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是不是真实人物?

福尔摩斯是不是真实人物?,第1张

大多数人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都会相信历史上真的存在过这个人物。在此,我们不去判断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而是分析读者为何会产生这种观点。首先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写方式。该书多部分都是摘自华生的回忆录,每部分(案件)之间的联系不是很连贯,密切;在书中我们能发现,华生随着对福尔摩斯的认识的加深与福尔摩斯因时间的推移,性格微小的改变而看法有些少出入,但又并没有刻意用语言表达出来,一切都是很自然;有些案件是没有结果的;有些案件的内容一笔带过,没有详细交待,原因是案中涉及敏感人物或社会舆论等;案件记载的方式是在平常的视角来叙述的。这些都使故事摆脱了特意、戏剧性的嫌疑。另外是福尔摩斯人物性格形象、生动、饱满。很多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的才能与德行等,也有些伟人是因为有魅力而伟大。对福尔摩斯而言,是两者皆有。福尔摩斯的才能就不用多列举已是众所周知的,而他的魅力源于他人物形象的真实。福尔摩斯表面上似乎是没有情感的,然而是他自己在抑制自己的情感。他的人格在伟大之处也显出一些小瑕疵,比如孤傲;说话时的嘲讽口气;无聊时发牢骚;抑郁等。但瑕不掩瑜,反而因这些小毛病更使人物形象逼真。就如赫拉克利特所说:“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福尔摩斯很神奇,可也有出错的时候。在《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中,他曾对华生说:“华生,如果你是位诚实的人,你就应当把这件事也记录下来,作为我无往不胜的反证吧。”福尔摩斯的言谈贴近日常生活,少有戏剧性的做作,但又不失其机智诙谐。例如他说过:“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同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些现象在无形中塑造出了福尔摩斯的魅力,在有魅力的同时也更变得真实。

歇洛克 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 柯南 道尔一手塑造的著名侦探形象。是一个虚拟人物,但是却被柯南道尔塑造的有血有肉,首先介绍创作出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柯南道尔,柯南道尔出生于爱丁堡,九岁是就被送入耶稣预备学校学习,当他在1875年离开学校时已经对天主教产生了厌倦情绪,成为一名不可知论者。1876年至1881年间他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但是他行医并不太顺利,在此期间,他开始写作。1887年,后来声名大噪的福尔摩斯诞生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的首次亮相是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中的《血字的研究》里。从此,一个头戴软布帽,托着一个烟斗,手持放大镜,身材消瘦而颀长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形象便深入人心。

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英国人 出生于1854年 身材消瘦颀长 长脸 浓眉 黑发 鹰钩鼻灰色眼睛 头脑缜密 眼光锐利 对毒物 解剖 医学有很深的研究 说话很快 声调很高 乡绅后代 曾在贵族学校就读,但未完成学业 牛津大学毕业 主攻化学 1887年,福尔摩斯正式开始侦探这一职业。最初住所位于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后来经济稍宽裕时与华生和租贝克街221号B。

对于福尔摩斯的性格分析应从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对于自己的事业,福尔摩斯有满腔热情,同时,在无事可做时他也总是萎靡不振。还常常借助毒品消磨时光。“过来,看看窗外,沿着街道,擦着褐色屋顶,有黄雾在滚滚而过,难道还有比这更无聊更愁惨的吗?医生,你想一想,有力无处使是一种多么难受得滋味啊。”(《四签名》)虽以侦探行业为生,福尔摩斯却对金钱不是很感兴趣。他处理案件只有一个终极目的---伸张正义。“华生,一想到有莫里阿蒂教授这样的人在伦敦街头肆无忌惮地作恶,我没法安心。”这是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对华生说的话,简短却清楚地表明了他一向正义的作风。正是由于他对于自己事业的热爱,在有奇特案件的时候,他的精力总是好的惊人,眼睛闪着欣喜地光芒,精神焕发沉醉于研究犯罪。用洞悉一切的观察力寻找线索,试图打开被警察认为毫无头绪而放弃的谜团。当他沉迷于自己的推理中的时候,常常表现出冷漠的神情,对人爱理不理,如果有人打断他的思路他会毫不客气大发脾气。所有的热情都来自于他对消除罪恶伸张正义的责任感。“既然我们已经把握住了未来,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九可以宽容一点。我并不代表官方,所以只要正义得到伸张,我就没有理由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讲出去……”这是福尔摩斯在《修道院公学》中对霍尔德尼斯公爵所说的话,在福尔摩斯眼中,没有什么会比伸张正义来的更有价值。

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个很奇特的人物,他性情冷漠沉稳,头脑冷静理性,刻板,沉着完全容不下情感,但对于华生,他却有特殊的感情。华生是福尔摩斯最初的合租人,也是道尔安排的叙述者,读者从华生这位虚拟人物的口中了解福尔摩斯的一切。华生是一位医生,但是更像是福尔摩斯的助手,他与福尔摩斯一同经历了很多不同寻常的案件。最初相处就使华生对福尔摩斯的职业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而福尔摩斯也并不排斥华生加入他的生活和工作。他常让华生把到手的资料,线索从头给他讲述一遍,帮助他更好的梳理思路。“这是邮差刚刚送过来的迷你大声念念看。”(《波希米亚丑闻案》)对于华生的陪伴,福尔摩斯总是很高兴,“看来我得告辞了,福尔摩斯。”“哪的话,华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你这个助手在这儿,我将不知如何是好。这个案子很有趣,错过它那就太可惜了。”“可是你的委托人-----”“不用理他。我需要你的帮助,也许他也如此……”“‘你可以称呼我冯 克拉姆伯爵。我市波希米亚贵族。我想你的这位朋友,是令人尊重而且谨慎的人,我应该放心把很重要的事托付给他。如果不是这样,我希望单独地跟你谈。’我起身准备离开,可是福尔摩斯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原来的扶手椅里。‘谈就一起谈,否则就不用谈了。’”(《波希米亚丑闻案》)大多时候,福尔摩斯是需要华生的参与的,当然,这最主要是因为道尔需要一个叙述者。而在福尔摩斯眼中,华生无疑是很不错的助手。华生发自内心的赞美福尔摩斯很受用,面对华生的称赞,他总是得意洋洋。“我不禁由衷地赞叹道:‘太精彩了!’‘这很平常。’福尔摩斯说,但从他的神情看得出,他颇感自豪,因为我表现出了对他的钦佩。”(《花园街惨案》)

