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纪实:一场火灾引发的离奇命案

大案纪实:一场火灾引发的离奇命案,第1张

2014年9月,江苏省常州市发生了一起火情,消防员赶到现场时,有人已经从着火的屋子里抱出了唯一的“受困者”。和一般火灾不同的是,这名女子身上沾满了血迹,伤口一看就不是被火烧的,而是被刀捅、划的。

消防员觉得不对劲,积极开展救火的同时,通知了公安局。待火被扑灭后,刑警进入现场,在卫生间门口看到了很多血迹,推开门后,一股强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浴室马桶和洗面盆上都沾有大量血迹。

现场找到一把剪刀和一个白酒瓶的瓶盖,地上有些燃烧残留物,经检测,是些碎布片,里面含有酒精成分。侦查员推断,剪刀和白酒瓶盖很可能是纵火者留在现场的,剪刀用来剪碎布料,白酒则被用来作为助燃物质。遗憾的是,剪刀和瓶盖上都没提取到嫌疑人的生物信息。

刑警勘查期间,传来消息,伤者在送医途中就死亡了。警方根据现场情形,将其定位为一起“故意杀人纵火案”。

死者叫刘玉,三十二岁,是着火房子的女主人。法医鉴定,刘玉颈部有五处刀伤,系颈部大动脉破裂导致失血而亡,此外,刘玉的左胸还有六处刺伤,嫌疑人下手的残忍程度让法医都不忍直视。

一般来讲,杀人后放火,都是为了毁灭证据。刘玉年轻,长相娇好,警方怀疑,嫌疑人是不是对其有过性侵行为,想通过火来破坏现场,但随后的检验并未发现该迹象。

案发现场门窗没有被破坏痕迹,门上却插着一把钥匙,询问之下得知,钥匙是死者丈夫汪宏留下的。

当天是9月11日,汪宏回忆,早上妻子送孩子去学校,先离开了家,他随后起床,洗漱完就到公司上班了,他走的时候,妻子还没回家。上午9点过,正在上班的他突然接到妻子发来一条短信,说她肚子疼,等下要去医院看病,问钱放在哪里。

短信的内容让汪宏很奇怪,因为他们夫妻俩从来不在家里放大额现金,有事都是刷卡,所以,一看到妻子直接问钱在哪,他就觉得不正常。

汪宏遂给妻子打电话,先是无人接听,后来就关机了。汪宏愈发觉得蹊跷,就叫了名同事陪他一起往家里赶,进入小区才发现家里着火了。汪宏担心妻子安危,三步并作两步往回冲,因救妻子心切,开了门没顾上取钥匙,之后发现妻子倒在血泊中,就急忙抱下楼。他同事不清楚情况,以为汪宏妻子是被火烧了的,就只帮忙报了火警。

汪宏抱着妻子走不快,几分钟后才走到小区门口,刚好碰上接到电话赶来的消防员,即本文开头描述的一幕。

经汪宏证实,家中没有贵重物品丢失,只少了两瓶白酒,由此排除了谋财的可能性。

嫌疑人一不劫色、二不图钱,难道是仇杀?

现场门窗完好,说明嫌疑人是和平进入房间的,有很大机率是熟人作案,而仇杀的前提就是当事双方本就认识。

基于此,警方首先询问汪宏夫妻近日有无与人结仇,却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两年前,刘玉因身体不适,辞掉工作成了一名全职太太,每天除了接送孩子上下学,就是宅在家里看电视做家务,几乎不与外人接触,没有和他人结仇的机会。汪宏在单位主要做技术工作,不在外面跑,和同事间也没有利益纠葛,亦没有不良嗜好,每天下班就回家,从不和人起争执。

这就奇怪了,那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经过警方的仔细勘查,现场没有指纹、脚印等线索,只得对血迹进行多点位提取鉴定,试图找出嫌疑人的生物信息。

刘玉、汪宏住在一栋老式居民楼,小区内部没有安装监控,但大门口外不远有个天网探头,这让警方大喜过望,立即调阅了案发前后的视频。

当天早上6点30分,刘玉像往常一样送儿子上学,神态和动作都无异常,7点33分,汪宏出门,8点09分,刘玉返回小区。

汪宏于9点17分收到刘玉发来的短信,9点58分开车出现在画面中。警方分析,9点17分时,嫌疑人肯定在刘玉家里,并在9点58分之前离开,于是把这期间从小区方向往外走的男性列为排查重点。

