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如果松鼠跑进我们家,我们怎么对它,写一段话 200字

写如果松鼠跑进我们家,我们怎么对它,写一段话 200字,第1张

写如果松鼠跑进我们家,我们怎么对它,写一段话 200字

鼠。他们那玲珑的小面孔镶著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和三角形的小耳朵。他俩全身黑黑的,,但有几条白色花纹。他俩一个叫奇奇,一个叫菁菁。

小松鼠吃饭时很有趣,他们总是上半身坐着,把食物拿在手中,送近嘴中。吃玉米时,他们可是手脚并用把玉米粒拿下来一粒一粒慢慢吃,还只吃肉不吃皮。并且他们这吃一点那吃一点,真是猴子搬包谷的写照。小松鼠睡觉时就更有趣了,他们一个像小狗一样躺着一个像小刺猬一样卷著。你走过去只要发出一点声音他们便会立即醒来。“他们警惕性真高!”我总是这样对妈妈说。妈妈总是回答说“因为大自然是一个适者生存的地方。小松鼠如果不提高警惕那就会被吃掉的。”“那小松鼠不是不能睡好觉?真是好可怜!”妈妈总是淡淡一笑。

不久以后,因为我的失误菁菁悄悄的跑了。只留下了奇奇。他每天都蹲在那儿吃得也非常少,就呆呆的等在那儿。“真希望菁菁能回来!”“你知道为什么菁菁会跑?”妈妈笑着问我。“因为我的大意。”“错了,是因为菁菁需要自由,想要自由。”

几天过后,我轻轻拉开笼门。奇奇逗留了一会儿就跑了。妈妈走过来看着我,我笑着说:“奇奇也需要自由。”

第2篇 《跑进家来的松鼠》仿写550字

天气渐渐变冷了,一阵风吹过来,寒风刺骨。有一天早上,我看见一只小松鼠在我家门前的树上跳来跳去,看得我眼花撩论。晚上,我回到家里,妈妈对我说道:“儿子,你看这只小松鼠多可爱!”我一看,这正是我早上看见的那只小松鼠。它用它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着我,显得格外清热,它长的虎头虎脑,但又十分灵活。我正看得入神,这时,妈妈说道:“我们把这小东西收养下来吧!你看它多可爱啊”我十分高兴的同意了。

第二天,妈妈便做了一个小屋,松鼠看见自己有了小屋,高兴地一蹦三尺高。我晚上放学回家,发现我的点心不见了,我不由得怀疑起妈妈这个贪吃鬼。我便去找妈妈,妈妈十分认真地说她没有拿。“但除了妈妈还有谁呢?”我自言自语地说。这时,小松鼠在我面前晃悠。“对呀,还有小松鼠。”我自言自语道。说完,我就去小松鼠家里看了看。果然里面飘着饼干的香味,原来,因为昨天妈妈没有给它喂食,所以它才那我的点心的。我气愤的对妈妈说:“从今天起把松鼠的食物由我来发放。

又过了几个月,小松鼠明显比以前大了很多。他每天多闷在家里,所以我想了一个办法,可以让它活动一下。我便和它开始踢起了乒乓球,他在桌子前守门玩著玩著,我才知道松鼠的厉害。我竟然一个球也没进!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是没有进!“厉害,太厉害了!”我不由的发出感叹。我和小松鼠说我要去做作业去了,小松鼠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我真喜欢这只小松鼠!

五年级:137655422

第3篇 仿写《跑进家来的松鼠》800字

外婆家有一只小狗,是从奶奶家抱回来的。

刚抱回来时,我们把稻草揉软了铺在纸箱里,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抱进去,就算是它的“家”了。

我仔细地打量著这只小狗,呵!长得真漂亮:它个子小小的,但是浑身肉嘟嘟的。浅褐色的皮毛中夹杂着些雪白的条纹,颜色搭配得协调极了!顺着它的身体继续看,小脑袋上三角形的耳朵耷拉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水汪汪的,炯炯有神,骨碌碌地上下转动着;乌黑的小鼻子总是溼润润的;身后的小尾巴毛茸茸的,扫在手上舒服极了!因为它身上既有褐色,又有白色,所以妹妹给它取名叫“花花”。小狗的肖像描写十分精彩!

刚开始,花花可害怕我们啦!它四肢蜷曲著,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头低着,背对着我们,身体好像还在瑟瑟发抖。它不时地用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窥视着我们,眼神里流露出惶恐与不安,连我看了都心疼。为了使它不再害怕,我便用手在它背上来回抚摸著。呀!还真有效!不一会儿,花花可能知道我们并无恶意,身子也不抖了,开始张望周围的环境了。写出了小狗的神态。

渐渐的,花花胆子大了起来,开始从箱子里爬出来,在院子里随意溜达着,妹妹还去厨房拿了肉给花花吃。花花吃东西时可有趣了!它先凑上去用它那十分灵敏的鼻子把肉嗅了嗅,知道了这是它喜欢吃的,急忙用爪子把肉(拖)拍打到一个它认为安全的地方,津津有味的享用起美餐来!看!它吃得多带劲儿呀!嘴里的肉骨头被嚼得“嘎蹦嘎蹦”响,真怕它把牙齿咬坏了。吃到咬不动的大骨头,它依然百依不挠地在岗位上埋头“工作”著,直到把上面的肉舔干净才罢休。它的精神真令人“钦佩”啊!吃完后,它还不忘把把嘴在皮毛上蹭几下,以显示它的“绅士风度”。

别看花花贪吃,它可聪明着呢!有一次,我出去玩回来,一个不明物体突然闪到我眼前,我吓了一跳,一看是花花,它正仰著头蹦蹦跳跳,时而跑前跑后,又是摇头,又是摆尾,时而依在我腿上撒娇。这样的欢迎仪式比以前热烈多了。我一时高兴,就“赏赐”了它几块肉。谁知它一见到肉,就两眼发光,一下抢过肉,自顾自吃去了,根本不理我。哦,原来它不是真心欢迎我,而是“图谋不轨”呀!呵!这聪明的小家伙!

花花呀花花,你让我喜欢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第4篇 跑进家来的松鼠700字

一只松鼠跑进了我家里,它可真漂亮!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纯棕色的毛;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向上翘著,显得更加精神了!

一看见它,我忍不住想抱它,但怕它发起疯来乱咬人,那就惨了,弄不好还会出人命呢!原先,我只敢轻轻抚摸它的毛,慢慢地,它竟跟我们一家熟识了。

它整天优哉游哉地在家中闲逛,左瞧瞧,右看看,这真是个“土包子”就连我家假的玩偶都要仔仔细细看一阵子,好像怕它们似的。它最害怕的当然是我家可爱又迷人的“乖宝宝”——波比,唉!这个吃醋的波比,自从松鼠来了之后,爸爸妈妈便与它疏离了,整天只顾著松鼠,就想多了个“儿子”,给它吃的有时比我的好,照顾它比有时比照顾我的还多,真是让我不知所措呀!

这个松鼠还真是调皮!你看,它又在爸爸新买的书上按上了它的足迹;“呀!”我赶紧跑去事发地点。还没进门,便闻到一股尿骚味,啊!它可真大胆,它难道不知道我妈最擅长的“狮子吼”吗?要是她一吼,我们肯定都飞到北京天安门广场了,连车费都省了,多好啊!

“孩子她爸,我新买的围巾呢?我今晚吃饭要用的!是不是你拿的?”“没有呀!对

如果松鼠进了你家,你会怎么对它?200字

早晨,我起床后,和往常一样,推开了阳台的门,呼吸新鲜的空气忽然,一个灰色的身影蹿了进来,然后围着我的脚打转

我蹲下去,小心地捧起它只见它灰色的身子,上面有两三道白色的纹痕,坚果大小的头上嵌著一双滴溜转的小眼,蓬松如降落伞一般的大尾巴,嗬!这不是一只松鼠么!

小家伙并不怕生,反而用小脸轻蹭我的手,毛茸茸的小脸,怪舒服的它用那双有神的小眼睛望着我,好像是饿了我拿出几块面包,看着它可爱的吃相,狼吞虎咽的样子,我不由得觉得十分的快乐

从此,这只松鼠就开始在我们家生活了

松鼠特别贪吃,在我们吃饭时,跳到餐桌上,然后用哀求的眼神望着我们我想,它一定是饿了,就找出装坚果的袋子,拿了十几颗放在它的面前很快,它就吃完了,自己还试着开启装坚果的袋子,看着它那小模样,我们都笑了妈妈一边开启盖子,一边笑着说:“咱家的这只松鼠一定是在其他地方没吃饱,所以才跑到我们家蹭饭的对吧”说著,还用手轻轻点了一下松鼠的小脑袋看着它微微皱起眉的样子,我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

饭后,我开始做作业松鼠就卧在我的一直棉拖鞋里,惬意地半眯着眼,仿佛酒饱饭足的大老爷我偶尔也会调皮一下,有双手隐轻轻地盖在拖鞋上,便会感到松鼠用爪子在轻轻的挠我的手心,痒痒的这时,我便忍不住“咯咯咯”地笑起来有我作业做得太认真,好长一段时间没有理它,它便睁开眼,窜上我的肩头,在我耳边轻轻地叫唤几声,然后,用爪子指着装坚果的袋子,模样像极了做错事的孩童我哈哈大笑,用手拍拍松鼠的小脑袋,给它一颗坚果,然后继续写作业

可是,有一天,松鼠竟不见了家中在再没有它敏捷的身影,而我们也再也见不到如此可爱、憨厚的松鼠了哪怕我在阳台上放再多的坚果,哪怕我每天都把阳台的门开开关关十几次,我们全家再也没有见到过它,就如它来之前的那样,家里显得格外安静

我们去旅游写一段话

1、我们一直在旅行,一直在等待某个人可以成为我们旅途的伴侣,陪我们走过一段别人无法替代的记忆。在那里,有我们特有的记忆,亲情之忆、友谊之花、爱情之树、以及遗憾之泪!

2、去了不同的地方,看了不同的风景,知道了不同的事,感悟了不同的人生。 凌晨,随着滑轮接触地面,飞机一阵抖动,我终于说出了最后一句再见。

3、有的事情现在不做,就一辈子也不会做了。

4、每个人在他的人生发轫之初,总有一段时光,没有什么可留恋,只有抑制不住的梦想,没有什么可凭仗,只有他的好身体,没有地方可去,只想到处流浪、人生就像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让心灵去旅行!

5、一个人,一条路,人在途中,心随景动,从起点,到尽头,也许快乐,或有时孤独,如果心在远方,只需勇敢前行,梦想自会引路,有多远,走多远,把足迹连成生命线。

6、梦想,并不奢侈,只要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7、因为有梦,所以勇敢出发,选择出发,便只顾风雨兼程。

8、旅游不在乎终点,而是在意途中的人和事还有那些美好的记忆和景色。

9、如果你不出去走走,你就会以为这就是世界。

10、生活是一段奇妙的旅行,就在那一去无返的火车上。与那些新人和旧人们共同经历吧!也许这就是一个人无法抗拒的命运,有你、有我、也有他。

11、离开你的那一天开始,左心房渐渐停止跳动…

12、当遗忘变成另一种开始,淡了回忆,痛最真实…

13、放手后的微笑,只是用来掩盖疼痛的伤疤…

14、什么天荒地老,什么至死不渝。都只是锦上添花的借口…

15、怪天怪地,我都不会怪你,你有选择幸福的权利…

16、躲在墙角、掩藏那孤独而又不奢怜悯的伤…

17、问:一只小狗在沙漠中旅行,结果死了,问他是怎么死的?答:他是憋死的,因为沙漠里没有电线杆撒尿。问:一只小狗在沙漠中旅行,找到了电线杆,结果还是憋死了,为什么?答:点线杆上贴著"“此处不许小便!”

18、我们一路上兴致勃勃地参观,当夕阳西下时,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19、我要准备好行李启程了,谢谢关心我的家人和朋友,为我祈祷平安就好。我的旅行,会有你们的故事陪伴,所以我不会孤单。放心吧。

20、幸福就是重复。每天跟自己喜欢的人一起,通电话,旅行,重复一个承诺和梦想,听他第二十八次提起童年往事,每年的同一天和他庆祝生日,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除夕,也和他共度。甚至连吵架也是重复的,为了一些琐事吵架,然后冷战,疯狂思念对方,最后和好。

21、要么读书、要么旅行,灵魂和身体,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22、一个人去旅行,而且是去故乡的山水间徜徉。临行之前,面对太多的疑问和不解:为何是一个人?也有善意的提醒:何不去远方!昆明呀——赶一个花海;三亚呀——赴一个蓝天碧海。只是微笑地固执自己的坚持,不做任何解释。没有人明白,这一次是一个告别,或者一个永远的告别,以后我会去到很多很繁华或苍凉,辽远或偏僻的地方,而会常常想起这一次的旅行,想起那座山,那个城,那些人……

23、有时我们选择改变,并非经过深思熟虑,而更像是听见了天地间冥冥中的呼唤,呼唤你前往另一个地方,过上另一种生活。你并不一定会从此拥有更美好的人生,可你仍然感谢天地和人世所带来的这些变化和发生。不然你大概会一直好奇和不甘吧——家门前的那条小路,到底通向了什么样的远方呢?

