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表达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对康桥的依依不舍、留恋之情。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
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诗人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是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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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
可以说,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
参考资料:
很多人都是从《再别康桥》这首诗,知道了徐志摩这位民国著名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一生跟很多位女子有过瓜葛,诗词大多都跟浪漫的爱情故事有关,当时就有不少人把他当作情圣。在徐志摩的一生中,一直都是在浪漫和风流当中度过的,当初为了参加林徽因在北平举行的演讲会时,搭乘中国航空由南京去北京的飞机,途经济南南部时受到大雾影响,降低飞行高度时撞到了山上,不幸去世。
徐志摩很早就因为包办婚姻结婚了,只不过在他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就前往美国读书,不久又转往英国伦敦。在徐志摩看来,这场包办婚姻只是为了完成最基本的婚姻义务而已。据说他第一次看到张幼仪的照片时,一脸嫌弃的表情。即便是在婚后,徐志摩也从来没有真正重视过自己的妻子张幼仪,很多时候对她都是不理不睬。
在徐志摩看来,自己喜欢的人应该是一个接受新式教育,有着理想和目标的新女性,不是那种有着封建思想,只知道相夫教子的女性,他需要的是和他有共同理念的人,所以在船上遇到林微因后,才会展开疯狂的追求,为此跟自己的妻子张幼仪直接离婚了。可惜的是,林微因最后还是没有选择徐志摩,反而跟梁思成结为夫妻。
徐志摩后来喜欢上了自己朋友王赓的陆小曼,在他们两人离婚后走到了一起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就连徐志摩的父亲都因为这件事情断了他的所有费用,他只能靠着教书和做兼职来养活自己和妻子。但是即便如此,他依然跟林微因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经常去他们家做客。特别是在徐志摩去世后,林微因将一小块失事飞机的残骸放在自己的卧室里一直珍藏着。
1.对美的追求 闻一多在清华学习时开始新诗创作。1922年由清华赴美学习美术,同时,也创作了大量的诗歌。1923年在国内出版他的第一部诗集《红烛》,这部诗集明显地表现出诗人对于艺术美的偏爱,而诗中的艺术美又包含着诗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美好理想的追求。从这些追求中还可以看到一个忠诚严肃的、认真执着的、开辟生活和创造生活的抒情主人公形象。 2. 爱国主义 爱国主义是贯穿闻一多全部诗作的红线。直接表现这一主题的诗大约有两类:一是在国外创作的,表现思念祖国的游子之情,多收于《红烛》中;二是回国后创作的,表现由于看不惯黑暗现状所发生的、由失望而愤慨的情绪,多收于《死水》中。前一类作品主要有《忆菊》、《孤雁》、《太阳吟》、《洗衣歌》等。《忆菊》表现了海外游子对“祖国底花”和“如花的祖国”由衷的赞美。《太阳吟》着重表现的是游子的“思乡”情绪。在《孤雁》中,诗人自比为失群的孤雁,表现了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厌恶。回国后创作的《洗衣歌》表现了抒情主人公高度的民族自尊心,表现了他敢于藐视资本主义的正气和骨气,表现了“毫无奴颜媚骨”的殖民地人民的最可宝贵的性格。后一类作品主要有《发现》、《静夜》、《荒村》、《死水》等。