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的散文篇篇各呈异彩,令人爱不释手,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遽独具风采之类的评语,都不足以对它评头品足,它真正达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的境界。下面是关于梁实秋散文片段的内容,欢迎阅读!
梁实秋《雅舍》精彩片段1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下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浓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傍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惧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梁实秋散文《旅行》片段2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与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梁实秋散文《寂寞》片段3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吗?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
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刹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就永远交不起来。
结语:以上是我推荐梁实秋散文片段的内容。梁实秋是我们都比较熟悉的作家,他非常多的作品我们都是拜读过的,这些作品都给人们到来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的作品非常的出色,他从小就非常喜欢写文章,所以在十几岁的时候他的文章就开始被人们知道了。他的很多作品到现在都非常流行,梁实秋作品有一个特色,那就是非常有贵族气息,他的文章任何读者一读就会有一种这是一篇非常优秀的文章的感觉。和所有的文学作家一样,他的写作风格也随着他的经历变化着。梁实秋的作品风格总是不断地在浪漫与古典中间徘徊,但是最终还是回到了浪漫的轨道上来,他最出色的作品以《雅舍小品》为典型,这是散文和古典风格相结合而产生的一本书,这本书受到非常多读者的喜爱,有很多梁实秋的忠实粉丝都说就是因为这本书才喜欢上她的,在这本书中他么能够非常明显的感受到古典风格的魅力,但是又不缺少散文的洒脱,是难得一见的好书,也是这本书让梁实秋的作品开始被更多的人知道,他的作品风格从现在开始就慢慢开始变得明亮起来了。
《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1
那一片脆亮、嘹亮的声音,有的一声长叫,有的一声短叫,有的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种声音,虽然短,但是圆润而清脆。在黎明时,这是属于一种小生物的天空——是鸟、鸟的声音。
鸟的模样非常小巧,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不及小鸟轻巧、俊俏。它们有长长的尾巴,毛茸茸的毛,胸前加一块美丽鲜艳的颜色,有的飞起来在太阳底下显示出那斑斓的颜色与斑点,多么可爱呀!鸟的身躯玲珑饱满,不瘦也不胖。它很巧,在一点惊动下,便像闪电似的飞走,非常的快速,它不允许人们看见它的身姿,留下来的是无限的迷!
鸟带给人们的喜悦和欢喜不是永远,它也带给了我们不同的悲苦与一些伤感。在冬天的时候,没事时瞄瞄窗外,看见的是几只可怜的小鸟在觅食时,而悲惨的冻死在寒风刺骨之中,让人看见了就好像回忆起安徒生童话中里的《卖火柴的小姑娘》中的小姑娘冻死在了那个寒冷的冬天。也想到了睡在垃圾堆中那些穿着破烂不堪的乞丐们一样。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爱鸟的人,不,应该说是怜悯鸟的人,把那些可怜的鸟关在狭小的鸟笼里——对于鸟来说的监狱里,不,这个做法是不对的,既然爱鸟,就应该让鸟自由,站在鸟的观点上来说,它们宁愿要自由,也不要享受好的待遇,虽然鸟在大自然中会被冬天的严寒冻死,但是,这就是所谓的大自然中的生态平衡,强者生存,弱者衰灭,这是一个永远改变不了的真理!
最后,我想呼吁那些捕鸟的猎人,不要捕猎那些小鸟,为了你们的子子孙孙,为了大自然中的生态平衡,住手吧!我还要劝一些把鸟残酷的关在鸟笼的所谓的“爱”鸟人,把鸟放飞吧!让它们拥有属于自己的蓝天!
《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2狗分许多种,有恶狗、有宠物狗、有疯狗、有野狗……,今天梁实秋为大家介绍狗——恶狗。
恶狗到处都有,在乡下,在城市,我们一不小心招惹一下一只恶狗,恶狗便会无警告的向我们偷袭过来。不仅是我们,梁实秋也遭遇过不少恶狗的“突击”,他在重庆时在家里,被房东家的一只大狗偷袭过好几次,在乡下,也被几只家养的看门恶狗袭击了,但是,梁实秋对付狗也有几套办法,第一种办法:投以饵饼,不过这种办法对这些忠诚的恶狗是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它们看起来忠厚,但心却十分狡猾的家伙,吃完了丢来的诱饵,又继续偷袭人们,第二种办法:用暴力解决,按照梁实秋的办法来说,“进攻乃最好的防御”的方法,见头打头,见尾打尾。或者用最干脆的办法,拔出枪把狗给枪毙了!
