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菲定律》中有一个效应叫做刻板效应。用术语来解释的话,也称定型效应,指人们用刻印在自己头脑中关于某人某一类人的固定印象,以此固定印象作为判断和评价人依据的心理现象。
那么如果将这个效应用到这起事件中其实也很好说明。
这名杀人犯虽然在17年前杀过人,但其实他也是一个正常人,普通人不知道他的过往,就会通过他平时的行为来判断这个人。据说这位男子平时就是一位非常顾及家庭,非常有责任心的男人。那么这种印象一旦在他周围的邻居和与他接触过人的脑海中形成刻板印象,那么这些与之接触的人和邻居就会觉得这个男人他是一个好男人。
事件梳理据说这一起案件发生在17年前,在2003年12月5号南京大厂西厂门毕洼路发生一起命案,有一女子在出租屋内被人勒死。犯罪人员杀人后就逃跑了。
案发后,警方对案件迅速开展调查,但是由于受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案件虽然一直都在调查当中却没有什么重大的突破,这一调查就是17年。
17年的时间不短,虽新老警员更替,但是警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放弃破获这起案件。直到警方获得了更加先进的侦查技术,利用更加先进的科技手段,终于从案发现场遗留物证中发现重大突破口,并以此锁定了嫌犯!
这一刻,相信警方同志们都等了很久了。
事件后续锁定嫌犯之后,警方迅速开展抓捕行动,嫌疑人最终得以落网。随后,经过警方的严密审讯,嫌疑人也对自己17年前犯的罪行供认不讳。
这名嫌疑人被抓的时候已经是69岁了,潜逃17年后终被警方抓获。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也为警方人员点赞,历经17年的努力终于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写在最后而且现在的科技手段越来越发达,警方的侦查手段也因此升级,查找犯罪人员也越来越精准,那些过去侥幸逃脱的,未来真的要当心被秋后算账!
最后对于这起事件,大家如何看待?欢迎留言探讨。
这种看法的产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如今网络小说和影视作品的误导。在如今各种都市类网络小说中,买凶杀人的情节比比皆是,流程甚至简单到了只要到某家酒吧/黑市,就会有人出来接单,给出目标信息,把价格谈妥就可以了。这么想想确实和去菜市场买菜没什么区别。而在一些影视作品中(内容多为古装/谍战/都市犯罪)也出现过买凶杀人的情节。比如说最近话题作品的《人民的名义》,陈海便是在祁同伟的一手安排下遇害。而《余罪》中也有光头仔被郑潮买通去监狱暗杀傅国生的情节。在各种各样的文艺作品的宣传下,很多人便相信买凶杀人很简单,只要你有足够的钱和权,买命和买菜是差不多的。
其次,是当今部分国人对中国目前治安环境缺乏安全感。从前段时间“聊城辱母杀人案”前期一边倒的舆论态势可以看出来,群众对警察能否履行自己职责抱有强烈的怀疑态度。而各地出现的“警察打人”“政府强拆”这类新闻对群众不信任政府能够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的态度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缺乏安全感,对中国治安缺乏信任,自然容易被文艺作品以及谣言误导,认为买凶杀人很简单。
还有一部分责任,我认为要归到部分网站的编辑上。比如说我们能经常看到一些买凶杀人或是手段残忍的案件上网页头条。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毕竟说起犯罪类新闻,还是这种比较能吸引眼球。但是在这类新闻的集中轰炸下,群众认为买凶杀人就像菜市场买菜那样简单也就不足为奇了。
《今日说法》我看了9年。见过各种杀人案,也见过各种杀人犯。发现无论身份的高低,金钱的多寡,他们在杀人时通常会选择自己动手。
其实买凶杀人是极小比例的犯罪案件。一是像杀人这种罪重的事,必须要行事机密,多出一个人反而多了出事的风险,相比于让别人动手,很多犯罪者更宁愿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第二就是你愿意买,也没有人愿意卖。毕竟在严密的监控系统和高超的侦破手段的今天,犯了杀人这种重罪,绝对不可能全身而退。在一切皆需要身份证登记以及通缉照片能够迅速下达到各地的中国,杀人者要面对的,恐怕就是落魄,并且很快便被刑警打破的逃亡生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有了很大的改变,同时我们的一些警察查案的手段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在近几个月也有很多常年的积案,被成功的告破。
其实有很多的案件,我们在当时发生的时候会有着极大的关注,但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也只有在案件被告破的时候才会关注到。
但是事件的受害者家属和警方,他们却一直都未放弃寻找凶手,家人们只是想要一个结果,警方他们不放弃,也是因为需要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对得起自己身上穿的这一身衣服。
其实只是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信息都能在网络上看到,这样的事情每年都会发生,在十几年前,发生的命案也不比现在少,只是那个时候网络还没有,现在这样普遍,所以信息在传递的时候没有这样的迅速与方便。
警察办案的时候,因为技术有限,很多的案件不能及时的告破,但是在这些年前,警方一直并未放弃寻找线索,就比如说南大碎尸案,这起案件的线索太少了,而且发生的时间已经是在20多年前,所以在调查起来的时候并不是很容易,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可靠的线索。
