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伤仲永》有感

读《伤仲永》有感,第1张

读《伤仲永》有感1

 在我们的成长中,最需要什么?有的同学会说:“是挫折,是磨练,是……”是的,在成长中,这些都必不可少,但我还是认为,在我们的成长中,最需要的还是知识。

 有人会问,在自然界中,为什么唯独人类成了世界的主宰?就是因为人类的成长中有了大量的知识,之所以这样,人们才要继续的学知识,懂知识。课文《伤仲永》中不就是暗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吗:即使是仲永这样的天才,在成长中没有接收到教育,就依然还是成为了一个普通的人,而如今那些不是天生的才子,在成长中接受了教育,一样还是成为了天才,所以,在成长中必不可少的就是知识。

 在我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件难忘的事——那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那时,我还是一个不爱学习的小顽童,那天,妈妈一早因为有事,便对我说:“王为,今天买书你自己去吧,我今天有急事!”啊,这对当时那个胆小怕事的我来讲,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怎么,那个平时老喊自己胆大的小鬼不敢去拉?”妈妈似乎从我眼里看出了我的不安,但我害怕虽害怕,但我可是很爱面子的人:“谁说不行,放心吧!” 当我来到书城,在琳琅满目的图书柜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书时,我高兴的来到收银台前,心想:“这也不过如此吗?”这时,收银台的阿姨说:“你买的这本书今天打八折呢!你算算多少钱?”我硬着头皮算了半天,也没个头绪,我红着脸,后悔当初课堂上没有多学一些知识,如今使用上才发现出丑了,如果可以,我愿意去好好在听老师讲课。我硬着头皮,声音像蚊子叫一般说:“我算不出来,您告诉我吧!”“哈哈,原来是个没知识的小孩!”她笑了笑,告诉了我钱数,我付了钱后变红着脸跑回了家。

 自打那以后,我便不断看书增加知识,可不想让旧事从演。

 不必说知识能使人发展,知识能让人进步,也不必说,知识能带给我们方便,幸福,单是一件成长中的小事,无不体现出知识的重要,所以,同学们,知识是求之不尽,用之不完的,成长中需要知识,让我们学习更多,掌握更多知识吧!

读《伤仲永》有感2

 我曾学过《伤仲永》这篇古文,大体内容是这样的:有个叫方仲永的平民,祖上世代以种田为业。方仲永在五岁时,刚刚认识书写工具便可以提笔作诗。他做的诗受到乡里人的一致称赞,渐渐的,开始有人花钱请他题诗。方仲永的父亲见有利可图,便整日带着他给乡里人作诗赚钱,不让他学习。由于缺乏后天的教育,仲永的才华逐渐减退,到最后“泯然众人矣。”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教育对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即使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在缺乏教育的情况下也只能成为一个普通人,那么像我们这些生来就是普通人的人,如果不重视后天的学习和积累,岂不是会变得越来越平庸?。我们每个人都像是一个水壶,我们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就像是不断地向水壶里注水,我们把学到的知识转化成一种才能发挥出来就像是从水壶里往外倒水。有的人生来就具有非凡的才华,但他如果只依靠于上天所赐的才能,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到最后也只能沦落成一个普通人。就像一个灌满水的水壶,只出水而不进水,终有一天水会彻底倒尽。有的人虽然不具备生来具有的才能,但却可以通过刻苦的学习和不懈的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就像是不断地向一个空水壶中注水,总有一天可以贯满整个水壶。

 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天才,请不要骄傲,你虽然可以仅用别人一半的学习时间,赢得别人两倍的分数,但你如果因此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你也会渐渐变得跟他们一样。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请不要灰心,只要你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渴望,刻苦学习的毅力和永不满足的求知欲,你同样可以成为一个对世界有巨大贡献的人。

 今天的我们,不用交一分钱的学费就可以免费得到基本的教育,接受教育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但方仲永那个时代却不同,一个人的受教育权完全掌握在其父母手中。所以,方仲永之所以变得“泯然众人”,责任全在于他那个目光短浅,贪图小利的父亲。如果他不那么贪财,花钱送仲永去读书,说不定他的儿子会成为比作者王安石更伟大的文学家。

 一个人如果过于贪财就容易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太关心微不足道的利益就容易错过更大的机遇,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些爱占小便宜的人到最后总会吃大亏。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和作者王安石一样为仲永感到十分惋惜,同时也有一丝庆幸,我虽然不是天才,但却生在了一个美好的时代,。每个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提高自身的机会。

