,同时还能够感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爱护,他会早日接受父母离婚的现实,并把伤害转移消化。
2离婚后,不让孩子做传话筒夫妻双方缘分已尽,离婚之后不应该进入拉锯状态,避免把孩子成为二人的交流工具,更不能把孩子作为自己打听对方情报的密探。
让孩子进行传话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折磨,年幼的心灵也无法接受这种二次打击。
所以离婚之后,不要把孩子当作传话筒。
孩子是两个人爱情的结晶,因此要多在背后夸赞夫妻对方,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还是很优秀的。只不过有的事情,需要缘分才能继续。
这样孩子不会因为自己父母离婚而自卑,反而会认为父母是优秀的,并不断使自己成为优秀的人。
3离婚后父母对孩子要有一定的管教在离婚以后,父母双方很容易对孩子的管理陷入两个极端:过于溺爱,或者干脆不管。
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离婚行为给孩子带来了很大影响,所以要在其他方面进行补偿。就会对孩子的所有要求,哪怕是不合理的要求也进行满足。这种行为看似在补偿孩子,其实已经是溺爱了,长此以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另外一种家长则是把婚姻的不幸延续在孩子身上,把孩子作为自己的出气筒。不仅不管理孩子的生活学习,还一味批评孩子的各种行为,这样不仅会打击孩子的积极性,同时还会给孩子的健康成长带来巨大的压力,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
所以,即使离婚以后,对于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一样不能忽视。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关心孩子的当方方面面。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看法,您也赞同的话,欢迎点赞支持。
您好!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程序而离婚。
谢谢阅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