同样是情感,对于爱情,福尔摩斯却根本没有兴趣。对于女人的聪明机智他总是不屑一顾,大加嘲笑。“感情会影响理智的。一个我一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毒死了三个孩子,结果被判死刑;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最讨人嫌的男子,却是一位十分慷慨的人,为救助伦敦的贫民而捐出了25万英镑。”“…我只是觉得爱情是心中的一种情感,和我断案时冷静思考的理性是不相容的,为了我的判断力不被影响,这辈子我都不会结婚的。”(《四签名》)而改变福尔摩斯对女人的看法的是艾琳 艾德勒,这个他总是给与“那位女人”这样的敬称。在他看来,只要有她在场,其他女人便会黯然失色。他不懂得含情脉脉,讲话总是用讥嘲的语气。道尔把福尔摩斯刻画成这样的人,或许和他自身有关。

如果说福尔摩斯是一个没有任何情感可言,只是一味工作的机器的话,也有失公平。福尔摩斯对伦敦社会治安,对贫苦人民是有极深厚的情感的。他经常出入贫民窟,几乎熟悉伦敦每一条街道,对于每一件案子都熟记于心。他又自己的资料库,为了更利于工作,他按一定规律整理了伦敦社会人物的所有资料。对于社会安全问题,他总是机警过人,责任感极重,憎恨罪恶。对于来找他解决困难得人,他从不易贫富贵贱分等,善良的穷人他总是不计较回报给与帮助,而对于爱装腔作势的上流社会的人,他则是毫不客气。“‘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谁要是能告诉您您的儿子在哪里,就可以得到5000英镑。’‘一点也没错。’‘如果能说出扣押 您儿子的人的名字,另外还有1000英镑。’‘没错。’我的朋友带着贪婪的神情,搓着他那双干瘦的手。他这样子让我很吃惊,因为我知道他一向索费很低。他说:‘我好像看见您的支票本就在桌上。请您给我开张6000英镑的支票。最好您再背签一下。我的代理银行是城乡银行牛津街分行。’……”“公爵瘫坐在椅子上。‘那么你要控告谁呢?’‘我要控告的人就是您,’他说。‘公爵,麻烦您开支票吧。’”(《修道院公学》)

福尔摩斯素来沉默寡言,使人觉得他不近人情,性格冷漠,既不近女色,又不喜交友,而且对家人讳莫如深。但他坚信,他的性格是遗传于他的祖母,法国画家维纳的姐姐。他对于哥哥迈克罗夫的感情却是很深的,其中包含着钦佩和信任。在他眼里,哥哥的观察能力要比他强,在福尔摩斯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信任的人也只有迈克罗夫。《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华生躲避莫里阿蒂的追杀时,为他赶车的人正是他的哥哥迈克罗夫。“你认出车夫是谁了吗?”“没认出来。”“是我哥哥迈克罗夫。在这种时候,不信任外人无疑是极为明智的……”

就福尔摩斯队警察同僚的态度来看,他是不可能成为他眼中这些蠢蛋的朋友的。对警察格莱森和雷斯德他给与这样的评价:“格莱森是苏格兰场中数一数二的干练人物。他和雷斯德堪称是那些笨蛋中的顶尖级人物。”福尔摩斯会借助警察搜集的证据为自己的结论做支撑,他从不怀疑自己的能力,总是充满自信,甚至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是在吹嘘自己。而事实是福尔摩斯的确称得上是专家。但他不在乎名利,从不与警察争功。“如果格莱森或者琼斯碰到难事来向我请教的时候,作为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我以专家的身分审查材料,同时提供我的意见。可是我并不居功自傲,报上也没有我的名字…”

对福尔摩斯性格的分析,离不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充斥整本书的福尔摩斯总的说来是一个对生活懒散,对事业热忱的人,只对对侦破案件有帮助的学科感兴趣且到了精通的程度。不在乎自己的健康,为了工作不知疲倦。同时,他像一个侠客一样,惩恶扬善,忌恶如仇。冷漠的性格又使他朋友甚少,且对爱情毫无憧憬。成熟沉稳的福尔摩斯虽被道尔刻画的很神奇,却也不乏缺憾,他有时很骄傲,甚至可以说是自以为是,也喜欢听到华生由衷地赞赏,而且有时也会犯错。正是这些缺点,使得福尔摩斯成了更为鲜活的人物。成了无数侦探小说迷心中的终极偶像。

一福尔摩斯与华生

《血字》中福尔摩斯的个性,给我的感觉是与后来有不少区别,也许是因为比较年轻富有叛逆性的缘故——不管是作者,还是福尔摩斯。柯南道尔的许多观念与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截然不同,作者的观念也往往不能代表福尔摩斯,但在写作过程中,一个作者是不免把自己的个人情感渗入其中的,福尔摩斯的一些行为表现,也会随着作者的变化而演化。到了后期《狮鬃毛》一案,曾经只对大城市犯罪学感兴趣的福尔摩斯,在退休以后这样自白道:“那时我已经全心全意地过起恬静的田园生活,这正是我多年生活在阴沉的伦敦时所时常渴望的生活。”这段话,是否能说明福尔摩斯的另一种心境呢?亦或,这其实也是柯南道尔本人内心深处的渴望。

**《福尔摩斯与柯南道尔》中有这样的一个剧情,道尔批评福尔摩斯是台无情、没有血性的分析机器,他的传记作家听了后拿着《福尔摩斯探案集》,指着《海军协定》中福尔摩斯说过的一段话对道尔进行了反驳,他说这样有思维、有感情的人,难道是台无情的机器吗?正因为他的性格是如此的栩栩如生,才赢得了大家的喜爱。其实不必等到《海军协定》,早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就已经评价福尔摩斯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了。

华生和福尔摩斯初次见面的时候,福尔摩斯显得很孩子气,而且为自己的成功的化学实验得意洋洋,华生评述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经过了一番交谈,华生说“我觉得我新结识的这个朋友非常有趣”。更绝妙的是这段描写,华生称赞福尔摩斯对推理科学的创新后,福尔摩斯反应竟是“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这不正显得福尔摩斯是一个鲜活的人么?

