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的中对晴雯极度赞誉,而晴雯素来也被当做“放抗封建社会、封建主子压迫”的奴婢的象征。
个人认为,晴雯性格真诚,却并非是一个反抗封建社会的奴婢。事实上她对自己奴婢的身份非常的理所当然。只是直率而已。
写过一个晴雯人物形象的分析,给你看看。
脂砚斋有一句评论说,“晴为黛影,袭为钗副”,这是个人比较赞同的一个评论。
要说晴雯和黛玉的区别,也很简单。
黛玉受到过良好的大家闺秀教育,饱读诗书,看事情自然比较透彻,至少,比较高端。
但晴雯没有。晴雯从小被卖给贾府的奴仆赖大家为奴。赖嬷嬷到贾府去时常带着她,贾母见了喜欢,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这种被奴才当做礼物送给主子的奴才身份是最低下的。晴雯没有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只是受到过奴婢的教育,虽然聪明伶俐,但看待事情,就难免局限于其身份经历。
历来——通行本中就将晴雯视作是反抗封建社会制度的奴婢,人们也经常认为晴雯的反抗性很强。
这点个人是不能认可的。
反抗性是什么?对大家认定的世俗规则的不认可、不屈从、反抗。但晴雯的身上,并没有这些东西。
说得难听一点,作为“黛影”的晴雯有傲气,可以说是黛玉性格的一面,但那傲气是被宝玉宠出来的。她何尝对世俗规则不满过!
不要小看教育的问题,两个性格哪怕完全一致的人,如果受到的教育完全不同,表现出来的和能够看到的,就会天差地别。这是很现实的东西。
晴雯性情直率,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尤其是在丫鬟之中极为难得。
但晴雯并没有“质本洁来还洁去”的觉悟,只能说,她就是在宝玉的宠爱纵容下,在那个吃人的环境里宝玉暂时护住的一片桃花源中,无知者无畏的,绽放了一个女孩子美好的一面。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晴雯的悲剧结局的根源,判词中已经判得十分明白——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晴雯是贾母送给宝玉做房里人的丫鬟。晴雯自己也很清楚,她就是宝玉未来的姨娘。而且,还是贾母喜欢的那种类型。
从开始,晴雯给自己定下的位置,已经很高。
——后台贾母,宝玉姨娘,半个主子。
其实很多晴雯看来具有反抗性的举动,除了是她那因宝玉的庇护而得以保留的直率的性格导致之外,便是因为她给自己定下了很高的位置。
她是宝玉身边的大丫环,身分已经高人一等。何况他还是未来的姨娘?她又清洁自守,不逾越本分,等着可以正名的一天,光明正大的和宝玉待在一起。所以,连着“勾引宝玉”的袭人,她都显得高了一筹,完全可以去鄙视他了。
同样作为被放在宝玉身边的未来姨娘,袭人显然已经逾越了她的本分,在没有名分但宝玉求欢的时候,不是拒绝,而是接受。虽然这也平常,但和能够自守的晴雯相比,自然就落了下乘。
所以晴雯讽刺袭人,看不起碧痕秋纹,排挤其他的小丫鬟不让他们靠近宝玉。性子上来了连宝玉也能说上两句。
又如在抄捡大观园的时候,晴雯——挽著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
这时也是如此。
王善保的不过是一个陪房,怎么敢来翻她的东西?
当然,诸如此类的泼辣之举,有时候稍显刻薄——这也是她心系宝玉,难免吃醋,可以理解;有的时候又直率得可爱,也不是不能视作晴雯“没有奴性”,将自己视为一个独立的“人”的表现。
但我仍然更倾向于,这是晴雯“心比天高”,没看清形势的表现。她以为自己的地位已经稳当,未来可以期许,才会如此。
她并没有想过去做一个独立的人。
宝玉说放她出去的时候,晴雯怎么说的?同样是三十一回。
——晴雯哭道:“我多早晚闹着要去了?饶生了气,还拿话压派我。只管去回,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
你看,出于感情也好,别的也罢,晴雯是死心塌地要跟在宝玉身边的。而她又注定最高了是一个妾。当时妾室的地位,可不能说比丫鬟高多少。
能说她没有奴性吗?
七十四回抄捡大观园,晴雯被人点出来,她的反应是什么?
