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冰雷传说(更至63)
运气不错,穿越了。什么?竟然穿越进正在进行中的网游《无垠》?我靠!这不是穿越成了一堆虚拟数据吗?!!
竟然还是一个传说级的NPC!但传说级又有什么用,虽然是传说中的冰雷使、还有一大批绝对忠诚的雪女部下——但雪女再漂亮、自己再NB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堆随时可能被修改的数据?!
什么?主脑以创世神的身份跑来说,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网游世界,而是他擅自创造的一个真实的位面空间?!!
别开玩笑,能慎重点儿吗你……
此事事关重大,事关我和我的一大堆美女部下……
异界全职业大师(更至1262)
网络游戏中的仓库小号,却意外的进入了异界。他不但带来了无数极品材料,还精通几乎所有的生活技能,最可怕的是,这家伙同时还是一个空前绝后的魔法天才!
腹黑NPC(更至216)
本书后宫、无敌、猥-琐、重口。
NPC是苦逼职业,没有战士的防御,没有法师的高攻击,没有牧师的治疗。但NPC拥有平衡的成长,全职业专攻,在一切NPC面前的超好感。接任务比玩家快,杀怪比玩家多,挥个手小弟一群。啥?什么小弟,200级的神级BOSS听过么……
公交司机王蒙进入最新网游《猎图》,却由于意外变成了NPC。且看他如何化劣势为优势,谱写属于NPC的神话!
网游之统领天下(已完结)
哥只是刚毕业的屌丝毕业生,但哥还有另一个身份,中国网游界龙榜高手!
被迫进入游戏,哥结识了层出不穷的美女。大战BOSS,狂揍NPC,谱写出一段传奇。
调调情,打打怪,没事抢个神器玩一玩。
带着一众美女,领着一帮兄弟,横扫整个大陆,世界因我颤抖。
我将统领天下。
原住民(已完结)
误入虚拟游戏世界的异乡来客,失落了一身笑傲家乡大陆的绝世武功,在玩家眼中,他仅仅是个NPC魔法师。
他行走于幽暗恐怖的地下城,与卓尔刺客、骨龙boss和龙巫妖展开连番厮杀,只为了寻找回家的路;
他冒充玩家身份,与美女玩家暧昧纠缠,只为了探索游戏世界的真相;
当几个最强大的玩家公会组织联合起来,共同推动庞大的剧情任务光明之门时,他浑水摸鱼、心狠手辣……
没有攻击力的神牧(更至1071)
云肆在游戏中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学习了“阅读”。因为读书他进入了NPC的生活,新手村当值、和强大的巨人交朋友、发现隐藏职业对他来说很简单。他住在巨石城堡,制药、养马、种田、打造、精锻、烹调无所不能。偶尔出外探险寻宝,依靠的就是丰富知识。
因为读书,他得到巨量的额外属性点。因为读书,他学会了别人不会的技能。无论是NPC还是玩家,受到他帮助的人很多,他有名的朋友八百,无名的朋友那是不计其数。外表文质彬彬但内心狂野的他以游戏影响着现实。不温不火,温水煮青蛙一样把曾经被践踏的尊严用没有攻击力的法杖重新拾起,再现光辉!
游戏三国之英雄传说(更至1071)
关于三国游戏的作品
貌似高手在异界:(已完结)
楚南:我是全游戏第一高手服务器:靠!全服务器就你一个人
楚南:我有全游戏战士十大神兵,法师五大神器,十大顶级战技传承……龙晶,魔核,无数!服务器:靠,加一起打包五十块买的吧
楚南:我tm的穿越了创世神:鸟,这穷鬼比我造的整个大陆加起来还有钱
牛B哄哄的人生……不!龙B哄哄的人生我来了!
当别人还在为自己能够得到一件地级装备而努力的时候,主角的手下已经全身上下装备满了天级装备。
异世之暗黑全职者(已完结)
纯洁的牲口的异世大陆小说新书----一个混异界的家伙,倘若获得了暗黑七大职业的全部技能,如何混得风生水起?
擂台上到处充斥着巨大的冰封球,突然一个瞬移到对手的背后,变身成狼,脚踩狂热光环,一个狂怒爪击,差不多该躺下了吧?什么?还没死?那你看看脚下,满擂台的都是刺客的电火陷阱,走一步就要你的命。
穿越暗黑破坏神(已完结)
带着魔兽技能降临暗黑,强大的光环亡灵法师究竟能够到达什么程度,这个世界和游戏究竟有多少区别?战斗、装备、怪物,这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这才是男人的主旋律。
魔兽真三之神级小兵(已完结)
如果有一天,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泓清澈的泉水旁边。
泉水名曰:生命之泉。
这时,一道白光闪过,出现了一名你极为熟悉的身影……
背上背着两把交叉的刀,尤其是那别在腰上的弓箭。
你失声叫道:“马岱?生命之泉……这是魔兽真三国无双39D”
这个时候马岱看到了你,惊奇万分道:“咦?这个小兵怎么刷到温泉来了?”
江湖遍地卖装备(已完结)
一个关于宋朝杀手穿越到网络游戏《江湖》里的故事……
似乎,有人说这世上没有三句话说不完的故事。
果然如此,居然用一句话就说完了!
那再补两句好了——
穿越太滥,网游太多,武侠太扑。
那么穿越+网游+武侠=?
13 在网游中修真的病毒-(已完结)
龙天,一个有着极高天赋的修真者,在一次突破元婴期的修炼中,因走火入魔而打开了时 空之门被传送到网络世界中成为一介病毒,后遭到网络安全警察的追杀,被迫躲入一款9999%高仿真的网游中,而发现了另外一种生存方式,他到底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
14傻子闯异界(更至331)
我叫夏子峰,但人们更多叫我傻子。我生性纯良,喜欢照顾他人,不喜欢杀生,甚至可 以说怕血。我是情感障碍患者,无论遇到什么事,只会笑着承受。我意外来到塔克创造的游戏世界。倒霉的是,由于我的到来,严重影响到这个游戏世界,游戏开始逐渐真实化。现在这里是游戏还是真实世界呢? 我是意外的偷渡者,典型的“魔斗废材”,唯一拥有的能力只有储存。“霉运”一直伴随我,但我不怕
15重生之恶魔猎人(更至第十六卷·第70章)
穿越后的叶奇成了猎魔人,本以为凭他的资质也就是一辈子碌碌无为,但无意中开启的 游戏系统,却让他有了攀越巅峰的机会……
而手中的魔神雕像,则为攀越巅峰的他开启了一条捷径
告诉你老泼,可以完 焕 夫游戏的!现在好多年轻人都在追求这种最时尚的完法,扶妻本身 是完不出什么新花样了的,必须户焕 伴吕 才能创造新意!才能得到新的感受和赐急!所以现在好多年轻扶妻都在从事唤扶或者焕妻的游戏,你尽管答应你姥婆就好了,你佬婆听了一定很高兴的!!