不久后,两人一齐搬到了贝克街221B合住,华生提到“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与相处的人。”他进一步描述福尔摩斯的生活习性:“他为人沉静,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晚很少在十点以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还有《马斯格雷夫礼典》里,华生既说他“有条有理,着装朴素而整洁”,又讲述了他的一些生活上的“缺点”,包括“把烟卷放在煤斗里,把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顶部,而一些尚未答复的信件却被他用一把大折刀插在木制壁炉台正中”、以及“用弹痕把对面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看到这里,我真觉得华生这个朋友“非常有趣”,看来房东太太也舍不得赶走这个“全伦敦最糟糕的房客”。福尔摩斯是一个自由自在的顽童,并非某些人眼中的严肃与禁欲的代表。

福尔摩斯绝不是冷漠得没有思想情感的,他也有一套自己的人生哲学。在《血字》中,福尔摩斯说出了不少精彩绝伦的话儿,不但有推理的,也有关乎于生活的思想。他说过:“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这话既是福尔摩斯心细的体现,正因为他的细致观察,才会对容易被其他人忽视的事物加以重视。这话又是福尔摩斯的一种生活观,就好比我们所说的“宰相肚里能撑船”,拥有一股宏大的气迫。当听到媒体对某些人物大事炒作时,他又引用谚语评论道:“笨蛋虽笨,但总会有比他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表达了他对利用媒体宣扬自己的“丰功伟绩”、但实际上作出的努力和贡献不一定比他人多的这种现象的藐视,因此他又尖刻地讽刺道:“在这个世界上,你到底做了些什么,这倒不关紧要。要紧的是,你如何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些什么。”也许抗洪战士辛劳了几天几夜,最后还得留一小部分沙袋让衣着整齐的领导来“收官”,而且这时总会很“巧”地出现一个记者,报道干部如何关心群众、为人民服务。纵观“积极关心女同志”的好领导,我们老百姓是不是心有体会呢?至于那些被宣扬为“想到还有六百万群众没有脱贫就寝食难安”、“想到还有两千万人民没有脱贫就声泪俱下”、结果却被搜出家藏万贯以致蹲了大牢和出逃国外的父母官们,就更无足称道了。福尔摩斯这话有时候还可以反过来说,有时候你还得“能够使人相信你‘没’做了些什么”,或者是办到被人们知道了,人们也会无动于衷,对于这些,我们就心照不宣吧~~

一个有思想、有学问、有哲理的人,这就是福尔摩斯,他的生活是如此的丰富多彩、如此的与众不同。正因为他有优点和缺点,所以他远比后来的侦探来得更加真实。福尔摩斯的形象也比早期的杜班更加活灵活现,杜班的故事其历史意义早已超过了作品本身。

华生的个性也很鲜明,他的个人情感很显著地被表现出来,有时很亲切,有时又让人觉得很任性,他自己喜欢睡懒觉,却责怪房东太太“餐桌上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有预备好”,为此,华生还“一时没有道理地发起火来,立刻按铃,简捷地告诉房东太太,我已准备早餐”。短短的几句话,就把华生任性的一面刻画出来了。

很多人喜欢拿华生和爱伦·坡笔下杜班身边的那个记者“我”作比较,认为柯南道尔在叙述手法上是模仿爱伦·坡,其实不尽然,首先用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看待事物,并非爱伦·坡一人这么写;其二爱伦·坡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作家,人们虽然把他称为“侦探小说之祖”(道尔是“侦探小说之父”),但他的主要成就并不是侦探小说,包括爱伦·坡本人也这么认为,正因为他厌倦了侦探小说的写作思维,才转而写其他类型的小说;其三是评论家们说杜班身边的记者“我”,是用来陪衬杜班的智慧,我不觉得是这样,那个记者与其说是用来作陪衬,不如说是一个见证者,他以记者的眼光去叙述杜班这个奇特的人物,并没有像华生那样以一个长期伙伴的身份去陪衬福尔摩斯,也不像华生那么有特点、并构成一个人物形象。爱伦·坡笔下这几篇以杜班为主角的侦探小说,更多的笔墨是花在杜班如何分析案情上,而没有着重于记者与杜班之间的私人交往,所以他与华生尽管都是“我”,但却有很大的区别。华生不但是一个见证着,更有着自己的思想情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以及对朋友福尔摩斯的各种看法,有时候显得公正客观,有时又显得偏激固执。

还有雷斯垂德,《血字》中他的形象几乎是个反面人物,基本上是充当笑料的角色,不过故事连载久了以后,雷斯垂德警官的形象也有了转变,尤其在《六个拿破仑》一案中,他还与福尔摩斯上演了一场英雄惜英雄的好戏,这可以说柯南道尔在那时,已经不再将雷斯垂德视为一个充当陪衬的小丑。

其实《血字》中还有不少地方与后来不一要,就不一一列举了。其中那个天文知识的争论,我想不必讨论太多,这未必是华生最初时的错误结论,也许那个时候的福尔摩斯就是不太懂得天文。《福尔摩斯》里的故事跨越了几十个年头,谁能说《血字》中并不了解天文的福尔摩斯,到了几年后就不了解了呢?有时候你看一个人对某种知识侃侃而谈,说不定两年前,他还根本就不懂得这些。

福尔摩斯有个性,福尔摩斯的探案也有社会价值。王逢振先生在群众版《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导言中说柯南道尔本人“不是有意识地描写社会现实、提出社会上的道德问题和犯罪问题,他只不过是借用这些问题,创造一种引人入胜的故事罢了……因此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缺乏深刻的、真正的社会意义”。我不能认同这种看法,首先,社会意义是社会赋予的,而不是作者一人说了算,能够纪实社会现象,写出老百姓的心声,得到老百姓的拥戴,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意义。很多我们现在尊奉的所谓经典,作者撰写它们时也不见得多么的雄心壮志,然而它们的影响巨大,它们的价值往往是后世人挖掘出来的。所以王逢振又说:“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艺术技巧,对后来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用华生回忆并直接参与侦探的手法,使人觉得象听故事一样舒适;把行动与知识结合起来,进行逻辑推理,使人感到真实可信;对惊险场景的构思和描写,常常为今天的侦探小说所借鉴”。

