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争吵其中一人拿音响线勒死了另一个人后把尸体放到浴室的浴缸里开低空调防止发臭是什么剧?有奖励写回答
有一个人所有的证据都说明他杀了他妻子,但是因为理由不足而无罪释放?
哪个国家的?谁?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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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球超级明星OJ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涉嫌杀人案,震惊全美,堪称20世纪美国社会最具争议的世纪大案之一。不少人认为,辛普森腰缠万贯,不惜花费重金,聘请了号称天下无敌的“梦幻律师队“(Dream Team)为自己开脱罪名。这帮律师唯利是图,凭着三寸不烂之舌,利用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以及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漏洞,把掌握着“如山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驳得目瞪口呆,最后说服了陪审团全体成员,将杀人凶手无罪开释。这场全球媒体瞩目一时的“世纪审判“(Trial of the Century),无疑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极大讽刺和嘲弄。
然而,事过多年之后,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人们惊奇地发现,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足的证据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一)有钱未必能使鬼推磨
谈起辛普森一案,无论黑人白人都承认,假如辛普森是个雇不起一流律师的穷光蛋,那他非进大狱不可。这就叫“有钱能使鬼推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理儿。可是,如果细琢磨一下,这个理儿好像又有点儿说不通。原因在于,若是论有钱,大名鼎鼎的拳王泰森(Mike Tyson)比淡出体坛多年的辛普森有钱得多。可是,1997年泰森因涉嫌强奸遭到起诉后,尽管他同样花费天文价格,聘请了一帮名律师出庭辩护,但仍然无法摆脱被定罪的命运,在大狱里结结实实地蹲了好几年。那么,何以泰森落入正义之网,而辛普森却能逍遥法外呢?
有一种解释是,泰森案陪审团以白人为主,而辛普森案陪审团成员多为黑人。黑人特别抱团,自然会偏向黑人球星。但是,这个说法同样不能完全令人信服。因为辛普森案的12名陪审员中,虽然有9名是黑人,其中却有8位是女性。一些研究陪审团的专家认为,这一构成对辛普森特别不利。根据美国学者对“黑人女性最讨厌啥样儿的黑人男性“这一社会学课题的统计和调查,最让黑人女性来气的黑人爷们儿有两种:一种是出名发财后立马就娶一个白妞儿当老婆的烧包;一种是动不动就对媳妇拳打脚踢的粗汉。而辛普森恰好把这两种坏样儿全占了。
辛普森于1947年生于旧金山市的黑人贫困家庭。他曾获得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进入职业联赛后,他先后在纽约水牛城鹰嘴队(Buffalo Bills)和旧金山淘金者队(San Francisco 49ers)担任主力,创造过一个赛季带球冲刺2003码的惊人记录(至今未被打破),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退出体坛后,辛普森又投身影视和广告业,在**《裸枪》(Naked Gun)和《杀手势力》(Killer Force)中扮演主角;在美国广播公司(ABC)和国家广播公司(NBC)担任体育评论员;在美国最大的出租车公司赫兹(Hertz)担任形象大使。另外,由于英文橙汁(OrangeJuice)一词的缩写恰好与辛普森名字的缩写OJ一样,所以佛罗里达一家饮料公司特意邀请他拍摄橙汁的促销广告,使OJ这个英文缩写成为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的代名词。
