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举动肯定是违法的,而且也说明了这一对父母是极其没有责任心的人,居然因为自己的私人事情就把这种东西发泄在自己女儿身上,真的不是一对合格的,父母要知道高速公路上面本来就是很危险的,而且作为一个小朋友面对这种场景肯定也是特别慌的,如果说她在路上跑的话被车撞到了,那就对父母真的是后悔都来不及,等于是亲手把自己的女儿受伤了刑场,而且作为一个小朋友肯定是会有记忆的,对于这种行为她肯定也是会一辈子留在自己的脑海里面,所以说碰上这对父母,真的是这个女孩子倒霉。
1、她的父母为什么要吵架?
就是因为一些很琐碎的小事,在车上面拌了几句嘴,然后两个人互相都不让对方不退一步,所以就越吵越疯狂做出了这种过激的行为,如果不是有人报警的话,真的不知道后果是怎样子的,而且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够消气,把自己的女儿给接回去,这件事情在这个小朋友心里肯定也是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因为当这一对父母来接这个小朋友的时候,这个小朋友表现的特别淡定与其说是待定,可能说是被他们给吓傻了。
2、这对父母没有考虑过后果吗?
肯定是没有考虑过的,因为他们两个人当时都在气头上面,不然如果是处于一个比较理智的状态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所以说吵架还是要各退一步,特别是在这种开车的时候是很容易出车祸的。如果说是连累自己就算了还要连累别人,到时候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也不是一个小小的家庭能承受得起打击,幸好这次是没有出事,所以他们肯定是要吸取这次的教训,下次绝对不能够再犯了,作为对父母要给自己的小孩子做好榜样,而不是每天让他担心受怕,把自己的小朋友扔在高速公路上面,做出这种不负责任的举动。
3、这个小朋友会记恨他的爸爸妈妈吗?
肯定是会的,这个小朋友对于这件事情肯定是放在自己心里面一辈子的,虽然有可能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对父母有可能对于这件事情记得没有那么清楚,但是这个小朋友肯定是会一直放在自己的心里,甚至会成为一个疙瘩成为以后跟父母吵架的一个理由。
江西一对夫妻吵架后,妻子高速上跳车身亡,丈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妻子自己跳车坠亡,丈夫为何被判刑?给岳父母赔偿为何又能减轻处罚?今天,“四哥有法说”借助这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夫妻间的“法定义务”,顺便给大家解答一下难住男性朋友的千古疑案: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一、夫妻车上吵架,妻子在高速路上跳车身亡1、夫妻同行。2020年1月16日,江西省萍乡市黄帅(化名)男子驾驶石油罐车跑运输,妻子文美(化名)跟车同行。跑到高速上时,两个人因为家庭琐事,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论起来。可能是丈夫没有妻子嘴皮子利索,嘴上没有沾光就发了火,抄起车上的水杯就砸向妻子。按说,妻子看到丈夫发火,自己服软别再吱声,也就没事了。谁知妻子也是个火爆脾气,看到丈夫拿水杯砸自己,继续恶语相加。
2、妻子跳车。丈夫更加恼火,把车停到应急道上,打算一论高低。妻子看到车停了下来,打算下去,丈夫一把将她拉入车中,扬手就是两拳,挨打后妻子拉开车门跑了下来。丈夫也赶忙下车,将妻子硬塞回车上,驾车继续前行。两个人上车后继续打口仗,妻子要求丈夫停车,丈夫不理继续行驶。妻子说你再不停车,我就跳下去了。丈夫仍不停车,也不减速,继续行驶,没有断想到妻子真的跳了下去。不幸的是,文美跳车头部严重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
3、法院判决。在法院审理期间,黄帅向岳父母赔偿40万元,取得岳父母的谅解。最终,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黄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二、以案说法,明情理!妻子在吵架、挨打之后情绪激动,扬言要跳车。丈夫黄帅作为成年人、作为共同生活的爱人,应当根据当时的情况和妻子的脾气,预料到妻子可能真会跳车,就应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可他轻信妻子不敢跳车,没有采取应对措施,放任跳车后果的发生,这在刑法上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构成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1、丈夫黄帅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
