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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追求生活方式和生活的处境不同,对幸福的理解也各有千秋,写此类话题一定要立足自己的现实,用你自己的独特的思维去发现理解生活中的幸福,写出你心中的幸福。可以写记叙文,记一件事,在事中感受幸福;可以写散文,写生活中平凡的幸福:是出门时妈妈的一声叮咛,是失败时老师期待的目光,是离家千万里亲人亲切的问候,是领奖台的热泪,是晚归时家中柔和的灯光,是饥饿时爸爸温好的牛奶……还可以写经历过的人生幸福:儿童时,棒棒糖的甜,风筝的艳,花儿的香,母亲的被窝是幸福;少年时,七彩的幻想,知己交心,欢歌笑语是幸福;青年时,雨中漫步,摇曳的生日烛光,劳累后的小憩是幸福……所有这一切都应该是真实的情感流露。 |
梦见野地是什么意思,梦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内心的欲望,这样的梦预示着会得到领导的赏识,睡觉时做的梦可以帮助人更了解自己,看看原版周公解梦梦见野地是什么意思意思。
梦见野地是什么意思1梦见走进野地,预示自己想抛下现在的心态或生活,自己的潜意识渴望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自己必须做出选择。
梦见野地很荒凉,象征着自己的情感生活很孤寂。
梦见野地里的茉莉花,预示孩子将会成亲。
梦见野地,如果很荒凉,象征着自己的情感生活很孤寂。
梦见野地,很荒凉,象征着自己的情感生活很孤寂。
不同的人做相同的梦,梦境代表的东西具体到每个人也会有差异,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代表的意思完全相反。梦里的东西如果与自己的职业有关的话,可能就会不是一般的通俗的解梦答案。 解梦主要根据做梦梦到的东西的抽象特征来解释。做梦的时候,正在或将要执行的计划或项目,这个梦代表计划或项目的进展情况。
人做的大部分梦是没有意义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很多的时候是跟你前一天看的电视**有关,这些梦一般没有意义的。晚上做梦被惊醒的、梦境清晰的,有意义的可能性会大一点。
过年的时候做的梦,经常代表一年。出生的时候,父母做的梦经常代表孩子的一生。没有特别的事情,往往预示的是最近几天的事情。
一般来说半夜做的梦,代表将来或比较长的时间以后发生事,越是接近早晨,代表发生的事情时间越短,一般是当天或最近几天的事情。
梦见走进野地、灌木丛,表示你抛开你现在的心态或生活,进入了这样一个状态,在这个状态里,什么事都是可能的,自己必须做出选择。如果是这样,你的潜意识在召唤你进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
如果梦见野地很荒凉,象征着你的情感生活很孤寂。
梦见野地是什么意思2梦见灌木,是心境恬淡、生活闲散的象征
现代心理学解释梦见野地、灌木丛
灌木丛象征心境及心态的发展
梦走进野地、灌木丛:表示你抛开你现在的心态或生活,进入了这样一个状态,在这个状态里,什么事都是可能的,自己必须做出选择
如果是这样,你的潜意识在召唤你进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
梦见野地如果很荒凉:象征着你的情感生活很孤寂
梦见砍伐灌木,预示成功
梦见绿色的灌木丛,是心境恬淡、生活闲散的象征
梦见枯黄的灌木,则预示由于你过去欠考虑的行为,眼下已经带来了不好的后果
梦见砍伐灌木丛,预示将要披荆斩棘取得成功
梦见枯黄的灌木丛:预示由于你过去欠考虑的行为,眼下已经带来了不好的后果
梦见走进灌木丛:表示你抛开你现在的心态或生活,进入了这样一个状态,在这个状态里,什么事都是可能的,自己必须做出选择
如果是这样,你的潜意识在召唤你进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
梦见自己走进野地或者灌木丛,预示着你想抛下现在的心态或生活,你的潜意识渴望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你必须做出选择。如果梦里的野地很荒凉,则预示你的感情生活很孤孤寂。
梦见荒野显示出来你对现在的感情状态不满,在爱情上将有波动。你跟现在的恋人,也许已经没有,也许会不知不觉地分手。
梦见空地、荒野,预示着爱方面有波动,这显示出你对你现在的爱状况所抱的不满态度,也许这段感且可能会无疾而终。
害怕失效或者害怕遭受拒绝是一种相当强烈的个人感觉,在梦境中做梦梦见可能表现为一座陡坡。做这个梦的人如果在梦境中做梦梦见攀登一座陡坡这就预示着他将会不期而然地面临危险,因为他不能检测自己行为的后果
梦见野地是什么意思3荒野则意味着困难。
旅行者梦见荒野,风大勿外出,延后再出行。
考生梦见荒野,成绩理想,在录取边缘,宜多努力。
投资者梦见荒野,进展缓慢、稍有得利。还可维持。
中年人梦见荒野,先损后益,公教人员生活稳定,平顺如意。
正在恋爱的人梦见荒野,勿为小事而吵,太刚强者难配成双。
梦见独自站在荒地里,表示做梦人不充实的感情、孤独或孤立。
梦见和别人一起站在荒地里,表示相互之间的关系没有益处或毫无结果。
男人梦见光秃秃的地带,健康会每况愈下。
女人梦见不毛的地带,不久要分娩。
病人梦见光秃秃的地带,会长期卧床不起。
梦见荒地,不久将会遇到困难,需要及早做好准备。
梦见开荒,意味着困难来自家里,将出现口舌之争,会有争吵。
没有子女的夫妇梦见开荒,则意味着会生出不孝顺的孩子。
商人梦见荒地,意味着生意上会受到损失。
当岁月蹉跎了烟花易冷的季节,谁还可心不微澜,不想念春天里那一朵桃花的美好?谁还能寂然独坐,不怀念曾经相约的那一句誓言——题辞。
初春时节,总是烟花盛开的季节。
走在四口圳向晚的陌上,天空由淡青色变成靛青色,清昼慢慢的隐入时间流逝的韵致里,而夜,也将门楣遮上了那道帘子了,是烟青色的。
向西的武夷山隐入了那道帘子,向东的鼓浪屿隐入了那道帘子;向左的野地里,凤凰木隐入了那道帘子,向右的田园里,三角梅隐入了那道帘子,……那些清昼时节里染上的七彩颜色,绽放在枝头的绿肥红瘦,摇曳在乍寒的春暖中的样子,都已是隐入了那道帘子了,是烟青色的……
新年的钟声响起,烟青色的夜深处,这一季的那一束烟花开始绽放在这一季的天空里。
云天里,有噼噼啪啪的响,如深山溪水间,石击中流的声音,也如风过门扉时珠帘卷起的音质,……循着声音看去,烟青色的夜如一潭清池,偶尔被投进了一颗石子,小小的一粒,便惊起了点点银亮的波涟,——第一朵烟花绽开了,随之的是,一串串的烟花,盛开在云天烟青的底色上,如崖壁上布满的露水里的青苔与七色藤萝,反射着天光,赤橙黄绿青蓝紫,忽闪着璀璨陆离的光芒,星星点点,投影在水面,游移在皱缬的波纹中,彷如轻舟荡过,惊起一汪清睡似的梦;亦如西溪之畔,西子的纤纤素手在其中洗涤云裳的轻柔……
瞬灭的烟花划过的云天里,遗留的余烟,亦如流水与烟青色的石岩相碰,惊起的一晕水雾在夜云间,萦绕弥漫,使这幽深的夜空充满神秘与诱惑。
烟花,瞬间的明灭,销魂,开放成一季不一样的花朵。
也许,每一个季节都会有一朵花是与之相衬的,都会有它最美丽的的那一刻或那一瞬,就算是短暂的,——正如烟花盛开于春节,荼蘼绽放于春尽,昙花一现于夏夜,雪花悄挂于冬枝,虽不是最美的,亦不是最惊艳的,但总是能生长在那个属于它的季节,绽开得繁丽而灿烂,为一个季节的荣光添上那一抹属于自己的亮色。
这一个节气的夜,在等待烟青的`颜色,而我,便等待一个花开的夜。
有时,也会问,这个季节的烟花,也会如旧年似得再开么?
这个季节的夜,凉如水,我走在陌上,影子是烟青色的,飘忽在烟青的夜色里,而我便在这季节的烟青色里,努力寻觅着你的样子,——烟花开放的季节,离你最近的,是我的心!你可知?
我就知道,烟花终是会开放在这个季节的,就像你旧年的样子,棉麻青花衣的背影,如彩绘在元瓷白底上摇曳的青花,也如雕刻在和氏璧上的轻柔银刀,更如描写在洛阳纸上的三都赋的深情文字……
想起了,曾经的那些季节里的烟花,还有烟花里的你的样子,开放过,绚烂至极。
这个季节,我站在时光的门槛,藏一份寂寞的欢喜于心,一抬头,便遇见了你初时的明媚,像一束烟花燃放在这个初春的节日;而我便不再是那个流离异乡的客子,应是你某日久等的归人!
我想,季节是懂我的,静静的喜欢就好,不必感动,也用不着感激,真挚的情怀,就是普通生活里不灭的烟花,就是夜深人静时仍然怦然绽放的温暖。
有谁知道,烟花的季节,是经过多少流转与曾经,又是经过了多少沉淀与感恩,才能再次与我们相遇,就像你与我的遇见,要在相约的时间,相约的地点,相约的深情,才能遇到相约的那个人,而这样的相约,又得等待多少季节呢?很多时候,有些虔心修得的相约,也仅是一场荼蘼的花事,在烟青色的夜深处,一低头,瞬间,便不再见得。
是呵,当季节燃落了烟花,当岁月凋零了花瓣,谁是谁曾经的谁,谁的脸还是谁曾经临水相顾的容颜。当岁月蹉跎了烟花易冷的季节,谁还可心不微澜,不想念春天里那一朵桃花的美好?谁还能寂然独坐,不怀念曾经相约的那一句誓言?