24、在旅途中,我遇见了你,你我相识是缘分!看着你手中的戒指,你说,你可以把它取下来吗?当我要取的时候,你淘气的躲开了,你说只有有缘人才可以取下,我看着你手中的戒指,想做你的有缘人,可是我知道结果是惨淡的,但还是心存希望!

25、这里的风景美不胜收,真让人流连忘返。

26、当你下定决心准备出发时,最困难的时刻就已经过去了。那么,出发吧。

27、对于旅行,从来都记忆模糊。记不得都去了哪些地方,看了哪些风景,遇到哪些人。尽管同学说,去旅行不在于记忆,而在于当时的那份心情。可是旅行的彼时那刻我的心情一直是好的吗?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可是,旅行回来,都懒得写日记来记录,可见内心底对旅行是多么的淡漠。

28、赶快上路吧,不要有一天我们在对方的葬礼上说,要是当时去了就好了。

29、旅行是一种病。一旦感染了,你就再也无法摆脱。它还是一种传染病,最后你可能把这种病传染给其他人而你自己根本就不想从中解脱出来!

30、旅游时最好的习惯:找个舒适的小店,挑张雅致的明信片,送给中意的TA,背面写上:某年某月某日,下午某时,天气晴,我在某地,想念你。

31、人生就是一次充满未知的旅行,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在乎的是看风景的心情,旅行不会因为美丽的风景终止。走过的路成为背后的风景,不能回头不能停留,若此刻停留,将会错过更好的风景,保持一份平和,保持一份清醒。享受每一刻的感觉,欣赏每一处的风景,这就是人生。

32、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

跑进家来的松鼠中松鼠不见了我们家会怎么想

好好的松鼠,为什么会不见呢?不会是被偷抓走了吧!还是自己跑了。唉!不管怎么样也是没办法的呀!

假如松鼠跑进我家日记200字

如果,一直小松鼠跑进我家里来,我一定会非常热情地照顾它,我会把它最爱吃的核桃、方糖、纸包糖,还有棒子和面包包皮统统拿出让它“品尝”。我还会给它吃其他的好吃的零食;就比如:百奇、乐事、波利海苔、渔趣、母亲牌牛 ……我会让小松鼠吃尽我家的美食。

如果,一只小松鼠跑进我家里来,我一定会和它成为最好的朋友,我会让它和我一起玩耍、打闹、嬉戏。我会教会小松鼠说人的语言和我一起交流、聊天;我还会教会它读书写字,让小松鼠和人类一起成长。我还把小松鼠介绍给我的其他朋友,人那个小松鼠能有更多的朋友。

如果小松鼠跑进我家里来,每到春天,我会天天都带着小松鼠去花园呼吸阳光雨露和花草的气息。每到夏天,我会在天气非常热的情况下开空调,让小松鼠和我在空调房里嬉戏玩耍。到了秋天,我会带着松鼠一起去大森林里采摘蘑菇、榛子之类的东西,让它留着过冬。冬天到了,我会让它在我的被窝里,吃那些过冬要吃的食物。

如果小松鼠跑进我家来,我会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它,和它成为最好的朋友。

我们的校园写一段话

能描述一下么 我可以给你哦

用湛蓝、轻松、快乐、花朵、我们写一段话

天空湛蓝湛蓝的,小鸟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好像要与湛蓝的蓝天作伴。 多美的春天啊!我现在心情特别轻松,因为老师留的作业我全都完成了,可以快乐的和朋友们玩耍了!我们来到公园,看到公园里的花五颜六色,十分美丽,每一个花朵都盛开的那样鲜艳,我们都忍不住要摘一朵了O(∩_∩)O~

跑进家里来的松鼠!我们一家人对它的感情怎样。

我们很喜爱它关心它

以“ 让我们······让我们······ ”的句式写一段话

<<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

让我门缅怀文豪,落日余辉映照你我苍茫的脸庞,让荡起的双桨不在摇晃,仅为你我停留这冰封的河面.让汹涌的波浪推开你我经闭的心扉,仅让逝者长眠于你我心中.

跑进家来的松鼠如果会讲话,它会对我们一家人说

我找不到家了 能帮我找到回家的路吗

1

相见欢大酒店总经理办公室,一进门首先是一副对联,“今日丛林鸟,明天各自飞”,横批:“好聚好散”。

走进去看到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四仰八叉地瘫了个人,脸上蒙着条毯子,正睡得昏天暗地不省人事,墙上也挂着一副对联,“拒绝破镜重圆,鼓励梅开二度”,横批:“迎来送往”。

霍景东就站在如此别具一格的办公室里,以为自己误入了什么地下邪教组织,震惊得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安筝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在桌子上不紧不慢地敲了三下,她烦躁地转了个身,回笼觉的睡意还没酝酿到位,便又听到桌子被“笃笃笃”敲了三下。

她揉着眼睛坐起来,没等坐稳,有个凉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你终于醒了。要是再不醒,我可就要报警了。”

安筝猛地一抬头,赫然看到面前站了个人,当即吓得一个激灵,从椅子上骨碌一下滚到了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光听声音就觉得疼。

霍景东倾身过去瞧了她一眼,一手插兜,一手松了松领带,神色淡淡,语气也淡淡地问了句:“你没事吧?”

安筝疼得龇牙咧嘴,生平第一次见到能把关心人的话,说得如此凉薄而又欠揍的人。

她哆哆嗦嗦地去扒拉内线电话,“你你你怎么进来的?保保保安干什么吃的?”

电话通了却没人接,这才想起来,为了减少开支,前几天她已经把办公楼的保安都辞退了。

霍景东亮出证件,“你好,我是警察,有人举报你们酒店存在非法活动,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一听是警察,安筝忙手脚并用地从地上爬起来,引着霍景东到会客室的沙发坐下,又喊助理倒杯水来,喊到一半突然想起来,唯一的助理也因为长时间拖欠工资,已于昨天愤然辞职了。

于是她只好讪讪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从办公桌下拎出一瓶矿泉水递给霍景东,还十分贴心地帮他拧开了瓶盖。

霍景东在她殷切的注视下,硬捱了几口凉水,开始发问:“你这酒店,除了常规的餐饮住宿,还有什么其他业务?”

安筝双手叠放在膝盖上,作老成持重状,“您应该也看到标语了,我们跟律师事务所合作,承接离婚酒店的业务,专门帮助别人离婚的。”

霍景东听着新鲜,“这俗话说得好,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帮人离婚,听起来像是在挣不义之财。”

安筝对于这样的质疑早就习以为常,“不幸的婚姻就是一场人间惨剧。我所做的,只是帮助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速战速决,把各方面的损失降到最低,有什么问题吗?”

说完仍不依不饶,“警察叔叔,说话要讲证据,请问您哪只眼睛看到我的不义之财了?难到您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就是这么夹带个人主观色彩的吗?”

霍景东被怼得脸红脖子粗,办公室里飘起了火药味,眼看着要没法收场,他的电话十分适时地响了起来。

“霍队,反复勘察过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霍景东应了一句:“知道了,准备收队吧。”

挂了电话转向安筝,“看来是有人蓄意报假警。你平时有得罪过什么人吗?”

安筝如实说:“我们酒店是反家暴组织的救助站点,偶尔会收留一些遭受家暴的女性,并且给她们提供法律援助。如果这也会得罪人的话……”

霍景东若有所思地接话:“不排除受害人的丈夫心怀怨恨,进行打击报复。谢谢你的配合,我们会进一步调查,有结果会尽快通知你的。”

霍景东走出门口,又职业病发作,转身折回来对安筝说:“建议你多雇几个保安,必要的时候可以寻求警察的帮助。一个女孩子家,还是要多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安筝却不领情,送瘟神似的,当着他的面把门摔得震天响,“得嘞,警察同志,只要您别没事来敲我的桌子,我这儿就安全得很。”

2

这些年安筝和她的合伙人余蕴一起,在大多数人异样的眼光中,一边开着酒店,一边默默地做着“反家暴”“反虐待”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同样是路见不平,行侠仗义,人家余蕴就捡了个老公回来,乐呵呵地从小养到大,结婚生子,其乐融融。

安筝却独自守着一天比一天冷清的相见欢大酒店,把自己活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光杆司令,还得被后妈王阿姨召唤,像大姨妈造访一样,每个月都要无比痛苦地去相一次例行公事的亲。

这次的相亲对象,是爸爸老战友家的儿子,特种兵出身,转业到地方之后做了警察,身高一米八五,长相清晰俊朗。据说因为工作太忙和职业性质特殊,才迟迟没有成家。

晚高峰路上堵车,安筝匆匆忙忙赶到约定的地点,还没等坐下来,王阿姨急急地拉着她的胳膊说:“怎么现在才来?快先打个招呼,这是你霍伯伯家儿子,霍景东。”

霍景东急忙起立,安筝和他对视一眼,十分自然地忽略了他伸过来的手,只是微微点头致意,顺便给了他一个复杂的眼神。

王阿姨见安筝无动于衷,眼看这事儿又要黄,忙说:“人家小霍可是特种兵退役,参加过好几次秘密维和行动。”

安筝坐稳了,把脖子上的丝巾摘下来,拿在手上慢慢理顺,用“今天天气真好”的语气,不紧不慢地说:“天呐,这么厉害。不过既然是秘密行动,那您又是怎么知道的?”

王阿姨被她怼得脸上有些挂不住,讪讪起身,“那个,小筝你不是也当过兵么,肯定有共同语言,你们好好聊聊,我先走了。”

霍景东十分熟练地给安筝倒了杯水,“原来你也当过兵,怪不得身边一个保安都没有,还敢大敞着门在办公室睡觉。”

不说还好,说起这事儿安筝就来气,那天摔得屁股到现在还在隐隐作痛。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心里默念“我们曾经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才好歹说服自己没有一走了之。

可惜,菜还没上来,安筝的新助理李红的电话先打来了。

电话接起来,便听到那头一片混乱,“安总,前天入住我们酒店离婚的一对夫妻打起来了,拦都拦不住,您赶紧来看看。”

安筝一听,抓起车钥匙站起来就要走,“不好意思,酒店出了点状况,我得去处理一下。”

霍景东一把拦住她,“我陪你去。”

中国式离婚,很少见到心平气和。父母,孩子,舆论,财产,包括自己内心的不甘心和不确定,大部分时候都会闹得鸡飞狗跳,鸡犬不宁,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双方打得不可开交。

安筝赶到的时候,夫妻二人已经被保安临时分隔到了两个房间,离婚套房里一片狼藉,足以说明方才战况有多么激烈。据说是因为财产分配问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一致,这才耐心耗尽,大打出手。

安筝让霍景东到办公室等她,掏出手机给离婚团队的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打电话,让他们过来帮忙解决问题,自己招呼着服务员和保安,认命地收拾起一地狼藉来。

折腾到大半夜,安筝才回到办公室,一看到霍景东就气不打一处来。

第一次见他,是被人报假警。第二次见他,客人打成一团。安筝觉得他不要叫霍景东了,改成霍害比较合适,或者霍国殃民也可以。

而此时此刻,无辜又疲惫的霍警官正窝在沙发里打盹,安静如鸡。

她走过去,看他睡得很沉,便也没喊他,极不情愿地反手甩了块毯子到他身上,就着在他身边坐下来。

不得不承认,霍景东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帅脸。他的侧脸很精致,从鼻梁到嘴唇再到下巴,连成一条优美的弧度,紧紧抿着的嘴角,给这张俊美的脸上添了几分坚毅。

看着看着,安筝心里生出了个坏主意,她找出了手机里的部队紧急集合号,把手机凑近霍景东的耳边,音量开到最大,然后满怀期待地按下了播放键。

几乎在一瞬间,霍景东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快!紧急集合!谁允许开灯的!把灯关上!”

