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的爱情故事【三篇】

感人的爱情故事【三篇】,第1张

#儿童故事# 导语读一些简短的伤感爱情故事,可以让我们感受爱情的更多滋味。爱情故事,在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下面是 整理分享的感人的爱情故事,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一

 女孩终于鼓起勇气对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女孩说:“倦了,就不需要理由了。”

 一个晚上,男孩只抽烟不说话,女孩的心也越来越凉:连挽留都不会表达的情人,能给我什么样的快乐

 过了许久,男孩还终于忍不住说:“怎么做你才能留下来”

 女孩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的答案,我就留下。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男孩想了想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

 女孩的心顿时灰了下来。。。

 早晨醒来,男孩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下。

 第一行,就让女孩的心凉透了: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的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用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我要留着嘴巴给你驱赶寂寞;你总是盯着电脑,眼睛已糟蹋的不是太好,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烦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

 所以,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女孩的泪滴在纸上形成晶莹的花朵。擦干眼泪,女孩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还让你不满意的话,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你最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女孩拉开门,看见男孩的脸,紧张的像个孩子,只会把拿着面包的手在她眼前晃。

 

篇二

 在刺槐开花的季节,到处都弥漫着阵阵花香,树冠吊挂着白色的花穗,树下老远就可听到忙碌的蜜蜂嗡嗡声。在离刺槐林不远的一片开阔地一对老年养蜂人安放了蜂群,支起帐篷,帐篷顶上是太阳能采集器,是他们照明,烧水煮饭,笔记本电脑,的能源。老人请我给他的笔记本重装了系统。我们成了朋友。老人叫匡志贺是山西省X县乡中的退休老师。老太太叫柳如雪是X县仁义村小学退休老师。他们不是夫妻,他们来放蜂是“私奔”。

 他们是邻居,从小就青梅竹马一块长大,在孩提时代他把她就当媳妇,她也把他当丈夫,一块玩做饭的游戏,有趣的是在他15岁那年的元宵节晚上他们扮作“猪八戒背媳妇”他背着她转了好几个村子。中学毕业时他们订了婚,可是在那个政治挂帅的年代因柳家是地主成分而匡志贺的父亲是村会计而告吹。不久,柳如雪就嫁到邻村去了,匡志贺也和镇上一个姑娘订了亲,不幸那姑娘的哥哥在反右斗争中被划为右派分子,他们只好解除婚约。而柳如雪的丈夫不幸在水利工地也因违规操作被炮炸死了,她只有回娘家寡居。恢复高考后,匡志贺因是老xx届照顾考到师专学习。

 柳如雪也当了民办老师,在匡志贺刚毕业回来后不久,乡里组织老师学习会,他们坐在一起听报告,这一下流言蜚语,漫天而来,如雪是贞 操不守,匡志贺自然成了勾引寡妇。这期间也有人为匡志贺提亲,不是姑娘嫌他年龄大,就是匡家嫌姑娘没工作,农业户口而告吹,匡志贺是铁了心不再婚嫁。而匡志贺和柳如雪也成了陌路人就是碰个对面也不敢说话。终于他们熬到退休,匡志贺买了几箱蜜蜂下四川放蜂,不久,柳如雪也来了,他们没有举行婚礼,没有亲朋好友的酒席,也许他们名不正言不顺,可是,他们过的他们过的生活像他们采集的蜂蜜一様甜蜜。

 

篇三

 一年,大学校园里的紫色木槿花开得格外灿烂。她的脸在一片余晖里,两朵嫣红。他在花树下问她:“你知道木槿花的花语吗”她摇摇头。他说:“木槿花虽朝开暮落,但是它素面朝天,不恋繁华。它代表着坚贞、永恒和美丽。就像你一样。”她笑笑。他接着说:“木槿花开得这样盛大,多像一场爱情,倾其所有,毫无保留。”

 初秋的时候,他和她恋爱了。学校处在小城郊区,他们常常偷空跑出去。她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两腿跷起来,粉色的裙子飞起来,像一只飞舞的蝶。

 有一次,他不知从哪儿找来一辆摩托车,她小鹿似的跃上后座,紧紧搂着他的腰,飞在小城的大街小巷。那时候,天高云淡,风里有甜蜜的花香。

 那一天,他把从生活费里挤出的钱一股脑掏出来,为她买了一件白色的上衣。白上衣丝绸一般光滑柔软,穿在身上,风一吹,飘飘欲仙。她舍不得穿,紧紧抱在怀里。他笑她傻。他把衣服夹在摩托车后座上。他想让她搂住他的腰,紧紧地。

 到了学校,她把上衣抖出来,却发现袖口上竟然有一个小洞。他扯过来—看,懊恼地低下头——是被摩托车发热的排气筒烫的。她委屈得想哭。

 第二天,他把白上衣塞到她手里,袖口上竟然多了一朵紫色的木槿花!原来,他跑遍了小城的大街小巷,终于找到一家修补衣服的小店。用一朵花代替一个补丁,是小店的招牌。不过,他们从来没有绣过木槿花,在他的央求下,一朵紫色的木槿花就落到了洁白的袖口上。她满意地把衣服穿上,抬手之间,像有一朵紫色的木槿花在飞飞落落。

 她想,一个男孩子,能有这样细密的心思,必定是温柔体贴的。毕业时,她义无反顾地跟随他来到他所在的一个偏僻的小城教书。在与家乡繁华的都市告别的时候,她头也没有回。

 三年的时光,是花开花谢。她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有一天,她在埋头备课,他在灯下盯着她。他说:“我不再爱你了,我们离婚吧!”她笑笑,以为他在开玩笑。“别胡闹了,明天还要上课。”他垂下头,“是真的。”

 她不知如何是好,眼前的他,陌生得好像她从来不认识,她盯着他,他不敢抬头,说是因为另一个女孩儿的介入。他重复了很多遍“对不起”。

 这算什么呢他像一个霸道的叛军,把她掳了来,扔到一个举目荒寒的地方,然后一个人绝情地离开。这个小城里,她只有他一个亲人。

 他把房子、积蓄,连同所有的记忆,都留给了她,一个人净身而出。她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她把绣着紫色木槿花的白上衣拿出来,穿在身上,久久地发 愣。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倾情演出的舞者,拼了一身的热情把自己跳老了,最后,剩下的,只是一双褪了色的红舞鞋,多么凄冷。就这样,一生就打发了

 她不想回父母家。她已经把青春赌在这里,现在赌输了,还怎么回头爱情关上了门,生活的窗子,还敞开着。她重整旗鼓,开始在生活中奋力打拼。小城里,还有她的学生、朋友和同事,她不孤单,她要留下来。

 十年以后,她成了小城里赫赫有名的人物。她靠自己出色的成绩,做了小城重点中学的校长,后来又做到教育局副局长的位置。她桃李满天下,生活充实而满足。她在他的小城里,扎下根来,为自己赢得了一道道光环,他却日益暗淡下去。她偶尔翻出压在箱底的那件白上衣,袖口上的木槿花,已经被流年洗褪了颜色。她拿起,心里有隐隐的疼;放下,心里又是淡淡的空。她不知道心里是不是还有恨。

 她想,他是她人生的列车,载她驶入一个她要抵达的地方。她下车了,他径自去了。她到了属于自己的目的地,从此与他再无关联。那一站,是她要经历的。

在生活中,一个小小的片段、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都能让我们感动得流泪!因为爱情,生活才变得美好。看完这30个微爱情故事,你会不会被感动呢?