有些时候,季节里,有太多的来不及,相约未必相会,一生仅此一遇罢。
想起了唐诗中那最动人的一句“唯见江心秋月白”,一个“唯”字,又让人徒添了多少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愁绪?
不记得是在哪本书上,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因为年轻,所以有太多无疾而终的感情理不清头绪,有太多措手不及的责任没有勇气承担,而那些细微的情绪又丝毫经不起等待,它转瞬即逝。谁会知道一个转身就是永别,……一切如过眼云烟,来时如烟花般令人惊喜,去时却不在夜空留下任何痕迹!
抬头看着烟云渐散去,心头多有些惆怅,是呵,那一朵瞬间开放过的花,或许是卑微的,在某一个季节的角落里,悄悄的开落,是寂寞?是欢喜?抑或是无动于衷的情绪?
01
“如果您不知被什么风吹到这里,抬头不看天光云影,不问草木鸟树,单单只把眼光落在蚂蚁队伍一般的这行字上,那么,我们算打过招呼了。
如果此时此刻您厌倦了脑海中不止息的思潮,起了纸上散步的兴趣,不反对往前走一会儿,那么,在您面前的是一朵开着碎花绕着蝴蝶的丛林小径。
我的回忆像四月油桐、五月相思花、九月栾树一般纷纷飘落,颇适合晴天游览,也宜乎雨日慢行。”
02
夏至,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时光,与简媜相遇在《野地里兀自开落的情怀》序篇。开篇不知被什么风吹到这里,被简媜的文字与经历深深吸引。
简媜(1961年-),原名简敏媜,台湾 宜兰县 冬山乡 人,现代文学作家,以现代 散文 见称于文坛,国立 台湾大学 中文系毕业。是台湾最无争议的 实力派 女作家。著有《水问》、《 只缘身在此山中 》、《私房书》、《下午茶》、《女儿红》、《胭脂盆地》等十余种散文集。
自1985年至1995年,简媜出版了十本书,得奖连连:1990年5月获第三十一届文艺奖章;同年9月,以《鹿回头》一文获第三届梁实秋文学奖散文奖第三名;1992年10月,以《梦游书》获第十四届联合报文学奖附设吴鲁芹散文奖,《母者》一文获第十五届时报文学奖散文首奖;1995年1月,《胭脂盆地》获1994年联合报“读书人”最佳好书奖;同年7月,同样以《胭脂盆地》获第二十届国家文艺奖散文奖。
03
简媜写这本《陪我 散步吧》起因,是她十多年来的写作习惯,已经转变成为执行特定主题为主的写作。日常积累下来不少无法收入书内的稿子。
简媜在整理这些札记,一些未发表的旧书稿时,发现“重返“是个迷人的谜,在整理、编撰过程中充分享受“漫行”的乐趣,无论是指时间上、情感上或是记忆上,这种感觉颇像散步,所以把这本书起名《陪我 散步吧》。
”回头一望”,是个牵动情愫的姿势。简媜在这本散文集中,回望人生,在全知全能观照之下审视年轻的自己,涌上心头的是无法形容的感触和感动。她称这是封存于岁月坑道内,自己留给自己的一坛酒,这酒的名字,叫“人生滋味”。
04
人生岂止需要经历而已,也必须给自己一个“诠释”。回头一望,“诠释”之后,留下四条步道:
第一条步道:“当一个缪斯少年在荒街上沉思”
倏忽三十多年笔龄,回顾这条孤独之路,总有稿纸上的悸动与书册外的沉思值得说一说。
美国女诗人埃米莉・狄金森有一诗:
简媜回顾踏上文学之路的因缘、追寻、落籍与感触,以及来自读者的共鸣,都令其刻骨铭心。诗人卞之琳《几个人》诗中有一句“当一个年轻人在荒街上沉思”,借用其句,与前诗合并,把”雅典少年“转化为“缪斯少年”。同时亦有向两位诗人致敬之意。
读简媜的文字,心里总是有一些情愫在内心翻涌。她对文字的运用不拘一格,感性中蕴含理性,文字干净流畅,情感敏锐丰盈。
她喜欢读书,在十六岁那年只身到台北读高中,同龄的同学仍在爱玩爱闹的年纪,简媜意识到自己和她们不一样。她十三岁那年,一场车祸夺去她挚爱父亲的生命,从此,身为长女的她,负担起照顾四个弟妹的责任,也因此变得更为独立自主。
由于背景和想法大相迳庭,她和同龄的同学交流不到一起,没有知心朋友,就埋首用功。书看的多了,心中兴起一种有话想说的冲动,促使她提笔为文。在写作中的字里行间得到极大的愉悦和满足,也因此暗下决心走文学之路。
简媜以自身经历给不知文学路径入口在何处、不辨人生方向的苦闷年轻朋友以指引。她说, 要感谢内心深处那个“文学的自己”。我们都在时光中独舞,而文学恰好就是关于时光与记忆的一门艺术。
05
第二条步道:“散步到芒花深处”
沉笔重墨,写的是人生。“每一个人走上创作之路都不太一样,对我来讲,会走上创作的路,背后非常关键的因素,是死亡的感受,因为目睹过死亡掠夺一切的秩序,掠夺生命,让一切的谎言、诺言失效;死亡所带来一切惊吓之后,任何一个人都必须想办法自我复原,创作是我的复健之路。”
简媜对文字的使用相当自由,几个字,即能造成一种意象、一种情境,不会考虑是否合章法,这样不受拘束的文字,创造出极富美感的抒情散文。
简媜说:“我的散文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便是生命。虽然我的文章中有不少是描述大自然之美,但并未滥情,我写一朵花或一根草,都是对生命的一种礼赞、一种诠释。”
简媜一直在散文领域内深耕,自称是“不可救药的散文工作者”。一直待在散文领域,从三十四年前出版第一本散文集开始没离开过。文学是关于时光与记忆的一门艺术,散文尤其如此。
06
第三条步道:“老朋友相对论”
与两位老朋友李惠绵、谢班长共谱对谈的乐趣。重返童年、追述人生旅路之际,我辈之时代风云、社会面貌再现,抚今追昔,不胜感慨。
在《茧居者的自我田野调查》一篇,简媜写老朋友谢班长习惯早睡早起,每天四点起床,六点进办公室。顿时出现小时候看班长考一百分,自己只考九十八分的表情。
写朋友教她看电视时不要浪费时间,怎么完美剥蒜头;先用水泡,搓两下就行。学“酿酱油”等,文字充满了生活情趣。
07
第四条步道:“一个人的荒径”
收录内心深处对艺文生态与文友处境的感触。“如果生命即将抵达终点,我怎么评定这一生?”这不是简媜第一次问自己。
跨过中岁门槛之后,这样的提问渐渐频繁起来。每个人想要什么样的人生,无须受他人的意见左右,尊重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听听自己的心声响起,初心的欲念自由流动,将择定的答案写到纸上。
人生的路径曲折,总有机会踏进荒径。有些人误解人生是持续发放奖状与礼物的乐园,一旦陷入荒径,便毁于其间,愤懑、绝望、疯狂按下毁灭键,以求玉石俱焚。
然而,对一生而言,荒径弥足珍贵。生命是用来体验的,能够在荒径之路经历人生,冲破艰难;再回首,光阴如烟而逝,每个走过荒径的阶段各有精彩,丰厚了人生。“万里长空,是我镶着太阳的桂冠。”
“人生的每个阶段就像一条步道,我们被莫名的力量导引而置身其中——越年少时能做的选择越少,然而,在这少之又少的机会中,所做的每一个选择都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决定了人生往哪一条路径走。时光推着我们向前,一条又一条的路径,行走其间之时觉得这就是一切,时间缓慢,仿佛进入不见出口的循环之中流转。”
遇见简媜,在美好的夏至午后。从此文学的殿堂,又多了一处可以尽情徜徉之地。
〔爱尔兰〕詹姆士·斯蒂芬斯《雏菊》爱情诗鉴赏
〔爱尔兰〕 詹姆士·斯蒂芬斯
在清晨芬芳的蓓蕾中——哦,
微风下草波向远方轻流,
在那生长着雏菊的野地里,
我看见我爱人在缓步漫游。
当我们快乐地漫游的时候,
我们不说话也没有笑声;
在清晨芬芳的蓓蕾中——哦,
我在爱人的两颊上亲了吻。
一只云雀离大地吟唱着飞升,
一只云雀从云端向下界歌鸣,
在这生长着雏菊的野地里,
我和她手挽着手地在漫行。
(屠岸 译)
詹姆士·斯蒂芬斯(1880—1950年),爱尔兰诗人和故事作家,曾积极参加了爱尔兰文艺复兴运动。其世界观充满矛盾,对人类社会既悲观又抱有希望。1909年发表了第一部诗集《叛乱》,他的诗韵脚整齐,节奏感强,读来铿锵悦耳,擅于用韵。
《雏菊》这首爱情诗描写了恋人之间欢乐而甜美的情爱。读罢全文,感觉清新、优美、朗朗上口,宛如一首舒伯特的小夜曲,沁人心脾。诗人以轻柔、空灵的笔调描绘出一幅动人的良晨美景,借此来烘托诗人对爱人亲切、缠绵的情怀。
诗文一开篇诗人就为我们描绘出一幅美景:和煦的微风,开满雏菊的田野,在诗人的笔下,连空气都是甜蜜而芬芳的。在这良辰美景之中,诗人看见他心爱的姑娘在花丛中漫游,美的花朵与美丽的姑娘交相辉映,美的花、美的人,芬芳的花气,与诗人纯真而爱慕的情感交织在一起,在读者面前呈现出一幅动人的艺术画面。
第二段,诗人来到姑娘身旁,“当我们快乐地漫游的时候,我们不说话也没有笑声”点染出一个“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环境,衬托出恋人间心领神会“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美好意境。然后诗人的笔很自然地一转,由静到动,“在清晨芬芳的蓓蕾中——哦,我在爱人的两颊上亲了吻。”用芬芳的蓓蕾,衬出亲吻的甜蜜,这样就将恋人间亲昵,缠绵的感情直接呈现给读者,让我们从中体会出更多、更美好的情趣来。
