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诗经|《国风·周南·桃夭》

读诗经|《国风·周南·桃夭》,第1张

《周南•桃夭》是一首送女子出嫁的歌辞,祝福她与夫家相处和睦。

个人认为,第一句写灼灼其华,意指女孩子在最美的年华出嫁,对娘家来说是好事。第二句写硕果累累,指嫁人了对夫家有好处。最后写家人,用的是其叶蓁蓁,指嫁人以后开枝散叶,三个桃之夭夭分别指不同的寓意。

“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层层递进,正好对应古人对妇女品德的三个标准:吃苦耐劳,家庭和睦,人丁兴旺。

桃,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原产于我国,有至少三千年的栽培史,除食用外,根、叶、花、枝、皮、核皆可入药。桃木则是我国民间辟邪之物。

三月,桃花开时,鳜鱼正值肥美。

经过漫长冬季的蛰伏,开春气温回升,水族们摄食旺盛,又到了繁殖的季节,这时正是体硕膘肥的之时。鲥鱼、刀鱼、鮰鱼、鲫鱼都是当令,我们家乡的谚语:“正月沙螺二月蟹”,无论淡水海水,春天都是吃鱼季。

因为有了诗,桃花季的鳜鱼当然更为著名。鳜鱼性情凶猛,肉质爽脆鲜嫩无骨刺。方最常见的的做法是清蒸。由于肉比较紧致结实的缘故,淮扬菜里显刀工的松鼠鱼,常用的也是鳜鱼,此外红烧、水煮也相当不错。

学会画桃花,但还未学画鳜鱼。我想没问题,总会画出来的。

全诗三章,每章都先以桃起兴,继以花、果、叶兼作比喻,极有层次:由花开到结果,再由果落到叶盛;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与桃花的生长相适应,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诗人在歌咏桃花之后,更以当时的口语,道出贺辞。第一章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也就是说这位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个家。第二、三章因为押韵关系,改为“家室”和“家人”,其实含义很少区别。古礼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男女结合才组成家庭。女子出嫁,是组成家庭的开始。朱熹《诗集传》释云:“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实际上是说新婚夫妇的小家为室,而与父母等共处为家。今以现代语释为家庭,更易为一般读者所了解。

  此篇语言极为优美,又极为精炼。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这个“宜”字,掷地有声,简直没有一个字可以代替。

这首诗非常有名,即便只读过很少几篇《诗经》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桃之天天,灼灼其华”。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无非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诗中塑造的形象十分生动。拿鲜艳的桃花,比喻少女的美丽,实在是写得好。谁读过这样的名句之后,眼前会不浮现出一个象桃花一样鲜艳,象小桃树一样充满青春气息的少女形象呢?尤其是“灼灼”二字,真给人以照眼欲明的感觉。写过《诗经通论》的清代学者姚际恒说,此诗“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并非过当的称誉。第二,短短的四字句,传达出一种喜气洋洋的气氛。这很可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细细吟咏,一种喜气洋洋、让人快乐的气氛,充溢字里行间。“嫩嫩的桃枝,鲜艳的桃花。那姑娘今朝出嫁,把欢乐和美带给她的婆家。”你看,多么美好。这种情绪,这种祝愿,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生活的热爱,对幸福、和美的家庭的追求。第三点,这首诗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一个姑娘,不仅要有艳如桃花的外貌,还要有“宜室”、“宜家”的内在美。这首诗,祝贺人新婚,但不象一般贺人新婚的诗那样,或者夸耀男方家世如何显赫,或者显示女方陪嫁如何丰盛,而是再三再四地讲“宜其家人”,要使家庭和美,确实高人一等。这让我们想起孔子称赞《诗经》的话:“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孔子的话内容当然十分丰富,但其中是否也包括了《桃夭》篇所反映出的上述这样一种思想呢?陈子展先生说:“辛亥革命以后,我还看见乡村人民举行婚礼的时候,要歌《桃夭》三章……。”(《国风选译》)联系到这首诗所表达的思想,农民娶亲“歌《桃夭》三章”,便是很可理解的了。

《桃夭》篇的写法也很讲究。看似只变换了几个字,反复咏唱,实际上作者是很为用心的。头一章写“花”,二章写“实”,三章写“叶”,利用桃树的三变,表达了三层不同的意思。写花,是形容新娘子的美丽;写实,写叶,不是让读者想得更多更远吗?密密麻麻的桃子,郁郁葱葱的桃叶,真是一派兴旺景象啊!