——晴雯一听如此说,心内大异,便知有人暗算了他。虽然着恼,只不敢作声。
她顶撞宝玉,顶撞黛玉,顶撞宝钗,但她不敢顶撞王夫人。她被王夫人骂了,心中着恼的是被人暗算,而不是王夫人这个主子。
在这一件事情上,显出了晴雯这个女孩子的聪明伶俐的一面——她知道用什么话来搪塞,推卸。但也明确的显出了她并非没有作为奴婢的自觉性。
平时的张扬是被宠出来的,在这个时候,她很安于自己奴婢的身份和王夫人作为主子的地位。
五十二回晴雯病补雀金裘,是她真正的正传。这一回,她赢得了无数人的心。但在同时,这一回也彰显了她的悲剧所在,暴露了她的缺点。
那就是坠儿的偷窃事件。
晴雯便冷不防欠身一把将他的手抓住,向枕边取了一丈青,向他手上乱戳,口内骂道:“要这爪子作什么?拈不得针,拿不动线,只会偷嘴吃。眼皮子又浅,爪子又轻,打嘴现世的,不如戳烂了!”
可以说晴雯的性格暴烈,但从王夫人的记忆和麝月的反应看来,晴雯打骂小丫鬟,只怕不只一次。至少骂是多次的。
可是吧,以晴雯的身份,火炭般的性子,骂骂也就算了,有什么资格动手打人、几乎可以说动用私刑呢?她也没有这个资格,把坠儿赶出去啊!
她的骂法、打法高高在上,正说明了晴雯自视高人一等,而不是和宝玉黛玉一般,心中隐有了平等之念。她依然遵从于这个社会的阶级等级,并且将之视做当然。
撕扇子做千金一笑,是晴雯的正传之一,是她娇俏的一面。她大胆、直率、真诚,正合了宝玉视少女如珍珠的喜好,却并不合大宅院的生存之道。
哪怕她有病补雀金裘的勇气和忠诚,也并不能改变这一点——在那里能够活下去、活得好的人往往不是直率勇敢的人,而是会做人的人。
红楼梦二十六回,黛玉来找宝玉,晴雯能够为宝玉做主,说宝玉不见任何客人。可谓大胆到了极点。
结果,导致晴雯死亡的抄捡大观园,原也源自于晴雯擅自为宝玉做主。她为了帮宝玉避开父亲的学业盘查,只说是有贼。这是后来抄捡大观园的根源之一。
她被纵容得太大胆,太看不清形式了,这是她夭折的根源。
她聪明伶俐,受宝玉重视,宝玉却不是真正能够为她的命运做主的人。她鄙视袭人,却不知道这贾家当家作主的已经不是贾母,而是王夫人。她鄙视得当然,却也说明了她的看不清形势。
这样的性格,放在她的身份地位,不是被磨挫到归于平庸,便是夭折。
晴乃黛影,在作者心目中她二人本为一人。书中很少有明确写有关她二人的交往的文字。仅有一处,是送帕情节,还是宝玉所使,引出提帕三绝的故事来。看来作者是有意不给她二人共处的机会,但从宝钗对袭人的欣赏上(这在文中是明确了的),应该得出结论:她二人也是互相欣赏的。所谓同类相惜,至于晴与宝玉的亲近,不会影响黛玉,在那个年代,娶妻纳妾是两回事,你看黛玉还戏称袭人嫂子,并无任何醋意。你也许要说晴雯夺的是宝玉的情,宝玉对晴雯的感情在文中看来不是爱情。所以无需考虑。所以我觉得晴雯和黛玉感情是不错的,最起码都能在宝玉有难之时助上一臂之力。
晴雯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这几句判词实际已写尽了晴雯的一生。从小被赖大买去做丫头,后来像礼物一般孝敬了贾母,但她却没有一点奴性。她的爽直莽撞针对的是每一个人:宝玉、黛玉、袭人,用客观的眼光来看,她实在不是一位好丫头,她从来没有摆正奴才的位置。即便要求宝玉爱自己,也是站在“人”这一个同样对等的高度上,不是奴颜婢膝,也没有温柔和顺。再用黛玉所说的便是“我为的是我的心”。为了自己的心而活着的人,在现在也没法不让人感动的。我们难道一定要对着这颗高贵的灵魂指责她:“你只是个奴才!”吗?身为下贱是她无法改变的命运,但我们已经看到了弱小如晴雯者是怎样为这不公平的命运而抗挣的。
晴雯是一个心地明净、热情爽朗的“俏丫头”。在她立体性的性格中,最突出的特征是身居奴才的地位却坚决反对那种谄媚主子、出卖自己的卑劣品质,简单地说,就是反奴性。她反对别人的奴性,反对别人奴视自己,不肯以奴才自居,与自己生存的恶劣环境进行了不屈的斗争,最后以生命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晴雯的出身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她只有一个“醉泥鳅”姑表哥哥和色情狂的表嫂。在她十岁那年,被贾府大管家赖大买了做丫头,是“奴才的奴才”。赖大妈妈常带她到贾府来,因为贾母看见了喜欢,赖大妈妈就把她“孝敬”了老太太,于是升格为“主子的奴才”了。后来,贾母像对袭人那样,因欣赏她而赏给了宝玉。正是这个孤苦无依的丫头,却成了大观园中唯一最富于个性色彩的被压迫的奴婢。