辛普森成名之后,一向有“花花公子“和“外黑内白“的名声。与空中飞人乔丹(Michael Jordan)和魔术师约翰逊(Magic Johnson)等著名黑人球星不同,辛普森对赞助黑人贫民区的活动和投资项目毫无兴趣,却热衷于跻身富有白人的高尔夫球俱乐部。除了幼年好友柯林斯外,他的哥们儿无一例外都是白人。同时,他也只对白人性感女郎感“性趣“。为了“脱黑“,他甚至不惜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改掉了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1977年,辛普森在一家高级餐厅与漂亮迷人、金发碧眼的白人女侍者妮可·布朗(NicoleBrown)一见钟情,不久便与第一任黑人妻子离异。1985年辛普森与妮可结婚后,因妮可怀疑他在外面有“二奶“,两人关系开始出现裂痕。妮可曾多次打电话报警,指控辛普森对她拳打脚踢。
辛普森案后,几位黑人女性陪审员一再表示,她们并未因被告是黑人而影响裁决,或对被告产生任何个人好感。在扬名天下、腰缠万贯之后,辛普森休掉黑人糟糠之妻,另娶白人金发女郎一事,极大地伤害了全美黑人女性的自尊心;而辛普森打骂白人妻子的粗暴行为,更使普天下不分肤色的所有女性不寒而栗。另外,在美国的刑事案审判中,12名陪审员中只要有1人持有异议,就会出现“死锁“(Dead Lock)现象,即所谓“悬而未决的陪审团“(Hung Jury)。在此情况下,法院要重定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要重选陪审员听证和审案。所以,辛普森案陪审团做出被告无罪的一致判决,与黑人构成陪审团主体并无绝对和必然的关系。
那么,陪审团究竟凭啥得出了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呢?依照美国法律,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只能是证据。美国是一个司法公开的国家,不仅刑事审判对公众开放,而且重大刑事案件的原始档案,如法庭记录、起诉书、证人供词、审问笔录、旁证材料、法医鉴定书、检方和辩方律师的开庭陈词和总结陈词等,在结案后都要全部对公众开放。根据已公布的辛普森案档案,陪审团之所以判定辛普森无罪,与警方和检方在办案和起诉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使呈庭证据无法令人信服有直接关系。
(二)警方办案三大失误
尽管辛普森案是所谓世纪大案,但是,从这个凶杀案的刑事调查过程来看,洛杉矶市警方在侦破案件、搜集罪证、遵循正当程序等方面漏洞百出,涉案警官和刑事检验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令人不敢恭维。根据已公开的刑事调查记录和涉案当事人的回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至少出现了三个重大失误,对这个谋杀案的结局产生了极大影响。
1忽视现场勘查常识
1994年6月12日深夜11点50分,在洛杉矶市西区邦迪街(Bundy),一条名贵的纯种日本狼狗狂吠不已,爪子上沾满血迹,使一对散步的夫妇心生疑惑,尾随这条狼狗,来到一座西班牙式高级公寓楼前,结果发现了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他们吓得魂不附体,立刻狂敲隔壁住家大门,想借电话报警。但是,深更半夜的敲门声,却把宅主吓得半死,以为来了劫匪,便立刻打911电话报警。洛杉矶市警署两位警官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发现是一宗恶性人命案后,他们便呼叫重案处的刑警前来增援。
大批刑警赶到现场后,经初步调查,证实被害的白人女子35岁,名叫妮可,是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害的白人男子25岁,名叫戈德曼(Ronald Goldman),是附近一家意大利餐馆的侍者。两人皆因利刃割喉致死。妮克的脖子几乎被割断,咽喉和颈椎骨都裸露在外,刀口喷着鲜血;戈德曼身中30余刀,死于颈部静脉断裂和胸腹腔大出血。凶杀现场血腥弥漫,惨不忍睹。辛普森与妮可的两个孩子尚在二楼熟睡,没有目睹这可怕的场面。
死者身份辩明后,西区警察分局局长布歇(Keith Bushey)决定,派几位刑警赶赴相距约4公里的辛普森住宅,通知他前妻遇害但孩子无恙的消息,并让辛普森着手安排把两个受惊的孩子带回家。另外,警方考虑到辛普森是被害人前夫,他的安全也在警方的关注之处中。这时,一位名叫福尔曼(Mark Fuhrman)的白人刑警自告奋勇,要求带队前往。在1985年的一次家庭纠纷中,妮可被辛普森殴打后报警,福尔曼曾上门处理过他们的家庭暴力案,知道辛普森住宅的准确地址。于是,主持调查凶杀案的瓦纳特(Philip Vannatter)警长便率领福尔曼等四名警探驱车前往辛普森住宅。