这款看门狗系列的最新作品最近终于与我们见面,不过许多玩家对于游戏还不太了解,不知游戏是否值得一试,为了让玩家们更直观的了解游戏,于是深空高玩下面久为大家提供了看门狗2玩家40小时游戏体验感受分享,有兴趣的话就一同了解下吧。
玩家试玩心得感受:
看门狗2多了无人机,游戏性是提高了不少,而且从空中俯瞰旧金山真的挺美的。狗2改进了狗1比较糟糕的驾驶手感,狗2里的跑车开起来手感很不错,漂移起来也很稳。地图改成了扁平化,有人说不喜欢,但我觉得挺好,符合时代潮流,标志一目了然。偷歌功能很有意思,而且歌非常多,40个小时下来偷了100多首歌。看门狗2可以换衣服,并且有多个服装店,可以搭配出自己喜欢的样子,为游戏增色不少。再说一个大家很关心的问题,画质。画质是有提升,不过提升不算非常大,但还是有的,特别是光影做得很好好,夕阳下的旧金山非常美。本作的整体氛围我比较喜欢,氛围活泼轻快,不像第一部风格那么阴郁。主角马库斯也是比较阳光活泼的一个人,说话非常风趣,他的小伙伴也是一帮活宝。马库斯除了和别人谈话的时候会摘下耳机,其他时候无时无刻不在塞着耳机听歌。本作的互动功能里有调情,问候,跳舞等功能,符合主角的性格。
我觉得本作的剧情不如一代线性那么强,本作的剧情流程更接近刺客信条枭雄,这也不奇怪,同一时期的作品总会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本作的剧情流程大概是这样(不涉及剧透):不停地去揭露一些公司的肮脏行径,或者与敌对势力对抗。每完成一个任务,都可以获得追随者。追随者达到一定数量可以获得研发点数,当追随者达到一百万左右就可以进行“击溃克鲁姆”这个最终任务。而做支线也可以获得追随者。这也是为什么育碧说不做主线任务也可以通关,其实无论主线支线,就是一个不断获得追随者的过程。每当一个主线完成,就会出现和克鲁姆有关的过场动画,而且一个主线任务由许多小任务构成(克鲁姆是CTos系统的创造者,CTos是一个表面是为了服务大众而背地里却收集大众隐私的系统),这和枭雄非常类似,枭雄每一个序列由4个任务组成,每个序列完成后必定出现大团长史瑞塔的过场动画,而史瑞塔就是最终boss,同样,克鲁姆也是狗2的最终boss。
看门狗2(Watch Dogs 2)黄金中文破解版v117
第一次玩巫师3时还是两年前。当时主线打通时,主角身在空空荡荡的凯尔莫罕城堡里面,音乐孤独又忧伤。那个时候,一股极度惆怅的感觉涌向心头:白狼的爱人、女儿、好友,都消失了。这种无处话凄凉的感觉,让我连清理支线的兴致都没有了。
一年后听巫师3出了新的资料片,但是迟迟没有玩。这段时间闲下来了,准备直接开二周目重玩《巫师3》。打完之后百感交集,《巫师3》从很多方面说,都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角色扮演类 游戏 ,没有之一。
讲《巫师》系列,可以从很多角度进行分析,CDPR的制作理念, 游戏 的战斗系统,画面表现力等等……但是我一般会把 游戏 当做“第九艺术”,从艺术内核的角度进行评价。战斗系统的羸弱(比如《巫师1》)或者过于硬核(比如《巫师2》),在我看来都只是小小的缺点,并不非常在意。 人物塑造惊人的成功 人物塑造是一部艺术作品能否成功的支柱之一,能做出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整个作品就成功了一大半,即使出现剧情上的硬伤和草率,读者(玩家)都是可以宽容的。
惊人的是,在全《巫师》 游戏 系列里面,出场的人物有几百个,而能够让玩家深刻记住的形象就有几十个:希里、丹德里恩、特丽丝、叶奈法这些主角就不说了,配角如血腥男爵、凯拉、罗契、迪科斯彻、拉多维德……这种过目不忘的角色我还可以列出一长串。这种饱满的群像表现力,我只在《冰与火之歌》、《哈利·波特》这种世界知名度极高的作品中看得到。但是,《巫师3》只是一部电子 游戏 而已!在 游戏 史上,能够表现如此广阔的 游戏 世界背景,同时人物塑造又如此生动成功的,无论是《上古卷轴》系列还是《辐射》系列,无论是《龙腾世纪》还是《质量效应》,都无法和《巫师》系列相提并论。
单单玩《巫师3》时,你可能会注意到 游戏 剧情上有各种问题,但放在整个 游戏 史上,《巫师》系列的艺术性堪称伟大。
说到人物塑造,就不得不提 游戏 的主角杰洛特。其实熟悉小说以及前两代 游戏 的朋友们可能会注意到,巫师3中的杰洛特被极大地美化了:脸庞更加英俊,更懂冷幽默和俏皮话,更加具有侠义心肠。在小说以及前两代的作品中,杰洛特更类似于一个边缘人的角色:人狠话不多,而且亦正亦邪,性格深邃而复杂。在《巫师2》中,丹德里恩对杰洛特的评价是:“我敢说,我是最了解杰洛特的那个人。杰洛特是个好人吗?我不这么认为。他有在努力维持着自己的人性吗,我认为他一直在那么去做。” 有的朋友一直疑惑为什么狩魔猎人一直被民众厌恶,实际上前代的杰洛特无论颜值、语调还是行为都是相当让人“望而生畏”的 在 游戏 的1代和2代中,玩家被赋予了极大的选择自由度:杰洛特未必是一个好人,也未必站在百姓那边、未必不杀有人性的魔物。你可以为了金钱“出卖灵魂”,可以滥杀无辜,可以当什么女人都上的种马,甚至很多时候做的事情也是两权相害取其轻,是否正义值得商榷。在猎魔人的那个世界里面,每个人都在生死存亡线上挣扎,是否维持道德底线其实是一个极具考验的问题:你是坚持内心的公正正义,还是说尽量保护自己的利益?毕竟很多时候帮村民猎杀水鬼,换不来几个钱还得到村民的白眼,甚至是别人的唾弃、不解,“巴拉维坎的屠夫”,而有时一厢情愿的想法却反而办了坏事。你还会继续坚持你内心的原则吗?
有一句俗话说:“做一件好事不难,但一辈子做好事却非常困难。”我相信杰洛特其实也如此,做过好事,也做过坏事,曾经降妖伏魔,也曾滥杀无辜。你作恶,真相也不会被人知晓;你行善,也不一定得到别人的理解。 游戏 1代2代(主要是1代)的主旨思想,就是“你的抉择决定了你”。这样的 游戏 主旨是极为深刻而严肃的,在我们这个时代非常难得。 而在《巫师3》里面,两权相害、道德模糊的选择被极大限制了。甚至我们可以说,不是“狩魔猎人”杰洛特,而是“大侠”杰洛特。走到哪里,杰洛特都在行侠仗义,就算有些别的选择,多数玩家也尽可能去按照善良的标准去选:毕竟行善有正反馈,作恶也不一定有多大好处。记得知乎上有个经典回答,就是问一个人是怎么变坏的,“当他觉得上天对他不公平的时候”。可以说,《巫师3》里的杰洛特不再是一个 社会 边缘人,而是一个救民众于水火、古道热肠、愿意为亲人朋友献身,拯救世界的英雄。 出现这样的转变,我认为从商业角度上是非常成功的。
在《石之心》的乡间婚礼章节中,老情人夏妮也表达了他对杰洛特的看法“有时候太严肃了,其实不必每时每刻都当狩魔猎人,该放开的时候就放开些。”而鬼魂先生附身杰洛特,与夏妮调情的章节,在我看来是《巫师3》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桥段之一,杰洛特化身风流倜傥的英俊大叔,好像也没有多少违和感…… 故事架构禁不起推敲 虽然大家包括我对《巫师3》不吝赞美之辞,但是我也不得不说,《巫师3》的整个故事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它就像一个做工精美的纸片大厦,在细节上绝对可圈可点,但在整体架构上却根本经不起推敲。杰洛特找女儿的线实在太长太长了,玩家对此有两种感受,一种是我对希里也没多少感情,I don't give a shit;还有一种是找了这么半天,结果几乎却一无所获,玩家有一种深深的沮丧感和失落感。其中诺维格瑞线尤为如此:找乞丐王,找特丽丝,找梦境占卜者,找丹德里恩,找霍桑……结果找来丹德里恩后,他告诉你:我也不知道希里去了哪里!第一次玩到这里的时候,我想砸键盘的心都有了。
实际上体现了 游戏 一贯的主旨:“这个世界不需要英雄,需要的是专家。” 的确,杰洛特实际上没有多少的英雄特质,他很少冒险行事,没有争名逐利之心,更不会为了某些神器、为了荣誉、理想而向敌人开战。甚至在和女人接触的时候,表现也相对比较被动内敛。但是杰洛特却是实实在在的剑术大师,狩魔猎人大师,解决各类谜题的侦探专家。杰洛特的行事方式,就像一个经验老练的外科医生,从某些角度来讲,杰洛特只是一个普通人。 杰洛特到最后拥有自己的庄园,更有美貌且富有的叶奈法(特丽丝)为伴,朋友众多,受人尊敬,虽然改变不了世界,却有着一个美好的结局。其实《巫师》系列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如此:如果你能够认真地对待工作,耐心地投资自己(把钱用在刀刃上,而不是买酒买春(误),对爱情真诚,愿意对亲人和朋友付出——那么美好幸福的生活,其实距离你并不遥远。
结局不能完美,反正最后白狼有房子,楼下主卧特莉丝和叶奈法住楼下,希里住楼上。
丹德里恩每天给我唱歌
希里偶尔陪我出去猎魔
如果这样哪怕过了二周目我还是会玩很久
我对剧 情感 触最深的就是,你发自内心的选择,导致的最终结果可能并不是自己期望的,这种事与愿违的感觉特别真实,可以说我喜欢这个 游戏 完全就在于这一点。
游戏 早期,老鼠之塔任务的剧情就让我印象深刻。我选的帮助那个女妖精,没想到最后她还是把男友杀了(后来知道两种选择男的都是死);跟凯拉啪完后去老鼠塔堵她,我其实根本没想动手,结果不知道怎么选的就一言不合打了起来,杀死凯拉后还放了一波剧情动画。如果当时选择放任她去见拉多维德,那么直到去了诺维格瑞,特莉丝会找你去给凯拉收尸,才能体现出这波选择的后果还有一个任务,是一个地点剧情触发任务,进去是否能遇到二代的雷索,是根据 游戏 前期跟皇帝手下那个将军的对话来决定的,如果没有2代的存档,他问你雷索后来怎么样了,如果当时选的是雷索死了,那么这个场景就不会遇到雷索,反之则可以遇到,也是感觉制作组脑洞很大。巫师3中少有的存在皆大欢喜的任务,是血与酒中的骑士的恋爱故事,非常精彩。就分享这么多。