第三段,以两只云雀在蓝天白云下彼此对吟开篇,抒写了恋人间彼此倾慕、情投意合的心曲。在这种爱的氛围中,这对对吟的云雀是天下有情人最好的写照。蓝天白云下的云雀在倾吐恋曲,那地上的人儿呢 他们则是“在那生长着雏菊的野地里”“手搀着手地在漫行。”那么温馨的画面,至此,诗文戛然止住,留给读者无穷无尽的遐想。
这首诗构思精巧雅致。全诗三个自然段自始至终没有离开“雏菊”这一线索,随着恋人感情的加深,由“见”到“吻”到“携手同游”,“雏菊”宛如一条生命的纽带,通贯首尾,使诗人的情怀得以不断的抒发。
诗人善于以景衬人,以景烘托人的感情。这种手法的运用,将诗人细腻轻柔情感表现得含蓄深婉又淋漓尽致,得到很好的抒发。
另外,全诗的语言也很清新华美,却又不流于俗套。韵脚整齐绵密,节奏感强,可称为是一首甜美、纤丽的诗文。
一个人是一片野地
一个人呆着,一个人就是一片野地。
秋天的野地里常见一种小花,样子圆圆的,淡紫色的花边,杏**的花蕊,像一个漂亮的花盘。花心娇嫩,晒在外面可怜,如果周边合起来最好,合成一个精致的荷包,只是不知道多精致的宝贝才能住进那么漂亮的家里。因为花小,近了才能瞧仔细,远了就是一个点。她仿佛也意识到自己的小,一株之上从来不是一朵,是几十朵。开也不是一朵一朵地开,是几十朵一起开,常常又是几十株上百株地连成片,气势有了,名也有了:勿忘我。
连花带名,瞅着满眼,听着盈耳,但是感觉累。花名是不是过于讨好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勿忘我,不要忘了我,不管它使多少力气,笑出多么耐看的脸,终还是会被遗忘的。 芙蓉玫瑰生来高贵,不用提醒,见了便念念不忘,那优越感是天生的,谁能和天争呢。
伙伴们不管什么勿忘我,什么花呀草呀的,一律不管。我和他们是一伙的,都是来野地里玩耍的,他们上蹿下跳,兴奋得像猴子。我不像猴子,要像也要像蚂蚁。我喜欢蚂蚁,蚂蚁是名符其实的大力士,能背得动大身体几倍的东西。我也能,如果我背上背的思想可以上称称一称,我比蚂蚁还厉害。伙伴们开始藏了,藏之前不忘了提醒我,人是藏住了,却把魂儿丢了。怎么会,我比他们清醒,他们个个没心没肺的,才叫人担心。
他们藏起来了,煞费苦心,非要猫一个全世界的人都找不着的地方。我不担心找不到,反正早晚都会找到的,每次都是这样,再怎么滑头也没用,谁都不会变成蝴蝶、蜜蜂,何况,秋天很短了,冬天要来了,下雪的冬天更让人期待和着迷。
野地里除了勿忘我,还有狗尾巴花,牵牛花,葫芦花,有的花,小得像个米粒,不仔细看,分辨不出来是花还是叶,却 仍是像一朵真正的花一样开着,擎着一张笑咪咪的脸。我 想劝它们,不要开了,开得再大力也不会有人看,更别说被记住。
我的伙伴不是米粒大小的花,他们是爆米花 ,砰的一声就找不着了。野地里没有太多的地方可藏,我在草棵儿,树丛里找过了,再深的地方没敢进去。附近没有山洞,就是有谁也不会藏到里面去。可是,草棵里没有,树丛中没有,寻遍野地也找不到他们。
我开始不安、焦虑,一个人在野地里转来转去。大家是一起来的,就应该一起回去。不管我怎么三心二意,真的离开他们却没想过。他们没有米粒大小的花省心,但是,他们是我的伙伴,我可以没有花,却不能没有他们。可是,我找不到他们,寻遍野地也找不到他们。
我暗暗发誓,不管用多长时间也要找到他们,找到他们问个清楚,要一个一个地问。为什么扔下我一个人呢,我要让他们知道,我生气了,很生气,气死了,然后再也不理他们。
可是,他们不给我机会,什么机会也不给,他们消失得干净,无影无踪。我继续找,连石头缝也不放过,越找越心焦,越找心越软,如果有谁冷不丁地冒出来,哪怕从老鼠洞里钻出来,我都不会嫌弃,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上前就抱住,不咬几口绝不撒手。可是,我喊破嗓子磨穿鞋子,秋天过去,大雪封山,野地里只有鸟的踪迹,他们也也没有出现。
无数个春夏秋冬过去了,青蛙王子做了爷爷,我终于找到他们。不是一起找到的,他们这一个那一个地冒出来,一次重逢就是一次惊喜。从他们的口中,我明白了,没有谁是故意的,都是在不知不觉中走散的。
开始是蝴蝶,蜜蜂,蜻蜓,渐渐地就是山里红,葡萄,圆枣子,山钉子,黑星星,不知不觉就迷了路,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他们的理由充分,一脸的歉意,我也一脸的歉意,冲动地想约大家再去野地,并保证不再管任何花呀草的,要丢也和他们一起丢。可是,话在嘴边却止住了。
我吃惊地发现,他们的脸上手上身上全是青草的气味儿,他们的声音和泉水一样,我不用再去野地便能闻到野地的气息。原来,真正从野地走失的,不是他们,是我。
这个发现让我震惊。为什么,我不止一次地回到童年热爱的地方,而真正回不去的却是我。我不再和任何人提起野地,羞于说出口。根本就不是我找不到他们,而是他们找不到我了,而我还不止一次地抱怨过他们。 我不再和任何人提起野地,我不提别人也不提,我也有意地绕开他们,或者不仅仅是他们,包括我面临的生活都从野地绕开。我愿意形容去野地的时间为逃亡之旅,是轻浮生活生出的迷惘和矫情。
我和他们再不是一伙的了,我的身上沾染了野地里的毛病,散漫,任性,没有方向,这些都是野地精心培育的,是野花野草的功劳。可怕的是,我已经习惯这样,改掉习惯等于停止呼吸。可是,我的本事除了可以不分时间和场合地胡思乱想之外,再就没有什么了。 一定是他们早早地从我的身上发现了这些不好的苗头,才远远地躲开我,如果他们一直都在,会对我有个约束,结果,他们丢下我,给了我更多的发挥。
这也算是特长吧,让在我写诗的方面有了特别的地方。就这点也挺令人欣慰的。想象力丰富,对我还是有帮助的。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这根本就是天分,挨不着野花野草的事儿。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把石头想成花,有几个人会管云彩是从哪里来的,操心河水是不是会去向不明。
可是,我会。
在Q城纺织厂实习,逢到晚班,帮师傅干完活,我便躲到角落里写诗。笔是事先准备的,一截铅笔头,一支油笔芯,不管什么,出字就好。纸是从厕所里带出来的,麻黄纸,切成整齐的四方块,很清新,不沾一点儿厕所的气味儿。现在想起来,我还是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好的纸了。 我也可以带稿纸的,总觉得稿纸只适合抄写,不适合创作。稿纸上面的条条框框令人压抑,写出一首好诗,首先得给文字松绑,中规中距没好处。麻黄纸粗糙,像野地;稿纸精细,像花园,野地和花园,我宁肯在野地闲逛,也不愿在花园里散步。
稍不足的,麻黄纸的质地影响手感,一不小心便会裂个口子。这很破坏兴致,换一张就得再去一次厕所,比较麻烦。有时,可以趁管理员不注意,多拿几张。多拿也没什么,即使被发现,她顶多想我是闹肚子,打死也不会和写诗扯上干系。
还好,管理员阿姨一次也没有问起我,每次得手,我都觉得欣慰,生活还是富裕和宽容的,不用过多地担忧。只是,我不能把写诗当成一件理直气壮的事做很让我我觉得不快。
对于诗,我并不完全地了解它。诗是盛装秘密的盒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秘密需要收藏。除了诗,我还找不到更为理想的诉说方式。
我写诗,同一时间,教我档车的师傅在和工头儿调情。 师傅用三分钟的时间告诉完我档车的要领,余下的修行就全靠我自己了。只要我把她的活干完了,她从不管我做什么,写诗弄景的都和她没有任何关系。我替她省下来的时间她都和工头纠缠在一起。不管众目睽睽,她都旁若无人。我做她她徒弟的那段时间,师傅的脸颊一直很滋润,白里透红,迷人的小嘴每天都涂得像红红的樱桃。
娇小玲珑的师傅和虎背熊腰的工头在一起很有看点。天天都是一个动作,师傅揪着工头儿的衣领,腆着脸,踮着脚,身子贴上去,像极了一块送入虎口的肥肉。她的声音也好听,让我想起一句诗:|“两只黄鹂鸣翠柳”。这诗用在师傅身上实在最贴切。
师傅喜欢穿红衣服,红衣服裹着瘦瘦的凹凸有致的腰身让我想起小时候住在隔壁的三婶儿。三婶儿三十几岁就死了,死在异乡。从三婶离开大杂院开始,大家都觉得少了什么,又不知道少了什么。三婶儿性格开朗,说话哇啦哇啦的大嗓门儿,和男女老少都能玩到一起,唯一不足的是,她始终觉得自己该做一朵风中的花而不是整天呆在温室里,于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漂泊。
三婶儿死了之后,老邻旧居为此唏嘘了好一阵子,N次设想,再活二十年的三婶儿应该是什么样子。我很想知道,离开大杂院的三婶儿究竟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为什么早早地死了呢。我感觉师傅也是薄命的,她有一张时时刻刻都会走光的脸,墙根本挡不住。房子外面是天空,无遮无拦的天空,她当真要飞出去了,像我那离家出走的三婶儿。
