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泉州疫情病例数据(11月16日泉州疫情病例数据表)

11月16日泉州疫情病例数据(11月16日泉州疫情病例数据表),第1张

11月16日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11月16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二、本地疫情

11月16日0时到24时,我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其中跨区域协查发现1例、省外入泉人员“落地检”发现1例、集中隔离筛查发现1例。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1:男,49岁,河南省通许县人,系外市协查初筛阳性人员。11月15日接南平通报“落地检”核酸阳性,就近于南安省新高速服务区停靠接受管控。16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男,49岁,现住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一区,系省外入泉重点人群“落地检”发现。11月15日晚于晋江池店高速路口下高速,“落地检”核酸结果阳性,16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晋江池店高速路口、池店禾富农贸城、石狮东亚物流园。

病例3:女,31岁,现住泉州市石狮市鸿山镇伍堡村,系15日确诊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15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6日核酸检测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石狮市宝盖镇八七路561号、鸿山公园、鸿山镇伍堡新大街。

目前定点医院住院13人,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累计已解除医学观察69567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2451人。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23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为继续从严从紧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的解除

石狮市以下管控区解除管控:祥芝镇后湖村,锦尚镇锦尚村、厝上村;水头外线—石狮大道—石泉二路—北环路—西环路—狮城大道—外西环路—同兴路—花园路—南环路—石永路—前埔环西岑溪溪岸路—前埔村南环路—永宁战备路—永宁伟业大道—沿海大通道永宁西岑段与其他县边界线的围合区域,石狮北收费站区域。

二、继续做好社会面管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解除管控后,全市参照防范区标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入石人员:在高速出入口、国道卡口、汽车站、码头等入石关口,落实“入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要求;严查健康码和行程码,对4月1日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镇。各镇要对中高风险重点地区入石人员开展风险排查,实行“日推日清”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2.重点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公安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码头、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及代驾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五小场所”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出行人员:非必要不离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进出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以及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岗复工等,均须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外来人员: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以及商超市场、专业市场、电商园区、商业楼宇、金融机构、酒店、办事窗口等公共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进入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5.广大市民: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有序配合核酸检测,一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购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须实名登记实际用药人信息,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不得购买。

三、继续有序恢复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1.各类企业应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分类差异化防疫,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企业应设有防疫专班和防疫专员负责抓防控工作;加强全员健康监测,排查员工及共同生活者的旅居史;开工前所有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工后48小时内由企业再组织1次核酸检测,并按企业分类加大核酸检测频次。暂不堂食。

2.各类重点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人流量较大的商业场所要合理安排入场离场错峰时间,实行出入口通道分离,推行智能查验道闸系统防控。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50%限流有序开放,继续禁止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3.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密室逃脱、影院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社会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运营。各宗教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各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重要场所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

4.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5.有序恢复学校线下教学,具体复学复课安排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4月15日,先恢复全市高三年级和中职三年级线下教学。

6.合理设置免费核酸采样点位,方便群众就近检测。

本通告自4月13日至4月17日期间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1月21日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本地疫情

11月21日0时到24时,我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其中集中隔离筛查2例、居家隔离筛查1例、省外入泉人员“落地检”筛查2例、省外跨区域协查阳性筛查3例、省外入泉重点人员筛查1例、重点人群筛查1例。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1:女,60岁,现住南安市翔云镇梅庄村,省外入泉人员“落地检”筛查发现。11月20日自驾入泉,于安溪高速出口“落地检”核酸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21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南安市翔云镇梅庄村埔前142号。

病例2:男,35岁,现住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村委会福康小区,系省外入泉人员筛查发现,11月20日核酸结果阳性,21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

晋江市下官路陶瓷街88号、世纪大道77号、湖光路711号桂华苑、湖头路8号、香埔头商业街230号、双龙路88号、下官路村福康小区。

病例3:女,26岁,现住南安市洪濑镇前峰村,集中隔离筛查发现,系18日报告病例7的密切接触者。11月19日转至集中隔离点,20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1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南安市洪濑镇前锋村_路下7号。

病例4:男,46岁;病例5:女,50岁。病例4、病例5均为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人,货车司乘人员,跨区域协查初筛阳性人员。11月20日接省外通报,二人为“落地检”混管阳性人员,随即在晋江市磁灶镇牛山高速路口接受管控,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21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晋江市磁灶镇牛山高速路口。

病例6:男,32岁,河北石家庄人,省外入泉人员“落地检”筛查发现。11月20日于泉港驿坂高速口“落地检”核酸结果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结果阳性,21日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泉港驿坂高速路口、石狮市湖滨街道蔬菜批发市场。

病例7:女,35岁,现住晋江市内坑镇后坑村,居家隔离筛查发现,系19日报告病例13的涉疫人员,11月20日起居家隔离,21日核酸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晋江市内坑镇喜得狼工业区、池店镇华洲村华东路86号、世纪大道888号、泉港区后张村后张840号、鲤城区斗南街123号。

病例8:男,33岁,现住晋江市梅岭街道和平北路,系19日报告病例13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筛查发现。19日转至集中隔离点,2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9:女,66岁,现住安溪县龙门镇观山村,重点人群筛查发现。21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安溪县龙门镇观山村。

