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分上下两部,上半部主要集中在小城维璃叶及简单的过渡地省城贝藏松,下半部则主要在首都巴黎。这里先剖析一下上部的线索。
上半部主要是于连与维璃叶市长特·瑞那先生的夫人之间的感情纠葛,以及于连在贝藏松神学院的经历。重点看感情线索,因为这是本书的主线,下半部是于连与另一位女性的感情纠葛,直到结尾两条线交汇在一起。
于连是以家庭教师身份进入特·瑞那先生家庭的,他与瑞那夫人的情感之路起于二人的第一次会面。对于这种与陌生人的见面,二人都有一种恐惧,于连是因为初次到如此豪华的家庭,而瑞安夫人则担心家庭教师的粗鄙。见面后,于连倾倒于瑞安夫人的美貌,而瑞那夫人因于连的温顺外表、整洁着装和得体谈吐得以打消顾虑,甚至有了好感。当于连用拉丁语把《新约》大篇大篇一字不落地背下来时,瑞那一家人(包括仆人)都惊叹不已,为之绝倒。随后,竟成了维璃叶小城的一景,当地贤能都争相一睹奇才风范,于连一出场即一炮走红。
随着于连在瑞那先生家慢慢融入,瑞那夫人和他慢慢有了爱情的火花。这时,出现了一个小波折,就是瑞那夫人的侍女艾丽莎向于连表白。瑞那夫人以为于连会接受,结果他竟拒绝了。她大喜过望,才有了二人在维璃叶乡下苇儿溪的甜蜜时光。
回到维璃叶,二人关系持续升温,甚至有了肌肤之亲。紧接着就有了大的波折,艾丽莎给瑞那先生写匿名信,揭发二人的关系。为了让瑞那先生相信这封信纯属诬陷,于连和瑞那夫人煞费苦心,编织谎言,伪造证据。这一段写得很精彩,但与爱情相关性小,倒更像权谋。最后,蒙过了瑞那先生。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瑞那夫人的小儿子病了。笃信教义的瑞那夫人认为儿子的病,是因为自己与于连通奸,故上帝惩罚她。这给二人之间的关系以致命一击,再也无法回到当初。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司汤达不仅善于勾勒人物心理,在情节设置上也有过人之处,牵扯着我的心情,随于连与瑞那夫人的情感而起起伏伏。当然,仅就情节而言,现在很多小说也很精巧,但人物心理刻画的丰富和深刻都难望司汤达之项背。
拉美作家马尔克斯在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里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此人一生陷在孤独的漩涡里,“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
而在一个多世纪以前,世界的另一头,法国作家司汤达写下了他的名作《红与黑》,书里的主人公与奥雷里亚诺有些相似。此人孤独、敏感、追逐名利、狂热渴求外界的认可,直到生命最后才找回可贵的纯真。只不过他的生命要短暂得多。此人名字叫于连。
于连出生在法国小城维里埃,是一名木匠的儿子。他勤奋好学,最大的乐趣是读书。他崇拜拿破仑,却只能把这样的感情深埋于心,因为他所在的时代拿破仑帝国已经破灭,谈论这位英雄会直接招致上层社会的恐惧甚至仇恨。他靠一己之力在处处挤兑他的社会里摸爬滚打,并凭借出色的学问获得了一些上流人士的赏识。他在巴黎的德·拉莫尔侯爵家任秘书期间,认识了侯爵的女儿玛蒂尔德,两人走上了一条曲曲折折的爱情之路。在经历了许多次的互相折磨以后,他们终于订婚,于连也终于实现他梦寐以求的飞黄腾达。然而这时一份来自家乡的举报却突然让于连失去一切,他被送入监狱,判处死刑。服刑时年仅二十三岁。
