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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其他规定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有些父母为了孩子不吵架,却又没有任何沟通,这种伤害可能比吵架的伤害更大,甚至有些妈妈会直接对孩子说:“我之所以不和你爸爸离婚就是因为你。”一方面,孩子会同情自己的妈妈;另一方面,会对自己的父亲乃至男性产生怨恨。如果孩子觉得自己父母中的一位或者两位不好,他会感觉特别自卑。离婚虽然会给孩子带来一些影响,但是单亲家庭也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即使一方离开了,但是父母的功能还是完整的,那么对于孩子来说什么都不缺。
▼妈妈哪里去了
一对夫妻经常吵架,有一天,两人又为了家中经济问题吵了起来
由于吵得很激烈,丈夫一气之下拿起水果刀,竟失手将妻子给杀死了。
丈夫把妻子的尸体偷偷处理掉,又怕孩子回家后会问起去处,他还费尽心思想了一套说词。
然而第一天过去、第二天过去…,一直到第六天,孩子都没有问起妈妈,他觉得很奇怪,
终于忍不住问孩子:『这么多天没见到妈妈,你都不难过吗?你怎么都不问妈妈去哪里了?』
不料,孩子满脸困惑的看着爸爸,说:『不会呀!…只是好奇怪喔!爸爸,你为什么要一直背着妈妈呢?』
跳!跳!跳!
有一对夫妇在儿子满三岁时,替他拍v8作为纪念,三岁的小男孩十分开心的在镜头前跳来跳去
那对夫妇也沉浸在幸福的愉悦当中而没注意儿子的不对劲
就这样,那个三岁的小男孩跳着跳着就死了
一年后,这对夫妇在儿子忌辰那天,把V8来看,以解思子之苦。
没想到
镜头里一直在跳的儿子不是因为高兴才跳
一只凭空出现的手正抓着儿子的头发
不停地往上拉…拉…拉…拉…拉…拉…
▼左手的手环
在风雨交加台风夜里的某个医院中…
电击……注射1cc强心剂……一段时间后,手术台上的病人宣告不治。
当时已接近午夜,焦头烂额的外科医师正要从五楼坐电梯回家,正当他走进电梯,转身按完电梯按钮,电梯门要关起来的时候,远方一个护士急急忙忙的跑了过来,医生连忙把电梯门再按开,让那位护士进来。
护士进电梯后,说了声:谢~~谢~~
电梯往下走,三楼、二楼…一楼到了,但是电梯没有停下来,又一直往下去…B1…B2…
医生正觉得纳闷,什么时候医院多了地下三楼?到了B4的时候,电梯门突然打了开来,门外站着一个男子要搭电梯,医生看了他一眼,就直接把电梯门关起来,让电梯继续上升。
这时,那位护士狐疑的问医生:「你为什么不让他进来呢?」
医生说:「亏你是LUN夜班的护士,你没看到他手上戴着的手环吗?那是只有送进太平间的尸体才会戴 的『尸环』啊!」
这时,护士举起了她的左手,看着医生说:『你说的是这个吗?』
电梯内沉默了…
▼红鞋子
农历七月中,我的男朋友上了成功岭。
无聊之际,我就找我的一个好朋友一起去爬擎天岗。
对于阳明山,我跟她都超熟的,几乎踏遍了,她便提议:「我们从擎天岗走到涓丝瀑布去吧!!」
因为她没有去过,而我也觉得那瀑布挺可爱的,所以就一边聊天,一边走到了涓丝瀑布。
当瀑布出现在眼前时,朋友兴奋的想要去玩水。当她越过栏杆的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不是放马后炮,是真的!),所以赶紧叫她回来,于是,她一脸扫兴的样子看着我。
我说:「我们走吧!不要待太久。」离开涓丝瀑布没多远,我开口:「你知道我为何叫你回来吗」
她说:「不知道耶!我觉得你怪怪的」我说:「我刚刚有一股很不好的感觉!不知道是什么所以快走,真的!」
话才说完,就看见左边悬崖边突然出现一双红色的鞋子看得出是女鞋,很新,不过没有看到人。
看到那双鞋,我的直觉居然是「跳下去!」我们两人对看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就一直往前走,一直走直到出了山林,看到太阳才松了一口气。
我说:「那双鞋好恐怖」朋友也说:「对呀!觉得毛骨耸然!很恐怖~」
我们始终搞不懂,为什么那双鞋会在那?