经查,在这41分钟内,共有13名男子离开小区。专案民警一一对他们开展了细致的询问调查,他们都有不在场证明,排除了作案可能。

但这次调查并非全无收获,13人当中,有5人都是租房客。这让民警意识到,该小区人员结构复杂,那么,凶手会不会就是小区住户中的一员呢?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就合理解释了那13人都没嫌疑的情况,因为凶手作案后不一定要离开小区,完全可以回到自己家中,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监控中,刘玉送孩子上学和返回小区时,身后都没有可疑人员,也说明嫌疑人并非从外面一路跟着她进入小区的。

民警迅速调整侦查方向,开始对小区居民进行排查,并着重排查刘玉所在这栋楼的人员。很快,一名可疑男子就进入了警方视野。

他是死者刘玉对门的邻居成海,34岁,未婚。警方第一次去了解情况时,成海不在家,楼下一住户反映,他活动时间很不规律,且喜好喝酒,有几次在楼道里碰到他时,他手里都提着白酒瓶。

成海是租住在此的,民警通过房东了解到他是一家煤炭公司的质量监测员,拿到了他的电话号码。刚一见面,成海身上的一个细节就引起了民警注意,他穿件长袖衬衣,左手袖管是挽起来的,右手袖管却是放下的,感觉在遮盖什么。

侦查员装作无意地用手碰了下成海的右手手臂,成海“咝”的一声,感觉很疼的样子,侦查员就让他把右手袖管挽起来,一条近三厘米的伤口赫然印入眼帘。

成海解释说,伤口是下井的时候不小心划伤的,侦查员不便过分追问,做了登记就让他先离开了,说后面有需要会再找他问话。

结果,第二天,成海的房东突然联系专案民警称:“成海搬家了。”

这一行为引起了侦查员的警觉,准备找他问个究竟,却发现成海的电话一直打不通。侦查员立即到成海的单位了解情况,他的直接领导介绍,案发时,成海在单位上班,后来接到个电话就匆忙离开了,当天没再回来。昨天下班前,成海请了一天假,说要搬家,公司里没人知道他要搬去哪。

案发当日接了个电话就消失了,警方找他问话后又失联,而他就住在受害者刘玉的对面,这愈发让警方觉得,此人极有可能与案件有着莫大的关系。

当天夜里,失联了一天的成海终于开机了,原来,他手机出了问题,搬完家后才有时间找地方修手机。

可他为什么急于搬家呢?

成海告诉警方,自从刘玉家出事后,周围邻居看他的眼神都不对,感觉他就是杀害刘玉的凶手似的,他住在那里很不舒服,遂萌生了搬家想法。出事那天,他是接到小区里一个相熟的住户的电话,说他对门起火了,怕殃及到他家,让他赶回去守着。成海还说,刘玉、汪宏曾热心地给他介绍过女朋友,出事前几天,他还看见刘玉在小区里陪儿子打羽毛球,如今刘玉惨死,他走在小区里想起那么鲜活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很不是滋味,也加快了他搬家的步伐。

经反复核实,警方排除了成海的作案嫌疑,但继续排查小区住户的方向没有变。

就在这时,视频排查组有了重大发现——在案发前的两天时间里,一名男子先后三次出现在刘玉身后,像是在跟踪她,案发当日中午,男子从小区出来时,手里拿着个塑料袋。

经核实,男子叫梁康,常州当地人,是案发小区的一名业主,住在刘玉家隔壁的一栋楼里。

梁康是当地一家工厂的普通工人,收入虽然不算高,但比较稳定,他也没有不良案底。面对询问,梁康非常配合,无论民警问什么问题,他都很有耐心。

然而,梁康回忆案发时间的行为时,让民警觉得怪怪的。

当时已经是9月17日,发案都6天了,梁康却清楚地记得他9月11日的9点40分在家里看一档电视剧。

对此,梁康解释,他这段时间都在看那电视剧,而电视剧每天的播放时间都差不多,所以他记得。

这样似乎也讲得通。

17日傍晚,案发现场提取的多处血迹检测结果出来了,除了死者刘玉之外,还有另外一个人的血迹。

为了不放过任何可能性,警方对之前所有受到过怀疑的人进行了抽血化验。

次日上午,化验结果证实,那份血迹样本与梁康吻合。

铁证如山,梁康自知无法抵赖,承认了杀人放火的犯罪事实。说到杀人动机时,梁康交待,他和刘玉是情人关系,因两人都有家庭,他不想再继续下去了,案发当天,他找刘玉提出分手,刘玉索要十万元的分手费,并声称梁康不给钱就把两人的事讲出去,梁康拿不出那么多钱,遂向刘玉下了毒手。