柯南道尔虽然是福尔摩斯的创造者,但他不完全能够代表福尔摩斯,他也并不喜欢甚至不重视自己笔下的这位大侦探,他憎恨读者们为《最后一案》中“死去”的福尔摩斯哀悼、却不理会现实中他同一时期去世的父亲。他坚持认为自己的主要成就是在其他方面,包括神学,而不是《福尔摩斯》。柯南道尔有迷信、保守的一面,晚年还到处宣扬鬼怪之说,然而福尔摩斯却不会这样,福尔摩斯还曾在《魔鬼之足》、《吸血鬼》等案件中批判过鬼怪之说是不科学的。柯南道尔本人还歌颂过战争,为南非战争辩护,当然道尔还是同情战争中的受害者的,《四签名》中他就很委婉地描述了英军对印度的殖民掠夺,并且不让福尔摩斯对此发表任何看法。柯南道尔认为自己是为南非战争辩护才会被封爵,不过书里的福尔摩斯却更愿做一个自由的凡人,他拒绝了受封。柯南道尔不但和福尔摩斯不是一码事,即使是华生也与他有大多的区别,尽管华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作者的化身,但显然柯南道尔塑造出了一个拥有比他本人更高的人格标准,他创造了两个比他更伟大、更受老百姓喜爱的人物,因此梅绍武老师说“福尔摩斯早已超越了他的国籍、时代、甚至是他的作者”。我们也许得庆幸,柯南道尔不喜欢福尔摩斯,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百般地宠爱笔下这个人物,不吝啬于让福尔摩斯出错、犯错,让他直率地表明自己的观念、甚至是与柯南道尔相反的观念,因而也让福尔摩斯更加显得有血有肉。被自己的小说人物超越,这是一个作者的悲哀,也是一个作者最大的幸福。

二:福尔摩斯的推理

柯南道尔在现实中也办过一些案子,只是称他作神探,也许有些牵强,他会去办理案子多少带有些偶像色彩的成分。不过,柯南道尔确实是具备一定的侦探知识的,如果他称不上一个优秀的侦探,至少算是一个出色的侦探理论家,就像善于评论足球的人自己未必是个出色的球员一样,道尔在侦探知识这方面所掌握的,远远胜于宅男宅女写出来的密室、孤岛一类的谋杀案,那些小说里的理论,乍一听上去似乎头头是道,但很多时候只是“管理三十六计”一类的忽悠性理论而已,纯属华而不实的美丽泡沫。很多喜欢侦探小说的朋友,会对这些侦探小说感到惊奇,书里的侦探经常能把众嫌疑犯聚集在一块地方,然后突然指出当中的真凶,并作出绝对性的准确推理,把凶手驳得哑口无言。但这些“宅”得可以的出色想像,固然剧情精彩,但并不具备真实性。相比之下柯南道尔在书中所讲述的办案知识,也许在某些人看来“粗糙得令人想睡觉”,但在那个年代却有深远的影响,有些理论甚至比官方的更为先进,《侦探福尔摩斯》里说到,在正式的犯罪教学书未出版前,《福尔摩斯》还一度成为当时伦敦警方的临时犯罪教学书,至今欧美一些警察学校还有“选用福尔摩斯的一些案例作为考题或案例分析的楷模”。世界上第一本犯罪教学书《汉斯罪证调查》曾提到如何使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然而在这本书出版的两年前,《四签名》里头福尔摩斯早已提到了这个理论。《四签名》一案里福尔摩斯还说到“一个人的职业可以影响到他的手形,附有石工、水手、木刻工人、排字工人、织布工人和磨钻石工人的手形插图。这些对于科学的侦探术是有很大的实际意义的。特别是在遇有无名尸体的案件和探索罪犯身分等时都有用处……”,这些在今天看来,已经是每个刑侦人员必需学习的基础知识,就像牛顿的万有引力,现在连小学生都会晓得,然而在那时,人们为了验证这些“简单”的理论,不知花费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我们今天常说《血字的研究》是侦探小说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具有重要的转折意义,然而真正使福尔摩斯成名的是《四签名》和《冒险史》,《血字》的出版命运曾再三遭受冷落,它的价值是等到福尔摩斯成名后才引起人们的重视。

《血字》虽然是早期之作,但未满30岁的柯南道尔也在书中给出了不少经典的推理。首先就是那句“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关于这句话已经被讨论过无数次,我就不想参与讨论了,不过从福尔摩斯的分析看来,他是结合了不少当时的社会背景的,他对华生职业的推论是因人而异、随机应变,而并非适合任何时代、任何社会的死规律。所谓的推理,很多时候毕竟是经验之谈,并非是绝对唯一的铁定答案,犯罪事件总是富于变化的,而没有实践的推理就只是猜测而已,推理本身就带有推论,高明的推理就是比别人分析得更准确一些。但再高明的推理也只能办到相对准确,而不能办到绝对无误,凡事都有例外,有些平时我们认为顺理成章的事儿,可能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就会被否定掉。所以推理最重要的是“合情合理”,能够令人信服,而不是“先知”、“预知”、“神算”。

除了那段对华生曾去过阿富汗的推论,《血字》中还有一段推理让我印象深刻,这来自于对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的调查,福尔摩斯观察完现场后推论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番话搞得大家一头雾水、将信将疑。

离开凶杀现场后,华生询问福尔摩斯如此推论的其中缘由,福尔摩斯回答道:“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听完分析后,之前感到惊奇的华生马上表示:“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柯南道尔很好地在之前作了伏笔,他写福尔摩斯来到现场时提前下了马车,走了一段路,并不急于到尸体躺着的房间,结果发现了脚印和车痕,这才有了上边的结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多么的心细,那些印痕之所以能让他发现到,不在于他“未卜先知”,而在于他的细致。

华生又提问福尔摩斯是如何知道凶手的身高情况的,福尔摩斯对此答道:“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更精彩的,是接下来的这段论述“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 平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确实是这样,人在紧要场合总会无意识地保持自己的平日习惯,在这一时刻,很少有人能够办到再处心积虑地去思考各类细节,此案中的凶手之所以想在墙上写“RACHE”字样,根据他本人的解释,这是“灵机一动……这也许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想法,打算把警察引入起途”,而并非早已规划好的策略,故他没有及时想到弯下腰来改变血字的位置,以达到进一步搅乱警方调查,因此福尔摩斯以血字的高度来推测凶手的大致身高,是很有科学性的。

