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自传》:关于成长的故事

《从文自传》:关于成长的故事,第1张

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大沽炮台,一名士兵在乱军中逃生,并返回了老家湘西。1902年12月28日,在湖南一个叫“镇筸”后来改叫“凤凰”的偏僻地方,一个肥壮得像一头小猪的孩子出生了,家人给他取名沈岳焕,后来改成了沈从文。

4岁时,沈从文肚子生蛔虫,人变得面黄枯瘦,他爹妈每天用草药蒸鸡肝给他当饭吃。6岁时身上生疹子,被人抱着难受,躺下又咳嗽发喘,只得睡在阴凉位置的竹席上,他爹妈甚至做了最坏的打算:准备好了一副小小棺材。幸运的是病好了,从此肥壮的他瘦得跟猴儿精似的。

6岁时,沈从文上小学。由于妈妈从小教他识字,外祖母给他糖吃,沈从文上学前已认识600多个字,加上记忆力好,沈从文感觉学习很轻松。私塾教育呆板无趣,加上结识了高年级的坏学生,沈从文开始逃课,成天在日头下四处晃荡。

他充满好奇,“为什么骡子推磨时得把眼睛遮上?为什么刀得烧红时在水里一淬方能坚硬?为什么雕佛像的会把木头雕成人形,所贴的金那么薄又用什么方法作成?为什么小铜匠会在一块铜板上钻那么一个圆眼,刻花时刻得整整齐齐?”

他四处观察,“各处去看,各处去听,还各处去嗅闻,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户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被雨以后放出的气味……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户把刀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塍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拨剌的微声……”

他看铸刀,看捕鱼,看织篾。他偷人家果园里的李子枇杷,还唱山歌气人家。他到河边看屠户杀牛,熟悉杀牛流程。他亲历家人擦枪闹革命,到城头看对河砍头杀人,看到被杀者临死前惊惶、颓丧、埋怨的眼神使他一辈子厌恶滥用权力。

由于经常逃课,在家被父母关起来不给饭吃,在学校被老师罚跪。不给饭吃的时候往往是姐姐偷偷拿东西给他吃,他吃饱了就睡。罚跪的时候沈从文常常瞎想,想象天上的风筝、水里的鳜鱼、山里的果实。他后来在文学方面的想象力就是那时候培养起来的。

13岁时,沈从文参军了。当地设立军官团,士兵们常常成群结队穿过街头。沈从文觉得军人体格健壮、精神饱满、灵活神气,觉得当兵是个不错的出路,家人也乐得同意(既有军饷,又免得沈从文整天去瞎玩),于是就参军了。每天就是早上跑步,不跑步就擦枪,到饭点就冲向厨房,期待着锅里热腾腾的豆芽和米饭,以及一周仅一次的四两肥猪肉。

第一次清乡剿匪,出发前军队给每人发一块现大洋。沈从文立刻买了一把小尖刀,把刀插在裹腿上,得意洋洋的去吃了一碗汤圆,“似乎一有了刀子,可不愁什么了”。一边享受沿途寨堡有钱地主乡绅的蒸鹅腊肉款待,一边堤防当地人放冷枪,常常是“啪的一声枪响,我们便倒下了一个”。部队到来之前土匪早藏进深山老林,所谓剿匪,就是驻防在当地,要么到街上四处捉人,要么等待当地地主、民兵团押送“土匪”来,押来的很多都是老实人,缴纳金钱枪支就释放,没钱缴纳的就打,打到招供为止,第二天就拉去砍头。

日子实在是寂寞无聊,他们砍竹子钻孔吹箫,大街上呜呜喇喇的引人注目;他们上山设置陷阱抓黄鼠狼,剥下来的黄鼠狼皮用米糠塞满晒干拿来装东西;他们下田用鸡笼罩鲤鱼鲫鱼,捉的鱼用黄泥包好塞到热灰里去煨熟分吃。他们每月领了五块钱军饷,就打牌九,喝当地烧酒,吃猪肉牛肉,偶尔吃一顿狗肉,“把那一腿狗肉皮肤烧烧,再同一个小副兵到溪边水里去刮尽皮上的焦处,砍成小块,用钵头装好,上街去购买各样作料,又回到修械处把有铁丝贯耳的瓦钵,悬系在打铁炉上面,自己努力去拉动风箱,直到把狗肉炖得稀烂。”