有人认为于连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他对成功的追求如飞蛾扑火自取灭亡。但事实上,他更是一个为了幸福而误入歧途的青年。他所处的社会对于他这样贫穷却志向远大的人是不公正的。他的悲剧代表那个时代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个人成功和社会期望之间的矛盾。为了获取上升空间,他为自己制定了一套作战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害怕出纰漏,他时刻盘算着细节,不得不虚伪;又因为害怕被轻视,他时刻保持着警觉,如同为自己打造了一副铁质的盔甲,不让任何可能有损于他尊严的事物靠近。他活得如此拘谨,虽然他的确步步高升,却并未感到真正的快乐。
两重矛盾存在于于连的身上,注定了他的孤独,也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第一重是他的思想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和于连同阶级的人视他为异类,他们憎恨他同身份不符的出类拔萃,更憎恨他与众不同的思想性格。在家里,他因为酷爱读书不干体力活而遭到文盲父亲的虐待;在神学院,他独立判断又总得第一,再加上对他那些农民同学们“红肠配酸白菜”的幸福无动于衷,为他树起一大堆粗俗的敌人。上流阶级则一方面虽对他的才智表现出礼貌的称赞,思想里却根深蒂固地把他当作一个穷乡下人来蔑视;另一方面,他们又恐惧他的激情,如同恐惧他的英雄拿破仑,他们害怕这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会再来一次革命,把他们全都绞死。在巴黎,他的出色赢得玛蒂尔德的芳心,却被她贵族追求者们看作是谦卑而虚伪,遭到激烈的攻击。于连夹在两个阶层中进退维谷,可以说他的孤独在他被推向迷途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第二重是他的野心与真实自我之间的矛盾。在一八三零年,一个像于连那样处在底层的青年想要发迹,必定要装模作样,必定要手段百出。然而于连对贵族的虚伪嗤之以鼻,他本性的善良和清高使他不愿像他们一样通过趋炎附势去实现上升之路。每当他为了发迹而做出不光彩的事,他的良心总是惴惴不安,每当他想通过攀附贵妇来获得地位提升,他又总是流露出真情。如果于连止步于这样的真情,他本也应该是快乐的,但对于名利和社会认可的强烈渴望又使他不能享受就在脚下的幸福。因此,他真实自我处处阻碍他的成功计划,他的成功计划也反过来压抑他的真实自我。这样的于连,无论当他的地位处于低谷或是顶峰时,都同样不幸福。
玛蒂尔德和于连身份地位悬殊,却有着相同的阅读品味、相似的性格力量。她对贵族生活的矫揉造作流露出深沉的厌倦。她个性鲜明,言语犀利,才智过人,像看笑话似的蔑视她那些在外人眼里十全十美的追求者。在她看来,高贵的出身让他们有了金钱、有了地位,却没了性格。
她不食人间烟火,乐于拿自己的名誉去赌博。能提起她兴趣的任何一件事,几乎都会让其他贵族恐惧得发疯。上流社会的纸醉金迷、夸夸其谈让她厌恶,而她最不能容忍的,是像她的表姐妹那样,嫁给一个拥有一切却思想平庸的人,去过那种“每一天都冷冰冰地相似于过去的一天”的生活。
骄傲和思想,在于连的身上同他的社会地位形成鲜明对比,让他与周围环境显得格格不入。但在这位贵族**身上却形成一种高贵的美。她所拥有的金钱、地位、美貌为她那特立独行的思想赋予了强大力量,去主宰周围的一切。
但玛蒂尔德的内心亦是矛盾的,她对于连的痴情反复无常。一方面,她厌恶贵族的乏味,崇拜于连的激情;另一方面,她骨子里的骄傲又不时令她对于委身于于连而感到羞愧。她时而拜倒在他的脚下,把他称作“主人”,时而又突然抛弃他,并以极度的轻蔑伤害他的自尊。在整个过程中,她不断地审视自己,理智和情感进行着殊死较量,热情和悔恨交替主宰她的心灵。