1、多年后,她出席暗恋多年的他的婚宴,他变得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坐他身旁的是位美丽动人的新娘,虽然看着不是滋味,但也得走去祝贺他一番:“多年不见了,你变健谈了呢,以前你和喜欢的人说话,舌头总打岔,现在能把这么漂亮的新娘娶回来,厉害!”他听后脸红耳赤起来:“真、真、真的吗?”

2、他们已经分手很久了,久到已经删了QQ没了手机号,又是很久很久以后,他和她同时受邀参加老同学的婚礼,婚礼上她不小心丢失了手机,只有他不翻看通信簿便第一个播出了她的号码,铃声响起,他和她同时去捡地上的手机,他不经意见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老公”。

3、男孩婚后对自己的妻子比婚前更好。一次聚会朋友笑他:“怎么结婚了还那么腻?”他讪讪地笑着说:“结婚前很多男生都想追她,很多男生会对她好,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追到她;结婚后对她好的男生越来越少,我只有对她更好才能不让她失落。”我所做的就是想让她幸福。说完,在场的朋友都沉默了。

4、毕业的前一天,他看着同桌的她戴着耳机写着卷子,很想对她表白却不好意思开口,终于,他试探着叫了她的名字,她一点反应也没有,依然写着卷子,于是他很小声的把想对她说的话全部说出;打铃下课了,他离开了座位,同桌的她松开暂停键泪流满面。

5、一个王子爱上一个公主,公主告诉他,如果他愿意连续100个晚上守在她的阳台下,她就接受他。于是王子照做了,他等了一天,两天,三天直到第九十九天,王子离开了。为什么王子不再坚持最后一天?答案很感人爱情不能只是一个人的付出。王子用99天证明爱,用第100天证明尊严。

6、她喜欢他四年,收集关于他的一切,喜欢他低头写字的样子,看见他和别的女生一起会生气,也写过无数次情书。只是,这一切,他不知道。若干年后,他和她早已不在一个城市,她在婚前却收到他的礼物,是那次她不小心遗落的一只耳环。信上:我把青春耗在暗恋里,却不能和你在一起。

7、男孩女孩闹矛盾约定背对背各走100步,回头时如果还能看见彼此就不分手。走到99步的时候女孩终于忍不住蹲在地上哭了,一双手臂从背后圈住了她。男孩说,我一直在等你回头,这一辈子我不会放你一个人走!我们不要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只要一个怀抱彼此温暖,就够了!

8、他就要结婚了,他拖他最好的朋友去选结婚戒指。“这个不错。”“你帮我试试!”,“那好吧!”“正合适!”她想要摘下戒指的时候,被他的大手一把抓住,“戴上了就永远不准摘下来了!”她睁圆了眼睛,“你不是要结婚了吗?”“没错,和你”。

9、“如果胖的我跟瘦的我同时出现,你会选哪一个啊?”“当然是胖的那一个啊。”“少骗人了,哪有人会选胖的啊。”“因为,胖胖的你没有人疼。”记得,当时我哭了。也许这是他对我说过,最浪漫的。

10、一对新婚朋友的对话,新娘:你说,我们下辈子还会在一起么?新郎:你上辈子就问过这个问题了。这是我听到的最浪漫的情话。

11、每天早上他都会打一个电话给她,“猪,起床啦”。而她总是嗯嗯几下就挂断了。后来她对他说,为什么你总是要打电话来叫醒我呢?你知道我床头有个闹钟的。他说,因为我想听听你的声音、特别是那种懒洋洋的声音,真的,那种感觉特别好。

12、两个女人聊起各自的生活。“我不会做饭,却每天可以吃到老公为我准备的美餐。”年轻的脸庞,幸福隐藏不住。另一女人腆腆一笑,轻声说道,“我也不会做饭呢,做的饭菜自己都觉得难吃。可是,”她顿了顿,“他每次都会把饭菜吃得光光,拍着肚皮说,真好吃。”

13、她跟他结婚七年感情一直很好,可她却在他车祸身亡的一个星期内闪电结婚,她依旧开心快乐,这一切让她儿子愤怒不止在儿子的声声质问中她只问了一句“他不是最会吃醋吗他怎么还不回来”

14、女孩X与男孩Z已经三天没说话了,当QQ上的隐身对其可见撞上了状态为视而不见时,X在说说上说:“不见面不等于不思念,不联络只是为了掩饰眷恋。”半分钟后收到Z的回复:“傻瓜,你没看键盘上的Z一直都呆在X边上吗?”看到这,你是否马上对应自己名字上的拼音在键盘上找出你与TA的距离呢

15、他向她求婚时,只说了三个字:相信我;她为他生下第一个女儿的时候,他对她说:辛苦了;女儿出嫁那天,他搂着她的肩说:还有我;他收到她病危的那天,重复的对她说:我在这;她要走的那一刻,他亲吻她的额头轻声说:你等我。这一生,他没有对他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从未离开过。

16、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一起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吧。”

17、他和她已经分手两年了,两年来他每天下班习惯性地打开她的博客,看看她一天的心情。她有时候高兴,有时候悲伤,有时候失落,他只是静静地注视着,不做一点评论,甚至删掉了自己的浏览记录。直到有一天她博客上挂满了她的婚纱照,下面有一行小字:“我嫁人了,不等你了,不更新了。”

18、她:在你心里我是什么人?女朋友?妹妹?他:亲人!有一天她冲动的说我们结婚吧,他只是紧紧握握她的手,什么也没说;她去远方的那个深夜,他背着大包送她上火车;她不在的日子里,他孤单留在异地为挣钱而奔波。也许这一生,他都不会对她说过一次“我爱你”,但爱,也许从未离开过她。

19、每次她心情不好时他的脸色更难看,”你就不能笑着安慰我一下吗“,她生气的说;他强颜欢笑,她看了更加生气,夺门而去。他抱住她,说:“还记得我曾经说的一句话吗,你的表情影响我的心情,我真的笑不出来。”她想着自己的喜怒无常,眼泪划过了脸颊。(多么在乎一个人才会使心情随表情而变化)

