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里的小妾,不仅锦衣玉食,还时不时和正妻争宠,太夸张了。
(清朝大户人家妻妾很多)
实际上,妾是属于奴婢的一种,妻贵妾贱,身份地位完全不同。也就是说,一个不受宠的小妾,平时和婢女没什么区别。
大多数古人纳妾,主要目的都是传宗接代,生儿子。如果一个妾没有生儿子,那就只能和普通婢女一样,洗衣服做饭,家里有什么活干什么活。
真要是这个小妾看着就心烦,不想要她了,该怎么办呢?
如果你很有钱,可以把小妾送人。南宋《齐东野语》记载,著名学者陈良贵和潘了翁,是“同母异父”的兄弟。他们共同的母亲,最初是陈良贵父亲的小妾。陈父和潘父同朝为官,关系非常好。
潘父一直有一块大心病,那就是结婚很长时间,一直没有儿子。这在古代,算是大事情了,所以很心烦。陈父听说这件事情,于是慷慨的说,我有一个小妾,能生孩子,你要不嫌弃的话,就带回家吧。
于是,潘父就把这个小妾带回家,果然生了儿子。
不想白白送人,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卖出去。
很多小妾本身就是买过来的,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比如《客窗闲话》里有一个故事,说某人带着子女出外卖艺,结果客死他乡。女儿没钱安葬父亲,于是“卖身葬父”。某书生花钱买下女子之后,就送给了自己的好友做妾。
主人觉得小妾不能生子,或者不喜欢这个小妾,就会转手卖给别人。如果小妾年轻漂亮,价格自然很高。当然,没人要的话还可以卖给青楼,也是很常见的。
有些人,还专门靠小妾挣钱。
《续资治通鉴·哲宗卷》记载,宋朝宗室成员经过几代繁衍,人口越来越多,有些支系已经不能享受皇家俸禄,只能靠祖业慢慢撑着。某些人花钱大手大脚,为了有更多进账,就把身边的小妾“租”出去,收益颇高。
据说当时求租的人还不少,可能觉得这都是皇室宗亲家的小妾,价格高一点也无所谓吧。
当然,有些富家子弟,觉得小妾没什么价值,还会拿小妾换东西或者做赌注。
(清末官员,一妻一妾)
比如,《独异志》中说曹彰路遇良马,十分喜爱,希望马主人能够卖给他。马主人不愿意,曹彰就表示自己美妾很多,可以以妾换马。于是马主人就挑选了曹彰最心爱的妾,曹彰毫不犹豫的就换了。
唐朝李翰《异闻录》中也有,鲍生有一美妾,十分喜爱。但是听说表弟有一匹好马,就想办法约表弟参赌,拿美妾当赌注,想要弄到这匹马。
这类记载太多了,不再一一列举了。
总之,古代小妾地位很低,主人随意买卖,很正常的。
中国古代男子可以做到三妻四妾。小妾在古代的地位基本是没有的。小妾的地位在古代则是非常低的。首先小妾要完成传宗接代。
其次,某些不受宠的小妾尤其是没有子嗣的小妾,还需要做很多平常的脏活累活家务事。只有生了孩子。才能把地位提高一点,免去这些粗活。但是生下来的孩子都要过继给正室,需要认正室为母亲,这样才能拥有家族的继承权。
所以由此可见,如果小妾没有生育能力的话,那么下场极其凄惨,跟丫鬟没什么区别了。且在当时封建主义盛行的男权社会来看,小妾如同一件私人物品甚至可以被转让。送给朋友或者自己信任的下属来巴结笼络他们。
所以你在古代小妾是没有任何地位以及权力的。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小妾的主要作用就是生孩子,因为如果大房不能生了,只能娶几个妾室回来,总有一个能生,小妾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且小妾在某些时候会直接被当成买卖的工具,作为笼络人心巴结人脉的工具。小妾毫无人权可言,完全就被当做了一件物品。好在封建时代末期这种现象有所改善,因为受到程朱理学的影响,比较看重贞洁。所以当时的小妾都从一而终,只能在一个家里面,从家进门的那天一直待到死的那天才是解脱。
古代一夫多妻制是非常正常的事,正妻为大,小妾为次,但是在夫妻同房的时候,妻子和小妾却没有等级之分,甚至夫妻同房,小妾必须在旁边观看一次。
小妾在家中似乎是只有生孩子的功能,对于家主和正妻来说小妾跟下人没区别,只是相比下人地位高一点。正妻生的子女才算真正的子女,俗称“嫡子”,而小妾生的子女只能俗称“庶子”,更奇怪的是小妾生的子女比小妾的地位要高。
如此一来,生育之恩反而变成了没有道德的主仆之分,就算是正妻过世,小妾也没有办法顶替,只能让家主再行娶个妻子。正妻和丈夫可以随意辱骂鞭打小妾,小妾还不能还手,就算是杀了也没多大的事儿。