其实看出狗的狗性就能看出他的主人是善是恶了,因为狗像主人,狗是很有灵性的,也是非常的忠诚的。狗不仅能帮主人看家,还会看主人的脸色,看到陌生人,如果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主人对他(她)非常尊敬,那么狗也会摇头摆尾,讨好这位客人。但如果这位客人衣着破烂不堪,很邋遢,主人的脸色又很厌恶、很嫌弃的话,那么狗便会不客气的向这位客人汪汪大叫,狗也会嫌贫爱富,正所谓“狗眼看人低”吗!看透狗性就会看透它的主人的性格,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的。
其实,我自己也看过许多关于狗的书,如美国的埃里克奈特写的震撼人心的《灵犬莱茜》故事主人公——乔的狗——莱茜被一位坏脾气的公爵买去了,但是莱茜不愿意待在公爵家里,便从遥远的北方跑回了南方——这不可思议上千英里的回归之旅,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出了狗的忠诚。我也借了潘恩灵的一本《巴格达有爱》,《巴格达有爱》讲述了一个让人难以忘怀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出乎意料地从一只脏兮兮的、满是跳蚤的小狗身上领会到了生命、死亡和战争的涵义。
其实,我对狗也非常有感情,曾经哭着让妈妈买了一只狗,因为看了这本书,看出了狗对人类的忠诚,我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3我这两天读了一本新书,是梁实秋的散文,他是中国现代的散文大家,我在读他的散文时,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实秋的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但多读几遍,就会发现文章中蕴藏着无穷的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谈论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
要举例说明他的散文,在我已读的范围内,我认为还是《谈考试》、《时间即生命》和《快乐》写的最好。
《谈考试》写的是人少年时读书而要考试,这是人小时的苦事。有时候,作者在河畔田埂上看到,有孩子手不释卷,原以为是爱学习,之后才知道大部分是临阵磨枪。考试时无需慌张,把知道的写出就行了。但考试的后果太大了:考的好了红光满面,考坏了就要屁股开花。……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快乐》一文大概是写作者认为皇帝最快乐,但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称他自己统治全国约五十年,国王每天公务繁忙,而真正快乐才十四天。在《一个快乐人的衬衫》(一个故事)里,一位农夫自食其力,获得丰收,便很快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实秋)就像我们每天努力的学习,虽然学习很辛苦,很单调,但要是考试时取得了好成绩,就会很快乐。就像那歌里唱得一样:“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梁实秋的散文刚刚读起时平淡,然而你若多读上几遍,就会悟出作者的一番心意。我衷心推荐大家阅读这本书。
《梁实秋散文》读书笔记4曾经,一部《雅舍小品》令近现代文学大师梁实秋以散文圣手著称,近日,江苏文艺出版社推出又一部梁实秋散文集《槐园梦忆》,其以收录梁实秋晚年14篇散文佚文而引发文坛关注,且这些作品均系首次在内地公布。
该书编者张昌华与梁实秋的二女儿梁文蔷相熟,他介绍说,这14篇佚文均为梁实秋去世前两三年所作,散见于美国的华文报纸以及中国台北的报刊上,身在美国的梁实秋大女儿梁文茜将这些作品搜集起来,由梁文蔷转交内地出版社出版。在此之前,内地最全的梁实秋散文的版本是上世纪90年代初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4卷本《梁实秋散文》,此版本也收入了他晚年在中国台北、在美国时的一些散文,但未包括这14篇佚文。
记者注意到,梁氏晚年所写的这些散文内容依然非常丰富,有关心民瘼的《民以食为天》,开启民智的《闲话英语》,养生益年的《早睡早起》、《八十岁与八百岁》,以及由生活琐事联想到文学创作的《萝卜汤的启示》等等,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3篇怀人文章。
《忆周老师》,是其追怀他小学业师周士先生。梁实秋在文中弘扬周老师爱才更重操行的懿德。《忆李长之》则显露梁实秋宅心仁厚的襟怀。1933年左右,已负盛名的梁实秋是青岛大学教授,刚由清华大学毕业的小青年李长之在报上发表了一篇批评梁实秋的《偏见集》,指责梁实秋“缺乏一套完整的哲学体系作为文学批评的准绳”。而梁实秋则认为“很有见地”,他在文中说:“经他这一指点,我以后思索了好几十年。虽然我的文学观至今未变,我却很感激他的批评。因为有此一段因缘,我以后和他成为很好的朋友。”其姿态应令当今某些当红作家汗颜。另一篇怀人长文《关于老舍》,洋洋洒洒5000字,追述了抗战时期他们在重庆的生活往事,以及老舍一生的坎坷遭遇,充满发自肺腑的怀念与感叹,同时表达出梁实秋对“口号式”文学政策的反感。
张昌华认为,相比梁实秋散文早年“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艺术风格,其晚年作品感情表达更为浓烈、炙热,不再旁征博引,而是人生感悟自然流露,但其“雅洁”的文调则一如既往。
梁实秋是中国著名的现当代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以下是我收集的梁实秋散文相关内容,欢迎查看!