20、毕业那天,班长提议全班同学坐成一个圈,每个人在纸条上写一个自己的秘密,传给左边的人,这样每人分享一个自己秘密的同时也保守了一个别人的秘密。我故意坐在他的左边。暗恋四年却没敢表白,能知道一个他的秘密也好,我安慰自己。传来的纸条上只有三个字:我爱你。

21、相恋三年,求婚那天。他送给她一块精致的手表和钻戒。她没说话,送给他一个不倒翁。又是一年,他再次求婚。依旧是手表和钻戒。她没说话,送给他一只拖鞋。第三年,他准备放弃的时候,却收到了她送来的日历。日历上圈出了一个红红的记号。于是那天,结婚。

22、我在一个高层上班,他在我对面的窗户里办公,我们隔着一条街。每天偷偷看着他,猜测他的快乐忧伤,写在微博上。他应该不知道吧,因为我总是很小心。某天他突然消失了。心里一空,发了新微博:“他走了,我想他,他不知道”。立刻弹出一条新评论:傻孩子,我搬到上面那层了。

23、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她在微博上记录了他们之间的点滴。在一次吵架后,她一生气删除了他们的微博;待他们和好,她和他说:“我没有我们之间的记忆。”“没关系,我微博上有。”

24、一家人在饭桌上议论富裕后的想法。爸爸笑谈:等以后有钱了我要把密码换掉。妈妈不以为然。爸爸恢复了一本正经道:不会的。就为了当初贫困时的两块钱陪我花了好几天。我这辈子都不会背弃她。妈妈看着爸爸会心的笑了幸福。就是平凡的相濡以沫。

25、两人分手后多年,在一个城市不期而遇。男:“你好吗?”女:“好。”男:“他好吗?”女:“好。”女的问:“你好吗?”男的回答:“好。”女:“她好吗?”男:“她刚告诉我她很好。”

26她很喜欢逛公园,一有空就拉他去逛园子。而他却对这些花花草草提不起兴趣。一天,她又拉他去市郊的一个公园,中途堵车很严重。他终于不耐烦了,“跑这么远看那些花草有意思吗?你自己去吧!”她雀跃的眼神顿时变得暗淡,低声说“我不是喜欢那些花草,只是喜欢和你一起看遍这个城市风景。”

27、“我收到一个有意思的邮件,要跟朋友一起做。同桌,帮个忙呗?”“好啊。”“那么我最喜欢的颜色?”“黑色。”“我最擅长的学科?”“数学。”“我们家的宠物?”“一直叫笨笨的狗。”“我的穿着风格?”“混搭。”“我玩的游戏?”“天下贰。”“我绝对不知道的一件事?”“我爱你。”

28、她招手拦了出租车,上车后发现开车的是他!十年前,他们是亲密的恋人,她在父母的压力下选择了分手,从此在同一个城市从未相见。“你好吗?”“我很好,你呢?”“我也好。”她看到了他手上依然戴着她送的手表;他在她下车时,听到了她背包上那个小铃铛清脆悦耳的声音,那是他送给她的

29、她独自走在这繁华喧闹的大街上。她望着那家糖果店,他曾亲手喂她吃棉花糖;她看着这棵榕树,他曾在树下抱着她让她哭泣发泄;她盯着一间婚纱店,他曾说要让她穿上那件殷红的婚纱,不知不觉就到街尾了,他突然从后面轻轻抱住了她。“我回来了”如10年前一样,他们17岁,他说:我会回来的。

30、我们走路的距离是23分钟,2300米,7230步;我们键盘上的距离是七个键,127厘米;我们身高的距离是27厘米,体重的差距是33公斤,差距都挺大的。你是一条条认认真真看完这些小说的吗?你在看的时候想到了我?如果回答是是的话,那我们就结婚吧!亲爱的

  分享几个关于青春的校园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阅!

:说好毕业不分手的

那年,还是乍暖还寒的季节,一个活泼的女孩悄然走进了我的生活,令人促不及防,三年平静生活顿时激起了无限的涟漪。

从此,告别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校园里又多了一对甜蜜的恋人,在每一个日落十分,我们会牵手漫步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

非典的恐惧并没有吓到我们,爱情的滋润可以让我们忘掉一切。小雨弥漫的日子里,和心爱的人共撑一把小伞漫步雨中,把就业朋友暂时放在一边,因为有了更重要的事情,一份美丽,爱情需要我的经营。

  暑假的到来,给我们带来轻松的时刻,在那个简陋的小屋里,让我们觉得温馨。我们超市购物,我们嬉戏打闹。每个夜晚,浪漫的烛光让我们觉得对方就是此生的唯一,幸福在那一刻飘然而至, 的目光深处是对你的无限迷恋,曾几次,内心深处呼喊,爱你一辈子,希望你也能好好对我。

黄叶分飞的季节里,你依旧步入了学习的轨道,我已离开这条轨道正向另一个方向驶去。校内与校外,相隔一堵墙,我天天想进去看你,你时刻想出来见我,我们的爱与思念象荒郊的野草疯狂滋长,几天后的见面犹如相隔几年,激动的拥抱,深情的亲吻,那一刻时间因我们而停止,世界归于宁静,只有那两颗砰然跳动的心。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内心最重要的,什么是我此生不能放下的。那一刻,曾经所有的摩擦与矛盾,所有的争吵与不和,都显的那么苍白无力,,犹如一颗沙砾掉如爱 的海洋无影无踪。是的,我爱你,深爱着你。

寒风吹起的季节里,我要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去为我们的将来打拼,而把你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不舍的眼泪留在心底,前程渺茫围绕自己,见不得泪水的我也想毅然留下来陪你。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用相机记录了我们最后相聚相拥的时刻。

离别的站台上,没有我最亲爱的人的踪影,曾设想过一万次你我相拥相吻的离别场面至今没有上演,不希望你送我,但当你真的不能来时,心中又有着莫名的失落。……

在这个孤单的城市里,我用疯狂的工作去抑制对她的思念,渐渐的把这份思念化做前进的动力,相逢的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和我爱的人用电话联络我们的感情,就这样我们坚持着,努力着,度过了一个春秋,当再一次栀子花开,她也毕业了,来到我这个城市追求属于我们的幸福。

爱情需要一份执著,一份信任,一份责任。

说好毕业不分手,我们做到!