接着华生又问到凶手的年龄,福尔摩斯回答到:“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大多数老人没有练“太极”,小孩一般也不会干凶杀,所以不出例外的话,这条结论也比较合乎情理。

还有就是凶手的手指甲,福尔摩斯又如此推论:“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凶手要是修剪过指甲的话,他也不会刻意地用指甲去刮墙壁。

福尔摩斯的推理之所以让人觉得高明,是因为他往往不先说破,就像魔术师一样,把秘密隐藏住,可是一旦说破,推理的魔术就会让人倍觉简单。在此时此刻,沉默是金,如果内心有着错误的想法,别人也不会察觉,我们再看后来由福尔摩斯本人叙述的《狮鬃毛》一案,福尔摩斯详细地表述他对整个案件的看法时,我们就会感慨:原来福尔摩斯也和平常人一样。

三:有关《圣徒的故乡》

有些福迷朋友认为《血字的研究》后半部《圣徒的故乡》很枯燥乏味,但在我看来,《圣徒的故乡》是这个故事的又一处精华,也只有学会品赏这一章的人,才能体会整部《血字的研究》的价值所在,《血字》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有着更深刻的内涵——尽管这些未必是作者本人写作时想到的。《福尔摩斯》最有写实色彩的地方在于,故事并不为办案而办案,它同时兼述着犯人背后的故事,而且张伸有度,适时长、适时短。现实中的案件叙述也是这样,一方面讲述办案人员的机智,另一方面也讲述犯罪者的过去和犯案动机。所以《福尔摩斯》的每个故事,都有两个以上的主角。就四大奇案而言,除了《血字》,其他诸如《四签名》的斯冒、《猎犬》的斯台普顿、《恐怖谷》的麦克莫多也是主角级的人物。后边这三个故事,作者也把大量的笔墨花在两个主角身上,其中《猎犬》是最为特殊的一个故事,两个主角都几乎没有正面登场,斯台普顿的戏分基本上是通过他人之口说出,福尔摩斯除了在开头和结尾闪亮一阵,中间就只剩下华生一人在独自叙述,然而我们却可以感受福尔摩斯的存在,所以卡尔评价本作是“故事主宰福尔摩斯,而不是福尔摩斯主宰故事”,没有对手精彩的射门,就不会有守门员同样精彩的扑救。

《圣徒的故乡》是一个背景故事,而不是办案的过程,也许因为减少了福尔摩斯的戏分,所以让一些福迷颇有微词。在这一章柯南道尔更多地把笔墨着重在描绘人情和物情上,不少字句文笔极为优美,让人看了后身临其境,可谓赏心悦目。

我们先来看看这一段:“这里有大雪封盖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昏暗的深谷,也有湍急的河流,在山石嵯峨的峡谷之间奔流;也有无边的荒原,冬天积雪遍地,夏日则呈现出一起灰色的碱地。虽然如此,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不毛、寸草不生、无限凄凉。”都说西方人喜欢描写狭小的场景以突出细枝末节,然而在这里,道尔却从宏大的场景开始新的故事,以短短的几句话,率先点缀出场景的荒凉。如此有气迫的描写,给人一种远望之感,恰似自己站在高高的山顶上,俯视着这片苍凉的大地。

接着,柯南道尔进一步描绘这处地方的荒凉,这一次,他把着重点放在“生命”上:“在这片无望的土地上,人烟绝迹……即使是最勇敢最坚强的人,也巴不得早日走完这片可怕的荒原,重新投身到大草原中去。只有山狗躲躲藏藏地在矮丛林中穿行,巨雕缓慢地在空中翱翔,还有那蠢笨的灰熊,出没在阴沉的峡谷里,寻找食物。它们是荒原里绝无仅有的居客。”这是多么精彩的刻画,一方面是人的稀少,一方面是野生动物的出没,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高尔基曾在写于1901年的短篇巨作《燕子》中称企鹅为“蠢笨的”,然而在10多年前,柯南道尔笔下已经有了一头“蠢笨的灰熊”,道尔称它们和山狗、巨雕等是荒原里的“居客”,很有拟人化的色彩。

讲述了荒原上的生命之后,道尔又把视角对准了景象和声音:“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地方会比布兰卡山脉北麓的景象更为凄凉的了。极目四望,荒原上只见被矮小的槲树林隔断的一片片盐碱地。地平线的尽头,山峦起伏,积雪皑皑,闪烁着点点银光。在这篇土地上既没有生命,也没有和生命有关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飞鸟绝迹,灰暗的大地上不见动静。总之,一起死寂。倾耳静听,在这片广阔荒芜的大地上,毫无声息,只是一起彻底的、令人灰心绝望的死寂。”好一个“极目四望”,仿佛自己就在荒原上一样。这话段后边又连续地强调荒原的死寂,加强读者的印象,试想想,在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有一只秃鹰从天空飞过,发出它的叫声打破这沉静,那会是什么样的景色呢?

在强调了人烟稀少后,道尔又转过头来讲述:“有人说,在这广袤的原野上没有一点和生命有关的东西存在,这种说法也不真实。从布兰卡山脉往下观看,可以看见一条小路,曲曲弯弯地穿过沙漠,消逝在遥远的地平线上。这条小路是经过多少车辆辗轧,经过无数冒险家的践踏而形成的。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到处散布着白森森的东西在日光下闪闪发光,在这片单调的碱地上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堆堆白骨:又大又粗的是牛骨;较小较细的是人骨。在这一千五百英里可怕的商旅道路上,人们是沿着前人倒毙路旁的累累遗骨前进的。”多么惨烈的景象,不必再去讲述这些白骨生前的状况,光是在这段文字当中,就让人感受到了大自然残酷的一面。

残酷的不只大自然,还有人性。《圣徒的故乡》就是在讲述一个关乎于人性爱恨情仇的故事,让人慨叹、让人惋惜、让人悲愤、让人深省。

爱情是浪漫的,生活是现实的。许多闹到最后法庭相见的婚姻,当初未必就不是真诚的。《圣徒的故乡》的主角侯波既是浪漫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侯波坦诚地说道,如果危险只降临于老约翰一人身上的话,那么他在冒这场危险前会“思索再三”,可是因为露西也面临着危险,所以他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安危置之于外,决定帮助父女俩逃离这片是非之地。这段亡命之旅同样是写得惊心动魄、跌荡起伏,笔者在本文中就不多发表自己的见解了。

侯波一点也不做作,他对老约翰是心存敬意的,侯波是个坚韧不拔的人,老约翰更是这样,正是老约翰凭着自己的坚强把露西一手带大的。不过对一个正在热恋中的人来说,会更为重视自己的恋爱对象,这也是人之常情吧。侯波是更重视露西的,但不代表他就不敬爱老约翰,当老约翰和露西都被摩门教徒迫害致死时,他发誓要报仇,并为此奔波了20年——其中的是非,就见仁见智吧。他不但要为死去的恋人报仇,也要为老约翰报仇。只是不知道父女俩看到侯波这20年的遭遇,会有什么样的想法呢?