她敢说、敢笑、敢怒、敢骂,心直口快,任情任性,毫不拘泥作态。从晴雯的一贯表现,我们看不出她有任何向主子献殷勤、讨好、邀誉取宠的举动,她只是不动声色地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王夫人直到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以前,对晴雯的名字和本人还对不上号,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晴雯不但自己从不努力讨好主子,而且对那些刻意做作,讨主子欢心的奴才们尤其鄙视。有一次,丫头小红偶尔被凤姐使唤一次就兴奋得忘乎所以,晴雯迎头就是一顿抢白,当场予以揭穿:“怪道呢!原来爬上高枝儿去了,就不服我们说了。不知说了一句话半句话,名儿姓儿知道了没有,就把他兴头的这样!这一遭半遭儿的也算不得什么,过了后儿还得听呵!有本事从今儿出了这园子,长长远远的在高枝上才算好的呢。”
晴雯的反奴性还突出表现在她与宝玉的关系中。比如晴雯撕的描写。在那种时代,那种家庭,一个丫鬟敢于向主子以任性的姿态继续她的反抗,而主子居然以此为乐,这出人意料的情节足以表现出晴雯与宝玉性格中的共同之处,表达出他们间深切的关系。晴雯与宝玉,在形式上只能是奴主关系。但在晴雯的内心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听任主子奴役、侮弄或践踏的奴才,即使对宝玉也不能例外。她所珍惜的只是互相尊重和真诚相待,因此她的自尊心在宝玉面前更不可以受到损伤。在宝玉,从来就不愿以主子自居,以奴才看人,当然更不以一般丫鬟来看待晴雯。宝玉看厌了别人对自己的奴颜婢膝,媚主求荣,特别看重晴雯的全无“媚骨”。
晴雯是一个坦荡、爽快,刚强而富于锋芒的人。晴雯言行一致,与自己生存的环境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如书中抄检大观园中的描写。一个普通丫头,面对贾府统治者及其恶仆的赫赫威势,敢于当面表露出这样犀利的反抗锋芒,不能不令人有石破天惊之感。“我还是老太太打发来的呢!”这句话,并不表明她的反抗举动会得到贾母的丝毫支持,而是一种简便易行的斗争策略,针对的是王善保家的自称是“太太打发来的”,目的在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晴雯的抵制抄检,维护了被压迫者的尊严,反抗了封建统治阶级对被压迫者的摧残。
晴雯之死的重点在一个“屈”字。作者写宝玉去看望晴雯,晴雯悲愤地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死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晴雯受冤屈而死,死不瞑目。晴雯是正义无辜的,为了死而无恨,她选取了一种特殊方式,给枉耽的虚名充实进了实际内容。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给宝玉,穿上了宝玉穿的小袄,而且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对使她蒙冤的黑暗势力的抗议,是失败之后进行了胜利的抗争。堂皇正大,敢做敢当,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的风骨。
晴雯的全部生活是一首诗,是一首充满着青春生命力的抒情诗。她的高尚品质,她的反抗精神,她的天然美貌,她的恶劣环境,似一盆才透出嫩剑的兰花,被葬送在猪圈里!在晴雯的锋芒毕露的言谈笑语中,在她的眉眼动静的开合中,时时流露出来美丽的激情和光彩夺目的绚烂。
红楼梦晴雯的结局是悲惨地死去。
晴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虽是丫鬟,但在宝玉房里过得千金**的生活。红学中普遍评价她有林黛玉之风。她长得风流灵巧,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曾为宝玉病补雀金裘。
她本是赖妈妈家的丫鬟,因得贾母喜爱,固把她赐给宝玉。因娇生惯养,养成得理不饶人的性格。晴雯十六岁时,大观园内添了很多老婆子打理,芳官、藕官等女伶也遣入大观园使唤。从此大观园鸡犬不宁,各种矛盾斗争升级。晴雯也得罪了一些老婆子,其中就有王善保家的。