见惯了砍头杀人,沈从文更喜欢接触自然、接触朴素的勤劳的人。他常常去熔铁工厂看工人铸铁,他喜欢他们裸着胳膊挥舞铁锤,喜欢他们把一块块发红的铁块淬入水中,喜欢他们不干活时围着一大钵狗肉喝酒说胡话,喝多了即便天冷也要去游泳证明胆气。沈从文常常加入他们,帮他们拉风箱,他喜欢这些勇敢而勤快的工人。

15岁时,部队来了一个秘书,给他们带来了新奇的事物,电灯是什么样子,鱼雷是什么样子,火车是什么样子。带来的还有一箱书籍,秘书给沈从文讲述《词源》里诸葛亮的故事,沈从文对这些书爱不释手,并在秘书建议下开始订阅报纸识字。有一天沈从文走在路上,迎面而来的女人看到他掉头就走,因为看到他身上穿的军装。沈从文被伤自尊了,军人是被人厌恶的,而他觉得自己是个读书人,应该受到尊敬,于是开始发愤练字、读书。亲戚家有一箱《说部丛书》,他几个月就看完了,他不喜欢讲大道理的书籍,他喜欢描述生活现象的书籍。

17岁时,家人给他安排相亲,给了四个身材苗条的女孩让他选,他没选。因为他有自己的打算,他以为他会和另外一个白脸女孩结婚,他成天给她写情诗,结果被白脸女孩的弟弟骗走了他保管的家里的存款。他害怕极了,就逃离家庭和部队,花了将近两个月坐船到达辰州,在船上每天都是吃辣椒就饭,喝寒冷的北风,然后躺在温暖松软的棉衣上听人讲粗野的故事。他后来的小说中对人物的准确描写(尤其是女性)、对语言的灵活运用(俗语、双关语、比喻)就是那时候学来的。

20岁时,有个同乡给他介绍了军队文件收发员的工作,一个月九块钱。军队要去四川,别人参军是想发财和娶媳妇,他想去看看巫峡长什么样,于是就又参军了。他们渡竹筏,睡草堆,看流星,他后来把这段经历写成了小说《边城》。

从四川回来后,沈从文写公文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便担任军官的书记。军官是个文艺中年,他收藏的书籍、画册、瓷器、碑帖都归沈从文保管,沈从文没事就翻来覆去的看,慢慢就看懂了,这些为他后来在古代服饰的研究打下了基础。由于读书时间多玩耍时间少,以前的同事渐渐的和他疏远了,他就常常一个人带书到山上看,倦了就看天上移动的白云、河里流动的叶子。他还是感觉日子寂寞苦闷。

不久,县里设立一个报馆,沈从文就去报馆工作了,开始看《新潮》《改造》杂志,开始接触新思想,过去喜欢的是生活现象、自然景物等表面的事物,现在开始对人生的经验、思考、智慧等深层次的抽象知识感兴趣。各地为了加强自治水平,开始兴办各类学校,沈从文经常去看他们学习、打球、玩闹,心中满是羡慕。一场持续四十天的大病和一个健壮的朋友溺水身亡使得沈从文开始思考生活的方向,假如这次病死了,很多东西没有见过,很多地方没有去过,沈从文不甘心:“知识同权力相比,我愿意得到智慧,放下权力……为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

1923年,沈从文21岁。世界很大,沈从文想去看看。从湖南到汉口、郑州、徐州、天津,最后到了北京,沈从文带着一卷行李,呆头呆脑的站在车站门口,开始了北漂生涯。

1931年,沈从文29岁,在青岛写下这段经历。

1934年,沈从文出版《从文自传》,通过大量的趣事、丰富的细节、真挚的情感、悲天悯人的情怀,讲述他的少年时代和青年时代,讲述他接触的自然、接受的教育、喜爱的事物、培养的意志、经历的生死、经历的人生方向的转变,讲述一个农村少年成长的人生故事。次年,周作人把这本书列为“一九三四年我所爱读的书籍”中的三本之一。