:有些美丽无关爱情

这话说起来,又不太简单,好象要回到很久以前似的,然而有些事想起来又有言犹在耳的感觉,时间会冲淡许多东西,也会留下许多弥足珍贵的东西,比如一个叫小清的朋友的友情。

认识小清的时候我正在读高三,正是大可烦恼的人生转折点,那时候我们只是平常的通通讯,因为我们相隔遥远,并不能见面,所以只能算得是笔友,这在当时网路并不发达的时代是一种时行的交友方式,我已记不清当时交笔友的目的,好象只是学生时代一种寻求共鸣的简略手段罢,或者是别的,我也说不明白了,有些事想起来是很模糊的。

但我记得很清楚的一点是,当时很珍惜这样的情谊,感觉这是冥冥之中的缘份,当时就十分地信这个,好象当时十分流行的折纸鹤游戏一样,是一种年少的无忧无虑又带点淡淡哀愁的浪漫情怀。我发觉当我现在想来描述这一份珍贵的友情的时候,我竟然有点儿词不达意,或许真正的友谊都是不用说什么,永远就那么纯洁如诗般地摆在那里,而所有的形容倒反而显得了一点狭隘的局促。

第一次高考的失利让我踏上了在当时被形容得异常凄惨的“高四”之路,那时候小清便在某种程度上成了鼓励我奋进的人,因为学习事忙,我常常无暇回复她的信件,但她却总能够理解我,不至于心生疏远,是她一封又一封的来信使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感到宽慰。小清喜欢画画,她常常寄来一些她的“画作”逗我开心,她的画是以卡通漫画为主的,是小女孩喜欢的一种时尚,我当时是那么认为的,但看到那些漫总能让人忘却此前的烦恼与燥乱,在简单而清秀的笔画勾勒中,给人的是种青春无暇的纯粹印象。

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桥,那是座古桥,老长老长的,足足有五里,当地人都叫它作五里桥,每到周末的下午,不管是怎么样的情形,我都要抽空到那里走一遭的,在桥上漫步走来的感觉是那样的悠闲,可以让你忘却快要让人窒息的紧张的学习,那时候,那座桥是我心情的一个驿站,每回走上那么一遭回来,我总会有所收获,这时候就要动动笔把它记录下来,于是积累下来也有那么一本的文字了。每回写信我总会告诉小清我在桥上的一些事情,以及收获,有一回我在桥上看见了一位垂钓的女孩,神情甚为安详而美丽,不觉有点儿出神,回来做了一个美丽的梦,便把这梦告诉了小清。后来小清却把我在桥上的这些事画成了一幅很有意思的画,那幅画我一直储存著。

复读的时候我是住校的,宿舍里时常都是甚为吵杂的,但有一个小庭院,院里头种了几株清竹,有风的时候萧萧著,无风的时候也萧萧著,倒是一道别致的景致。当时为了抵御夏日蚊虫的叮扰,我们都搭起了蚊帐,我睡在上铺,又靠著视窗,时常躲在里头读书写字的,闲时抬头便能看见窗外的明月,伴着徐徐清风吹来,于是我便故做浪漫地把那一个小空间聊作一个小阁,名曰:清风明月阁,记得当时还题了一首小诗:

“微雨燕子飞,春风当此生。旧院竹萧瑟,新阁月朦胧。落絮引思绪,游丝带清风。人生不得意,此心当更恒。”

把这些想的写的也都寄与了小清,她回信说,“看来你还是活得甚为有滋有味的”,她却不知道我把那种整天往返于教室与宿舍之间,晚上熄灯后还要秉烛夜读的生活,用了两句诗来概括:“悲凄起卧两层楼,惨淡经营一管烛!”

上大学以后,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忙于各自的事情,渐渐地就有点儿彼此疏远了,渐渐断了彼此的音信。直到有一天忽然又收到了她的信,才知道她已经工作了,又告知了网上的e-mail地址及QQ号码,才又联络得上。通过网上更快捷的交流,发现彼此都改变了许多,而唯一不变的就是彼此之间的情谊吧!

:只有傻子才会在爱情路上比输赢

紫苏一直觉得自己能赢得左放,就像拔河,紫苏始终占著上风,左放一直往回拉,紫苏却纹丝不动,最终等左放只好放弃,而紫苏赢的,除了一个华丽的转身,什么都没有。

如果说年少时我们不懂爱情,可长大后的我们为什么迷失在爱情里。

紫苏和左放上高中时就背著家里和学校偷偷的恋爱,那时两人连手都没敢拉过,只有在学校走廊里看到对方时,偷偷的看一眼对方。

高三那时,两人为考同一所大学而拼命学习,大学入取通知书下来后,两人拿着各自的通知书,跑到小河边,两人互相望着对方,左放伸出手掌,紫苏轻轻的把手放在左放的手心里,脸红的低下了头。

两人在大学毕业后不久结婚了,他们虽然对婚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总是吵架,照理说,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都互相了解了,不会出现磨合期,可左放经常会说一些让紫苏特别伤心的话,一次两次紫苏忍了,可事不过三,第三次左放说:紫苏新买的鞋子好像套在了猪蹄里一样,穿什么都白搭。

这一句话把紫苏惹急了:“姓左的,你看不上我了,我知道,你在外面看上了别的小狐狸精,别以为我不知道”紫苏站在厨房间背对着左放。

就为这一句话,矛盾激化了,两人冷战了半年,平静的分手了,按紫苏的话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左放没钱还不体贴,离了干净。

感情就这么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反而更能向朋友一样相处,左放经常会给紫苏打电话嘘寒问暖,其实左放心里还是爱着紫苏。

“别跟我这么暧昧,你以前要是这么关心我这么体贴我,我也不会跟你离婚的,别假惺惺的”这天左放又给紫苏打电话,被紫苏骂了一通。

“你咋这么笨,紫苏是想让你开口求和呢”左放的姐姐在给左放收拾房间时,听到左放在念叨他最近跟紫苏的一举一动。

老姐的话,让左放吃了一惊,一拍脑门:“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左放就开始回忆紫苏的好,紫苏虽然脾气有些急,有时会像个孩子,家务不是很好,但还是疼我的。

“复婚,不可能,我才不想给你等门,我才不想应付你哪些狐朋狗友,还有没完没了的七大姑八大姨,有一次就够了,再说,左放我交了男朋友,人虽然老了一些,没你精神,但很体贴我,也很有钱”左放来家里找紫苏求和,被紫苏一口气回绝了

左放有些生气,可他又不知道说什么,转身走了

两家的父母都希望两人和好如初,毕竟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出一家进一家不容易,哪还有这么了解他们的人呢。

正好紫苏的爸爸下个月过生日,这正好是让两人和好的机会,紫苏的妈妈背著紫苏给左放打了电话,让他那天务必来吃饭,一切都悄悄的进行着,谁知事与愿违。

生日那天,两家的父母都早已到了,左放给紫苏买了一大把玫瑰还有一枚求婚戒指,打算在两家老人面前给紫苏表个态,谁知等到6点,紫苏才慢悠悠的来了,还带来了她新交的男友,一进门紫苏的新男友就往外给紫苏的老爸掏礼物,其实紫苏进门时看见左放的那一大把玫瑰,可她就当没看见一样,始终一句话没和左放说。