安筝被他笑得趴在沙发上直不起腰来,觉得连日来的不顺在她心头聚起的那块阴霾,就这样奇迹般消散得无影无踪。

3

安筝的新助理李红,年龄跟安筝相仿,原本是几个月前不堪丈夫酒后殴打,躲到相见欢大酒店来的一个可怜人。

李红刚来的时候浑身是伤,身无分文,安筝二话没说就带她去医院包扎,安顿她在酒店住下,又帮她联系余蕴的律师事务所和妇女儿童保护组织。

李红虽然性格内向,但是心细,行事稳重周全,安筝便刚好让她补了一直空缺的助理一职。

这天晚上下了班,安筝刚出电梯,便看到李红和一个男人拉拉扯扯,仔细看是李红的丈夫刘强。

刘强扯着她的胳膊,把她往门外拖,边拖边说:“你是我的女人,是我孩子的妈,今天我一定要把你带回去。”

李红拼了命地挣扎,挣扎间一屁股坐到地上,披头散发,发出绝望的呜咽:“我不回去,我不回去……”

刘强气急败坏,照着她的背狠狠踢了一脚,可能是觉得不解气,铆足了力气又狠狠踢了一脚。

安筝拨通了霍景东的电话,响了一下,就听到那边传来熟悉的声音:“喂,安筝,怎么了?”

她也没回话,就把手机拿在手上,几步走上去,“光天化日之下,这么明目张胆地打人,我可要报警了。”

刘强恶狠狠地说:“这是我老婆,警察也管不着。走远点,小心我跟你不客气!”

安筝哈哈哈干笑了几声,“哎呀吓死我了,真是可惜,年纪轻轻的,怎么就是个法盲,都要蹲监狱了,自己却还不知道。”

刘强指着她,“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安筝从善如流,“我知道她是你老婆,你俩要是吵架拌嘴,闹到天上去也没人管得着。但是你要敢动她一根指头,就别怪法律无情了。”

直到被戴上手铐,塞进警车的时候,刘强仍是不消停,叫嚣着:“老子打自己的女人,关你屁事!警察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管老子的家务事?”

李红一把抓住安筝的手,泪流满面,几乎要给她跪下。

“安总,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

霍景东示意一旁的女民警,把李红一并带去所里做笔录,自己却没有跟着一起上车,看着警车开出老远,才转过身劈头盖脸地对安筝说:“你不要命了?”

安筝破天荒地没有跟他杠,大概是真的被吓到了,心情也是真的颓到了极点。

她本打算直接转身走人,却感觉整个人像踩在棉花上一样,脚下踉跄了几步,被霍景东眼疾手快一把扶住。

他急急地说:“你怎么了?我送你去医院。”

安筝摆摆手,顺着酒店门前的石柱坐下来,这才发觉出了一身的冷汗,夜里凉风一吹,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霍景东也挨着她坐下来,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不幸的婚姻就是一场人间惨剧,你这话真的是一点也没说错啊。”

安筝把额头贴在石柱上,大理石冰凉的触感,让她瞬间清明,“请你把不幸去掉,单单是‘结婚’这两个字,听上去都让我觉得心惊肉跳。”

“脑袋不嫌凉?”霍景东不由分说地上手把她的头扳回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她,“年轻人,你这思想很危险啊。”

安筝带着浓浓的讽刺,“我说得不对吗?这年头,没点防身技能,心理素质不够过硬,还真不敢随便结婚。”

霍景东睨着她,半晌才发出了来自灵魂的拷问:“不敢结婚?不敢结婚你跟老子相什么亲?害得老子还以为打了这么多年光棍,眼看就要跑步进入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了。”

安筝一愣,这才反应过来霍景东话里有话,“抱歉,我并没有结婚的打算,跟你相亲只是为了应付我爸。”

霍景东就像被人从后面捅了一刀似的,猝不及防,血流成河。

他默默地掏出一支烟,也没点,就那么叼在嘴上过干瘾。琢磨了一会儿,决定再从正面给自己来一刀,“那你是压根就不想结婚,还是单纯地不想跟我结婚?”

安筝十分坦诚地说:“我是不婚主义者。婚姻对你来说或许意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对我来说如同大难临头,是琐碎复杂,暴力冲突,穷途末路的代名词。”

“行吧,你是有婚不结,干我们警察这一行的,整天脑袋别裤腰带上,是想结婚没人要,这奇妙的缘分啊。”

霍景东站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结不结婚,是你自己的选择,我管不着。但是有一点,你必须好好照顾自己,尤其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安全。”

安筝点点头,“我会的。你也要少抽点烟,毕竟现如今,像霍警官这样向往家庭的好男人,实在是不多了。”

霍景东冲她挥挥手,“你少给我发好人卡,我还是觉得你梗着脖子跟我犟的样子,比较迷人。”

安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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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连续发生几起惊动警察的案子,本来靠微薄的收入和欢脱的酒店文化勉强支撑的相见欢,成功转赢为亏,每天稳赔不赚,眼看就要关门大吉。

自从安筝的相见欢开业以来,大院上上下下老老少少可以说是不卖身不卖色,轻轻松松被包养,人手一张牛哄哄亮闪闪的黑卡,甭管谁跟爸妈吵翻了,谁跟老公赌气了,谁被老婆赶出家门了,首先想到的去处,一准儿是相见欢大酒店。

所以一听说相见欢快要倒闭了,大院群众们首先坐不住了,纷纷表示蹭吃蹭喝蹭住这么多年,终于轮到他们回报的时候了。

都说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大院军属的共同努力下,酒店的婚礼喜宴百岁宴生日宴日日爆满。因为承接军人婚礼居多,歪打正着,相见欢竟渐渐成了小有名气的军婚特色酒店。

就连人民公仆霍景东也在百忙之中拉来了业务,说他当年新兵连的老班长杜建国,想补办一场婚礼。

当年杜建国毕业之后分配到了西藏边防部队,妻子刘婉心不顾家人反对,二话不说收拾了几件简单的衣物,拎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不远万里跟着杜建国随军到了西藏。这一随,就是十年。

十年间,杜建国从连长干到团长,刘婉心一直教书,从当年娇生惯养的大**,变成了双手粗糙、温柔贤惠的模范军嫂。夫妻二人扎根在西藏,成为了冰山上两株并蒂而开的雪莲。

早年间刘婉心也曾怀孕,只是当时高原环境恶劣,医疗条件差,孩子在第三个月上就流产没了,也因此伤了身体,永远失去了做妈妈的机会。

一年前,在一次边防巡逻中,杜建国因为意外失去了右臂,组织特批夫妻二人回到家乡治疗休养。

安筝静静地听完,二话不说,拉着霍景东开车直奔总医院。

面容坚毅的独臂军人难得红了眼眶,“婉心背井离乡,毫无怨言地跟了我十年。高原上条件不好,她都没穿过几件新衣服,没吃过几口好饭,我也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个像样的婚礼。”

被唤作“婉心”的女人约莫三十几岁,长相斯文,脸上带着明显的高原红。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让她的皮肤过早地出现了深深浅浅的纹路,但是脸上洋溢的幸福和满足,却是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住的。

她的话并不多,安安静静地坐在丈夫身边,偶尔抬起头看看身边的男人,眼神专注而温柔,看着看着,嘴角便不自觉地微微上扬。

那淡淡的笑,仿佛万丈光芒,直刺得安筝要流下眼泪来。

因为杜建国夫妇预算有限,请不起专业的婚礼策划公司,霍景东一下班就往酒店跑,开车带着安筝跑遍了全市大大小小的婚庆市场,两个人齐心协力,把婚礼现场布置得温馨浪漫。

杜建国伸出左手,紧紧地抱住他的新娘,隔着半个舞台,安筝都能听到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竟然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哭声,把仿佛酝酿了一辈子的眼泪,洒在妻子的肩头。

他哭得泣不成声,“婉心,我的右手已经献给了国家,只能用左手牵着你。我发誓会一辈子牵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你愿意一辈子跟着只剩一条胳膊的我吗?”

跟杜建国的失态相比,妻子刘婉心还是那副温柔似水的样子,没哭没闹,只是紧紧地反握住他的左手,哽咽着说了一句话:“老杜,你是我的一世荣光。”

舞台下的安筝悄悄背过身去,飞快地抬起手抹了一下眼睛,又转回身去若无其事地跟大家一起拼命鼓掌。

她的心里被一种陌生的暖意填满,这暖意从心底一直升腾到眼前,眼泪就不听使唤了,簌簌地落下来,在礼服裙上砸出一个又一个的深色水窝。

一旁的霍景东竟破天荒地没有嘲笑她。他眼睛盯着舞台,用胳膊肘轻轻撞了她几下,目不斜视地递过一块纸巾来。

安筝轻轻抽了抽鼻子,接过纸巾,低声道了句“谢谢”。

霍景东弯腰凑近她的耳边悄悄说:“啧啧都哭鼻子了,不用羡慕成这样吧,改天自己也结个婚不就得了。”

听了这句话,安筝冲他一瞪眼,“霍景东,你别想骗我结婚。”(小说名:《相见霍安》,作者:赵花生。来自:每天读点故事,看更多精彩内容)

“热,好热”

“乖,马上就好了。”

陆云恒心疼地看着身下小脸儿紧皱,痛苦喊热的小女人,晶莹的泪珠在床头灯迷蒙的光晕下,看得他心头不断抽紧。

一定是他喝醉了,日思夜想的人儿才出现在他怀里。

他心疼的吻轻柔地落在透红的小脸儿上,吻干她眼角晶莹的泪滴。

叶恬恬感觉到身周有凉意侵袭着她,像是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一样,她下意识的,紧紧回抱住了陆云恒!

她真的回来了,再次见到了这个让她愧疚了上一世的男人!

陆云恒,既然上天给了我重来一次的机会,这辈子,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一定!

她想着,泪水模糊了视线,更是紧紧抱住了他。

身下突如其来的回应,让陆云恒从醉意里清醒过来,刀削斧刻的轮廓俊脸尽是错愕。

眼前的小女人就算是在梦里也向来怕他,厌恶他,看到他都躲着走,这般迫切的需要他,亲近他的模样,从未有过。

不对!

他赶紧把人推开,看着一脸委屈看着自己的小女人,后知后觉她年轻娇嫩的小脸儿透着异样的红晕,小鹿一样干净的眼睛更是蒙着一层水雾迷离。

该死的,小家伙这模样,明显是被人下了药。

陆云恒眼底闪过一丝懊恼,他一下把她给推开,然后起身下床。

沉浸在失而复得情绪里的叶恬恬猛地被男人推开,茫然地看着眼前朝思暮想的男人,她双手僵在半空中,“你这么讨厌我吗?”

陆云恒皱眉,现下酒意彻底清醒过来,历来刻板的一张脸让人看不出情绪,只沉着眸子道:“明天是你和明烨的婚礼,我送你走。”

婚礼?什么婚礼?

上一世,和她结婚的不是陆云恒么?

至于陆明烨,设计她失身给陆云恒之后,就和自己姐姐叶秋苒厮混在一起,后来更是为了拿到叶家的财产,甚至不惜利用她的愧疚,设计放了一把火烧死她!

而这个被她恨得要死的丈夫陆云恒,却在执行任务牺牲后的临终遗言里为她做好了余生一切的安排,就连他的儿子小团子,都是为了救她而葬身火海!

她临死看到年仅六岁的小团子不顾大火冲进来救她,却被横梁砸中,她被叶秋苒用铁链绑在柱子上只能隔着大火眼睁睁看着……

她的心绞痛着,可是又碰到了男人坚硬的腹肌。

所以,她回到的是婚礼前被陆明烨下药设计跟陆云恒发生关系的这一夜!

一切都有了重来的机会!

第二章 不喜欢主动的?

叶恬恬看着面前真实的男人,悔疚悔恨眼泪顺着脸颊滑落,顺着男人伸过来的胳膊,手脚并用爬到他身上,“大叔!我不要嫁给陆明烨,我只做你的妻子好不好?”

上一世是她欠下这对父子,这辈子,就让她用自己来偿还。

而陆明烨和叶秋苒那对人渣,她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被她抱着脖子的男人浑身一震,猛地推开她,双手紧紧攥着她的肩膀,“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叶恬恬被男人突然盯着的气势吓得顿了一下。

肩膀上男人握着她的手指可以清晰地感觉到他克制的力度。

其实前世,眼前男人对她是极尽所能的好。

可偏她因为认定是陆云恒设计才拆散了他和陆明烨,所以不仅仅对他的好完全视而不见,还因为男人军人强势冷凛的气场,更是退避三舍,根本不敢接近。

短暂的停顿,让陆云恒心头的热意冷却下来。

看着眼前吓得不敢说话的小女人,她看到自己历来避之不及,刚才的话不过是被药效蛊惑认错人了吧。

陆云恒说不上心里的滋味,虽然不知道今晚究竟是阴差阳错的巧合还是什么,但是这种时候,孤男寡女,他多留在这里一秒都会害了她,他马上起身就想离开。

见陆云恒要走,叶恬恬傻眼了。

这操作不对啊,上一世叶恬恬只要唤大叔,他一定拿自己没办法,怎么现在她主动亲他,他还生气了……

难道男人不喜欢主动的?

