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和辩论是有本质不同的。辩论存在第三方裁决,有观众有评委,而吵架其实看的不是谁更有道理,而是看谁更坚定。
而大爷大妈之所以那么坚定,往往是为了背后的利益。你以为吵的是道理,大爷大妈则以为吵的是利益。年轻人总想把道理掰扯清楚,往往不会过于在乎那一星半点的利益。而农村的大爷大妈,往往为了一丁点的利益,死也不肯让步。这其实也是一种悲哀,农村的老一辈是从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过来的,有一种骨子里的匮乏感,即使生活水平提高了,也很难抹去。如果吵架的背后不存在任何利益纠纷,大爷大妈才懒得跟你吵呢。总之不太建议跟大爷大妈掰扯道理,因为你们吵的根本不是同一个架。还有一种典型的场景,也是很难吵出个道理的,
那就是在网络上跟人吵架。和你争执的人不一定是不讲理的,他可能只是真心不赞同或者不理解你的观点,当然由于利益相关,他肯定要捍卫自己的立场和利益。这种情况下,谁能触及到对方的核心利益逻辑并将其推翻,谁就能说服对方。
你好:
像这种问题你可能处理不了,一边是生你养你母亲,另一边是你伯父的妻子,做为你可以试着去劝说自已的母亲不要去与大妈发生争吵,不要帮你母亲吵架就行了,大人之间的事情让他们自已解决处理,谢谢!!!
生活中有些事情的发生让我们滴笑皆非,安徽大妈在乡道上拦路讨要路费,想想在咱们这和平年代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也让我想到了一句话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以下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一些个人看法。
在我很小的时候,在电视中看到过这样讨要路费的场面,当时我还记得那个画面,那部电视剧中的这个片段是发生在战争年代,村里的人都特别的贫困,感觉都不能生活下去了,他们意识到他们的这段路是交通要道,所以要想通过这条路来收取一些路费,然后让自己的生活过下去,我觉得这件事情我可以理解,在战争年代他们过不下可以用这种方法。
而这位安徽的大妈就不一样了,在二零二零年,我们都知道全国都脱离贫困了,不应该是因为生活的贫困而采取这样的方式,可是她却这样做了,对于我来讲,我是特别不认同这样的做法的,这位安徽大妈是没钱吗,我觉得这样的人就是霸道吧,啥钱也想要赚取,所以对于这个大妈我觉得应该采取点措施,这条大路又不是她家的,她凭啥可以讨要路费。
我觉得这件事情也给我们警示作用,我们对于这个大妈的做法事是不可取的,而且大妈的这种做法也违法了法律,应该给这位大妈一点教训,让她理解她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如果这位大妈屡教不改的话,该罚钱的罚钱,如果罚钱也解决不了这件事的话,我觉得就应该让他悔改悔改,去警察局。
总之,这个世纪的我们有着较高的素质,我们也应该知道什么事情不该做什么事情该做,给我们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我们觉得社会和谐,人人热心,感受到社会的安全。
11月27日,在湖北武汉的地铁上,两位大妈在地铁上抢座,碰到这种事我会报警处理的。
事情是由于当时是高峰期,座位比较紧张。一个小伙子准备坐下的时候一位大妈拦下了这个位置并且招呼她的朋友坐下。这个小伙子说:你们可以坐,但是不可以用这样的方式硬拦。但是这两个大妈就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在地铁上大喊大叫辱骂这个小伙子,其中一位情绪还十分激动,用脚踹这个男生。男生尝试和他们理论,但是他们不管不顾,还喊道:我的血压120,倒地上了你负责。围观人士都感觉难以接受,觉得这两位大妈不可理喻。
首先,碰到这种事情,也是“公道自在人心”。大家都看到在高峰期期间位置是比较紧缺的,大家都是“一位难求”。作为一个“打工人”,上下班都是很累的,所以想要找到位置坐也是无可厚非。虽说,在公共场合都是要秉承尊老爱幼的行为理念,但是对于这种不文明的抢座行为我还是比较嗤之以鼻的。如果您好好说话,或者是您在我的面前没有位置坐,那我还是很愿意把我的位置让出来给您。但是如果您用这样的方式来抢座,我觉得我心里面不一定愿意让给您。
到后来这一系列的操作,包括在公共场合大喊大叫,甚至是辱骂和用脚踹那个小伙子,真是让旁观群众都觉得很过分。所以当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也要做好一系列的取证工作,不要事后让大妈反咬一口。可以邀请身边的朋友,或者是自己拿起手机,拍照录像留底。另外,直接拨打地铁的应急电话或者是报警电话,邀请工作人员在下一站进行协调。
维护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对于这种抢座、伤人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举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首先,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找线索。城市化进程中,我们不能回避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包括:1、规划城市的时候,没有给居民提供足够多的运动场地。这时候很多居民区附近的广场就成了大家争抢的稀有资源。2、居民间的交流基本被马路、围墙阻断,人与人之间缺乏沟通交流,更缺乏互信,这导致了大家“自私自利”“道德沦丧”。
其次,我们看到法律的不完善和人们法治精神的缺失。广场舞大妈扰民已经涉及违法,理应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过失,社区居民以暴制暴虽是无奈之举,其实也有违法治精神。而政府在处理具体矛盾时没有遵循法治精神也是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广场舞大妈和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政府经常接到居民投诉,但是没有主管部门专门解决此类矛盾,对于违法的行为不按照法律来处罚,广场舞大妈违法扰民不会被罚款,社区居民违法以暴制暴也就认了个错就没事了。此种处理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三方都不想放大时间的暧昧态度,其实也是这种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的主要原因。
诚然,很多人会认为处理居民间的矛盾不因刻意放大。但是,当道德已经无法约束人们的行为时,法律理应成为弥补社会管理漏洞的“制度”良药。所以,我们可以想很多方法来解决广场舞扰民的问题,但不妨抓几个典型,来震慑那些以“法不责众”的理由来侵犯他人利益的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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