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与情感作文

理智与情感作文,第1张

理智与情感作文1

简·奥斯汀以反讽刺的手法写了她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但写作技巧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人物个性描述的都非常真实细腻,让人由衷地感叹简·奥斯汀对人性的洞察。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揭露当时英国资本主义社会,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一种风俗,重门第而不顾儿女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如同书名展现的那样,整个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

玛丽安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约翰·达什伍德夫妇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威洛比是感情上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简·奥斯汀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物加以赞扬,尽管对哪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极度鄙视的态度。简·奥斯汀最赞赏的是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也阐述了简·奥斯汀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即不能没有感情,也不能过于理智。故事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士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选择伴侣的自由。这在当时的英国,应该是一种叛逆的行为。

理智与情感好比一把双刃剑,坚持理智,可能会伤了情感,照顾情感,可能又失去理智。能很理智地处理情感,能在情感的一定范围内保持理智,当然最好,这是运用这把双刃剑的最好方式。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面临着取舍时,你是理智多于情感呢?还是情感多于理智?或是像威洛比先生哪样,表面上很有情感内心却很自私自利。所以,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驾御自己的理智与情感,而不是被它所奴役。

理智与情感作文2

记得第一次看《理智与情感》的时候,大概还是初中,好喜欢那个活泼泼的妹妹,或许是那时候的凯特渗透了一股子古典纯真的美丽,实在是太过动人。很清晰地记得,玛丽安说,我读的书越多,越不可能遇到真正的爱情。然后就想起布兰登上校跟着歌声走进来,看到钢琴前的玛丽安,阳光撒在脸上,光晕一地,那真是如画一般,入情入景。

所以那个时候选择了朝气的玛丽安去喜欢。仿佛你低眉就有人猜想你是浅笑或是低泣,仿佛你欢笑就能给整个屋子带来阳光,仿佛你端坐在那里任旋律从指尖汩汩流出而所有人都安静地淌在你的音符里沉醉,仿佛你可以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因为任何外界而磨灭自己的棱角,仿佛因了青春有了朝气洋溢了才华飞扬了俏皮就可以任性地让全世界都可以绕着你转。

然而那个玛丽安只在不懂事的年纪里焕发着她的光芒。所以时隔多年,看到BBC重新翻拍的三集版《理智与情感》时,我分明地将更多的喜爱给了玛丽安的姐姐,那个曾经在我的世界里沉默着的埃莉诺。没有那样环绕的光芒,没有那么俊俏的脸庞,只是安静地为你分忧,然后忍着自己的悲伤,依然撑起你的希望。

同样的出身背景、成长经历,然而她们于我就像是成长的两个阶段,尽管她们的差异其实只是静态的性格问题。埃莉诺那样的人在一个人的初期应该很少见吧,隐忍而克制,善解人意。更多的我们都只是玛丽安。我原来以为最光鲜美好不可企及的事物其实只是我们生命某个阶段的常态,而终将被扼杀。

那个单纯到任性的玛丽安最后还是心甘情愿地安静在她曾经不屑一顾的人身边。而我不再迷恋自己为她披上的光晕,理智大于情感,成长真的是一种妥协。而这种妥协,我却不想否定,就如这篇博文并不是为了纪念每个人都曾经是的玛丽安。我不再那样依恋张狂的任性。

最近只是途经别人的故事,打破曾经引为宿命的大概不只是冲动。宿命都没有了,无处安身,那不是最好的避难所么?突如其来的`截然而止让人并不好受。在我这样罗嗦完了理智与情感的PK之后,我还是笑自己,或许我才是最幼稚的那一个。

理智与情感作文3

《理智与情感》这本书是英国文学史上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简奥斯丁的成名作之一,也是她的处女作。

《理智与情感》围绕两位女主人曲折的感情经历展开描写,以及她们复杂的婚事风波为主线,突出了理智与情感的幽默对比。姐姐埃莉诺善于用理智来控制情感,妹妹玛丽安的感情却毫无节制,因此面对爱情时,她们作出了不同的反映——奥斯丁以其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展现了英国乡绅的日常生活和英国乡村的田园风光。品读她的作品,会使人有一种在放松状态下的闲适,恬静的感觉。对于我来说,这实在是很难得的。因为种种因素,我很少能够将外国长篇小说一气呵成的读下去,但是这一部作品却办到了,我实在很感谢作者及她的不朽着作,让我受到了熏陶,陶冶了情操,提升了欣赏水准——因为对这部小说的特殊感情,我特意查找了它的相关信息。《理智与情感》这部小说曾被改编成**并且是由华人导演李安执导的第一部英语影片。该片获得了极高的评价。荣获了包括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柏林**节金熊奖,金球奖最佳影片,最佳编剧等多个奖项。

这部小说不只是我们休闲时消遣的上选,而且能够给予我们在理智与情感两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上找到平衡点的启发。

理智与情感作文4

这本书是简·奥斯丁的。我非常喜欢她的另一本书《傲慢与偏见》。我觉得她的书的情节跌宕起伏,让我似乎读了一点就再也放不下了。一看到她的这本《理智与情感》就不放下了正在读的《包法利夫人》。还好,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本《理智与情感》似乎带给我太多的意外了。我从没想过,小说的剧情还可以是样子的。当然,我更喜欢作者本人。知道吗?从这本书里我所感悟到,或是学到的格言: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吗?

