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皮洞战斗遗址在哪儿

黄皮洞战斗遗址在哪儿,第1张

黄皮洞战斗遗址文化旅游景点。

黄皮洞战斗遗址

黄皮洞战斗遗址黄皮洞战斗遗址位于赤水市天台镇星光村境内。1935年1月25日,红军一方面军一军团一师沿公路向赤水方向疾进,经大金沙、葫市、小关子进驻旺隆场。当晚探悉川军只有一个团的兵力驻防赤水县城,县长周维安下令附近各乡送稻草到县城给川军垫铺的情报。红一师师长李聚奎当即决定将计就计攻占县城。

1月26日拂晓,红军以四个排的兵力化装成送稻草的老百姓,把0藏于稻草中,混在送稻草的群众中向县城靠拢,主力随后跟进。红军行至距赤水县城12公里的黄皮洞、丛盘附近的癞子湾时,与赤水奔袭而来的川军章安平旅第一团、复兴场取捷径而来的第三团同时遭遇。川军在盘问中发现送铺草的老百姓中有操江西口音的,疑是红军伪装开枪射击。于是,双方展开了激烈战斗。

川军抢先占领右侧高地,凭借左侧堡垒对红军进行火力-,红军主力以密集火力向敌人猛攻,但因地形不利,被压制在狭窄的沟谷地带,不能展开作战。同时,川军右卫一个团赶到羊蹄山、平桥附近,与红军一部接火。川军先占据鸡公坳右翼高地,与红军往复持续战斗一个多小时。红军一团旋即占领黄皮洞高地,向川军猛烈反击。川军溃退到丛盘公路附近与前卫联络,红军正面部队全力夺取了右翼高地,准备把敌人全部压下去,可是受到左翼堡垒里川军机-火侧射,未能冲出葫芦形的口子,川军增兵一个团,使用大量机关枪、火炮等重武器压制。双方经过几个小时激烈战斗形成对峙局面。

下午,红军右翼部队运动至敌人后面包抄,川军机炮营抢先占领三块石高地,红军处于极端不利的地形,经几次连续冲锋才将牵制部队击溃,深入敌人背后作战。敌人随即又增加-火力,占领月亮田高地,向红军一营集中射击。因地形不利,红军一营主动撤离高地向主力靠近。这时,到达的凤岗旅一个团也赶来增援,正面战斗旋即紧张起来。川军凭借两个-营的掩护向鸡公坳、黄皮洞高地猛攻,双方相继反冲锋,殊死拼搏,展开肉搏战十余次,形成拉锯战。红一师三团伤亡很大,连、排两级干部大部分牺牲,部队序列被打乱,部分战士自动代理指挥员坚持战斗。由于增援敌军越来越多,红一师只能将兵力集中在一个山头上,但始终冲不出葫芦形的隘口,形势异常危急。为此,红军毅然决定撤出战斗,避开敌人优势兵力另辟道路突围。傍晚,红军集中兵力从山后冲到左侧大路上往旺隆方向后撤。敌军发现红军突围行动后,沿大路一线山顶急追企图堵截时,红军已突破-线,翻越七里坎退守旺隆。

黄皮洞战斗,红军牺牲干部战士约300名,当时被当地群众分散掩埋;部分伤员经当地群众隐藏救治后重返战场。解放后,党和政府把在黄皮洞战斗中牺牲的红军烈士遗骨集中安葬在三块碑,立石碑22座,另有一块小碑,每逢清明佳节远近学校师生和广大青年都要在这里为烈士扫墓,缅怀革命先烈,听当地老人讲红军英勇战斗的故事,许多入党、入团宣誓仪式都在这里举行。

1989年3月,赤水县委、县政府将红军在黄皮洞战斗中牺牲的红军烈士遗骨迁葬于现赤水市城郊杉树坝“红军烈士陵园”,共迁红军坟21座,墓碑22块,碑柱二根。在掘墓时挖出红军烈士遗物有:步枪子弹7颗、地瓜弹1枚、弹夹1副、衣扣7颗、银元、铜钱及残片14枚,均送红军烈士陵园展览陈列。

2004年已拟黄皮洞战斗遗址建成红色旅游景点,2006年开始进入准备筹建阶段,2009年争取到中央新增投资项目1700万元,用于修建纪念塔、展陈馆等,工程于2009年4月启动,2010年12月底全面完工。

星光村:星光村位于天台镇境内西南部,东与凤凰村接壤,南与新店村相交,西与复兴镇交界,北与铁匠炉村、兴红村毗邻,地处丘陵地区,一般海拔300米至350米,是镇内水稻主要产区,并有丰富的竹资源。全村总面积593平方公里,有耕地33645亩,林地79718亩,人口628户2192人。村委会所在地道班房,赤旺公路、赤长公路穿境而过,交通十分方便。村境内的菜子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促进红色文化遗址资源合理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址的认定、保护、利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列入文物保护的红色文化遗址,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红色文化遗址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领导各族人民进行革命活动所遗留的具有纪念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重要历史活动场所、遗址、遗迹、实物及其纪念设施。包括:

