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0至12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哈尔滨市巴彦县4例、哈尔滨市南岗区1例。基于当前哈尔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哈尔滨市已要求非必要不离开本地。为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全力维护我市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邯郸市疾病预防中心特对当前新冠疫情做出如下紧急提醒。
一、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中秋节假刚过,国庆节七天长假又将迎来人员流动高峰。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旅行归来应自我观察14天”的建议,自觉做好自我观察。
二、做好主动报备,积极配合防疫。8月26日以来从莆田市和泉州市来邯人员,9月6日以来从厦门市和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来邯人员,9月7日以来从哈尔滨道里区、南岗区和巴彦县来邯人员,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以及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报备,配合属地做好管控、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三、养成良好习惯,积极接种疫苗。持续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遵守咳嗽礼仪等良好习惯。凡符合接种条件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请就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助力全市免疫屏障的建立。
四、做好健康监测,规范就医行为。随着秋冬季节来临,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亦进入高发期,请市民朋友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消失、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购药,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个人旅居史,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接诊时,要询问有无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以及黑龙江哈尔滨市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
9月1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健康提示》中提到——
新冠肺炎的传染源主要为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主要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或接种新冠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
临床表现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部分患者以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为首发症状,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旅行归来,应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在做好防范感染他人措施的情况下,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
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来大返大人员管控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驻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提前报备。来大返大人员要提前3天向居住地村委会、所属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来大人员所属单位要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告知我县防疫政策和要求,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返大人员所属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人员外出登记审批,返大后按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来大返大人员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即:来大前须持24至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大的交通卡口进行一次落地核酸检测,抵达目的地24小时后48小时内再自行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来大返大未持有24至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在交通卡口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实向交通卡口工作人员报告个人行程,签订防疫承诺书,并在抵大48小时内,补齐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要主动居家或在酒店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主动履行职责。来大返大人员要加强健康监测,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或嗅觉异常等症状时,即使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也要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后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直至症状完全消除。境外来大返大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以及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来大返大人员,全部集中隔离管控,隔离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严肃法律责任。对不主动提前报备、不主动核酸检测、不主动履行职责,以及隐瞒行程、伪造核酸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故意隐瞒行程、未及时报备、未落实防疫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就调整优化全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如下措施。
一、规范风险区域管理方式
精准划定高风险区。严格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等行政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对连续5天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不得随意延长时间或继续实行封控措施。
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市级负责统筹做好各类病危重症患者的转诊,县级推动社区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要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二、优化调整隔离管理措施
调整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管理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措施,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优化密切接触者隔离方式。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采取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三、优化调整核酸检测要求
提供社会面“愿检尽检”服务。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要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保持现有社会面核酸采样点布局和规模,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
规范风险职业人群和高风险区人员核酸检测。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按规定频次组织开展核酸检测。高风险区人员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四、明确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政策
取消流动人员查验。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取消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省界服务区等交通卡口“落地检”。
规范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除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须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进入公共场所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扫“场所码”。各医疗机构须无条件接收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急危重症患者就医。
五、明确特殊场所管理要求
坚持特殊场所封闭管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脆弱人群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加强校内医务室建设,为师生和职工提供“愿检尽检”服务,储备足量药品。有重要考试安排的师生要提前开展健康监测,确保应考尽考。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根据流调情况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要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六、保障社会正常运转
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优化重要机关日常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可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引导干部职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
保障大型企业正常运行。建立大型企业“一企一策”防疫措施,坚决杜绝随意停工、停产、停业。要关心关爱职工身体健康,为职工个人防护、就医用药提供便利条件。
规范重要活动保障。根据重大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性质、规模等情况,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加强参会人员会前管理,提前开展健康监测,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核酸检测查验措施。
七、保障群众就医用药
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建档。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患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实施分级分类医疗救治。科学做好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和有重症高危因素的病例的分类收治工作。各级中医医院要抓紧研制一批中药制剂或中药协定处方,预先制备成批量中药汤剂或中药配方颗粒,通过开辟简易门诊、便民售药窗口、线上购药等,方便群众及时购买和使用中药。
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加强防疫药品的生产和储备,保证药店的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药店,满足群众购药需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购买四类药品无需实名登记。
八、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加快老年人接种进度。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切实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等措施,不断优化接种服务。要认真组织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要广泛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引导老年人主动接种、及早接种。
引导群众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不同场景自我防护,如身体出现不适,特别是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时规范就医用药。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防疫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政策举措。
更新时间:5月5日
5月4日0-24时,邢台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例。
更新时间:5月4日
