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在临床称为精神障碍性疾病,双相情感障碍属于其中的一种,是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六类重性精神疾病之一。但精神障碍性疾病并没有明确的等级分级,因为不同病症有不同症状,部分疾病抑郁症状对机体影响更为严重,部分疾病狂躁症状对机体的影响更为严重等,所以无法将双相情感障碍进行明确的分级。
双相情感障碍是指临床上既有躁狂症状发作,又有抑郁症状发作的一类心境障碍性疾病,一般情况下躁狂和抑郁常反复循环性交替出现,部分患者也可能会出现混合发作的情况。双相情感障碍会对患者的生活产生影响,如果患者症状较重还可能出现某些偏激行为,从而对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产生影响。
精神障碍性疾病有比较明确的危险性评估分级,0级没有任何危险的表现和行为;1级仅会有口头的喊叫或威胁;2级通常有在家中或私密空间内打砸物品的危险行为;3级会在公共空间有打砸物品的危险行为;4级会有持续的伤人毁物行为;5级会有严重的人身伤害行为。双相情感障碍需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来判断目前为几级危险性。
症状较为严重的双相情感障碍,可能达到精神残疾的判定标准,而精神残疾也有不同的分级,需根据具体情况来评估。如四级精神残疾的患者通常可以生活自理,但能力较差;三级精神残疾的患者偶尔能与外界进行交流,但日常生活需要外界的支持;二级精神残疾的患者基本上难以与人交流,无法自行维持日常生活;一级精神残疾的患者无法与他人进行交流且几乎没有生理上或心理上自主生活的能力。
如果患者需要对精神残疾进行评级,还需联系当地相关机构,明确审核标准,才能对双相情感障碍的患者进行准确的评级。
我个人认为该精神病人会被判死刑。
首先,该男子已经成年,已经具备了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其次,该男子曾于去年11月份在校砍伤女同学,今年7月获缓刑,目前正处于服刑期。但却毫无悔改之意。于今年8月12日,又在电梯内将一8岁男孩残忍杀害。
而且据8岁男孩的家属描述,
当天,她的儿子是去街对面同学家玩,晚上点左右,儿子说回来了,但是几分钟过去了,儿子仍没有回家,她就给儿子打电话,儿子没有接电话,她感觉不对劲,于是乘坐电梯去找儿子,结果打开电梯惊呆了,电梯里全是血迹,儿子的眼镜和雨伞在电梯里,人却不在。家属感觉儿子出事了,就立即报了警。民警在24楼找到了受害者,浑身被砍了八九十刀。由此可见,该男子的手段真的是极其残忍。
再者,虽然该男子被华西医院确诊为双相情感障碍,但据相关心理精神专家何日辉称,
双相情感障碍在临床上分两类。第一类典型的双相,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伤害别人的。患者在躁狂/轻躁狂发作时精神亢奋,思维奔逸、情绪高涨、精力充沛。患者本人是非常享受这种状态的。而当患者重度抑郁发作时,他想自杀但也不会伤害别人。第二类所谓的双相,类似这个嫌疑人,我个人认为属于“泛双相”的范畴。他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他的创伤被激活了,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意识是清晰的,也知道自己的行为后果。所以,所谓的双相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所以,我个人认为,把这种情况的患者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进而列为重性精神病是不妥的。
而且,据了解,该男子事后还去了当地公安局自首,所以,我也认为该男子的意识较为 清醒,所以他应该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最后,这个案件引起的社会反响较大,大多数人都认为“精神病”不应成为一块免死金牌。相比该男子来说,8岁男孩和之前的那位女同学都应该是弱者,法律更应该保护弱者。
所以我个人认为,该精神病男子会被判死刑。
法律分析:只要不是精神病,都要负责任。精神病患者免责是对那些丧失自知力的人而言的。所谓自知力,就是自己认识自己的能力,双向情感障碍。只是躁狂抑郁的情绪障碍,自知力是完好的,所以是正常法律责任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分析: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双相情感障碍属于躁狂抑郁症,是一种以情感的异常高涨或低落为特征的精神障碍性疾病,其病因尚不明确,兼有躁狂状态和抑郁状态两种主要表现,可在同一病人间歇交替反复发作,也可以一种状态为主反复发作,具有周期性和可缓解性,间歇期病人精神活动完全正常,一般不表现人格缺损。如果病情发作时打伤了人,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家人(监护人)要承担受害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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