我的担心决不是空穴来风,师傅不光我一个观众,还有众人的眼睛 。别人的眼睛不像我还偶尔地溜号,去野地逛逛。眼睛和眼睛不一样的,有的水汪汪,有的火辣辣,水汪汪和火辣辣加起来就是大水和大火,是兴安岭的大火和长江的大水。我紧张,可师傅不紧张,一副天塌了都不会管的架式。她一定以为,天真塌了,还有工头顶着呢。
不过,天没有塌,火也没有烧起来,一切看起来正常,没有人管,不管我干什么也不管师傅干什么,大家各忙各的,谁也不管谁,每个人的脸都像装满秘密的盒子,我找不到钥匙。
我觉得每个人都是诗,师傅也是,工头也是,诗和诗不同,师傅和工头是先锋派的,我是朦胧派的。区别在于,先锋派崇尚行为艺术,我崇尚思想写真。朦胧诗比较安静,连狼叫都婉约,像狮子一样吼是绝对不可能的。世界够吵的了,不能再那样大声说话。工厂不是野地,只能想象成野地,想象和真实差得很远 。
我写诗,写诗时不想别的,不做地瓜长成土豆的非分之想。写顺手了,一个晚上能写十首八首的,写得漂亮也不得意忘形,顶多偷着乐一会儿。我有气球一样膨胀的悲哀和幸福,需要减肥。 别人是不是也有,别人是怎么消化的,我不知道。师傅也是在为自己的欲望瘦身吗?我是不是也可以借鉴一下她的经验,她的样子的确让我举棋不定。不论怎么样,她看起来多么的幸福,从上班笑到了下班了还在笑,我从来没有像她那样笑过。她的笑容远胜于我反应在诗中的忧愁。快乐为什么要受到指责,能笑起来多好,为什么要写诗呢,为什么不可以像到三婶儿那样呢。
车间很暗,光影里飘浮着一层一层的雾,那是灰尘。除尘机整天在响,还是有细微的灰尘钻出来。好在,我戴着口罩和帽子,除了眼睛里偶尔钻进去一根两根棉絮感觉怎么舒服以外都挺好的,即使自己只能写一些忧伤的诗也挺好的。
我还得写诗,不管师傅看起来多么快乐,但是,师傅是师傅我是我。除了写诗,我还找不到新的出口,诗是新发现的野地,没有野地我只能在半空中成长。没有根的感觉很难过的,尽管我羡慕一枚随风起舞的蒲公英,尽管我多次想到离家在外的三婶儿,但是,我还是不能学师傅的样儿。师傅大我一两岁,但是,论呆在学校里的时间我比她长,我该是她的师傅。可是,师傅好像没往这里想,师傅每天想的和我的不一样,我常常怀疑我们头顶着的不是一样的天空。
只是,每天可以用来写诗的时间并不多。人多的时候,诗会躲起来。诗可以躲,我不能躲。诗一旦躲起来,我看起来就比较木纳和无所适从。好在,找个诗和我都不用躲的地方并不难。当然,不能是我一个。我喜欢和朋友在一起。我的朋友有各式各样的朋友,但是会写诗的只有我一个。朋友也不会写,这并不影响我们做朋友。和朋友在一起,我从来不谈诗,也不劝朋友写诗,诗不是人人能写的,万一写不好,再走火入魔,我也担当不起。
我偶尔也走火入魔,信誓旦旦地和朋友讲,总有一天,我要拽着气球上天。朋友羡慕我的野心,也不在乎我的野心,她说她一辈子也写不出一首诗,不是不会写,是不愿意写。诗有什么用呢?朋友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诗代表寂寞,朋友不想寂寞,所以朋友不想写诗。我理解。我也相信朋友决没有幸灾乐祸的心里,我想我真掉下来了,她一定不会袖手旁观,这点可以肯定。 可我还是失落,我希望我们可以变成更加亲密无间的伙伴,而不是小时候玩着玩着就玩丢的伙伴。我害怕野地最终又只是我一个人的野地。
我也想过逃走,远远地躲开诗,像朋友一样穿上花花绿绿的衣服,像师傅那样笑,像流水一样地生活,紧跟 时尚 。 时尚 是值得追求的, 时尚 是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不能让身上始终充满霉味儿,野地里杂草腐烂的气味儿。 世界多精彩,我不能太严肃,怎么都不能和石头在一起时,更像石头。可是,我逃不了。
对自己不满,对身边的人不满。 她们是谁,从哪里来,我为什么要和她们在一起,她们不懂诗我为什么还和她们在一起?其实 ,我就是她们,写多长的诗也是她们。我和她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整天形影不离,不是她们又会是谁?为什么我心里的距离感每天都像病菌一样扩散,侵蚀肉体也腐蚀心灵。我很害怕失去她们,我已经孤独得太久了,和儿时的小伙伴不经意地走散让我辛苦地找了很多年。现在我不想失去她们了。 我每天都拼命地和自己说,你是喜欢她们的,你每天和她们一起生活,你和她们就是一样的人,她们的脸是你的脸,她们的声音是你的声音,她们身上的亚麻味道,也是你的味道,是泡三天都消除不掉的、沤亚麻的味道。
我看清楚自己的样子,如同看到野地里盛开的勿忘我。我听到的呼喊不是勿忘我发出来的,是从我嘴里发出来的。我喜欢她们,她们都有一张单纯快乐的脸,因为什么我没有那样的脸,所以我想像勿忘我那样时时刻刻向她们发出呐喊的声音。
不管走多远,不管时光过去多少年我都想念她们,呼唤她们,像云想念野地,像风追随草原一样舍不得她们。
我们有多长时间是在一起渡过的,八个女孩子,八朵花一样的女孩子,住在一间名为“303”的房子里,像一家人一样生活。 八张床,像八个整齐摆放的火柴盒,有一个冷了,马上就有一个像火柴一样噌地将自己点亮。
我也燃烧,看到火光也看到灰烬。我眼睛里常常有湿呼呼的东西,看见阳光,也看到阳光的背面。我得时常向姑娘们检讨,她们不依不饶,警告我,下雨天就不要打伞了,不是喜欢“诗”吗。
我的床靠近窗子,这个位置让我有更多的机会看着窗外。曾经看过一部英国**,名字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是一部揭露等级观念和种族偏见的片子,当时是因为影片的名字好才决定看的。影片的涵养量超出想象,我更多在意的是站在窗子边看风景时的心情,我的,别人的,有什么不同。
更多的时候,我的心是处于睡眠状态的,比较放松,不用别人的复杂折磨自己。阳光好的时候,随手抓上一把,放进心里。心里常常会有冰冷的角落,别人温暖不到的角落,需要阳光的深入。“303”就是这样的地方,一间可以任由阳光进出的房子。房子里分着八个小家,我的小家装着床幔,是梦开始的地方。每次回到家里,最想的就是住进去做个好梦。 累了八小时,像机器一样转了八小时,过去的八小时像个黑得不见五指的黑洞。而接下来的时间一定是先做了梦再想别的。那一天也是一样, 坐在住了两年多的床上,舒服地歪在被子上,歪一会儿梦就来了。但是,那一天的梦很短。我仔细地听门外。房间里空荡荡的,外面的走廊也空荡荡的,窗外还是往日的天空,一切都和往日没有什么不同,只有我要走了。
没有人回来。我要等着七朵花回来。七朵迷人的花,七张可爱的脸走时一定要见一见。没有人回来,没有人知道我要离开。我也不知道自己会离开,突然手腕上的伤又复发了,需要休息。可能是几天,可能还会长些,可能的事还有很多,只是我永远也不会想的一种可能,那里是我从此再也住不进去的地方。
现在,不用闭眼睛,我依旧能清晰地记起拉动床幔时拉环响动的声音,那像泉水一样的声音在我的脑海里缠绕了许多年。洁白的纱幔其实不算什么,有股风便会飘起来,飘起的纱幔像朦胧诗。现在我早就不写朦胧诗了,因为再也没有住过挂着透明的纱幔的房间。
“303”的门在我的身后锁上了。不是亲手锁上的,是走廊里的风鼓上的,很响,“砰”的一声,这一响依旧是很多年。风是有情的,弄个响声送我,只有它知道我从此不来了。
我真的走了,三跳两跳地下楼,在楼梯间碰见七朵花中的一朵:x。x和我住对床,我们一起进厂,有近三年的时间工作生活在一起。
x说,回家呀。我说,嗯,请假了,手脖子疼。x继续上楼,突然转过身喊,早点回来呀,我会想你的。谢谢。我没有停下来。如果能停下来多好,一个人说会想我,她说想我时的表情多么动人,黑黑的眼睛呼闪呼闪的。为了那个表情我也值得停下来。停下来,和x说会儿话,一激动说不定我们还会握握手,抱一抱,只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握到一起的手,只为了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机会听别人说她会想你。
没有做,什么都没有, 我和x在楼梯间走散,仅有的声音也被漫长的光阴吹散。我忘不了“303”,也忘不了楼梯间告别的X。我甚至怀疑,当时在楼梯间遇见的不是X,可能是Y,可能是七朵花的任意一朵。我逐个把她们每个人都安放在楼梯间里与我告别,这样的想法是圆满的,思念给我了一个最好的理由,让我可以在分别的时间里看见她们。
后来有机会再回“303”时,已经物是人非,今非昔比。
我的床上住着别人,白纱幔不见了,听不到拉环拉动的声音。我睡在曾经睡着X的床上,看着自己床上住的“我”。“我”裹在被子里,有很多个夜晚都是那样过来的,我险些忍不住过去叫醒“我”。
我拽起“X”的被角放到鼻子底,再也闻不到“x”的一丝气味儿。
时间把很多东西转移了,找不到要找的东西。睡不着,窗外黑漆漆的,我像 一只隐形的鸟,蜷缩着,默默地梳理羽毛,舔噬伤口,在黑暗的野地里独自飞翔。
(字数:6800)
松鼠
