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对夫妻在法院门口争吵,男方腰别斧头,这是真感情还是故意为之?

河南一对夫妻在法院门口争吵,男方腰别斧头,这是真感情还是故意为之?,第1张

近日,河南洛阳涧西区法院门前一对夫妻走到门口时,男子情绪表现得异常激动,期间一直撕扯女子和孩子,刚好派出所民警前往法院办公室,当发现该男子腰间藏着一把斧子的时候,民警上前制止并劝说男子交出斧子,但是该男子拒不配合,无奈之下,民警将其制服。

很多人疑惑男子为什么腰藏斧头呢?其实小编想无非是威胁妻子不要离婚,如果劝不回,情绪上头便挥斧,好在警察和路人对腰藏斧头发现早,才让一场悲剧及时消弭。

我觉得这种婚姻难说幸福,简直担惊受怕的很。如果男子能学会用爱而不是威胁来拯救自己的婚姻,那么依旧可救。一旦用上暴力手段,则属于无可救药。

都说结的好叫婚姻,结不好叫踏入坟墓。她只是和你结婚,而不是把命也给你了。我从这些年因为离婚而出现伤亡事件中看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极端的对象,只有两种结果,要么停尸间,要么妻子忍不了,结果她蹲监狱。现在的离婚冷静期,我觉得是先后顺序整错了,两人想结婚的时候才需要冷静期。一旦结婚后悔了,遇人不淑了,会出现一大堆人劝和,和稀泥。

现在这个妻子抱着孩子,她不知道她曾经的丈夫,枕边人腰间别着想害她的斧头,不到万不得已,女人带着孩子都不会选择离婚的。她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他的丈夫竟然带着斧头想报复她。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发现了,就又是一场悲剧。不爱了便放手别互相伤害,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纵然劝回了婚姻,大概率还会故态复萌,我行我素的再次逼人出走。多少该学会用情来表达自己,而不是用肢体力量去推远别人。有时候不是站在女性的角度说话,而是有的男同胞们太不像话了,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在法院门口别着斧头,已经是赤裸裸的威胁了吧?再加上拉扯与言语的威逼,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父亲?什么样的丈夫?妻儿只能瑟瑟发抖,也许是实在忍不下去,为了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妻子鼓起勇气请求离婚!

希望这位妻子坚定想法,绝不要妥协,因为有了一次的威胁,就会有无数次的实施!为了自己和孩子,都要勇敢抗争!

也希望不要给他们什么离婚冷静期,也不要说这样也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千万不要等到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准许这样的夫妻离婚,是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一对夫妻如果在离婚意愿上能够达成一致,他们就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如果在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有分歧,可能就需要通过起诉来离婚。法庭是一个严肃的地方,一对夫妻因为无法找人照顾孩子只得将他带上了法庭,当二人在开庭之后展开激烈争论的时候,一旁的孩子有些蒙了。因为开庭时间比较长,孩子有些累了,一旁的法官默默抱起孩子哄他入睡。法官哄孩子的行为这么熟练,可见他在家庭生活中也是一位尽职尽责的父亲。

这位法官有多么敬业?

法庭上的离婚官司经常需要法官的调解,这位法官承办该案件以来,与当事人见了三次面 ,电话沟通也有20余次。当事人当天带着不满三岁的孩子参加调解,和对方见面之后情绪就非常激动,言语也比较激烈,法官见状悄悄抱起孩子轻声安慰,孩子竟然在法官肩头睡着了。这位法官不仅在本职工作上非常专业,也能够随机应变,更能够把生活中的技能运用到工作中。他不仅在家庭中是好爸爸,在工作上也是好法官。

这对夫妻在法庭吵架真的是因为不爱孩子吗?

法庭是一个寻求公正的地方,一方正是因为无法和另一方达成和解才决定起诉他。法庭绝对不是一个其乐融融的地方,而是陈述个人诉求,争取个人权利的地方,争吵是无法避免的现象。当事人之所以把三岁孩子带到法庭上,可能是因为没有可托付之人,也不放心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当事人在法庭和另一方争吵可能是为了争取自己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绝对不等同于不爱孩子。

一对夫妻选择离婚也是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法官则可以在法律基础上通过调解为无法达成和解的夫妻解决离婚问题。

庭审前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内打架可以由法庭制止,如果情节严重的,按扰庭秩序罪处理。

法律分析

法庭秩序是指为了保障法庭开庭审理诉讼案件的各种活动得以正常顺利进行,要求诉讼参与人及旁听群众共同遵守和维护的秩序。法庭秩序是审理诉讼案件的活动正常进行,人民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审判职能的重要法律保障,严重干扰法庭秩序,是一种藐视国家权力,粗暴践踏法律的行为,不仅破坏法庭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对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和损害。对这种行为适用刑事制裁,实属必要。扰庭秩序罪有下列扰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庭秩序的,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河南濮阳一个离婚纠纷案的庭审现场,一对夫妻言语激烈,互相指责对方,并执意要求分割财产,吵得不可开交,而他们的旁边站着一位三岁的小男孩,看着爸妈吵的如此激烈,被吓得哇哇哭,但两位家长不仅完全没有在意孩子的哭闹,仍在继续大声吵闹,张法官见状,走下去抱起了孩子,小男孩伏在张法官的肩上,还是在哭,张法官就抱着孩子一边哄着,一边调解,大约过去两个小时,小男孩就睡着了。

夫妻开庭吵闹不休,法官抱起孩子安抚

这个新闻还真是蛮触动小编的,夫妻离婚,其实最痛苦的不是他们,而是孩子。这位张法官的做法是对的,我们不能让孩子见到家长的吵架,这样会对他们的心理造成很大的阴影,也会对他们的未来产生一定的影响。他抱着孩子进行安抚,减少孩子在这段婚姻纠纷里面所受的伤害,相信这位张法官也是一位父亲了,他也深知,家长在孩子面前吵成这样,孩子会有多痛苦,多难过,他们还太小,不懂得大人们自私的世界,所以只能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哭泣,真是让人看到感觉很揪心。

一场婚姻走到尽头,孩子是最无辜最受伤的一个

小编一直觉得,现在很多年轻的夫妻在结婚的时候,都没有完全考虑清楚的,他们没有深入的了解对方,就盲目的结婚,在婚后,夫妻关系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两人动不动就大吵大闹,甚至是大打出手,而孩子站在一边,心里全是难过,就像这位3岁的小男孩,看到爸妈吵架,但是他又不懂得如何去劝阻,只能站在那里哭,各种家长们真的有考虑过孩子的想法吗?你们所说的爱孩子,就是这样的嘛?

家长们当着孩子的面吵架,就是不对的,真的会对孩子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家长们如果吵架,最好躲着点孩子,或是到外面去吵,不要把坏情绪带到家里来,孩子们虽然小,不懂得表达,但是他们也知道难过,也知道悲伤,希望各位父母们,都能对孩子负一点责任,不要太过自私只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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