读《伤仲永》有感3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的一篇讽世之作。文中叙述了平民方仲永五岁便能成诗,但他的父亲却不让他学习,而是四处拉着仲永去显摆、炫耀,并从中谋利。于是,方仲永就在同县人的吹捧,父亲的唯利是图下,二十岁便才华全无,变成普通人了。

 这是一个让人扼腕叹息的故事,方仲永儿时的才华竟在青年时期完全消失了!这与同县人的吹捧是密切相关的。这其中反映出一个问题,就是在当今社会中,“捧杀”现象愈演愈烈。

 在这个信息化爆炸的时代,也许家里掉根针,第二天就上新闻了。曾记得,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创立了一个“中国少年科技班”,这个班班内聚集了中国的顶尖少年“天才”。时隔二十多年,这些人中有的出国了,却是他打工仔,有的留在国内,却出家为僧,远离世俗人间,对国家没有做出任何贡献,谁之过?

 从“中国少年科技班走出的一名叫宁铂”的天才少年。曾对媒体诉苦,他说他几乎没有快乐的童年,少年时期,社会给他的压力让他喘不过气来。最终,他离家出走。像他这样的“天才”,如果让他享受与同龄人一样的乐趣,一样玩,一样学,也许就不会造成天才陨落。但是,他们生活在一个信息化时代,他们的才华早现,并被世人所知。于是,社会上的压力就随之而来,谈社会对他们的期望太过高时,便会剥夺他们本应享受的快乐童年、少年的资格,等于逼着他们承受无法承受的任务。于是,天才的陨落就在所难免了。

 如果再不阻止类似情况继续出现,如果再让少年“天才”们在媒体、社会的吹捧下才华消失殆尽。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失去许多亮点。我们应该让少年天才们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不让“现代方仲永现象”继续蔓延!

读《伤仲永》有感4

 记得学过一篇课文伤仲永,说的是方仲永由一个读后感怎么写天才变为普通人的事实,文中也着实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同上文相比,文章的主人公在前面的表现当然截然不同,但后面的结果却更出人所料,一个从天才降为凡人,另一个由不争气的孩子变成了一个无产阶级的英雄,打造出这天差地异的结果的,应该就是后天教育与个人努力造成的吧!

 只有在磨难中历练过得人才能成才,这就是文章所告诉我们的深刻含义吧x且本文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写此书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他强忍着病痛,历时三年才完成此书,也是想让我们这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己,拥有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班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高贵品质吧!

 我想,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读《伤仲永》有感5

 今天,我看了一则寓言,题目叫《伤仲永》。寓言讽刺了方仲永的爸爸,因为他毁了方仲永的一切。仲永五岁时就能写诗四句,还自取了题目。诗写成后,一乡的秀才都传着看。别人指一物叫仲永作诗,他马上就能写出来,乡民们都一至认为他是个天才,有些人还用钱接济他一家。

 父亲发现可以借助儿子的才能捞取好处,天天带儿子去拜见同乡,却不让儿子学习。他没想到后天的刻苦学习才是成才的根本,结果将仲永变成了他急功近利的牺牲品。

 通过这则寓言我知道了,凡事不能急功近利,急功近利会影响长远的利益,就像杀鸡取卵一样,不能贪图眼前的利益,却忘了长远的利益呀!别人虽说我聪明,但我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而且还有很多比我聪明的对手,战胜对手、战胜自我,我会更出色!

 如果我骄傲,将走向失败;如果我努力学习,向目标前进,永不骄傲,我将如愿以尝的实现自己的理想。

读《伤仲永》有感6

 我们最近学了两篇文言文,两篇所概括的内容也截然不同。《伤仲永》讲的是天子过人的仲永由于他的父亲没有让他受教育,才思衰退成了庸才。《孙权劝学》则是讲只字不闻的吕蒙经过孙权的敦敦告诫,就开始刻苦的学习。

 这两篇文言文虽然表达的内容不同,但也同时说明了一个道理:后天的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三次月考,我要想吕蒙学习,学习他那刻苦的精神。时间匆匆飞逝,但我知道复习的时间也十分紧迫,所以,我要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知识里去。

 平时,老师就教导我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付出过自己的努力,就会有收获。我应该听取他们循循教导,努力学习,为今后打下一个坚固的基础。

 我也因此制定了一个计划,每天早上用五分钟的时间把该背的单词与文章背一遍;看到精彩的'文章与段落摘抄下来。多看些课外书,托充自己的视线;多做数学习题,寻找新的解决方法,开动自己的思维。