《发现》表现一个爱国者面对黑暗现实的激昂情绪,对祖国的火热的心。《静夜》表现了诗人对祖国命运的关切和躁动不安的内心世界。《荒村》表现了军阀战争中农村的凋敝景象。《死水》用一潭腐臭的死水,象征着中国现实的腐朽社会。从这些诗歌的深沉的痛苦和极度的愤慨之情中,折射出了希望社会进步之光。 3. 浪漫主义的特点 闻一多诗歌的浪漫主义特点,以“托物寄情”为主,他有意识地避免直接地、赤裸裸地表达自己的感情,而将感情隐埋于精心选择的某一形象之中。如燃烧的蜡烛、菊花、失群的大雁、太阳、死水等。这些形象与郭沫若笔下的天狗、炉中煤是诗人自己的象征形象不同,与诗人主体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但也有部分直抒胸臆的作品,如《发现》等,同时,他的诗歌也十分讲究比喻的使用。由于他的想象丰富神奇,所以,他诗中的许多比喻常常出人意料又十分贴切,很有艺术感染力。 4. 对三美主张的实践 闻一多注意选择词藻,在某些诗中大量使用文字色彩浓烈的词语,以加强内容的表达。他注意音节在造成诗歌音乐感中的作用,注意押韵和声调抑扬的交错,以及双声叠韵字的使用。他既注意诗句的整齐,也注意诗句的变化。在“三美”主张的实践中,《死水》是最为成功的一首。 5对光明和自由的追求 这是徐志摩早期诗歌的主要内容,如《为要寻一颗明星》、《无题》、《海韵》等这类诗中可以追循到五四时期的乐观、进取、向上的精神,也可以看到诗人希望祖国摆脱落后、贫困,走向进步、富强的愿望。这类诗有鲜明的政治色彩,诗人所追求的是“自由、平等、博爱”的资本主义社会。 6对现实的抨击 对现实的抨击是徐志摩后期诗歌的主要内容,如《我不知道风在哪个方向吹》、《大帅》,以及《秋虫》、《西窗》等。这类诗的情况比较复杂。由于徐志摩的理想在现代中国只是幻想,因此,他被称为“中国布尔乔亚的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他在幻灭之中便常常表现出不满和失望。诗人的不满既表现在对军阀战争的揭露,对下层人民的同情方面,也表现在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不解和攻击方面。 7. 对爱和美的歌唱 爱情诗在徐志摩诗中占很大的比重和较重要的地位。其中,许多诗歌歌唱纯真的爱情,委婉优美,表现了追求个性解放的时代特征。如《雪花的快乐》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有许多表现追求光明、抨击现实的作品都是以爱情诗的面目出现的,如《海韵》等。 8. 音乐美的表现 徐志摩的诗表现手法多样,音乐旋律突出。他在创作中,善于根据诗歌所要表达的不同内容,采用不同的诗歌格式,运用不同的表现手法,创造出不同的然而又都是优美和谐的音乐旋律。如《雪花的快乐》中三句“飞扬”的重复,既造成雪花的轻盈感,又产生出轻松愉快的情调;《沙扬娜拉》一首中“道一声珍重”的连用,既写出了日本女郎的礼貌谦恭,又使人感到依依惜别之情;《再别康桥》中三句“轻轻的”,给人一种飘逸之感。这些都较好地表现出诗人的情感和艺术才华。
在诗人徐志摩的笔下,描绘过许多“飞”的意象和姿势。“飞飏、飞飏,飞飏,—
—/你看,我有我的方向!”飞,几乎已经成为徐志摩创作心理的深刻“情结”和诗文
表现中反复出现,蕴含深致的原型性的意象。
这篇诗化色彩很浓的散文《想飞》,正是最集中地描绘“飞”、表达“想飞”之欲
望和理想的代表性佳作。文章本身就如“飞”般美丽动人:情感之奔涌如飞,联想之开
阔不羁如飞笔势之酣畅跌宕如飞……
读着这篇文章,仿佛进入一次灵性之超尘脱俗的飞翔之中。
“是人没有不想飞的。”“飞”,是对现实的一种超越。诗人欲扬先抑,呈现给我
们一个不能不让我们“想飞”的现实:
“胡同口一家屋檐下偎着一个戴黑兜帽的巡警,半拢着睡眼,”深夜,“这深就比
是一个山洞的深,一个往下钻螺旋形的山洞的深……那无底的阴森捻起我遍体的毫管……”
于是,“想飞”的欲望在那“深”和“静”中孕育着。就象“那在树萌浓密处躲着
的夜鹰,轻易不敢在天光还在亮时出来睁眼。思想:它也得等。”
渐渐地、飞、飞起来了,随着作者“白日梦”般的暝思幻想,我们看到了似真似幻
的“飞”的前奏:
“青天里有一点子黑的。正冲着太阳耀眼,望不真,你把手遮着眼,对着那两株树
缝里瞧,黑的,有榧子来大,不,有桃子来大——嘿,又移着向西了!”