这样的两人注定难以天长地久,他们的头脑都太过聪明,野心太过相似,尽管他们之间真真切切存在着狂热的爱情,然而当他们在一起,爱情失去了最单纯的甜蜜和柔情缱绻,而变得更像是一场斗争、一种责任。于连爱玛蒂尔德,因为她高贵迷人,征服她为他带来自尊心的满足;玛蒂尔德爱于连,因为他身份卑微而思想尖锐,爱上他是一场伟大的冒险。他们的感情更多的是建立在思想而非心灵之上,始终充满征服与反征服的火药味。他们不肯追随自己的感觉去恋爱,却在过程中不断地思考,TA爱我吗?我爱TA是正确的吗?这样的爱会损害我的名誉吗?我在交往中的作为会为我赢得尊重吗?在反复的思考中,他们互相迷恋、互相怀疑也互相折磨。这场爱情最大的死穴,便是他们无法抛弃各自的思想去自然地相处。
在玛蒂尔德有了身孕之后,于连迎来了人生的巅峰。借助侯爵的对女儿的宠爱,他几乎拥有了他想要的一切:金钱、名誉、地位就在这时,一封来自初恋情人的信却把他从顶峰拉到谷底。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于连试图开枪射杀写信人而锒铛入狱。剧情急转直下,于连被判处死刑,他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他奋斗得来的一切。然而在阴暗的牢狱里,他却突然思考出了人生的意义。对于自己从前狂热追求的成功,他变得麻木不仁,对从前的英雄主义,他也终于彻底厌倦。他看明白了社会,认清楚了自己,不再去想非凡的举动、公众的关注,而只是默默怀念曾经在韦尔吉乡下的美好时光。用他自己的话来说,“直到我看见了生命的终点这样靠近我,我才知道了享受生活的艺术。”
玛蒂尔德的感情在于连入狱后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她不再做作、不再摇摆不定,她像一个穷姑娘似的一心爱着他,并动用她的一切资源想要救他出来。但一切为时已晚,于连已厌倦了所有的世俗成功,而他对玛蒂尔德的爱情,是和他的野心紧紧捆绑在一起的。野心的丧失淡漠了他的爱情,他拒绝玛蒂尔德的一切帮助,静静等待死亡。
最后的两个月里,于连也找回了他和德·莱纳夫人之间的爱情。她常来看他,毫无怨言地原谅了他。她爱得那么单纯、那么无私,唤醒了于连心中最后的激情。这样的激情无关乎前程,无关乎利益,它质朴平常,却又刻骨铭心。它一面淡化了于连的不幸,让他忘却他正在经历的磨难与耻辱;一面却又加重他的不幸,因他不得不面临即将与德·莱纳夫人分别的痛苦。和她在一起,他是那么快乐。这快乐超越了他从前的所有成功,超越了他的尊严,超越了生命。
入狱本是一场灾祸,但监狱杀死了于连的野心,还给了他清醒的头脑,他如梦初醒,获得了真正的幸福。这大概就是老子所说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吧。
在二十三岁这样一个美好的年纪,于连被处死,玛蒂尔德亲手埋葬了他,德·莱纳夫人也随他而去。故事到这里终结,而于连跌宕起伏的一生却留给读者无限思考 — 我们都赞颂爱情,但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是门当户对、势均力敌、互不吃亏?还是忘却私利、发乎自然、归于本真?我们都追求成功,什么又是真正的成功?是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还是保持清醒做个“幸福的少数人”?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同样,至从《红与黑》受到社会的关注以来,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评价各不相同,但大家讨论得比较多的有这么两种:一些认为,于连蔑视贵族,富有反抗性,是个“反封建斗士”;另一些人认为于连具有极度虚伪的丑恶灵魂是一个“个人主义野心家”。是什么使他的性格具有两重性格呢?本文将忠实于译著《红与黑》,通过于连心理活动描写和他行为活动的探讨得出:他出生阶级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是导致他双重性格的根本原因。
“本真的我”性格的产生