分享的《巫师3:狂猎》一周目通关心得感受
7月在同学家里偶然看到这个 游戏 ,决定下下来试试,一上手就无法自拔。关于它的吸引人之处我就不再多说,2015年度最佳 游戏 也不是盖的。今年要考英语,基本每天都要学英语,不能一直玩,所以基本都是断断续续的。先说说我怎么玩这个 游戏 ,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慢慢玩,慢慢享受,不看攻略,自己根据自己的三观进行剧情上的选择,比如,我选了叶,果断没有留特里斯(做的时候我根本不知道留下的话就不能和叶在一起了),再比如说我选择了杀拉多维德,以及帮罗契,其实不想杀迪科斯彻的,也没办法。
我上手之后,推荐给了别的几个同学玩,他们要么是无脑推主线,要么是看攻略查怎么样结局好怎么样来,我觉得这 游戏 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能融入这个 游戏 世界,用你的三观去改变这个世界,如果看了攻略玩,就毫无意义了。一周目没有把所有支线所有问号都清了,百果园和威纶支线基本都做了,之后发现支线太多就挑重点了。但是只要做到的任务,我都会认真去看剧情,绝不跳过,只有一种情况我会百度,就是做什么任务的时候我实在找不到路。第一个吸引我的剧情是个很小的支线,百果园的烧车贼(是烧车吧忘记了),最后我决定揭发他,还是比较伸张正义,这也是第一个让我认识到这个 游戏 魅力的任务。不过第一个让我震撼的剧情无疑是男爵了,当时花了很久做完整个男爵任务的,当时每个任务需要选择的时候我都会考虑再三最后随心而选。根据自己的选择,杀了树心,救了男爵和夫人,做完百度才知道我这么做的代价是五个小孩会被杀害,但也知道如果不杀树心男爵夫妇就会死。这也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很难受的地方(之后很难受的就是迪科斯彻那里了,为什么罗契和他非要死一个),也比较现实,不可能达到两全其美,必须有所舍弃,也不算后悔吧,小孩确实很可怜,但男爵任务做下来发现其实男爵不是刚开始描述的那种冷酷无情的大坏蛋。
中间精彩的任务太多了,大家也都有体会,就不再赘述。就是感觉如果真正融入这个世界去玩的话,发生的每一件事都会让你的内心有所颤动。比如凯尔莫罕打狂猎,维瑟米尔死的时候,真的很难受,还有最后大战克拉奇被艾瑞丁杀了的时候,也是很难受。毕竟这些人,要么是至交,要么是剧情上接触很多的朋友。也有某个坏蛋做了很多坏事之后,心里会想着我一定要杀了他。总之,这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太多了。
好了,上面就是作为一个刚刚通关的新人,对这个 游戏 ,对这一路巫师世界的旅行的感受。现在我想问几个问题,很疑惑。先说最重要的,就是关于结局。刚才大战结束,阿瓦拉克带走了希里,然后和叶去精灵塔,我进去了,找到阿瓦拉克,进入剧情,然后他扔掉了剑,我选了第一个“我不吃这套”,然后他说他是为了希里好,然后希里就出来了,说是她让阿瓦拉克这么做的。然后问题来了,如果我选了第二个“你以为我会饶了你吗”是会杀了阿瓦拉克吗求吧友解答,这是第一个问题
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巫师3:狂猎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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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是,在我选了“我不吃这套”的前提下,希里出来了,说了一大堆,说狂猎死了但是白霜还在,要穿越到白霜世界去尝试,为了白狼,为了叶和特,为了整个世界。希里往传送门走的时候出现了四个选项,这个选项是限时的,当时刚玩的时候同学告诉我限时选择很重要,会影响结局,四个选项好像是“沉默不语”“我不准你去”“求求你别这样对我”“祝你好运”,我选了“求求你别这样对我”,当时的想法是整个剧情下来,我是喜欢叶的,但也很喜欢希里(当然这两种喜欢不一样),就是很希望三个人一起,当然我知道不可能。希里对我很重要,所以我不可能沉默不语,考虑到应该尊重她的意愿,所以没选“我不准”,但是另外两个选项其实我是纠结的,我觉得“祝你好运”是随着她的性子走的,觉得她大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不想干涉,不过我最后选了“求求你别这样对我”是因为我真的舍不得她,我感觉当时走之前的那些话就是意思她要做牺牲,我真的认为进了传送门就是希里死的结局,我实在不觉得“祝你好运”会有奇迹,只能尊重内心的选择,求她留下来别送死。第二个问题是,另外三个选项会发生什么变化
第三个问题就是基于我前面这两个选择所触发的结局了。刚才限时选项我选了“求求你别这样对我”,我不想让她进传送门,因为我觉得进去就再也见不到了,然而选了以后发现她还是进去了。我就很绝望,难道希里死了吗。。我没做什么反着她的事啊。。这里说明一下,关于希里的结局,我同学给我提示过一句话:找到希里之后的剧情尽量顺着她的性子,5个选对3个希里就不死,但我完全不知道是哪五个任务,不过在对话中我也发现了希里不喜欢把她当小孩,表达过很多次她长大了能自己做决定的想法,所以其实就算同学不提示的话,我也会顺着希里的。所以当时希里进传送门的时候我会很奇怪,心想我基本是顺着希里啊,为什么她还是死了,非常困惑,非常伤心,而且之后是“结束是另一个开始”任务,回到百果园了,我又开始纳闷,就算希里死了,我和叶肯定是没问题的啊,我没留特里斯啊,我也表达了我爱叶啊,在最后大战时候叶说要去北方我说我愿意和她去任何地方啊,为什么最后我也没去找叶,确实在路边问旅人要不要修车,我非常纳闷,非常无语,以为自己是希里死+孤狼结局,简直要怀疑人生了。然后让我去旅馆,看到那里做了一个人,我以为是叶(因为这时我还是认为希里死了,白狼去皇宫给恩希尔说希里死了,我真的以为是事实。。。),然后没想到是希里,白狼把定制的银剑给她并叫她“狩魔猎人”,然后结局,进入那个旁白动画,我简直一脸懵逼。希里不是死了吗怎么又成狩魔猎人了然后看旁白动画,讲之后发生的一切,最后旁白里说希里并没有死,成为了狩魔猎人,白狼教了她一切然后再度分开,然后白狼去找叶过上了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这个时候我的内心是崩溃的,我简直觉得我是个智障。。智商低的不行,一脸懵逼——怎么又成希里狩魔猎人+和叶在一起的最佳结局了真是哭笑不得,我到现在也不确定这到底算什么这是第三个问题,就是根据我的描述,麻烦大家告诉我我这是什么结局
其实仔细想想,在旁边动画之前,希里在传送门另一边,白霜世界是有提示的。想必大家如果是相同结局也都注意到了,就是突然进入回忆画面,和希里砸实验室、埋葬好朋友等等几个镜头,我当时第一时间看到的时候是以为希里想到了和白狼的回忆有点回心转意了,是不是可以回来了,然后画面切到白狼那边,传送门关闭,我就觉得我想多了,希里还是死了。然后根据最后希里出现以及旁白动画的解释,仔细想了一下当时那段回忆,突然想起来同学告诉我的5选3,那些回忆的镜头貌似就是白狼顺着希里性格的剧情,而且好像只有三个剧情,也就是我刚好做对了三个选择,差一点希里就死了。。。主要让我困惑的是我以为关于结局,会在最后的旁白动画之前,以 游戏 的形式介绍结局,比如去见希里,然后 游戏 自动进入带她练习的剧情,然后再去找叶,自动进入剧情就像 游戏 刚开始在梦里和叶在家里的那段一样,我以为会是这样,所以当时什么都没有就让我以为自己是希里死+孤狼,哈哈哈感觉完全融入这个世界突然出来以后智商无限降低了。
其实最开始就听同学说过结局的种类,当时想的就是希里狩魔猎人+和叶在一起,但是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达到这种结局,我也没有刻意追求,只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很多人孤狼是因为不忍心让特里斯离开,后面又热心帮叶做任务,导致孤狼。而我是从 游戏 最开始的CG就喜欢上了这位黑发高傲女神,百果园最后见到她时就完全迷上了,从那时就定了跟她。所以当时我毫不犹豫不留特里斯,也真正是不看攻略达成了和叶女神在一起。其实平心而论完全自己玩完成和叶在一起貌似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在剧情中,很多喜欢叶的对特里斯也不讨厌,就是那种好朋友,毕竟是前恋人,希望她过得好,并不是想脚踩两条船,只是觉得看着她走太绝情,留下她就显得不那么残忍,很多人都是有这样的好心的。但包括我在内,大家都不知道当时一旦在船上选择“留下吧”那就意味着要么和特里斯要么孤狼,不会再和叶好了。但喜欢叶的玩家并不知道后果,因为喜欢叶所以理所当然帮叶做任务以及表达爱意,导致最后孤狼。不得不佩服波兰cl的套路啊哈哈,还好我从一开始就一心迷恋叶奶了,总结一下我感觉最难受最纠结的几个选择:1男爵那里,是否杀树心;2是否留特里斯;3罗契和迪科斯彻。希望对你有用,谢谢!