前世她被下药和陆云恒发生了关系,本来和陆明烨的婚礼就此取消,还被迫嫁给陆云恒,当时她鬼迷心窍,特恨陆云恒,忙着跟陆云恒相爱相杀,可现在,叶恬恬一直忽略的一个问题突然冒出脑海。

她不知道陆云恒什么时候喜欢她的,现在的陆云恒被她亲一下就生气了,是不是不喜欢她?

可是,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容不得她再多想。

明天就是她跟陆明烨的婚礼,这一世她绝对不能重蹈覆辙,让那对人渣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么想着,她不仅没下来,双脚盘在男人腰上,巴在男人身上不下来,“不要,我要做你的女人,现在就要。”

房间昏暗的灯光,叶恬恬仗着背对自己的男人看不到脸上的羞红,说的大言不惭。

这一世,她一定要嫁给这个男人,守好他和团子,什么陆明烨,叶秋苒,谁也别想破坏他们的小家。

被女人当成别的男人,还说着没羞没臊的话,陆云恒的脸色红了又黑,耳根不自觉的滚烫,甩了两下身上的女人赖着不下来,只能背着她大步流星进了浴室。

“大叔,你要跟我洗鸳鸯浴嘛?”

叶恬恬发现什么新大陆似的,新奇地摸着男人滚烫的耳垂,觉得从前气势汹汹总是黑沉着脸的男人,其实也会害臊脸红。

“呵。”

回应她的,是男人强有力的手臂,掰开她圈着脖子的手,噗通一声把她丢进了灌满水的浴缸里。

“好好清醒一下,看清楚,我不是陆明烨!”

“啊!”

叶恬恬呛了一口水,扑腾着爬起来,爬着红晕的小脸儿多了一抹着恼。

谁要陆明烨那个算计了她的渣男,她看见他恨不得唾死他,踩死他!

叶恬恬不顾浑身湿漉漉地,抱着陆云恒的腰身,“我才不要陆明烨,我只要陆云恒,就是你陆云恒,我要嫁的人是你,要睡的人也是你,你不准走!”

听着小女人大胆的言论,陆云恒恨不得现在就办了她!

可是考虑到她现在神志不清,陆云恒还是忍着欲望,给司机打电话。

“我不要去医院,我就要你!”

叶恬恬见他不信自己,心中只能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了:除了睡服,别无他法!

她的小手绕过他的腰,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一阵乱摸,可是他根本没有反应。

叶恬恬心一狠,两只小手直接向下游走,闭着眼睛,一副豁出去的样子。

拼了!

就在她要碰到男人的底线时,陆云恒一记手刀,她两眼一翻,华丽丽地晕了过去。

陆云恒发誓,一定要枪毙那个给小女人下药的人!

第三章 必须娶她

叶恬恬再度睁开眼,猛地坐起身。

当确定自己不是在梦里的大火中,这才冷静下来,依然无法想象,自己竟然重生过来,恍然如梦。

客厅隐约有谈话声,想起昨晚陆云恒说要送她回去,该不会真被他送回给陆明晔了吧?

她连忙掀开被子,跑了出去。

“大叔!”一看到陆云恒,她瞬间起跑,蹦起来挂在了陆云恒的身上,“大叔,我好想你,你怎么不和我一起睡觉,我一个人都做噩梦了。”

叶恬恬心里打定主意,不管陆云恒把她送到哪里,她赖上这个男人,一定要借着他这个小叔,先毁掉婚礼摆脱陆明晔这个渣男。

旁边的属下们看得一脸懵逼,首……首长竟然有女人?不不不,应该是哪个女人不要命,竟然敢扑到首长身上?不怕被扔出去吗?

陆云恒轻咳一声,叶恬恬这才注意到客厅里有外人。

并排的两个年轻小伙子皆是一身夏季作训服军装,看着两人亲密,比她还先红了脸。

呃,她好像真的搞错场合了,略尴尬……

感觉到怀里人羞窘的缩了缩,陆云恒就势收了手臂,抱着怀里人往卧室走,“你们都回去,剩下的事情等我通知。”

陆云恒冷言下达指令,客厅两人立即受命,离开时忍不住心中好奇回头看了一眼屋里的奇观,晴天下霹雳了,他们有冷面阎王之称的首长居然有女人了,这绝对是轰动全军区的大八卦!

卧室里,窘的想钻地洞的叶恬恬被重新放回床上。

“现在知道害羞了?”

“跟自己男人亲密,有什么好害羞的。”叶恬恬强逞着脖子红着脸蛋儿口是心非,末了为防止陆云恒跟自己撇清关系,仰着头抱住床边男人腰身,“大叔你都把我吃干抹净了,我就不能嫁给别人了,你去我家找我爹地提亲吧!”

陆云恒蹙眉看不懂眼前想一出是一出,变脸比天气还快的小女人。

明明前不久这女人还讨厌他到极致,连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招惹过她,小姑娘每次见了他都要绕道走,要不然一副要哭被吓到的模样。

反正跟现在挂在他身上的小赖皮模样,大相径庭!

“我什么时候把你吃干抹净了?”他横眉微挑。

“就是之前啊,反正你不准抵赖,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被你摸过亲过了烙上你的印记了,你必须得娶我。”叶恬恬说不通就耍赖,反正她花招多着呢!

软玉温香在怀,又是自己喜欢的女人,陆云恒差点就妥协了,可是他还没搞清楚这个小女人的路数,不想擅自许下承诺。

叶恬恬见他不做声,画风一转,干脆哭了起来,“大叔,我很丑不招人喜欢吗?你竟然眼睁睁地看着我嫁给陆明烨那个坏蛋,你这是要把我往火坑里推啊!”

陆云恒汗颜,一个字没说,怎么就成为她的控诉对象了?

“叶恬恬,你到底闹哪样!”他故意板起脸。

叶恬恬哭得更大声了,“你看你,还凶我。”

陆云恒被搞得没有脾气,叶恬恬还在不依不饶,“明天你必须在婚礼上抢走陆明烨的新郎位置!不然我现在就把你跟我捆在一起,谁也别想走。”

呦呵,从军进入特种大队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被一个小姑娘这么吆喝威胁的。

陆云恒倒也不气,双手抱臂,赖赖地目光看着眼前的小妮子究竟耍什么猫腻,语气淡淡,“他是我的侄子。”

“他是你侄子,那以后我就是他婶子,我会好好对他这个白得的大侄子的。”

叶恬恬说着银牙恨恨,嫩肉皮子的小脸儿鼓囊囊地,一副随时要咬死人的样子。

陆云恒这次是真被她逗笑了,“小情侣吵个架,至于拉我这个长辈下水吗?”

“陆云恒你!”

深仇大恨被陆云恒说是小情侣吵架,叶恬恬没办法给他解释重生前发生的事情,也解释不通,一气之下,扑上去一口咬在男人手背上,见男人铁打的似的啃不动,也不唤疼任由她折腾,气的跳脚,伸手在男人身上来回摸索。

男人一只大手攥住作乱的一双小手,“再动就是猥亵长辈了!”

叶恬恬连忙将手里从男人身上摸出来的军官证握紧,生怕被抢了去,“长辈昨天在我身上又亲又摸的时候,怎么没想着长幼有矩!”

陆云恒被她说的,小麦色刚毅的俊脸闪过一抹可疑的不自然。

叶恬恬小脸儿露出得逞的肆意,“大叔,你就从了我吧,你要是不阻止这场婚礼,我就拿着你的军官证去部队告你强奸民女,祸害纯良。”

她纯良?她纯良,那他军区里那群刚入伍的毛头兵蛋子就该叫蠢良了。

谁见过这么厚脸皮自称纯良的小狐狸?!

以前真是低估这个小妮子了。

“你到底答不答应嘛,只要你阻止这场婚礼娶我,以后有什么后果,我都自己担着。”

叶恬恬软硬兼施,死磨硬泡地磨叽着跟前的男人,撒娇的语气,连自己都没发现。

陆云恒挑眉,“你确定这个后果你能承担的起?”

“我确定!”

为了能摆脱报复陆明晔那个渣男,叶恬恬一副视死如归,殊不知日后这个后果,跟她想的那是天差地别……

第四章 就地正法

陆云恒只好答应,“你先下来,别摔了。”

在一旁暗中观察了半天的团子终于爆笑出声,他还没见过有人让自己的粑粑吃瘪呢!看来只有麻麻可以如此了。

“好棒!粑粑麻麻终于要在一起啦!”

叶恬恬看到团子时,心一抽一抽地疼,她脑海中浮起前世记忆中他六岁时的样子,明明才到她腰那么高,却偏要去火场救她,明明她对他一点都不好,他却一直叫她麻麻,还为了她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了。

叶恬恬鼻子一酸,后悔、内疚在心口翻腾,她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抱起团子的一瞬间眼泪就簌簌往下掉,“团子,麻麻的傻团子,你放心,以后麻麻一定好好照顾你,就像亲妈一样,不,要比你亲妈还好。”

麻麻不是讨厌他,还不准他叫她麻麻的吗?这会儿怎么了?

“麻麻不哭。”不过疑惑归疑惑,团子还是马上伸出软乎乎的小手给她擦眼泪。

叶恬恬吸了吸鼻子,仔细地摸着团子的头和脸,亲了又亲,看了又看,恨不得抱着团子就不撒手。

陆云恒看着一大一小亲密无间,心里怎么那么不是滋味,他伸出大掌给小团子擦脸,借机隔在了两人中间,“又去哪儿皮了,小脸上都是灰。”

“哪有,这明明是麻麻的鼻涕和口水……”

“咿,是妈咪不好,妈咪看到小团子太高兴。”叶恬恬说着,挤开陆云恒,一双手捧着小家伙软糯糯的小脸儿,忍不住又是吧唧一口。

这回看的陆云恒真的嫉妒眼红了,马上拉下脸道:

“男子汉大丈夫要时刻注意仪态,去卫生间洗脸,我跟你妈咪有事要说。”

叶恬恬牵上小家伙的手,“我带他去!”

“陆弋栖,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哦。”小团子一双大眼依依不舍地看看妈咪,又看了看旁边一脸严肃的爹地,明显不情愿。

“去吧,妈咪哪儿也不去,在这里等你回来。”

前世小家伙对她的依赖几乎见到她就形影不离,从前觉得被一个孩子黏着心烦死人,如今叶恬恬心疼的要命,扭头用力吸吸鼻子道:“大叔,我以后一定像亲妈一样对待小团子,好好疼他,爱他。”

“麻麻你本来就是团子的麻麻啊。”团子偏着头,认真地说道。

看到这孩子真的这么亲自己,叶恬恬好感动,自己何德何能让一个孩子这样喜欢她!

“对,所以团子一定要帮妈妈搞定你爹地,不能让他娶别的女人!”

“好!”小团子用力点头,

陆云恒看不得一大一小关系比跟自己还亲密,拉过哭的鼻头通红的的小女人,粗粝的指腹擦去她脸上的泪,“多大的人了还动不动哭鼻子,走,带你去擦脸。”

“诶?你刚不是还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而且我答应小团子等他的……”

“不用,你在哪儿小家伙都能找到你。”

那不成了小蝌蚪找妈妈了吗?

叶恬恬被自己脑子里突然冒出来的想法逗乐。

突然觉得这样一家三口的简单生活,真好!

这一世,她一定要好好守护陆云恒,好好做好团子的麻麻,把她以前对这对父子的伤害都弥补回来。

夜深了,团子睡下之后,叶恬恬怎么也睡不着,她一想到上一世的这个晚上被陆明烨亲手下药送到陆云恒的房间,再被他们第二天抓奸在床,她就又气又恨。

既然老天给了她重生的机会,她就得好好把握。

“大叔,我大晚上的出现在你这里,你不觉得很诡异吗?”叶恬恬凑到陆云恒跟前。

小女人今晚很明显是被下了药,这时候陆明烨在哪?陆云恒也好奇。

“你送我去新房吧,我想去碰碰运气。”

“你和陆明烨的新房?”陆云恒话一出口,心里一股酸意。

叶恬恬点点头,她一心想着去抓陆明烨和叶秋苒的小辫子,没注意到陆云恒情绪上的变化。

他起身,从衣柜里拿了一件外套给叶恬恬套上,“晚上风大。”

叶恬恬抿唇一笑,啪叽,在他脸上亲了一口,亲完还不忘舔舔嘴唇露出一副满足样,哼,陆云恒,我就不放弃,看你还能坚持多久!

