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纠纷是带有私密性质的纠纷,也不是法律的调整范围,除非涉及到离婚、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如果纯粹是情感纠纷,可以找双方共同认识、信任、具有一定威望的人来调解,比如朋友、父母、老娘舅之类的。如果不怕曝光,也可以寻求媒体的相关栏目来介入调解,比如《钱塘老娘舅》等
工作人员通过与当事人的真诚沟通,挖掘出矛盾纠纷的原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及时抚平了女方的情绪。两个孩子也来到法庭,要求母亲回家陪他们,而男方则表示要换个离家近的工作,帮助照顾家庭。经过一番劝说,最终女方决定跟随丈夫回家,避免了与法院的暂时冲突,一家四口又恢复了平静幸福的生活。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机制,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大孤山法庭的案件大多来自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很多邻居、夫妻之间的矛盾往往只是 "不争馒头争口气",一时急得法院团团转,通过运用好调解手段会使矛盾纠纷得到更高效、快速的解决。
伊通法院大孤山法庭专门设立了接待调解员,在立案前进行初步调解。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矛盾,在立案前就可以通过调解解决问题。这不仅减少了老百姓打官司的累,也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社会矛盾。调解,就是为解决纠纷而存在的一种制度,将调解时间延长到庭审前甚至立案前,使得许多从前来备案的案件都能及时得到解决,即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不仅维系了当事人之间的感情,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上述规定,任何一方要求离婚的,在向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有关部门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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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发生在身边真实的案例。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网格的专职网格员池进静日前成功劝解了一对坚持要办离婚手续的夫妇。由于机缘巧合,网格员接到熟人电话,告知有一对夫妇闹矛盾准备要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刚接触这样的案子有点措手不及,还好之前她考过社工证,学习了一些社会个案分析的专业知识,所以心里有底,立马着手准备接案。首先做了个简单的评估,初步评估服务对象的问题,了解他们吵架闹矛盾的原因。网格员立即把他们请到调解室,慢慢交谈。据了解,事情原委是这样的:男主人公陈某,系工业区一家礼品小作坊的老板,平常在店里店外忙着礼品加工业务的事,很少插管他爱人平常朋友聚会的事情。直到昨天晚上她们同学聚餐很晚了没回家,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着实让他很生气,甚至在怀疑他爱人的不忠!尽管他爱人一直强调解释自己和同学之间只是简单的聚会,但他已经不再相信她,或者说已经对她失望透顶了。从她对家庭的极不负责任,只管自己的开心快乐,很少把心思放在家庭上和孩子的教育上。而且每次吵架的缘由都是她出去跟朋友聚会,已经不止一次因为这个吵架了。上次要去民政局离婚时,女方一直求和认错,保证不会有下次了,才原谅了她。现在接二连三又犯同样的错误,还经常去打麻将,已经忍无可忍了,这次铁定要离了!男方的态度是如此的坚决,再劝也是于事无补,这让网格员很犯难,只好想办法再拖延时间不让他们去民政局。这边看女方原先很沉默不语,见网格员介入了后,态度变缓和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事态的严重,开始在承认错误,而且一直在保证,以后断绝与那帮朋友及同学的联系。网格员见女方如此求和认错态度,男方逐渐冷静下来,此时感觉解决问题的机会来了,大打感情牌,帮忙助推说女方真心悔过了,舍不得这段感情的,毕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当时他六岁大的儿子一起跟过来的,一直以他儿子为契机转移注意力,夸他儿子多可爱,多么懂事!一个多么温馨有爱的一个家庭,不能因为自己的冲动和意气用事而拆散了原本幸福和融的家庭。而且这个时候她女儿念初三,正是关键期,现在这个时候闹离婚,对孩子学习成绩影响是很大的,更是不利于两个孩子的成长历程。经过一番利害分析,男方渐渐变沉默了,态度开始缓和。网格员趁机说,是夫妻都会吵架的,大家心里疙瘩说开了就没事了。男方爱面子,不肯妥协,口头上强调如果还有下次怎么办?以后还那样不管不顾家庭又怎么办?网格员笑笑说,这个好办,那就让女方回家认真地写一次保证书,两个孩子也署名当见证人,共同监督她,为了幸福的生活,大家一起努力!男方终于答应,重归于好,一家人手拉手回去了!这次特别有意义的家庭个案终于得以顺利结案,网格员变身的“婚姻调解员”,或者说当个小小的“情感专家”顿时觉得成就感十足!
当今社会,众多因素影响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这种现象促使单亲家庭越来越多,教育问题日趋严重,不利于社会正常化发展。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善,除了政府职能部门出台政策法规加以约束外,还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献计献策,去改变这个不良现象。这看似任重道远的事情,也促使我们网格员以后要努力练好“内功”学做多面手,碰到类似这样的矛盾,都能随心应手化解了!
常用的调解方法有:
1、要以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
2、要善于适用法律条文、政策规定和优良的传统教育当事人,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道德观念。
3、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
4、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
5、要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
6、要善于把说服劝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7、要善于抓典型人、典型事,解决一件,教育一片。
8、要善于适时回访,巩固调解成果。
9、凡是涉及两个单位群众之间发生的纠纷,调解组织必须共同协商解决。
10、要善于总结经验,推广经验。
调解人员应遵守的纪律有哪些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员的职责如下:
1、受理纠纷
是纠纷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现纠纷后主动调解,上级部门交办调解。受理纠纷后,如发现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或者当事人表示异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有关部门解决。
2、调解前的准备工作
受理纠纷后,要向当事人、知情人和周围群众、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掌握纠纷情况、弄清纠纷性质,拟定调解方案。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使得当事人在知道“利害得失”的情况下接受调解。如果当事人能互谅互让,调解人员应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人员应当提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建议性解决方案,使他们经过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劳动争议调解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着重调解原则
该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运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主要包括基层调解机构应当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而且仲裁机构在裁决前、审判机构在判决前,对适于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进入下面的处理环节。
2、合法、公正、及时处理原则
合法,即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并遵循法定程序;公正,即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袒其中任何一方;及时,即受理案件后,尽快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并在此基础上尽快调解、裁决或判决,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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