最深的感悟就是, 游戏 中处处透漏着对人性的拷问,和面对不同选择时的内心挣扎,看到结果之后的欣喜和怅然若失。认认真真没跳一步剧情通关的话,真的会有一种失落感。
在巫师3里,杰洛特作为一名猎魔人,是被世俗世界所歧视的存在,所有的人都认为猎魔人是异端,走到哪里都会被给白眼和唾骂,处处都是不受待见。但是人们又需要猎魔人来为他们解决水鬼,妖灵,等等怪物。既不喜欢猎魔人,又极度需要猎魔人,非常矛盾。
在跟随杰洛特一路寻找希里的旅程中,我们会遇到许多人,许多事情,从南方跑到北方,在跑到海外,又去往别的星球,再回到主世界。
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情,杰洛特和叶奈法、特莉丝的感情线,和希里的父女关系,和诸多盟友之间的羁绊,路上遇到的支线等等,都需要我们去做抉择。
期间最让我感触颇深的就是
1、和两位女主之间的感情线, 游戏 剧情戏剧性的给了我们很多选择,在诺维格瑞面对特莉丝的温柔(老实说我是真喜欢特莉丝脸上的雀斑),在史凯利杰面对叶奈法的狂野(独角兽你们爱了嘛),很难让人抉择有没有。最终只能选择特莉丝和叶奈法中的一个,要是滥情的话,那么一个也得不到。这是让很多巫师3玩家很抓狂的一点。所以做一个孤狼猎魔人挺好的~~~~
2、面对希里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的角色,从来都是替她做决定,相信很多有孩子的玩家,会很有感触。作为父亲我们通常会很容易忽略孩子的感受,尤其是当希里一路躲避狂猎的追杀这么久之后,再见到希里是,她已经是个大姑娘了,不再是凯尔莫罕时候的小姑娘了,她有自己的想法和完整的三观了。在经历了许多对话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希里的的确确已经长大了,能够独当一面了,不再需要我们为她操心了,而是要尊重她自己的选择。雏鹰总是要展翅翱翔的,不是么~~~
3、还有在史凯利杰时候的一个支线任务,森林之心,也是感触颇深。
这是一个村子里老一辈哈罗德保守派和年轻人史温激进派的碰撞。众多玩家对这个任务,都有着自己不同的见解,做的也是颇为闹心,没有一个完美结局之说。
和史温对话,杀了鹿首精,回到村子会发现,哈罗德被年轻人史温杀了,给我们的选择是放过他,或者杀掉他。
和哈罗德对话,不杀鹿首精,按照长老的方法完成任务之后,回到村子,史温为首的年轻人要杀哈罗德,给你两个选项,杀掉年轻人,或者任由哈罗德被杀。
对人性的拷问很难让人抉择,这个任务做的是非常闹心的。
还有许多任务都会引人思考,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还是体验 游戏 亲自感受才能知晓这款 游戏 有多棒。
结语
我自己通关的结局是相对完美的结局,白狼在击败狂猎之后,回到威伦,向希里的父亲告知希里已死的消息之后,得到了一句,永远不想在看到你。然后看着白狼一路向着百果园而去,战乱之后到处都是残垣断壁,人们在逃离战乱,强盗们在拦路抢劫。配上黄昏的背景,一副萧条破败的景象。别提有多难受了~~
拿到自己托人打造的银剑,回到百果园的酒馆,这时候来了个大反转,(当时真的给骗到了,以为希里真的死了)希里其实没有死,在酒馆等着杰洛特,杰洛特托人打造的银剑,正是给希里的礼物。结局就是希里成了一名猎魔人,白狼继续着他的孤狼流浪生涯~~~~
我记得喔在最后boss战之前回到早已空无一人的城堡 想着为什么大家不能就只是呆在这吹吹牛 练练剑 再想想可能那就不是巫师了
这个 游戏 玩前几个小时入手费劲,剧情也不懂,一旦坚持下去,就不可自拔,完全投入进去,我甚至开始关注小说原著克
11个小时 我就呵呵了
现在通关之后,真觉得这个 游戏 确实不错!
在里面你可以扮演杰洛特,一个仁慈有爱集正义的化身,也可以是个流氓。这就是巫师,它可以让我们发泄出我们对这个世界的态度。虽然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有各种差距,但在巫师里面我们是平等的。每做一件喜欢的事情,不仅对 游戏 有利但其实更开心的不还是我们自己吗?我们能在这个 游戏 里面找到希望,能在现实生活中分辨对错,能有哪个 游戏 做得到?这也是为什么巫师对我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打牌和打桩一样都要有节制
《人生三部曲》的青春卷和爱情卷即《生命驿站》和《生命本色》,在未读之前以为是充满生命激情与浪漫爱情的诗作,读完后却发现诗中更多地呈现的是岁月流逝、青春无多所产生的哲思与深悟。 这篇是读《人生三部曲》的心得感悟,欢迎大家阅读。
读《人生三部曲》心得感悟一:
《人生三部曲》是高尔基写的自传体小说,由《童年》、《在人间》以及《我的大学》组成的。
《童年》,这本书是他以自己的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他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或是肉体上,都承受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心想事成”是一个美好的的词语,他是人皆向往而又难以触摸的、人的一生,不如意事十有八九,人生路上阻碍重重。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何及时调适自己的心情和状态,克服命运加诸于身的苦难,磨炼自己的意志,化挫折为转折,在看似尽头的道路上学会转弯这也是一种人生的智慧。赶在别人前头,不要停下来,这是竞争者的状态。如果成功也有捷径的话那就是给予他足够的速度。人不能操控时间,但能操控自己把握时间的能力。不能让等待成为你生活的常态,认真对待你手中的每一个机会,将其视做自己的使命,以全力以赴,全速前进的心态让其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创造出佳绩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高尔基在离开外祖父家后,独自一人踏上了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高尔基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而现在的我们,真是深在福中不知福啊!不愁吃、不愁穿。而高尔基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们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在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就不是我们人类所生活、居住的美好家园吗时代在不断进步而人类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要想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的起苦”,中国有句俗语:“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美好、幸福的生活,必须要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立起来,遇到困难时别只想着这样退缩,逃避或走捷径,应该对自己有信心,人生中总有事或有人会令你痛苦甚至绝望,但我们应该要想一下作者是怎么样坚持的。这样,你就可以重新再痛苦中寻找快乐,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是的,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然保持对任何事物都有不灭的信心,懂得珍惜拥有的一切,那么你的光明一定会到来,因为你懂得珍惜。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 文化 、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少年的高尔基在喀山的那段日子里,做过流浪汉,搬运工,面包工人和杂货店伙计。而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他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怎能不令人敬佩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耍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 当时在沙俄统治的黑暗时代,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就根本谈不上救国救民。知识文化是革命胜利的保障啊……不然,就像中国的太平天国运动,由一个个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农民来主持,肯定会失败的!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禁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的禁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
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禁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在高尔基以后的艰苦岁月之中,他努力革命,有很大的成就。 “书”来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获得了如此大的成就,让很多的人民有了好生活可以过……可见而知,书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啊!它的确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了!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三部。小说叙述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过了不久就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贫苦的生活使他在伏尔加河流浪,和搬运工人、小偷、乞丐生活在一起。后来,他在面包店找到工作,向工人们传播革命理想,参加了大学生的秘密组织,鼓励工人罢工。俄国的腐朽和个人的困境使他自杀未遂而受伤。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喀山,重新走上流浪的道路。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我受到了一次灵魂的洗礼,心灵如雨后的晴空,清新、明净,一片蔚蓝。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人要坚强,无论你对生活是否失去了信心,也要坚强地活着。
读《人生三部曲》心得感悟二:
《人生三部曲》的青春卷和爱情卷即《生命驿站》和《生命本色》,在未读之前以为是充满生命激情与浪漫爱情的诗作,读完后却发现诗中更多地呈现的是岁月流逝、青春无多所产生的哲思与深悟。本以为三部曲之中的生活卷《生命之门》应该是一位睿智的诗人对生活的精辟了悟,看了之后却发现大部分的诗作都是以“爱情”和“激情”为主题,读诗时,总会有一位青春洋溢的诗人形象跃入脑中。这种阅读的偏差或许正是诗人想刻意强调的:青春若只有激情则流于肤浅,只有经历时间的沉淀与洗练才能让青春更显其可贵;生活若只有智慧与了悟便失去了激情,也正因为七情六欲的穿插,生活的智慧才更见踏实温暖。这种对生活充满思辨意味的思考正是明杰诗作的韵味所在。