布歇局长从第一犯罪现场直接调派警官前往辛普森豪宅的决定,铸成了警方的第一个重大失误。原因在于,前去的四位白人警官都曾进入过血迹遍地的第一杀人现场勘察,他们的警靴和警服上很有可能已不小心沾染了血迹。照常理,布歇局长应当派几位压根儿就没进入过第一现场的警官去通知辛普森,防止第一现场的血迹与后来被警方宣布为第二现场的辛普森住宅的血迹发生交叉沾染,这是刑事案现场勘查的基本常识。可是,警方在辛普森案中却完全忽视了这种常识。在采集证据和保护现场方面,警方也出现了很多忽视常识的重大失误。案发之后,大批刑警和刑事检验人员迅速来到现场,但法医却跚跚来迟,在案发10小时后才来到现场,错过了准确地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的最佳时机。法医在解剖尸体时,不但没对尸体进行X光检查和采集妮克的右手指纹,而且对妮可死亡前是否受到性侵犯未作任何医学鉴定,致使破案线索大大减少。为了“保护“现场,警方人员顺手从妮克的公寓中拿了几条白被单,小心翼翼地盖在了尸体之上。可是,由于辛普森与妮克离婚后仍然藕断丝连,案发数周前他曾在妮克公寓过夜,并经常来公寓看望孩子,被单上难免会有他的头发或皮屑,结果致使检方呈庭证据的可信度大打折扣。
根据案发现场照片,辩方专家发现,妮可尸体裸露的肩膀上有七点血滴。从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看,它们不可能是妮可本人滴落的。根据常识推理,这些血滴很可能是妮可倒地后,有人流着血从她尸体旁走过时滴落的。因此,如果这些血滴不是来自另一名被害人戈德曼,那一定就是凶手滴落的。这样,如果能证明这些血滴属于辛普森,那么他的嫌疑便倍增。可是,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查验这些血滴时,他们深感惊讶,因为警方完全忽视了这些血滴的重要性。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进行冲洗,这些血滴永远消失了。
2警方涉嫌非法搜查
6月13日清晨5点,四位白人刑警来到建有围墙的辛普森住宅。他们在前门按了很久电铃,但一直无人应门。这时,福尔曼独自一人,沿围墙搜索了一圈,发现围墙后门的路上停着一辆白色福特野马型越野车。经细心观察后,福尔曼高声叫瓦纳特警长过来察看,说在驾驶员位置的车门把手上发现了微小血迹。温纳特和另两位警官看到血迹后大惊失色。他们担心住宅内的人有生命危险,便决定进入住宅,进行紧急搜查。
这一搜查之举,对这个世纪大案的结局有很大影响,因为警官们当时没有搜查许可证。依照美国的司法观念,警察是一种合法的暴力和必要的邪恶,对这一机构的权力必须予以严格限制,否则它将沦为专制暴君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工具。想当年,为了防止官府和警察为非作歹,滥用权力,任意搜捕和祸害小民百姓,美国宪法第四条修正案明文规定: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据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详细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或扣押状。西谚中所谓“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的提法,具体地落实在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之中。
1914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威克斯诉美国案(Weeks v United States,1914)中首次明确规定,联邦法院在审判时,必须把警方用非法搜查手段取得的证据排除在外,这是美国警方人人皆知的“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1961年,最高法院在迈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0)中规定,“排除规则“同样适用于各州法院。据此判例,警务人员若要进入民宅搜查,必须向法官宣誓担保,不但要以书面形式列举证据和理由,而且要详细说明搜查的地点、范围和时间。经法官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之后,才能进入民宅搜查。另外,警察只能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行动,并应在搜查后向法庭提交所获证据报告。警察如果违法搜查,不但会受到警纪严惩,而且会造成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的严重后果。法官如果违规颁发搜查证,将面临被弹劾和遭到刑事起诉的危险。