这“一点子黑的”所指何物,在一篇独特的徐志摩式的暝思型诗化散文,可真难求
甚解。或可理解为太阳下壮飞的苍鹰?——因为接下去就将写到;或可理解为一架飞机
的飞翔?——因为文章最后正是从日思幻想的状态中被一架“鸟形机器”的炸响而惊醒
过来。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甚解”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飞”的感觉渐渐地强化起来了:
“勖丽丽的叫响从我们的脚底下匀匀的往上颤,齐着腰,到了肩高,过了头顶,高
入了云高出了云。”这应该是乘飞机的感觉吧?!据说此文正是写于一次乘飞机的经历
之后。然而,细细把玩,我们却似乎能读出我们自己“飞行”的感觉来——仿佛我们自
己平生了翅膀——那应该是不假借外物的无所凭依的“无待”之飞吧?
云雀、这“赞美青天”的“安琪儿”,“飞”就是“上帝给它的工作”,那飞动的
形态更其美妙:“小翅膀活动的多快活,圆圆的,不踌躇地的飞——它们就认识青天。
一起就开口唱,小嗓子活动的多快活……”
在徐志摩的丰富想象中,“飞翔”的姿态和风度无疑是多种多样的,庄子在《逍遥
游》中所夸张想象的“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于无穷”的无所凭依恃待的
“飞”自然不容易见着;“其翼若垂天之云”的鹍鹏的壮飞也有些难得(“鹍鹏”终究
是庄子的想象虚构之“无何有”之物)。然而,徐志摩笔下“饿老鹰”的飞翔已足够令
人神往:
“撑开了它们灰苍苍的大翅膀没挂恋似的在盘旋,在半空中浮着,在晚风中泅着,
仿佛是按着塔院钟的波荡来练习圆舞似的。”
显然,“饿老鹰”般的壮飞是尤令徐志摩神往的,照徐志摩的意愿:“要飞,就得
满天飞,风拦不住云挡不住的飞,一翅膀就跳过一座山头,影子下来遮得阴二十亩稻田
的飞。”他有所不屑的,恰是那种“在树枝上矮矮的跳着的麻雀儿的飞,”
“那凑天黑从堂匾后背冲出来赶蚊子吃的蝙蝠的飞。”这种鲜明的选择不禁让我们
联想起《庄子·逍遥游》中目光短浅而自鸣得意的蜩、学鸠、斥鴳之辈。他们“腾跃而
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于蓬蒿之间,”怎能理解鹍鹏的“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
的壮飞?此真可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从庄子到徐志摩——以其一以贯之的高洁人格
理想和“大美”的自由意志,可见之一斑。
如果说前此关于云雀之飞和苍鹰之飞的想象和描幕是浪漫主义情怀的“圆午曲”和
“进行曲”的话,文章接着又进入天趣童真的童话故事的明澈境界。仿佛是一个天真单
纯爱好幻想的大孩子,给我们这些小读者讲述着那么不容令人置疑的童话故事。“人们
原来都是会飞的,”这该多令人神往。
“大多数人忘了飞”,“有的翅膀上掉了毛不再长也飞不起来”,这又该多让人可
惜;更有甚者,“有的羽毛叫人给修短了像鸽子似的只会在地上跳,有的拿背上一对翅
膀上当辅去典钱使过了期再也赎不回”,这又更该使人们警醒了。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飞”、“翅膀”等象征性意象理解得更宽泛一些,我们将更
加震惊于人类“丢失翅膀,”“不会再飞”的状况。“飞”与“翅膀,”从某个角度说,
正象征着人类的诗意、想象、灵性等本真自然之“道”。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
损;”海德格尔认为:人只有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上,才能近临“存在”的身畔,只有在
诗性活动中,被遮蔽着的“存在”的亮光才敞亮开来。在这里,东方西方,古代现代,
都可谓殊途同归,批判的矛盾共同指向对自然之“道”和“存在”的亮光遮蔽掩埋的可
悲生存状况。
诗人是人类的良心和先知,徐志摩同样在文章中表达对近代物质文明发达的某种困
惑、反省和批判。
在暝想过云雀之飞、苍鹰之飞之后,在水到渠成地直抒胸臆:“飞出这圈子,飞出
这圈子”,“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吐一切”的神思飞扬,纵情豪迈
之后,诗人流露和表达的是深深的,近乎“二律背反”般难以解决的困惑与矛盾:
“人类的工作是制造翅膀,还是束缚翅膀?这翅膀,承上了文明的重量,还能飞吗?”
