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经常吵架,现分居一年多,这样算是自动离婚吗?

我和老公经常吵架,现分居一年多,这样算是自动离婚吗?,第1张

这样不能算离婚,没有办离婚手续,哪怕就是分居2、3年也不能算离婚,如果你决心要离婚,就向法院申诉离婚吧!象你们这种情况法院会判决离的,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双方协议清楚,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就行了。

首先可以私下调解,尽量促进两人和好。如果调解不成功,想要离婚,对于子女的扶养、财产的分配、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等没有异议,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异议,则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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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对于婚姻来说百害而无一益,夫妻两人长期的异地分居很容易造成离婚的后果,那么当你的婚姻遇见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挽回呢?下面就教给大家几种挽回的方法。

1观察你们彼此的感情分居会造成夫妻二人心理和生理上的空虚,长时间的分居两地,感情也会慢慢变淡。正常感情不好的人,没有分居这个过程,直接就离婚了,所以短期的分居其实并不可怕,只是给你们彼此反思自己的空间而已。如果分居后觉得还有感情,而且分不开,那正好就不用离婚,可以继续生活下去,但如果通过思考,发现你们之间没有感情了,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或许才是更好的方式。

2看分居的原因造成你们分居一定是有原因的,如果只是当时双方出现矛盾,一气之下分居闹离婚,待双方都冷静下来后,彼此都检讨各自的过错,能向对方诚恳的道歉。并且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都有重归于好的意思,那么这种情况下婚姻是可以挽回的。但是如果伤害对方太深了,确定对方不想原谅你,那还是趁早放弃吧,就算勉强,那也是强扭的瓜,不会再甜了。

3男人先示好在这里为什么要倡导男人先打破僵局,主动示好和解呢?其实因为女人特别好哄,尤其是做了母亲的女人,孩子是心底最柔软的那部分。并且大部分的女人提离婚都只是想引起你对这段婚姻的重视而已,并不是真心想离。所以当男人抓住了这一点,以情动人,再多几句软话,就能让女人回心转意。如果一次不行,那就多试几次,总能成功的。

不管结局如何,能不能成功挽回,这都是需要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但是分居或离婚受伤害的始终是孩子和双方的家人,所以在这里还是呼吁大家真诚的对待婚姻,婚姻不是儿戏,要慎重再慎重。既然结了婚就要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对家庭和婚姻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彼此尊重、彼此信任,不做损坏婚姻家庭的事情,这样家庭才能和睦。

法律分析: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配偶有与他人同居以及重婚行为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有吸毒酗酒等恶劣行为的,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满两年的,或是有其他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的,经调解无效都会被判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很抱歉,我理解您现在的困境。分居快一年并且您的妻子拒绝与您联系,这可能对您的情感和婚姻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如果你们之间的问题可以解决,那么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可能对你们的关系是有益的。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沟通:尽量与您的妻子进行沟通,试图了解她的感受和观点。请避免指责或攻击,而是倾听并尊重她的想法。

2 改变生活方式:也许您可以尝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以让您的妻子感到被关注和尊重。这可能包括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或提供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3 寻求帮助:如果你们的问题比较复杂,可能需要专业的帮助。您可以寻求婚姻咨询师或心理医生的帮助,他们可以提供指导和支持。

4 尊重她的决定:最重要的是,尊重您妻子的决定。如果她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那么您需要接受这个事实并尽可能地处理这个问题。尽管这可能很痛苦,但尊重她的决定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总之,分居一年且妻子拒绝联系可能对您的婚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建议您与您的妻子进行沟通,尝试改变生活方式,寻求帮助或尊重她的决定。希望这些建议可以帮助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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