在美国的司法判例中,涉及搜查和扣押的规定千变万化。几乎在每一起刑事案中,辩方律师的首要工作,就是挑战警方搜查和采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但是,有关搜查的法律法规极为复杂,缺乏清晰明确的规定。比如,警察拦截和搜查平民违法,但是,如果有人超速驾车,则警察有权拦截驾车人并开出罚单。但如果警察趁机要求搜身和搜车,则驾车人有权当场拒绝。可是,如果警察无意中在车后座发现了类似大麻的烟蒂,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警察是否有权搜车?如果警察搜遍全车后没发现毒品,却意外地发现了非法枪枝,那么,警方的搜车行动是否违宪?搜获的非法枪枝是否能作为呈庭证据?对于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并无统一的标准和答案,只能由法官在审判时审时度势,酌情裁决。
20世纪60年代后,由于犯罪率急剧上升,“排除规则“遭到美国社会各界极大指责。批评者认为,过于严格地实施“排除规则“,将会给警方破案造成极大困难。在很多情况下,仅仅由于警方粗心大意或急于求成,未能严格遵循程序,致使很多罪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逍遥法外。尼克松总统执政后,先后任命了四位保守派人士出任大法官要职,试图推翻或修正“沃伦法院“那些对罪犯“心慈手软“的判例。此后,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的解释略有改变。1984年,最高法院在美国诉里昂案(United States v Leon,1984)中规定,当搜查不完全合乎程序要求时,如果警方的所作所为具有“良好诚信“(Good Faith)和“合理相信“(Reasonable Belief),法院在审案时可以引用搜获的证据。
在辛普森案中,涉案四名警官皆为老手,每人都有20年以上刑事侦查经验。对于限制警方搜查的案例和法规,他们恐怕比初出茅庐的律师了解得还要多。稍有法律头脑的警官都应明白,美国诉里昂案的裁决虽然对警方有利,但这个判例对所谓“良好诚信“和“合理相信“的解释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而体坛巨星辛普森涉嫌杀人一案,毫无疑问将是轰动全美的世纪大案。为了防止被辩方律师钻空子,警方应当格外谨慎,严格遵循法律程序。
在辛普森案中,从当时福尔曼发现血迹和长时间无人应门的情况看,四位警官擅闯民宅之举,勉强可以算是具有“合理相信“。但是,警官们进入住宅后,一旦发现辛普森及其家人没有生命危险,就应停止搜查。只有当与法官取得联系,申请到搜查许可证后,才能对辛普森住宅进行合法搜查。
但令人费解的是,在没有面临迫在眉睫危险和非紧急情况下,福尔曼警官独自一人,迫不及待地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结果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的第二个重大失误。决定进入住宅后,福尔曼自告奋勇,抢先翻越围墙,从里面打开前门,四位警官便直奔豪宅。可是,按了很久的电铃,仍然无人应门。于是,他们绕行到住宅后边,去三间独立客房敲门。在第一间客房,有一位睡眼惺忪的白人出来应门,他自称是辛普森的哥们儿,名叫凯林(Kato Karlin)。他告诉警察,辛普森和第一任黑人太太生的大女儿住在隔壁第二间客房。当刑警们把辛普森女儿从梦中敲醒后,瓦纳特焦急难耐地向她询问辛普森的去向。她回答说,父亲已于昨夜赶搭飞机到芝加哥,参加一场赫兹公司很早就已经安排好的高尔夫球商业比赛。警官当即打长途电话给辛普森,告知他前妻遇害的噩耗。辛普森闻讯大惊,表示将迅速赶回洛杉矶。