松鼠是一种美丽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玲珑 的小面孔上,嵌着一对闪闪发光的小眼睛身上灰褐色的毛,光滑得好象搽过油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总是向上翘着,显得格外漂亮
松鼠喜欢在树枝上跳来跳去,十分机灵只要有人触动一下树干,它们就躲在数枝底下,或连蹦带跳地逃到别的树上去晴朗的夏夜,松鼠在树上高兴的跳着叫着,互相追逐嬉戏它们好像怕强烈的日光,白天常常躲在窝里歇凉;只在树枝被风刮得乱摇晃的时候,它们才到地面上来但是从来不接近人的住宅
松鼠喜欢住在高大的老树上,常常把窝搭在树叉中间它们搭窝的时候,先搬来一些小数枝,交错着放在一起,再找一些干苔藓铺在上面,然后把苔藓压紧,踏平窝搭好了,还在上面加一个盖,把整个窝遮蔽起来,这样就不怕风吹雨打了她们带着儿女住在里边,又暖和又安全
松鼠常吃的食物是松子,榛子和橡栗,有时候也吃鸟蛋它们吃东西的时候,常常直着身子做在树枝上,用前爪捧着往嘴里送秋天,松鼠就储藏过冬的食物,把它塞到老树的缝隙里,塞得满满的冬天,它们有时候也用爪子扒开厚厚的积雪寻找雪底下的食物
松鼠的肉可以吃,尾巴上的毛可以制画笔,皮可以做衣服
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小公鸡
我很喜欢我家的那只喔喔叫的小公鸡。它的头上长着像火把一样的冠子。背上的羽毛像穿着深红闪亮的外衣。腹部的羽毛像套了件金**的衬衫。一双透亮灵活的眼睛和一张尖尖的嘴,再配上最引人注目的那五颜六色的大尾巴,显得既美丽又威武。
小公鸡早上起来就站在坪台上“喔喔”地使劲叫,催人们快快起床。
平时,小公鸡还是捉虫子的能手呢!尽管有些小虫十分机敏,但只要它动一下,就逃不过小公鸡的眼睛。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条小虫子刚刚从树下的草丛中爬出来散步,就让小公鸡发现了。只见小公鸡飞快地跑到树下,用它那尖利细长的嘴巴,一下子就把小虫子捉住了,就这样一条条小虫子都成了小公鸡的美餐。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见小公鸡在院子里的大树下扒食吃,就连忙放下书包,抓了一把米撒在地上让它吃。小公鸡正吃得欢,不知谁家的一只大公鸡过来和小公鸡抢米吃。这下可把小公鸡惹火了,就扑过去和那只大公鸡打起架来。大公鸡猛地扑过来了,小公鸡沉着应战,身子一缩,躲过了大公鸡的一招。然后,它立刻转到大公鸡的后边,冷不防地向上一蹿,蹦到大公鸡的背上对着它的冠子猛啄,啄得大公鸡的冠子直流血。大公鸡疼得逃跑了。小公鸡胜利了,它昂头挺胸。瞧,一副得意神气的样子,真讨人喜欢。
我格外喜欢这只美丽、可爱的小公鸡。
小白猪
我家养了两头小白猪。它们全身雪白,一对大耳朵像两把有力的扇子,忽上忽下不停地扇动;鼻子长长的,一对圆圆的鼻孔,像两个小山洞;鼻子下面藏着个大嘴巴,不仔细看,真不会发现鼻子下面还有张嘴;鼻子上面有一双让人捉摸不透的小眼睛,满脸的皱纹,实在不怎么好看。
农忙时,妈妈下地干活,让我在家喂它们。我把猪圈门打开,把调好的食料放在猪圈门口,馋嘴的小猪鼻子尖极了,香味早被它们嗅到了,还没等我把猪食倒在食盆里,它们就一拥而上,把满满的一盆猪食给拱洒了。猪食溅到我脸上、裤腿儿上、褂子上,气得我顺手拿起棍子想揍它们。可刚举起棍子,它们就“嗷嗷”地叫起来,似乎在向我求饶。看着它们那可怜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棍子落下去了。
小白猪渐渐长大了,更暴露出了它们的本性--贪吃、贪睡。每当妈妈喂它们时,它们便狼吞虎咽,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还不停地发出哼哼声。吃饱了,就挺着滚圆的大肚子,用脚把土扒到身子底下,倒头就呼呼地睡起来。
小猪刚来我家时总惹人生气。或许是因为环境陌生的缘故,它们一次又一次勇敢地翻越猪圈往外跑,可是大门插得死死的,怎么也不能超越第二道防线跑出去。过了一两天,它们也就老实了,找个水窝,用嘴拱啊拱,然后躺在里面,还不停地弄得泥水飞溅,当然小白猪也就变成小泥猪了。家中的人不管它们在院子里如何折腾,只要它们不往外跑,就谢天谢地了。
有时候,它们又让人哭笑不得。一天上午,爸爸要垫猪圈,就把它俩赶到院子里。它俩刚从猪圈里出来,就满院子撒欢儿,吓得几只母鸡满院惊飞,“咯咯”地叫。再看它俩,什么也不顾,好像终于得到自由似的,又好像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会儿到炭堆里去乱拱,弄得灰头灰脸的,一会儿又拱拱小树、弄弄花草。一上午,整个院子被折腾得不成样子。可能是折腾累了吧,晌午,它们好不容易趴在暖和的地方呼呼睡起了大觉。
我家的小白猪虽然贪吃贪睡又淘气,但我仍然十分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蚂蚁
一身黑亮的盔甲,两根细长的触角,凑成黑色的勇敢的小生灵--蚂蚁。
每当漫步在金色的校园,便会发现几个小小的“!”从我脚旁绕过,那就是蚂蚁。它似乎没有意识到身旁的庞然大物,仍旧慢悠悠地散步,那傲慢的步态不由刺动了我的自尊心,小小的蚂蚁竟敢在我面前摆架子。不必发生流血事件,只须用根小柳条轻轻地在它那两根“天线”上拨动一下,它便会吓得四处乱闯。这时我就会觉得像战胜了什么强大敌人一般兴奋,不过它毕竟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呀。
也许因为我的顽皮,竟然和那么善良、那么弱小的蚂蚁发动什么“战争”,这对它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自从我看了一则有关蚂蚁的趣闻之后,就不禁对这小生灵产生一种敬仰的情感。这则趣闻就是:世界上什么动物力气最大答案是蚂蚁,因为蚂蚁可以背动比自身重量重6倍的物体。即使比蚂蚁重100倍的重物对于人来说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小蚂蚁来说就是要完成一项伟大的工作了。小生灵啊小生灵,没想到你小小的身躯竟蕴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随遇而安,辽阔而肥沃的大地就是蚂蚁舒适的家。一个个小生灵结合成了蚂蚁这个强大的家族。工蚁、蚁王,各尽所能,但并不“按劳分配”。工蚁成年累月辛苦劳作,侍奉蚁王,喂养幼蚁,直到心衰力竭地死去,而蚁王却作威作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真是太不公平了。我不免为工蚁的命运鸣不平,真希望有一天和平的阳光能照进黑暗的蚁穴。
这就是我喜爱的黑色的小生灵--蚂蚁。
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
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温驯的小羊,会啼明的雄鸡,能看家的小狗,灵巧活泼的小白兔,会唱歌的小鸟,能报信的鸽子……那么,怎样如实地把它们描写出来呢?首先就得熟悉它们,仔细地观察它们。只有观察得细致,才能描写得具体。观察的时候一般可以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等几方面有顺序地看。在动笔写的时候,要把观察的结果,有选择,有重点,有条理地加以描摹。具体地说,描写小动物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描写外形样子和活动情况
描写一种小动物,首先要描写它的外形样子,要仔细看它的头部、尾部、毛色、四肢 是什么样的,形状、特点、颜色是什么样的。如下面写小狗一段的话:
1“星期天,我从姥姥家回来,在客车上,看到一个大姐姐用紫色的包拎着一只可爱的小黑狗。小黑狗头上长着一对像毛片片一样的三角形耳朵,软软的向下耷拉着,有趣极了。两只圆圆的黑眼睛不停地望着四周。圆圆的黑鼻头像个茸嘟嘟的小茸球。嘴巴紧紧地闭着,一声也不吭,多像一个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啊!
我真喜欢这只趴在包里的小黑狗。”
这篇习作是一位仅上一年级的小学生写出的。文章虽短,却描述得很全面:时间、地点、所描写动物的样子及自己的喜爱之情。所有的比喻及修饰词都很形象、贴切。
2 然后再看它的生活习性又是什么样的,小动物怎样吃食啦,怎样游戏啦,怎样睡觉啦,把这些都要细致观察,具体地描写出来。例如:
小鹅儿
“哦哦,小鹅儿出壳了!小鹅儿出壳了!”我拍手高兴地喊,我最爱小鹅了。
这些刚出壳的小鹅儿一身水淋淋的,毛色不算好看,但是红红的小脚激起了我的兴趣。
第二天,我把这些小家伙放出来喂食。它们的毛已经干了,金黄柔美,尽管它们脚还软,站不起来,但是一个个都很活泼,放下地就一扑一扑地,像在摔跤,真逗!