(1)因身份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夫妻间有互相扶助义务,这其中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和生活方面等等。如果说妻子生病在床,丈夫不管不问,导致妻子病死的,还会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这就是因为丈夫没有履行夫妻间的扶助义务所致。同样的,即便妻子与别人吵架要跳车,丈夫也有阻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
(2)因职业关系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黄帅作为驾驶员,发现自己驾驶的车上有人试图跳车,也应当采取相关措施防止不利后果的发生。
(3)因先行为产生的法定救助义务。因为黄帅与文美吵架的这个先行行为,黄帅也产生了救助义务。就是双方不相识,因为彼此之间的吵架刺激到对方,扬言要跳车的,对方在可能救助的情况下,也应该实施救助的,不救助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从这个三个方面来分析,丈夫黄帅都有阻拦妻子跳车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自己过于自信她不会跳车,最后因自己的“过失”导致不利后果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黄帅向岳父母赔偿的问题。
黄帅构成犯罪,被法院宣告缓刑不用去坐牢,这其中的赔偿和岳父母的谅解也起到关键作用。这是由我国刑事政策中的“和解制度”决定的,意义在于让被害人一方尽可能得到补偿,缓解社会矛盾。被害人或者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黄帅赔偿岳父母40万!这话听起来是不是很别扭?大家可能这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这40万是黄帅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文美遗产的,本应分给岳父母,现在却拿她的钱,赔偿给她父母,用来原谅伤害她女儿的人。二是,如果他们夫妻有子女的,岳父母就不应该这样去逼自己的女婿,毕竟过失导致,再说还有外孙在,亲戚是断不了的。具体他们之间是如何协商赔偿的,案例没有说明,只要能解决矛盾就好,说不定是他岳父母专门要走,将来留给外孙的呢!外人是不好评论的。
三、千古难题: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这个千古难题,不知道难坏了多少男同胞。老实一些的说,一个手拉一个;机智一点的说,离谁近先救谁;逗一点的会说,先到超市换个硬币,按反正面决定。朋友们,你们是如何自己老婆的?
1、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先救谁?
这个问题曾上过国家司法考试试卷,考查的重点就是上面讲的法定义务的问题。儿子对母亲有法定的救助义务,男友对女方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先救女友,导致母亲遇难的,就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要判刑。反过来讲,男友对女友只有道德上的救助义务,不是法定的,当两个义务冲突时,法律义务优先,先救母亲,导致女友遇难,就不会构成犯罪,仅受道德谴责。
2、母亲和媳妇同时落水,先救谁?
媳妇与女友就不同了,因为身份关系的改变,丈夫也对媳妇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当母亲与媳妇同时落水时,先救哪个只有靠自己决定了,这种情况下没有优先不优先的区分。
3、特别提示:
这里讲的法律上的答案,心里知道就行,千万别去回答女友,小心挨耳光呀!
四、最后说一下夫妻相处问题我们都羡慕“一个在闹一个在笑”的爱情模式!当一方发火时,另一方笑面不答,知道对方心情不好,就不去计较,不去在气头上去理论是与非,也就不会激化矛盾,这种悲剧又怎么会出现呢!这可能是我们加强修养,努力实现的夫妻和谐之道吧!
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是多么心酸事,也是特别危险事情。高速上车速特别快,也给其他车主造成不便,我们尽量不要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网络上经常出现这样新闻,夫妻吵架,在高速上,丈夫留下妻子,自己驾车,让妻子特别伤心。
热搜上看到这样一短片,在高速上,一女子向交警求助,说自己在高速上走一个多小时路,是丈夫把自己留在高速上,而且丈夫还拿走自己手机。女子无奈,只能一个人在高速上走路,走一个多小时,遇到热心警车,给好朋友打电话,接自己回家。
看到这个短片,我们都认为丈夫不负责任。吵架归吵架,也不能把妻子一个人留在高速上。高速上车那么多,车速特别快。关键还把妻子手机拿走,这样做没有理性,不符合逻辑。
同时告诉我们妻子,在高速上不要和丈夫发生矛盾,有事等下高速,回家好好谈一谈。冲动是魔鬼,我们不要太冲动。我认为吵架是最傻行为,解决不了问题,没有必要吵架,抱怨对方。而是从自身找问题,冷静下来,一切问题就解决。
我们上高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一时冲动,做出违反交通规则事情。这个男子就是违法交通规则,在高速上把妻子放到路边。这种行为太过分,看着妻子一个人在高速上行走,难道不愧疚吗?