当瓦纳特等人询问辛普森女儿和打电话时,福尔曼在隔壁单独盘问凯林,打听昨晚有无异常情况。凯林称,大约在晚上10时45分左右,他听到客房背后一声巨响,墙壁上的挂画都被震动得摇晃起来,他当时以为是轻微地震,没放在心上。福尔曼疑心大起,立即拔出手枪,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到客房后搜查。大约18分钟后,福尔曼高声叫来其他刑警,说在屋后悬挂式空调机下的走道上,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这只手套与在凶杀案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手套相配。但是,在血手套现场没发现其它血迹以及可疑的脚印和痕迹。福尔曼解释说,估计在半夜三更、黑灯瞎火之时,凶犯潜逃在屋后,一不留神撞在了空调上,在惊慌失措中遗落了手套。
发现血手套后,刑警们又找到了更多线索。他们发现,在围墙前门车道,以及从前门通往住宅大门的小道都有血滴的痕迹。这样,警方认为已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是凶杀嫌疑,便宣布辛普森住宅为凶杀案第二犯罪现场,正式向法官申请搜查许可证。在后来的搜查中,福尔曼在二楼卧室的地毯上发现了一双沾有血迹的袜子,它成为指控辛普森涉嫌杀人的重要证据之一。
可是,福尔曼在没有搜查许可证和非紧急情况下,单枪匹马地在辛普森住宅中大肆搜查一事,使警方出现了涉嫌违反正当法律程序的严重问题。依照美国法律,在某些人命关天的特殊情况下,警官可以用电话或其它现代化通讯手段与法官取得联系,法官了解现场情况后,可以口头授权警察进行搜查。只有在面临生命危险或罪证可能被销毁的紧急情况下,警察才能破门闯入民宅搜查。可是,警官们进入辛普森住宅后的境遇并非如此。
在预审时,辩方指控白人警探心怀偏见、先入为主,早在案发之初,就已把辛普森内定为主要嫌犯,然后故意寻找借口,闯入民宅非法搜查。这样,假如法官判决警方违宪,则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会成为“压下不用的证据“(suppressed evidence),不能在审判时呈堂。但法官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裁决搜查行为合法。尽管如此,在庭辩期间,面对辩方律师的穷追猛打,福尔曼死活也解释不清,作为一个有多年刑事侦察经验的老手,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为何仍然独自一人、单枪匹马地在住宅内大肆搜查?辩方借此怀疑,福尔曼之所以急不可耐地闯入住宅搜查,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用栽赃手法嫁祸被告。
3警官携带血样返回现场
6月13日中午12点,当辛普森从芝加哥匆忙赶回洛杉矶时,警方已封锁了他的住宅。主持调查的瓦纳特和兰吉警官让他到警署总部来一趟,澄清一些疑点,辛普森当即随口答应。
这时,辛普森的私人律师要求随同前往,但辛普森坚持说,自己与凶杀案绝对无关,用不着律师。在盘问开始之前,瓦纳特向辛普森宣读了“米兰达告诫“,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盘问时在场。但辛普森同意放弃沉默权,独自一人与两位刑警谈了半个多小时,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照常理,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遗留在客房后和卧室地毯上,杀人时刺破的手指伤口未愈,就是借他10个胆,恐怕他也不敢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单枪匹马地与经验丰富的刑警周旋。在案发当天那种心绪激荡、大受刺激的情况下,如果他在盘问过程中颠三倒四、自相矛盾、谎言连篇、破绽百出,他的口供将成为检察官指控他犯罪的重要证据。在美国社会中,犯罪嫌犯拥有沉默权的“米兰达告诫“家喻户晓。如果心怀鬼胎,他完全可以依法拒绝审问,或者至少要求律师在审问时坐镇压惊。但是,辛普森并没这样做。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白白浪费了单独审问辛普森的千载良机。在多年的破案生涯中,警官们似乎已习惯于嫌犯像榆木疙瘩一样一声不吱,极少碰到过嫌犯自愿地放弃沉默权的好事,把盘问嫌犯的谋略和技巧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在审问过程中,两位刑警非常客气,没有盘问辛普森在案发之日的具体行踪,他们提出的问题既缺乏逻辑又不连贯,远远低于警校低年纪学生水准。按常理,警官们应当刨根问底,穷追猛打,尽可能地套出更多口供,把盘问一直进行到辛普森不愿回答问题或请求律师在场时为止。可是,警官们竟然草草收兵,主动结束了审问。这样,警方既没得到任何破案线索,也没得到任何可以用来起诉辛普森的口供。事后,主持起诉的检察官气得七窍生烟。
