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和老婆吵架后喝剧毒农药,成年人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

江苏一男子和老婆吵架后喝剧毒农药,成年人该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第1张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容易二字,尤其是在这几年疫情肆虐的当下,有时候如果没有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就可能造成不好的后果。因此作为一个成年人,需要掌握情绪管理能力,这样才能掌握得了自己的人生。

一、学会确认自己的情绪

很多人在情绪来临之时并没有意识到情绪的变化,比如人在生气的时候,就会失去理智,从而引发不良的事情。因此首先我们要学会确认自己的情绪变化,只有意识到情绪的变化,才能找到原因,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让情绪变平和。

二、学会多方位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总是以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这样很容易产生一些误会,进而和他人发生争执。所以在和别人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会以多方位角度来看待问题和考虑问题,这样才能更全面的看待问题,从而帮助自己控制好情绪。

三、学会转移注意力

有些时候,我们很难忍住情绪,这时就需要学会适当的转移注意力,等到自己冷静下来后再想解决方法,这样将问题解决后情绪也就能很好的控制住。比如可以看看书、听听音乐、逛逛街、吃吃饭,这些都能有利于转移注意力,帮助我们释放一些消极的情绪,等到情绪平稳之后再解决问题。

四、学会适当发泄情绪

当然了,如果一直将自己的情绪给压制,这对于自己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所以有时候我们要学会适当发泄情绪,比如大声哭出来,通过嚎啕大哭可以将我们积攒的压力和情绪给发泄出来,哭之后就会感觉轻松不少。

以上就是几种控制情绪的方法,作为成年人,一定要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做情绪的主人,不要沦为情绪的奴隶。

这位父亲的现状已经好转了。

一、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位父亲跟他的儿子发生了争吵的行为,因为自己一时的想不开,索性将家中的一瓶除草剂农药喝下。后来他被村里的一名邻居向派出所报警求救,说一名老人在家喝农药轻生,请求民警快速前往现场救人。当民警到达的时候,这位老人他的意识已经模糊了,嘴里还有很多泡沫流出来,随后为老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由于救护车来的速度比较慢,民警索性将老人带上警车由警车护送到医院,因为来的比较快,所以老人并没有生命危险。

二、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孩子层面。对于孩子来说父亲就应该是他的靠山,不应该惹父亲生气,再者复兴年龄已经这么大了,万一一不小心被气到了,那么最后难过的还是自己,所以尊重父亲是最重要的。所谓百事孝为先更应该体现在这种小事上面,父亲不要求你给予他多大的礼物和金钱,仅仅只是希望你能够以平平静的跟他沟通交流,能够倾听他心中的所想。

父亲层面。对于父亲来说,这么做的行为确实是不对的,索性的喝农药其实对孩子的伤害也是很大的,因为孩子的无心之举让导致父亲进入生命危险的困境,孩子也会自愧不如。由此可见,这位孩子说出的话,让父亲感到了十分的生气,生气可以选择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可以与孩子进行沟通,甚至可以请求居委会来帮忙。

三、如何避免这类事情?

这种事情不能够100%的避免,只能说是普遍都会存在的现象。在很多家庭中,孩子总是会与父亲发生摩擦的,因为年龄相差比较大,思想层面上也会有所不同,就会产生一定的摩擦,但是在摩擦过程中我们要谨记父亲是从小养我们的人,我们要以感恩之心来对待他。

法律分析:双方打架导致喝农药一方,不用负刑事责任。因为危险源并不是旁人造成,作为成年人,明知是致命药还要进食,有明显的自杀倾向,与旁人无关。因为吵架不会致人死亡,其死亡的结果并非由旁人造成,而是自己造成的结果。但是如果对方曾对喝农药的一方做出喝农药自杀的暗示,那么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人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6年,泉州一女子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丈夫发生争执,后来为了给丈夫报仇,引诱自己的儿子喝剧毒农药。虽然她孩子的生命得救了,但还是给人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恐惧。2016年的某一天,曾经宁静的村庄被突破,村庄呈现出轰动事件。泉州某村一对母子在家喝剧毒农药。幸运的是,他们被村民发现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母子俩才恢复了生命。

两个人喝的药是一种剧毒农药,它的气味很刺鼻,两个人喝了大约三分之二。但是,这件事已经被公众看到了。母亲只有有了行为才能控制自己,可是孩子怎么会主动喝毒药呢?况且毒的味道很凶,村民们也很不解。服毒的女子名叫李燕,她的丈夫名叫张涛。他们属于一个重组的家庭。婚后,他们生下了儿子可可,可可随母亲服用了毒药。