下山后,我们去找她男朋友。他男朋友一看到我们,就很紧张问我们去了哪里
一听到我们去了涓丝瀑布,便很生气得骂了我们一顿,然后才告诉我们这个故事…
有一对兄妹彼此相爱,但是碍于伦理,不能在一起,两人便决定殉情。
他们相偕从涓丝瀑布一起跳了下去。男的死了,女的被救起。但听说男的尸体一直找不到。女的被救后,又再跳一次,离奇的是,这次跟男的一样,尸体也找不到
此后,每年农历七月的时候,她们殉情的地方都会出现一双红鞋。到底怎么回事?没有人知道
不过,据说不是每个人都会看到那双鞋的看到的人要是在当场乱说话,或是碰到它,就会
听到这我跟朋友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回头想想,真的很恐怖
因为我们在山中,完全没有遇到任何一人,这是不太合理的,因为阳明山上每天都有一大票人去爬山,偏偏我们没有遇到半个人既然我们看到那双红鞋,那代表…更恐怖的是…那双鞋我和她第一眼的感觉都是「跳下去」…
▼荫尸
这是发生在高雄县的真实故事。
有个从事养殖业的家族,老父过世时,请了风水师,将父亲安葬在他家渔塭附近的一个角落。
几年过去了,生活一切如常。
有一年,渔塭主人跟往年一样,将鱼苗放入父亲坟墓旁的渔塭里饲养。
往后几天, 在喂饲料时,都看见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
然而,到了渔产季节,下网一打捞天 啊!渔池里竟然没有半条鱼!这家人虽然觉得有点怪怪的,但也没有深入去追究。而后接连两、三年,都发生同样的情况。
到了第三年,更奇怪的是,家族中开始有人暴毙,一个接着一个……。
这家人开始觉得惶恐不安,便找道士来看阳宅及阴宅风水。当道士来到了鱼塭边,就问鱼塭是否有异状?主人一五一十的告诉道士,池中的鱼会无缘无故失踪。
道士听了点点头,命人去拿石灰,并将父亲的墓开棺。没想到,父亲已死了这么多年,尸体竟没有腐烂。道士立即做了一些仪式,并将尸体火化。
事后道士告诉渔塭主人,他父亲因吸收鱼的精华而成了民间俗称的『荫尸』,久了就会对其家人不利。所以,奉劝有荫尸现象者,要尽快处理!
▼十字形胎记
我和小陈是从小一块长大的老朋友,他左手臂上有个奇怪的十字形疤,
我小时候就见过了,据他说那是个胎记,出生时就有的,这样的胎记
虽然少见,但是多年的相处, 我也早就见怪不怪了,直到那年暑假……
升高二那年暑假,有一天,我去小陈的家里,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父母和姊姊都外出工作了 C
我看见他拿着户口簿,问他做什么,他说待会警察要来查户口。
我 闲来无事,就顺手拿起他家的户口簿,随意翻看,结果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咦 ? 怎么你还有个哥哥啊?」
我看见户口簿中,长子那一栏登记着另一个名字,但是这栏的底下写着『殁』。
「听我爸妈说,是五个多月时就死了。」小陈淡淡地说。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提这件事。
不过更奇怪的事情是,小陈的名字,和他那位死去的哥哥的名字,同音不同字。
「是为了纪念他吗?」我问。
「不,因为…我就是 !」 后来,他告诉我当年发生的事,当然,这都是他爸妈后来才告诉他的。
当年陈家的第一个孩子夭折的时候,陈妈妈因为受不了这个打击,精神变得有点失常,整天不吃不睡,
只是守着孩子的遗体,喃喃念着:「缘份尽了吗……缘份尽了吗……」
就在遗体将要火化的前一天晚上,她突然发疯似的拿着刀子,在死去孩子的左手臂上深深地划下个十字形的伤口,
说:「缘份还没尽…还没…你一定会再回来的…」
说到这里,小陈静静地看着我。而我的目光,自然停落在他左手臂的胎记上。「所以,你可以想见,
我爸妈看见我这胎记的时候,心情有多激动,他们认定我就是哥哥投胎回来的……」
▼普渡大餐
事情发生在民国八十一年暑假期间,头屋乡省纵贯道旁有一家杂货店
这天晚上11点多,已经很晚了,老板准备要休息,但是铁门还没有拉下来
突然,隔邻的狗叫了起来,可是狗的叫声很怪异,本来是正常的吠叫声,一会儿后却转变成嚎叫