你每天都会幻想,成为一种什么样的人或者过上心目中的生活。但是你凭什么要过上你想要的生活呢?22岁-28岁,这六年,你会迅速走过,而也是这六年,奠定了你三十岁之后的生活质量。

你大学里的志愿是你父母选的,你大学里的课程是你挑容易过的选的,那你凭什么要过上你想要的生活?”这句说给每个年轻人的话,瞬间点燃了我。

我们总觉得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才是正经事,但是什么是自己喜欢的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说清楚。比如我自己,一直觉得工作以外的个人爱好就是自己内心的声音,做得蒸蒸日上。

可是工作呢?一直以来都自认为不是内心想做的事情,可是内心想做什么呢?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讲,那些真实的内心声音大体上都是想坐享其成、不劳而获的,比如希望有一大笔钱可以去环游世界,但一提先努力工作,受人气挨人骂去赚钱,就觉得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自己的一腔梦想被社会的大熔炉烧得灰飞烟灭了。

加上媒体过分地宣传一些国外思潮,以及一些成功人士在成功后说出的名言警句,我们的内心开始躁动,越发找不着北了。

于是,我们动不动就辞职旅行,动不动就盯着钱换工作,动不动就找同僚商量一下赚钱快的小动作,而很少有人在自己专业的方向上埋头好好往心里学点东西,也很少有人想着把自己变成一个在工作上很专业的人。

社会浮华,物欲横流,每天上班的事儿能推就推能挡就挡,下班吃饭看电视睡觉,然后脑子里想着社会怎么难混,工资怎么不涨……

可是每当看到很“牛”的前辈在前方闪闪发光的时候,每次看到前辈的PPT逻辑写得让人惊艳的时候,看到领导不管讲什么都能滔滔不绝的时候,立刻就觉得领导太强了,自己弱爆了。所以当前辈们用很长的年假去那些自己也很想去的地方晒太阳享受生活的时候,自己的内心又会生出好多的羡慕和矛盾。

其实我们都知道,不迎着困难往前走,前辈的现在无论如何也成不了我们的未来,只是内心变得不那么勇敢。 我们下意识地逃避现实,幻想自己能像《奋斗》里的人一样,不用担心钱,有房有车有男人有妞儿还有个乌托邦,于是我们诉苦、辞职,觉得这个世界不是我们内心想要的样子。

折腾几次之后,我们会发现这个现实又把自己甩到了更靠后的地方去了。 如果我们大学里的志愿是父母选的,如果我们大学里的课程是挑容易过的选的,那我们又凭什么要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呢? 如果我们依然不愿在一个每天需要消耗8个多小时的地方让自己成为一个很“牛”的人的话,那我们内心的那些爱好,心底的那些梦想,生来的些许天赋,也许真的会终老一生了。

想为自己的内心做点事吗?从明天早晨上班不迟到开始!

下辈子不关机(让30000人感动到哭!!!看一次!哭N次!)真的要耐心去看。

亲爱的,下辈子我不关机了(让30000人感动到哭!!!看一次!哭一次!)真的要耐心去看。。。。 2008-07-29 18:08 毕业时,女孩子男孩子说:我要去北京,北京的中关村有中国硅谷之称,那里机遇多,以后容易发达。

男孩子说:那我就回四川老家,那里是天府之国,美女多,以后你发达了不要我,我容易再找。

女孩子的小拳头在男孩子厚实的胸前轻敲,嘟起了小嘴儿,说你就知道想美女,哼,就算以后我不要你了,你也只能想着我爱着我,不许你找别的女孩子。

男孩子握住女孩子的手,深情的在她的额头印上一吻,说,傻丫头,咱们的父母都在四川呢,你去北京了,我这个好女婿,当然得回去照顾岳父岳母啦。

女孩子的星目里闪着泪花,投进男孩子的怀里,再也不起来。

两人异地相隔但是情愫不减,浓浓的相思当然只能靠无线电波来传递,发短信,打电话,两个人向祖国通讯事业的营业额尽心尽力的贡献着。

一天,女孩子在网上读到一个故事,说的也是一对情侣的故事,每次打电话,那个男孩子都会等女孩子先挂电话,当女孩子经历了世事沧桑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最爱自己的男人,就是那个每次打电话都等自己先挂的男孩子。