小鹅儿睡觉的时候,小颈缩短了,那脑袋就像用绒沾在上面的。它们很容易醒,轻轻地脚步声,它们都会睁开眼睛看看,没有声响了,再睡。
十多天以后,我刚揭开遮鹅笼的罩子,它们就要争先恐后的出来,一个小鹅站在另一个小鹅身上一跳,居然跳出来了!它们的毛开始变白了,脚也不软了。一下子就跑到我脚前要吃的,我先放些饭在碟子里,手里拿着两大片菜叶,它们嘴在呷饭,眼睛却盯着我的菜叶。菜叶似乎比饭更好吃,一只小鹅索性蹦起来呷着,摔了一跤!引得我大笑起来。
这些小家伙很通人性,我一到家它们就跑到我的脚下转悠,亲热的很呐。我常常跟它们说话,有时它们还回答呢!所以,我把小鹅看成我的朋友。
文章活脱脱地展现出小鹅出壳、吃食,睡觉和性情,语言活泼,条理清晰,形容逼真,童趣盎然,字里行间包含着小作者与小鹅之间的情感。
3 描写小动物的样子侧重于静态描写,描写小动物活动情况,侧重于动态描写。按照从静态到动态有条理,有层次地观察和描写,可以把小动物写得清楚、细致、感人。
请你阅读下面的作文:
猴子
我最喜欢猴子,它在动物中恐怕是最聪明的。当我们来到它们跟前时,一只猴子用明亮的眼睛盯着我们。它的长相很奇特:一个很小的鼻子向里凹着,一张凸起的小嘴发出‘吱吱’的叫声,浑身的毛不但亮而且黑里透黄。小耳朵竖着,两只小爪子不时挠着头皮,做出怪模样,使人发笑。我掏出一块面包丢给它,不料,它没有接,只是先用爪子试探了一下,又缩了回去,还用眼晴看看我。过了一会儿,它抓起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吃完后又用央求的目光看着我,伸出爪子向我要吃的,于是我又扔一块糖给它。它迅速地剥开糖纸,放入口中大嚼起来。读了这篇片段作文,小猴子的可爱的形象会栩栩如生地展示在我们面前。所以产生这样感人的效果,是由于小作者从静态——外形样子,动态——生活习性两方面仔细观察,认真描写的结果。
在描写外形样子的时候,作文先用“长相很奇特”一句,概括了总印象,然后依照次序描写了它的凹着的鼻子,凸着的小嘴,黑里透黄的毛色和不断挠着的小爪。读到这里,我们一定会对小猴子产生喜爱之情。然后笔锋一转,写了小猴子吃面包的情景。作者扔给它一块面包,小猴子先是“没接”,只是用“爪子试探”,还用眼睛看着我,最后才是“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样一步步地描写,写得细致,写得具体,产生了感人的效果,也把小猴子可爱之处,真实地展现在人们面了。
我们用提纲表示出这篇作文的思路:猴子:一、外形的样子:1、概括——长相奇特;2、具体——鼻子、小嘴、贸色、耳朵;二、生活习性:抢吃面包。
读原文,看提纲,可以更好理解这篇文章的思路和写作顺序。从中我们可以学到观察和布局谋篇的方法。
二、要把喜爱之情写进作文里
作文是用我的手来写我的心。写自己的喜怒哀乐乐。我们喜爱小动物,在描写它们的时候,也要把自己喜爱的感情,用笔融合在字里行间。让读者一读文字,就能感受到我们的喜爱之情。
表达感情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有时候具体地描写小动物的样子、外形,把自己的情感融在其间;有时候用简洁的语句直抒感情;有时候,把这两种方法交替使用。写法灵活,不拘一格。
请你阅读下面的作文:
青蛙捕食
我非常喜欢青蛙。夏天,我常常去池塘边看青蛙。
青蛙很喜欢躲在草丛里,偶尔也叫几声。它们叫得最欢的时候是在大雨过后。每当这时如果有一只叫,旁边的也就随着叫了起来。几十只甚至上百只青蛙“呱呱”叫个不停,那声音能够传到几里地以外,多像一曲气势磅礴的交响乐呀!
青蛙的身体胖胖的,有的身体足有七八厘米长。它们披着黄绿色或深绿色的衣裳,露着雪白的肚皮。它们的头又宽又扁,像一个三角形。它的头上鼓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长着大嘴巴、小鼻子。
青蛙爱吃小昆虫,观察它捕食的动作才有趣呢。有一天,我静静地蹲在池塘边上的大树后面,细心地观察着。一只青蛙蹲在地上,张着嘴巴仰着脸在等待着什么。突然,一只小虫飞过来,只见青蛙猛地向上一窜,舌头一钩,又落在地上。小虫不见了,青蛙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耐心地等待着。
青蛙可真是个捉虫的能手,听农民伯伯说:要是算起来,一只青蛙一年之内最少可以消灭一万只害虫。它真是我们的好朋友啊!
这篇作文写的是“青蛙捕食”,在写法上和上篇《猴子》略有不同:这篇作文用“我非常喜欢青蛙”一句,概括了全文的中心,接着依次写了青蛙的鸣叫、外形,以及捕虫的情景。文脉清楚,段落分明。
优美的句子
兔子的耳朵又大又长,只要听见一点轻微的声音,就会“唰”地一下竖起来,灵巧地四面转动,寻找声音发出的地方,直到声音没有了,才恢复常态。
小白兔吃饱了的时候,就仨一群俩一伙地在沙地上跑来跑去,像一个个小雪球在滚动。
小花猫的脑袋圆圆的,顶着一对尖尖的小耳朵,那大大的绿眼睛瞪得像两盏小绿灯。
小猫“咪咪”的那一双大耳朵,一天到晚都直竖着,哪个地方有声音,马上往那边转,活像一架有特殊性能的雷达。
这只花猫的全身是白底黑斑,远看上去,像一团雪白的棉花点上了几滴墨汁。
小猫鼻子下面有一张人字形的嘴巴,两旁有6根白色的胡须,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气。猫的胡子非常硬,像钢针一样,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小黑猫长长的尾巴像小鞭子似的,左右摇摆。
小猫有一对透亮灵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还会变:早晨,像枣核;中午,就成了细线;夜里,却变成两只绿灯泡,圆溜溜的,闪闪发光。
小花猫早上起来先伸一下懒腰,然后再坐起来,用两只前爪在舌尖上舔一点唾沫,像人一样地洗着脸,再用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毛皮,直到有一点光亮为止。
那条小狗一身金**的毛,闪闪发亮,像刚刚擦过油似的。
这只天真可爱的卷毛狮子狗,小黑尾巴一摆动起来,像个滚动的小绒球。
那条小黑狗,一身乌黑发亮的皮毛,就像黑缎子一般油亮光滑;雪白的小爪儿,像4朵梅花;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悠闲不停地摇摆着。
那黑狗不吼不叫,像一个很有身分的武士,威严、老练,一动不动蹲在那里,雄纠纠张开胸脯上绒样的长毛。
狗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的叫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壮干脆的感觉。
这头大肥猪,屁股溜圆,肚子蛮大,由于脂肪过度丰富,它只得慢慢走着,好像架子很大的老爷。
这只猪吃东西的时候,两个耳朵像大扇子一样一扇一扇的,脑袋一颠一颠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食物。
猪吃完食乖乖地走到圈里,懒洋洋地躺下了,还不时地哼哼两声,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这匹马,全身皮毛黑发红,红中透亮,油光水滑,像刚从油缸里跳出来似的。
这匹枣红马,长长的鬃毛披散着,跑起来,四只蹄子像不沾地似的。
这匹高头大马,浑身的每个部分都搭配得那么得当,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让人一看就觉得那么柔和,那么健美。
刹那间,“千里雪”平稳地腾到空中,简直像滑翔一般地飞过了深沟,轻轻地落在对岸,继续前奔。
小毛驴是那样惹人喜爱,黑眼珠滴滴溜溜乱转,撒起欢儿来像一只小鹿。
“呱哒、呱哒、呱哒……”驴蹄声均匀而单调,像墙上那面挂钟的砣在摇摆。那头骡子仰着头,皮笼头上的红缨,像是秋雨里一朵艳红的鸡冠花。
这些奶牛,身上白一块黑一块的,好像穿着花棉袄。