(民间传说狗嚎叫时,嘴巴是圈起来的,跟人在吹口哨时很类似。)
老板觉得很奇怪,就走到门口看看有什么事哪知不看还好,一看不得了。
只见一大群人在公路上走着(注:据老板事后回忆,算不清楚有多少人,但至少上百。)
老板想,这么晚了,怎么还那么多人在夜游(注:该地附近有一水库可供游憩,暑假期间有营队活动。)
于是,老板叫他的两个儿子来看。这一次终于看清楚了!
这那里是什么人在夜游,只见那些「人」高高矮矮,可全都是长发凌乱,面无表情,身穿破烂的长衫就那么飘呀飘的
父子三人这才知道自己看到什么了。三个人吓呆了!就在他们愣在那的时候,
一个小孩从那群「人」中跑出,直飘i邻居家中(注:老板事后回忆,那个邻居曾有一小孩夭折。)
后来还是老板的儿子先回过神来,迅速拉下铁门,避入神明厅内,一整夜都说不出话来。第二天早上,
老板全家到庙拜拜求平安,这件事也很快的传了开来,成为当天菜市场内最大的新闻。
而当地的一些好事者,也到附近的土地公庙扶乩,这才晓得,原来当天晚上路过的是阴魂,
当时「他们」刚从另一座庙宇吃完普渡,正要赶回家呢…
据查,该地附近靠近水库的地方,的确建有一座公墓!
亲爱的未来同桌:
见信佳!
看了这封信,你千万不要吃饭,我没有恶意,只是决定告诉你真相。
我的身体很轻,镜子里没有我的影像,地上也没有我的影子。对!我是一个鬼魂,一个跳楼而死的鬼魂。
你也知道失恋后我失踪了两天,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不是人了,是他移情别恋,可却对每个人说是我出轨。我不怨他,是我自己选择跳楼的。其实当我从十五楼跳下来的时候就后悔了,可是沉重的身体一直在下坠。“砰”,街上到处是暗红的鲜血,诡异,迷离,凄美。空气中出吃着浓重的血腥味。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毫发无伤,什么破楼呀!竟然没死?!可是后来,渐渐地我知道那不是破楼,我死了,因为我可以穿过任何物体。
我要朝晖我的身体,来到医院的停尸房中,我找到了自己。吹开白色的尸布(因为窝棚不到尸布,所以只能用吹),好恐怖的脸,曾经被人称赞的脸庞竟然变得那么狼狈,眼角凝固着淤血,皮肤摔得裂开了很多口子,鲜红的肉向外翻着,好像在嘲笑我的愚蠢。
不,不要,我不要!好丑,我不要那么丑,那么恐怖!我捂着脸,哭了。(谁说鬼没有眼泪,只是世人不知道罢了。)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当我哭够的时候,我竟然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起初我还以为老天可怜我,让我复活了,高兴地跳下床。身体有点僵硬,行动不是很方便,走路时,我听到我的骨头在“嘎嘎”作响,身后留下一片血迹——我变成了僵尸!打开停尸房的门,天已经黑了,走进医院的洗手间,我被镜子里自己吓倒了。
一个小护士走进来,看到我就尖叫,接着便昏了过去。哼!我真有那么恐怖吗?不就是死得的惨烈了一点吗?当我从她身边走过去的时候,我看到小护士不小心被手术刀割破的手指,正汩汩地流着鲜血。我渴望那片红,低下头,吸吮着,好甜,好鲜,感觉那股腥儿味在我的嘴角,全身蔓延,好舒服……
小护士没有死,我替她止住血,因为我并不想杀她。拧开水龙头,洗净身上的血迹,再看镜子,我恢复了生前的容貌,身体也没有先前僵硬了,只是冰凉了点儿,看上去苍白了点儿。原来血可以滋润我。
小护士醒了,我对她微笑,她用手摸摸自己的脸,又尖叫着跑了出去,“又鬼啊……有鬼啊……”
多嘴,我追了出去,为了不节外生枝,我把手伸进小护士的胸腔撕裂了她。是她逼我的,这不能怪我。她的肉很嫩,我细细地品尝着。现在我和活人根本没有区别了,摇摇头,该回学校了。
女生们都说我皮肤很好,很白,要我告诉她们美白的秘方。天地良心哪,要我怎么说呢?难道要我告诉她们个个变成僵尸就美白了吗?我的生活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只是偶尔吸点血而已。好多人都说我白得像鬼,这是什么谬论嘛,我本来就是鬼!