明杰出生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成长于思想解放的大环境下,他的诗深受现代诗歌传统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表现为现代诗歌艺术特征的呈现,有时则是内心情感的大胆而热烈的浪漫抒发。在明杰的诗集中可以看到不同风格的诗歌尝试,在那些充满现代意味的诗作中,他注重沉潜的意象,冷静节制的描写,注重词语多义性的生发,融严肃的思考于意象的串联之中。而在那些热烈的抒情作品中,作者又变成了一位童话中的勇士,单纯而热烈,敏感而执着。
明杰的内心敏感而富于批判精神,“路上的行人少了许多自然的激情/时光的平庸让生活面目全非”(《阳台遐想》)。在复杂又空虚的城市生活中,诗人用虚妄谱写了自己的神话,他解构崇高,用如梦似幻的感觉触碰“世纪之外的那个人”,“却是经不住岁月的回头一篙”(《创世纪》),时间创造了一切却又毁灭了一切,“终要远去”的结局和“创世纪”的开端相比之下,反讽的意味不言自明。诗人的冷静与理智让他的笔下满是寒冷、孤独、病态的意象,喜鹊变得“肥硕 孤独 左腿有点残疾”,冰雪则参与了“游戏的圈套”,花草树木“已干枯多时”,在这没有生机的城市,“挣扎 暴虐 无处不在媾和”(《冬日的植物园》)。然而,所有的怀疑与挑战皆因诗人内心对这个世界抱有浓烈的爱,对“现实”的关怀是诗人所有快乐与苦痛的来源。
诗人热爱生命,仿佛气势磅礴的南风“独自横扫宇宙/将僵硬的无趣的诅咒击穿/把尚未熄尽的欲望/重新点燃”(《南风》),言语之中的热情如玫瑰一般绽放于诗句,“南风”、“苞蕾”传递出生命的信号,“点燃”、“唤醒”都是生命力的爆发。与此同时,空间上的景象也引发了作者关于时间的思考,“永不回头”的决绝和残酷使得诗人只能无奈地看着“婉约的叹息”和“逝者的倒影”,虽留恋过去却也阻挡不了前进的脚步。奔放的诗歌语言隐约折射出作者内心“士人”的影子,流露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的叹息。
在明杰的诗作中,常见“鸟”的意象。在梅特林克的《青鸟》中,鸟是总也追不到的幸福。在中国的文化系统中,鸟是祥和的图腾。对诗人而言,鸟是精灵般的意象。例如“最后一夜 恋人/大鸟的哭声伴我/最后在你的虚弱里/燃掉言语的影子/一切安息”(《恋人》),这里的鸟是诗人自我的影子;“遥想一场大雨/乘着鸟的翅膀/接近太阳/静听太阳的心路和轰然作响的骨骼”(《遥想一场大雨》),鸟变为串联雨与太阳的天使,是由飞越阴霾投入光明的翅膀;“你的根须从顶端向下蔓延/许多朴素 古老 房屋和树木/品味你的高大与神秘/像一群群祥和的大鸟/使你的这种伫立不是很孤独”(《穿越空间》),此时鸟又成为中国神秘文化的符号。在这些诗中,“鸟”有着不同的象征意味,寄寓着诗人的心灵情感。
在锋利的诗句下,作者的内心是温柔敦厚的“士人”之心。亲人、家庭、师友都在他的心里占有很大的分量。虽然有“现实与理想的幻化”,但诗人明白:“所有的完美都有虫眼/野马的火性开始收缰/耗其一生甘为家的园丁/一生耕耘从不偷懒”(《在朝内大街的思索》)。在缓缓的时间之河里,他时常感念“传递着生生不息的人类文明”的师情与母爱,这样的情感使得“游动的灵魂也是那样安然”,“娓娓落成一段平凡中的辉煌”(《日子》)。深沉的父亲,“一笔一划地教我写字画画”的经历让诗人留下了“温暖”的内心(《温暖》)。“秋雨”、“独居秋水的人”、“蝉鸣”让人仿佛又回到了古典诗意的境界之中,虽是冷,但“暖意的玫瑰色”让冷化为温暖,继而化为“寂静”(《天在变凉》)。正是这种传统的价值观,“自足”的心态使诗人即使在面对“死亡”这个终极命题时也显得气定神闲,游刃有余。面对已逝的岁月,面对如烟的往事,“季节轮回一切都是那么短暂”,但诗人有一份“固执的信念”,面对死亡时他“每时每刻都在准备着空手而去/空手而归”(《岁月随想》)。在经历了磨合中的痛苦和顿悟后的感恩,诗人内心平静如水。
知识分子书写与平民视角的相互融合构成了明杰诗歌的另一个特点。从明杰的许多诗作中可以看出,他出生于一个平凡的工人之家。明杰对煤矿和矿工有着深厚感情。正因为这种深厚的情感和对现实的关怀,他以煤矿为题写出了许多诗歌,如《金黄的井架》、《下井的孩子》、《下井的汉子》、《距离中的煤矿》、《矿工挽歌》、《矿山的男人与女人》等等。诗人从不局限于狭小的自我空间,让煤矿以一种纽带的形式牵起了诗人与外面的世界。他天然具有平民化的写作视角,但他的专业素养又使他脱离了普通情感宣泄的漩涡,能够使用个人化的诗句让隐秘情绪得以表达。作为抵抗的知识分子,这种写作视角可以让诗人“从象牙之塔式的学院系科中回归到公众领域”,明杰也正是用这种方式来干预现实的。
煤矿像是诗人生活的一个纪念品,存在于回忆之中,遥远又亲切地仿佛就在昨天。作者使用了叙事手法,记录了我与父亲“做游戏 讲 故事 嬉戏打闹”的欢乐时光(《温暖》),与父亲相见时的感动,“我的小手把父亲一颗又一颗/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的泪水/擦了又擦”(《记忆》)。《金黄的井架》虽然是一首非常短小的诗,在意象、语言以及节奏的运用上都不乏精巧,最能体现两种书写的交融。
读《人生三部曲》心得感悟三:
金色的太阳 一盏 一盏
走来 走来 走来
大大方方把黑夜隐藏
每一个矿工半闭的眸子里 洒下一小片浓郁的金黄
我知道今晚
你也会抬头望炽烈的太阳
在你眼里 这金黄的太阳不会消失
多少年过去了 它却宛如一座金字塔藏在我的心底
“金色的太阳”,“炽烈的太阳”都是诗人对矿井事物的比喻,他用金**覆盖了自己的回忆。其实“黑夜”才是煤矿工人生活的主旋律,每个矿工从地面降到地下的工作都是从光明降入黑暗,这黑暗的压力是来自多方面的,既有离开人群的孤独又有走向危险的恐惧。当工作完毕,再见到光明时就意味着终于从死神的手掌里逃脱,回到了人间。矿灯对矿工的意义不亚于灯塔对船员的意义。但是明杰并没有选取这寻常的角度来切入,而是截取了煤矿工人走向井口下井之前的片段,让人物的内心得以呈现辐射性的丰富涵义,幸福之所以幸福皆因着苦难的存在,这温暖瞬间的背后正是冷冰冰的现实。其次,陌生化手法的使用也是作者诗艺纯熟的体现。本来是人物走过一个又一个的井架,但作者却以人物为感受的主体让灯“走来”,这使得不熟悉煤矿生活的人仿佛也能感受到工人们的节奏。最后一节中诗人重新回到了自我抒情,并赋予以时间的沉淀。这里没有过多的语言和激情,只用淡淡几笔便渲染了寂寥又温馨的黑夜,抓住了足以显示矿工心境的对应物。
明杰有知识分子敏感而多思的内心,会因不知名小花的盛开而感慨,“收拾起风中飘落的残花/仔细掩埋”(《烂漫春花开在这个城市的角落》)。“半山腰 你说/开始就是结束/折回头一齐向山下去” (《千佛山下》),日常化的诗歌语言寄托的却是深奥的哲思。岁月的流逝使诗人深感不安,“把一本 日记 小心的珍藏/也许有那么一日 还要把它出版或者焚烧”(《新年的钟声》),患得患失的心理被惟妙惟肖地呈现了出来。诗意就深藏在我们平凡的生活之中,而这种平民化的视角与写作上的知识化思索最终形成了明杰特有的诗歌特色。
表现个人或表现社会一直都是诗歌界常争论的话题之一,王家新把它称之为噩梦,“这个噩梦是在自由和关怀之间反复形成的。所谓自由就是个人的、艺术的、写作的自由,但同时还有一种对社会、历史的关注。”只要是“共同的东西——在每个伟大诗人身上存在着的——人道主义倾向:为完全的、发展完美的人而斗争”,无论其表现手法是什么,表达的内容是什么都会得到读者的尊重。因此,对诗本体的追求和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弘扬这二者不应该是矛盾的。一首诗没有个人独特的声音就只能是宣传品,如果没有现实与历史的支持,诗也只能是无病呻吟的产物。即使是一首纯粹个人化的诗歌,诗人也会从其中发现现实问题的影子。“在邮局里 我和女儿一起把邮票贴在明信片上”,“连同我所有的问候一起远离”,在这看似落伍的举动背后是作者高贵的坚持,“在这个高科技泛滥的岁月/我无意教导女儿怎样与人相处”,但诗人在“每年的这个时候 总想让远方变得近在咫尺”(《明信片》)。
在明杰的大部分诗作中,个人与社会的融合通常表现在游记诗之中。诗人通常把现实世界中的感受化为个人独特的情思,并把这情思放入文化语境中加以拓展延伸。作者喜写游记,不论是对康桥、凤凰山、千佛山还是临沂的小山村,作者都以自己的足迹为中心把现实世界圈入诗歌世界之中。诗中既有作者追求的纯粹之美又有厚重的现实感。面对钟灵毓秀的奇景,作者能够达到物我如一的境界,“如是说 诗歌中的主宰者/是我了/也惟有我了”(《巨石和水》)。现实世界日益荒凉,孤独的诗人却依然抱着一颗赤子之心想要与鸟“共同建筑一个/天空下没有影子/土地上没有汗水的/苦难家园”(《天地之间》)。看见长城,诗人疼痛于他的每一次创伤,也被像无数青砖一样的劳苦大众所触动,但长城不为所动,它只是在“蜿蜒 蜿蜒地生长”(《万里长城》)。游览黄河,诗人则通过《等候在黄河岸边》,把他对黄河的思考记录下来,深沉、悲壮、忧郁又兼具宏伟的气息萦绕在耳际。在《我是孔子房前的大树》这首诗中,诗人以树的视角观察着人与时间以及整个文化,对现实文化的情感体验完全是通过私人化的话语传达出来的。每一处场景诗人都能找到文化的切入点,对悠悠五千年的中华文明进行 反思 ,现实和历史在诗人的心里得以汇合。
诗歌在今天的地位有些尴尬:一方面,诗歌作为精英文化的一部分而被人尊重和期待;但现实却是诗歌的受众范围渐渐变小,写作的人越来越多,能让人记住并产生一定影响的诗歌却越来越少。当谈到这个问题时,总会有人说到“在这个商业化的社会”云云。殊不知,西方众多的优秀诗人正是在物欲泛滥,人性异化的社会里找到写作的灵感,为现代社会中孤单的人类寻求一片诗歌乌托邦。袁可嘉在《论新诗现代化》中认同里特的话,在谈到现代诗人所处的困境时说到,“二十世纪经历了更全面的传统价值的解体:一切自前一世纪接过来的问题,不仅未得到解决,而且变本加厉。战争一方面为这些作个暂时结论,一面又引向更深的陷阱;纯粹科学、宗教信仰、物质文明以及不可计量的治表制度,理论学说都不能获取多数人们的信任而作为意识沟通的媒剂。”作为世界的圆和作为人的原点都被破坏,因此诗人必须突破传统,建立属于自己的象征系统。
明杰的诗歌也在试图建立自己的诗歌世界。对“恋人”不倦的书写,对“生命”执着的追求,对家乡深深的眷恋,对生活无奈的慨叹……但作者在进行诗意建构的时候往往只从某种感受着手,把丰富的内涵局限在单一的意象之下。以《下井的孩子》为例,诗人在这首诗中运用最多的词便是“红袄”,不过百字的诗竟然出现了十七个“红袄”。这首诗其实包含了作者非常复杂浓烈的情感。红袄是作者的情感寄托和意义所在。在这首诗里,这个意象包含了爱情的甜蜜守望,生活的艰辛维系,父母的苦心疼爱,孩子的理想坚持……还有许多更为隐秘的意义都可以由诗中的这个意象引出。但作者把如此多的意义都用近乎说教的方式表达了出来。“红袄”这个意象每次出现虽然都有不同的含义从而成为有“寓意”的“形象”,但难以让人产生更多的想象。诗歌有其特定的表达方式:用最含蓄的语言表达最多的内容,用最精简的语言引起读者最多的思考。前提是这种思考必须用诗的语言来表达。波特莱尔认为:“激情是一种自然之物,甚至过于自然,不能不给纯粹美的领域带来一种刺人的,不和谐的色调;它也太亲切,太猛烈,不能不败坏居住在诗中的超自然领域中的纯粹欲望,优雅的忧郁和高贵的绝望。”有时诗人情感的真挚让人无法怀疑,这种直接的宣泄方式留给读者回味和想象的空间却已经少之又少了。
一首诗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首诗能否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和读者的反复诵读,常读常新的诗歌才是最有魅力的诗歌。明杰的诗都以“人生”为题,从生活、爱情、青春三个角度阐释了自己对生命的感受。这些充满智性和灵性的诗歌如泉水一般,默默流淌在广阔的土地上,虽然安静,但却滋润着读者的心灵。在这样一个喧嚣的时代,这样一位诗人是不能被忽视的。
*本文为 闺房话题,未满18岁请勿观看*
用新玩具或是新的爱爱 可以大大的 彼此的爱爱生活,但是有时候就是想耍些小淘气,在大战之前玩个调情小游戏啊!其实情趣游戏不一定要超级复杂,甚至有的完全不用道具,就可以让爱爱前的气氛无敌 !让彼此感受到那熊熊 !以下分享20个在卧室也能轻松玩的情趣小游戏,还不快来试试看!