 桌上的牛奶还在飘着热气。

读《伤仲永》有感7

 《伤仲永》中的方仲永是当时远近闻名的神童。五岁就能“指物做诗”而且“文理皆有可观者”。 而到了十二三岁,“令做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最后沦为“众人”。短短数十年间,一个卓有才华的少年就如此失尽光彩沦为众人,是何原因这一切全都是由于他的父亲贪图乡人的钱财,天天领着仲永四处拜访乡里人,没有让仲永进入学堂读书,接受教育,走上报效祖国的道路。唉,怎么能不为仲永的才华消失而扼腕叹息呢

 尽管文中谴责的是仲永的父亲,但却含有对泯灭人才的环境的批评。文中的社会环境的确不好,乡里人想用钱财讨取仲永的诗作,这才导致仲永的父亲认为有利可图。对于我们现在的社会环境,对此当然会引起共鸣。当今社会,父母只顾着赚钱,忽略了关心孩子的学业。他们往往认为多赚点钱留给下一代,下一代就会衣食无忧。可是现在是人才的时代,虽然现在还能勉强生存下来,可过个三五年,就会被社会所淘汰,成为世间的庸才。可见,环境对于人的影响是很大的。不能目光短浅,只看见眼前利益。文中仲永的父亲就是如此,只看见现在有利可图就要仲永拜访同乡人。如果你把他培育成人,利益比这眼前的要强不知多少倍。

 一个人先天天资聪明是需要的,但后天的勤奋努力更为重要。但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与提高的环境也是徒然。所以作为与仲永同龄人的我们要抓住机遇,在如此优良的环境中成长,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一定会绽放出最鲜艳的花朵!

读《伤仲永》有感8

 今天我们学习了伤仲永。

 这篇文言文是这样讲的: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我最喜欢的句子是:“余闻之也就"是过渡句。”之“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中,仅从传闻的指,尚未见到仲永。这种见闻录的方式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本文是想要告诉我们:人的知识才能梦绝不能依靠天赋,强调了后天教育对成长的重要性。

读《伤仲永》有感9

 打开音乐,此刻的声音,或许会让我安抚一点 柠檬,算了吧?深夜,雨很大,很冷,没有了你给任性的我盖被子,没有了临睡前你那喃喃耳语,再也感觉不到你的呼吸。

 这是一个发人深省、令人无限惋惜的故事。仲永的爸爸只能用“愚昧”二字来形容。为了贪图眼前的小利把本应大展宏图前途一片光明的儿子的前程给断送了。

 以仲永的角度来说他应是无辜的受害者。首先他年仅五岁虽然已经懂得了“指物作诗且文理皆有可观者。”但毕竟太年幼还没有清醒的自我独立思考能力更不知道父亲的所作所为是非常有害的。其次仲永虽然天资过人、通达聪慧但没有一个好的导师再聪明也是白费。所以如果有一个好导师主动提出教仲永相信局面和最终结果将会被改写。总而言之仲永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天不时、地不利且人不和。

 仲永的父亲毫无疑问是罪魁祸首。为了眼前小利没能让仲永接受好的后天教育。试想一下即使父亲是以自己的金钱为出发点也应该让仲永接受好的后天教育。如果将来仲永出人头地金榜题名当起朝廷重官不是有更好的日子过吗?以大利换小利太不值了呀!当然这个出发点是极为偏激的。父母本应对子女无限关爱的仅凭这一点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呢?

 作者最想强调的一点就是:无论天才或是庸才都应该接受后天的教育。文中的最后一句话更令人引发深思:如果有天赋的人没接受好的后天教育尚且沦为常人如果本身天赋不好且又没接受后天教育的人那不是连普通人都不如了吗?

读《伤仲永》有感10

 我认为人的才能知识决不是可以单单的去依靠天赋,而且要注意培养后天的教育和自身的学习能力,强调了后天的培养比自身的天赋重要的多对才能的发展也很重要

 比如说:李贺,李贺七岁就能写文章,这不是天赋吗但是李贺后天也非常努力他每天日出之时,就骑着小马儿,和书童一起,背着书,看见一事一物,便作一诗,到了太阳下山时,一篇诗就写好了,这不是后天的学习吗