亲爱的,现在你知道了吧,可不可以献点血给我?我需要它们。
你未来的同桌XX
X年X月X日
故事:(台湾~台北市某餐厅~主角是位女性)
她跟一群朋友到这餐厅用餐聊天,她去上厕所时,她刚好看到有人去厕所!
她就敲敲厕所的门,五间厕所都由人回应!
没办法,她只好在外面等!
结果他等了5分钟左右都没人出来,她又再敲一次门!
每间厕所还是都有人回应,她就开始不耐烦了!
所以她就去外面叫她朋友来厕所陪她等,顺便聊天以免无聊!
之后她们又在厕所外面等了10分钟左右,她朋友也不耐烦了!
就去敲门,结果敲第一间门开了!
里面根本没人,陆续的敲每间厕所的门都一样!
每间们都没锁,且都一敲就开!
他们心理开始有点毛了,但是内急没办法还是进去上厕所!
就再她上厕所的时后,突然感觉背后有人在看她!
心想(后面就是墙壁了,怎麼可能有人看她)
不回头还好一回头,就看到一张脸从墙壁像她扑过来!
吓的她立刻冲出厕所,拉著她的朋友去结帐,离开了这间餐厅!
故事1:盖在坟地里的五星际酒店
今年盛夏和几位好友吃串烧,不知怎的聊起了香港的鬼片。本来的话题蛮轻松的,但其中两位给我讲完亲身经历后,鸡皮疙瘩爬满全身:
两位挚友,阿志、朋朋,毕业于北京南城的一所职高学校,毕业后与同学一道分配到南城的一家刚刚建成的五星际酒店-“大X园酒店”开荒,做好最后的清理工作,准备迎接第一批客人。同学中有的去了客房部,有的去了前厅部。而阿志和朋朋鉴于外表强悍被分配到了宴会部。
刚毕业的学生就象上了弦了机器,被人家使来使去还乐在其中。本来已经下了中班,又被康乐部的主管拦住:“你们哥俩先别走,帮我们一块把游泳池底再清理一下,明早可以蓄水了”。无奈,阿志和朋朋加上另外三位同学一道将游泳池底彻底又清理一遍。
阿志实在扛不住了,在池底座了下来,问朋朋“几点了?”