就在这种友人深省的深深困惑中,那“一点子黑”的“鸟形机器”,“砰的一声炸
响”——炸碎了诗人在飞行中的幻想,诗人又不能不回到“破碎的浮云”般的现世人生
中来。
浪漫诗哲海德格尔反复询问:在一个贫困的年代里,诗人何为?
显然,徐志摩已经用他“如飞”的美文,以他一生对“飞翔”理想的执着追求,甚
至以他传奇般的,预言兑现式地死于“鸟形机器”的炸碎的人生结局,都为我们作出了
最好的回答。
飞。只要人类犹存,“想飞”的欲望永难泯灭。
自从那个非同寻常的死之后,徐志摩一直是文化界的热点,经久不衰且历久弥新。不说别的了,光他与几个女人的情感纠葛,就是个永远说不完的话题。几个女人中,
张幼仪的名分最尊贵,原配夫人,感情最平淡,七年后离异。
徐志摩经历过的女人有:张幼仪、林徽因、凌叔华、陆小曼、韩湘眉,不少了吧,这只是中国的。
和张幼仪的感情,除了半篇《离婚通告》(另半篇未查出)和徐志摩的那封大话连篇的信之外,没有任何确实的证据。通常人们总是说,婚姻后不怎么融洽,离了婚反倒互相体贴。这些话都是徐志摩的朋友说的,怕靠不住,就是靠得住也是表象。实情是,无论离婚前还是离婚后,甚至徐志摩死后五十多年,张幼仪从不吐一点儿口风。
这正是张幼仪的贤慧,论者又会这么说:太离谱了,怎么就不想想,让她说什么好呢。说徐志摩好吧,人家跟你离了,说不好吧,弃妇之外还得加个妒妇。吃不到嘴的葡萄是酸的,自己吃了一半儿,叫别人夺去的葡萄就更酸了。
几十年过去了,这苦命人终于在去世前说了实话。她活了88岁,1988年在纽约去世。她的侄孙女张邦梅**,1996年9月在美国出版了英文著作《小脚与西服---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家变》,由道布里几出版社出版。两人关系的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张邦梅是张幼仪的八弟张禹九的孙女。她的父亲是耶鲁大学的教授,她已是第三代移民,毕业于哈佛大学东亚研究系,主修中国文学,之后在哥伦比亚大学获法律学位,曾在纽约任律师。从1983年到1988年张幼仪去世前,
她和姑婆谈了五年, 先写成毕业论文,再充实成传记著作。“姑婆看过我的论文”,内容的真实性是可以信赖的。会不会肆意诋毁呢?也不用担心,作者反复强调,张家始终以徐志摩为荣,张禹九临终叮嘱孙女,写书时“对徐志摩要忠厚些”。就是这位爷爷,遗嘱中要家人在他的葬礼上朗诵几首徐志摩的诗。
起初她是怀着敬仰的心情来探索徐志摩与姑婆的婚姻的,而事实却一次次地引起她的质疑与愤懑,为姑婆所受的屈辱,为徐志摩的冷酷无情。
她万万没有想到,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是那样鄙弃张幼仪。第一次见到张的照片时,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弃的口吻说:“乡下土包子!”婚后从没有正看张幼仪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义务之外,对我不理不睬。就连履行婚姻义务这种事,他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罢了。”
1920年冬,张幼仪出国与丈夫团聚, 过去都认为是徐志摩思念妻子,
写了那封乞求父亲的信。现在知道了,这封信多半也是应张君劢之请而写的。分居数年又有了子嗣,当时的情势,没有理由不让张幼仪出国。
不是徐志摩要送她去的,而是婆家送她去的。 而公婆所以送她去的理由,也只是提醒徐志摩对家里的责任。再没有比张幼仪本人的这个解释更为合理的了。
若是思妻心切,他不会那样去迎接她。
三个星期后,轮船终于驶进马赛港的船码头。“我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徐志摩站在东张西望的人群里。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着条白丝巾。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可是我晓得那是他。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中惟一露出不想到那儿的表情的人。”
在由巴黎飞往伦敦的飞机上,张幼仪因晕机呕吐,徐志摩把头撇过去说:“你真是乡下土包子!”话才说完没多久,他也吐了,张幼仪也不甘示弱,轻声脱口说:“我看你也是个乡下土包子。”