然而,经警方核查,梁康与刘玉的手机和社交软件上均无联系痕迹,汪宏也说,他们夫妻压根就不认识梁康,妻子更不可能背叛家庭和这样的人苟合。

这些证据都表明梁康在撒谎,可他既然都承认了杀人罪行,为什么要编造个杀人动机呢?

轨迹溯源发现,17日晚间,在被抽血验DNA后,梁康就离开了小区,一夜未回。他倒没有逃跑,而是去了一家网吧,警方利用技术手段调取梁康当天的上网记录发现,梁康搜索过“杀害情人会不会被判死刑”的相关内容,当中有人提到,双方系情人关系,又是特定原因杀人,不会被判死刑。

这就是梁康撒谎的原因,他根本就不认识刘玉,不过是想借此让自己免除死刑的惩处。

那他到底为何要杀刘玉呢?

2000年11月13日上午7:30分,丰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市检察院干部刘全生的报案,称居住在本市段潭乡上湖村委会中团村的弟弟刘茂贵一家四口,被人杀死在家中。

现场位于丰城市段潭乡上湖村委会中团村西侧一栋二层水泥结构的楼房内,楼房的一楼厅堂是小商店一楼的东侧是卧室,厅堂靠北墙放着一辆摩托车,摩托车油管被割断,汽油淌了一地,柜台上电话机的电话线被割断,话筒牵拉下来。卧室门敞开,户主刘茂贵(男,36岁,本村屠夫兼电工)、妻子温小花(34岁,在家开代销店)、女儿刘丹萍(13岁,段潭中学学生)、儿子刘文强(7岁,村小学生)的尸体倒在卧室的地板上和床上,到处可见一摊摊血,雪白的墙上有许多喷溅的血点,卧室里满地衣物,一片狼藉。

13日21:45分,丰城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荷明在丰城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并于当日晚成立了以陈荷明任总指挥的专案指挥部,全面展开侦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法医检验、现场访问,专案指挥部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作案人员应在3人以上。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根据现场所反映的信息,专案指挥部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针对犯罪分子踢门进入后,在被害人没有多大反应的情况下,用极短的时间,将4人杀死,而且杀人部位刀刀都是要害,技术程度较高,说明犯罪分子是经常动刀或玩刀的人。

被害人刘茂贵、刘文强在胸背部受到多处致命刀伤后,两人的咽喉处还被各补一刀,说明犯罪分子心狠手辣,不是初犯,有过犯罪劣迹历史;犯罪分子经过事先踩点,比较熟悉环境、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脚印,离开时破坏嗅源,说明犯罪分子掌握了公安机关的一些侦查方法,反侦查意识特别强,作案老练,可能被公安机关打击过或作案前有过充分的预谋过程。

抽茧剥丝,围绕现场调查

中团村地理位置非常特殊,与南昌县三江镇仅隔一条10米宽的河港,由一水泥桥相连,连通段潭与南昌县三江镇、松林镇、广福乡的马路就从刘茂贵家旁边经过,平时两地村民交往都必须途经此地。

专案组民警排查了69名与被害人刘茂贵夫妇有过感情纠纷、赌博、生意交往和合伙经营有过矛盾的人员,围绕周边6868户村民,对案发前到过周边村庄的可疑人员及案发后突然下落不明、情绪反常的人员反复进行了3次排查,摸清了段潭乡及南昌县三江镇在中团村一带活动的盗窃、抢劫、敲作团伙7个,收集整理线索多条但没有找到此案的突破。