 再比如说:王安石,王安石小时候住在临川城内,离他家不远就有一个面馆,王安石每天上学都要从这家面馆面前经过,并经常在这里吃早点,久而久之,与面馆的老板和伙计都相识了一天,王安石又到那家面馆吃饭进门后,挑了一个位子坐下来老板和伙计有心考考他,故意不给他端面王安石等了好久,看见后进门的人都吃上了面,便问跑堂的伙计:"师傅,我的面好了吗"跑堂的伙计答道:"就来"不一大会儿,只见跑堂的伙计手里面拿着一双筷子交给王安石让他自己去端王安石一不计较,他走到厨房,只见灶墩上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滚烫的面条快要溢流碗外大师傅笑眯眯得对王安石说:"你要是可以把这碗肉丝面端到外面去,而且一滴不洒,算你白吃,不要钱"王安石问:"此话当真""一定"大师傅说王安石用筷子轻轻往碗里一伸把面条挑了起来,碗里自然就只剩下一半的汤了这样,王安石左手端起汤碗,右手拿着筷子挑起面条,顺当当的把一碗面条端到了大厅前,吃了起来,面馆里的人都翘起大拇指称道:"王安石真神童啊!"王安石长大后更加酷好读书,勤于思考,吃饭和睡觉的时候都舍不得放下书,而且他读完书后还经常默默地思考他读过的内容,有时和别人在一起,也还在想着书中的内容因此很少有人看到他笑他在常州做太守的时候,有一次参加宴会,酒席宴上有一个人歌舞取乐

 忽然,王安石大笑起来,大家不懈其意猜测是那个名伶表演的实在太好了,使得太守很高兴,于是重重的赏赐了那个名伶,说:"你能让太守高兴值得奖励!"只有一个人感到怀疑认为太守不是因为这个而笑的,于是找了个机会,问王安石当时为何发笑王安石回答:"我那几天在想道家的《常卦》,怎么都不理解,吃饭的时候突然想明白了,实在是太高兴了,不由得笑了起来"最后王安石成为了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这些都与他后天的努力与培养密不可分的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所以我认为后天的培养与教育比天赋要更重要!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人,家中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写了首诗,并题上自己的名字。只要指定事物让他作诗,仲永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有的人甚至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不让他学习。几年之后方仲永作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最终和普通人没有区别。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比起一般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沦落为平常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即使天赋很高,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成绩,同时也告诉了人们,对于天赋不那么异秉的人,更需努力学习才能比别人聪明,有所收获。

伤仲永的故事: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资料:

王安石著名诗歌作品《伤仲永》的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伤仲永》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伤仲永》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伤仲永

伤仲永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下文是伤仲永的故事梗概和寓意道理,供大家查阅了解。

伤仲永的故事

仲永五岁的时候,不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哭着要这些东西。他的老爸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隔壁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写完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老爸,还有人花钱请他作诗。他的老爸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久而久之,他的这种才能逐渐消失,直至和平常人一样

伤仲永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比起一般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沦落为平常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即使天赋很高,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成绩,同时也告诉了人们,对于天赋不那么异秉的人,更需努力学习才能比别人聪明,有所收获。

这则故事至今一直被广为流传,如今像有他这种聪明才智的人并不少,各种综艺节目荧屏上出现的小天才简直让人咂舌称奇,但是这样就能不学习了吗?现在的父母反而会因为自己孩子具备这种聪明才智,给予更好的教育,培养他们成为全方位人才,因为如今竞争压力大,只有提升了自己的价值,才有机会从众人中脱颖而出。

伤仲永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作者: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译文:

金溪地方有个方仲永,时代从事农业,仲永长到5岁,从来不曾见过书写的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他的父亲感到很奇怪,向邻居就近借来给了他。当即写了四句诗歌,自己在诗后写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供养父母、家庭和谐作为内容,他的诗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事物让他作诗他马上就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以学习观看的地方。同乡人感到很惊奇,渐渐地用宾客之礼来款待他的父亲,还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以为这样有利可图,整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人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了仲永,当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已经不能相当我以前听说的了。又过了七年,从扬州回乡,再来到舅舅家,问仲永的情况,人们说:“仲永的特异之处已经消失了,完全如同常人了。”

我说:“仲永之所以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既然是先天得到的,就胜过有才能的人。之所以成为普通的人,是因为没有得到后天的教育。他有先天的资质,这么好的一个贤才,没有得到后天教育,变成普通人。我们没有先天的资质,本来就普通。如果我们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根: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

17邑人:同乡人;

18乞:讨;

19利其然:贪图这样;

20扳:强要;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实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有天赋,比起力学而成的人要优秀得多;然而最终还是和沦落为平常人,那是因为没有受到常人所受的教育的结果。他的天资是那样的好,只因为没有受到教育培养,尚且沦为普通人一样;现在一般说来天分不高的人自然是很多的,如果再不加以教育培养,恐怕会连一个平常人都不如吧?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可以问问老师,上课好好听,我相信你会明白的!

问1: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饱含着怜惜的情感。)

问2: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以引起读者的同感。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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