鹰的对话山岩上,一只老鹰带着一群小鹰,咋咋的叫个不停。一位通鸟语的牧羊人恰好路经其地,听得老鹰是在教导小鹰如何猎食人肉。其谈话是一问一答,大略如下:
——“我的孩子们,你们将不再那么需要我的指导了,因为你们已经看到我的实际表演,从农庄抓家禽,在小树丛中抓小野兔,牧场上抓小羔羊。但是你们应还记得那更可口的美味,我常以人肉供你们大嚼。”
——“人肉当然是最好吃。你为什么不用你的爪子带回一个人到鹰巢里来呢?”
——“他的身体太大了。我们找到一个人的时候,只能撕下他一块肉,把骨头留在地上。”
——“人既如此之大,你又怎样杀死他的呢?你怕狼,你怕熊,你怎能有超过人的力量呢?人难道比一只羊还更可欺么?”
——“我们没有人的力量,也没有人那样的狡诈。我们难得吃一回人肉,如果大自然没有注定把人送给我们来享受。人具有凶猛的性格,比任何动物都凶猛。两族人往往遭遇,呼声震天,火焰弥空。你们听到声音火光起自地上,赶快飞向前去,因为人类一定是正在互相残杀;你们会看见地面上血流成渠尸横遍野,许多尸骸是肢体不全,很便于我们食用。”
——“人把对方杀死,为什么不吃掉他呢?一条狼杀死一只羊,他在饱啖羊肉以前不会准许兀鹰来触动它的。人不是另一种狼么?”
——“人乃是唯一的一种动物,杀而不吃。这种特性使得他成了我们的大恩人。”
——“人把人肉送到我们跟前,我们就不费心力自身行猎了。”
——“人有时候很长久的安安静静的留在洞里。你们若是看到大堆人聚在一起,像一队鹳似的,你们可以断定他们是要行猎了,你们不久即可大餐人肉。”
——“但是我想知道他们互相残杀,其故安在。”
——“这是我们不能解答的一个问题了。我曾请教过一只老鹰,他年年饱餐人的脏腑,他的见解是,人只是表面上过动物生活,实则只是能动的植物。人爱莫名其妙的互相厮杀,一直到僵挺不动让鹰来啄。或以为这些恶作剧的东西大概是有点什么计划,紧紧团结在一起的人之中,好像有一个在发号施令,又好像是格外的以大屠杀为乐。他凭什么能这样的高高在上,我们不知道;他很少时候是最大的或跑得最快的一个,但是从他的热心与勤奋来看,他比别人对于兀鹰更为友善。”
这当然是一段寓言。作者是谁,恐怕不是我们所容易猜到的。是古代的一位寓言作家么?当然不是。在古代,战争是光荣事业,领导战争的是英雄。是十八世纪讽刺文学大家绥夫特么?有一点像,但是绥夫特的集子里没有这样的一篇。这段寓言的作者是我们所习知的约翰孙博士,是他所写的《闲谈》(TheIdler)第二十二期。《闲谈》是《世界纪事》周刊上的一个专栏,第二十二期刊于一七五八年九月九日。《闲谈》共有一百零四篇,于一七六一年及六七年两度刊有合订本,但是这第二十二期都被删去了。为什么约翰孙要删去这一篇,我们不知道,这一篇讽刺的意味是很深刻的。
好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但是有组织的战争不能算是本能,那是有计划的预谋的团体行动。兀鹰只知道吃人肉,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战争的起源是掠夺,掠夺食粮,掠夺土地,掠夺金钱,掠夺一切物资。所以战争不是光荣的事,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所做出的最蠢的事。除了抵抗侵略抵抗强权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不得已而推动的战争之外,一切战争是该受诅咒的。大多数的人不愿意战争,只有那些思想和情绪不正常的邪恶的所谓领袖人物,才处心积虑的在一些好听的藉口之下制造战争。约翰孙在合订本里删除了这一篇讽刺文章,也许是怕开罪于巨室吧?
鸟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贴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身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局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谈友谊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作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象征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吧。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最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和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斯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句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上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需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地洗炼。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线。“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游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身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作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身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身好的,那就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很难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弥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固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着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就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若水”,因为淡所以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而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望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人为最倒霉的事幼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身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别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的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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