一次王夫人进园子看见她打骂小丫鬟,觉得她不合世家教养,晴雯十七岁,八月初三,邢夫人那边的两个婆子犯事,被凤姐处罚。次日,邢夫人当众奚落凤姐。十二日,贾母查赌,其中一个为首的又是邢夫人那边的人。邢夫人怀恨,便以查绣春囊为由,指派王善保家的挑拨王夫人抄检大观园。
王善保家的乘机中伤晴雯,王夫人听信谗言,提审晴雯。这气非同小可,从那以后,晴雯绝食。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蓬头垢面,被两个女人架起来撵出贾府。晚间,宝玉把一切人稳住,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当夜,晴雯悲惨地死去。
扩展资料:
晴雯她年少轻狂、恃宠自傲。但在与宝玉的关系上,晴雯始终自尊自爱。然而,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儿,被偏狭、昏聩的王夫人认定是狐狸精。更让人叹息的是,晴雯的命运,在主子的谈笑间即被决定了。
没有调查,没有核实,说你黑,你就是黑。贾母喜欢你,一句话,让你上天。王夫人厌恶你,也一句话,就让你下地。奴婢的荣辱生死,攥在主子的手里。王夫人恨晴雯,连全尸也不让她留。
晴雯死后,王夫人诬陷她得了痨病,赏了十两烧埋银子,又命道:“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有关晴雯的文字,最触目惊心的,莫过于这一句:他哥嫂听了这话,一面得银,一面就雇了人来入殓,抬往城外化人场上去了。“化人场”!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化为一抔骨灰,因为强加的罪名。
-晴雯
1、晴雯聪明智慧高傲泼辣,深得宝玉的重用和赏识。 可以说在怡红院的大丫鬟中,宝玉尊重的是袭人、信任的是麝月、喜爱的是晴雯。
2、晴雯机敏而又尖刻,晴雯敢爱敢恨敢说敢骂,快言快语。晴雯在大观园中的所作所为是光明磊落的。
3、她的反抗性最强,她蔑视王夫人为笼络小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儿”;王善保家的搜查大观园时,唯有她“挽著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还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
扩展资料晴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虽是丫鬟,但在宝玉房里过得千金**的生活。
红学中普遍评价她有林黛玉之风。她长得风流灵巧,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曾为宝玉病补雀金裘。 她本是赖妈妈家的丫鬟,因得贾母喜爱,固把她赐给宝玉。
参考资料:
晴雯,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贾宝玉房里的四个大丫鬟之一,虽是丫鬟,但在宝玉房里过得千金**的生活。红学中普遍评价她有林黛玉之风。她长得风流灵巧,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曾为宝玉病补雀金裘。 她本是赖妈妈家的丫鬟,因得贾母喜爱,固把她赐给宝玉。因娇生惯养,养成得理不饶人的性格。一次王夫人进园子看见她打骂小丫鬟,觉得她不合世家教养,再加上王善保家的等小人进谗,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了出去(放出去)。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当夜,晴雯悲惨地死去。听小丫头说晴雯死后做了芙蓉花神,宝玉便作了篇长长的《芙蓉女儿诔》寄托哀思。
据书中记载,晴雯对自己的姓氏,家庭全忘了
晴雯是《红楼梦》里四大烈婢之一,是《红楼梦》中最有反抗精神的人
有关她的情节有晴雯撕扇,晴雯病补孔雀裘
晴雯是宝玉的丫鬟,也是《红楼梦》中最具叛逆性格的丫鬟。
晴雯从小被卖给贾府的奴仆赖大家为奴。赖嬷嬷到贾府去时常带着她,贾母见了喜欢,赖嬷嬷就孝敬了贾母。她长得风流灵巧,眉眼儿有点像林黛玉,口齿伶俐,针线活尤好。 深得贾母的喜爱。