于连出生平民阶级,同情本阶层,具有反抗心理。对资产阶级的深刻认识更体现出他生就的“正直”、“勇敢”、“善良”的性格。本真的于连渴求温柔纯洁的情感,在其内心深处也不乏这样的情感,例如在德雷纳尔夫因其子重病而自我谴责时,他表现出强烈的同情心。
“设计中的我”性格的产生
小说《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生活在作者杜撰的一个外地小城维里埃尔市。出身贵族的德雷纳尔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他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偌以及祭坛的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构成“三头政治”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众,拥有巨大经济势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两种阶级的存在和相互斗争,便是十九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社会的反叛者,拥有双重性格的于连生活的典型社会环境。
首先,论小环境于连出身贫民,自幼家庭贫寒,厌恶劳动,父亲粗暴,心里想的就是出人头地。儿童时代,他看见拿破仑的威武的骑兵,从本乡经过,便发狂的崇拜拿破仑,热烈的渴望像拿破仑那样“不上阵亡,就是36岁当上将军”;其次,论大环境于连生活在王政复辟时期,“拿破仑革命是一切摧枯拉朽的风暴,从根本上动摇了欧洲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这一次人类迈向理性与文明的革命,使社会生活的原则和人的自身价值在历史性的冲突中得到新的评价”。a拿破仑时期,自由,平等的口号把像于连这样的青年人从“沉睡”中唤醒,被唤醒的他们决不会“甘于卑微屈辱的处境,他们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寻求自身的发展”b ,他生就火热的性格充满着进取精神,向往英雄主义行为使之很容易受拿破仑风暴的影响,受拿破仑风暴的影响,使于连在追求像拿破仑那样的梦想的过程中更具勇气和力量;受拿破仑的影响,让于连的想法更亲近当时社会现实,他的“设计中的我”得到强化。于连崇拜拿破仑,连同拿破仑的孤独,他从拿破仑的孤独中提炼出了一个简明的人生要义:‘不冒险,无所得’”。c
于连作为一个社会最底层的贫民知识分子,他要求获得统治阶级平等的地位和自由,得到社会的尊重。他的生活的全部就是要摆脱贫贱的地位,步入上流社会。对拿破仑的崇拜,让于连更加崇尚自由与独立,认为人应该拥有对自己的一切权力;个人的行为需要接受自己心灵的指挥,只要认为自己的目的正确,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他承认自我,既不顾及地位,也不考虑道德,他只对自己负责。
出生低下的于连在受拿破仑风暴的影响下,对进入上流社会更有信心,使他前进的步伐更有力量,他性格中的“现实我”就这样在想要阶级角色转变的过程中产生,并与“本真的我”矛盾着。
青雾血狼 希望对你有帮助
于连的形象分析:
斯丹达尔的长篇小说《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复辟王朝时期个人奋斗者的典型。
1 于连的阶级地位和所受的教育,决定了他的英雄主义热情和虚荣心。
出生地位低下,于连很早就形成了一种反抗和仇恨贵族大资产阶级的心理。爱读书身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平民崇拜拿破仑,希望自己能建功立业,然而封建等级制使他希望破灭;而后他看到教会盛极一时,他投靠了教会,于连以虚伪为武器、以反抗和投协为手段,开始了个人奋斗式的道路。