11月30日,指挥部深入分析总觉了前期侦查工作,牛志毅支队长提出了案犯小区域跳跃式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应该扩展侦查视线,扩大摸排范围,调整侦查思路,将丰抚公路沿线的秀市、杜市等五个乡镇划入侦查范围。专案组赞成牛支队长的观点,并决定梳理分析出这五个乡镇近几年来未破的案件,尤其是抢劫杀人案件进行并案分析工作,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为摸清全市1995年以来的两劳释放人员底数,专案组发动全市33个乡镇、分局派出所摸排出受过公安机关打击人员3869名,并且调派专案组人员奔赴全省18个劳教、劳改单位梳理出1995年以来释放的丰城籍两劳人员1738名,逐一登记造册后,分配到各辖区进行人人见面排查,并要求对两劳释放后仍不思悔过的或与狱友有交往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通过全下民警的共同努力,对在家或在丰城市范围内活动的两劳释放人员1437人做到了逐人见面排查,但仍有346名因各种原因未能见面工作中,共追捕各类负案逃犯50名,摧毁犯罪团伙12个,但“11·13”案的缺口仍未打开,侦破工作一时进入低谷。

转眼间,春节即将来临,专案组的压力越来越大,总指挥陈荷明局长和民警们一道同甘共苦,坚定信念,理清思路,重新部署工作他要求全体参战人员春节期间不放假,继续分组排查346名未见面的两劳释放人员,同时利用春节期间逃犯可能潜回家与家人团聚的机会,争取再抓获一批逃犯。

顺藤摸瓜,凶顽初露端倪

2001年3月2日,专案组在调查中了解到一条线索,案发前,白土镇中山村袁国洪的一个宜春狱友曾在袁国洪家逗留过一段时间,“11·13”案发后袁国洪及牢友突然下落不明。袁国洪经常和三四个人结伙在一起,动刀动枪。经查,袁秀平、袁秋、袁国洪、袁友洪四兄弟自1990年以来就在当地敲作勒索、打架斗殴、偷东摸西,袁秋、袁国洪、袁友洪多次被劳改或劳教,袁氏兄弟自1996年8月15日涉及一起纠纷打死人后,就一直躲公安,逃避打击。种种迹象表明,袁氏兄弟有三四个人结伙的习惯,而且袁氏兄弟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喜欢动刀,符合现场画像,案发后又有反常举动,下落不明至此,专案组决定将袁氏兄弟列为“11·13”一案重大嫌疑对象,并立即兵分两路,一路人马调查袁国洪宜春籍牢友的真实面目,另一路人马暗中调查袁氏兄弟的情况和下落。

经查,袁国洪的宜春牢友名叫徐建文,家住宜春麻纺厂。得知情况后,指挥部即派人到宜春,在宜春刑警支队罗少华副支队长的率领下,迅速找到徐建文的朋友了解到徐建文、袁国洪两人的通讯方式,发现徐建文、袁国洪在“11·13”案件前后联系频繁,BP机显示徐建文在广州活动,刑警支队李中平副支队长立即带队前往抓捕。

袁氏兄弟的调查材料汇总后,专案组综合分析发现袁氏兄弟中除袁秀平外,其余三人都是二进宫、三进宫的“老油子”,有一定应付审讯和反侦察的经验,派出所多次抓捕就是找不到他们的落脚点,而袁秀平虽然涉嫌几起伤害案,但由于未掌握到他的真凭实据,一直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理,审讯突破的可能性大。

3月5日,有线索反映袁秀平正在丰城市秀市镇雷坊村其岳父家附近活动。为确保抓捕万无一失,专案组民警一边在集贸市场采取蹲坑守候,熟悉人辨认的办法,组织密捕;另一边派专案组民警化妆进村,内线侦察。

3月6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在村中发现了袁秀平的行踪,当晚,专案组立即成立了由邹金平大队长带队的抓捕组赶赴秀市抓捕」当民警将警车停在1公里远的村外,准备冒雨徒步进村抓捕时,一辆龙马牌农用车从身后向抓捕点开来,邹金平大队长灵机一动,征用农用车将民警全部送进村内,这样既争取时间,又确保民警进村时不被暴露。

23时许,抓捕组在袁秀平租住屋内将其抓获,为防止在抓捕袁秀平时,惊动袁氏兄弟,专案组民警借口袁秀平在1996年开煤矿期间发生的一起伤害致死案纠纷,当事人告状要求解决为由,将袁秀平带离。