在伦敦、波士顿,以及后来在柏林那一段生活,过去总说徐志摩如何的仁义,如何的善良,现在也知道了。徐志摩对待张幼仪是很不友好的,简直可以说是惨无人道的。
两人在波士顿住下,不久张幼仪怀孕,此时徐志摩正在疯追林徽因,无暇顾及,一听便说:“把孩子打掉。”
那年月打胎是危险的,张说:“我听说有人因为打胎死掉的。”
徐冷冰冰地说:“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
过后不久,徐志摩带一位中国女留学生来家中吃饭,书中叫她明**。张幼仪发现,这位穿着毛料海军裙装的**,竟是裹过脚的。送走客人,徐问张,对这位明**有什么看法,张说:“她看起来很好,可是小脚与西服不搭调。”走来走去的徐志摩把脚跟一转,好像张幼仪的评语把他的烦躁和挫折一股脑儿宣泄出来似的,突然尖叫说:“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书名即由此而来。张幼仪是天足,徐志摩后来也很少穿西服,这只是一种象征,象征两种文化的冲突,中国和西方,传统和现代。
徐要马上离婚,见张不答应,竟一走了之,将张一人撇在波士顿。产期临近,无奈之际,张给二哥张君劢写信求救,她来到巴黎,后来又去了柏林,生下孩子。徐明知张的去向,却不予理睬。只在要办理离婚手续时,才找到柏林。产后,张幼仪很快从悲痛中振作起来,入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回国后办云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储蓄银行,均大获成功,终于从小脚的阴影里走出,成为一个“穿西服”的、引人瞩目的新女性。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回国后仍照样服侍徐志摩的双亲(认作寄女),精心抚育她和徐志摩的儿子。台湾版的《徐志摩全集》也是在她的策划下编纂的,为的是让后人知道徐志摩的著作。
徐志摩对张幼仪是这样的,张幼仪对徐志摩的感情又如何?这是个非常微妙的问题。还是听听张幼仪的自述吧:
你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不是说不定,可以肯定地说,张幼仪是最爱徐志摩的,因为她对徐志摩的爱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甚至不管徐志摩爱不爱她。
这本书的写法,可谓新颖别致。外国学者在写法上的殚思竭虑,实在让我钦佩,是严格的传记,甚至是口述实录,其勾人阅读的兴味,一点不亚于侦探小说。由一只桃心木箱里的一件黑绸纱写起,引出对家族史的兴趣,结尾仍旧到那件黑绸纱,那只桃心木箱。正文分两条线索,互相交叉又互为表里,一条是主线索,由张幼仪的叙述构成;一条是副线索,写自己在婚姻上的思考与追求。“小脚与西服”这一命题,在这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徐的原配妻子张幼仪出身显赫富贵的家庭,曾就读于苏州师范学校、德国裴斯塔洛齐学院幼师教育专业。1915年嫁给徐志摩,由于是包办婚姻,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是那样鄙弃张幼仪。张幼仪虽然出身富贵却不娇纵,相夫教子,恪尽妇道。而徐志摩对这桩“无爱的婚姻”始终心存芥蒂。 结识林徽因后,他决心离婚,1922年3月两人在柏林解除婚约。徐志摩还写下《笑解烦恼结》一诗送给张幼仪,痛斥封建礼教后说:“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离婚后的张幼仪入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回国后办云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储蓄银行,均大获成功。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回国后仍照样服侍徐志摩的双亲,精心抚育她和徐志摩的儿子。 徐志摩一生浪漫、痴心,执著,他为人厚道,热情,但他对张幼仪是无情而残酷的,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旧礼教塑成的。 