第五章 等好戏

两人一同去了新房,叶恬恬拿出陆明烨给她的钥匙打开大门,还没走两步就听到里面传来令人羞耻的声音。

“嗯……明烨,轻点,有点痛……”这是叶恬恬的堂姐叶秋苒的叫声。

陆明烨粗重的低吼声紧接着传来,“秋苒,忍着点,马上就好了。”

“我把我自己都给你了,你可一定要好好对我,你要娶的人也只有我,知道吗?”叶秋苒的声音染着哭腔。

陆明烨连声答应,欲望早就冲昏了他的头脑。

叶恬恬听着这令人作呕的声音,恨不得把他们生吞活剥了!

不行,她要忍,前一世他们以为她好骗,把她害不得好死、痛不欲生,这一世她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陆云恒在一旁把小女人的脸色变化尽收眼底,从恨到冷静不过几十秒的功夫,他偏偏找不到一丝伤心或者气愤的表情。

正常人看到心爱的人和亲人背叛自己,怎么着也得怒火冲天伤心欲绝吧,难道她真的不喜欢陆明烨了?

想着想着,心头竟然有些窃喜。

叶恬恬拿出手机,推开门缝,不着声色的,先把床上那对苟合的男女拍了下来。

不是想玩攻心计吗?那小姑奶奶好好陪你们玩,看你们明天怎么办!

“大叔,咱们走。”叶恬恬嘴角挂着一抹小得意。

“里面那个是你未婚夫,你天天嚷着要嫁的人。”陆云恒提醒她的同时,也在戳自己的心窝子,生疼。

叶恬恬呸了一口,“我那是瞎了眼才会看上那么个人渣,不过你放心,我现在眼睛雪亮的,不瞎了。”

她话锋一转,微微偏头冲他一笑,“现在我的眼里只有你。”

陆云恒的心颤了颤,他一生戎马,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子弹过耳穿风声都没让他心里起过波澜,而她的一颦一笑一句话,却让他乱了心跳。

他忍不住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嘴角似有弧度浮现。

“大叔,你把我送回叶家,我明天得从叶家出嫁,到时候有好戏要看呢。”

“好。”

叶家灯已经灭了,从正门进去惊动家里人不太好,哪有准新娘深更半夜带着不是新郎的男人回家的,为了落人口舌,叶恬恬决定悄悄潜进去。

陆云恒吩咐司机把风,他一个猫挂爬上别墅外的高墙,长臂一伸,拉着叶恬恬也上了墙,他先跳下墙在下面接住她,本来一套动作可以行云流水地完成,叶恬恬却坐在高墙上瑟瑟发抖,尤其是下面黑漆漆的,更增添了她的恐惧。

“我怕。”她声音中透着颤抖。

陆云恒张开双臂,“相信我。”

“那你一定要接住我,千万不能让我摔了。”叶恬恬眼睛一闭,索性不看,纵身一跃,忍不住惊呼出声,好在自己捂住了嘴巴,没有预想的疼痛,只有陆云恒结实的怀抱。

陆云恒用同样的方法爬上了叶恬恬房间的窗户,再把她拉上去。

叶恬恬站在自己房间的阳台上,心有余悸。

“我走了。”陆云恒准备原路返回。

叶恬恬拉着他的胳膊,不忘再给他打记强心针,“你明天一定要当我的新郎,你不来,我就昭告天下,说你一个当兵的,强了民女还不负责,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在部队里混下去,你的领导会把你扫地出门,你的战友们也会鄙视死你的。”

陆云恒被她的患得患失弄得想笑,他忍不住捏捏她的脸,温柔地应了声,“你就怎么不信我?”

“信,我信,就像刚才从墙上跳下来那样信你。”叶恬恬笃定地说道。

“乖。”

陆云恒一个鱼跃翻下了二楼,叶恬恬恋恋不舍地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竟有点想哭。

“首长,这么晚了我们去哪?”司机问道。

“先回部队。”

司机一愣,“可是您在休假,不用回去,这时候我们去干什么?”

“打结婚报告。”

没有结婚报告怎么去抢亲?既然答应了小人儿,就一定要风风光光、昭告天下把她抢来!

第六章 虚情假意

第二天一早,被爱滋润了一晚的叶秋苒容光焕发,她身穿伴娘纱裙,自己编了发化了妆,妆容精致不输新娘,她对着镜子绽放出一个自认为甜甜的微笑。

别墅门口已经被记者们站满了,叶秋苒一颗心跳的很快,好戏就要来了,一直被众人捧在手心里的叶恬恬,一定没想到自己还会有今天!

结婚前一晚失踪,和新郎的叔叔有染,这罪名多大啊!

陆明烨按照时间坐着婚车来到叶家接亲,他一下车,首先迎接他的就是伴娘,他一眼就看到一众伴娘的叶秋苒,他露出有些惊艳的眼神,叶秋苒害羞地低下了头,想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展示给陆明烨看。

趁着伴娘们正在做准备,陆明烨悄悄把叶秋苒拉到一边的角落。

“秋苒,你今天真漂亮,我恨不得马上让你当我的新娘子。”在荷尔蒙的作用下,他觉得叶秋苒比昨晚更加动人。

叶秋苒轻捶他胸口,说了声:“讨厌”

两人短暂会面之后回到众人堆里。

“快看,新娘打扮好了。”

不知谁说了一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楼上的房间,叶恬恬穿着一字肩婚纱,修长的天鹅颈轻轻转动,在场的男人一半都丢了魂,她眉眼如画,小巧的唇上一抹鲜红,陆明烨看得目不转睛,那痴痴地神态说是瞻仰也不为过。

不止是男人们,就连女人们也发出惊叹,叶秋苒死死捏住裙摆,她无法忽视叶恬恬的美貌,又嫉妒死了她的美貌。

尤其是当她看到陆明烨失了魂的样子。

难道他把自己的正事都忘了吗?

叶恬恬她怎么现在出现了?她不是早就被下了药送到陆云恒那儿去了吗?

叶秋苒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她来不及分析叶恬恬出现的原因,眼前事情已经脱离了计划,她得赶紧让陆明烨回过神来才行。

“新娘准备好了,伴娘们,该你们上场了。”

叶秋苒走过陆明烨身边时,掐了他一把,眼神示意他事情的严重性,陆明这才意识到,他们的计划失败了,原本不该出现在这的叶恬恬竟然出现了,还成为了一位万众瞩目的新娘!

伴娘们尽职尽责地刁难伴郎,在房间等待的叶恬恬却在想着陆云恒,他会怎么出场把自己带走呢?想着想着,她笑出了声,那个对她极好又有些笨拙的男人,一定会来的吧。

房门忽然被打开,伴郎伴娘们都欢呼出声,好像结婚的是他们一样。

“鞋子,新郎要找鞋子。”领头的伴娘说了一声。

陆明烨尽心尽力地找鞋子,不管伴娘如何刁难,他都用自己的幽默一一化解,还不忘朝叶恬恬送去安慰的眼神,“恬恬你放心,不管她们把鞋子藏在哪,我一定把鞋子找到。”

叶秋苒的心里不是滋味,却只能把一切忍下。

陆明烨经过叶秋苒身边时,还不忘在她手上轻轻捏了一把。

作为旁观者的叶恬恬把这一幕尽收眼底,嘴上在笑,可心底却事百味杂陈。

她上一世到底哪只眼瞎了,会看上陆明烨这种左右逢源、两边讨好的渣男?

因为他那张嘴吗?总能自圆其说,甜言蜜语张口就来,才把自己用的团团转,死心塌地地为他做事?

好在老天眷顾,她有了重新改写历史的机会。

“堂姐可不准帮新郎的忙啊,堂姐应该帮堂妹才对。”旁边的人赶紧起哄到。

叶秋苒扯出一抹笑,“我当然是帮我妹妹的,鞋子藏得好好的,不会被他轻易找到的。”

她话音刚落,陆明烨就找到了鞋子,他单膝跪地,对叶恬恬笑道:“恬恬,老公帮你穿鞋。”

叶恬恬看到他这副虚伪的面孔都快吐了,还老公呢,她的老公只有陆云恒一个!

现在不是对他冷脸的时候,她的戏还得继续演下去呢,她皮笑肉不笑地伸出脚,“穿吧。”

穿完之后,伴娘起哄让陆明烨亲吻叶恬恬的脚,陆明烨笑了笑,看向叶恬恬。

叶恬恬在人前一向以他为大,给他面子的,以前也有过类似的场景,她总是乖巧懂事,不会刁难他,自己不用做什么,她都不会舍得自己做这么跌份的事情的。

谁知叶恬恬把脚往前一伸,“亲吧。”

陆明烨微怔,她竟然真的让他亲她的脚?!

“新郎,自己新娘的脚你还嫌弃啊?”旁边的伴娘团又开始嬉笑道。

“当然不是。”陆明烨笑得很不自然,可不得不亲的话,他就只好亲下去了……

1、1我的同学

随着岁月的旋转,我已经上六年级了,我和我以前的同学相处了五年,我和他们产生了感情,我和他们相处我觉的就是和我的兄弟姐妹在玩耍,突然,让我一下子转到了陌生,甚至觉的有一丝可怕的地方,因为新环境毕竟对我来说是不了解的,这时,我深深的感到作家说的,"熟悉毕竟熟悉,陌生毕竟陌生"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不禁鼻子一酸,想起和我一起上课,和我一起学习,一起玩耍的知心朋友们,我们现在都相隔四方,我们再也不能上课一起受老师的批评了

可是和我玩得最好的要数周子评了。周子评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两边的脸一年四季都是红彤彤的,让人看了都想上去摸一摸。他喜欢吃东西,可怎么也不长肉。他喜欢的明星是:JJ林俊杰、潘玮柏玩的最好的兄弟是:我,“戴毛”,“向维”,“猴子”,“谌卓”在我们身上发生过许多事,有哭有笑、有悲伤,也有欢乐

有一次,我们几个聚在一起打篮球,我和“戴毛”、“猴子”一队,PK另外三个人,我用飞一般的速度来了一个三步跨篮,“周评”冲了上来,自己撞在了我身上,他却大声地说:“你犯规啦、你犯规啦。”我便和他争吵了起来“明明是你自己撞上来的,怎么是我犯规呀,你怎么这样?”就这样,我们谁也不理谁了。过了一天,我听同学说:“周子评昨天心情不好,和罗凡吵了一架呢!”我一听,悔恨的心立刻出来了,我找到了周评,轻轻地对他说:“周评,sorry,我不知道你昨天心情不好,所以和你吵架,你能原谅我吗?”周评脸红了,喃喃地说:“没有没有,我昨天心情不好也不能和你吵架,是我不对。”说完,我沉重的心立刻轻松了。旁边的同学说:“朋友之间是应该坦诚相待的,不应该隐瞒什么。只有彼此建立感情基础,互相信任,我们之间的友谊才会更深、更牢固。”接着,我们俩又和好了。

我爱我的同学们,就算分开了,我也不会忘记他们的

1、2、< 回忆小学老师 >

时光匆匆过,六年的时光已如那无际长江的波浪,一去不返。如今,以前口中所述的千载空悠在斗转星移之间只剩下最后一点蝼蚁光阴。当清晨的阳光无数次照在大地上时,您,我们毕业班的吴老师,是否还会记得?记得那届学生,记得我们那年一起打扫的香樟树叶……

在最后那一段时间,我们的包干区换成了大操场。春天是美好的,香樟树叶开始换装了。落叶纷飞,似乎回到了金秋。明明是枯黄的叶子竟现出了些许金黄,给红绿相间的操场镀上了一层“金子”。树的生老病死,竟让那校园尽显生机。别人眼中,那是亮丽的风景,可在我们的眼中却象征着累人的劳动。

早上来了,扛着扫帚,有说有笑地从教室走向操场。可一见到那层“金”时,“唉……”的叹息声却彼此起伏。哭丧着脸,硬着头皮,我们这一队“老弱病残”向前走着。这儿一堆刚扫起来,没等袋子来就“卷起风来忽吹散”。那儿一片刚扫干净,风又袭来叶片,铺满这无“金”的空缺。

这时,您来了,在指挥一番后,又拿起一把扫帚,扫了起来。那扫帚在您手中犹如关公舞大刀一般,不一会儿,成堆的叶子出现在操场上。这时的您,两颊泛起一片红晕,红框的眼镜顺着汗水滑落于鼻间……我们这些扫帚朝天舞的“小兵”看得目瞪口呆。在您的帮助下,每天的“金”全被收进了米袋子中。踏实,在任何事中都有着巨大的作用,扫地也是如此。踏踏实实,扫帚一步一步,不要想走捷径,有劳动就有收获。您一语不发,用实际劳动告诉我们这一人生的道理。“润雨细无声”,您就这样用行动滋润了我们的心田。

如果说那香樟树的叶子,香樟树的学校,已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心中,是一个擦不掉的印子的话。那个戴着红框镜,挎着小蜜蜂,用行动来启蒙我的身影,已倒映在了我的心田,留下迷人的剪影

2、1第一次买菜

“第一次,真好!”真的是这样吗?我想,的确如此。

苦苦盼望的春节终于来临了,这次,家里可热闹啦,因为请客嘛。妈妈忙着做饭,爸爸招待客人。因为人手不够,菜又没买齐全,所以,正玩得高兴的我就被派去买菜。虽然心里有十二分不满,但我还是去了。

到了菜市场,作买卖的几乎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有几个摊位上还有人。我漫无目的地走着,工夫不负有心人,我来到了卖葱的地儿。可看看那人,想着:他长长的胡子,小小的眼睛,看上去不象好人,我又是第一次买菜,有点担心,他骗我怎么办?