场面有些尴尬,左放愣了一会,狠劲的推门出去了,左放的父母随后也走了。

往后的日子里左放的电话渐渐的少了,这让紫苏有些失落,她不想这么气左放,只不过是想让左放多在乎她一些,没想到有些过头了。

左放在紫苏的眼前消失了,消失的一点声息都没有,突然一个深秋的午后,紫苏收到左放的结婚请柬,紫苏开启请柬,看到左放的身边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那个女孩有着和紫苏一样迷人的眼睛,紫苏的泪慢慢流了下来。

紫苏失去了左放,失去了。。。。。

  爱情之中高尚的成分不亚于温柔的成分,使人向上的力量不亚于使人萎靡的力量,有时还能激发别的美德。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新娘

我成了韩国老板的签约情人

我于1976年出生于云南大理,父母都是农民,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子过的很艰难。1994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天津大学英语系,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在发奋学习之余,我四处勤工俭学。

1997年暑假,一位同学为我介绍了一份临时工作,是替一个叫金创文的个体老板当临时翻译。金创文是一个年纪28岁的韩国人,他专营国际间的服装贸易,生意做得很红火。

  那次我为他和一位欧洲贸易商谈判担任英语翻译。最后,他付给我2000元人民币。这以后,金创文就成了我的一个固定的雇主,每次他都给予我非常丰厚的报酬,我的经济窘况也因此有了改变。

1998年初春,金创文开着他的宝马到学校来看我。同学们都惊讶极了,随着都跟着起哄。金创文拿出了一束玫瑰对我挥舞了一下,可是我却非常地生气,我告诉他,他不征得我的同意就跑到学校来让我非常不悦。金创文解释说:“我是想给你惊喜啊,告诉别人我喜欢你,在韩国我们都是这样表露的!”我对他说我讨厌这样的招摇,别人只会认为我在傍大款!我把花儿重新扔到他的车里,掉头就走开了。

其实我并不是不喜欢金创文,只是觉得我与他的文化和身份都相差太远。而他这种富家公子是不会明白我的。因为这个时候我家的状况非常令人担忧。我的心已经被忧郁填满了,哪里还盛得下爱情啊!

篇二:爱上你的鼾声

小曼新婚,成天睡眼惺忪。女友说,天天晚上“加班”,不要太辛苦哟。说完,一脸坏笑。

小曼羞得粉拳相向,女友早已身子一侧,闪了。小曼只得回家怨先生:“都怪你,呼噜山响,害得人家晚上睡不着觉。”

先生不相信自己的呼噜会使小曼睡不着觉。小曼这晚就按下了录音键。次日清晨,小曼摇醒先生,先生被自己的呼噜吓了一大跳,这声音一会儿像老牛急喘,一会儿如春雷滚滚,好不容易安静片刻,冷不丁又来一阵飞机起飞时的轰鸣声。小曼的先生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呼噜竟会这样的惊心动魄,他心疼地揽过小曼说:“以后你睡着了我再睡。”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先生是那种头一挨枕头就呼噜声四起的主儿。小曼于心不忍,怎奈先生怎么也不肯先睡,实在撑不住了就打盆凉水来提神。小曼不忍,小曼感动,小曼常常假寐。日子久了,偶尔也能睡着,这样睡睡醒醒,醒醒睡睡,渐渐也就习惯了,小曼的脸上又恢复了红润。

先生日渐消瘦,小曼说:“你睡吧,我真的已经习惯了。”先生不肯。小曼急得眼泪都下来了。她去找女友,女友给她支了一招,小曼当天就抱回了一个药枕,药枕上醒目地印着“专治打呼噜”。

先生开始使用药枕,小曼每天汇报疗效,先生半信半疑。又几日,小曼一脸地兴奋:“哎,你居然不打呼噜了。”然后,小曼摆出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模样,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唉,听惯了你的呼噜,这两天听不到,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从此,先生放心地睡觉,肆无忌惮地打呼噜,那呼噜依然是惊天动地。这时的小曼已经能自如地在先生的呼噜中睡去,也能轻松地在先生的呼噜中醒来。

篇三:穿越劫难的爱地久天长

“婚外情”的背后是妻子对丈夫的一片深情

金秋收获季节,爱情瓜熟蒂落,2001年10月,南昌某公司业务主管洪大伟与意中人肖琳喜结良缘。洪大伟常驻沈阳办事处,收入可观,肖琳在南昌一家俬营企业工作,收入也不错。虽然两人聚少离多,但两人深信“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虽然结婚时两个人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花400元租房住,但两人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憧憬。

洪大伟每月回南昌总部一次,汇报月度计划,工作进展情况,然后就直奔家门与妻子团聚。他一出现,肖琳总是会异常惊喜地扑进他的怀抱,倾诉相思之情展示迷人的妩媚,极尽缠绵后,在泪眼相送中分别,然后期待下一个轮回。这样的美妙时光一直持续了半年多。谁也没有想到接下来他们将会面临一场噩梦一样的人生。

那天洪大伟汇报完工作后像往常一样迫不及待地回到家,肖琳还没有下班。他想先收拾一下屋子。当他看到茶几上有一只盛满菸头的菸灰缸时,心里隐隐有点不快。丈夫不在家,妻子怎么可以让别的男人随便来家里呢并且留下那么多菸头,这多多少少让人有些暧昧的联想。他下意识地走进卧室,床上被子没叠,床单拧成条状耷拉到地,地上还扔著几团卫生纸,一片 燃烧过后的狼籍景象。洪大伟热血上涌,他胡乱地撕扯著被子,没想到突然掉出来一包拆封的避孕套。洪大伟一阵头晕目旋,没想到自己如此用情,如此痴情,如此钟情,到头来却再一次被爱情欺骗。他感到愤怒感到难过,泪水像决堤的洪水往外奔流。

篇四:爱上我的青梅竹马

我和老黄从小在一起长大,死缠烂打。他小学二年级曾经尿过裤子,这件事我知道得一清二楚,因为我是他的同桌。从他10岁时我就叫他老黄,因为他长得老相,人又调皮,比如在女老师的抽屉里放个死老鼠什么的。但我不怕他,因为我也把死老鼠放在他的桌子里,所以,他总是说:“小南,你真不错。”

考中学时我们分开了,我上了一中,他去了八中。路上见面后他说:“小南,你想我吗”我说:“我想你的巧克力。”“好吧好吧”老黄说:“我努力好了,等考高中我和你都去一中,那时我还给你偷巧克力吃。”