女孩子记住了这个让她唏嘘流泪的故事,那天晚上打完电话,她对男孩子说:你先挂电话。

男孩子一愣,说,傻丫头,打电话还分什么先后啊。

女孩子撒娇,说,不嘛不嘛,就得你先挂电话,不听我以后不理你了,让你找不到老婆。

男孩子停了几秒钟,轻笑了下,说知道了傻丫头,为了以后我不打光棍儿,我就先挂了哦,就知道浪费电话费。

女孩子听见男孩子挂断电话后传来的第一声线路忙音,她开怀的一笑,在心里对男孩子说:亲爱的,我爱你,比你爱我的还要爱。

从那以后,两个人打电话,每逢说到再见,她便握住手机静静的听,等男孩子先挂。而男孩子总会笑着亲昵的叫她一声傻丫头,便挂断了电话。

时间久了,女孩子渐渐的感到一丝淡淡的委屈:你知道吗你,哼,每次我都等你先挂电话,我这么默默的爱你,你却一点也不知道。她想让男孩子也看看那篇文章,让他知道自己多么爱他,哪天他也能等自己先挂一次电话,自己能切切实实的感受下什么叫被爱,该多好啊。

女孩子忍住了,她的幸福中既有甜蜜又有酸涩,她想:能这么一辈子以一个独特的方式深切的爱一个男人,也是一种幸福吧。

跟所有的北漂一样,女孩子的日子过的并不舒适,但是能住在筒子楼里,相比那些住地下室的北漂们,女孩子的生活条件算不错的了。初时的雄心壮志已经被磨的只剩下一个小小的尾巴,但是好强的女孩子并没有向男孩子抱怨过什么,她只是更习惯于对男孩子说那句我爱你。

筒子楼所在的那个社区治安不太好,甚至还有一个专偷女性内衣的变态狂。以前有同租的女孩儿陪伴,女孩子并没有感觉怎样,但是那个女孩儿因为家里有事告假回家了,留下女孩子一个人住在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里,她很自然的感觉到孤单害怕。

那夜,女孩子在睡梦中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惊醒,仔细的听了下,是房门口传来的声音。她抓紧被角,浑身抖作一团,大气不敢出,无助的泪水无声的从眼中涌出来。

突然,她的手碰到枕下的手机,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给男孩子发了一条短信:亲爱的,我怕。

其实男朋友远在四川,就算一个信息能起什么作用呢?更何况大半夜的,男孩子可能早关机睡觉了。女孩子忘记了要先报警,在这个最害怕的时刻,她只想起了男孩子。

令女孩子惊喜的是,信息发出后几秒钟,男孩子的电话打进来了。她轻轻的接通,听见里面传来男孩子关切的声音:傻丫头,是不是想我了?

女孩子尽量压低自己的声音,向男孩子说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门外可能有贼,她好害怕。

男孩子安慰女孩子别怕,他想了想,对女孩子说:把你的手机外放喇叭打开,把声音开到最大,你慢慢去门口,别怕,亲爱的,相信我,别怕。

女孩子冰雪聪明,男孩子一说,她就想到了男孩子的意图:男孩子大声喊话,让外面的人知道,屋里有男人,偷东西或者打别的主意的人,识相的就快走。

女孩子战战兢兢的梛到门口,把手机的外放喇叭打开,声音开到最大后,她轻轻的对话筒说:好了,我在门口了,外放小喇叭也打开了。

这时候女孩子确认外面有人,而且不是一个,可以听见他们微微的对话声。

正当女孩子的身体抖的将要站立不住时,手机里突然大喊一声:,谁在外面搞我的门啊?屋里的哥儿几个都起来,有客人来了。

男孩子的声音高亢而粗犷,在寂静的黑夜了把女孩子吓了一大跳。不过门外的人可能被吓得跳的更高,女孩子只听见一阵扑通扑通的脚步声由近而远,看样子是被吓走了。

女孩子舒出一口气,腿一软,摊在地上。

男孩子等了一会儿,轻轻的问:外面的人走了吗宝贝?