就在此时,旁边一个摊位上有一为大妈正在买菜,我便看着她学学。“这白菜怎么卖啊?”“六毛”“这么贵,大家都卖四毛,便宜点。”“好吧,就五毛吧。”摊主无奈地说。只见老大妈挑了叶非常都的。我心想:这几句话,我也会说,深吸一口气,走到卖葱的地方。

“这葱怎么卖啊?”我自信地问。“八毛一斤,好吗?”摊主眯着小眼说。“这么贵,我看过了,其他都卖6毛,如果便宜点,我就买两斤。”摊主笑了笑说:“是吗?现在过年,卖葱的都走了,好象就只有我一家而已。”听这话带嘲笑的语气。我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吞吞吐吐地说:“我买两斤。”只见他拿了几根没叶的葱放在秤上,我一看大声说:“慢,别人都要叶儿多的,你是不是以为我是小孩就骗我啊?”摊主用惊讶的眼神看着我,说:“那好,我就给你叶多的。”

付完钱后,摊主对我笑了笑,可却什么都没说,我暗地里为自己没被他骗而感到自豪。一路小跑回家,想得到妈妈的赞扬。

回到家后,妈妈取出葱,对我说:“你这孩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选的葱怎么这么多叶子,怎么吃啊?”我恍然大悟,当时摊主那惊讶的眼神。

不登高山,不知山之高;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的确,不买菜,哪知买菜还有学问呢?只有自己去尝试第一次,才能获得自己从未得到过的东西。

所以,人生要不断尝试新生活,这样才回多姿多彩 。

2、2和往常不同的是,今天放学一回到家没看电视而是先写作业了。不一会,妈妈下班回来了,看见我在写作业没说啥,直接奔厨房烧饭去了。这时,钥匙开门声又响了,我知道是爸爸回来了,让我难以忘怀的事情就随着爸爸的回来发生了。

大概“一支烟”的功夫,忽然,我隐隐发觉后面有个人,转身抬头一看,原来是爸爸不知啥时站在我后面看我写作业,只见他皱着眉头一言不发的瞪着我,我心里一阵紧张,心想,我肯定又做错什么了,果然,爸爸揪着我的耳朵说:“你看你写的什么‘鬼’字,还不如一年级的小学生”。一开始我没说什么,接着他又说:“这么丑的字不是我儿子写的,今天,要么把字写好,要么就出去别回家”。

听到这话,我火冒三丈,把钢笔“啪”摔在桌上,打开门头也不回的冲了出去,躲在楼下的一个角落里偷偷的哭。不一会儿,我就听见“噔噔噔”急促的下楼声,我估计是爸爸找我来了,这时,我听到爸爸焦急的喊叫声:“宝宝~~~~~~”。不一会又听到妈妈同样的叫喊声,我心想,不是你们让我走吗?还来找我干嘛?哼!我就不出来。大约半小时后,爸爸终于找到了我,一句话没说,只是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还不停的亲着我的脸蛋。回到家,爸爸对我说:“我刚才说的是气话,你是爸妈唯一的儿子,怎么会不要你了呢?”。这时我又惊讶的发现,平时不爱哭的妈妈在偷偷的摸眼泪。随后,我问了爸爸一个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的问题,我说:“爸爸,如果我被坏人绑架了,他们要用你的命去换回我,你会不会换呢?

爸爸毫不犹豫的说:“当然会,因为你是爸唯一的,没有你,爸妈的生活就没有意义了,但是,你和爸都是坚强的,成功的事业和美好的生活属于那些生活中的强者,所以,爸爸希望你做一个永不言败地强者”。

原来,爸妈是真爱我的,我也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含义,从那时起,我便更懂事了。

那天,不但让我很感动,而且更让我难以忘怀

3、1奇妙的大自然

深秋的一个下午,我和爷爷去郊游,漫步在乡野的小路上,我被大自然美丽的景色所迷恋,我一会儿爬上山坡,走近那火红的红叶树,抚摸着片片红叶“真奇怪,夏天来的时候叶子是绿的,现在为什么变红了?”一会儿我又攀上悬崖,我被那姹紫嫣红的野菊所吸引,采摘了各种各样的鲜花,编了一个花环戴在头上,就这样我像一只撒了野的小羊羔,无拘无束的在原野上奔跑。

啊!身上怎么这么疼啊!我停下来一看我的身上扎满了小刺,活像一只刺猬,看着满身的小刺我束手无策。爷爷一边给我往下抜那些小刺,一边告诉我:这些小刺叫鬼棘针,它的前端有两只小刺,每只小刺上都长满了倒着的小刺,谁要是碰到它,那些小刺就会“赖”在别人的身上,让人们把他带到其他的地方,它和苍耳一样,用这样的方法,去繁衍自己的后代。

在一个崖坡上,我发现一棵藤状的植物,上面结满了两头尖尖的小果实,我采了一个黄黄的,拨开一看,哇!里面长满羽绒的小种子立刻蹦了出来随着秋风飘向远方,经过爷爷介绍,我才知道我们这个地方叫这个果实野葫芦苗,它的种子像蒲公英一样,是靠风来传播繁殖。

不知不觉天就要黑了,我在爷爷的催促下,恋恋不舍的往回走,大自然怎么这么奇妙啊?

3、2、登黄山的前一天,那种期盼以久事情马上就要实现的兴奋劲儿是难以名状的。虽然天气预报第二天黄山会下雨,看不到云海,许多同行的朋友更是在纷纷惋惜,却丝毫不能降低我的游性。苏公曾有诗云:“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沫总相宜”。我坚信,名川大山不是浪得虚名的,想必黄山也如西子湖一般罢,晴天会有晴的美,雨天自有雨中的秀,怪石奇松的美景在纷纷的雨雾中不知是什么样子。但如果在细雨蔼雾中的黄山漫步、品景,岂不是别有一番情趣。我窃喜、期待。

第二天果然阴阴沉沉,牛毛细雨飘飘散散,又惹来不少朋友阵阵埋怨。车行黄山脚下,抬头远望,山巅雾气缭绕,层林尽染,朦胧雨雾中的黄山像笼着一层薄纱,如少女一般欲遮还羞,仿佛在等着小伙子来挑开心扉。此时此刻,这座让多少人在梦里才能见到的奇山近在咫尺,另大伙先未登,已神往,那些埋怨天公的朋友也是满脸的兴奋。为了节约时间,导游安排我们乘座缆车上山,只是无法用自己的脚步去感触黄山的一景一石,不禁有丝丝遗憾。缆车越来越高,从车窗望去,周身苍茫茫一片,如腾云驾雾。偶而间,或一丛丛奇特的松林或几块褐色的山石从缭绕的雾气中映入眼帘,后又一晃而过,与碧空晴天的景致大不一样,仿佛进入天境一般,不时引来大家一阵阵的惊喜和唏虚声。还未正式登山,大家已被这似真似幻景致陶醉了。

下得缆车,首先来到了丹霞峰。小雨也知人意,不知几时悄悄的走了,只是雾气更大更重了。黄山真是名不虚传,虽然雾气遮掩了远处的磅薄美景,但眼前的奇山怪石就足以大饱游人的眼福,青松穿崖破石,巧石如雕如塑,山峰刀削斧壁,云雾迷漫缭绕,称之阆苑仙境,真是名符其实。丹霞峰在黄山诸峰中是较为宽阔厚重的,满山的苍松翠柏,一条山路平缓弯延地通向松林深处,两旁的松树郁郁葱葱,错落有致,高大修直,朴实稳健,松林里的枝干都是向着同一方向笔直地伸展,如眉清目秀的小伙,又似帅气精干的后生一手贴背,一手伸开,欢迎游人的到来。行走其间,虽不能远眺黄山诸峰,但耳闻山间瀑水哄鸣,目睹路旁山花烂漫,手触那一根根松针上的晶莹露珠,只觉的俯拾即景,如诗如画。

一路行去,山路渐陡,顺着台阶攀行而上,不少同行朋友已是汗流浃背。黄山大小峰共80多座,千峰竞秀,层峦起伏,诸峰山路或曲折弯延,或笔直钻天,或逶迤入地,攀行在这些山路上游览黄不仅是观赏美景,更是对游人勇气、意志的磨练和考验。我们一行人登上气势宽阔的光明顶,又穿过险象环生的“一线天”,几巅几伏的走下来,竟又有不少朋友掉队了。我们一行只剩6人了,大家稍作休息,便要攀登黄山第一高峰——莲花峰。该峰海拔1864米,远观如同一支莲子,因此得名。上山的台阶依山开筑,陡峭峥嵘,险峻异常,踏上又窄又密的石阶,心里麻麻的,再不敢说话,只是闷着头往上走,到得最后,索性手脚并用,奋力爬行。经过一番大汗淋漓的拼搏,我们终于站在了这座很少人能到达的莲花顶!举目眺望,浓雾迷蒙,白云浮生,顿感红俗世皆如浮云苍狗。20多个学生在为登高而欢呼和拍影留念,和峰下人群熙熙攘攘的气氛相比,这里清静了许多。爬上一块石,天地间苍苍茫茫一片,周身云雾行走,触手可及,一股一股的雾气从山谷卷起,扑面而来,清新舒畅,直使人如入梦幻之境,来到了太虚,禁不住忘情地闭上眼睛。突名,朋友的一声呼叫,把我从梦幻中拉了回来,小心翼翼地握住栏杆铁链向下望去,云雾缭绕,不知深邃,高处不胜寒的感觉顿时袭上心头,上山这前,导游说黄山积泰山的雄伟,峨嵋的秀丽,衡山的云雾,华山的险峻于一体,而此时险和华山的险是绝对不同的,明明很安全,但大家每走一步还是紧紧抓住栏杆或是扶住山石,不敢松手,仿佛一松手,身体就会飘融到这茫茫云雾中,惹得众人既惊恐又兴奋,发出一阵一阵的尖叫声。

下山的路上游客甚多,见面便是会心的相对一笑,大家全没了陌生感,新朋故知,一起谈对黄山的观感。累了时有的便三五成群的坐在石阶上歇歇脚,有的却结伴去戏那山涧的泉水,手指触到那清冽冽的山泉,疲惫全消。

下得山来,“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回望那一行行的台阶,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4、1、每一个人都渴望成功,成功可以给人带来喜悦、快乐,能增长见识和经验,更能增强我们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记得那是一年以前的事了,我正在家写功课。“呜…呜…呜……”,耳边传来邻居家的小弟弟的哭声,无论她的奶奶怎么哄他都不行。于是,我来到了他家。小弟弟一看到我,就像见到救星似的,一边把我拉到窗前,一边对我说:“哥哥,哥哥,我妈妈新给我买的小火车掉到楼下去了,“你快想办法帮我拿上来。”我顺着他的手指向下瞧,原来他的小火车掉在了楼下的房顶上,距离我们大约有3—4米高。想了一会,终于我想出了办法:我要是能做一个钩子,然后像钓鱼一样把火车“钓”上来不就行了。

说干就干,用什么做材料呢?对,用针。我又找来了线和老虎钳。我想用老虎钳把针弄成钩状,但针太硬,根本就弯不动,怎么办?我忽然想起了科学课上老师给我们做的实验——用打火机把针加热,针就好折弯了。于是我学着老师的样子,先用老虎钳把针夹住,再用打火机把针烧红,然后用另一支钳子将针折出弯来,成功了。之后是穿线、拴木棍,这些都难不住我,钓钩终于做成了。我兴奋地将钓钩慢慢放下去,但一连钩了几次都没有把小火车钩住。我想:“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一定会获得成功。”我一次次的试,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小火车终于被我钓上来了。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哥哥真棒,哥哥真有办法!此时,我就像刚刚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和弟弟一起欢呼着。

至今想起这事,我还颇为得意,因为我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4、2、在我的人生的道路上,我尝试过各种不同的感受。有一种感受是让我最为喜悦的,那就是——成功。

  记得在我5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奥林匹克英语竞赛,英语老师特意辅佐我和几位同学。我看了那些奥英书,觉得是小菜一碟,不费九牛二虎之力就可杀进决赛。于是,在英语老师辅佐我们的时候,我没听,在那独自一个人做作业。我做完作业,老师也讲完当天的内容了。时间一天天过去,奥英初赛也快来了。我还是无动于衷。结果,我得了66分,比一些没有老师辅佐的同学差不了多少。那一天,我想哭,“但男儿有泪不轻弹”。心想:如果上天能给我一次机会,我绝不会放过。

  果然,在我6年级的时候,上天真的再给我一次机会——举办6年级奥林匹克英语竞赛。我下定决心,不会在放此机会。于是,我每天学奥英的功夫比别人多几倍。虽然还有几个月,但我要做好准备!因为胜利是属于有准备的人。时间又一天天过去,奥英初赛也快来了。我绝不放过1分,哪怕是0。5分!成绩出来了,我113分杀进了决赛!我高兴的睡不着觉。

  决赛之前的日子里,我更加努力的学奥英,一眨眼,决赛来了。我认真做题,尽量不失分。我想得奖,但夺奖太艰难了,但我还是全力以赴!成绩出来了,我与开平市3等奖仅差几分,太可惜了!我没有伤心,因为我已经告诉自己:“我已经尽力了!”