这首诗不难懂,但其中蕴藏的道理,却值得我们探讨。

一个问题是,什么叫美,《桃夭》篇所表达的先秦人美的观念是什么样的?“桃之夭天,灼灼其华”,很美,艳如桃花,还不美吗?但这还不行,“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还要有使家庭和睦的品德,这才完满。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社会很为流行。关于真善美的概念,在春秋时期已经出现。楚国的伍举就“何为美”的问题和楚灵王发生了争论。伍举说:“夫美也者,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若于目观则美,缩于财用则匮,是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国语·楚语》)很清楚,伍举的观点是“无害即是美”,也就是说,善就是美。而且要对“上下、内外、大小、远近”各方面都有分寸、都无害。这种观点最主要的特点是强调“善”与“美”的一致性,以善代替美,实际上赋予了美以强烈的政治、伦理意义。“聚民利以自封而瘠民也,胡美之为?”那意思是说,统治者重赋厚敛,浪费人力、物力,纵欲无度,就不是美。应该说,这种观点在政治上有一定的意义。但它否定了“善”与“美”的差别,否定了美的相对独立性,它不承认“目观”之美,是其严重局限。这种美的观念,在当时虽然也有其对立面,也有人注意到了“目观”之美,但这种善即是美的观点,在先秦美学中应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而且先秦儒家的美学观念,主要是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的。

孔子也持着这样一种美学观点,“《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他赞赏“诗三百”,根本原因是因为“无邪”。他高度评价《关雎》之美,是因为它“乐而不*,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合于善的要求。在评价人时,他说:“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善与美,善是主导方面。甚至连选择住处,孔子也说:“里仁为美。”(《论语·里仁》)住的地方,有仁德才是“美”的地方。可见,孔子关于美的判断,都是以善为前提的。

但孔子的美学观,毕竟是前进了。它已经不同于伍举的观点,已经开始把美与善区别开来,作为不同的两个标准来使用了。“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当然,通过对《韶》与《武》的评价,还是可以看出,“尽美”虽然被赋予在“尽善”之外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地位,但只是“尽美”,还不能说是美,“尽善”才是根本。

至此,我们回头再来看看《桃夭》篇,对它所反映的美学思想,恐怕就更好理解了。在当时人的思想观念中,艳如桃花、照眼欲明,只不过是“目观”之美,这还只是“尽美矣,未尽善也”,只有具备了“宜其室家”的品德,才能算得上美丽的少女。

周南·桃夭

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 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 有其实。

之子于归, 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 其叶蓁蓁。

之子于归, 宜其家人。

译文

晨光映照桃林, 桃花妖冶明艳。

姑娘今日出嫁, 其家和顺平安。

桃林枝繁叶茂,果实又大又圆。

姑娘今日出嫁, 其家欢乐平安。

桃林晚霞斜照, 其叶婆娑曼妙。

姑娘今日出嫁, 夫家充满欢笑。

注释

据说,这是一首在婚礼上一定要唱和的诗。想象一下那个场景,新婚夫妇 裳相对,宾客齐诵此诗为新人贺,如此庄重典雅,非文明古国,不能如此。

艳丽鲜明的桃花可以让我们想起新娘子美丽漂亮的笑靥,后人常常用桃花来比喻美丽女子的笑容,其源头大概也可以追溯到这里。而又甜又大的蜜桃则暗含了对新娘婚后生一群可爱宝宝的美好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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