2 于连的性格是矛盾的。受压后就反抗,当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就妥协、投降。
在德·瑞拉市长家做家庭教师,具有平民意识的他应聘的条件是和主人桌吃饭,显示出反抗的精神。
在贝尚神学院:为了出人头地,于连在险恶的环境中把对教会的仇恨埋在心底。不信教却是神学院最虔诚的教徒,又是彼拉院长的宠儿。在这里具有对抗意识的青年逐渐成了一个和教会同流合污的野心家。
在木尔侯爵府:于连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忠心为侯爵效劳、和侯爵女儿玛特儿恋爱、结婚最终得到了一份颇丰的地产和官衔。
3 于连的平民阶级意识并未完全泯灭。
入狱后,他开始反省,认识所走的道路的虚伪和痛苦。法庭演说是于连对贵族大资产阶级的谴责和对社会的抗议,也是他反抗精神的爆发和悲剧命运的总结。
4人物形象的局限性。
他的行动是个人盲目的,他的反抗具有极大的动摇性,一旦个人的追求满足后就妥协投降。
《红与黑》中所描绘的于连的两场爱情是当时法国“十分沉闷而又充满猜疑”的社会生活中的两种新型爱情:“一种是脑袋里的爱情,一种是心坎里的爱情”。这两种爱情都是资产阶级化了的贵族专制统治在上流社会内部所造成的心理状态。出身于平民阶级的青年于连,为了改变自己低下的社会地位和贫穷的生活状况,决心与上流社会进行一番搏斗。早年的启蒙主义思潮和拿破仑的英雄业绩鼓舞着他,铸成了一股顽强拼搏的意志力。而赢得贵族夫人和**的爱情,则是他实现个人野心的捷径。在波旁王朝复辟时代,这也几乎是于连唯一可能的飞黄腾达之路。当德•瑞那尔夫人自自然然地爱上于连时,他的阶级意识使他十分警觉。自卑感使他同夫人保持着距离。但是,平民阶级的自尊心,尤其是于连要打进上流社会的个人野心,又驱使他去接近这位夫人。他把通过德•瑞那尔夫人打进上流社会,看作自己的一种“责任”,把赢得夫人的爱情看作对统治阶级的“战斗”。如果说,于连上述这种心理活动是属于“头脑里的爱情”的话,那么,当于连一但在卧室里看见“这么美艳的夫人”,便一下子忘记了自己头脑里的种种计划,也忘记了装假做作,“回到他本来的面目”。热烈的真情,使他“两眼充满了眼泪”。双方的爱情经过身心的交融,于连“一无所思,一无所欲”,思想感情处于甜蜜幸福的境界。这时候,于连的爱情已从头脑里沉浸到心坎里去了。但是,于连的阶级意识,向上爬的野心,做人应有的尊严,即他所谓的“责任”,很快地又攫住他,提醒他,教他从那种全身心的爱情中拔出脚来。于连经过一番内心的自我反省,第二天便对德•瑞那尔夫人表示出英雄气慨,不肯正眼看她,以至于使德•瑞那尔夫人怀疑于连不爱她了。其实,“他所有的时间都在思量她的迷人的地方。”头脑里的思想观念终于抵不住内心涌出的热烈爱情。在于连和德•瑞那尔夫人的亲密交往中,“一种愚蠢的观念,觉得出身微贱,譬如自生自灭的可怜虫,会被人家看成是一个低劣的情人,这观念到现在完全消失了。”于是,“于连恢复了他那个年纪的全部热情,他疯狂般地堕入爱情里。”这就是说,头脑里的爱情又回到心坎里的爱情了。当然,阶级地位的不同和社会风气的冷酷,绝不许可于连和德•瑞那尔夫人的爱情永远保持下去。于连的处境还是要驱使他走自己的路。司汤达认为:保护自己的本能是从昆虫到英雄共有的一条法则。于连为了保护自己,日后能混出个样子来,他随时准备离开德。瑞那夫人。他的个人野心和英雄幻想,使他把“心坎时的爱”深深地埋藏起来,而用“头脑里的爱”去为自己的事业开路。于连到巴黎后与德•拉木尔**的恋爱便是这样的。对于德•拉木尔**,于连没有爱,而是刻意地、强制性地在脑海告诉自己要爱德•拉木尔**罢了。