1超色情真心话大冒险
真心话大冒险,可以帮助彼此更了解对方在爱爱上的一切事情和习惯,比方说你可以要求对方说出他的性幻想场景和对象,而大冒险可以请对方在你面前跳色情脱衣舞,让眼睛好吃一下冰淇淋!
在大冒险时也可以下达指令给输家,像是看着赢家的脸说10分钟的超辣dirty talk,而且手不准乱摸,赢家这时也可以刻意挑逗对方,让对方看得到却摸不到,绝对让气氛超级血脉喷张啊!
2 爱爱计时器
设定4分钟的闹铃,从前戏开始由一个人主攻,另外一个人只需要好好享受就好,4分钟时间一到,就马上角色对换一路到彼此 ,这个游戏不仅能延长 时间,也能好好探索对方身体喔!
3七分钟上天堂
想再更 一点,可以设定7分钟计时器,接着选一个隐密的地方,像是衣柜或车里面,在时间还有空间压力下,绝对比平常还要 一百倍,狭窄的空间也会让彼此有一种偷情的 感喔!
4爱爱行事历
交往久了,很容易对彼此一切事物提不起劲,这时候可以订爱爱行事历,每天订定不一样的行程,像是情趣内衣日、爱爱玩具日等等,绝对可以重拾彼此之间浓烈的 啊!
5爱爱冰火五重天
嘴里含着冰块,用舌头轻滑过对方的身体,并慢慢向巨龙靠近,记得动作一定要轻柔、缓慢,才可以挑起最深层的欲望!也能把对方的手绑起来,让他体验急速狂冻,但是内心热个半死的 感!
6爱爱 骰子乐
双方猜拳,猜输的人负责丢骰子,根据骰子的指示完成爱爱动作,同时计算彼此使用了多少爱爱姿势后抵达 !这不但可以延长彼此爱爱的时间,同时也可以开发出自己的 姿势喔!
7暴力撕破它
买些情趣内衣或是便宜小背心,并且告诉对方,身上这件衣服已经不要了,鼓励他在床上狠狠地撕破,满足一下他征服你的欲望,当然你也可以当面把他的衣服扯开,释放你心中的小恶魔!
8狂欢爱爱派对
这游戏就是要在家里到处留下你们彼此的爱的痕迹啊!规则很简单,就是两个人都不准 ,要在家中每个角落、每个房间都做过一轮后,才可以放胆的让他在小 里面冲刺喔!
9极致小手诱惑他
在彼此坦诚相见后,用手缓慢的盘旋在对方身上,但是绝对不能碰到他!不小心碰到就要亲对方一下,这方法能让对方感受到你手掌的温度,但却又碰不到,直接撩起他内心的欲望喔!
10现学现卖超
选一些彼此都感兴趣的A片或是看格雷的50道阴影等影片当教材,学习里面的调情姿势或是爱爱 ,可以从中了解自己过去不知道的全新敏感带喔和招式喔~
11惊喜玩具开箱
找一家两人都能接受的情趣商店,瞒着对方并帮他挑一个你迫不及待想用的道具,可能是跳蛋或是送他飞机杯等等,时间到了以后在一起玩「开箱」,那种迫不及待使用后的心情绝对会超 啊!
除了买玩具外,也可以让对方挑一件他想看你穿的情趣内衣,偶尔让他们的眼睛吃冰淇淋,也是很重要的情趣啊~
12情趣猜谜小游戏
先在心中想一个部位,然后让他沿着你的身体往下慢慢亲吻,当他亲到你心中所想的部位时,就可以停下来,你可以很诚实的跟他说「答对了!」,也可以不告诉他正确解答,让他继续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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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脱衣乒乓赛
准备6个杯子,排成三角形,在杯子里放上纸条,双方比赛看乒乓球丢到哪个杯子里头,对方就要按照纸条提示脱衣服,剩下最少衣服的人就是输家,输家要按照赢家指示,满足对方的爱爱癖好喔!
14凡事都要慢慢来…
让另外一半站在门边,这时候可以摆一些性感、撩人的姿势,并问些私密问题,像是「最喜欢的爱爱姿势是什么」答对了就可以往前一步,答错就后退一步,等到靠近床边才能上床把你吃掉喔~
15情欲扑克牌
四个花色各自代表不同的意义,红心是亲吻;方块是 ;梅花是手爱;黑桃是口爱,数字则表示时间,如果抽到黑桃1,请帮对方口爱一分钟!如果抽到鬼牌就是…让对方骑上来好好爱爱一番!
16除了下面…
别老是把爱爱当作GG与小花蕊的结合好吗!试着延伸对爱爱的看法,先保持专注在对方碰触的部位,好好感受一下,同时去想该怎么用身体回应对方的碰触,也许还能找到更多彼此的敏感带呢!
17水中色情啪啪啪
请对方把眼睛闭上,在水中你可以发出声音,引诱他过来,角色也可以相反过来,由你闭上眼睛去抓对方,一旦抓到之后,就可以在水中大肆的惩罚对方,来个超激烈活塞运动!
18情欲满满 比赛
互相帮对方手爱或是口爱,最先 的人就是输家!而赢的人可以向对方要一个奖励,可以看对方 ,或是让对方帮自己口爱等等,输家只能乖乖听对方的话喔!
