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枝繁叶茂、鸟语花香、人迹罕至的大森林里,住着许多爱吵架的动物。狮子和老虎常常为谁吃的肉多而争吵,一吵就是好几天,还常常打在一起;小马和驴子常常为谁跑得快而争吵,有时候你踢我一脚,我踹你一蹄;麻雀和乌鸦常常为谁飞得高而争吵,甚至好几天都互相不理不睬……要问哪两个动物吵得最凶,那当然是小猫和小鸭啦,它们是森林里的吵架明星。
一天中午,花草在微风中翩翩起舞,森林里鸦雀无声,突然,传来了两个小动物吵架的声音――不用说,那就是小猫和小鸭了,它们又在为谁该吃鱼,谁不该吃鱼而吵架。小猫说:“河里有那么多小虾和螃蟹,你又不是没得吃。我爱钓鱼,以后河里的鱼归我吃,虾归你吃!”小鸭听了,反驳道:“你为什么这样说呢?你抓老鼠是能手,你就专门吃老鼠好了!我会游泳,河里的鱼就该归我吃。”正当它们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大象伯伯走了过来,它扇动着像大扇子一样的耳朵,语重心长地说道:“全森林的动物都在午睡,你们却要吵架,把我都吵醒了。刚才你们俩说的话我都听见了,河里的鱼多得是,让小鸭一个人吃,一辈子也吃不完;陆地上的老鼠多得是,让小猫一个人吃,一辈子也吃不完,为什么还要天天为吃的东西吵架呢?”小鸭和小猫听了大象伯伯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
第二天,大象伯伯在森林里召开了大会,告诉全体动物们,大家应该和睦相处,珍惜友情,千万不要再为一些不值得争吵的琐事而争吵了。从此,动物们再也不吵架了,大森林恢复了宁静。
关于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吃人的新闻,这两天是热点话题。尤其监控视频公布以后,更让观者触目惊心。而网友的大多数评论,是骂这个年轻女人太骄纵太任性、自己作死,连累亲人。
而这些评论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的,那就是事发后传出的事故原因:车内男女吵架,女的生气下车,去拉男司机侧车门,却被老虎扑咬,酿成惨剧。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女人被谴责斥骂并不为过,但事实真是这样吗?如果自己认真理性地分析一下,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答案?
首先,男女吵架赌气下车这个原因,信源极不可靠,因为这个说法不是来自任何严肃媒体的报道,也不是经确认从当事人方面透露出来的,它的来源,只是不知从哪里来的“据知情者说”,太不可靠,太可疑。
其次,让我们根据监控视频来一点点地分析一下,“吵架下车”的说法靠谱吗?
大多数朋友都是有过两口子吵架的经历的,那咱就根据生活经验体味一下:两个人在车里吵了架,然后男司机停车,女的下车时,一般都该是猛地开门,然后下车,气呼呼直接绕过车头,猛地拉开男司机侧的车门,和他理论。这符合激动之下的动作反应。
可是视频中呢?先是白车慢慢停下,至少显示当时男司机情绪比较稳定,而女子呢,请注意,她打开的是副驾驶的门,而不是后车门,也就是说在车里她是挨着男司机坐的,真是吵架的话,有必要特意下车,绕到那边去吵吗?
女子打开副驾驶门,先向后观望,然后缓慢地关车门,而不是猛地关上。
女子小跑着绕过车头
再看她打开车门的力度并不强,关车门的力度也不强,而下车时,先是往后观察了一下,然后小跑着绕过车头,来到司机一侧,这个时候,车门直接开了,是男司机开的,并不是女子去强行拉开的!