林徽因是在英国伦敦圣玛莉学院学习的时候,遇到了徐志摩,两人便一见如故,并互引为知己。从此以后,在柔柔的康河绿波边,金阳沐浴的垂柳下,他们漫步吟诗,互诉衷情,很快便坠入了爱河。可是,当徐志摩离婚后,林徽因在父辈的安排下,已与梁思成有了婚约。 胡适曾这样说过:“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林徽因恰恰把这三者水乳般地交融成完整的一体。透过她飘逸的才思、清丽的文字引领我们缓缓地走近她。原来徐志摩眼中的林徽因是他人生理想达到至美至善境界的女神化身。 林徽因也曾经透露过内心的蕴藏,她说:“徐志摩当时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可我其实并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样一个人”。这便是林徽因为何不嫁徐志摩的真正原因。 林徽因不嫁徐志摩是明智的,这明智除了对徐志摩的怀疑外,还有对自身的怀疑——假如一旦进入形而下的现实生活,自己能永远保持让徐志摩心动的那种美好吗?很难。那么,到那一天,梦破灭了,水晶变成玻璃,情何以堪?林徽因知道徐志摩所爱的并不是真实的她,他只是把一些关于女性的美好的想象都加到了她的身上而已。这说明林徽因对于人性和情感是多么透彻和了悟。 她眼中的徐志摩也许是纯真的,诗性的,多情的,但她更知道正因为如此,多情如徐志摩就会像那一片云,偶尔投影在这片波心,偶尔又会翩然地投影到那一片,这几乎是嫁给徐志摩的必然命运,所以她不要这样的命运。 聪明的女子选择了做他一辈子的红颜。林徽因用理智战胜了情感,将对徐志摩的爱情放到了婚姻之外精神之内。有人说“得不到的美是最永恒的美,得不到的爱是最永恒的爱。”他们做了一生一世的朋友,创造了近代中国文学史上又一个美丽的爱情童话。 事实上,林徽因不嫁徐志摩而嫁梁思成的选择是对的,眼看追林徽因无望,便很快地恋上了北京名媛陆小曼。陆小曼娇艳美丽,多才多艺。在女性刚刚被社会注视的20世纪二十年代,她确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女性。她娴熟两门外语,写得一手刚劲秀丽的毛笔字,懂得绘画,也读诗词,还擅长音乐、舞蹈,又习京剧、昆曲。她为人热情、豪爽、直挚、大方;她个性鲜明,我行我素;她聪明伶俐,圆润通达。那个时代,女人只能逆来顺受、循规蹈矩,而她却能冲破礼教防线,排除社会舆论,挣脱家庭束缚,去追求真挚的爱情。 陆小曼一生为了依自己的真性情生存,不去做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她是一个超越时代的新女性,一个真女子。正如胡适先生所说:“陆小曼是北京城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 与徐志摩相恋时已是有夫之妇,两人的恋情成为当时最轰动的社会新闻之一,他们在经受了许多痛苦折磨后终成眷属。 婚后的徐志摩并非进了天堂,他父亲始终不承认陆小曼这个儿媳,而陆小曼整日沉浸在上海的社交场上使徐志摩痛惜她浪费才华,她挥金如土的习性也使诗人入不敷出。在种种矛盾中,徐志摩形容自己的创作陷入了“穷、窘、枯、干”的境地。 徐志摩在北平教书,而陆小曼坚持留在上海,于是徐志摩只得经常在平沪两地奔波,“总想飞”的诗人还特别喜欢乘坐当时并不普及的交通工具———飞机。悲剧终于发生。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济南号邮机从南京飞向北平,因为他答应20日要帮助林徽因筹划一个学术讲座,飞机在山东党家山上空撞山。 徐志摩的生命被热爱他的三位女性用不同的方式延续:张幼仪自立、自强,继续侍奉公公,抚养儿子,并在上海创立时装公司、女子银行。林徽因拣拾了一块失事飞机的碎片珍藏到去世,并提议设置“志摩奖金”鼓励文学青年。陆小曼终身素服,绝足社交场所,编辑出版《徐志摩全集》成为她唯一的心愿,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愿望最终没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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