张涛透露,除了儿子可可,我还抚养了前妻生的两个女儿,但李燕对女儿不好,所以张涛让她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夫妻所在的村子里,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习俗,就是每家每户每年根据家庭人口缴纳一部分修缮寺庙的钱。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李延想要一扫张涛的两个女儿,夫妻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李燕好冲动,说一直想喝农药,但是大家都觉得是气话,没多想。为了养活一个大家庭,张涛经常在外面工作。事发当天,张涛接到家里的电话,被告知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张涛从建筑工地赶回家。回家后,他发现妻子和儿子喝了农药。好在喝了药及时被亲戚发现,然后被送到医院,才恢复了两条命。

这件事还没处理清楚,他老婆就出了新蛾。据张涛回忆,他的妻子李燕要求他每月汇款3000元。此外,张涛自己承担了洗衣做饭等家务。此外,张涛不能随意去她的房间。面对她蛮横的妻子,张涛无法忍受,所以她离开家,愤怒地去了建筑工地。

关于服毒的原因,警方介入了调查。李燕给出的理由是她老公家暴只导致我服毒。李燕说她老公对我施暴多年,我被打出血好几次,我绝望了。但从警方获得证据后,李燕身上并没有任何伤痕,邻居也表示不知道她遭受过家暴。

在警方的强烈攻击下,李燕说出了孩子服毒的原因。她说她在喝药的时候,儿子Coco就在旁边。当她想到儿子服下毒药后会感到疼痛时,她为了给丈夫报仇,就引诱儿子喝毒药。她骗儿子说是可乐,倒了一个瓶盖给孩子喝,于是这就成了文章的开头场景。

因为她诱骗儿子服毒,母亲李燕被关在监狱的墙上,她要为自己的荒唐和无知付出惨痛的代价。在这种情况下,最无辜的是年幼的可可,在她天真无邪的年纪被亲生母亲当成了复仇的工具,真的很不幸。

脑子有病吧,咋那么大气性呢。和别人吵架,然后就因为生气就喝农药,这种人绝对是脑子不清楚。为了这么点儿小事就要死要活,这个格局实在是太小了。可能所谓的知识越少越愚昧就是这个意思吧,喝农药死的是自己,跟你吵架的人一点儿事情都没有。然后难过也是自己的亲人难过,说不定和你吵架的那个人还会高兴呢。真是亲者痛仇者快。再说了,能有多大的仇恨,需要这样做呢。

一、用对别人的怨气来惩罚自己,脑子纯粹属于拎不清。

两个人吵架闹矛盾,虽然报复他人是不对的,但是大多数人都是这个思路。而想到用自己的死亡来惩罚别人的,除了傻子应该没有别人了。其实很多农村妇女说的喝农药都是想吓唬别人而已,农药剧毒她们不是不知道,就是觉得自己以死相威胁,别人肯定会怕,然后给自己服软,那么自己就赢了。但是到了实际操作的时候,往往因为一些其他原因就真的喝了,而农药属于剧毒,喝一口就没救了。到了这个时候,她们再后悔也来不及了。

二、亲者痛仇者快,况且这种死法别人也不必负任何责任。

所以说这些人就是脑子拎不清得厉害,你死了别人又不需要负责任。都是成年人了,因为争吵几句话你就去死,只能说明你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毕竟又不是人家逼着你去死的。你死了也白死,说不定和你吵架的人还会说你是觉得自己错了,想不开才会这样做的呢。

人生一世,可以为了很多东西去死,但是却不包括这种意气用事的死法。这样做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还是对生命的彻底不尊重。既然如此,其他又怎么能救得了你。

这种情形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方没有对另一方不利的过错情况下,并没有必然导致另一方服毒病危的直接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如果一方在纠纷过程中有明显过错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则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另一方为正常状态人的情况下,其做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其与一方的民事纠纷,应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不应采取服毒等极端方式来对抗纠纷,结束自己生命,此时一方没有责任。如果一方在民事纠纷过程中有公然败坏侮辱另一方的名誉行为,且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造成败坏另一方名誉后的危害后果,但仍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构成了犯罪行为,涉嫌侮辱罪。如果双方在纠纷争吵中,当另一方当面以服毒方式欲相危胁对抗时,一方应当预见可能会发生的危害后果而轻信可以避免,仍以言语等方式刺激另一方,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服毒病危,其行为构成过失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双方打架导致喝农药一方,不用负刑事责任,因为危险源并不是别人造成的,作为成年人,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明知是致命药还要进食,有明显的自杀倾向,与旁人无关,并且吵架不会致人死亡,其死亡的结果并非由旁人造成,而是自己造成的。民事纠纷一般是赔偿损失、恢复原状,修理等,刑事责任主要包括承担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罚金等责任。解决方式不同,民事纠纷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放弃权利。刑事一般通过公检法依据行使诉法解决,没有协商的余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法律分析:双方打架导致喝农药一方,不用负刑事责任。

因为危险源并不是旁人造成,作为成年人,明知是致命药还要进食,有明显的自杀倾向,与旁人无关。因为吵架不会致人死亡,其死亡的结果并非由旁人造成,而是自己造成的结果。公安局不需要赔偿。如果自杀的,与其吵架的人对其自杀不存在过错,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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