男司机主动打开车门。如果是吵架,或者是担心老虎来,他不会这么提早主动开门。
男司机把车门打开的时候,可以看到女子又在往后看,从动作上来看,她是在紧张地观察后面的情况,害怕有老虎跟上来,也有一种可能,是后车在狂按喇叭催促或提醒她。
女子在等待换位置时,又一次往后观察,也许是在担心老虎,也许是后车在鸣笛警示。
老虎来了。。。。
但从这一系列动作来分析,应该能得出结论,当时女子下车,就是要和男司机互换位置,男司机也主动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和她换,双方并不是什么吵架赌气,而是在完成一个商量好的动作。不过这男司机开门后,下车的动作太慢了,如果他下车的动作快,或者老虎来的稍晚一些,那女子就应该坐到了驾驶位上,在车外的就是男司机了,被咬的也可能就是他了。
我刚看这个视频的时候,也是在骂这个女的太任性了,可当看到第三遍时,才注意到这些动作细节,根据这些细节得出结论,这真不是吵架,而是在互换位置。
终于有新京报等媒体采访到了当事人的亲友同事,证实了两人当时并非吵架,而是以为已经出了虎园的范围,所以下车换位置,酿成惨剧,导致女子重伤,她的母亲更因为下车救女被老虎咬死。
“误以为出了虎园而下车”这个说辞,信源是确定的,但也难免令人怀疑。还是根据视频来分析,女子下车后两次紧张回望,可以想见,她当时并没有完全放心,是知道自己依然身处危险区域的,而且动物园的提示应该很明显,不太可能出现理解偏差。
真正的原因,要么就是这家人真的很蠢,要么就是他们太拿规矩不当回事。
我们很多同胞,真的是太不遵守秩序和规矩了。旅游时,即使有各种明文提醒和禁止,可很多游客根本无视,爬树的,折枝的,刻字的,胡乱喂食伤害动物的,不胜枚举;开车时,加塞的,抢行的,乱变道的,乱停车的,肆无忌惮;在出事的野生动物园里,到处是标语提醒,野兽区里不能下车,还有大喇叭在广播,事先还跟每位游客签了协议,可像这样不守规矩,存侥幸心理,结果就是害了自己。
现在普遍的观点是,如果动物园尽到了充分提醒的义务,且抢救也及时,还有事先的协议,那动物园就无责,老虎当然也不该受惩罚。不能因为伤者很惨,就放弃原则,让无过错方担责。他们是很惨,但客观的说,是咎由自取。
但即使在媒体报道了事故起因之后,依然有很多人,依据“夫妻吵架”的传言,而谩骂鞭挞这个女子,这就没意思了,也许这女的很蠢,但如果人家不是那种任性的暴脾气,这么骂她,是不公平的。
在这个互联网传播的时代,听说什么事,不加分辨,随手转发,随口乱喷已经成了常态,能理性分析和发言的人却越来越少。怪谁呢?也不能全怪群众,他们普遍不具备辨别信源可靠性的能力,普遍还是以为网上说的,朋友圈转的,就是新闻报道的,就是真的,所以才容易导致谣言散播。
那么媒体就更有责任厘清真相了。尤其作为备受冷落的传统媒体,严肃媒体,这才是发挥作用的时候,认真调查,科学分析,客观报道,还原真相,粉碎谣言,传统媒体的价值,正该体现在这里。遗憾的是,很多正规媒体为哗众取宠,也人云亦云,这就太丢人了。
而大量的自媒体,面对这种热点事件,能理性客观的实在很少。很多自媒体人,即使知道了“夫妻吵架”的传言不可靠,也选择性忽略。概因这个传言足够雷人,也足够调动受众的情绪,所以宁肯罔顾事实,不加分辨的采信,并据此发出各种评论,跟风乱喷,赚取点击,反正看热闹不嫌事大,他们又不用担什么责任,只要有关注就好。
你好,答案是鸡
属鸡人的爱与人吵架,总想显示自己的知识渊博,从不顾忌别人的感觉如何。但一旦斗败,属鸡人也不会消沉,属鸡人的方式是向每个人诉说自己的观点,使人们相信属鸡人,站到属鸡人一边来。当属鸡人处于消极状态时,属鸡人会千方百计地固执己见,属鸡人相信自己正确,只承认自己的优点,不承认任何缺点。但是,我们如果剖析一下属鸡人的内心深处,就会发现属鸡人这样做的目的只想确认自己的价值所在,安抚自我,不一定非强加于人。但由于属鸡人爱虚张声势,所以不能真正认识自己,也不能认识炫耀、夸张给属鸡人带来的不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饲养动物,夜里狂吠,主人不进行管理,干扰邻居正常生活的,是一种行政违法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了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处警告,如果警告后仍然不予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严重扰民,影响他人生活的,可以处行政处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
法律分析
1、养狗夜里狂吠吵到邻居的休息,不予制止,严重打扰他人生活的,可能涉及行政违法。
2、饲养动物,夜里狂吠,主人不进行管理,干扰邻居正常生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如果警告后仍然不予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如果严重扰民,影响他人生活的,可以处行政处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
3、社区生活存在一定的公共性,因此,每一位居民在享受自己的生活的同时,也需要考虑他人的生活,需要遵守一定的秩序。当前很多人饲养宠物,往往存在噪音、卫生、人身侵权等问题,容易引发邻里矛盾,因此,需要对这些饲养行为进行一定的规范引导,只有大家都遵守规则时,才能创造和谐社区,共同拥有美好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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