《圣徒的故乡》是一个爱情悲剧,它比今日许多青春偶像剧深刻的地方在于,它不但讲述了男女之间的恋爱,也讲述了父女之间的亲情,这两种情感都是同样伟大的,而今日许多恋爱剧却只强调爱情至上,同时又让父母靠边站,以致于有了“你死我不独活”这样的“山盟海誓”。笔者对此非常反感,持这种观念的话,那么父母的数十年的亲情又到哪里去了呢?朋友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又到哪里去了呢?比起“你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欣赏“你死了,我更坚强地活着”。

对于侯波追杀仇人长达20年的作法,有的人认为值得,因为他最终为父女俩报了仇,有的人认为不值得,这样只不过是把自己束缚在过去,浪费了自己的一生精力。笔者的看法不同于以上这两种,在此我不多表述自己的观点,就粗略地说一下侯波本人的表现吧。侯波找到仇人后,一方面他恨不得马上就将其杀死,另一方面,他又决定给仇人一个生存的机会,锥伯按照侯波的安排,随机选择了一颗药丸吃下去,侯波则吃掉剩下的一颗,结果锥伯吃下的药丸是有毒的,他就此死于非命,侯波认为这是上天的旨意,可真的是如此吗?上天要有旨意的话,锥伯20年前就应该受到惩罚了。一颗有毒的药丸,不会因为服用它的人品格好坏来发挥它的毒性,凡是服用了的人就会中毒,侯波的话,让笔者感到在他燃烧了20年的复仇火焰深处,也许还有一丝无奈、一丝叹息……

四:宗教批判

《圣徒的故乡》并不止是在讲一个爱情破灭与复仇的故事,它留给人们更多的是思考,让人去疑问悲剧的背后究竟是为什么。正如福尔摩斯在《硬纸盒》一案中提出的疑问:“这一连串的痛苦、暴力、恐惧,究竟是为了什么目的?一定是有某种目的的,否则,我们这个宇宙就是受偶然所支配的了,这是不可想象的。”

纵观《圣徒的故乡》全文,我们会觉得这些灾祸是由宗教引起的。宗教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但它对广大人士又是陌生的。“喂,这个地方也是上帝造的吗?”这是小女孩露西指着那片荒凉的沙漠对老约翰提出的疑问,这真是一个带有讽刺性同时又令人深省的问题,也开启了读者对宗教的第一步思索。宗教确实有太多的地方很需要人们去客观地看待了。

柯南道尔是个典型的思想矛盾者,他在书中展现出来的宗教观,与他现实中持有的宗教观并不一致,尤其到了晚年,柯南道尔还公开宣扬各种鬼怪之说、大搞巫术和招魂,对宗教的看法也进一步地灵异化。也许正如《侦探福尔摩斯》一书中所说的,柯南道尔如果不是那般地坚信唯灵论,那么他就很难在数次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求得精神安慰。

(答案超过10000字,所以,有删减的)

夏洛克喜欢艾琳在片中夏洛克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把工作当成爱人,并且还认为外物不能左右他,他讨厌一切情感,但是却有一个细节反映出他对艾琳是有情感的,夏洛克偷偷的把艾琳的照片放到了怀表中,而且当夏洛克遇到极为棘手的案件想不明白的时候,脑海里的记忆就有艾琳的身影。

在《神探夏洛克》这部剧中其实很少讲夏洛克的感情经历,但是观众对夏洛克的感情却非常感兴趣。在夏洛克片中有许多人物都得到了观众的关注与喜爱,有约翰、茉莉、莫里亚蒂还有就是艾琳。

当夏洛克处于濒死的边缘,记忆中又出现了艾琳的身姿。在《神探夏洛克》第四部中,夏洛克生日的这天,手机响起了熟悉的声音,约翰听到了就让他回复艾琳,可见艾琳对夏洛克也是情根深重。夏洛克不止一次的提起,艾琳是个极为特别的女人。

夏洛克不仅喜欢艾琳,还将艾琳视为极为尊重的女性。艾琳改变了他对女性的看法,艾琳是打败夏洛克的四个人中唯一的一个女性,因此她的智慧与才气得到了夏洛克由衷的钦佩。艾琳本是一位女低音歌唱家,曾经在意大利歌剧院工作,她是歌剧院的首席女歌手,后来退出歌剧舞台。

福尔摩斯的存在性推论

推论——存在:

福尔摩斯的原型,据道尔自己在《真实的福尔摩斯中叙述,是根据他的医学院导师Dr Bell(也就是中国通常翻译的贝尔教授)而来。但是,就是贝尔本人似乎不喜欢这样的说法。我个人也觉得这是道尔在那位真实原型的要求下误导读者。

我觉得歇洛克很可能真实存在于伦敦。当然,这位侦探先生不叫福尔摩斯也不住在贝克街221B,但他大概是道尔爵士的朋友,而且也和歇洛克做类似的“咨询侦探”工作。也就是说,我认为福尔摩斯是来自于真人原型的。他的个性大概不会像福尔摩斯那么鲜明,他的演绎法大概也不会每次都管用,但这个伦敦的天才侦探是存在的。歇洛克最重要的几个案件-四签名,巴斯克威尔的猎犬,血字的研究和冒险史中大部分的案件可能都是这位真实侦探的办案记录。而归来记和新探案中的案件大概有一半以上是柯南道尔虚构的。特别是到了新探案后期的案件,可能都是道尔编造的。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这位真实的侦探去世了,或者他真的像歇洛克后来一样隐退了。而当时柯南道尔和报社签了合同进行连载,不可能中途停笔,所以不得不编造。而冒险史和归来记中少数看上去很糟糕的故事,大概也是因为当时没有好的案件可以写而编造的。