这本书讲述的是理智的姐姐和感性的妹妹。妹妹在爱情上受到了无限量打击,随后,终于明白了,理智是要的。最后,都找到了爱,所爱的人。过上了美满的生活。与许多当时英国的小说不同,都在用悲惨的结局去抨击当时社会的险恶的时候,简·奥斯丁去却塑造了圆满而让人向往的结局。当然,就这,在看完人的小说的时候,你会觉得,当时社会的肮脏与腐朽,甚至,你会怀疑,世界上真的有最圣洁无私的爱情的。可是,当你看完简·奥斯丁的作品之后,你的那种消极心态,就会被作者的魔法赶跑了。

我相信,作者同一样。不愿去承认,也不愿用黑色幽默去讽刺爱情。她试着用良知和美好的结局来唤醒人们的渴望,来教导,要善良。要相信,爱情真的。

首先,我们说:

感性:就是站在感情,思想的基础上对待事物。

理性:就是站在理智,逻辑的基础上对待事物。

其次:

一般男人的话相对就理性点,女人的话一般就比较感性点。

当然,每个人的处世方法,对待事物的角度不同,就分出了有人比较理性,有人比较感性。

其实最完美的状态,就是感性与理性并重。但实际上比如面对法律,就要非常或者绝对理性;而对待爱情,就是要感性一点。

个人认为,感性与理性虽然有的时候比较冲突点,但是绝对不能完全的感性或完全的理性,那都属于性格的缺陷。我们只需要在该感性的时候感性点,该理性的时候理性一点就好,也就不存在改正不改正的问题了。

您觉得我说的够不够明白呢?

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01

冬天的雪,纷纷扬扬的下着,那厚厚的雪将若兰庄园,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这无情的雪,仿佛阻碍了人们的脚步,整个村庄都显得静悄悄的,庄园的主人亨达什伍德先生躺在床上,他消瘦苍白的脸上己被病魔折磨的变了形,他痛苦的呻吟着,妻子双手紧握着他手,三个可爱女儿脸上挂满了泪水和悲伤,他将儿子叫到跟前,断断续续的叮嘱着他走后一定要照顾好继母和三个妹妹,约翰满口答应了,那天傍晚亨利走了,在亲人的眼泪中,告别了这个世界。

生活还要继续,丧事刚刚办完,若兰庄园又多了一户人家,约翰和妻子也搬进了若兰庄园,约翰的妻子范妮,狭隘自私是一个特别看重金钱的女人说话刻薄,她以主人的身份出现在庄园里,她对婆婆和三个小姑子,没有一点怜悯之心,且说话刻薄,语气中总是流露着含沙射影,这让婆婆很不爽,好在她的大女儿埃莉诺,总是苦苦的劝母亲,不要和哥嫂闹翻,总算是相安无事。

范妮有个弟弟叫爱德华,自从姐姐搬进了诺兰庄园,他就成了姐姐家的常客,在频繁的接触中,埃莉诺发现,爱德华和嫂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他正直善良,人品出众,知识渊博,酷爱读书,情趣风雅而纯洁,爱德华也被艾莉诺的美貌而吸引,在这静静的山谷中,爱德华总能看到,艾莉诺将四季美景留在画版上,他从心底爱上了这位博学多才的姑娘,更重要的是她心地善良,性格温柔,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酷爱读书,两个人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而这些举动,怎么能瞒过范妮的双眼呢?

她怎么容忍弟弟娶取一个一贫如洗的姑娘,她抓住机会就开始奚落母女三人,说自己的弟弟前途无量,母亲准备给弟弟找门贵亲,哪个姑娘要是勾引自己的弟弟,绝对没有好下场,这种话一天也不知重复多少遍,听的母女三人如坐针尖,他们再也不想过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他们决定离开诺兰庄园。

02

很快他们找到了一个新的住处,他们整理好自己的物品,雇了一辆马车,也许有太多的不舍,他们要离开这座从小生长的地方,心里五味杂陈,一路上都默默无语,忧心忡忡,未来的生活是那么的渺茫无助,只有车夫的吆喝声,马车的铃铛声,在耳边回响,经过几天长途跋涉,她们终于到了终点站,一下车,他们的心情豁然开朗,被眼前的美景而震撼,郁郁葱葱的树林,山谷里泉水叮咚响,绿色的草宛如一块绿色的地毯,那些不知名红色**的小花,争奇斗艳的开着,这就是巴顿山谷。