“差10分钟12点”朋朋回答。
主管好象想起了什么,说“我有事,先走了。我看也差不多了,你们一会走的时候别忘了关灯,锁门”。爬上台阶走了。
“靠,傻X,让我们来帮忙丫自己先撤,走了,哥几个,不干了”阿志终于发话了。
五个人从池底爬上岸,阿志掏出香烟递给同学,“你们锁门吧,我先和朋朋回宴会部签退。在门口等我们,一会咱们吃夜宵。
等阿志和朋朋回来的时候,看见另外三人嘴里叼着未点的香烟,脸色煞白站在已上锁的康乐部门口,目光呆滞。“我们刚才听见里面有人游泳!!!”其中一人瞪着眼睛说。
“吹牛X呢,游泳池没放水,你们听见有人游泳?”阿志不屑的说。可三人的表情不容质疑的恐怖,烟卷牢牢的粘在三个人张开的嘴上。阿志看了朋朋一眼,夺过钥匙打开康乐部的大门,朋朋开了灯。五个人站在游泳池边,里面一滴水都没有。另三人早已脸无血色。
重新关灯,锁门。阿志不屑的看着另三人,“这年头,你当我傻……”阿志的嘴僵住了,他死死的盯着朋朋,朋朋也在死死的盯着他。康乐部里传出了水声,是有人在游泳的水声。哗哗……另外三个人已经抖做了一团。朋朋回转身,没错,水声是游泳池了传出来得。哗哗…五个壮汗终于崩溃了,撒腿冲向更衣室。
第二天,阿志和朋朋因在职工食堂谣言惑众被调到客房部和管事部,另外三个同学被转到餐饮部。
就在阿志被调到客房部的第三个星期,夜班。闲得无事准备睡了。领班恶狠狠的冲进楼层办公室。
“你丫怎么搞的?3XX房间的客人投宿浴室里一条浴巾都没有。”
“我按规定放了两条。”阿志也急了,“你不是也查过房间了吗?!”
“对呀,我是查过了”。主管也愣了,“那…你先送两条过去,我看你丫这张过失单跑不了,客人是业主的朋友。”
送过浴巾,阿志趴在办公室郁闷的睡着了。凌晨四点,前台通知阿志查房,有团队CHECK OUT。阿志睡眼朦胧的一间间查房。最后一间,与领队撞个正脸。
“你们酒店真怪,我昨晚明明用了一条浴巾,可今早起来发现浴室又多了两条。新开业的酒店服务就是好。”领队嘟囔着。
阿志顿时睡意全无,冲进浴室,天呐,真的多了两条浴巾。阿志的头大了,每一根毛孔都充斥着恐怖。一个念头--跑。
刚出房门迎头撞上值班经理、主管带着两个保安,是给319房间的客人换房的。主管不屑的告诉阿志:“客人有毛病,投诉说睡觉有人摸他。打开灯又看不见别人。一晚反反复复折腾几次还是觉得有人摸他,还说屋里有鬼!”
后边的话阿志已经听不清了……故事讲完了,我和阿志对望。他好象看出了什么,问我:“你不信吧,要不是我亲身经历我也不信。你去问问第一批在大X园酒店上班的人,全都知道酒店常出怪事。后来客人住的多了,阳气重了就没事了。知道为什么吗?那酒店是盖在原先的坟地里。”
后边的话我也听不清了…我们大院也是盖在原先的坟地上。北京的老人都知道,现在公主坟往西,长安街南侧一个挨一个的部队大院,有好多都是盖在原来的坟地里。我说怎么小时侯在五一小学只要一参加兴趣小组的植树活动总能挖出好多个骷髅,那时还和同学们在操场上抢着当球踢。
恍惚间我结了帐,老板接过钱:“怎么大热的天,你的手那么凉?”我嘻哈的答应着,快步往家返,难道阿志说的真有道理。鸡皮已疙瘩爬满全身。进了门岗,透过果园已能看见家里的灯光。突然间我被树跟之类的拌了一交。SHIT,我怒骂着。
“你不要紧吧?”伴随着声音,一只手善意的伸到我面前。
“没事。”我下意识的握着那只手,Jesus,他的手比我的还要冷………
各有利弊之处。
结了婚的人,身边有一个令他满意的伴侣,每天一起吃饭,轻松谈笑。有归属感更有一份责任感,可以把压力变成无穷的动力,会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工作和奋斗。等到生了孩子后,会得到身边亲戚朋友们的祝福,陪伴孩子一点点长大。
独身的人,平时可以更随意一些,更自由一些。可以根据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任意支配所有的时间和金钱。可以不用顾虑任何人,酣畅淋漓地享用属于自己的业余时间,虽然没有伴侣的陪伴,但是可以广交好友因此并不会显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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