19公共场合偷情大挑战
在公共场合的确要注意一下,但是偶而来点怪怪的、偷偷摸摸的调情也是无伤大雅的!下次到朋友家聚会、电梯里对他毛手毛脚,告诉他「等等到家,直接床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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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模仿爱爱超
先决定进攻者是谁,接着等待进攻者的攻城掠地,而另外一方这时候请模仿对方的动作,用一样的速度,向相同的部位进攻,看似简单的模仿游戏,但是做起来绝对让气氛 到喷鼻血啊!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我读过许多书,有科幻类,教育类等等,可<<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主人公汤姆少年时代的趣事,勾勒出一个顽皮而机灵的少年汤姆的形相,让人不得不佩服他的聪明。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有关他的趣事,比如有一次他姨妈让他刷墙,汤姆虽然十分不情愿,但也得忍气吞声的干下去。这时他的黑人朋友吉姆提水来了。于是,汤姆说:“嘿,吉姆,我去提水,你来刷油漆,怎么样?”吉姆摇摇头,没有同意,他就提水走了。不一会儿,班恩罗杰手里拿着苹果蹦蹦跳跳的来了。于是,汤姆装出一幅很喜欢刷油漆的样子,班恩看见汤姆喜欢刷油漆的样子,就感觉刷油漆是一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似乎不是在干苦活,而是在享受的样子。班恩开始对汤姆不屑一顾,可看汤姆那么快乐,便说:“汤姆,让我试试行吗?”还是我自己来吧。“”别这样,让我刷一下吧。“”班恩,我也很想让你刷一下,可是姨妈不让别人刷,要是让你干,万一出了什么事,我不好向姨妈交代。“班恩提出用苹果交换。汤姆才装出极不情原的样子把刷子给了班恩。自己到树荫下啃苹果去了,还在古意说:”班恩,快点,我吃完苹果就来了。“
这是一个笑话,可这个故事对我很有启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如果换个角度去想,换个方法去解决问题,许多事情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从中会有意外的惊喜呢?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2
今天,我读了一本关于历险记的书。这本书是美国的一位作家马克·吐温一生对孩子游戏的迷恋,使他充满创作热情写出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脍炙人口的读本,书中充满着他对自己逝去童年的留恋和回忆的作品。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的是一个男孩快乐的往事。小说中的汤姆是纯粹美国男孩的原型人物,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美国男孩这一个概念。他以同样的严肃精神对各种事情着迷:吹口哨、暗中侦察、调情、探险。做海盗,以及荣誉、同情、羞耻和恐惧……所有这些充分表现了他可以将全部精力集中于一事。锡德则是一个假装虔诚的“好孩子”,与此相反,汤姆对文明之道很精通,他来自波莉姨妈那一个体面高雅的社会,有文化,又有清醒的渴望,做英雄。
《汤姆索亚历险记》展现了一个属于孩子们的生活世界,塑造了汤姆·索亚这个顽皮、淘气、爱惹祸、爱搞恶作剧、爱逞英雄,同时又心地善良、勇敢聪明、天性活泼、思想健康的栩栩如生的儿童形象,令一代又一代小读者喜欢他,崇拜他,模仿他。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3因为在第二章里,就充分表现出汤姆那种统帅能力和过人的智慧。本来波莉姨妈为了惩罚汤姆,让他去刷墙,因为他下午逃学不上课而去游泳。但是汤姆利用这个机会,把刷墙当游戏在朋友面前演示起来。使得贝恩看得手直发痒,竟然用一个又大又红又好吃的苹果来换一次刷墙的机会。由于贝恩抢着刷墙,引来了许多朋友,大家都用自己的玩具或者食物来换得一次刷墙机会。这样汤姆不仅把任务很快完成了,而且还换得了一大堆好玩的、好吃的东西,他都快成一个大富翁了。
同时,汤姆还很有冒险的精神。在假期里,他和小伙伴们一起带上食物去了对岸的小岛上。让他们家里的人悲痛万分,而他们三人却兴高采烈地在小岛上玩耍、探险。人们都以为他们被淹死了,于是为他们准备了举行葬礼。可是正当葬礼到了高潮部分,汤姆他们三人却又奇迹般地回来了,人们称他们为勇敢的小英雄。
汤姆不仅能冒险,他还经历过一次杀人案的折磨呢。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汤姆亲眼目睹了印江.乔埃杀死鲁宾逊大夫的全过程。但是可恶的印江.乔埃却说是莫夫.波特干的,最后汤姆勇敢地在法庭上站出来指证了印江.乔埃罪恶行径。这不仅使汤姆成为了当地的英雄人物,还帮助了可怜的莫夫.波特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清白。
通过阅读《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明白了,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做一个聪明的人,而且还要做一个正直的、善良的、勇敢的人。在我今后的成长中我会把汤姆当作我的榜样,向他学习,让我成为一个快乐的、勇敢的小勇士。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4虽然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喜欢上读书,但还是没去实施,由于老师要求我们交读书报告,我不得不去读《汤姆索亚历险记》。
吃过早饭后,我拿起书去了自习室,开始读了起来。说实话我很想离开自习室,但我又必须要交作业,最后还是留了下来,没有什么兴趣读着,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我被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因为我发现了汤姆的性格特点就是我喜欢的类型,他喜欢冒险,他不按常理出牌,喜欢违背大人的旨意做事,他聪明,他能够去和被看做恶棍的人作朋友,他正义,他不拘小节,他大气……他有太多我喜欢的品质。
读到他为了自己的女友,自己受到老师的惩罚;为了救彼得,他选择了随时都有可能过着被追杀的生活;为了寻宝,去跟踪杀人犯……这一切都显示了他的智慧。
他说为了让别人产生兴趣的好办法就是告诉他机会很难得到,为此他的小伙伴给他刷墙,他却从中得到很多的好处。
最深刻的是他和女友在山洞里迷路,在这过程中他用自己的聪明智慧,以及爱心能够胜利的生存下来,还发现了宝藏。
在剧情结束的时候,他为了让他的好朋友过上好的生活,用自己的才智,改变他。
这一切让我很佩服,这是我读的完整的第一本小说,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要像汤姆学习,学习他的`品德与智慧,现在的感想有点太肤浅,至于其文化背景,及其但是美国社会我只是有个简单的了解,也就是正是从这本书,我对于文学作品有了很大的兴趣,同时对我对自己的性格产生了想法,对自己的优柔寡断,对自己的懦弱,对自己的没有主见,最大的优点也就是懒惰和无所事实,不求上进等似乎有很大的警告。
之前的一些想法没有去执行,我要像汤姆索亚学习。也希望有迷茫的朋友也读一读这本说。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5最近,我看了一篇关于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儿童历险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小说中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个有理想有抱负也有烦恼的男孩,他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生性活泼,善于说谎,会搞无穷无尽的恶作剧,却又不乏正直,勇敢,善良的品性。小说的主要资料是:汤姆为了摆脱枯燥无味的功课,虚伪的教条和呆板的生活环境,他们作了种种冒险来改变自身的环境;去墓地探险,他和哈克亲眼目睹了一齐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证凶手。之后,凶手逃了。学校里的老师组织学生去野炊,在一个山洞里,汤姆和贝基突然发现了凶手,虽然如此,可凶手最终还是被活活饿死了。汤姆和他的朋友们成了当地了不起的英雄。
当我看到“第二章”―无奈刷墙,战绩辉煌中的“汤姆一只手拎着一桶灰浆,另一只手拿着一把长柄刷子。他环顾栅栏,所有的快乐,立刻烟消云散,心中充满惆帐”的时候,想到:在过去外国的生活中,他们的生活真是艰难,那些像汤姆那样大的孩子还要刷墙,干家务,才明白此刻我们的生活比他们要好很多。虽然此刻改革开放了,生活渐渐变好了,可在西部地区的人们还是吃不到饭,就连一日三餐都不全,更别说那些孩子上学的事了。
当我看到“第九章”―坟地惨案,波特受过中的“突然医生猛地把对手摔开,抓起威廉斯坟上那块重重的碑,一下子把波特打倒在地。与此同时,印第安。乔乘机把刀子一下子全捅进了医生的胸膛”的时候,想到:过去的外国与中国差不多,也是随便杀人,有时还拿杀人寻开心。如果故事发生在现代,那么印第安。乔必须会被判死刑,波特也是一样。我一想到“杀人”两字,立即就毛骨悚然,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只有不孝子才做得出来。
当我看到“第三十一章”―得而复失中的“这时,不到二十码的地方,有只手,拿着蜡烛,从石头后面出来了。汤姆大喝一声,那只手的主人―印第安。乔的身体立即露了出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心想:这样汤姆和贝基会不会被杀掉,或者是被杀后做成人肉包子?还是他们给他带路出去,还是。我害怕极了,我实在是不敢再往下看了,但是强烈的好奇心趋使我拿起了书。噢,还好,还好,是好的结局,印第安。乔以为是法官派人来捕他,被吓跑了。
这篇历险小说的结局是完美的:汤姆和哈克两人意外地发了横财,轰动了圣比得堡这个穷乡僻壤的小村镇。最后,汤姆和哈克组织了一个队―海盗。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6汤姆想成为海盗,虽然海盗在人们眼中无恶不做,是一个海上的偷盗者,但是在汤姆眼中,海盗是一个行侠仗义的英雄,他们只抢一些作恶多端的富人和有钱人,拿这些钱去帮助生活艰难的贫苦人民。这件事中体现出汤姆的天真无邪、善良。汤姆不仅善良,还富有正义感。那次,他和哈克贝利去墓地,亲眼目睹了印第安·乔伊杀了大夫并嫁祸给了穆夫,汤姆和哈克贝利立下血誓言,绝对会保密,对这件事只字不提。可是,当这件事上法庭时,汤姆很勇敢,当庭指出真正的凶手,他是为了正义,没犯错的人本就不须受罚,他后来一直在恐惧,怕印第安·乔伊找他报复他,尽管这样,汤姆还是说出真相。
汤姆还特别乐观,他很能坚持,在困境下冷静、镇定自若。汤姆和贝基在外出野餐时走入一个山洞,在那里他们迷路了,汤姆一直鼓励贝基,说一定可以走出去的,但走了好久依然没走出去,贝基绝望了,汤姆很乐观,一直寻找出去的办法,偶然看到印第安·乔伊,他也很冷静,躲开他。汤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走了出去。"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汤姆身边也有很多正义勇敢的朋友,他们可以互相学习,互帮互助,帮助更多人。
小小年纪的汤姆,就如此足智多谋。他身上有我们该学习的地方,他善良、正直,遇到困难不退缩,很乐观。汤姆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感,他很喜欢探索,探索使他快乐使他开心。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7说到读书,那可是我最大的爱好,我读过很多书,但是我认为其中有趣的就要数美国著名文学大师马克·吐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故事发生在19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小村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叫汤姆·索亚的男孩,在这本书中,他带我来到他的童年、他的家庭和学校。
汤姆·索亚是一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的美国少年。他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在这部小说中汤姆·索亚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大笑的趣事,如汤姆被波莉姨妈罚去刷墙结果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不但让别的孩子心甘情愿地为他刷墙,还主动为他奉上谢礼。后来他又和两个孩子一起离家出走,去荒岛上当起海盗,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时,他们却活蹦乱跳地出现众人面前。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值得提倡,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而出做证人,拯救无辜的罪犯波特,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犯案,况且,当时杀人犯印第安·乔也在场,他就不怕印第安·乔对他进行报复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波特,要还他清白,汤姆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哈克·贝利破获一桩谋杀案,成为了众人敬佩的小英雄。我对他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还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被困在游玩的过程中,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纵横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被困在那里几天几夜,贝琪一个女孩儿,她在那走不动了,全靠汤姆不顾危险地探路,直到走出山洞。在死神的面前,他们不屈不挠的顽强 精神,真令我敬佩。在这次的冒险经历中,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在当时那样危急的情况下,一般人首先会被恶劣的环境所吓倒,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小主人公的机智勇敢,也让我感受到了童心的透明、人性的温暖以及自由的可贵。因此,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更加勇敢正义了。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读书给我们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一定会时常想起这个名字—汤姆·索亚。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8寒假的时候我阅读了一部书《汤姆索尼娅历险记》。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汤姆索亚,是个聪明顽皮。好奇心强喜欢冒险向往英雄业绩的孩子。对于家庭中死板的生活和学校枯燥乏味的功课,他感到厌烦透了于是便离家出走。和他的小伙伴哈克贝利芬一道去冒险,一心想作个统帅众强盗的首领。在这部作品中,儿童的灵动活泼和周围现实生活的陈腐刻板形成鲜明的对照。故事向人们展示了一些社会弊病和黑暗现实,揭示了宗教的虚伪性,无情地嘲讽了庸俗的小市民习气。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9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 因此,利用暑假 我 读了几本好书。其中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 开头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顽皮孩子汤姆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人公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嫉妒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子与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 最后, 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开玩笑的孩子们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