  (一)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场所、史迹、文献资料、实物和代表性建筑等;

  (二)重要人物故居、旧居、住宿地、活动地;

  (三)重大战役战斗遗址、遗迹和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者烈士纪念设施;

  (四)重要机构旧址;

  (五)红色纪念馆、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园等;

  (六)其他与红色文化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遗址、遗迹、文献资料和实物。第四条 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红色文化遗址本体安全,保持历史真实、风貌完整和文化延续。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修缮、利用工作。

  发展改革、退役军人事务、教育、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协助做好本辖区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与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有关的文献资料和实物。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助、捐赠等方式保护红色文化遗址。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红色文化及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应当加强红色文化及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公益宣传。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和制止破坏红色文化遗址的行为。第二章 申报认定第九条 红色文化遗址实行保护名录管理。红色文化

  遗址保护名录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红色文化遗址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红色文化遗址档案和信息管理数据库。第十一条 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文化遗址应当列入保护名录。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红色文化遗址按照下列程序列入保护名录:

  (一)申报。县(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二)评审。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列入保护名录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复核和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十天。

  (三)认定。市人民政府对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名录予以认定,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红色文化遗址未列入保护名录的,可以向当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供相关依据。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列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十四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城乡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等涉及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的,应当征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十五条 对已经列入保护名录的红色文化遗址,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第十六条 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应当设立保护标志。保护标志内容主要包括红色文化遗址名称、史实说明、认定机关、公布日期、保护责任人等。第十七条 红色文化遗址及其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改建、迁移、拆除红色文化遗址的;

  (二)在红色文化遗址及其附属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张贴广告的;

  (三)污损、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保护标志的;

  (四)未经批准建设与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五)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等危险品或者排放污染物的;

  (六)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七)采石、采矿、取土、毁林、开荒、射击、狩猎、圈养、建墓、爆破、钻探、挖掘的;

  (八)其他对红色文化遗址造成破坏性影响的。

归德乡公所战斗遗址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归德乡公所战斗遗址位于华安县高安镇高安村。

1949年5月,根据中共闽南地委的指示,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边区纵队第8支队(即闽南支队),所属1团、2团的5个连队500多人,进军华安,打击-势力,扩大解放军的影响,增强人民群众胜利的信心,同时,准备与安溪的4团联系,开展整军工作。部队在支队长李仲先、副支队长吴扬、副政委卢炎带领下,从南靖荆都出发,取道华安的归德乡(今高安镇),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攻打敌归德乡公所。驻守的-民团闻风丧胆,连忙放弃抵抗,缴-投降,部队由此取得进入华安的首场胜利。随后第8支队1、2团打扫战场后转向攻打归德粮仓,驻守民团稍做反抗后也举手投降,全歼保安队、联防队士兵20多人。解放军在攻下粮仓后,把仓库里的粮食分发给当地的贫困群众,并积极向群众宣传革命形势,教育-民团,取得了军事上和政治上的胜利。部队在归德经休整后,继续前往下樟与敌作战。

归德乡公所战斗遗址原为阙氏厚德楼,建于清顺治年间,座西朝东,建筑面积1438平方米,两进五开间,后三层前两层,前后有回廊相连,方形土楼,共有房30多间。大楼主体保护状况较好。

信息来源: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高安镇:高安镇(驻高安村)位于华安县西南部,是老、少、边兼有的山区镇。该镇辖6个行政村(高安、邦都、平东、半岭、西洋、三洋)1个民族村(坪水畲族村),人口12万人,土地面积96平方公里。主要产业:(1)工业:2005年一季度在建项目3个,分别为半岭电站、溪峰电站和榕樟水电站,其中溪峰电站总投资640万元。(2)水果:芦柑1万亩,年产量900万斤,产值

叶藤岭战斗遗址为文化旅游景点。

1930年5月1日,驻大荆的国民党第四十五师第一三五旅第九连因数月发不到粮饷,军心动摇,连长张玉芝计划率部兵变,投奔温岭县坞根游击大队。游击大队派叶景泰率队到大荆接应,两支队伍集合起来共300余人。驻在温州的国民党第四十五师一三五旅旅长得知九连兵变后,率步兵1个连前往大荆“追剿”,并通过当地士绅蒋叔南、章松如等劝说张玉芝“灭匪归营”。张慑于压力,遂反叛。游击队不知内情,7日仍按原定路线,从南_出发,向太湖山进军。游击大队战士猝不及防,在双峰乡叶藤岭被包围,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牺牲13人,其余的各自奔散,丢失了大量0弹药。红十三军政委金贯真获悉后,即于5月12日向中央报告:“五日前因国防军降而复变,遭受很大损失,被国防军缴去枪械10余支,死10余人”。叶藤岭受挫后,温岭坞根游击大队折回坞根进行整顿,重振士气,以便寻找战机,打击敌人。同年7月,台州各游击队改编为红十三军第二团。

叶藤岭战斗遗址,位于乐清市双峰乡双峰村。

信息来源: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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