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集 讨银钱秀才苦费心,泄私愤芙蓉恶作剧。
《武林外传》是一部2006年的中国大陆章回体古装情景喜剧,由尚敬导演执导,闫妮、沙溢、姚晨、喻恩泰、姜超、王莎莎等演员主演,2006年1月2日在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黄金档首播,并陆续在中国大陆各地方电视台重播。该剧在香港由无线电视台首播,在台湾由八大电视台首播。
《武林外传》的故事围绕着一个在虚拟的明代(约在万历年间)的关中地区小镇“七侠镇”中“同福客栈”里的女掌柜佟湘玉和她的几个伙计展开。这群年轻人在同一屋檐下演绎了一幕幕经典的搞笑场面,在欢笑与眼泪中陪伴观众们一起渐渐成长。
本剧抨击了宣扬暴力的“武侠文化”,并对当时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模仿、讽刺与批判。
吵架是因为和谐不够;
和谐可以这样得:
首先在人物属性里找到无双的,然后用掌柜技力把她的刺绣提高到60,然后花1500文按一下下面的中国节后的+号,可以+35点和谐。
再说一句:每天要降低4点和谐的,做好准备啊!
第七集啊。。
讨银钱秀才苦费心,泄私愤芙蓉恶作剧上次的比武招亲,小郭欠秀才二钱银子的报名费,秀才乃一介书生,若开口讨钱岂不是失了礼数?为了讨回这二钱银子,秀才用尽了一切办法,却始终未能如愿,反而搭上了所有的东西,最后一不做,二不休,摆出驾式,要与小郭同归于尽,此时方知,秀才的种种怪异举动,与自己的魅力毫无关系,女人的自尊,在临界点爆发了……
还pk了呢!
PK内容:
吕:搬动一张桌子 耗时五秒
吕:搬动一个板凳 耗时3秒
吕:把楼下所有的桌子和板凳 搬动一次 耗时多久
吕:5 4 3 2 1 时间到
郭: 一共是85张
吕:你忘了这一张
郭:假设我每个月要洗十次澡 那么请问我每年要洗多少次
吕:120次
郭:错! 110次
郭:正月里不让洗澡
吕:大嘴每天吃三顿饭
每顿三个馒头 请问他三月
一共吃了多少馒头
郭:每天三顿 乘以三个馒头灯结彩再乘以三十天
再乘以三一共是810个馒头
吕:是270个
吕:我说的三月是三月份
郭:假设我三掌就能拍死你
每拍一掌 你都会惨叫一声 女侠饶命
那么请问 在你临死之前 你会说几个字
吕:惨叫三次 每次四个字 一共是12个字
郭:错 是9个字 女侠饶命 四个字
郭:第二掌下去 女侠饶命 8个字
郭:第三掌下去 立刻死翘翘
郭:你只说了一个字 啊
郭:8+1=9
吕:假设我中了状元 皇帝赐我尚方宝剑
吕:我刺你一剑 你会惨叫一声 我错了!你死之前 说了三万六千个字 而实际上我只刺了你两剑
郭:这 这不可能
吕:怎么不可能了
吕:我刺你一剑 你说 我错了 我刺你第二剑
你说 三万六千个字 然后失血而死
吕:一共刺了两剑~你已经没有机会了
此时 郭芙蓉的血条已经用尽
吕秀才手指指向郭芙蓉的血条 然后欢呼
旁音传来:吕秀才 WIN
需要承担责任的,具体要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因果关系的性质和法理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定,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决定承担责任的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吵架过程中一方倒地身亡另一方为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女士与段某均是在重庆市永川区某学校大门外摆摊卖小吃的商贩。2013年9月,两人因双方小吃摊的摆放位置发生争吵,不久后,王女士的前夫郭某前来送豆腐干,听闻前妻与段某争吵,郭某便来到段某摊位质问段某继而发生争吵。
争吵过程中,郭某突然倒地不起,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后,经医生检查郭某已经死亡。次日,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郭某进行了尸检。
鉴定结论为:郭某系小脑、大脑组织蛛网膜下腔脑血管畸形、血管破裂致小脑大脑大面积蛛网膜下腔出血引起颅脑功能障碍死亡。后经司法鉴定,郭某的死亡与段某之间的争吵存在因果关系,争吵为其死亡的诱因,参与度以5%~10%为宜。
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郭某因情绪激动导致自身疾病发作死亡负主要责任,段某的吵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民事赔偿责任,判决段某赔偿郭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
中国法院网-吵架过程中一方倒地身亡另一方为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资治通鉴第二百二十四卷
郭暧尝与升平公主争言,暧曰:“汝倚乃父为天子邪!我父薄天子不为!”公主恚,奔车奏之。上曰:“此非汝所知。彼诚如是,使彼欲为天子,天下岂汝家所有邪!”慰谕令归。子仪闻之,囚暧,入待罪。上曰:“鄙谚有之:‘不痴不聋,不作家翁。’儿女子闺房之言,何足听也!”子仪归,杖暧数十。
郭暧曾经与升平公主发生口角,郭暧说:“你倚仗你父亲是天子吗?我父亲是不屑于做天子!”公主怨恨,乘车飞奔入宫奏报此事。代宗说:“此事并非你所能知。他们真是这样,假使他们想要做天子,天下怎么会是你家的呢!”代宗安慰劝说一番,让公主回去。郭子仪听说此事后,将郭暧囚禁起来,自己入朝等待代宗的惩处。代宗对郭子仪说:“有一句俗话说:‘不痴不聋,当不了家长。’儿女闺房中的话,哪值得去听呢!”郭子仪回家,打了郭暧数十大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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