病例10:男,66岁,惠安县东岭镇彭城村人,为跨区域协查初筛阳性人员。11月21日,从省外乘动车返泉,接省外通报核酸异常,出动车站即被管控。经市、区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泉州动车站。

目前定点医院住院25人,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2例。

二、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累计已解除医学观察71336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6223人。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石狮疾控中心电话

88782748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4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泉州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决定即日起对我市辖区实行分级封闭式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凤里街道香江路1221号名爵公寓,凤凰城3栋A区、4栋A区、9栋A区、10栋A区,曼哈顿建联大酒店。

2湖滨街道长福社区东林北路8号、濠江丽景5号楼B梯、泰禾广场9号楼8楼。

3灵秀镇香江路1687号7楼、1735号4楼,灵秀镇廉租房1号楼16楼,洋下辅料市场18栋6单元,塔前辅料市场19栋5梯,鼎盛骏景小区7号楼,友家青年公寓,金鼎酒店公寓,名爵公寓洋下店2栋,莱雅财富大酒店,万国会酒吧,墨蒲潮人音乐会所。

4宝盖镇恒大首府11号楼1单元、宝源花园D1幢3单元。

5祥芝镇祥农村环村西路241—251号。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1湖滨街道濠江丽景小区、泰禾广场9号楼,灵秀镇廉租房1号楼、鼎盛骏景小区。

2灵秀镇南洋路—八七路—兴廊路—石灵路围合区域。

3灵秀镇塔前辅料市场—石泉路及塔前中街—北环路—香江路围合区域。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实行“居家隔离”管理措施,非本区域居民谢绝进入。鼓励群众利用快递、外卖等形式购买生活必需物资。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出入管控区域。

三、封控管控期间,不串门、不聚集,无特殊情况不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请报告所属村委会,取得同意后做好个人防护方可外出。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四、村委会将组织对相关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杀,请全体群众按照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组织做好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实施时间

2021年9月24日24时完成

上一轮大规模核酸检测未检对象于23日24时前完成。

检测人员范围

本市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病例活动轨迹“四重一轨迹”人员。

医疗机构内采样

1发热门诊患者、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检测工作人员;负责医疗机构外环境检测工作人员;

2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外环境、农贸市场外环境核酸检测和冷链食品抽检核酸检测人员;

3密切接触者、重点地区入石人员;

医疗机构外采样

4境外入石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

5边防检查人员;

6入境“快捷通道”有关人员;

7进口冷链食品一条线从业人员;

8学校、托幼机构教职员工;

9冷冻冷藏库房相关从业人员,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

10渔业相关从业人员;

11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服务人员;

12影院服务人员;

13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服务人员;

14开放公园服务人员;

15非星级宾馆酒店、商场、超市、餐饮场馆、农贸市场、集市、足浴城、理发店、美容店等场所及母婴服务行业服务人员;

16体育场馆、健身服务场所等服务人员;

17公共交通工具服务人员;

18快递业服务人员;

19参与疫情处置公安干警;

20敬老院工作人员;

21村居工作人员;

22志愿者;

23窗口岗位服务人员;

24建筑工人;

25环卫工人;

26水、电、煤气搬运工;

27保安。

第一轮大规模核酸检测未检测对象

采集点分布

11月17日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一、境外输入疫情

11月17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0例。

二、本地疫情

11月17日0时到24时,我市新增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集中隔离筛查发现1例、跨区域协查发现2例、省外入泉重点人员筛查发现2例。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1:男,40岁,河南省通许县人,系16日报告病例1的同车同行人员,15日转至集中隔离点,16日晚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男,14岁,现住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为外省协查密接人员。11月16日接外省协查函告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随即被转至集中隔离点,当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

石狮市祥芝渔港、祥芝镇芝山东路81号、祥芝镇祥农村溪前6号、达芝山中路105号。

病例3:男,35岁,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为外地市协查初筛阳性人员。11月17日接厦门协查通报“落地检”核酸阳性,随即于晋江落实管控并转运至传染病院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

晋江市安海镇可慕村三益钢铁物流园。

病例4:男,43岁,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人,为省外入泉重点人群“落地检”发现。11月17日到达晋江牛山高速口,“落地检”核酸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主要活动轨迹涉及:晋江牛山高速口、西园街道车厝288号、池店高速路口、磁灶镇下灶养老院停车场、环村路东256号附近卸货点。

病例5:男,14岁,现住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为省外入泉重点人群筛查发现。11月14日自外省乘自驾返泉,“落地检”及15日核酸结果阴性,17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为新冠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在泉活动轨迹除居住地外主要涉及:

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菜市场、祥芝镇323号、祥芝水产批发市场13栋、祥芝镇祥古路68号。

目前定点医院住院15人,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定点医院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例。

三、密切接触者

目前密切接触者累计已解除医学观察69639人,尚在医学隔离观察人员2864人。

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戴上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石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第9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将我市部分区域划定为封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凤里街道五星社区联兴路16巷18号。

2.湖滨街道星辉一路38号海螺公寓。

3.宝盖镇塘后七区5号。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封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出入封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区域。

三、封控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请及时向驻点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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