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那黑牛性子暴烈、凶恶,两眼大如乒乓球,红如火焰,头上两只尖角,利如锋刃。
雪白的羊群撒在碧绿的草原上,像花、像云、像圣洁的哈达。
草原上游荡的羊群像是一堆堆滚动的白银。
暴风雪越来越猛,刮得羊群像棉花团似的滚动着。
一峰峰骆驼,在大漠的孤烟中慢慢移动着身影,像小舟在大海里航行,乘着风,迎着浪。骆驼的眼睫毛是双重的,当风起沙扬的时候,双重的眼睫毛像卫士似的,将沙挡住,不使它吹进眼里。
太阳鸟的嘴巴生得十分奇特,很像一把锥子,又尖又长,略微有点弯曲。
太阳出来了,照在小鸟黄澄澄的羽毛上,全身变得金灿灿的,简直像神话中的金翅鸟一样。到了林中,百鸟的喧鸣,仿佛奏起一曲永不休止的乐章,连微微颤动的树叶都好像在歌唱着。
金翅雀唱着、跳跃着,有时也扑打着,像一群不知疲倦的孩子,给这幽静的山庄更增添了情趣。
这林子里的鸟什么颜色都有,什么声调都有。你听,高音的、中音的、粗嗓的、细嗓的,简直是各种流派的、各种声调的歌唱家,在这里举行着歌唱大比赛。
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只见一只花孔雀把尾巴抖得哗哗响,那漂亮的尾巴就像仙女手中的彩扇,慢慢散开,又像透亮的珍珠撒在它身上,非常美丽。
孔雀飞起来就如同一朵绮丽的绿色彩云,从山顶上飘过。
只见花孔雀拖在尾后的长长的羽毛都挺直起来,围成一个圆圈,像一把五颜六色的大花伞,又像一块圆形的彩缎。
孔雀开屏时,犹如一把碧纱宫扇,尾羽上那些眼斑反射着光彩,好像无数面小镜子。
那儿的孔雀多得出奇,路边上,野地里,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好像美人儿拖着翠色的长裙子,四处转游,根本也不避人。
那些天鹅用粉红色的脚掌划着湖水向前游,湖面上荡起一圈圈粼粼的波纹,远远望去好像一只只白色的帆船在水中荡来荡去,又像天上的朵朵白云映在水面上。
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天鹅那白瓷一般光滑的羽毛,没有一丝杂质,就好像一团浓墨泼上去,也会整个儿滚落下来,沾不上一星半点。
一对雪白的天鹅,像两朵硕大的白莲似的浮在水面上。
湖面上,当天鹅伸展着宽阔的双翼,引翅拍水行进时,犹如一叶叶的扁舟,一张张的风帆。宽阔的湖面上,成群洁白的天鹅,在悠闲地游荡,像朵朵白絮在随风漂流。
湖面平静,水清见底,山光水色融为一体,洁白仿佛置身于仙境之间,流连忘返。
天鹅时而挺脖昂首,神气如同将军;时而曲颈低头,闲雅胜似仙子。
当白鹤展开美丽的双翅,翩翩起舞的时候,那修长的双腿,那优雅的舞姿多么像杰出的“芭蕾舞大师”。
漫空飞舞的丹顶鹤如早开的芦花,绵软地、慢悠悠地落在了沼泽地区。
仙鹤是天生的舞蹈家。它们头顶鲜红,脖项修长,羽毛洁白,双腿纤细,真个是形体秀丽,举止潇洒,神采飘逸。
丹顶鹤雪白的头上顶着鲜红的肉冠,像白金王冠上嵌着一颗夺目的红宝石。
仙鹤站立时总是高高竖起身体,伸直脖子四下张望,常常站立许久。因此,人们常用“鹤立”、“鹤望”来形容戏剧舞蹈中引颈四望的优美姿态。
鹤群长距离飞行时,常常排成“V”形或“Y”等形。远远望去,飘飘然呈现出一副轻逸而潇洒的风姿。
水面上黑压压一群野鸭子,灿烂的羽毛,在夕阳的余辉下,像浮着一簇簇花环。
这些野鸭子都生着一个金翠色的头,亮晶晶的眼睛,颈上有一圈灰白色的羽毛,就像是每一只野鸭都戴上一串珍珠项圈似的。
野鸭悠闲自在地浮着,一会儿跌入水底,一会儿又立在浪尖上,像孩子在打秋千。
远处的湖面上有几只野鸭在游动着,就像一只只无线电操纵的小军舰,那么英武,那么雄壮。
那五色斑斓的野鸡,挺着胸,迈步走出草窝,像骄傲的将军。
金鸡全身的羽毛色彩艳丽,油光发亮,就像披上了一件华贵的大礼服。
金鸡张开翅膀站在太阳下,就像凤凰朝阳,浑身金亮金亮的,美丽极了。
金鸡有匀称的体型,矫健的双脚,头戴黄冠,颈部装饰着金**的“项圈”,两肩有金光灿烂的披肩。
雄鸳鸯羽毛华美绚丽,背部褐色,腹部白色,头顶羽冠,眼后生有长长的白色眉纹,好像刚刚化过妆一样。
在苇塘里,鸳鸯常将脖子伸得长长的,两翅展开拍击水面。一对对色彩斑斓、绚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追逐、并肩畅游,时而发出“咕枣咕枣咕”的低沉而柔美的叫声,好像情侣在窃窃私语。
大雁的身体构造很像小船,一双带蹼的脚,像是两把船桨。扁平的嘴有锯齿状的缺口,便于切断植物的嫩叶、幼茎和淘食水生植物的块根和种子。
一群大雁“咕咕嘎嘎”地叫着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成行的大雁,像胜利进军的队伍展翅南飞,互相呼应着一往直前。
群雁在霞光中抖擞着翅膀,悠然地从草地中飞起。它们排着“一”字飞上天空,像出征的战士,呼喊着,歌唱着,声音里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雁群排成整整齐齐的人字形,目标一致地向前飞着,它们在天空嘹亮地叫着,好像在庄严地宣告:它们的队伍是整齐的,它们的目标是明确的。
翠鸟头上的羽毛像橄榄色的头巾,绣满了翠绿色的花纹,背上的羽毛像浅绿色的春装,腹部的羽毛像赤褐色的衬衫。
一只翠鸟忽地从柳树间飞出,掠过水面往另一个树丛中去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带走了众人的眼光
为你陪个狼
这里讲的,是一只狼和一个小男孩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1882 年前后,地点在加拿大北部的为你陪个,那么,我们就把这
只狼称为为你陪个狼。
要说为你陪个狼,就得先说说提琴师保罗,因为是他把这只狼从狼窝里带到城
市里来,尔后才有这段故事的。保罗是个漂亮的、不务正业的混血儿。他不喜欢工
作,但是挺爱好打猎。
1880 年6 月里,有一天,他在基尔道南附近布满森林的红河沿岸上,带着枪
荡来荡去。他看见岸边的一个地洞里,跑出来一只大灰狼,就怀着碰碰运气的念头,
随便开了一枪。说来也真巧,那只狼被他打死了。他叫他的狗跑去搜寻一下,确实
弄清那儿没有别的大狼以后,他才爬进地洞去。不料,地洞里还有八只小狼。这真
叫他又惊又喜,连大带小,一共九只,每只值十元。
一共值多少?这笔钱的确很可观了。他使劲地舞动棍子,加上那只黄狗的帮忙,
把那些小狼一下子全打死了,只剩下一只活的。当地有这么一种迷信,说是把一窝
动物杀得一只不留,是会给自己带来厄运的。因此,保罗就带着一只大死狼、七只
小死狼,还有一只最后没被打死的小狼进城去了。
死狼换来的那些钱,全掉进了酒吧间老板霍冈的腰包里。
接着,那只活着的小狼,也落到了他的手里。这只小狼是被拴在一根链条上成
长起来的。可是它的胸脯和嘴巴,却长得非常壮实和凶狠,全城的猎狗,就没一只
比得上它。霍冈把它拴在院子里,让顾客们观赏玩乐。他们常常叫它跟狗咬来咬去
逗着玩儿。有好几次,小家伙被狗狠狠地咬伤了,差点儿送掉了性命。但它还是恢
复过来了。而且随着时间一月月地过去,愿意跟它对阵的狗也越来越少了。它当时
过的日子,真是要说多苦就有多苦。在它的全部生活中,只有一点点温暖的光芒,
那就是它和吉姆——酒吧间老板的儿子的友谊一天天地深厚起来。
吉姆是个顽皮的小捣蛋,他一直喂小狼吃东西,同时还非常宠爱它。小狼呢,
为了报答他的这种友谊,就让他随便地和自己闹着玩儿,除了他以外,别人是谁也
不敢碰它的。
吉姆的爸爸不是个模范的父亲,他常常纵容他的儿子。可是有时候,又为了一
点点小事,就大发脾气,把孩子痛打一顿。后来,那个孩子很快就摸到了规律,他
父亲打他,并不是因为他做错了事,而是因为他惹火了父亲。
所以,只要在父亲人气未消的时候躲开一些,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有一天,
他在被父亲追赶的时候,窜进了狼窝。他的那位狼朋友,被他冒冒失失地弄醒以后,
转身跑到窝门口,露着两排白白的獠牙,好像是在直截了当地对孩子的爸爸说:看
你敢碰他一碰?!
