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关于新增8例初筛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1日,我县在集中隔离点和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检出8例初筛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其中3例为已通告初筛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所有初筛阳性人员均已落实闭环管控措施,现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
11月14日至19日,在西川镇川口村,期间到过西川镇神明川村宋花食杂店、杂粮馒头店。
初筛阳性人员2:
11月14日至20日,在西川镇川口村,期间14日15:00到过西川镇宋场果蔬批发市场、17日到过西川镇神明川村杂粮馒头店。
初筛阳性人员3:
11月14日至19日,在西川镇川口村,期间18日20:00左右、19日14:00左右到过西川镇神明川村录全诊所。
初筛阳性人员4:
11月14日至19日,在西川镇牌楼村,期间到过晓明超市、建琴超市、本村核酸采样点,再无外出。
初筛阳性人员5:
11月15日,10:36从兰州西站乘G848次,12:10到达秦安站。
11月15日至18日,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11月18日,在五营镇张塬村居家健康监测。
初筛阳性人员6:
11月16日,23:00左右从新疆乘坐T270次,11月18日14:30左右到达天水火车站。
11月19日至20日,在中山镇邵湾村居家健康监测。
11月20日,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初筛阳性人员7:
11月18日,12:11从兰州西站乘G1876次,13:22到达秦安高铁站。
11月18日至20日,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初筛阳性人员8:
11月20日,16:13从兰州西站乘坐D2666次,17:24到达秦安高铁站。
11月20日至21日,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请以上时段同乘人员或与其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镇、村、单位、酒店报备,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秦安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天水市疫情最新消息
张家川县关于1例新冠肺炎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11月20日,我县在外地返张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和防控提醒公告如下:
一、活动轨迹
初筛阳性人员:11月20日1时15分,从兰州乘坐K368次,6时08分到达天水火车站,11时左右闭环转运至家中,之后无外出。
二、防控提醒
请广大居民群众对照以上行程轨迹自查,如有时间和空间上的交集,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请广大居民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张家川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天水市疫情最新消息
2022年11月2日,共和县在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在重点管控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上述阳性感染者现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阳性感染者,男,现住址为恰卜恰镇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0月26日至27日在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未外出;
10月28日23时37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前往环城东路大丰收国际饭店晚宿;
10月29日9时27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前往青海湖南大街大丰收餐馆就餐;11时20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返回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未外出,晚宿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0月30日上午在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未外出;14时30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前往青海湖南大街大丰收餐馆就餐;16时05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返回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未外出,晚宿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1月1日上午未外出,19时30分被判定为密接人员后闭环转运至恰卜恰镇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1月2日16时20分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遂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阳性感染者,女,现住址为恰卜恰镇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0月26日至28日在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未外出,晚宿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0月29日8时30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前往青海湖南大街大丰收餐馆就餐;11时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返回次汗素大丰收餐馆;13时13分到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旁边世云综合商店购物后返回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晚宿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0月30日9时从次汗素大丰收餐馆步行到青海湖乳业公司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后返回;19时52分到次汗素大丰收餐馆对面小白羊商店购物后返回未外出,晚宿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0月31日8时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前往青海湖广场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后返回;15时58分步行到次汗素力佳综合超市购物后返回,晚宿次汗素大丰收餐馆;
11月1日7时57分乘坐餐馆负责人私家车前往青海湖广场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后返回;19时30分被判定为密接人员,并闭环转运至恰卜恰镇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1月2日16时20分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遂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阳性感染者,男,现住址为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
10月26日至27日在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务工;
10月28日8时与甘某某自驾车前往恰卜恰镇索尔加村三社看某某家务工未外出;
10月29日上午乘坐甘某某私家车前往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务工;
10月30日在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务工;
10月31日上午在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务工;下午驾驶装载机到环城西路锦华工程机械修理厂修车;18时乘坐全某某私家车前往次汗素大丰收餐馆就餐后前往西沟台二号巷道全某某家住宿;
11月1日8时乘坐全某某私家车前往桥头修理五金店购物;8时20分前往环城西路锦华工程机械修理厂;8时40分前往环城西路锦辉加油站加油;9时30分返回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10时10分在恰卜恰镇下梅村广场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11时乘坐下某某私家车前往塘格木镇治海村纳某某家务工并就餐;18时乘坐下某某私家车返回下梅村工地未外出;
11月2日在恰卜恰镇下梅村工地务工,10时前往下梅村广场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20时18分核酸结果呈阳性,遂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请广大群众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包括查看本人健康码及行程码。若有轨迹交叉或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立即向共和县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或共和县疾控中心主动报告。
共和县新冠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974-8512094
共和县疾控中心:0974-851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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