:于连与雷夫人,玛**的爱情贯穿了《红与黑》全书。整部小说中于连性格中虚荣与诚挚的成分交织得最为紧密。于连出身于一个畸形的唯利是图的家庭,他从小没有父爱,没有手足亲情,饱受父亲精神和感情上的折磨。对于爱情,出于天性和本能他更迫切需要诚挚的爱情。但由于他所面对的是上流社会女人,因此病态的内心世界滋生了病态的虚荣心,这常常成为阻止他产生诚挚爱情的绊脚石,从而饱受爱情带来的各种幸福和疯狂折磨。于连的爱情之初,正如某些评论所说:“爱情仿佛是为了实践某种哲学观念,实践那种要做征服者、占有者,归根结底要做贵族和平等者的观念。”最初对于雷夫人的占有是为了报复雷市长这个粗鄙的的贵族对自己的辱慢。于连认为“当着他本人的面占有他的妻子的手”也是嘲笑这个粗鄙无礼的贵族的一种方式,赢得雷夫人的爱情是“他的职责”。他甚至还有一个更卑劣的念头就是:“有朝一日我发迹了,万一责备我干过家庭教师这个低践的职业,我可以告诉他,是爱情迫使钉从事这项工作的。”这是多么卑劣的虚荣心。总之,在与雷夫人最初的恋爱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爱情,而只有虚荣。正如司汤达本人在其化名的评论文章中所说:“如果他产生了爱情的话,羞怯,这与初恋不可分离的伴侣,就会永远阻止他去战胜雷夫人十分真诚十分真实的贞洁。”
而与具有同样强烈的虚荣心的玛**的恋爱,虚荣的成分就太明显不过了。这种虚荣心培养出来的爱情时刻需要鞭子。对于这种爱情,小说第三十二章写道:“一位英国旅行者谈起他和一只老虎的亲密相处,他把它养大,抚爱它,但是桌子上始终放着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这是对爱情的一个绝妙的讽刺。于连初次在玛**身上动的便是这样的脑筋:“她既然在这此玩偶眼中那么了不起,值得我好好地对她研究研究。”当他赢得了这位贵族**的爱情时,他的激动只在于:一个“可怜的农民”赢得“一位贵妇人的爱情表白”了。玛**每一次虚荣心遭到打击而妥协时,于连便感到一捉“野心得到满足的最强烈的幸福”,于连心中不止一次狂呼:“这个骄傲的女人,她跪倒在我的脚下了。”在这里于连感到的不是爱情,而是战胜了既有高贵出身又有大宗财产的贵族女子的自豪。应该承认玛**本人的虚荣心在这种爱情里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司汤达在化名评论文章中说:“巴黎女人爱她的情夫仅仅是她每天早上相信自己就要失去他。”玛**正好具有这种典型的巴黎女人的性格。当她“确信于连爱上她以后,立刻对他充满了鄙视。”而“差点儿被杀死的幸福”却使她认为“他配得上做我的主人”。这是一种“头脑中产生的爱情”,缺乏爱情所必需的某种温柔与诚挚。但事实上于连那颗年青而脆弱的心是那样需要女性的温柔抚慰,反抗父亲的压迫时,他需要在情妇身上寻找母爱的支持和安慰。所以最生于连战胜了虚荣,与雷夫人衷心地相爱了。雷夫人成了母亲和母爱的化身,她后来“象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着于连。他们陷入了爱情带来的种种疯狂的快乐中,他们的幸福有了一种“更为高贵的性质”。法庭上他对自己一时冲动对雷夫人犯下作了忏悔:“我竟然企图杀害最值得受到尊敬和钦佩的女人,雷夫人曾经象慈母一样地对待我。”狱中相会,爱情的热度上什到了极致,他们渴望一同去到另一个世界,但他们又把握不住另一个世界会找到什么。他们沉浸在了爱情的欢娱和生离死别的痛苦之中。“心灵的爱情”也已战胜“头脑的爱情”。在狱中于连“难得想到玛**”,“野心已经死去”“他对英雄主义已经感到厌倦”,一种“单纯的天真的和几乎羞怯的爱情”开始占据了仓皇心田,他给玛**在一起越来越来明显地感到痛苦。因为头脑产生的爱情里太缺乏诚挚,“它只有一些短促的兴奋时刻。”“同样的态度持续的时间不可能超过两天。”最终于连还是回归了自己性格中诚挚的一面。于连选择了“心灵的爱情”正说明在旺盛的虚荣心之后终于还是绽放出了一朵诚挚的爱情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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