关于这个理论的直接证据的确没有。但是,近年来有许多美国研究者把美国一位也姓福尔摩斯的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和大师联系在一起。说他和大师可能是堂兄弟之类。

温森特•斯塔瑞特在他的著名福尔摩斯研究《福尔摩斯的私生活》中也提到他曾经在伦敦图书馆里找到作者为亨利•华生的医学著作。这与其说是华生那位酗酒的哥哥的作品,不如说华生在纪录福尔摩斯案件的时候使用了约翰(John)这个假名。

另外,特列福尔•豪尔在他的福尔摩斯的大学与学院“Sherlock Holmes's University and College”中居然在相应年份的剑桥三一学院学生名单中查到R•马斯各雷夫(R Musgrave),这很可能就是福尔摩斯大学同学,马斯格雷夫礼典的委托人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

这些似是而非的间接证据,都有不少漏洞。福尔摩斯、华生、马斯格雷夫等等作品中使用的名字,都是很常见的姓氏,同名同姓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华生在很多情况下为了照顾到委托人的隐私,又不得不更名改姓。就是在他据实而书的时候,我们也不能完全依赖他那往往含混不清的记性。所以,我们若是像原旨主义者一样相信道尔原著的每一句话,很快就会陷入自相矛盾的境地。这也为福尔摩斯研究增加了很多困难和乐趣。分辨哪些是华生的笔误(或者故意隐瞒),哪些是可以引导我们探知真相的证据,恰恰是福学最具挑战的部分。

有趣的是,很多福尔摩斯研究者,包括著名的希德尼•罗伯特爵士,和全注释版福尔摩斯的作者威廉•巴瑞格德,温森特•斯塔瑞特和我最喜欢的,特列福尔•豪尔, 在作品开篇,能够理智地意识到自己在研究一个公认的虚构人物。但是,到了作品末尾,都不由自主地把大师当成一个存在的历史人物。这大概是所有福学研究者心中共同的希望吧。

推论——不存在:

我的朋友并不认为福尔摩斯真实存在,但是他认为案件是存在的。身为医生的柯南道尔可能经常以法医的身份协助警方办案,对后者的很多手法都不甚苟同,而在他提出自己的看法时,恐怕时常遭到警官的嘲笑和忽略。所以他把当时警方放弃的疑案攒了一些,用自己提出的所谓演绎法进行分析给出自己的结论。为此,他虚构了一个“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助手华生,并把这些换过地名人名的案件寄给报社发表。这种说法就可以解释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不时流露的对警察的嘲笑。在《血字的研究》收到好评之后,他开始连载。在积攒的案件用完之后,他不得不编造案件。之所以如此推测是因为福尔摩斯故事里的情节有时候太过巧合,缺乏生活中的随机性。所以很有可能是柯南道尔借用当时的案件,自己加入情节改造而成。

福尔摩斯为何如此地真实?

大多数人在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都会相信历史上真的存在过这个人物。在此,我们不去判断这个观点是否正确,而是分析读者为何会产生这种观点。

首先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写方式。该书多部分都是摘自华生的回忆录,每部分(案件)之间的联系不是很连贯,密切;在书中我们能发现,华生随着对福尔摩斯的认识的加深与福尔摩斯因时间的推移,性格微小的改变而看法有些少出入,但又并没有刻意用语言表达出来,一切都是很自然;有些案件是没有结果的;有些案件的内容一笔带过,没有详细交待,原因是案中涉及敏感人物或社会舆论等;案件记载的方式是在平常的视角来叙述的。这些都使故事摆脱了特意、戏剧性的嫌疑。

另外是福尔摩斯人物性格形象、生动、饱满。很多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的才能与德行等,也有些伟人是因为有魅力而伟大。对福尔摩斯而言,是两者皆有。福尔摩斯的才能就不用多列举已是众所周知的,而他的魅力源于他人物形象的真实。福尔摩斯表面上似乎是没有情感的,然而是他自己在抑制自己的情感。他的人格在伟大之处也显出一些小瑕疵,比如孤傲;说话时的嘲讽口气;无聊时发牢骚;抑郁等。但瑕不掩瑜,反而因这些小毛病更使人物形象逼真。就如赫拉克利特所说:“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福尔摩斯很神奇,可也有出错的时候。在《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中,他曾对华生说:“华生,如果你是位诚实的人,你就应当把这件事也记录下来,作为我无往不胜的反证吧。”福尔摩斯的言谈贴近日常生活,少有戏剧性的做作,但又不失其机智诙谐。例如他说过:“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同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些现象在无形中塑造出了福尔摩斯的魅力,在有魅力的同时也更变得真实。