三年后他果然没有食言,我们重新又分在一个班里“眉来眼去”了。于是同学们说我们早恋,老师叫了我们去,听到早恋我们笑得抬不起头,老黄说:“天啊,因为我尿过裤子的事只有她知道。我是怕她说出去,所以才一直贿赂她。”老师问我:“安小南,你对黄易有好感吗”我说:“算了吧,你看他长得像一头蒜一样,我怎么可能看得上他我喜欢的是郭富城那样的帅哥。”老师说:“这我就放心了。”

从此我们反目为仇,三年谁也没理谁。我再也没吃过他的巧克力。考大学时我跑到北京,没想到报到第一天又遇上他,我说:“我怎么就在劫难逃了谁让你跟我考一个学校”而老黄振振有词:“是不是你看上我才和我一个学校”

我差点气晕,第一学期迅速和一个山东人谈恋爱。然后带到老黄面前说:“我男朋友,帅不帅”林苠的确很帅。老黄说:“男人要那么帅有什么用,无非是 。我看你是遇人不淑,失恋了不要找我哭啊。”“我怎么会失恋呢林苠和我海誓山盟。”

篇五:舍爱取义

她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他的小组,得知比她大12岁的他尚未婚娶时,她毅然奉献了自己的爱情。她痴情追爱,融化了他心中的坚冰,二人终于订下百年之好。然而,在婚礼举行之前,他的前女友回国,一切真相大白。在自己的婚礼上,她含泪转让新郎,成就别人的秦晋之好……

痴情追爱,不信春风唤不回

2002年夏天,查玉芳从上海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江西省赣州市,被赣州某科研单位录用,分到袁世成领导的课题组。这个课题组里大多是年轻人,袁世成作为领导,每年都把上级奖励他的成果提成用作课题组的活动经费,惠泽组里的每个成员。能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情味的大家庭里工作,查玉芳感到非常幸运。

2003年1月9日,是袁世成33岁生日。快下班的时候,大家买了一个大蛋糕送到袁世成的办公室,点燃蜡烛,唱着《祝你生日快乐》,整个屋内笑声朗朗其乐融融。不知谁提议去城里最好的酒店为袁世成庆贺生日,大伙一致赞成。袁世成摆手拒绝,说:“随便找个地方聚聚就行了。”查玉芳说:“我看还是去袁领导家吧,我想嫂子的手艺一定很不错……”话音未落大家都沉默下来。查玉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过于冒失了。

事后同事私下告诉查玉芳,袁世成还没成家。过去他谈过一个女朋友,彼此相爱好几年,后来女的出国留学,很快就变心了。这事儿对他打击很大。从那以后他就没再谈女朋友。他很优秀,工作出色,英俊潇洒。有不少姑娘曾经试图闯进他的心扉,单位领导也曾亲自出马多次做月下老人,但是都被他婉言拒绝了。就这样,他任由青春蹉跎淡看春花秋月,将所有热情倾注于事业倾注于课题组这个小集体。

 爱情是这个世上最引人关注的一种情感,因为它感人至深的时候,甚至会惊天动地! 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感人的 爱情 故事 ,希望大家喜欢。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一

 人类是复杂的物种,原因之一就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喜欢什么类型的异性。在遇见小七之前,我以为自己口味包容,淑女与萝莉通吃,妖媚共清新皆爱,狂野型的,傲慢型的,温婉型的,柔弱型的……我都能轻易喜欢。那时候我刚上大学,钞票和女友一样也没有,只有大把的时间和用不完的荷尔蒙。走在偌大的校园里,幻想着与迎面而来的女神或多或少发生一点关系;我时常意*,渴望外遇,与天下的男人一个德性。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情种,没有下限可言。当然,这一切在小七出现之后都像浮云一样飘过,事实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样。

 那天,小七像泥鳅一样滑进舞池,随着音乐款款扭起她的小蛮腰,摇晃的霓虹灯迷离而暧昧,那个我自认为熟悉的七**一下子变得无比陌生,让我捉摸不透。我意识到自己落后了。我这个土鳖和傻叉,像拖油瓶一样出现在小七身旁,还自诩为她的恋人。我们就像两个抱团去打怪兽的英雄,小七已经升到了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秒杀对手的级别,而我只是小喽啰,遭遇大怪还得逃命来着。这怎么平等呢

 所以,跟小七拍拖,我时时处处显得低声下气,像扶不起的智障阿斗。小七绕着桌子把 台球 击得啪啪作响,我只能坐在一旁尴尬地瞪眼;她在溜冰场呼哧呼哧地飞驰,我却不得不扶着栏杆小心翼翼地提防着屁股摔开花。她能把什么都玩得团团转,而我什么也玩不转,这也许是我在她面前自卑的另一个原因。

 其实小七看上去是挺文气的女孩,事实上她确实有很文气的一面。我陪她一起上过课,她专心起来的模样能骗过任何一位老师;她的课堂笔记一笔一画,字迹工整。她的成绩也不赖,拿奖学金是常事,还光荣地入了党。在一起相处的大多数时刻,她都乖巧地拽着我的胳膊,小鸟依人。我索吻的时候,荡漾在她脸上的羞赧表情也绝对不能假装。然而,文气不是她的全部,甚至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她的身上还藏着其他的气质,常常亮瞎我的眼。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楚。

 我一度自以为是胸怀大志的人,可后来我只想当一个写小说的,而且对此也慢慢不确定起来。写小说是一件很消磨意志的事情,费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文字变成了铅字,却也只能在阅览室翻看杂志时自己偷偷乐呵,没人知道你是你。不过,认识小七倒是因为写小说这件事,这也许是它带给我的最大意义了。小七是在校园BBS上看到我胡编乱造的文字,然后给我留言的。出于礼貌,我回复了她。然后你来我去,就聊上了。我发挥了自己的小聪明,在聊天的内容中略带勾引的话语,就像任何一个男人引他的猎物上钩一样。我没有料到,这个毫无意义的ID背后,藏着让我痛不欲生却甘饮鸩毒的小妖精。伟大的、万能的马克思早就说了,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我以为自己在打猎,却彻彻底底地沦为别人的战利品。

 二

 我第一次见到小七之后,本已少得可怜的自信心就荡然无存了。我想,这样的完美女孩我高攀了,即便得手,也是罩不住的。我还是不要像CT扫描一样描述小七的外形了吧,总之,她的身材、长相、服饰、气质,无一处不妥帖,无一处不是我喜欢的。喜欢有程度的不同,有浅浅的喜欢,也有深深的喜欢。那些淑女型的、狂野型的、妖媚型的……我都喜欢,可是见到小七,我会心疼,会自卑,会直接无视其他任何类型的女人。我对小七的喜欢到了狭隘的程度。