  我已经成功了!因为我已经达到我的目标——杀进决赛。我不仅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某样事只要你尽力了,就威尔问心无愧

大熊猫每天需要花费将近一半的时间来进食。大熊猫的消化道保留了祖先的特性,与肉食类动物相似,如相对较短的消化道、锋利的犬齿、单室胃,没有盲肠以及相对锋利的爪和较发达的肉垫。

在慢长的进化过程中,逐渐演变成以高纤维竹为主食,并演化一些适应以竹为生的结构特点,如咬肌、齿冠齿突发达,前爪除有五趾外还演变出一伪拇指组成对握结构以便于握竹。

大熊猫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在手脚并用地收集、准备食物和进食。它们并不在乎它们在什么地方——坐着、平躺、侧倚——它们只是不停的剥竹竿,吃竹叶。大熊猫食物的99%都是竹子,有时候也可能是一些野花,藤蔓,野草,蜂蜜,甚至是一些肉。

扩展资料:

形态特征

大熊猫体型肥硕似熊、丰腴富态,头圆尾短,头躯长12-18米,尾长10-12厘米。体重80-120千克,最重可达180千克,饲养的熊猫略重,一般雄性个体稍大于雌性。

头部和身体毛色黑白相间分明,但黑非纯黑,白也不是纯白,而是黑中透褐,白中带黄。秦岭地区的个体偏大,体毛粗糙,腹毛略呈棕色色泽。岷山(尤以青川平武)则个体较小,体毛也较前者为细,腹毛棕色不明显,但凉山的个体并不偏小。

-大熊猫

唐红从塔吊上爬下来时,已经一口水没喝连续工作了八个小时。两平方左右的驾驶室,一个人孤零零坐在离地面六十多米的操作台上,一动不动盯着地面,操作按钮调动着大型动臂塔吊,用吊钩移动重物,来来回回重复着单调的工作。等她手脚并用下到地面上,才感觉一泡尿早已憋得呼之欲出,她夹着双腿向厕所跑去,身后传来男人放肆的大笑和口哨声。

唐红全身通泰提着裤腰从厕所出来,工地上有个男人朝她喊:“你进去拉石磙哩!恁长时间!”唐红啐他一口:你管天管地管不住老娘屙屎放屁,滚蛋!“几个干活的男人心满意足哈哈大笑起来。唐红并不恼,成天呆在狭窄的塔吊间里,除了机器的轰隆声,常常一天没人说话,嘴里都要长毛了。她最近还发觉自己有口臭了,不用别人提醒,她自己咽唾沫时都感觉有怪味。她想自己下了塔吊得多说话,多动动嘴,要不然嘴都臭了。

这个工地上只她一个女人,还开塔吊,自然引起男人们的话题。唐红刚来时,听到这群男人五马长枪说黄段子,脸臊红得发黑,整个人溜着墙根走。没法子,工地的生活单调乏味,工人们只好自己找乐子。唐红又不能捂住他们的嘴。渐渐地,她发现男人们也就是过过嘴瘾,干活时一个比一个卖命。工地上大部分是搬运工,没什么技术含量,所以招来的大都是农村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都和她唐红一样需要养家糊口。后来唐红就能昂首挺胸从男人堆里穿过去了,男人有时拿她打趣,她就热烘烘怼回去,大家一通乱笑。

要不是她那个挨千刀的男人断了她后路,唐红也许一辈子不会想着来城里开塔吊。当初她男人和村里男人一样出去打工,半年也不曾回过家。唐红眼巴巴带着俩孩子在家等男人,地里的庄稼活把她的双手磨砺得像纱布,晚上俩孩子就专门等着妈妈抓痒痒,因为妈妈粗糙的大手来回一抹,可解痒了。男人春节终于回来,倒像个衣锦还乡的员外,对唐红这个糟糠妻横竖挑剔,一会儿嫌屋里乱得一坨一坨,一会嫌院里鸡飞狗跳,仿佛先前他是去城里镀金了似的。唐红忍得双眼要冒血,男人又去村东头的赌场了。

一到过年,村里男人们就”呼啦“一下从外面回来,聚到村头的商铺里,在烟雾缭绕里熬眼磨屁股。天大亮时,摩挲着瘪瘪的钱包像流浪狗一样夹着尾巴灰溜溜离开了赌场。半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换做赌场里几次高潮的快感,往往还没来得及喊出来,就泄了。唐红男人成了这群村里男人的”佼佼者“,因为他输得最干净,赌红了眼恨不得把内裤压上。有一年回来,唐红喜滋滋向男人邀功,告诉他自己在家种的小辣椒卖了好价钱。男人转眼就摸到钱送给了赌场。

唐红的心”汩汩“淌血,栽辣椒苗时,她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跪在地里一棵一棵拢苗,那一大块辣椒地里遍地都是挤挤挨挨的小窝窝,都是她跪出来的坑儿。天旱缺水,要没完没了给辣椒浇水,人家的男人打工离得近,会跑回来帮着浇地。唐红一个人拖着长蛇样的水管,在明晃晃的日头下,东奔西跑。为了加快速度,她双手抱着冷冰冰的管子使劲朝远处滋水,拽得紧了,“噗通”一声,水管接口处断开了,汹涌奔腾的水流四散逃开。唐红只好深一脚浅一脚跑到机器旁关掉开关,再踉踉跄跄跑回来重新把水管子接好。一块地浇下来,她的衣服都快被水浇透了,嘴唇冰得乌青,上下牙齿直打架,身上像散了架,直想爬回去!

没过几天,地又被风吹得裂了口,清幽幽的辣椒苗眼看蔫了脑袋,还得再浇水。为了抢机井,唐红半夜就起来守着占地方。有一次唐红已经占了机井,只是回家拿了一件衣裳,回来人家就捷足先登了。唐红不依,那家男人自觉没脸和女人干仗,就怂恿自己婆娘和唐红结结实实打了一架。唐红的头发都被拽掉了几绺,一摸都出血了。那女人更惨,被唐红咬得嗷嗷叫,两口子被疯狂的唐红吓傻了,一溜烟跑了。唐红喘着粗气,也被自己的强悍吓了一大跳。

辣椒终于丰收了。一撮撮鲜红的小辣椒密密匝匝挂在枝杈间,像一串串要燃烧的鞭炮,似乎马上就能听见“噼里啪啦”的庆祝声。远远望去,红的果,绿的叶,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令人欣喜。唐红用铲刀把辣椒一棵棵放倒,均匀摊开铺平,让它们充分接受日光照射,逼出水分。然后再一棵棵翻面儿继续晒。直到叶子打卷儿,用手掂起来“刷刷”作响,就可以拉回家整整齐齐码在院子里摘辣椒了。

天是一天凉似一天,院子里垛成小山的辣椒在慢慢减少。唐红不敢有丝毫停歇,担心天气有变,辣椒发霉影响卖相。呛人的辣味隔着口罩也刺激得喉咙干痒直咳嗽,一天下来,唐红觉得鼻孔干得几乎要出血,更要命的是双手已经开裂,戴了厚厚的手套还是生疼。每天熬到半夜上床时,唐红觉得腰腿都不是自己的了,身子打着拱伸不值,真想用熨帖烫平。

鲜红的辣椒因了成色十足的卖相,让唐红的辛苦有了心满意足的回报。她用裂满口子的双手数着一张张脆生生作响的小红鱼儿(百元大钞),心里像灌了蜜。可是没等她把钱捂热,男人就“慷慨”地把她的血汗钱送给了村东头的赌场。

唐红所有的委屈像开闸的洪水奔腾而出,她朝耷拉着脑袋,一脸苦闷的男人奋力扑去。男人没提防,被刨了一脸鸡爪子一样的痕迹,火辣辣的疼痛刺得男人一巴掌就把唐红掀翻在了地上。男人骂骂咧咧:“奶奶的,反了天了!”唐红奋勇向前,连撕带抓,她嚎啕大哭着,引得前院的公公婆婆一路小跑过来拉架。婆婆看到儿子顺脸流血,开始带着哭腔大呼小叫:“你真是不知轻重啊,哪有把自己男人抓成这样啊!这脸咋出去见人啊!”唐红被婆婆使劲往旁边拽着,男人趁势跺了她两脚,在他爹的咒骂下嘟嘟囔囔出去了。

门外已经聚集了叽叽喳喳看热闹的一群人,唐红觉得自己的悲伤连同头痛,腰痛,腿痛还有心痛一股脑发出来,痛得她伏在地上无法起身。不是第一次吵架,也不是第二次,唐红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相同的原因,相似的场景。这一次唯一不同的是,唐红竟然主动出手去打男人了!

公公婆婆像往常的每一次一样,劝了几句:“谁家不吵架?还能不过吗?孩儿恁大了,还不赶紧擦擦泪,还得给孩儿做饭呢?大过年弄啥哩!”唐红呆呆坐在院子的空地上,人群已经散去(因为实在没有劲爆内容可看),冰凉的水泥地面让她双腿发硬,她爬起来,拧开水管洗脸。天快黑了,俩孩子去外边玩也该回来了,她煮的肉还在锅里咕嘟咕嘟冒泡,诱人的香味重新激起了唐红的力量。

闺女先回来,她都上初中了。可能刚从同学家回来,电车钥匙都没拔,从耳朵里拉掉耳机,进门就问唐红:“妈,你又和我爸吵架了?”唐红的委屈重新升腾起来,还没张嘴,闺女又说了:“吵了多少回了?真没意思!谁家像咱家鸡飞狗跳的!”唐红被噎得哑口无言,闺女说话越来越像她爹,一斧子俩桩!

大过年的,唐红的心里像被灌满了陈醋,酸得咬牙。男人堂而皇之不回家吃饭了,他在向唐红证明:我可去的地方多了!

村里的饭店在年关这些天永远推杯换盏热闹非凡,牌场里无论输赢每天终归要来这里撮一顿。这些男人们在这里补充完元气,再去赌场“开战”。唐红知道男人留在哪里,可是她没有心劲儿再去寻他。一年又一年,男人的心性没有任何改变。

过罢年,他就去外地打工,把一家老小扔给唐红,几个月不打电话。等到再过年时,衣着光鲜地回到家,就钻进牌场没白天没黑夜“劳作”,唐红和他说不上几句话他就烦得要命。家里的人情世故迎来送往似乎与他无关,他的一年有“头”和“尾”两个开关,至于那一年中漫长的中间岁月,与他是完全割裂开的。他从来没有问过家里几亩地种了哪些庄稼,怎样收割,如何晾晒,他也从来不问孩子的学习怎么样,更没有贴心问过唐红“作难了没有?”唐红甚至觉得男人似乎并不属于这里。

俩孩子拔节似长大,处处都是要钱的开支。闺女星期天本不愿上补习班,嫌跑着麻烦。唐红不依,给她报了英语和数学补习班。一对一啊,学费贵得吓人,一天好几百。唐红告诉闺女:“你考不上好学校,就得跟你妈一样累死累活干苦力!”闺女一副死不甘心的模样,唐红怕她补得不认真,每周六按时接送。她骑着电车载着闺女一路风风火火,给自己种植着希望。儿子上小学,每晚还粉嘟嘟躺在她身边,他也是爷爷奶奶的心头好。儿子性情柔顺,是唐红的贴心小被褥,不似女儿,一张嘴说话能把人噎死。

大年初二,唐红回娘家走亲戚,男人并不露面。往年都是唐红好话说一箩筐,男人才唧唧歪歪带着孩子和他一同前去。因为怕耽误自己玩牌,刚吃过午饭男人就催着回家,急得像被烫了脚,不肯多留一秒钟。这次唐红也不再叫他,更不想差闺女去牌桌上拉他回家,然后再和他说好话。她带俩孩子走亲戚多清净,还能和爹娘多坐坐。可是闺女以电车太小挤不下为由,死活不想去姥姥家。

唐红气得脑仁疼,闺女还理直气壮:“去那儿啥意思,也不好玩。你又不给我压岁钱!”唐红每年都把孩子的压岁钱要过来放着,不让乱花。闺女提了好几次抗议,控诉自己没有权利支配压岁钱。唐红苦口婆心给她讲发压岁钱其实就是亲戚之间的钱换来换去,给孩子发钱图个吉利。闺女一脸唾弃:“这样还有啥意思,还不如不发,多简单!“唐红不想再和她磨嘴皮子,只好带着儿子骑电车走了。一路想着要是乖巧的儿子长大也说这样的混账话,生活该是多令人泄气啊!