在审问过程中,瓦纳特告诉辛普森,警方已在他的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辛普森当即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品,以便澄清真相。于是,警署的护士便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品。按常规,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添加了防腐剂(EDTA)。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左手用绷带扎住,且有肿胀迹象。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知咋整的弄破了。对于弄破的具体时间,他解释得含含糊糊,前后矛盾。征得辛普森同意后,瓦纳特指挥摄影师将伤口拍摄下来。值得一提的是,辛普森此时仅是犯罪嫌疑人,法官虽已颁发搜查许可证,但尚未正式颁发逮捕令。辛普森如果心里有鬼,他完全可以拒绝与警方合作,拒绝抽取血样和拍摄伤口照片。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得到辛普森的血样后,瓦纳特警长并未将它立即送交一步之遥的警署刑事化验室,反而却携带血样回到了32公里以外的凶杀案现场。整整三个小时之后,瓦纳特才磨磨蹭蹭地将血样交给了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Dennis Fung),后者当时正在现场取样勘查。天下竟然有如此荒唐的刑警,居然手持嫌疑犯的血样,在血迹遍地的凶杀案现场遛达了三个小时之久。在庭审时,面对辩方律师的质问,瓦纳特解释说,根据工作条例,所有证据必须先登记编号,然后才能送交刑事化验室存档。而丹尼斯·冯正是负责登记编号的警员,所以他才携带血样回到了犯罪现场。可是,辩方死死抓住这个重大疑点,大加渲染。辩方律师卡克伦把瓦纳特和福尔曼贬称为“一对骗子“。使陪审团对警方涉嫌违法乱纪、栽赃陷害的疑虑大大加深。
瓦纳特身携血样返回第一犯罪现场,铸成了警方在此案中第三个重大失误。在庭审时,警署护士出庭作证时说,他那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大约79至87毫升血液样品。可是,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只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换言之,大约14至22毫升的辛普森血液样品竟然不翼而飞。辩方借此怀疑,瓦纳特携带血样回到第一犯罪现场,很可能是为了借机伪造证据。
官服一区: 紫禁之巅。也被玩家戏称纽约区
在《逆水寒》老兵服的几个区,我们称呼时一般都是取前两个字,比如“宿命相逢”玩家们就称为宿命,“传说永恒”就叫传说。可最近却流传着一个“纽约区”的说法,纽约那不是全球的商业中心?其实这个纽约区,是指瑶光听雪。
老玩家都知道在诸神期间,各区玩家对其他区关注度会大大提升,哪个区实力强,哪个区人数多等等,这些都会成为玩家热议话题,诸神可以说是一次盛大宴会。
然而,就在这么一个时间点,瑶光听雪却传出了“纽约区”的贬义说法。一开始是一名玩家用来比喻各区的人数,宿命、传说相当于北京、上海,缘起三清是武汉,桃溪是成都,瑶光听雪是纽约。
把其他区比喻成国内大都市,自己区摇身一变成了纽约,这是哪来的优越感?纽约区这一波形容,好像在贬低别的服务器,消费水平没他们高,这种拉踩行为让大家非常反感。
是这样的,摇光的人确实不少,并且有很多女玩家,甚至在打本的时候组人能遇到11个女玩家1个男玩家,女玩家多争端也不少,于是各种818的瓜就诞生了。
现在说起逆水寒“纽约区”,大家基本上都是印象比较差,认为纽约区三天两头互喷吵架,玩小号打悬赏,低输出都要被阴阳怪气,这不就是纯纯犯罪之都哥谭市吗?
并且摇光这个区能天天吵架也是因为老板多,就连《逆水寒》明星公会问鼎也在摇光。当年笑若扶风也就是“鼓区长”,豪掷千金培养出问鼎联盟,战力是实实在在碾压了其他联盟,拿到冠军之时也有了“问鼎年”之称。
不过在这次诸神里,纽约区表现实在是有些令人失望,先是甲2帮会业火输给了传说的乙5,诸神无压力,已经夺冠了,结果却是两个亚军,这也让很多玩家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凡事不能一概而论,部分摇光玩家拉踩其他服务器,并不代表着所有的摇光玩家都一样,包括经常爆出的吵架事件,也总是那么些人。