在群山环绕之中,那红色的小砖房在绿树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精致漂亮,对于这个新家,母亲显得格外的兴奋,没想到这么低廉的价格仅能租上这么漂亮的房子,母亲对未来充满着信心。

巴顿庄园的主人是约翰米德尔顿爵士,他四十来岁,是个热爱生活的人,他热情好客,和三位**还是远房的亲戚,应该称为表侄女,他一再诚恳的表示,在没有安顿好房子之前,一日三餐可以到他家里去用餐,并送来一筐水果,每天及时的送来当天的报纸。

很快,他们又认识了约翰爵士太太,她大约二十六七岁的样子,长的非常漂亮,身材也迷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她对人冷冷清清,不善言谈。

约翰爵士是一个非常爱热闹的人,每一个星期他都会举办一次家庭宴会,夏天喜欢在野外举行聚餐,冬天闲暇时,家里会举办不计其数的舞会,三位**的到来,让他很高兴,三位表侄女年轻漂亮,知书达理并且二侄女能歌善舞,博得众人的喝彩。

在聚会中,他们认识了约翰爵士的岳母詹宁斯太太,他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女人,丈夫死后给她留下了一大笔遗产,两个女儿已经出嫁了,说话直来直去,从来不遮遮掩掩,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业余时间总喜欢给年轻人牵线搭桥,成为这里远近闻名的红娘。

在这次聚会中,还有约翰爵士的朋友布兰登上校,他不声不响一本正经,已经年过35岁,是一名典型的凤凰男,此时的他完全被琴声所吸引,她看着眼前的这位姑娘,让他想起了自己初恋的姑娘,这位姑娘和自己初恋的姑娘的模样简直太像了,就连弹钢琴的姿势也极为相似,布兰登上校样听得非外投入。

每一次举办舞会,詹尼斯斯太太就发现,布兰登上校喜欢邀请玛丽安做舞伴,不久他就断然的宣布,布兰登上校爱上了玛丽安,这可是天设良缘,男的有钱女的漂亮。

玛丽安觉得莫名其妙,在她的眼里,布兰登上校太老了,都可以做她的父亲,她才17岁,简直是太荒唐了,他对布兰登上校一点感觉都没有,詹尼斯太太简直就是乱点鸳鸯谱。

《理智与情感》虽是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但写作技巧已经相当熟练。故事中的每一个情节,经作者的巧妙构思,表面的因果关系与隐藏在幕后的本质缘故均自然合理。女主人公根据表面现象产生合情合理的推测和判断,细心的读者虽然不时产生种种疑惑,但思绪会自然而然随着好的观察而发展,等着最后结果出现时,与表面现象截然不同,造成了出乎意料的喜剧效果。如果反过来重读一遍,会发现导致必然结果的因素早见于字里行间。

小说的情节围绕着两位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小说中的女主角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在当时的英国,这几乎无异于反抗的呐喊。

如同书名里所体现的那样,故事集中表现了“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冲突。以玛丽安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不足而感情有余;以约翰•达什伍德夫妇为代表的人物是理智有余而感情不足;而以威洛比为代表的人物在感情上又是十分虚伪,表面上似乎很有情感,实际上却冷漠无情,自私透顶。作者在故事里对珍重感情的人报以赞扬,尽管对这些人在理智上的欠缺也不时加以讽刺,然而对缺少感情仅有理智或是在感情上虚伪的人,却表现出了鄙夷的态度。作者最终赞赏的是女主人公埃莉诺,因为她即重感情又有理智。这里表现了作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想,即是人不能没有感情,但感情应受理智的制约。

理智与情感告诉我们的道理:在思考问题时要理智与情感相结合

理智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ǐ zhì,意思是一个人用以认识、理解、思考和决断的能力。巴金的《家》中说到:“你的理智可以征服感情,我的理智则常被感情征服。”

理智对于大众而言是非常熟悉的,也是在此过程之中能够体现出人的内在品质,同时受到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理智是典型的褒义词,但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进行分析,其实是中性的词汇,没有明确的褒贬性意义的体现。

性格的理智特征是指个体在认知环节中体现出来的长期心理状态。在‘纯’的感知心理活动过程中,能够按照思维的深度进行有目的的探讨和分析,是属于主动型的心理活动,当然也会存在着相应的被动型心理活动的形式,在此过程之中能够让感知的信息通过内在的思维体系进行快速的转变,所以,它是心理活动的较高形式的体现。

理智性特征的褒义层面体现在当事人具备很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社会道德感,此时表现出来的理智性行为和平时所说的理智相对应,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将会表现出固执的层面,会对生活产生一定的阻碍和影响。

理智即是判断力。

情感即是影响力。

当需要你判断一个事务对错,正反之时,就要理性的去做分析。不可感情用事。

而当你面对着人性的一面时,则不能过份的理智与冷静。太过冷酷,往往会让你背负不该有的痛苦。

综上,理智的判断你面对的难题。用感情去感化你想感化的人。

就这样。理解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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