 约见的地点在教学主楼的第21层。深秋的傍晚,夕阳烧红了半边天。我斗胆捏住了小七的手(你应该能猜到我为此纠结了多久),她没有拒绝我。然后,我们就像两位抒情诗人一样沉默不语。我偷瞄她一眼,她有时候也看我一下,虽然不说话,但是没有觉得不自在。如果时间在此刻极速向前,瞬间把我们甩到人生的终点,我大概不会觉得人生有太多遗憾。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七肯定不这么想。

 我以为,牵过手,打过Kiss,就算确立男女关系了,在小七看来,这是多么土鳖的想法啊。那是我们牵手后的第二个学期,世界杯狂潮席卷了整个校园,到处都能听到解说员抑扬顿挫的叙述和球迷的尖叫声。我对此漠然视之,没错,我不喜欢 足球 ,我只想在夜幕降临之后爬上床,安稳地睡个美容觉。这个起码的人权在那段时间成了奢望。大家都堵在电脑屏幕前盯着一群人追着一个皮球疯跑,凝神屏息或者呐喊不止。这样的情况持续到第五天的时候,我决定暂时逃离宿舍,住到宾馆里。虽然不得不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但是我们必须对自己好一点,所以这些破费也就可以忍受了。在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一个邪恶的计划也在心头冉冉升起。

 我用假装的平淡口气对小七说:“宿舍太吵了,打算去宾馆睡几宿,你去吗”

 小七用一如既往的无谓口吻回答,好啊,去啊。

 宾馆果然是好地方。小七像一本书一样被我展开了,我做好了所有的铺垫,准备去做男女之间最终极最神圣的那件事,小七适时地停止了。

 她说,我们只是朋友。

 你应该能想象我当时的生理反应吧,脑子就像被一颗洲际导弹命中了。我茫然无措地躺到一边,等待爆炸停息。

 小七说过,她爱过两个人。一个是初恋,不过她现在恨他,因为是他甩了她;另一个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是有妇之夫,还是一个两岁小女孩的爸爸。

 小七向我说起后者的时候,特意给我打预防针。她问我:你不会生气吧

 我说:“不会,你但说无妨。”

 然后,小七说,她很爱他,爱到了想做小三儿的程度,想做拆散别人家庭的坏人,可是,当她得知他还有一个乖巧女儿之后,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并且狠心地对他说了绝情的话,从此不再联络。

 我听完她的故事,确实没有生气,在包容这一点上,我做得还算不错。小七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同学,故事多何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在老掉牙的年纪,回想青春,不觉得辜负了好时光。

 我一直不确定自己在小七心目中的地位,不敢也不想直接问她。我知道,这个问题听上去无比傻叉,而且不会有准确答案。小七才不会思考这个问题,她是纯粹的感觉派。如果不喜欢我,她是绝不会让我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可是,她对我说过的缠绵情话里,只有“喜欢”,没有“爱”。

 三

 转眼间就到了学期末尾。我像往常一样每晚约小七出来,带一份蛋炒饭给她,或者请她吃冷饮,或者向她借一把剪刀……我只是想见见她,牵着她的手在晚风吹拂的校园里晃荡一圈。风吹起她的裙子和长发,让人如坠梦幻。直到现在,我都觉得那是自己真正拥有过的青春时光。风轻云淡的夏夜,伴随着小七身上特有的香味,那就是记忆中青春的味道。虽然一晃而过,却刻骨铭心。

 可是,小七越来越频繁地拒绝我的约见,她回复我的短信字数越来越少,口气越来越冷淡,有时候干脆置之不理。我隐约觉察到一丝不妙。那天晚上,她终于不再迎合我的亲吻。在我的追问下,她冷冷地说,觉得在一起没意思了,想分手。

 我追问,为什么

 小七没有回答。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问题既傻叉又多余,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喜欢一个人当然也不需要理由。

 如果非要在我身上找一个明显的优点,那很可能就是有自知之明。我不是不能接受小七提出的分手,而是需要多一点时间来接受。小七是那个可以秒杀对手的英雄,而我的级别远远不够。无论长相、气质还是背景,我都平凡得一塌糊涂,属于扔到人群里就怎么也找不出来的那种。小喽啰和大英雄拍拖,从一开始就显得有点胡闹。

 好在接下来就是暑假,我们各自回家,不再见面。难受到忍无可忍的时候,我就给小七发短信,或者在QQ上给她留言。她一般不会立刻回复,但或迟或早都会回复我,简单的回答和可有可无的问候,语气官方。我忽然发现与她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陌生的地步。我想,自己这样黏黏糊糊的,一定让小七看不起。于是,狠下心,删掉了小七的所有****,我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小七发来的短信。当时,我正穿着裤衩,仰面躺在地板上,享受冰镇可乐和空调送来的徐徐凉风。等到太阳光稍微温和一点,我就骑车去 篮球 场,体验在酷热的夏天挥汗如雨的滋味。这样的日子我已经重复一段时间了,我甚至已经开始冲路过篮球场的美女吹口哨了。

 可是,小七发来了短信。她说:我下午跟我爸的车一起去你那儿玩,要不要出来见一下

 就好像一道闪电紧跟着震耳欲聋的雷声,看到短信,我从地板上一跃而起,高兴得手足无措。我屁颠颠地赶到小七指定的地方,东张西望地寻觅她的身影。我臆想了无数种可能的重逢情形。小七终于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我意识到,无可救药地迷恋一个人,是天生注定的。我慢慢在内心建立的所有防御,在她出现的那一刻轰然倒塌。我所做的努力根本敌不过那个熟悉的身影。

 小七似乎忘记了我们已经分手,她叽里咕噜地说了很多话,说到精彩的地方还像从前那样狠狠踹我一脚。她抓起我的手放到小腹上,逼问我有没有长胖,我直摇头说不胖不胖,她就决定去吃草莓冰激凌了。上电梯的时候,我们的手已经牵在一起了。这一切像是一个梦,太不真实了。

 我们和好如初,好像什么也未曾发生。小七没有给我任何解释,我当然也不想提起或者询问一些什么。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不在话下。

 感人的爱情故事:我的隐形大叔男友——告白

 女孩的ex是一个大叔。大叔大她14岁。

 今天,她关闭了自己的朋友圈,关掉前删除了7月20日以来一切和他相关的一切。

 上周日,他们分手了。他和她都清楚地知道,他们真的分开了,再不会在一起,再回到从前。

 交往的四个月就仿佛过了四个春秋。而他最后的样子永远定格在女孩的泪光里。一个捧着一束**玫瑰,在北京冬夜风中微微颤抖着的男人,他就站在楼下,苦苦央求女孩,希望她能下楼去,只是见见他,就好了。