当然每个区玩家或多或少都会有优越感,但还真不至于分什么一等区二等区,虽然说瑶光听雪服务器人数最多,玩家生态最好,传说永恒、宿命相逢人数只有瑶光区一半,但也不至于说是纽约区和北京上海的差别。
一、吵架然后打架报警后派出所会怎么处理
1、吵架然后打架报警后派出所的处理,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情节轻微的,可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如果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可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
(2)双方打架,属于互殴,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拘留的条件有哪些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主演:瞿颖赵越方青卓金彤张子健
集数:14集
导演:都晓
状态:14集全
编剧:欣力
年份:2004
地区:内地
首播时间:2004-02-20
首播平台:CCTV-8
类型:都市言情剧情
剧情介绍
电视剧《纽约丽人》是都晓执导,由瞿颖、赵越等主演的一部都市情感剧。纽约丽人剧情讲述了四个身份不同、背景不同的女人因各自的心愿来到纽约进行打拼,最终实现人生梦想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世界的都会纽约。汤潘是个开朗、活泼、漂亮的姑娘。1996年她只身从中国大陆来到太平洋东岸的美国,一边在纽约时装学院学习时装设计一边苦苦的寻找失踪的爱人青年画家荀大路。率直、单纯的美国青年杰森是汤潘的同班同学,他一见钟情的爱上了汤潘并展开了大胆的追求。杰林的举动引起了一直追求他的女生的强烈嫉妒。
汤潘为了寻找荀大路,她跑遍了纽约的所有大学,查遍了大学的学生记录,却没有任何线索。与此同时,离婚的凌风与追求她的美籍华人迈克尔陈来到了美国,住进了迈克尔专门为她买的长岛别墅。汤潘在一个餐馆打工时遇到两个从中国来纽约学习绘画的留学生,汤潘向他们打听荀大路,他们告诉她有许多落魄的艺术家都住在纽约的下等街区哈林区,她可以到那里去找找。
为了荀大路,汤潘便独身冒险到一栋住着黑人、酒鬼和贩毒者的大楼里去寻找荀大路。在那里,她遇到了几个中国画家,终于打听到荀大路已离开纽约现在在波士顿的消息。汤潘乘火车前往波士顿寻找荀大路,在火车上杰森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在波士顿,他们按着地址找到了荀大路的住处,但房主却告诉他们,这里从来都没有住过这么个人。在回来的路上,汤潘很伤心。杰森为了让汤潘高兴,就让汤潘教他学中文,并想尽办法逗汤潘开心。在纽约唐人街中国餐馆里打工的凌姐由于不小心打碎了盘子,领班要炒她的鱿鱼,并对她进行人身侮辱。凌姐打了领班,领班报警,警察把凌姐带到了警察局。丈夫秦岭在警察局把凌姐保了出来。
纽约丽人剧照
秦岭劝凌姐改改过去的脾气,但凌姐却又拿当官司的父亲来警告秦岭,让秦岭不要忘了自己是怎么到美国来的。秦岭被凌姐的霸道、专横忍无可忍两人发生争吵。争吵声惊醒了新来的同性恋邻居大卫。为了生存,在杰森的帮助下,汤潘来到了杰森父亲的杂货店打工。杰森邀请汤潘参加父亲的生日PARTY。在杰森父亲的生日PARTY,杰森再次汤潘求爱,被汤潘婉拒。杰森感到不可思议,难道汤潘你不需要爱情吗。汤潘告诉他说她需要爱情,但不是现在。迈克尔带凌风到纽约最大的婚纱店订做婚纱,穿上婚纱的凌风更加楚楚动人。
汤潘的学业完了,她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当她听说蓝诗波是个大牌时装公司时,就决定去试一试。蓝诗是纽约市著名的服装公司,在时装界它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能进入蓝诗工作是每个学时装设计的学生的梦想。蓝诗著名时装设计师安瑟尼傲慢、专横,也从不把东方人看在眼,但汤潘以东方女孩独特气质征服了他,于是汤潘成了蓝诗波历史上的一第一个中国籍中雇员。大卫热情的为凌姐介绍工作,凌姐非常高兴,并留大卫吃饭。闲谈中大卫也被凌姐的丈夫秦岭的男人气质所吸引。
从他的言行中秦岭感觉到大卫的爱意,就婉言拒绝了大卫。凌姐喜滋滋的端菜上来,却发现大卫已经走了,秦岭告诉她,工作就不要了,凌姐满脸困惑。杰森为了追求汤潘也应聘到了蓝诗波。凌风和迈克尔来到纽约后,迈克尔想尽快完成他们的婚事,但凌风却不同意结婚。她告诉迈克尔她并不爱他,她想让迈克尔教她做生意,遭到了迈克尔的拒绝,两人吵了起来。汤潘作为安瑟尼的助手参加了蓝诗波的董事会。汤潘对目前纽约时装的独到见解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也引起蓝诗波老板雷恩的注意。安瑟尼虽然对汤潘的见解进行强烈反驳,但杰森却发现安瑟此背地里却按照汤潘的构想修改了他自己的设计方案。安瑟尼约汤潘在咖啡馆见面。