不过有些家族还是比较人性化,为丈夫生下一子半女的小妾也会母凭子贵,随着儿子的出生,地位也是一路直上,这个具体要看个人家中的教养问题了。
在古代,小妾在正妻不在的情况下是不能和丈夫过夜的,在完事后就必须离开。男子可以时常外出谈谈生意,做做事情,女子只能待在家中,所以同房这种事情就成为了她们最期盼的事情,拥有生育责任的她们甚至比正妻更有借口常年和丈夫同房。奇葩的是丈夫娶新人进门的时候,晚上必须要经历一次大同房,让新娘在旁边观看。
妾不能与妻平等,死后也没有同棺的可能,同棺只是正妻的权力,所以说,在古代当“二奶”还是一件痛苦的事情,遇到爱你的丈夫就要忍受正妻的嫉妒,遇到不爱你的丈夫就要受到丈夫的冷落和正妻的数落,总之不如现在,“二奶”好歹还有上位的可能。
在一个家庭,正妻的地位比小妾的地位高很多,古语有云,女为人妾,妾不娉也。正房嫡妻是男子三媒六聘娶进门的,而做妾却没有这个待遇,不能正大光明从正门抬入,而是从侧门偏门抬进男主家中。从形式上看,妾首先就低人一等。
那个年代,妾的身份其实就是一个家庭的女奴,实际上与奴隶没有区别。平时端茶倒水,洒扫卫生由妾来做,晨昏定省,伺候主母也由妾来做。这样看来,妾在那个时代的地位是十分低下的。
虽然妻与妾的责任都是伺候丈夫,但是正妻与小妾在方方面面都提现出区别。正妻属于主子,妾属于下人,但是又高于一般的下人,家族中有很多家规族规都对妾进行约束。 妾不能对祖先进行祭拜,小妾的家人不能与丈夫家攀扯亲缘关系,妾的孩子不能称生母为母亲,要管正妻称呼嫡母,而自己的生母要叫庶母。可见当时的人们,等级思想是如何的森严,如何根深蒂固。
古时三纲五常深入人们思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男人有绝对的权利与地位,也有很多的特权,例如,很多法律规则在执行时,男女性别不同,因此也就区别对待。如果一个女人不守妇道,那么就有各种各样的刑罚来处罚女子。
妾室在家族中最主要的责任就是为丈夫生育子女,繁衍后代。正妻有绝对的地位与权利,甚至嫡妻可以分配妾室伺候丈夫的日子与顺序。
如果哪个小妾得罪了主母,那么她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就十分艰难了。主母不会分配时间让她伺候丈夫,没有孩子,没有地位,年老色衰,等待她的下场只有凄凉。
正妻在某些方面也很羡慕小妾,那就是丈夫由某位妾室服侍,那么丈夫就可以留宿在小妾的屋子里。说无论妻妾之间如何使绊子,相互陷害,但是对嫡妻与小妾有严格的规定,妾不能顶撞主母,不敬主母,主母可以打罚小妾,如果小妾做了不可饶恕的事,主母甚至可以发卖了小妾。
摘自网络
古代小妾不仅是要生孩子,而且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古代妾室都是一个特点,长得很好看,但是没有什么用,在家大多数还是要做很多杂事,基本就是保姆,而且古代妾室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就是处死了也是没事的,而且很多时候妾室就是男人们之间的玩物,很多人直接玩腻了就送人,所以在古代妾室是很可怜的。
在古代,是一个男权社会,男性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女性,大户人家的闺女还好,有着娘家撑腰,所以婚后生活还是算过得去,但是妾室的出身一般就很卑微,因为妾室一般是穷苦人家卖的孩子或者是下人的孩子,反正出身五花八门,但是一般都是很贫寒的,做了妾室以后,反正这些妾也不需要有什么才华,只需要长得好看就行了。
但是日子是很难过的,男主人娶了妾室就是解决生理问题的,其次妾室基本就等于家里的保姆,什么杂事都需要做,而且因为正室一般都是大户人家的闺女,所以脾气都是非常差的,妾室稍微做得让她有一点的不满意,就是一顿打骂,最后打死的都有。
其实妾室还是有一个作用,就是传宗接代,正室因为各种原因,可能是因为不想生,或者是身体不允许,就会娶妾室回来生孩子,有的生了孩子以后直接把孩子给正室带,妾室直接是跟丫环一样做杂事,很少有电视剧里面演的那么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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