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通报5月4日前7例本土确诊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
病毒感染者1:
通过主动就诊发现。现住魏都区大商新玛特B座,思故台北区商业服务人员,自述4月27日开始出现嗓子疼,之后出现乏力、低热、咳嗽等症状,5月2日下午到许昌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采集呼吸道标本进行核酸检测,5月3日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病毒感染者2:
现住魏都区大商新玛特B座,自由职业者,为病毒感染者1的同住人员和密切接触者,5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毒感染者3:
现住建安区河街乡叶庄村,农民,为病毒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月3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毒感染者4:
现住禹州市夏都办殷村,教师,为病毒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月3日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病毒感染者5:
现住魏都区冯庄街铁路家属院,南关大街三福百货商业服务人员,为病毒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病毒感染者6:
现住魏都区颍昌大道财富广场3号楼,无业,为病毒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病毒感染者7:
现住魏都区丽晶天城小区28号楼,餐饮食品业售卖人员,为病毒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月3日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病毒感染者8:
现住东城区河湾新家园9号楼,教师,5月1日曾到思故台北区逛街,5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病毒感染者9:
现住许昌市东城区雅居乐国际花园19号楼,教师,为病毒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5月4日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轻型。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志愿者踊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起核酸检测秩序维护、物资配送、卡点执勤等任务,成为抗击疫情的重要力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志愿服务相关工作规范通知如下:
一、志愿者身份界定疫情防控期间志愿者是指除公职人员、村干部、物业人员、当前应当在值在岗的人员及代购点从业人员之外的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村民及其他人员。
二、志愿者招募条件
1现居住在禹州辖区内的村民;
2思想政治坚定,热心公益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以自愿为原则,年龄在18周岁至48周岁,身体健康,上岗前两周没有密切接触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全程参加我市全员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持有健康码为“绿码”;
4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在各乡镇、村安排调度下,以村为基本单元,主要为居民提供食品药品代购代送、卡点执勤、信息采集、核酸检测秩序维护等服务。
四、志愿服务工作要求
1、结合工作岗位,各乡镇、村向志愿者提供必要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装备和志愿者标识。合理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和服务时长,加强对志愿者的心理支持,不让志愿者带病上岗,长时间高负荷服务,确保志愿者身心健康。
2、坚持就近就便服务,合理确定服务区域。鼓励志愿者优先参与所在乡镇、村的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终止前,不跨区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各乡镇、村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服务事项、安全防护等必要培训。
五、志愿者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疫情发展趋势,了解掌握最新防控政策措施,提高防控意识。注意学习新冠肺炎病毒特点、症状、防护措施等知识,科学作息饮食,避免过度疲劳,提高免疫力,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志愿服务。
2、外出佩戴医用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参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时采取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服务他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自我隔离、就医。
3、志愿者要注册“志愿云”公众号,注册成功并加入疫情防控服务项目后,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志愿者褒奖激励各乡镇、村要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以适当方式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予以通报表扬。
2022年1月13日
禹州疫情通报
1月10日下午,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禹州市举行第八场新闻发布会,通报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截至1月10日12时,许昌市禹州市本轮疫情共报告确诊病例194例,均在禹州市。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省定点医院救治。
1月9日,禹州市已完成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999622万人次。1月10日10时,启动了禹州市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继续实施“敲门行动”,做到应采尽采,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截至12时,已完成核酸采样595万人次。
截至1月10日12时,禹州市本轮疫情共排查密接者5476人,次密接者3860人,均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公开发布了前100例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
截至1月10日12时,许昌市共设置集中隔离点63个,隔离房间10715间,集中隔离7734人。
济宁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关注河南新发本土疫情
1月2日,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在核酸检测中发现2名无症状感染者。1月2日国内新增本土病例“101+4”例,其中确诊病例101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截至2022年1月3日7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76个。
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济宁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市民朋友要注意
01
2021年12月20日以来有河南省许昌市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叠、同时空伴随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入住酒店报备个人信息,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02
自许昌、宁波、洛阳、铜仁、西双版纳、昆明、运城、周口、天津市西青区、黑河、咸阳、防城港、延安、北京市通州区、东莞、西安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济人员,请主动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03
请市民朋友们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排除感染风险前暂时不要外出。如需要市外出行,应向单位、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回到济宁市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04
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人员非必要不来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人员应暂缓来济,确需来济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来济,确需来济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
05
广大市民要继续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要坚持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主动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06
请广大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18岁以上人群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家长根据属地社区或学校通知,尽快为3-11岁儿童完成新冠疫苗全程免疫。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6日
为配合许昌市全员核酸检测,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酸检测期间,全市所有居民原则上居家。按属地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配合做好采样工作。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村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2全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线暂停营运。
3全市商场、超市、沿街门店暂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的一切经营活动。
4除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人员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柔性工作制。生产企业员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凭工作证明上下班。
5除维持社会正常运转外的车辆和人员外,许昌市全域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外来人员一律劝返。
6红事缓办、白事当天简办,不接访客,从严控制人员聚集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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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心城区机动车上路行驶实行管控的通告2022年1月7日发布
为尽快圈住封死疫情,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中心城区机动车上路行驶实行管控
一、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汽车、三轮摩托车和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行驶。
下列车辆除外: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车、保险勘验救援车等应急车辆;
2、运送粮油、蔬菜、水果、饮用水、肉禽蛋奶等民生物资和运输疫情防控物资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公务车辆,持有许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发通行证的工作车辆;
4、运送病人紧急就医等紧急情况车辆;
5、殡仪馆殡葬车辆;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扣处罚,拒绝、阻碍执行公安民警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属地政府要加强辖区内车辆、人员管控。没有有效防疫证件的所有车辆、人员不得出入企事业单位、村。
三、解除车辆上路限行的通知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再行发布。
上述规定自即日起实行,其他具市区可根据本地疫情情况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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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内容:
2022年1月4日禹州市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
许昌禹州疫情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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