她的反抗性最强,她蔑视王夫人为笼络小丫头所施的小恩小惠;嘲讽向主子讨好邀宠的袭人是“哈巴狗儿”;抄检大观园时,唯有她“挽著头发闯进来,‘豁啷’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著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还当众把狗仗人势的王善保家的痛骂一顿。
她的反抗,遭到了残酷报复。王夫人在她病得“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的情况下,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了出去。当天宝玉偷偷前去探望,晴雯深为感动,便绞下自己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脱去了一件贴身穿的旧红绫小袄儿赠给他。当夜,睛雯悲惨地死去。宝玉深感哀伤,特作《芙蓉女儿诔》,祭奠晴雯。
晴雯聪明智慧高傲泼辣,深得宝玉的重用和赏识。可以说在怡红院的大丫鬟中,宝玉尊重的是袭人、信任的是麝月、喜爱的是晴雯。凡是他和黛玉私下传情的事情,都是差遣晴雯去办理,晴雯也深深理解宝黛的感情,传话送物爽朗飒利。象宝玉病中惦念黛玉,给黛玉送旧手帕,就不能让袭人等发现而偷偷的让晴雯送去。
睛雯:作者笔下的睛雯,聪明美丽、心灵手巧。她敢爱敢恨,性格如火,是红楼里极有个性的人物之一,反抗意识、人生而平等的意识,在晴雯的形象中得到了充分展现。
在金陵十二钗中睛雯排又副册第一,可见睛雯在作者心中也应占有一个很特别的地位。 睛雯是美丽的,晶宝剔透。“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病中睛雯亦如西子,何况健康乎! 睛雯是真实的,像“水”一样。心里怎么想,嘴上怎么说。无所顾忌,毫不掩饰。而书中有一句对晴雯的评价:“使力不使心”。可见,她不是一个爱用心思的人。说的话,大多是不经过大脑的。她不会用心机和智谋,而只会本能地用牙齿和爪子来保护自己。
宝玉对她,显然是比较娇纵的。我想,宝玉欣赏晴雯,除了其出众的美貌外,大概就是喜欢晴雯的这种真实吧。 晴雯的致命之处,就是没有学会处世的技巧。对于一个初涉社会的人,尤其像晴雯这样处于比较复杂的环境中,学会处世技巧是很重要的。
但是,对于那些饱经世事,比如贾母,或是有着慧根,比如宝玉的人,则可能会更懂得晴雯的可贵。 “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晴雯一生中的亮点:无忧无虑,阳光灿烂。越是美好的,就越难挽住,终不免风流云散。正所谓“命比纸薄”。晴雯不是宝玉的知己,却也是同路人。因此,宝玉痛惜晴雯,为其作诔。我想,像晴雯这样的人物,是不该在红尘中的。像这样的“芙蓉女儿”,只能生活在一个远离尘嚣的所在。 作为一个丫头,她有着出众的资本:美貌、手巧。其优秀的程度,足以让人嫉妒。而睛雯的一张利嘴,也几乎得罪了所有人,以致于听说晴雯被逐,那些婆子们个个拍手称快。王善保家的是邢夫人那边的人,她居然都得罪了。而睛雯就死于众人的“毁谤”。晴雯在谗言下,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被逐。 晴雯是红楼梦中最冤的。金钏儿虽然也是“狐狸精”的罪名,但毕竟自己的行为也有些轻佻。四儿、芳官,也是有心笼络宝玉。独独晴雯,虽然对宝玉有一些朦胧的情感,却也“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她属于被“毁谤”,是无中生有(因为无“密”可告)。而这“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睛雯就担了这勾引宝玉的“虚名”。终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她的独特价值,不在于美丽风流,而是她的品性高洁――而世人所不容的,正是这一点。
她这样的人,注定是要为王善保家的这样的恶俗小人所嫉,正所谓“高标见嫉”、“直烈遭危”。落下个“多情公子空牵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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