为达到吃透对象,对症下药,一举突破的目的,审讯组将审讯地点安排在审讯条件较好的荣塘派出所内。经过24小时艰苦的斗智斗勇,随着袁秀平的“被你们乱了阵脚,袁家要成为天波府”的一声哀叹,他的心理防线彻底被摧垮了,竹筒倒豆子般交待了他组织策划实施的‘11·13”抢劫杀人案的全部经过,以及自1995年以来,伙同他人蒙面入室抢劫17起,杀死11人,杀伤1人,抢得现金112万元,金银首饰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的全部犯罪事实。

3月7日,躲藏在广东海珠区一菜市场的徐建文落网。3月10日中午,袁国洪在厦门市湖里区禾山镇钟宅村建筑工地抓获,3月10日,袁秀平之弟袁友洪、袁冬春从省第二劳教大队押回丰城。

到3月18日止,专案组民警三进广东,三下厦门,远走兰州、浙江,近往赣州、南昌,16名犯罪嫌疑人中袁秀平、袁国洪、袁友洪、袁冬春、揭发根、袁春华、徐建文、王国锋、王耀忠、袁青、李启胜等11人归案。至此,“11·13”以袁氏兄弟为首的系列抢劫杀人案全案告破。

团伙犯罪,疯狂尽头是灭亡

经审讯查明这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家族型的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以袁秀平(男,41岁,初中文化,龙溪矿下岗职工)为首,其中骨干成员6名,均为袁秀平家庭成员:袁秋,37岁,袁秀平大弟,农民,劳改释放犯;袁国洪,30岁,袁秀平二弟,农民,劳教释放人员;袁友洪,27岁,袁秀平三弟,农民,劳教释放人员;雷春慧,38岁,袁秀平内弟,秀市镇农民;袁冬春,26岁,白土镇农民,劳教在押犯。

自1995年以来,袁秀平以家庭成员为主,纠集两劳人员徐建文(男,30岁,宜春市表州区麻纺厂人,袁国洪牢友)、袁金钟(男,26岁,表渡镇农民)、雷海军(男,秀市镇农民)、揭发根(男,32岁,秀市镇农民)、王国锋(男,26岁,表渡镇人,劳改在钾犯)、袁青(男,29岁,袁涯镇农民,劳教释放人员)、李启胜(男,29岁,筱塘乡人)、王耀忠(男,24岁,袁渡镇人)、章国华(男,袁渡镇人)等16人,由家族型的敲作勒索、盗窃、打架斗殴演变成集杀人、抢劫、敲作勒索为一身的带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团伙。

1995年,厌倦了天天打架斗殴、敲作勒索、小打小闹的袁氏兄弟,看到白土镇、表渡镇两地交界处煤矿生意红火,就想尽办法,强行搭股,当上了股份制老板为此,袁秀平告诫兄弟:“今后,冲冲杀杀的事就不要做了,公安机关老盯着容易出事,要搞就踩好点搞大的。”

为能搞到大钱,袁秀平等兄弟开始四处留心目标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袁秀平还专门买来侦破小说进行研究。不作案时,人员各自分散,不准聚到一起,殊好点后,传呼通知,作完案后,立即分散,掩人耳目公安机关要抓时,立即外逃。成员中一旦谁被公安机关抓获,只准说敲作勒索、打架斗殴的事,不准说出杀人的案子,实在顶不住的也只能自己承担,不准暴露其他人。家里生活由兄弟负责,否则要遭到处罚,祸及家人。

2000年10月底,袁国洪打传呼邀约其宜春牢友徐建文从宜春赶到丰城,准备伺机作案。10月底、11月上旬,袁秀平、袁国洪、徐建文等人又先后两次到南昌县三江镇寻找作案目标未果,途经段潭上湖村委会中团村时发现刘茂贵夫妇在杀两头猪,刘茂贵的二层新楼房非常气派,楼房顶上有“茂贵商店”字样,袁秀平认定这家肯定有钱。

但袁秀平认为徐建文是外人,在一起共同作案风险大,两次都以时间太晚为借口,放过作案机会。11月12日晚8时许,袁秀平用电话邀约二弟袁秋、三弟袁国洪、内弟雷春慧前往上湖中团村刘茂贵家抢劫。