5月3日0-24时,邢台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例。
更新时间:4月30日
4月29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9日
4月28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8日
4月27日0-24时,邢台市无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7日
4月26日0-24时,邢台市新增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6日
4月25日0-24时,邢台市新增1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5日
4月24日0-24时,邢台市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4日
4月23日0-24时,邢台市新增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3日
4月21日0-24时,邢台市新增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2日
4月21日0-24时,邢台市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1日
4月20日,邢台市新增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20日
4月19日,邢台市南和区新增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8日
4月7日,沙河市新增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6日
4月3日,沙河市新增1例初筛阳性感染者。
更新时间:4月1日
3月31日,任泽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30日
3月30日,清河县本轮疫情最后1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至此,清河县本轮疫情累计报告40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全部治愈出院,6例无症状感染者全部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更新时间:3月25日
截至2022年3月24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4日,清河县有3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还有9名确诊病例正在住院治疗,3名无症状感染者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在院患者病情平稳、精神状态良好。
更新时间:3月24日
截至2022年3月23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月23日,清河又有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达到出院标准,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目前,清河本轮疫情已有28名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名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总共30名。在院新冠肺炎感染者中,确诊病例普通型患者病情平稳向好,确诊病例轻型患者症状轻微、体征平稳;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等临床症状,精神状态良好。
更新时间:3月21日
截至2022年3月20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20日
截至2022年3月19日24时,清河县连续6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继清河首批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后,清河又有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达到出院标准,于3月19日出院,顺利转至健康监测阶段。在院新冠肺炎感染者中,确诊病例普通型患者病情平稳向好,确诊病例轻型患者症状轻微、体征平稳;接受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无发热等临床症状,精神状态良好。
更新时间:3月17日
截至2022年3月17日24时,清河县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18日
截至2022年3月17日24时,清河县连续4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第一批4名新冠肺炎感染者,已达到出院和解除隔离标准,于3月17日出院;4人出院后,已安全转运至康复病区,继续开展健康监测。
更新时间:3月17日
截至2022年3月16日24时,清河县连续3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更新时间:3月14日
2022年3月13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4例
更新时间:3月12日
2022年3月11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
更新时间:3月11日
2022年3月10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
更新时间:3月10日
2022年3月9日0-24时,清河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
更新时间:3月9日
2022年3月8日0-24时,清河县发现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更新时间:3月8日
2022年3月7日0-24时,清河县发现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更新时间:3月7日
2022年3月6日0-24时,清河县新增9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8例轻型。
更新时间:3月6日
2022年3月5日0-24时,清河县发现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
更新时间:3月5日
2022年3月4日0-24时,清河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1例普通型,2例轻型。
更新时间:3月4日
2022年3月3日0-24时,邢台市新增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均在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检测期间检出。目前,对所有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进行。
更新时间:3月3日
南宫市卫生健康局3月3日公布两名邯郸确诊病例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请与两位密接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主动向村庄、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管控措施。
更新时间:3月2日
2022年3月1日,邯郸市邯山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根据3月2日邯郸市邯山区发布的该新冠阳性人员的活动轨迹的公告,其轨迹涉及邢台清河县、南宫市。
2022年1月1日-5日,河南省许昌市、郑州市、洛阳市、周口市太康县、信阳市固始县、商丘市睢阳区新增报告多例新冠肺炎感染者。截至2022年1月5日24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6个,中风险地区84个。当前,河南疫情传播风险高,疫情源头不明、传播路径不清,我市与河南省毗邻,人员来往密切,输入风险大。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守好河北南大门,防范河南疫情输入我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规避出行风险。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河南疫情变化,减少人员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所在市级行政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述地区来邯人员,要主动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邯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告,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个人要主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重点落实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2021年12月19日以来有洛阳市新安县、许昌市禹州市,2021年12月20日以来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原区、二七区,2021年12月28日以来有周口市太康县,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商丘市睢阳区,2022年1月3日以来有信阳市固始县旅居史的来邯人员主动报告工作。上述地区来邯人员,以及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邯人员,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来邯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邯人员,有意入境来邯人员及正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拟来邯人员,到达属地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备。
三、主动配合落实隔离管控措施。一是对中、高风险地区来邯人员实施“14+7”隔离管控措施。二是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来邯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三是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的来邯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省外来邯到达属地后须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报告,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抵邯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
五、请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告,接受社区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隔离管理等事项。
六、村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对主动报备的来邯人员进行登记、核查和甄别,及时推送人员信息,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压实行业部门及工作单位主体管理责任,及时对本行业、本单位来邯人员进行排查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对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并索取核酸检测结果。
七、造成疫情传播的要承担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郑重提醒大家: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的个人主体责任,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做到早报备、早筛查、早就诊、早管控。严防疫情输入,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守护好我省疫情防控南大门,为冬奥会顺利举办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提供安全保障!
2022年10月11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5例,其中廊坊市6例、张家口市3例、邯郸市3例、秦皇岛市2例、定州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例。
截至10月11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4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27例。
拓展信息:
磁县最新通告
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下,我县疫情防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此轮疫情病毒传播力强、传播速度快,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不能有丝毫放松。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
暂定2022年10月12日0时起至10月14日24时,磁州镇继续实行当前“居家办公”的防控措施,严格执行10月8日发布的《关于防范疫情传播风险部分区域实行居家办公的通告》有关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将组织乡镇、社区工作者和广大志愿者,认真落实“上门服务”等各项措施,保障广大居民基本生活。
请广大居民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尽快扑灭疫情,恢复磁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下一步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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