霍冈也怕这龇牙裂嘴的小家伙,只好作罢。打这以后,小吉姆一遇到什么危险,
就总是朝狼窝里钻。有时候,别人看见他溜到那只野兽后页,总觉得这孩子耍的是
玩命的把戏。
一天,霍冈外出有急事儿,店里就吉姆在照应,反正来喝酒的都是熟人,不偷、
不抢,也不会欺骗小吉姆。可是,当霍冈走了没一会儿,在家喝得醉醺醺的保罗,
摇摇晃晃地来到酒店,使劲拧吉姆的耳朵,要他给他倒杯酒。
吉姆被拧疼了,用头使劲撞了一下保罗,将他撞了个四脚朝天。这下保罗火了,
他跌跌撞撞地爬起来,发音非要吉姆的命不可。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已经
溜到后门口,一转眼又跑到狼窝里躲起来了。保罗看见小家伙找到了保护者,就拿
起长棍,站在对方够不着的地方,狠狠打起狼来。这一下,把那只拴在铁链上的灰
狼惹火了。它虽然咬住了保罗的长棍,躲过了几下沉重的打击,可还是吃了不少苦
头。这时候,保罗发现吉姆一面嘴里骂着,一面用发抖的手指,瞎摸乱弄地解着铁
链,并且已经快要把它解开了。真的,要不是那只狼狠命往前直扑,把铁链绷得紧
紧的,吉姆早就把它解掉了。保罗一想到要在院子里受这只被他激怒了的灰狼的攻
击时,就吓得失去了勇气,慌忙溜走了。
就这样,吉姆和那只狼的友谊变得更加深厚了。后来,那只狼越长越壮,同时,
对于带着威士忌酒味的人和所有的狗的刻骨仇恨,也一天天明显地增强起来,因为
这些是它吃苦受难的根源。它的这种特性,加上它对孩子的这种热爱——似乎所有
的孩子包括在内——都跟着它的年龄一同增长起来,并且发展成为一种支配它行动
的主要力量。
在当时,也就是在1881 年冬天,基亚培尔的狼群越来越多,给羊群带来了很
大的危害,弄得当地的牧人大伤脑筋。他们安置过毒药和捕狼机,结果都没有用。
后来,在为你陪个俱乐部里,来了一位高贵的德国人。他公开他说,他带来的那几
条狗,可以轻而易举地消除这儿的狼患。大家对他的话挺感兴趣。
那个德国人马上从他的狗里挑出两只,作为样品给大家看。这是两只出色的丹
麦种大狗。一只是白的,另一只是蓝色带黑斑的。这两只大家伙,每只都将近60
多公斤重。身上的肌肉,长得像老虎一样结实。这个德国人宣布说,光用这两条狗
来对付一只特号的大狼,就足够有余了。
这话说得挺中听,可是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想用事实来证明一下。有人建议说,
霍冈的酒吧间里有只狼拴在那儿,他们可以出钱把它弄来。虽然那只狼不过一岁多
点儿,但用来测验这两条狗的本领,也还是可以的。
霍冈一知道这件事的重要性以后,马上把狼的身价抬高了。等他拿到一笔钱后,
首先想到的,是把小吉姆打发到他的祖母那儿去,不让他在这儿碍事,接着他就把
那只狼赶进木箱,钉了起来。他们把箱子装上了一辆大车,带到波尔台基大道旁的
旷野上去。
那两条狗一闻到狼味儿,就急着要扑上去厮打,连勒都勒不住。可是几个壮实
的汉子拉住了它们的皮带。大车又拖了一公里路以后,人们才费劲地把那只狼倒了
出来。开始,它显得有点害怕和懊丧。它想躲起来不让人看见,而且一点没有咬人
的意思。后来,待到人们放了它,并且朝它嘘哩嘘哩狂喊猛叫的时候,就悄悄地放
开脚步,朝南边地势不平的地方跑去。这时候,那两条狗也被放了出来,它们凶狠
地狂吠着,连窜带蹦地上前追赶小狼去了。
人们在一边大声喝采,骑着马跟在它们后头,看起来那只狼显然没有救了。
两条狗跑得比它快得多,那条白狗跑起来和狼狗一样快。
德国人望见它飞快地穿过草原,眼看跟狼的距离越来越近,心里兴奋得不得了。
好多人都打赌说狗会胜利,敢说狼赢的一个也没有。只有人肯在两只狗中间赌输赢。
因为,尽管小狼已经加快了脚步,可是不到两公里路,那条自狗已经紧跟在它的屁
股后头,眼看就要追上它了。
一刹那间,狗和狼咬在一起了。接着,它们都朝后退了退,那条白狗一下子翻
滚倒地,肩膀上出现了一道深得怕人的伤口——即使没被咬死,也没法参加战斗了。
十秒钟以后,那条蓝狗张着大嘴上来了。这一个回合进行得跟上一次一样迅速,几
乎也是同样的神妙。狼跟狗好像只是互相碰了碰,那条蓝花狗就被摔到一边,它的
脑袋唰地摆动了一下,看到的只是一个直淌血的侧面。它在人们的纵容下,又作了
一次进攻,然而得到的只是另一道伤口,它很快败下阵来。
这时候,狗主人又牵来四条大狗。正当这些狗被松了开来,并且由一群拿着木
棍和套索的人,跑上来要把狼于掉的时候,一个小男孩骑着马,从草原上跑了过来。
他跳下马背,挤进人群,扑过去抱住了狼的脖子,他管它叫“我的乖狼”,“我亲
爱的好狼”——那只狼舔了舔他的脸,摇了摇尾巴——接着,这个男孩就掉转头来,
流着眼泪,将在场的人都臭骂了一顿。他伸出那肮脏的沾满眼泪的小手,在自己那
只装满小玩意的口袋里,摸出一根细长的麻绳,在狼脖子上一拴。然后,他一面还
有点抽抽噎噎的,一面跳上马背,带着狼动身回家了,临走前,还对那位德国先生
说了一句恐吓的话:“当心,我随时让我的狼来咬你!”可是,这凶狠狼的话说过
没几个月,吉姆就发热病倒了。那只狼因为不见了小主人,在院子里可怜地嗥叫着。
后来,由于吉姆的请求,它才被带进病房里来。于是,这只狼就忠实地守在它朋友
的病床旁边了。
开始的时候,吉姆的病好像很轻。因此,当病情突然恶化的时候,大家都不免
吃了一惊。到圣诞节的前三天,吉姆死了。最最为他伤心的是他的“乖狼”。圣诞
节晚上,这只狼跟着送殡的人上圣波尼费斯的墓地去,在教堂敲起丧钟的时候,它
也应和着钟声,凄惨地哀叫起来。不久它又回到酒吧间后面的屋子里。但是,当它
看见主人又想用铁链把它栓起来时,它就跳过一道木栅栏,逃得无影无踪了。
过了没多久,这个地区的不少人都说,这儿出现了一只大狼。这只狼有四个奇
怪的特点。一是它不到荒山野岭去,而专往城镇跑,深更半夜,在大街小巷转。二
是它专门咬死它所见到的狗。狗,仿佛成了它的天敌。见到什么狗,就咬什么狗。
周围十几只狗已经落到它肚子里。三是这只狼专咬酒鬼。
凡身上有酒气的人,它都袭击。四是这只狼喜欢小孩儿。它从不攻击儿童,反
而显得十分喜爱。人们都奇怪,这只狼放着树林和原野上的自由日子不过,为什么
要过天天冒险的城市生活呢?——它每星期都会遇到几次被人捕杀的危险,每天都
充满着惊险的活动,甚至常常要在十字路口寻找暂时藏身的地方。
它熟悉为你陪个的每一条街道。在灰蒙蒙的黎明时光,它总是随意地跑来跑去。
它那矫捷的身影儿,为你陪个的警察们全部看见过。
人们把这只狼说得十分可怕,但除了保罗和狗之外,真正怕这只狼的人并不多,
因为这只狼见了人就逃,又从不伤害小孩儿。但是,就在小吉姆死后的第二年,小
镇上发生了件不幸的事:酒鬼保罗在镇外的野地里被狼咬死了。保罗的死,终于使
大家恍然大悟。这只可怕的为你陪个狼。就是小吉姆的伙伴,从霍冈家逃走的那小
家伙!原来它没有走远,一直待在镇子周围啊。
既然它咬死了人,就得把它消灭。于是,由镇上的警察局长带头,组织了一次
大规模的追捕。当地所有的狗,全被集中起来了。他们花了整整一早晨工夫,把圣
波尼费斯东边的树林全搜遍了,也没有我到那只狼。可是接着有人打电话来报告说,
他们在城西的亚西尼波因树林附近,发现了那只狼的踪迹。
于是,一个钟头以后,人们已经在闹哄哄地追捕为你陪个狼了。
一群狗和一群穿着各色衣服的骑马的人,再加上一群徒步的大人和孩子,浩浩
荡荡地往前追赶着,这只狼对那些狗一点也不怕,可是它明白,这些带枪的人是非
常危险的。它窜进了黑糊糊的亚西尼波因树林。但是,那些骑马的人从空地上绕过
去,打前边把它赶了回来。它又顺着科罗迪河谷逃去,躲开了那些飕飕飞过的子弹。
接着,它跳过了一道铁丝网,弄得那些骑马的人一时设法赶上去。不过它还得沿着
河谷奔逃,因为这样可以躲避枪弹的射击。这时候,那些狗已经追上来了,它所要
求的,也许正是要单独地和这些狗呆在一起——它跟这些狗的比数是五十对一——
即使这样,它还是可以占据优势。现在,那些狗已经团团把它围了起来,可是没有
一只敢冲上前去。
因为有一群狗隔着,那些骑马的人只好远远地围站在那儿。同时,由于追逐的
方向是对着城市,所以跑来参加战斗的人和狗,也越聚越多了。
那只狼掉头朝圣波尼费斯墓地跑去,那儿是它常去的地方。这时候,追击的人
已经近得快要把它包围起来,叫它没法再逃了。它心里明白,事到如今,肯定是没
有生路了,但它还是准备着,希望再做一次有意义的搏斗。于是,这只令人惊叹的
为你陪个狼,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所有的敌人面前,生平第一次停住了脚步。
它面对着50 只狗,狗的后面还有好些人,叉着腿单独地站在那儿。它真是个
可怕而又了不起的角色!那些狗全退得远远地,不敢进攻。也许,这只狼等得不耐
烦了,就往前迈了几步。可是,不幸得很,这样正好给那些带枪的人找到了渴望已
久的机会。三枝枪同时响了起来,于是,这只为你陪个狼一下子倒在雪地上,结束
了它战斗的一生。
它走的是自己选择的生活道路。在它短短的一生中,充满了惊心动魄的事件。
它原可以平安无事地活上许多年,但它却紧张而惊险地活了三年。它选择了自己的
道路,但它却留下了永远不朽的名声。
谁能深深地看透成尼佩格狼的心意?谁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它的动力的源泉?
它后来为什么还对那个充满无限苦难的地方留恋不舍?这决不是因为它不熟悉别的
地方。要知道,大地无界限,吃食到处有。它也不是为了报仇才留在这儿的。世界
上没有一种动物,会牺牲它的全部生活来达到复仇的目的,因为动物也总是爱好平
静的生活的啊!看来,只有一种解释合乎情理:
这只为你陪个狼留恋这世界上唯一爱它的人——小吉姆。这儿葬着他的小主人。
它宁愿死,也要死在主人的身边!
好一个为你陪个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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