当晚,四人在段潭乡横塘村边一抽水房内会合,等到午夜以后,四人动身走路来到刘茂贵家,袁秀平与袁秋到距刘茂贵家约200米远的桃竹园(桃竹园与中团相连)村中间搞来一根长约813米用于建筑的衫木料,靠在刘家二楼西边阳台上。

袁国洪、袁秋、袁秀平先后爬上了阳台从二楼进入一楼,这时刘茂贵家的小狗开始狂叫,衰秀平等人担心吵醒房主,于是袁国洪一脚踢开一楼东侧卧室房间门,三人冲进居间,用刀抵住受害人刘茂贵、温小花,遭到刘茂贵的反抗,袁秀平见状开大门放雷春慧进屋帮忙,并把惊醒后溜到厅堂柜台边准备打电话的刘丹萍拉入房间,四人将刘茂贵夫妇和女儿杀死这时剩下7岁的刘文强在床上哭泣,袁国洪按住小孩就狂捅了13刀。

杀人后,四人翻箱倒柜搜钱、物,抢得现金1600元、烟40余包、金项链一条、男式金戒指一只。

2005年,三名变态杀人狂魔先后落网。2006年4月25日,陕西省高院下发刑事裁定书,核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尹晓敏、曹英、胡跃龙死刑。

死者手机爆出惊天大案2005年2月17日中午12时许,家住西安市雁塔区的中年妇女王某突然失踪。雁塔警方迅速抽调警力调查。

警方发现,王某失踪后,其携带的一张银行卡上存的1万元钱被分6次取走。信用卡巨额现金被取走的时间在王某失踪当天傍晚6时至次日凌晨零时20分。

警方立即对王某失踪前的所有情况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她失踪前携带的一部手机正在使用中。通过科技手段,3月9日,警方确定一个名叫胡跃龙的男子行迹反常,王某失踪与其有关。经查,44岁的无业男子胡跃龙系上海市人,暂住在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某居民区。警方调查发现,胡跃龙绰号“阿龙”、“老狐狸”。

群众反映说早在1998年,胡跃龙曾与尹晓敏流窜到西安市某居民小区盗窃电视机。被群众发现后,胡跃龙因跑得快,趁机逃脱,便留下“老狐狸”的绰号。而一同盗窃的尹晓敏则被民警和群众当场抓获。1989年,因犯盗窃罪,尹晓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当晚11时,雁塔警方将胡跃龙依法传唤。警方很快从胡跃龙家中查出王某失踪前携带的手机。经进一步审查,胡跃龙交待了他伙同另两名无业男子尹晓敏、曹英对王某抢劫、杀害的犯罪事实。王某失踪原是被歹徒抢劫杀害!案情重大,西安市公安局立即抽调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组成专案组,调查证据,深挖严查此案。

自称侦探劫杀已婚妇女3月11日凌晨4时30分,在西安一家休闲中心客房部,警方将尹晓敏抓获,曹英则已闻风而逃。3月13日下午4时许,当潜逃的曹英跑回到莲湖区西北一路租居地准备取东西时与追捕的民警撞个正着,曹英被缉拿归案。经查,从2000年起,曹英称其系私家侦探,可为他人调查婚外情。2005年2月17日中午,曹英、胡跃龙经预谋,以给被害人王某提供其丈夫婚外情资料为由,将王某诱骗至胡跃龙租住处的房间内。当王某进入室内后,曹、胡二人将王某捆绑,采用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逼迫其交出随身携带的钱物,说出银行卡密码。得到密码后,曹英外出核实真伪,室内留下胡跃龙看守王某。其间,王某挣脱捆绑与胡跃龙进行厮打。胡将王制服后立即给同伙尹晓敏打电话叫其来帮忙。尹晓敏赶到现场逼迫王某说出银行信用卡的真实密码。