女孩子终于哭出来,对着手机说,亲爱的,我想你。

女孩子惊魂未定,男孩子便一直安抚女孩子,那一夜,两个人捧着电话说到天明,女孩子说快挂断吧,打了这么久长途,得花多少钱啊。

男孩子笑着说真是个傻丫头,女孩子说就傻,傻才会看上你啊,挂了吧亲爱的,今天上班小心睡着被老板K哦。

挂断电话后,女孩子心里一团甜蜜,她享受男孩子给她的安全感,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男孩子似乎已经形成先挂电话的惯例了,这次也不例外,女孩子心想:他虽然很好,但是到底不像那个故事中的男孩子爱女孩子那样深的爱我,他都没有让我先挂过电话。

天开始热了,女孩子的很多单衣上面都没有口袋,所以很多时候她都忘记带手机,比如下班吃饭时手机忘在办公桌上,比如跟室友出去玩时手机忘在租房里,每次她回来都会收到男孩子的未接电话和信息,也只有这些时候,她才会感觉公平点:哼,每次都先挂我电话,不能及时接你电话,就算是小小的惩罚吧,不许委屈啊,笨猪。

五月十二号,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天,女孩子在那个小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做着自己的事,为自己的那点小小的梦想不懈的拼搏着。

快下班时,办公室里传起来一个消息:发生了大地震,四川汶川是震中,据说震级跟唐山大地震差不多。

女孩子心里一惊,下意识的向口袋里掏手机,忘记带!

她立刻拿起办公室里的座机给男孩子打电话,但是拨过去信号就断,再拨家里的座机号码,还是不通,看来四川的通讯设施也被地震破坏殆尽了。

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心急如焚的女孩子再等不及下班,从写字楼里冲下来,招了一辆出租车就向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赶去。

打开手机,竟然有五十多条未接电话,全部是男孩子打来的,她一翻,还有一条未读短信: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自从那次你坚持让我先挂电话,我就知道,你肯定也看过了那个故事,可是,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其实我也看过那篇故事,很早就看过,那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因为有所憾而美,但是那不属于我们,我不要那种美,那种缺憾的美,我不要!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我宁愿两个人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也不要那种刻骨铭心,我只想伴你过一生,携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要那种凄惨的美,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我从来不敢忘记带手机,我怕哪天你会想我,如果我没带手机,我怕你也会同我一样沮丧,很多时候,即使是上厕所,我也要把手机揣兜里;我晚上从来不关机,每晚睡前我都更换一次电池,再把铃声调大,我怕你哪个夜里会害怕想跟我说话,如果我关机,你在异乡会更加孤独。

你每次都让我先挂电话,我知道那是因为你爱我,我很开心,想起来总是眼里潮潮的;我的电话从来不关机,你却不知道,那是因为我更爱你,别怪我没告诉过你,我的宝贝,我是想等到咱们都老成妖怪时再说。

傻丫头,看样子我是没有那个陪伴你一生的福气了,我背上的那块预制板,已经压了我两个多小时,我的整个胸部背部都撕裂般的疼痛,我还能闻见自己流出血的腥味儿,宝贝,我可能无法再陪你继续走下去了。

亲爱的,我想听听你的声音,我一遍遍的打你的手机,你为什么不接啊?亲爱的,你听见我在呼唤你吗?亲爱的,这里好黑,我好冷,我想让你抱着我。

亲爱的,我的亲爱,我的宝贝,我爱你,我此刻是如此怯懦如此怕死,因为那意味着我再不能吻你疼你。我更担心的是你会因为我而伤心欲绝,别那样,亲爱的,我走了,你在北京再找一个人照顾你,那里成功人士多,机遇多。你是天堂里最圣洁的天使,没有人在你身边保护,我怕你会受到伤害。

答应我,亲爱的,如果还有一个男人像我这样爱你,千万别不接他的电话,我知道他那时会有多痛。

我不能呼吸了,宝贝,再见了,来世,我一定要做你老公!

宝贝,亲爱的,傻丫头,再次用尽我今生所有的爱叫你,我爱你,比你爱我还要爱。

女孩子的泪水似江水决堤,哭到来不及呼吸,她仰头向天,紧闭着双眼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

亲爱的,下辈子我还做你的老婆,我再也不会关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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