不过值得开心的是,原先积累的一些其他案子,现在有了调查结果,就在近日,17年前的一起杀人案件被警方侦破,这名犯罪嫌疑人今年已经69岁,是周围人眼中的好男人。
在17年前,也就是在2003年的时候,南京大厂西厂门毕洼路,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在出租屋中被人勒死,虽然说当时留有物证,但是因为受到技术的限制,警方一直没能找到任何的线索。
这起案件是在12月5号发生的,所以也被警方称之为"125"。
大家也都是知道的,刑事案件的追诉期是20年,而今年已经是第17年的时间,在这17年间,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线索。
在17年间,警方找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邵某,但是经过查询之后,邵某排除了作案嫌疑,在无意间警方得知一个消息上,邵某并不是他父母亲生的,而是被从外地抱养而来的。
警方抓住了这一条线索展开调查,经过十几天的调查之后,警方成功的找到了邵某生父在世的儿子朱某,通过朱某提供的一些信息,警方找到了破案的关键线索。
在8月6日经过物证的检测,警方锁定了一名叫朱某义的男子,发现其DNA与现场的吻合。
朱某义,今年已经69岁,在周围邻居的眼中,他一直都是一个好男人,经常他会买菜做饭,而且很顾家。
在8月20日,警方在居住地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过审讯之后,朱某义也承认了自己当年犯下的罪行,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江北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审理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有人是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的,人总是要为了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起案件虽然是已经过去了17年的时间,但在今日终于终于迎来了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坏人终究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我觉得大多数经常去菜市场买菜的人都经历过与卖菜的发生冲突或者发生争执的事情。
我以前是不怎么去菜市场的,在最近一年才开始去菜市场买菜,在买菜的过程中,发生过一次不愉快,这也是我这么长时间去买菜,唯一的一次与卖菜的冲突。
因为我家三姨就是卖菜的,有时候我还会去帮忙,所以我知道卖菜有多么辛苦,一般我都不会和卖菜的发生冲突,可是那次我实在是气不过,吵了起来。
有一天,很早我就起来去菜市场买菜了,当时菜市场还没有几个人,我到了一个摊位前挑了六个柿子和一把香菜,然后就去称称了,当时我也没看称到底对不对,反正他要多少钱我就给了多少钱,记得当时柿子是2元一斤,称完之后卖菜老板朝我要了14元钱,我当时也没想就把钱给了。
后来我又去了另一家卖菜的地方,买了两根黄瓜,就在老板称重的时候,我把柿子放在另一个称上称了一下,结果才4斤,我算了一下,就算香菜再贵,那一小把也用不上6元啊。我就挺生气的回去找那个卖菜的人。
我说在你家买的柿子是不是算错账了?可是那卖菜的就说没有,还说柿子是六斤。当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就跟他吵起来了,还在他的称上称了下柿子结果是5斤多,明显他的称就不准,我说他挣黑心钱,一定要有个说法,这时菜市场的人越来越多,他看人多了就把多要的钱给我了,让我赶紧走。
我当时真的很生气,作为商家诚信最重要,可是这个老板挣得是黑心钱,虽然钱不多,可是我当时就想要个说法。
后来回到家,家里人还说我,那点钱你跟他吵什么,你一个女孩子家,人家要是打你怎么办,说实话我当时光生气了,也没想我自己一人去的菜市场,真要是打我,我还真打不过人家,肯定要吃亏的。可是当时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勇气,就吵起来了,现在想想还觉得不可思议呢,因为我平时脾气挺好的。
因为我总去帮我三姨家卖菜,所以总能在菜市场看到人们为了几块钱甚至几毛钱而吵的不行,有时我都觉得在那里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发生战争。
又一次我帮我三姨卖菜,有一个女的买了多少黄瓜我忘了,回家之后可能是吃黄瓜发现不是绿瓤的,那买黄瓜女人的老公就气势汹汹的来找我三姨了,来了就开始掰黄瓜,说这黄瓜不是绿瓤的,可他掰了几个都是绿瓤的,后来自己灰溜溜的走了。
当时我就在那帮忙,给我吓得都没敢说话,可是三姨好像见惯了一样,连生气都没有。那是我亲身经历的啊,那男的气势汹汹来的,我还以为要打人呢,结果掰了几根黄瓜自己就走了,我三姨夫回来自己还掰了一根,自己还说这不是绿瓤的是啥,我是真佩服这两口子的镇静。
在菜市场里,卖家和买家小吵小闹我已经见惯了,简直太平常了,都没有人当回事了。
我确实没有听说过,买菜多了就跟自己老婆吵架的男人,这样的男人也太小心眼了,这么斤斤计较的男生,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很少见的。
我觉得出现这种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你们现在的生活很窘迫,可能很都很难满足日常的开销,或者说你们在贷款上有很大的压力,比如车贷,房贷,这让你的老公压力很大,所以当你买菜买多了的时候,他认为你不知道过日子,就找个理由朝你发泄,他并不是不爱你,只是因为他的压力确实太大了。而且你们之间严重的缺乏沟通,你们彼此之间的交流也太少了,如果还想继续过下去的话,在这方面一定要加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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