 看着来电显示,熟悉又陌生的昵称。女孩脸上没有表情。她不知道他犯了怎样不可饶恕的错误,但她肯定爱情不是这样的,她隐约体会到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不安全感。这个男人并没有背叛她,这是她所肯定的。而真正令她无法容忍的是那个男人不那么爱他,这样说都是一种安慰,他从未爱过。

 是啊,在一起的这“四年”,他们经历了5场约会,第六次的时候男人在剧院黑暗的光线中亲吻了女孩,这是女孩的初吻。这毫无准备的侵略性的一吻,并不是女孩所期待的第一个吻,她对他有好感,但是这发生的太快了,她根本没有想象到原本坐在她身边温文尔雅的男人此时竟侵犯着她的口腔,从未被吻过的嘴唇和笨拙的舌头。后来女孩生气了。但是她没有推开面前的男人,而是笨拙地配合着他。遇到她前,他已空窗两年。

 “你不想跟我说点什么吗”两人走在地铁站,女孩按捺不住问男人。天黑了,男人打算送她回学校。

 “嗯……”他像个闯了祸的小男孩。

 “什么”女孩此时不再害羞了,圆圆的眼睛盯着他。

 “要不,我们……在一起吧,我……喜欢你。”他说。

 女孩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却无言以对,脸上再次浮现绯红。

 而这个男人绝对是情场老手,在原本就比实际年轻不少的面孔的伪装下,故作青涩,眼神里写满期待,是一种祈求又渴慕的表情,仿佛是十年前那第一次悸动时才伴有的模样。

 女孩没有讲话。

 就这样,沉默着,起初女儿会不自觉避开他不游离的眼神,后来他们面 面相 觑,似乎女孩心中有了答复,他们回到了学校。

 校园里出奇的寂静。宿舍楼已经关门了。任她敲门,楼管大妈也不开。

 他们在寂寞路灯灯影里的长凳坐下。他把她的头轻轻靠在自己肩头。

 他突然将手探进仔裤的兜里,在找寻什么似的。是一块石头。他把石头放在她手心。

 他说那是一块不平凡的石头,是他。

 她打开拳头,这是块低调又漂亮的石头。那块石头总是有一点潮湿,底色是乳白,上面是山楂红色的短短的线条。这是块有生命的石。

 男人对女孩主动讲起上一段略显狗血的感情。同样是被甩了。

 而她静静听着,时不时好奇地问一句,仿佛是在听他讲着别人的故事。她喜欢听他讲故事。他是个称职的故事家,他非常擅长讲故事。音色柔和又有磁性,他讲得绘声绘色,语速不紧不慢。在他的故事里,她窥见了他的童年糗事,陪着他登上了他家乡美丽的马脑山,在他老家的厢房偷吃熏肉和喷香的米饭,在镇上集市瞥见着少数民族服饰的老妇人背着竹篓来往,太多画面。

 她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时间。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默许了他的告白。

 那晚,他们住在一家快捷酒店。她非常不好意思走近宾馆的大门,并且坚持和他分开住两间房。一家又一家,都是无空房。最终,他们在凌晨两点住进了一家宾馆,两个房间。他来看她的房间,临走前吻了她,而她却是从离开学校就一直羞红着脸。

爱情故事:我爱你,四年为期

 李絮濛是我大学里第一个喜欢的女生,我不知道会不会是最后一个,因为我的大学还在继续。我和李絮濛并非是同班同学,只是同属于学校里的一个社团。

 她长得不算漂亮,脸上有些许的雀斑,说起话来嗓门很大,没一句就开始咯咯咯的笑个没完,以至于我听到她的笑声都觉得有点刺耳。在她面前,对于我这个讲普通话不太标准的人来说,大可不必感到一点不好意思,因为她讲着一口流利的属于她的方言。我一直在想,她上课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惹得其他的同学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觉得李絮濛的笑声并不是那么的难听了,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期待每天和她在一起,我想,我喜欢她了。对于她的喜欢,一见钟情无从谈起,至于日久生情更谈不上,因为我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总共加起来用手指头也能数的清楚,但不管怎样,我还是喜欢上她了。

 我爱你,四年为期

 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是太了解她,我对她的喜欢也只能仅存在于对着身边的哥们儿夸她在我的眼中有多么的可爱。当我向李絮濛表白的时候,她二话没说拒绝了我,差点没把我噎死。

 那是大一 元旦 过后,班里组织聚会,当然,聚会一定要喝酒的,当然的当然,我也喝了很多,多的足以让我把一些平时从未敢讲的话一股脑的倒出来。我是个胆小鬼,还是没勇气当面讲。我掏出手机,写着,“李絮濛,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犹豫了半天,我屏住呼吸按下了发送键,我发誓,那一刻,我很清醒。她很快地回了信息,内容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她不想玩,我们不合适之类的言语。

 我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床上,我很想告诉她我有多么的认真,最后还是没能说出口。那一夜是怎么睡着的我也不知道,总觉得一切好似一场梦,只想赶快梦醒,发现一切原来都不是真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后来的几天,我依然每天会见到李絮濛,她依旧像只快乐地小鸟,随处可见她灿烂的笑声,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然而,对于我,并不能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开始尽可能的躲避她,因为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她越自然,反而月让我觉得自己想一个白痴,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单相思。

 其实,我有一肚子的话想说给她听的。我想问她“为什么”,想问她“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吗”,想问她“我真的有那么的讨厌吗”,想问……但每每见了她,我总是像老鼠见了猫一般,我很苦恼,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总是那么的怂。

 后来的后来,社团散了,我们也不会每天再见面,不过,朋友们还是会偶尔小聚一下。我参加,她也在,只是我们真的像歌曲里唱的那样,最熟悉的陌生人。看着她同周遭的男生有说有笑,说实话,我很嫉妒,更多的是心里好像放了一块很重的石头,压得我直喘不过气来。所以,但凡听到有她在的场合,我就能避则避了。我也本想见她一面,看看她是否又变的漂亮了,只是听说她似乎也在躲着我,索性还是算了。李絮濛,虽然不见,但我知道,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你。

 再后来,生活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匆忙起来,我们都为了各自的前程而努力地奔跑着。有的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会再看见李絮濛,偶尔会从朋友的嘴里听到她依旧那么的快乐,我也感到一丝的满足。晚上做梦,李絮濛不是还会出现在里面。在梦里我告诉她,曾经我到处搜寻有关她的照片,曾经我拿着她的照片向家人和朋友一个劲的炫耀,曾经我等到深夜,只为对她说声生日快乐,曾经我在自己的 日记 本里和自己有一个约定,曾经……

 李絮濛,我爱你,四年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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