当然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 最深的还是 主人公汤姆的勇敢和正义。
一天,汤姆和伙伴哈克在坟地目睹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案。但凶手波特却冤枉哈波,于是,哈波被抓了。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啊!这可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波特也在场,他就不怕波特吗?正因为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我对他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又有一次,汤姆和伙伴贝琪在游玩。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通道又纵横交错的大山洞中迷了路。他们被困在里面几天几夜。贝琪是个女孩,她那时再也走不动了,全靠汤姆冒着生命危险探路,直到走出山洞。
多勇敢 的汤姆 啊!在死神面前毫不示弱。汤姆的一举一动,无不证明了他的勇敢。一般的人首先会被自己吓倒,而他却勇敢地面对并解除了所有的困难和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也变得勇敢正义起来了。 每当遇到困难想退缩时,每当受到挫折想落泪时,我就想起汤姆·索亚那高大的身影。从汤姆·索亚身上,我读懂了坚强不屈的精神是人类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向汤姆·索亚学习:面对困难,不要悲观退缩,要勇往直前,去战胜它。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0今天,我把《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完了,正确地说,我是看完了一个真正的童年。
汤姆的童年很精彩。他从小失去了父母,住在姨妈家,姨妈可管不住汤姆这个淘气包,汤姆整天在镇上乱跑,他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当一名海盗,他和镇里的小流浪汉哈克、自己的朋友乔奇决定离开小镇,当一次海盗,他们来到了杰克逊岛,并在岛上扎营住了下来,而小镇这边,人们知道他们失踪了,找了几天,也没找着,以为他们遇难了,于是打算给汤姆他们举行一个葬礼,然而,汤姆三人却出现在了葬礼仪式上,人们转悲为喜。汤姆还喜欢他的同学贝琪,一次,他们到了一个洞里,不料迷失了方向,在他们近乎绝望之时,汤姆发现了洞口,并把贝琪也救了出去。还有一次,汤姆和哈克去墓地探险,却看见了乔埃杀死了一个医生,又嫁祸给醉鬼彼得,汤姆和哈克都很害怕,发誓永远不说出这个秘密。杀人案开审了,汤姆却做了证人,指罪乔埃,乔埃落荒而逃……
《汤姆·索亚历险记》里还有许多故事。在我眼里,汤姆是个外表勇敢,内心其实也会有胆小的时候,就像每个孩子一样,要强,他还很淘气,总喜欢捣乱,也有些小聪明,骗自己的小伙伴帮他刷墙。不过,汤姆的童年才称得上是真正的童年,他的童年有些许波折,有些许悲伤,些许欢乐,这才是童年吧!
童年是纯真的,在童年时,每个孩子都会有自己的梦想,幼小的心灵承载着一个大人看似荒唐的心愿,可孩子们可不这么认为,他们相信自己的愿望一定能实现,就像汤姆一样,想去当海盗。
童年,一个人生中最美的时候……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1我读了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这篇书令我非常深刻。
从中,我最喜欢第一章和第二章了。“她话没说完,便拿起一把扫帚在床底下扫来扫去,没扫荡一次就要喘口气,可除了一只猫,她什么也没撵出来。‘从没见过这么调皮捣蛋的孩子!’”从这里,可以看出汤姆非常调皮,玩的连个婴儿都没有。“汤姆吃晚饭的时候一有机会就要偷糖。”这里也能看出汤姆的淘气。“吉姆摇摇头,说:‘不行,汤姆少爷。老太太关照过,不许我帮你刷墙,她还要自己来瞧瞧。”我能体会出吉姆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汤姆把刷子交给他,脸上不情不愿,心里乐不可支。”可见汤姆非常不情愿。
这些故事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为了使一个大人或一个孩子一心想干一件事情,只要把事情弄得很难到手就行了。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2这天,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汤姆索亚,在他的身上,能够看到勇敢,聪明,但是也有一点调皮。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期望。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能够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人生的晴空,创造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梦。
我喜欢这本书!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3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有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故事的主人公汤姆他是一个顽皮而机灵的少年,但他身上有很多的优点,我非常喜欢书上的第二章,汤姆充分的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让他省了不少功夫还让别人心甘情愿的给他东西作为酬劳。而在他和哈克相遇的那天晚上一起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为了主持正义,他站了出来,揭发了真相,解救了波特,这点让我觉得汤姆是个勇敢的孩子。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不要害怕,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4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比起来,我更喜欢看《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记得有一次暑假,让我看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那本厚厚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可是看了才后悔,因为,这本小说并不适合喜欢看故事的我,我看了半个月,一半也没有看完。日子就这样熬,我终于看完了。随即,第二天,我就拿起了只有它一半厚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开头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顽皮孩子汤姆的让爱不释手。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嫉妒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子与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佯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给提起来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是这还没有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开玩笑的孩子们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却没有放在正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们来说,那是一种乐趣。仿佛也回到了从前,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花了“大价钱”(是同学编的,就因为好奇心)
他喜欢做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后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他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认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他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还有一件让我记忆犹深的事情。汤姆和哈克亲眼目睹了杀人不眨眼的印江·乔埃杀害年亲的鲁宾逊医生的事情。一天晚上,汤姆偷偷的和哈克跑到坟场,就在他们胆战心惊的躲在那里到处张望的时候,印江、鲁宾逊医生和莫夫出现了,他们是来盗墓的。可是,因为印江太贪婪,要鲁宾逊医生多付钱的时候,他莫夫和医生扭打在一起,印江用莫夫的刀把鲁宾逊医生杀害了。莫夫很害怕,他请求印江不要告诉别人。可是第二天,别人发现了尸体,并且发现了莫夫忘记的刀,印江出尔反尔,把所有的事情都强压在莫夫身上。汤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他不愿意看到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因此,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法院里把这件事情抖落出来,可怜的莫夫得救了,但是可恶的印江逃脱了。在这里,为汤姆的勇敢而惊叹,在冒着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汤姆居然还说了出来。他是多么勇敢呀!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人们眼中不守规矩、顽皮、捣蛋的孩子在马克·吐温的妙笔之下被写得活泼可爱、栩栩如生,他们在循规蹈矩的教育下变成了“坏孩子”,可是,这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那些教育他们的、阿姨的所错之处,一味的教他们怎样学习“模范儿童”——席德,令人十分厌恶。
这本书也告诉了大人们怎么样教育孩子,告诉大人应该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性格来培养孩子,不能总是给他们找一个榜样,要求孩子们怎样怎样学习榜样,当然,榜样自然是好的,不过,自己就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在学习别人的长处之时同时不能忘记了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大人们应该体会孩子的心情。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让赏心悦目,从中体会到了那些在人们眼中是“坏孩子”的孩子们的心灵。马克·吐温不愧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
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5这本书刻画了许多人物,其中一个集中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的美国男孩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汤姆,他生性顽皮,但心地善良,勇敢正直。他口才好,善于鼓动和说服他人,乐观进取,胆大心细。而我就十分欣赏汤姆的乐观进取精神。现实生活中,像汤姆那样,我们也同样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可能消极颓废的人很容易就被困难打倒,很容易就被失败压垮,从而放弃努力。而当汤姆遇到很多的艰难险阻时,他始终乐观积极地面对,不断地给自己和同伴鼓劲,也不断地积极思考,制定可行的方案,想方设法的转危为安。如果不是有这种乐观进取的精神,汤姆可能就无法带领自己和绝望中的蓓基从迷宫般的山洞中脱困,也可能只是沉溺于发财的幻想中而无法寻到宝藏,也可能……我想,正是因为汤姆的乐观进取精神,才使得他能获得许多人的喜爱。
除了汤姆外,还有一个人也让许多读者记住了他,他便是汤姆的伙伴哈克,他让全镇的母亲们既痛恨又惧怕,因为他过于自由散漫,不接受文明的教化还成天无所事事,这些品质与母亲们心中听话、温顺、文雅的理想好孩子完全不同,但也是因为这些,让我喜欢上了哈克这一个顽童形象,他虽然没有上学,还会说一些粗话,但他生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能够干一些我想干却不敢干的事,能够说我想说却没胆量说的话,我想这才是理想中的“自由”人吧!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们不用羡慕书中的人物可以拥有一个如此可爱天真的朋友,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同样有这样的孩子:在学校的走廊上,我们经常看见几个嘻嘻哈哈的男孩打成一团,虽然他们不一定是好孩子,但是他们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却不能否认他们是心中充满善良、富有正义感
的孩子。因为所有的儿童都是最天真无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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