夫妻吵架,是家常便饭。但是把妻子一个人留在高速上上,就是错误。同时告诉我们女生,在找对象时,一定不要找做事极端对象,而要找遇事冷静,对我们好人。
看到别人家吵架,我们也要看看自己,在婚姻中我们应该多看对方优点。高速上不要一时冲动,和爱人吵架,吵架代价太大。
江西的一对夫妻吵架,女子被丈夫扔在了高速路上,还拿走了这个女子的手机,这个丈夫的行为并不合法。可想而知这个女子在当天因为和丈夫发生了严重的语言上的争吵,丈夫就直接让妻子下了车,还直接把妻子的手机拿走了。可想而知在如今的生活中出门的时候,如果没有拿手机,将会是一件多么绝望的事情。这个女子在高速路上行走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最终才看到有交警,在交警的帮助下,这个女子才回到了家里。
在经过事情了解以后,这个女子就声称因为在车上和丈夫因为家庭琐碎的事情发生了争吵,男子就直接把妻子赶下了汽车。把妻子一个人独自扔在了高速路上,在走的时候还直接拿走了妻子的手机,男子这样的做法让一些网友都觉得非常的气愤。认为这个女子一定要和男人断个彻底,因为男人的心太狠了,在夜晚的时间段竟然敢直接把妻子扔在高速路上,这样也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一些热心的网友都劝导这个女子在回到家以后一定要和丈夫离婚,毕竟这样的男性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都不应该直接把一个女人就这样扔下去,完全没有考虑到女性的人身安全。不管是因为爱或不爱,这显然已经超越了人性的行为。这个男子把妻子的手机带走,也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给妻子留活路,就证明男子根本就不想让自己的妻子回到家里。
虽然说是夫妻两个人吵架,交警对此件事情也并没有办法做出过多的掺和,可能事情还需要女子和自己的丈夫一起解决才可以。毕竟这样的男人实在是太不负责任了,女子在回到家里以后应该赶紧把财产分好。趁早的离婚,即使一辈子嫁不出去,也千万不要再嫁给这样没有良心的人。
看到这样的新闻让人感觉非常的气愤,见过被丈夫扔高速,可是没见过扔高速还要拿着手机,可否想过这样的行为把妻子最后求救的机会给剥夺了。黑夜一女子独自行走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这是多么危险的行为。
这个被扔高速公路上的女子真让人很心疼,夫妻吵架这是不可避免的,可是又有谁会狠心的把自己的妻子丢在高速路上,这样的婚姻有什么可留恋的,这个男子有没有想过妻子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说一下事情经过:4月5号,江西赣州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行走在高速应急车道上。民警赶往现场后,该女子哭着对民警称,和丈夫吵架被打,同时被扔到高速路上并拿走了手机,已经自己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了一个小时。
也有人表示:可能这个女子在车上刺激了这个男子,所以一时气不过把她给丢在高速公路上了。
吵架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本性,吵架归吵架,动手打人还把人丢在高速公路上又拿走手机,这是另外一码事。打人这就已经涉及家暴的问题了,同时在高速随意将人丢下,这又是什么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呢?
那么下次呢,如果一样是因为吵架的事情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是不是做出危险的事情。
想想都让人细思极恐,曾以为找到了能为自己遮风挡雨的人,后来才发现所有的风雨都是对方给的。夫妻之间即使做不到相濡以沫,但是最少不会致对方的安危不顾,这让人多么的寒心。
况且这个女子在高速路上行走了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内男子都没有想过她的妻子在这么黑的夜晚是如何度过的,有没有生命的危险,也没有想过要把自己的妻子接回来。
成年人要学会控制好自己的脾气,每一个人都有情绪,不管自己的情绪有多大都不能够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到对方的身上。
有些人觉得有时确实控制不住情绪,但是控制不住情绪,却不会有那么恶毒的想法,这完全是两种本质不同的区别。因为吵架就能够至对方的安危于不顾,如此情绪化不知还会做出什么样的事。
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一定要远离那些无法控制情绪的人。即使不幸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么也要做到及时止损,千万不要犹豫不决到最后伤害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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