经核实无误后,尹晓敏、曹英、胡跃龙三人采用扼颈等方式,合伙将王某残忍杀害,随后,为毁尸灭迹,三人将王某的尸体肢解。

变态狂魔,先奸杀再碎尸他们从1993年开始,就开始抢劫杀人,从2000年至案发以类似手段抢劫多名已婚妇女。在受害者中,仅有一名女子很幸运地逃出了魔爪。尹晓敏等人原是一伙变态杀人狂魔。据交待,他们在10多年作案过程中,曾将从娱乐场所骗出的女性强奸残杀并碎尸,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恐怖。据办案警官介绍,2005年3月11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尹晓敏后,在其租居处查获许多书籍,内容包括医学、心理学,还有尹晓敏与“坐台**”大量*秽不堪的合影照片。据尹晓敏交待,上世纪90年代初,在刑满释放后,他也曾想着自食其力,先后摆过地摊、卖过烤肉,但是,因经营不善生意做赔本了。无业的他就产生抢劫发廊妹的念头。几次得逞后,他与同伙担惊受怕,就将邪恶念头盯在娱乐场所“坐台**”身上。尹晓敏供述,他学习有关医学和解剖学书籍起初是为给手下的“**”们看病,后来又懂得人体解剖学。

最初目标,锁定坐台**2005年3月14日,尹晓敏、曹英和胡跃龙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背后是否还有其他重大隐情?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与公安莲湖分局联手开始进一步调查取证,结果发现,尹晓敏等人血债累累,犯下的罪行令人震惊!尹晓敏等人供述,从1995年至1996年期间,他们的作案对象全部是坐台**。警方在进一步查证中,却对四起案件无法查证落实,因为受害者均为娱乐场所的坐台**,他们残杀坐台**或发廊妹的手段极其残忍和恶劣。尹晓敏伙同从小玩到大的曹英第一次作案是在1993年,动机是图谋钱财。当时,他们从西安火车站附近将一名美容美发店女子骗到尹晓敏住地,将该发廊妹捆绑后强奸、抢劫,仅抢劫20多元钱。之后,他们将受害女子碎尸。

此后,胡跃龙加入该犯罪团伙,他们从东大街某夜总会跟踪一名坐台**,将其劫持到尹晓敏住处。他们将该受害女捆绑后予以强奸并抢劫,之后,残忍地将受害女子剥皮,做成马甲等物。犯罪分子除冒充私家侦探抢劫杀害妇女王某外,还以相同手段劫杀数名女性。据犯罪分子交待,从1993年开始至案发,他们先后作案九起,残忍地杀害了九名女性。

杀人试验硫酸溶尸尹晓敏和罪犯邵南(已判刑),曾于1990年前后同在某监狱服刑。刑满释放后,尹晓敏于1993年冬天找到邵南,称其有办法杀人劫财并不留痕迹,想找个人和他一起做杀人试验,邵南表示同意。在尹的安排下,二人后从西安硫酸厂购得硫酸两桶,放置尹家中。

当晚,尹晓敏伙同邵南来到西安市解放路西七路口,以嫖宿为由,将一女青年诱骗至尹晓敏家,将女青年掐死,随后两人一起将尸体抬入卫生间,由尹将尸体肢解,后将尸块投入一个盛有硫酸的汽油桶内溶解。

肢解尸体毁尸灭迹1998年夏天,尹晓敏、曹英经过事先预谋,在西安市东大街马厂子一夜总会外,将宋某劫持,拉宋入伙和他们一起杀人劫财。

同年10月,曹英、尹晓敏、胡跃龙恐其共同杀人抢劫的犯罪事实被宋泄露,将宋杀死并肢解,将部分尸体组织冲入下水道,将剩余尸体组织抛弃。

宣判后,记者与死刑犯尹晓敏进行了短暂对话,谈话中他的表现依然很坦然,认为自己被判死刑“是应该的,罪有应得”。对话之前,尹晓敏先问记者,“你想问什么?问吧,可以说心里话吗?”以下是记者(简称记)与尹晓敏(简称尹)的对话。记:你现在有没有悔过的想法?尹:(犹豫一会儿)有吧!如果当初社会对我多一点关怀的话,我想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记:既然拿到钱你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为什么在劫财后还要去杀人呢?尹:灭口嘛,保护自己嘛。不然自己也会受到伤害啊。记:那你现在受到的惩罚呢?尹:现在(停顿)这是应该的。记:你觉得是什么让你们这些人有可乘之机呢?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呢,还是社会监管问题呢?尹:本身就是设的一个圈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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