正月初八,男人要出门打工,伸手往唐红要路费。唐红忍着汹涌的情绪,狠狠搓着衣服说:“没钱!“男人像没听到唐红的话,手都没缩回去。唐红不再理他,端着一大盆衣服出了屋门,男人气急败坏:”行,你可真狠!“一脚把电动车踹倒在地,电动车”叽哇叽哇“乱叫起来,唐红气得心狂跳,男人头也不回走了。唐红想着因为这个男人,这个家一整年等于颗粒无收,心如死灰。

她站在大门外,怔怔地看着男人越走越远,拨通了表弟的电话:“你说的那个事我能干!“春节回娘家走亲戚时,一直在外边跑工程的表弟给她说了一个很诱人的工作——开塔吊。工地负责人托他找一个可靠认真细心的人开塔吊,正常有活的情况下一个月挣六七千也很常见。她心动不已,央求表弟替她说说。表弟见多识广,也不大惊小怪,只说开塔吊的女人不多,因为要胆子够大,爬到几十米甚至上百米的塔篮里,一坐就是一天,累着呢!唐红向表弟保证自己绝对胜任这份工作,表弟呷了口酒说:”姐,你还是回去和姐夫商量商量再说吧!“

唐红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目标明确,她心里默算着一年的收入,刨去俩孩子的开销,还能存不少钱,再猛干几年,说不定也能在城里首付个房子呢。她的这些凌云壮志下意识地屏蔽了那个男人,仿佛他从未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塔吊的面试和培训比想象中顺利,再加上表弟这个荐头的面子够大,唐红很快上班了。因为经常要加班到很晚,唐红只好在城里租了半间小房子,只有一张床一个桌子。这些城中村里的小房子都被隔得狭小无比,推开门几乎直接抵住床,门后边一个小矮桌子被死死挤在角落里。隔音效果奇差,每天晚上都有各种莫名其妙的噪音。可是唐红已经很满意了,因为下了夜班熬得腰酸背痛,能及时躺在床上歇歇,多好。便宜的房租又省了不少钱,这样一个月就能多剩余一些。想想一个月就能挣到种一季小辣椒的钱,唐红都能笑醒。

儿子跟着爷爷奶奶她还是放心的,所以算着到周末了,唐红就往家里打电话,催促闺女上补习班,免不了会多说几句自己的辛苦,常常话没说完,闺女就打断:“你烦不烦,就知道让我学习!“她张张嘴,不知道说些什么体己话。儿子出生后,唐红就没再和闺女一个床睡过,娘俩的所有交流几乎都成了唐红的独角戏,常常是她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闺女置若罔闻。有时她气急要动手,闺女恶狠狠说:”你打吧,你和我爸除了吵架,就是打我,打死了清静!“闺女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一句话能让唐红闭嘴,心口疼半天。

这天,唐红从塔吊上爬下来,急匆匆钻进厕所解决完问题,在工地上几个男人的打趣中去值班室拿手机。一解锁,吓一大跳,十几个未接来电,全是闺女班主任打来的。她的心“突突”狂跳,手忙脚乱给老师回过去,才知道老师已经把闺女送回家了。因为孩子说自己抑郁了,死活不愿意进教室,进去就冒汗头晕。更要命的是,和闺女要好的一个小姑娘竟然因为心情郁闷,把自己手腕都划流血了,都送医院包扎了。

唐红的腿都软了,她啥也顾不上,连滚带爬一路狂奔回到家,还没进屋,就听见闺女哈哈大笑的声音。她推开屋门,闺女正对着电视吃着零食笑得花枝乱颤,她在兴致勃勃看《跑男》。唐红狂跳的心几乎静止了,她小心翼翼看着闺女:“妮子,你到底咋了?”孩子嚼着嘎吱脆的薯片回过头呆呆望着她:“妈,我肯定得抑郁症了,你得给我看病!”唐红看着能吃能笑的孩子,怎么也不相信她得了眼下这么时髦的病。

看着闺女重新投入乐不可支的节目中,唐红心里窝着火,叫她先关了电视。叫了几次,都不应。唐红的火“腾”窜上来,过去“啪”把电视关了,闺女突然站起来朝她使劲推了一把,差点把唐红推个跟头,一声不吭冲进自己房间,“砰”地一声狠狠关上了门。唐红眼冒金星,扶着桌子喘气,孩子的粗暴行为像一把刀突然刺进了她心里,惊吓远远战胜了疼痛。

她拼尽全力控制好情绪,去敲闺女的门,她敲得又慢又轻,不知道是担心吓着孩子还是自己。“妮子啊,你咋了吗?和妈说说!”屋里悄无声息,她再敲,还是没有动静。唐红心慌了,使劲撞门,差点一头栽进去。

原来门并没有锁,闺女蜷缩在床上,睡着了。她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枕头,头朝被窝内勾着,像一只被人丢弃的小猫。

第二天一大早,工地的电话就追过来了。那个小她十多岁的领导把她骂了个狗血喷头。因为这几天工程紧张,赶黑儿运来的大量钢筋和方木要赶紧运上去。唐红听着领导在电话里催得恼羞成怒,请假的念头使劲摁了下去。她听出来了,不想干就滚蛋的意思。唐红不能滚蛋,她需要这个工作,很需要。

她推开门喊闺女,嘱咐她起来去奶奶那儿吃点饭,赶紧去上学。闺女仍不作声,唐红叹口气,自己也觉得刚才的嘱咐很没劲,只好骑上电车急匆匆走了。这一天,工地上特别忙碌,唐红从爬上塔吊窝在塔篮里直到天黑才下来。捎上来的午饭在塑料袋里坨得像一堆鼻涕,令人恶心得无法下咽。尽管她只在早饭时喝了一点豆浆,临爬上来前还去厕所放空了,可时间久了还是憋得难受。

她朝角落里那个小红桶看了好几次,还是克服不了心里的障碍。尽管窗边还挂了一片布,扯下来就能遮羞,唐红想着忍到下去再说。可是一旦有了这种强烈的意识,就越来越觉得难受,小腹憋得热辣辣地疼。她怕一会更忙,一咬牙,趁着塔吊喘气儿的功夫,拉上那个已经分不清颜色的窗帘,蹲在小红桶上解决了。等她站起身重新开始工作,也没觉得有多害臊,她再次告诫自己:“一定得把自己当个男人用!”

等唐红一身酸痛从塔吊上爬下来,已经晚上八点多了。春天的夜晚空气里飘着莫名的香味,往年这个时候正在拼命给小辣椒浇水。唐红想起自己一个人抱着水管子浇地时东奔西跑的情景,很心酸。又想到闺女,赶紧给婆婆打电话。儿子奶声奶气的声音传来,唐红的心像熨帖熨了一样舒展。她问:“姐姐上学了吗?”儿子说姐姐在家看电视,还不许他进屋。婆婆的声音从旁边传来:“也不知咋托生里,恁气人个闺女,咋喊都不吃饭,也不去上学!真管不了啊!”唐红听得心里像搅拌着混凝土,晃荡得不是滋味,只好软塌塌对着电话说:“我忙完这两天就回去!“

工地上工程进展很快,楼越盖越高,吊混凝土就得通宵达旦。唐红觉得除了开飞机的,就属她的工作呆在空中最长了。她生了口腔溃疡,天天一个人呆在鸡窝一样的塔篮里,嘴里越来越臭,还蛰着疼。有时她想到闺女,还是不明白孩子为啥说自己抑郁,去上学就头晕恶心。学校里热热闹闹,多好。唐红想到自己经常从天不亮干到天黑,累得真想爬着回去,是不是也抑郁一下?。

老天终于肯赏脸,下起了大雨,势头不减,工地只好停工。唐红一大早开门进家时,吓了一跳。屋里成了垃圾场,零食袋子扔得满屋都是,方便面桶在桌子上摞着,滴滴答答往下滴水,地面上落了不少头发。她叹口气,三下五除二收拾干净,推开门看看闺女,还睡着。桌子上横放着一本书,她拿起来看了一下:中考模拟。她像猛然被人击打了一下,才想起孩子马上要考高中了!这些年她自己觉得很要强,事事不愿落于人后,也急哄哄给闺女报补习班。可是孩子学了啥,她几乎没问过,她好像就顾不上。看到成绩单就气急败坏,委屈得想大哭。有了儿子更牵扯了她的精力。那时候她是没有什么好心绪的,因为她会想起一连串令人心焦的事情,其实更多原因是来源于她男人的混账。后来闺女大了,就顶嘴,说的话死狠,她是很泄气的。

她坐在闺女床边,看着孩子缩成一团的睡姿有些陌生,唐红已经忘记了闺女小时候在她身边睡觉的姿态。枕头边放了一包打开的卫生巾,闺女什么时候开始来的例假,唐红好像也记不清了。她望着闺女熟睡中皱着的小脸,是痛经了?唐红结婚前也痛经,有时痛得身体缩起来。唐红想着想着靠着闺女床头睡着了。

猛然醒来,以为睡了好久。睁开眼,感觉身体箍得难受,一看,闺女的两只手像两把螃蟹钳子缠在她腰上,脑袋扎到她肚子上,还在呼呼睡着。她的心一下子温热起来,鼻子发酸。她好像突然明白了闺女的闹腾,心酸不已。她下了决心,在家这几天晚上她都要陪着闺女睡觉。闺女上高中后,她就把房子租在学校旁边,让闺女天天放学都能看到妈妈。至于她男人,不在她的努力范围,就去他娘的吧!

唐红缓缓向里侧过身子,用手轻轻抚摸着闺女的背,就像小时候哄她睡觉一样,闺女用鼻尖蹭蹭她的衣服,把她箍得更紧了!(完结)

我认为男生打架用拳头是因为拳头也是力量的象征,所以男生爱打架,打架就抡拳头,女生一般好吵架,吵急眼的时候也打架,女生打架就好用指甲挠人,因为女生力气没男生大,如果和男生打就必须使用武器,就是指甲,挠一下就有可能出血,比用拳头狠而且还不费多大劲就让人知道厉害,要不说女生是属猫的,猫的爪子就很厉害,猫打架就是用指甲挠,当然女生还有其他的武器,挠不过了还会用嘴咬人,脚上穿的高跟鞋的厚跟也是很厉害的武器,这样一比较女生可真能耐,男生还是能不惹就别惹,男生是有一把力气,女生使用的是技巧,一两拨三斤,这叫以柔克刚的战略战术,男生还是多用点心思哄女生高兴吧,千万不要惹女生,后果很严重啊。

生理特征吧!体现不同人直接的差别,男生都没头发可以抓,对于男的来讲比拼拳头才厉害吧!对于男的来说,都没有头发,哪里来的拳头比拼,对于女的来将,最能弄的就是头发了,那不抓抓哪里。

女孩与男孩泄愤的方式不同,所以打架的方式不同。在生活中男孩偏内敛一点,而女生行为直接简单的较多,一切皆与言表。女生愤怒时感觉对方处事太过面子,所以颇多挠人,让对方丢失颜面,来体现自身的气愤。而男孩通过打架来体现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在女生眼里的人格魅力。

男生力气大,说急了就上手,上手就是拳头,动作片不都是这么拍的吗,拳头也是力量的象征,所以男生爱打架,打架就抡拳头,女生一般好吵架,吵急眼的时候也打架,女生打架就好用指甲挠人,因为女生力气没男生大,如果和男生打就必须使用武器,就是指甲,挠一下就有可能出血,比用拳头狠而且还不费多大劲就让人知道厉害,要不说女生是属猫的,猫的爪子就很厉害,猫打架就是用指甲挠,当然女生还有其他的武器,挠不过了还会用嘴咬人,脚上穿的高跟鞋的厚跟也是很厉害的武器,这样一比较女生可真能耐,男生还是能不惹就别惹,男生是有一把力气,女生使用的是技巧,一两拨三斤,这叫以柔克刚的战略战术,男生还是多用点心思哄女生高兴吧,千万不要惹女生,后果很严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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