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看是否是有关机关,但一般公园里的只是管理人员,没有权力没收个人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走司法程序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渔政执法部门在禁渔期、禁渔区有权没收渔具。没有钓鱼证或禁渔期钓鱼违法,鱼竿会被没收。一般会有行政处罚标准,交罚款后可以要回来。但如果直接是作案工具则应当没收,无法要回,未被认定为作案工具,可以在交完罚款之后及时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2000元。根据东湖渔场关于私自垂钓的处罚标准:
1、没收鱼竿和钓鱼工具。
2、罚款2000元。
3、前往相关部分进行登记。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饮水水库钓鱼杆子被没收了还能用。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水库钓鱼竿被没收了,肯定是违反了水库的规章制度才被没收的,只要认真听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同时向水库管理人员积极主动的承认错误,就可以把钓鱼竿要回来,继续使用,水库是指人造的湖泊,而规模较小的则称为水塘、塘坝和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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