迈克尔向凌风倾吐了自己对凌风的爱,但他也表示能够理解凌风的苦衷,并开了一张30万的支票给凌风,让她去过自由的生活,但嘱托她千万不要去做生意。凌风却把支票撕了。
吵架扰民可以报警。
邻居吵架影响到他人休息并不听劝阻的,可以定为扰民,扰民是可以报警的。法律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噪音扰民标准: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现在,美国枪击事件频发,许多华人在被劫匪袭击后,因为不会讲英语,无法与警察沟通,在求助警方时顾虑重重,许多受害人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不去警察机构报案。下面来说说在美国不会英语如何报警。
其实,纽约市警局设有完备的翻译服务,只要善用这套系统,解决语言沟通问题,他们与警察有许多合作机会。
纽约市是全美最多元化的城市,根据人口普查数据,纽约常住人口约850万,其中不会讲英语的市民居然接近200万。在执法工作中,警察每天都会遇到很多不会讲英语的人,当警察到达案件现场时,受害人或嫌疑人可能不会讲英语,如何完成案件调查因此,纽约市警察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打破这种语言上的障碍,包括招募多语种的警员、雇用翻译或向电话口译服务公司求助。
纽约大部分警局现在都设有语言专线“Language Line”,电话有两部分机和多条线路,提供至少19种不同语种的翻译。
纽约大部分警局现在都设有语言专线“Language Line”,电话有两部分机和多条线路提供至少19种不同语种的翻译,广东话和普通话也在其中,警员们可以使用“语言专线”公司提供的语种翻译,十分便捷。
五分局警局内有多语种的表格,告诉警方你需要哪一种语言,警方会接通语言专线,与你实现无障碍沟通。
记者12日在华埠五分局进行现场测试,发现“语言专线”翻译准确。五分局社区联络警员张子华拨打电话后,30秒之内找到中文翻译协助报警,记者以“丢失钱包”为由打电话测试,警察只说英语,记者全程说中文,借助远端的实时翻译,完成事故报告,了解丢失证件、信用卡后,如何凭警局的报警证明,到相关部门挂失及补办证件的程序,轻松实现无障碍沟通。
五分局局长吴铭恒希望社区民众不要怕警察,不谙英文者可以要求中文翻译服务。
在警局,警察会向你问一些问题来了解发生状况的时间、地点、缘由,以及姓名和****,以便跟进,但不会问你身份。不过,五分局局长吴铭恒表示,“语言专线”大多提供非紧急情况的求助,报告事件或者询问问题。民众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仍然要用手机在事故现场打 911报警,以便警方能够在第一时间锁定方位,调度在附近的警力、消防局或救护车前往,快速提供帮助。911也有同样的多语种在线翻译服务,民众只要重复说“Chinese”,即可接驳到中文专线。
吴铭恒展示手机上的语言翻译软件。
新科技:移动翻译器
曾经有多位华人告诉记者,虽然他们打911报警时说明“要翻译”,警察大多及时赶到,但通常没带懂双语的同事,华人完全听不懂对方和警察的沟通,感觉自己哑巴吃黄连,处于不利的局面。
五分局局长吴铭恒说,警方已经实施语言在线服务计划,为所有一线警察装备了可提供多种语言翻译服务的移动翻译器,安装在警用智能手机上,通过该翻译器,巡警可以选择需要翻译的语言种类,然后拨通电话服务功能,即可实现与受害人和专业口译人的三向通话。
这种WP智能手机还有一项功能:即时翻译大段词组,警员只要让民众对着手机软件讲话,然后软件就会自动将语音以英文书面的形式翻译出来。
吴铭恒希望社区民众了解这项技术并在与警员接触时,要求使用这项功能,“市民不用非要等到双语警员到场就能立即获得翻译服务,如果警员无法辨别出民众所讲的是哪一种语言,他们只需要给服务方打电话叫一个翻译直接在线上与民众沟通就行了”。语言服务电话系统,消除了与民众间的语言隔阂。
吴铭恒局长也谈到,有些华人因为没有身份遇事不敢报警,他提醒说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警察不会问罪案受害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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