对于福尔摩斯的性格分析应从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对于自己的事业,福尔摩斯有满腔热情,同时,在无事可做时他也总是萎靡不振。还常常借助毒品消磨时光。“过来,看看窗外,沿着街道,擦着褐色屋顶,有黄雾在滚滚而过,难道还有比这更无聊更愁惨的吗?医生,你想一想,有力无处使是一种多么难受得滋味啊。”(《四签名》)虽以侦探行业为生,福尔摩斯却对金钱不是很感兴趣。他处理案件只有一个终极目的---伸张正义。“华生,一想到有莫里阿蒂教授这样的人在伦敦街头肆无忌惮地作恶,我没法安心。”这是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对华生说的话,简短却清楚地表明了他一向正义的作风。正是由于他对于自己事业的热爱,在有奇特案件的时候,他的精力总是好的惊人,眼睛闪着欣喜地光芒,精神焕发沉醉于研究犯罪。用洞悉一切的观察力寻找线索,试图打开被警察认为毫无头绪而放弃的谜团。当他沉迷于自己的推理中的时候,常常表现出冷漠的神情,对人爱理不理,如果有人打断他的思路他会毫不客气大发脾气。所有的热情都来自于他对消除罪恶伸张正义的责任感。“既然我们已经把握住了未来,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九可以宽容一点。我并不代表官方,所以只要正义得到伸张,我就没有理由把我知道的一切都讲出去……”这是福尔摩斯在《修道院公学》中对霍尔德尼斯公爵所说的话,在福尔摩斯眼中,没有什么会比伸张正义来的更有价值。 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个很奇特的人物,他性情冷漠沉稳,头脑冷静理性,刻板,沉着完全容不下情感,但对于华生,他却有特殊的感情。华生是福尔摩斯最初的合租人,也是道尔安排的叙述者,读者从华生这位虚拟人物的口中了解福尔摩斯的一切。华生是一位医生,但是更像是福尔摩斯的助手,他与福尔摩斯一同经历了很多不同寻常的案件。最初相处就使华生对福尔摩斯的职业产生了强烈的好奇,而福尔摩斯也并不排斥华生加入他的生活和工作。他常让华生把到手的资料,线索从头给他讲述一遍,帮助他更好的梳理思路。“这是邮差刚刚送过来的迷你大声念念看。”(《波希米亚丑闻案》)对于华生的陪伴,福尔摩斯总是很高兴,“看来我得告辞了,福尔摩斯。”“哪的话,华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你这个助手在这儿,我将不知如何是好。这个案子很有趣,错过它那就太可惜了。”“可是你的委托人-----”“不用理他。我需要你的帮助,也许他也如此……”“‘你可以称呼我冯 克拉姆伯爵。我市波希米亚贵族。我想你的这位朋友,是令人尊重而且谨慎的人,我应该放心把很重要的事托付给他。如果不是这样,我希望单独地跟你谈。’我起身准备离开,可是福尔摩斯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原来的扶手椅里。‘谈就一起谈,否则就不用谈了。’”(《波希米亚丑闻案》)大多时候,福尔摩斯是需要华生的参与的,当然,这最主要是因为道尔需要一个叙述者。而在福尔摩斯眼中,华生无疑是很不错的助手。华生发自内心的赞美福尔摩斯很受用,面对华生的称赞,他总是得意洋洋。“我不禁由衷地赞叹道:‘太精彩了!’‘这很平常。’福尔摩斯说,但从他的神情看得出,他颇感自豪,因为我表现出了对他的钦佩。”(《花园街惨案》) 同样是情感,对于爱情,福尔摩斯却根本没有兴趣。对于女人的聪明机智他总是不屑一顾,大加嘲笑。“感情会影响理智的。一个我一生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曾经为了获取保险金而毒死了三个孩子,结果被判死刑;可是我认识的一个最讨人嫌的男子,却是一位十分慷慨的人,为救助伦敦的贫民而捐出了25万英镑。”“…我只是觉得爱情是心中的一种情感,和我断案时冷静思考的理性是不相容的,为了我的判断力不被影响,这辈子我都不会结婚的。”(《四签名》)而改变福尔摩斯对女人的看法的是艾琳 艾德勒,这个他总是给与“那位女人”这样的敬称。在他看来,只要有她在场,其他女人便会黯然失色。他不懂得含情脉脉,讲话总是用讥嘲的语气。道尔把福尔摩斯刻画成这样的人,或许和他自身有关。 如果说福尔摩斯是一个没有任何情感可言,只是一味工作的机器的话,也有失公平。福尔摩斯对伦敦社会治安,对贫苦人民是有极深厚的情感的。他经常出入贫民窟,几乎熟悉伦敦每一条街道,对于每一件案子都熟记于心。他又自己的资料库,为了更利于工作,他按一定规律整理了伦敦社会人物的所有资料。对于社会安全问题,他总是机警过人,责任感极重,憎恨罪恶。对于来找他解决困难得人,他从不易贫富贵贱分等,善良的穷人他总是不计较回报给与帮助,而对于爱装腔作势的上流社会的人,他则是毫不客气。“‘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谁要是能告诉您您的儿子在哪里,就可以得到5000英镑。’‘一点也没错。’‘如果能说出扣押 您儿子的人的名字,另外还有1000英镑。’‘没错。’我的朋友带着贪婪的神情,搓着他那双干瘦的手。他这样子让我很吃惊,因为我知道他一向索费很低。他说:‘我好像看见您的支票本就在桌上。请您给我开张6000英镑的支票。最好您再背签一下。我的代理银行是城乡银行牛津街分行。’……”“公爵瘫坐在椅子上。‘那么你要控告谁呢?’‘我要控告的人就是您,’他说。‘公爵,麻烦您开支票吧。’”(《修道院公学》) 福尔摩斯素来沉默寡言,使人觉得他不近人情,性格冷漠,既不近女色,又不喜交友,而且对家人讳莫如深。但他坚信,他的性格是遗传于他的祖母,法国画家维纳的姐姐。他对于哥哥迈克罗夫的感情却是很深的,其中包含着钦佩和信任。在他眼里,哥哥的观察能力要比他强,在福尔摩斯生死攸关的时刻,他信任的人也只有迈克罗夫。《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华生躲避莫里阿蒂的追杀时,为他赶车的人正是他的哥哥迈克罗夫。“你认出车夫是谁了吗?”“没认出来。”“是我哥哥迈克罗夫。在这种时候,不信任外人无疑是极为明智的……” 就福尔摩斯队警察同僚的态度来看,他是不可能成为他眼中这些蠢蛋的朋友的。对警察格莱森和雷斯德他给与这样的评价:“格莱森是苏格兰场中数一数二的干练人物。他和雷斯德堪称是那些笨蛋中的顶尖级人物。”福尔摩斯会借助警察搜集的证据为自己的结论做支撑,他从不怀疑自己的能力,总是充满自信,甚至在不了解他的人看来是在吹嘘自己。而事实是福尔摩斯的确称得上是专家。但他不在乎名利,从不与警察争功。“如果格莱森或者琼斯碰到难事来向我请教的时候,作为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我以专家的身分审查材料,同时提供我的意见。可是我并不居功自傲,报上也没有我的名字…” 对 福尔摩斯性格 的分析,离不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充斥整本书的福尔摩斯总的说来是一个对生活懒散,对事业热忱的人,只对对侦破案件有帮助的学科感兴趣且到了精通的程度。不在乎自己的健康,为了工作不知疲倦。同时,他像一个侠客一样,惩恶扬善,忌恶如仇。冷漠的性格又使他朋友甚少,且对爱情毫无憧憬。成熟沉稳的福尔摩斯虽被道尔刻画的很神奇,却也不乏缺憾,他有时很骄傲,甚至可以说是自以为是,也喜欢听到华生由衷地赞赏,而且有时也会犯错。正是这些缺点,使得福尔摩斯成了更为鲜活的人物。成了无数侦探小说迷心中的终极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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